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書》卷三十六:衛瓘子恆孫璪玠張華子禕韙劉卞衛瓘,字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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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卷三十六

晉書

卷三十六

列傳第六

衛瓘子恆孫璪玠張華子禕韙劉卞

衛瓘,字伯玉,河河東安邑人也。

高祖暠,漢明帝時,以儒學自代郡征,至河東安邑卒,因賜所亡地而葬之,子孫遂家焉。

父覬,魏尚書。

瓘年十歲喪父,至孝過人。

一性一貞靜有名理,以明識清允稱。

襲父爵閿鄉侯。

弱冠為魏尚書郎。

時魏法嚴苛,母陳氏憂之,瓘自請得徙為通事郎,轉中書郎。

時權臣專一政,瓘優遊其間,無所親疏,甚為傅嘏所重,謂之甯武子。

在位十年,以任職稱,累遷散騎常侍。

陳留王即位,拜侍中,持節慰勞河北。

以定議功,增邑戶。

數歲轉廷尉卿。

瓘明法理,每至聽訟,小大以情。

鄧艾、鍾會之伐蜀也,瓘以本官持節監艾、會軍事,行鎮西軍司,給兵千人。

蜀既平,艾輒承製封拜。

會一陰一懷異志,因艾專擅,密與瓘俱奏其狀。

詔使檻車征之,會遣瓘先收艾。

會以瓘兵少,欲令艾殺瓘,因加艾罪。

瓘知欲危己,然不可得而距,乃夜至成都,檄艾所統諸將,稱詔收艾,其餘一無所問。

若來赴官軍,爵賞如先;敢有不出,誅及三族。

比至雞鳴,悉來赴瓘,唯艾帳內在焉。

平旦開門,瓘乘使者車,逕入至成都殿前。

艾臥未起,父子俱被執。

艾諸將圖欲劫艾,整仗趣瓘營。

瓘輕出迎之,偽作表草,將申明艾事,諸將信之而止。

俄而會至,乃悉請諸將胡烈等,因執之,囚益州解捨,遂發兵反。

於是士卒思歸,內外一騷一動,人情憂懼。

會留瓘謀議,乃書版云「欲殺胡烈等」,舉以示瓘,瓘不許,因相疑貳。

瓘如廁,見胡烈故給使,使宣語三軍,言會反。

會一逼一瓘定議,經宿不眠,各橫刀膝上。

在外諸軍已潛一欲攻會。

瓘既不出,未敢先發。

會使瓘慰勞諸軍。

瓘心欲去,且堅其意,曰:「卿三軍主,宜自行。」

會曰:「卿監司,且先行,吾當後出。」

瓘便下殿。

會悔遣之,使呼瓘。

瓘辭眩疾動,詐仆地。

比出閣,數十信追之。

瓘至外解,服鹽湯,大吐。

瓘素羸,便似困篤。

會遣所親人及醫視之,皆言不起,會由是無所憚。

及暮,門閉,瓘作檄宣告諸軍。

諸軍並已唱義,陵旦共攻會。

會率左右距戰,諸將擊敗之,唯帳下數百人隨會繞殿而走,盡殺之。

瓘於是部分諸將,群情肅然。

鄧艾本營將士復追破檻車出艾,還向成都。

瓘自以與會共陷艾,懼為變,又欲專誅會之功,乃遣護軍田續至綿竹,夜襲艾於三造亭,斬艾及其子忠。

初,艾之入江由也,以續不進,將斬之,既而赦焉。

及瓘遣續,謂之曰:「可以報江由之辱矣。」

