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氏世范
世范卷中 處己·人之所欲,應遵禮義
【原文】飲食,人之所欲,而不可無也,非理求之,則為饕為饞;男女,人之所欲,而不可無也,非理狎之,則為奸為一婬一;財物,人之所欲,而不可無也,非理得之,則為盜為賊。
人惟縱慾,則爭端起而獄訟興。
聖王慮其如此,故制為禮,以節人之飲食、男女;制為義,以限人之取與。
君子於是三者,雖知可欲,而不敢輕形於言,況敢妄萌於心!小人反是。
【譯述】飲食是人的自然欲一望 ,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不合道理地去追求它,就是貪吃;男女之事是人的本能欲求,是不可缺少的,如果採用不合理的手段去滿足需要,那就是奸一婬一;財物,誰都想獲得,是不可缺少的,靠非法手段取得財物,就成了盜賊。
人如果只求放縱自己的欲一望 ,就會引起爭端,並且免不了要打官司。
古代聖王考慮到這些問題,因此制定了禮儀,以節制人的飲食和男女關係,制定了道義,以限制人對財物的獲齲君子對於飲食,男女,財物這三樣東西,雖然知道是自己所需要的,但是不敢表達出來,更何況是萌生妄想呢!小人正好和君子相反。
【評析】此則「禮義制欲之大閒」,就是說禮義是限制人的各種欲一望 的基本準則。
作者承認「飲食」「男女」「財物」是人的基本欲求,就像古人說的「食色性也」。
這些欲一望 對人的生存來說是不可缺少的,但如果放縱對欲一望 的追求,通過不合理的手段滿足欲一望 ,那就會做出非法的事來。
封建社會是君主專制的社會,不像當今的法制社會,用各種法律來維護人與人之間的基本關係,保持社會的穩定。
封建社會有一套適合於封建統治的禮義規範,用道德力量來限制人的行為。
封建禮義就是封建社會人人都要遵守的行為規範。
是社會的道德標準。
人對各種欲一望 的滿足都要符合這種規範,否則,就會受到譴責和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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