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氏世范
世范捲上 睦親·愛幼子,人之常情
【原文】同母一之 子,而長者或為父母所憎,幼者或為父母所愛,此理殆不可曉。
竊嘗細思其由,蓋人生一二歲,舉動笑語自得人憐,雖他人猶愛之,況父母乎?才三四歲至五六歲,恣性啼號,多端乖劣,或損動器用,冒犯危險,凡舉動言語皆人之所惡。
又多癡頑,不受訓誡,故雖父母亦深惡之。
方其長者可惡之時,正值幼者可愛之日,父母移其愛長者之心而更愛幼者,其憎愛之心從此而分,遂成迤邐。
最幼者當可惡之時,下無可愛之者,父母愛無所移,遂終愛之,其勢或如此。
為人子者,當知父母愛之所在,長者宜少讓,幼者宜自抑。
為父母者又須覺悟,稍稍回轉,不可任意而行,使長者懷怨,而幼者縱慾,以致破家。
【譯述】出於同母一之 子,年齡大的孩子大多被父母所憎惡,年齡小的孩子卻大多為父母所厚愛,這個道理幾乎沒有人能夠清清楚楚地懂得它。
我曾經私下裡一個人仔細思考其中的原因,大概對人來說,一二歲時,舉止行動自然而然惹人喜愛,即使外人看了,也會產生憐愛之心,況且父母呢?長至三四歲到五六歲,放縱地大聲哭叫,在很多方面乖違惡劣,不聽父母的話,有時破壞器物,常常觸動一些危險的東西,大凡是他的言語行動人們都很厭惡。
又多淘氣頑皮的癡性,不聽訓斥規勸,雖然是父母也仍然深深地厭惡他。
當大孩子正處於使人討厭的時候,小孩子卻恰恰是惹人喜愛之時。
父母把連同厚愛大孩子的心一同都移到了小孩子的身上,那麼憎愛之情感從此便分得明明白白,於是一直沿續下來。
當最小的孩子處於可厭惡之時,在下已沒有可以移愛的孩子了,父母一之 愛自然也沒有轉移的地方,因此就會自始至終一直喜愛他,其中的大體趨勢就是這個樣子。
做為人子,應當懂得父母的那份愛止泊在何處,大孩子應當稍稍讓著小孩子,小孩子也應當自己控制自己。
做父母的,又應當自覺地體悟其中的道理,稍稍使自己執拗的愛心回轉一下,不能縱任自己的情感而做事。
如果那樣,就會使大孩子心存怨恨,而小孩子放縱自己的各種欲一望 ,這樣是可導致家庭破敗的。
【評析】舜的父親瞽瞍,另娶妻之後生一子,名象,夫妻二人都開始不喜歡舜,千方百計,想盡訣種辦法要把舜殺掉。
這是典型的父母愛幼子的事例。
然而,十九世紀批判現實主義大師托爾斯泰筆下的安娜。
卡列尼娜,是兩個孩子的母親。
她卻極不喜歡自己的幼子——與偓倫斯基相戀的結晶,她所愛的是與丈夫所生的兒子——阿遼莎。
阿遼莎是她生活中的一部分,在他還沒有碰到偓倫斯基的那些歲月裡,她所有的希望都在兒子身上,擔負起了兒子的日常起居,家庭教育的全部重任,但她從未有過沉重的感覺。
在離開丈夫的日子裡,雖有著與偓倫斯基如火如荼的愛情,但她仍然無法忘掉阿遼莎那星星般的眼睛,「他會想我的」。
安娜總會這樣自言自語。
她為不能見到兒子而痛苦,她因不能得到兒子的監護權而無法與丈夫離婚。
可以這樣說,沒有偓倫斯基,她會崩潰而無生活下去的勇氣與力量,沒有阿遼莎也同樣如此。
她極不喜歡自己的第二個孩子,「那個醜陋的小傢伙」,安娜每當看到或想起自己的小女兒時總這樣說。
雖然這個小女孩來到這個世界的全部過程是那樣的艱難,但安娜從來沒有產生過要珍惜她的念頭。
在她下定決心要離開這個世界之際,在她臥軌自一殺的一剎那,她想到的是丈夫,是那個對她有著太多牽掛的兒子,還有那個使她生命復一活的情人 ——偓倫斯基。
而女兒對她來說,簡直是一個如同過眼煙雲的怪物。
她不喜歡她,甚至對她來到這個世界抱有一種嘲諷的態度。
有人會說,安娜。
卡列尼娜的生活基礎在俄國,然而父母一之 愛是沒有國籍之分的。
無論哪一個民族,哪一個國家都有偉大的母愛,都有誠摯的父愛,因為這種愛是人類普遍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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