事平,朝議封瓘。

瓘以克蜀之功,群帥之力,二將跋扈,自取滅亡,雖運智謀,而無搴旗之效,固讓不受。

除使持節、都督關中諸軍事、鎮西將軍,尋遷都督徐州諸軍事、鎮東將軍,增封菑一陽一侯,以余爵封弟實開一陽一亭侯。

泰始初,轉征東將軍,進爵為公,都督青州諸軍事、青州刺史,加征東大將軍、青州牧。

所在皆有政績。

除征北大將軍、都督幽州諸軍事、幽州刺史、護烏桓校尉。

至鎮,表立平州,後兼督之。

於時幽並東有務桓,西有力微,並為邊害。

瓘離間二虜,遂致嫌隙,於是務桓降而力微以憂死。

朝廷嘉其功,賜一子亭侯。

瓘乞以封弟,未受命而卒,子密受封為亭侯。

瓘六男無爵,悉讓二弟,遠近稱之。

累求入朝,既至,武帝善遇之,俄使旋鎮。

咸寧初,征拜尚書令,加侍中。

一性一嚴整,以法御下,視尚書若參佐,尚書郎若掾屬。

瓘學問深博,明習文藝,與尚書郎敦煌索靖俱善草書,時人號為「一台二妙」。

漢末張芝亦善草書,論者謂瓘得伯英筋,靖得伯英肉。

太康初,遷司空,侍中、令如故。

為政清簡,甚得朝野聲譽。

武帝敕瓘第四子宣尚繁昌公主。

瓘自以諸生之胄,婚對微素,抗表固辭,不許。

又領太子少傅,加千兵百騎鼓吹之府。

以日蝕,瓘與太尉汝南王亮、司徒魏舒俱遜位,帝不聽。

瓘以魏立九品,是權時之制,非經通之道,宜復古鄉舉裡選。

與太尉亮等上疏曰:「昔聖王崇賢,舉善而教,用使朝廷德讓,野無邪行。

誠以閭伍之政,足以相檢,詢事考言,必得其善,人知名不可虛求,故還修其身。

是以崇賢而俗益穆,黜惡而行彌篤。

斯則鄉舉裡選者,先王之令典也。

自茲以降,此法陵遲。

魏氏承顛覆之運,起喪亂之後,人士流移,考詳無地,故立九品之制,粗且為一時選用之本耳。

其始造也,鄉邑清議,不拘爵位,褒貶所加,足為勸勵,猶有鄉論餘風。

中間漸染,遂計資定品,使天下觀望,唯以居位為貴,人棄德而忽道業,爭多少於錐刀之末,傷損風俗,其弊不細。

今九域同規,大化方始,臣等以為宜皆蕩除末法,一擬古制,以土斷,定自公卿以下,皆以所居為正,無復懸客遠屬異土者。

如此,則同鄉鄰伍,皆為邑里,郡縣之宰,即以居長,盡除中正九品之制,使舉善進才,各由鄉論。

然則下敬其上,人安其教,俗與政俱清,化與法並濟。

人知善否之教,不在交遊,即華競自息,各求於己矣。

今除九品,則宜准古制,使朝臣共相舉任,於出才之路既博,且可以厲進賢之公心,核在位之明暗,誠令典也。」

武帝善之,而卒不能改。

惠帝之為太子也,朝臣鹹謂純質,不能親政事。

瓘每欲陳啟廢之,而未敢發。

後會宴陵雲台,瓘托醉,因跪帝一床一前曰:「臣欲有所啟。」

帝曰:「公所言何耶?」

瓘欲言而止者三,因以手撫一床一曰:「此座可惜!」帝意乃悟,因謬曰:「公真大醉耶?」

瓘於此不復有言。

賈後由是怨瓘。

宣尚公主,數有酒色之過。

楊駿素與瓘不平,駿復欲自專權重,宣若離婚,瓘必遜位,於是遂與黃門等毀之,諷帝奪宣公主。

瓘慚懼,告老遜立。

