袁氏世范
世范捲上 睦親·收養義子當無爭端
【原文】賢德之人,見族人及外親子弟之貧,多收於其家,衣食教撫如己子。
而薄俗乃有貪其財產,於其身後,強欲承重,以為某人嘗以我為嗣矣。
故高義之事使人病於難行。
惟當於平昔別其居處。
明其各稱。
若己嗣未立,或他人之子弟年居己子之長,尤不可不明嫌疑於平昔也。
娶妻而有前夫之子,接腳夫而有前妻之子,欲撫養不欲撫養,尤不可不早定,以息他日之爭。
同入門及不同入門,同一居 及不同一居 ,當質之於眾,明之於官,以絕爭端。
若義子有勞於家,亦宜早有所酬。
義兄弟有勞有恩,亦宜割財產與之,不可拘文而盡廢恩義也。
【譯述】品德高尚的人,看到本家族或姻親中家境貧寒的子弟,大多會主動地將他們收養在家,像對待自己的親生兒子一樣地供給衣食,並提一供教育。
然而在被收養的人中,難免有些人輕薄庸俗而貪圖人家財產,在人家死後,企圖強行繼承人家的財產。
並說:主人曾經把我當作過子嗣,所以收養貧寒子弟的義行竟使人難以施行。
對此,解決的辦法,只能是在平時就讓所收養者別居他處,並講明他的身份。
倘若自己的子嗣尚年幼,或收養之人的年齡比自己的兒子大,就更應該及早表明態度,以絕爭端。
娶再嫁女子為妻時,妻子帶有前夫的兒子,或作上門女婿而前妻尚留有子,對於這些子弟,要不要撫養,更要提前做出決定,以免將來發生爭端。
是否算一家人,是否住在一起,都應該當眾講明,並呈報於官,以免日後發生爭執。
如果收養之人對家庭出力不小,應該及早給予酬謝,父親所收養的義兄義弟如果對家庭有功勞有恩德,也應分一份財產給他,不要拘泥於當初的條文規定,而徹底拋棄了相互扶持一場的恩義。
【評析】當日豹子頭林沖,在東京城裡被高太尉陷害刺配滄州。
又在滄州殺了三人,燒了草料場,到柴進莊上,被薦與梁山泊頭領王倫。
當時王倫看過薦書,思量柴大官人昔日的恩情,便請林沖坐了第四把一交一 椅。
但他驀然尋思道:「我是個不及第的秀才,因鳥氣,合著杜遷來這是落草,續後宋萬來,聚集這許多人馬伴當,我又沒十分本事,杜遷、宋萬武藝只是平常。
如今不爭添了這個人,他是京師禁軍教頭,必然好武藝。
倘若被他識破我們手段,他須占強,我們如何迎敵?不若一怪,推卻事故,發付他下山去便了了,免致後患。
只是柴進面上不好看,忘了日前之恩,如今也顧他不得。」
此一番尋思,便推糧少房稀,又是小去處,恐誤了林衝前程。
只因宋萬、杜遷、朱貴等說情,便以投名狀而決判。
後又因揚志之事,許多曲折,終留林沖於山寨。
後來晁蓋劫了生辰綱,率眾好漢殺了官兵,投上山寨後。
王倫先還牛羊俱宰,設宴招待,慇勤周到。
等到飲酒之間,晁蓋把胸中之事,從頭至尾,都告訴王倫等眾位。
王倫聽罷,駭然了半晌,心內躊躇,做事不得,自己沉吟,虛應答筵宴。
眾人送下客館安歇後,晁蓋心中歡喜,對吳用等六人說:「我們造下這等彌天大罪,哪裡去安身?不是王頭領如此錯愛,我等皆已失所,此恩不可不報1吳用冷笑,說出一番話來:「(王倫)雖是口中應答,動靜規模,心裡好生不然。
若是他有心收留我們,只就早早便議定了座位。」
「兄長不見他早間席上與兄長說話,倒有一交一 情,次後因兄長說殺了許多官兵,捕盜巡檢,放了何清,阮氏三雄如此豪傑,他便有些顏色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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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間林沖看王倫答應兄長模樣,他自便有些不平之氣,頻頻把眼瞅這王倫;心內自己躊躇。
我看這人,倒有顧盼之心,只是不得已,小生略放片言,教他本寨伙並。」
後林衝來拜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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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這廝語言有理,不似昨日,萬事罷論,倘若這廝有半句話參差時,盡在林沖身上。」
第二日林沖即於寨後水亭子中伙並了王倫。
隨後於聚義亭中讓晁蓋坐了頭把一交一 椅,總領山寨。
施耐庵詩曰:「入伙分明是一群,相留意氣便須親,如何待彼為賓客,只恐身難做主人。」
王倫於此犯了兩大錯誤。
一不該收留林沖,既收留,便不可刁難他,使他一無處可以藏身之配軍死心踏地為己效力。
二不該接納晁蓋等入中山。
既接入山,便應虛懷以待之,使晁蓋等眾心懷恩義,永存敬意。
此乃是引狼入室,尚期其完乎?終於身死人手,為世所笑。
然而世人笑者,不外是嫌其「嫉賢傲士少寬柔,卻把群英作寇仇。」
可誰又想到一個有心濟人,卻無力服眾的人,心力一交一 竭。
強客壓主,主豈能忍之?!於此亦應向王倫灑一捧同情淚了。
袁采於此段中所述,「質之於眾,明之於官,以絕爭端」。
誠為一精一辟,然用於有序之社會尚可,其如林沖、晁蓋之徒能奈何否?然而即使這樣,我們仍應為袁氏此一論述而喝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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