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氏世范
世范捲上 睦親·分配財產務均平
【原文】父祖高年,急於管干,多將財產均給子孫。
若父祖出於公心,初無偏曲,子孫各能戮力,不事遊蕩,則均給之後,既無爭訟,必至興攏
若父祖緣有過房之子,緣有前母后母一之 子,緣有子亡而不愛其孫,又有雖是一等子孫,自有憎愛,凡衣食財物所及,必有厚薄,致令子孫力求均給,其父祖又於其中暗有輕重,安得不起他日之爭端!若父祖緣其子孫內有不肖之人,慮其侵害他房,不得已而均給者,止可逐時均給財谷,不可均給田產。
若均給田產,彼以為己分所有,必邀求尊長立契典賣,典賣既盡,窺覷他房,從而婪取,必至興訟,使賢子賢孫被其擾害,同於破蕩,不可不思。
大抵人之子孫或十數人皆能守己,其中有一不肖,則十數均受其害,至於破家者有之。
國家法令百端,終不能禁;父祖智謀百端,終不能防。
欲延家祚者,鑒他家之已往,思我家之未來,可不修德熟慮,以為長久之計耶?
【譯述】父祖輩年紀大了,不願多管理干涉家事。
大多將財產均分給子孫了事。
如果父親祖父們用心公正,一開始就無有偏袒,子孫們又都能同心協力,經營家業,而不學浪蕩子,那麼平均分配之後,不但沒有爭執,家道更會興旺。
如果父親祖父長輩因為有過繼的子孫,因為有異母一之 子,因為兒子死了而不喜歡留下的孫子,還因為雖然都一樣是子孫,自己卻有愛有憎,平日有資助有不資助,但凡供給衣服食物錢財東西,又必然有厚有保這就使得子孫在分配財產時強烈要求平均分配。
作為長輩又在暗中使分配不均,怎麼能期望日後不起爭端?如果因為家中有敗家子,長輩擔心他日後侵害別的孩子的利益,在分財產時雖然迫不得已地要分給他一份,也只能按時給一些錢糧而不將田產平均分他。
如果你分他田產,他就覺得自己有了自主權,一定請求長輩訂立契約而將田產賣掉。
而田產賣光以後,他就會去一騷一擾其弟兄們想再貪佔一點,這就必然引起訴訟,使得那些品行良好的子孫被他一騷一擾禍害,與他一同破家蕩產。
對此,不能不考慮。
一般說來,子孫中即使有十多個人都安分守己,而有一人是敗家子,那麼,這十幾人都要身受其害,乃至傾家蕩產。
國家法令再嚴,也無法杜絕犯罪,父祖智謀再高,也不能防止發生上述事情。
想使家族永遠昌盛的,得看看別人家的興衰歷史,好好想一想自己家的將來。
難道可以不從現在起修養道德,詳細計劃,以為未來作一長遠打算嗎?
【評析】俗語說:天下老人,都愛惜小兒子。
我們不管此話有理無理,只以此表示,以父母一之 心對待子女,都有愛憎、薄厚之分。
十個指頭伸出都不能一般齊,子孫中當然有好有壞,有優有劣,人心有所偏讓,在所難免。
有些見識長的可以把事情辦得不顯山不露水,小事雖有偏袒,大事並不糊塗。
在分房立業的時候持公平端正的心,縱然不被偏愛的子孫,見到分產均當,心下自然沒氣。
而沒見識的,自以為我的財產,願給誰給誰,在分產析業時,明顯不公。
一時間好像給自己喜歡的兒子添福,但日後,兄弟不和,難免發生爭執,得不償失,甚至多得財物的兒子,都會埋怨老人。
況且老人所偏愛的,必然一寵一 溺。
容易成為性情不好,事父不孝,不學無術的人。
一旦這種事情發生,老人怕有供給不善之憂,又無顏到其他兒子處就養,那時,豈不悔之晚矣!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