乃下詔曰:「司空瓘年未致仕,而遜讓歷年,欲及神志未衰,以果本情,至真之風,實感吾心。

今聽其所執,進位太保,以公就第。

給親兵百人,置長史、司馬、從事中郎掾屬;及大車、官騎、麾蓋、鼓吹諸威儀,一如舊典。

給廚田十頃、園五十畝、錢百萬、絹五百匹;一床一帳簟褥,主者務令優備,以稱吾崇賢之意焉。」

有司又奏收宣付廷尉,免瓘位,詔不許。

帝后知黃門虛構,欲還復主,而宣疾亡。

惠帝即位,復瓘千兵。

及楊駿誅,以瓘錄尚書事,加綠綟綬,劍履上殿,入朝不趨,給騎司馬,與汝南王亮共輔朝政。

亮奏遣諸王還籓,與朝臣廷議,無敢應者,唯瓘贊其事,楚王瑋由是憾焉。

賈後素怨瓘,且忌其方直,不得騁己一婬一虐;又聞瓘與瑋有隙,遂謗瓘與亮欲為伊霍之事,啟帝作手詔,使瑋免瓘等官。

黃門繼詔授瑋,瑋一性一輕險,欲聘私怨,夜使清河王遐收瓘。

左右疑遐矯詔,鹹諫曰:「禮律刑名,台輔大臣,未有此比,且請距之。

須自表得報,就戮未晚也。」

瓘不從,遂與子恆、岳、裔及孫等九人同被害,時年七十二。

恆二子璪、玠,時在醫家得免。

初,杜預聞瓘殺鄧艾,言於眾曰:「伯玉其不免乎!身為名士,位居總帥,既無德音,又不御下以正,是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當何以堪其責乎?」

瓘聞之,不俟駕而謝。

終如預言。

初,瓘家人炊飯,墮地盡化為螺,歲余而及禍。

太保主簿劉繇等冒難收瓘而葬之。

初,瓘為司空,時帳下督榮晦有罪,瓘斥遣之。

及難作,隨兵討瓘,故子孫皆及於禍。

楚王瑋之伏誅也,瓘女與國臣書曰:「先公名謚未顯,無異凡人,每怪一國蔑然無言。

《春秋》之失,其咎安在?悲憤感慨,故以示意。」

於是繇等執黃幡,撾登聞鼓,上言曰:「初,矯詔者至,公承詔當免,即便奉送章綬,雖有兵仗,不施一刃,重敕出第,單車從命。

如矯詔之文唯免公官,右軍以下即承詐偽,違其本文,輒戮宰輔,不復表上,橫收公子孫輒皆行刑,賊害大臣父子九人。

伏見詔書'為楚王所誑誤,非本同謀者皆弛遣'。

如書之旨,謂裡舍人被驅一逼一繼白杖者耳。

律,受教殺人,不得免死。

況乎手害功臣,賊殺忠良,雖雲非謀,理所不赦。

今元惡雖誅,殺賊猶存。

臣懼有司未詳事實,或有縱漏,不加一精一盡,使公父子仇賊不滅,冤魂永恨,訴於穹蒼,酷痛之臣,悲於明世。

臣等身被創痍,殯斂始訖。

謹條瓘前在司空時,帳下給使榮晦無情被黜,知瓘家人數、小孫名字。

晦後轉給右軍,其夜晦在門外揚聲大呼,宣詔免公還第。

及門開,晦前到中門,復讀所繼偽詔,手取鮑章綬貂蟬,催公出第。

晦按次錄瓘家口及其子孫,皆兵仗將送,著東亭道北圍守,一時之間,便皆斬斫。

害公子孫,實由於晦。

及將人劫盜府庫,皆晦所為。

考晦一人,眾一奸一皆出。

乞驗盡情偽,加以族誅。」

詔從之。

朝廷以瓘舉門無辜受禍,乃追瓘伐蜀勳,封蘭陵郡公、增邑三千戶,謚曰成,贈假黃鉞。

恆字巨山,少辟司空齊王府,轉太子舍人、尚書郎、秘書丞、太子庶子、黃門郎。

恆善草隸書,為《四體書勢》曰:

昔在黃帝,創製造物。

有沮誦、倉頡者,始作書契,以代結繩,蓋睹鳥跡以興思也。

因而遂滋,則謂之字,有六義焉。

一曰指事,上、下是也。

二曰象形,日、月是也。

三曰形聲,江、河是也。

四曰會意,武、信是也。

五曰轉注,老、考是也。

六曰假借,令、長是也。

夫指事者,在上為上,在下為下。

象形者,日滿月虧,效其形也。

形聲者,以類為形,配以聲也。

會意者,止戈為武,人言為信也。

轉注者,以老壽考也。

假借者,數言同字,其聲雖異,文意一也。

自黃帝至三代,其文不改。

及秦用篆書,焚燒先典,而古文絕矣。

漢武時,魯恭王壞孔子宅,得《尚書》、《春秋》、《論語》、《孝經》。

時人以不復知有古文,謂之科斗書。

漢世秘藏,希得見之。

魏初傳古文者,出於邯鄲淳。

恆祖敬侯寫淳《尚書》,後以示淳,而淳不別。

至正始中,立三字石經,轉失淳法,因科斗之名,遂效其形。

太康元年,汲縣人盜發魏襄王塚,得策書十餘萬言。

案敬侯所書,猶有彷彿。

古書亦有數種,其一卷論楚事者最為工妙。

恆竊悅之,故竭愚思,以贊其美,愧不足廁前賢之作,冀以存古人之象焉。

古無別名,謂之字勢雲。

「黃帝之史,沮誦、倉頡,眺彼鳥跡,始作書契。

紀綱萬事,垂法立制,帝典用宣,質文著世。

爰暨暴秦,滔天作戾,大道既泯,古文亦滅。

魏文好古,世傳丘墳,歷代莫發,真偽一靡一分。

大晉開元,弘道敷訓,天垂其象,地耀其文。

其文乃耀,粲矣其章,因聲會意,類物有方:日處君而盈其度,月執臣而虧其旁;雲委蛇而上布,星離離以舒光;禾卉苯{尊}以垂穎,山嶽峨嵯而連岡;蟲跂跂其若動,鳥似飛而未揚。

觀其錯筆綴墨,用心一精一專。

勢和體均,發止無間。

或守正循檢,矩折規旋。

或方員一靡一則,因事制權。

其曲如弓,其直如弦。

矯然特出,若龍騰於川。

森爾下頹,若雨墜於天。

或引筆奮力,若鴻雁高飛,邈邈翩翩。

或縱肆阿那,若流蘇懸羽,一靡一靡一綿綿。

是故遠而望之,若翔風厲水,清波漪漣。

就而察之,有若自然。

信黃唐之遺跡,為六藝之范先。

籀篆蓋其子孫,隸草乃其曾玄。

睹物象以致思,非言辭之可宣。」

昔周宣王時,史籀始著《大篆》十五篇,或與古同,或與古異,世謂之籀書者也。

及平王東遷,諸侯力政,家殊國異,而文字乖形。

秦始皇帝初兼天下。

丞相李斯乃奏益之,罷不合秦文者,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澳,所謂小篆者。

或曰,下土人程邈為衙獄吏,得罪始皇,幽系雲一陽一十年,從獄中作大篆,少者增益,多者損減,方者使員,員者使方,奏之始皇。

始皇善之,出以為御史,使定書。

或曰,邈所定乃隸字也。

自秦壞古文,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蟲書,五曰摹印,六曰署書,七曰殳書,八曰隸書。

王莽時,使司空甄豐校文字部,改定古文,復有六書。

一曰古文,孔氏壁中書也。

二曰奇字,即古文而異者也。

三曰篆書,秦篆書也。

四曰佐書,即隸書也。

五曰繆篆,所以摹印也。

六曰鳥書,所以書幡信也。

及許慎撰《說文》,用篆書為正,以為體例,最可得而論也。

秦時李斯號為二篆,諸山及銅人銘皆斯書也。

漢建初中,扶風曹喜少異於斯,而亦稱善。

邯鄲淳師焉,略究其妙,韋誕師淳而不及也。

太和中,誕為武都太守,以能書,留補侍中,魏氏寶器銘題皆誕書也。

漢末又有蔡邕,采斯喜之法,為古今雜形,然一精一密閒理不如淳也。

邕作《篆勢》曰:「鳥遺跡,皇頡循。

聖作則,制斯文。

體有六,篆為真。

形要妙,巧入神,或龜文鹹列,櫛比龍鱗;紓體放尾,長短復身;頹若黍稷之垂穎,蘊若蟲蛇之焚縕;揚波振撇,鷹歭鳥震;延頸脅翼,勢似陵雲。

或輕筆內投,微本濃末,若絕若連;似水露綠絲,凝垂下端;從者如懸,衡者如編;杳杪邪趣,不方不員;若行若飛,跂歉胗胗。

遠而望之,像鴻鵠群游,駱驛遷延;迫而視之,端際不可得見。

指摠不可勝原。

研桑不能數其詰屈,離婁不能睹其郤間,般倕揖讓而辭巧,籀誦拱手而韜翰。

處篇籍之首目,粲斌斌其可觀。

摛華艷於紈素,為學藝之范先。

喜文德之弘懿,慍作者之莫刊。

思字體之俯仰,舉大略而論旃。」

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難成,即令隸人佐書,曰隸字。

漢因行之,獨符、印璽、幡信、題署用篆。

隸書者,篆之捷也。

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

至靈帝好書,時多能者,而師宜官為最,大則一字徑丈,小則方寸千言,甚矜其能。

或時不持錢詣酒家飲,因書其壁,顧觀者以酬酒,討錢足而滅之。

每書輒削而焚其柎。

梁鵠乃益為版而飲之酒,候其醉而竊其柎。

鵠卒以書至選部尚書。

宜官後為袁術將,今鉅鹿宋子有《耿球碑》,是術所立,其書甚工,雲是宜官也。

梁鵠奔劉表,魏武帝破荊州,募求鵠。

鵠之為選部也,魏武欲為洛一陽一令,而以為北部尉,故懼而自縛詣門,署軍假司馬;在秘書以勤書自效,是以今者多有鵠手跡。

魏武帝懸著帳中,及以釘壁玩之,以為勝宜官。

今宮殿題署多是鵠篆。

鵠宜為大字,邯鄲淳宜為小字。

鵠謂淳得次仲法,然鵠之用筆盡其勢矣。

鵠弟子一毛一弘教於秘書,今八分皆弘法也。

漢末有左子邑,小與淳鵠不同,然亦有名。

魏初有鍾胡二家為行書法,俱學之於劉德升,而鍾氏小異,然亦各有巧,今大行於世雲。

作《隸勢》曰:「鳥跡之變,乃惟佐隸。

蠲彼繁文,崇此簡易。

厥用既弘,體像有度。

煥若星陳,郁若雲布。

其大徑尋,細不容發。

隨事從宜,一靡一有常制。

或穹隆恢廓,或櫛比針列,或砥平繩直,或蜿蜒膠戾,或長邪角趣,或規旋矩折。

修短相副,異體同勢。

奮筆輕舉,離而不絕。

纖波濃點,錯落其間,若鍾虡設張,庭燎盡煙,嶄巖截嵯,高下屬連。

似崇台重宇,增雲冠山。

遠而望之,若飛龍在天;近而察之,心亂目眩。

奇姿譎詭,不可勝原。

研桑所不能計,宰賜所不能言。

何草篆之足算,而斯文之未宣。

豈體大之難睹,將秘奧之不傳?聊俯仰而詳觀,舉大較而論旃。」

漢興而有草書,不知作者姓名。

至章帝時,齊相杜度號善作篇。

後有崔瑗、崔寔,亦皆稱工,杜氏殺字甚安,而書體微瘦。

崔氏甚得筆勢,而結字小疏。

弘農張伯英者,因而轉一精一甚巧。

凡家之衣帛,必書而後練之。

臨池學書,池水盡黑。

下筆必為楷則,號匆匆不暇草書,寸紙不見遺,至今世尤寶其書,韋仲將謂之草聖。

伯英弟文舒者,次伯英。

又有姜孟穎、梁孔達,田彥和及韋仲將之徒,皆伯英弟子,有名於世,然殊不及文舒也。

羅叔景、趙元嗣者,與伯英並時,見稱於西州,而矜巧自與,眾頗惑之。

故英自稱「上比崔杜不足,下方羅趙有餘。」

河間張超亦有名,然雖與崔氏同州,不如伯英之得其法也。

崔瑗作《草書勢》曰:「書契之興,始自頡皇。

寫彼鳥跡,以定文章,爰暨末葉,典籍彌繁。

時之多僻,政之多權。

官事荒蕪,剿其墨翰。

惟作佐隸,舊字是刪。

草書之法,蓋又簡略。

應時諭指,用於卒迫。

兼功並用,一愛一日省力。

純儉之變,豈必古式。

觀其法象,俯仰有儀。

方不中矩,員不副規;抑左揚右,望之若崎。

竦企鳥歭,志大飛移。

狡獸暴駭,將奔未馳。

或<黑知><黑主>點<黑南>,狀似連珠,絕而不離;畜怒怫郁,放逸生奇。

或凌邃惴栗,若據槁臨危;旁點邪附,似蜩螗挶枝。

絕筆收勢,余綖糾結,若杜伯揵毒緣戲,螣蛇赴一穴一,頭沒尾垂。

是故遠而望之,崔焉若沮岑崩崖;就而察之,一畫不可移。

機微要妙,臨時從宜。

略舉大較,彷彿若斯。」

及瓘為楚王瑋所構,恆聞變,以何劭,嫂之父也,從牆孔中詣之,以問消息。

劭知而不告。

恆還經廚下,收人正食,因而遇害。

後贈長水校尉,謚蘭陵貞世子。

二子:璪、玠。

璪字仲寶,襲瓘爵。

後東海王越以蘭陵益其國,改封江夏郡公,邑八千五百戶。

懷帝即位,為散騎侍郎。

永嘉五年,沒於劉聰。

元帝以瓘玄孫崇嗣。

玠字叔寶,年五歲,風神秀異。

祖父瓘曰:「此兒有異於眾,顧吾年老,不見其成長耳!」總角乘羊車入市,見者皆以為玉人,觀之者傾都。

驃騎將軍王濟,玠之舅也,俊爽有風姿,每見玠,輒歎曰:「珠玉在側,覺我形穢。」

又嘗語人曰:「與玠同游,冏若明珠之在側,朗然照人。」

及長,好言玄理。

其後多病體羸,母恆禁其語。

遇有勝日,親友時請一言,無不咨嗟,以為入微。

琅邪王澄有高名,少所推服,每聞玠言,輒歎息絕倒。

故時人為之語曰:「衛玠談道,平子絕倒。」

澄及王玄、王濟並有盛名,皆出玠下,世云「王家三子,不如衛家一兒。」

玠妻父樂廣,有海內重名,議者以為「婦公冰清,女婿玉潤。」

辟命屢至,皆不就。

久之,為太傅西閣祭酒,拜太子洗馬。

璪為散騎侍郎,內侍懷帝。

玠以天下大亂,欲移家南行。

母曰:「我不能捨仲寶去也。」

玠啟諭深至,為門戶大計,母涕泣從之。

臨別,玠謂兄曰:「在三之義,人之所重。

今可謂致身之日,兄其勉之。」

乃扶輿母轉至江夏。

玠妻先亡。

征南將軍山簡見之,甚相欽重。

簡曰:「昔戴叔鸞嫁女,唯賢是與,不問貴賤,況衛氏權貴門戶令望之人乎!」於是以女妻焉。

遂進豫章,是時大將軍王敦鎮豫章,長史謝鯤先雅重玠,相見欣然,言論彌日。

敦謂鯤曰:「昔王輔嗣吐金聲於中朝,此子復玉振於江表,微言之緒,絕而復續。

不意永嘉之末,復聞正始之音,何平叔若在,當復絕倒。」

玠嘗以人有不及,可以情恕;非意相干,可以理遣,故終身不見喜慍之容。

以王敦豪爽不群,而好居物上,恐非國之忠臣,求向建鄴。

京師人士聞其姿容,觀者如堵。

玠勞疾遂甚,永嘉六年卒,時年二十七,時人謂玠被看殺。

葬於南昌。

謝鯤哭之慟,人問曰:「子有何恤而致斯哀?」

答曰:「棟樑折矣,不覺哀耳。」

鹹和中,改塋於江寧。

丞相王導教曰:「衛洗馬明當改葬。

此君風一流名士,海內所瞻,可修薄祭,以敦舊好。」

後劉惔、謝尚共論中朝人士,或問:「杜乂可方衛洗馬不?」

尚曰:「安得相比,其間可容數人。」

惔又云:「杜乂膚清,叔寶神清。」

其為有識者所重若此。

於時中興名士,唯王承及玠為當時第一雲。

恆族弟展字道舒,歷尚書郎、南一陽一太守。

永嘉中,為江州刺史,累遷晉王大理。

詔有考子證父,或鞭父母問子所在,展以為恐傷正教,並奏除之。

中興建,為廷尉,上疏宜復肉刑,語在《刑法志》。

卒,贈光祿大夫。

張華,字茂先,范一陽一方城人也。

父平,魏漁一陽一郡守。

華少孤貧,自牧羊,同郡盧欽見而器之。

鄉人劉放亦奇其才,以女妻焉。

華學業優博,辭藻溫麗,朗贍多通,圖緯方伎之書莫不詳覽。

少自修謹,造次必以禮度。

勇於赴義,篤於周急。

器識弘曠,時人罕能測之。

初未知名,著《鷦鷯賦》以自寄。

其詞曰:

何造化之多端,播群形於萬類。

惟鷦鷯之微禽,亦攝生而受氣,育翩翾之陋體,無玄黃以自貴;一毛一無施於器用,肉不登乎俎味。

鷹鸇過猶戢翼,尚何懼於{罒童}罻!翳薈蒙籠,是焉游集。

飛不飄揚,翔不翕集。

其居易容,其求易給;巢林不過一枝,每食不過數粒。

棲無所滯。

游無所盤;匪陋荊棘,匪榮茞蘭。

動翼而逸,投足而安。

委命順理,與物無患。

伊茲禽之無知,而處身之似智。

不懷寶以賈害,不飾表以招累。

靜守一性一而不矜,動因循而簡易。

任自然以為資,無誘慕於世偽。

雕鶡介其觜距,鵠鷺軼於雲際,鶤雞竄於幽險,孔翠生乎遐裔,彼晨鳧與歸雁,又矯翼而增逝,鹹美羽而豐肌,故無罪而皆斃;徒銜蘆以避繳,終為戮於此世。

蒼鷹鷙而受紲,鸚鵡慧而入籠,屈猛志以服養,塊幽縶於九重;變音聲以順旨,思摧翮而為庸。

戀鍾岱之林野,慕隴坻之高松。

雖蒙幸于于日,未若疇昔之從容。

海鳥爰居,避風而至;條支巨爵,逾嶺自致;提挈萬里,飄颻一逼一畏。

夫惟體大妨物,而形瑰足偉也。

一陰陽一陶烝,萬品一區。

鉅細舛錯,種繁類殊。

鷦冥巢於蚊睫,大鵬彌乎天隅,將以上方不足而下比有餘。

普天壤而遐觀,吾又安知大小之所如。

陳留阮籍見之,歎曰:「王佐之才也!」由是聲名始著。

郡守鮮於嗣薦華為太常博士。

盧欽言之於文帝,轉河南尹丞,未拜,除佐著作郎。

頃之,遷長史,兼中書郎。

朝議表奏,多見施用,遂即真。

晉受禪,拜黃門侍郎,封關內侯。

華強記默識,四海之內,若指諸掌。

武帝嘗問漢宮室制度及建章千門萬戶,華應對如流,聽者忘倦,畫地成圖,左右屬目。

帝甚異之,時人比之子產。

數歲,拜中書令,後加散騎常侍。

遭母憂,哀毀過禮,中詔勉勵,一逼一令攝事。

初,帝潛與羊祜謀伐吳,而群臣多以為不可,唯華贊成其計。

其後,祜疾篤,帝遣華詣祜,問以伐吳之計,語在《祜傳》。

及將大舉,以華為度支尚書,乃量計運漕,決定廟算。

眾軍既進,而未有克獲,賈充等奏誅華以謝天下。

帝曰:「此是吾意,華但與吾同耳。」

時大臣皆以為未可輕進,華獨堅執,以為必克。

及吳滅,詔曰:「尚書、關內侯張華,前與故太傅羊祜共創大計,遂典掌軍事,部分諸方,算定權略,運籌決勝,有謀謨之勳。

其進封為廣武縣侯,增邑萬戶,封子一人為亭侯,千五百戶,賜絹萬匹。」

華名重一世,眾所推服,晉史及儀禮憲章並屬於華,多所損益。

當時詔誥皆所草定,聲譽益盛,有台輔之望焉。

而荀勖自以大族,恃帝恩深,憎疾之,每伺間隙,欲出華外鎮。

會帝問華:「誰可托寄後事者?」

對曰:「明德至親,莫如齊王攸。」

既非上意所在,微為忤旨,間言遂行。

乃出華為持節、都督幽州諸軍事、領護烏桓校尉、安北將軍。

撫納新舊,戎夏懷之。

東夷馬韓、新彌諸國依山帶海,去州四千餘里,歷世未附者二十餘國,並遣使朝獻。

於是遠夷賓服,四境無虞,頻歲豐稔,士馬強盛。

朝議欲征華入相,又欲進號儀同。

初,華毀征士馮恢於帝,紞即恢之弟也,深有一寵一於帝。

紞嘗侍帝,從容論魏晉事,因曰;「臣竊謂鍾會之釁,頗由太祖。」

帝變色曰:「卿何言邪!」紞免冠謝曰;「臣愚冗瞽言,罪應萬死。

然臣微意,猶有可申。」

帝曰:「何以言之」紞曰:「臣以為善御者必識六轡盈縮之勢,善政者必審官方控帶之宜,故仲由以兼人被抑,冉求以退弱被進,漢高八王以一寵一過夷滅,光武諸將由抑損克終。

非上有仁暴之殊,下有愚智之異,蓋抑揚與奪使之然耳。

鍾會才見有限,而太祖誇獎太過,嘉其謀猷,盛其名一器,居以重勢,委以大兵,故使會自謂算無遺策,功在不賞,輈張跋扈,遂構凶逆耳。

向令太祖錄其小能,節以大禮,抑之以權勢,納之以軌則,則亂心無由而生,亂事無由而成矣。」

帝曰:「然。」

紞稽首曰:「陛下既已然微臣之言,宜思堅冰之漸,無使如會之徒復致覆喪。」

帝曰:「當今豈有如會者乎?」

紞曰:「東方朔有言'談何容易',《易》曰:'臣不密則失一身'。」

帝乃屏左右曰:「卿極言之。」

紞曰:「陛下謀謨之臣,著大功於天下,海內莫不聞知,據方鎮總戎馬之任者,皆在陛下聖慮矣。」

帝默然。

頃之,征華為太常。

以太廟屋棟折,免官。

遂終帝之世,以列侯朝見。

惠帝即位,以華為太子少傅,與王戎、裴楷、和嶠俱以德望為楊駿所忌,皆不與朝政。

及駿誅後,將廢皇太后,會群臣於朝堂,議者皆承望風旨,以為《春秋》絕文姜,今太后自絕於宗廟,亦宜廢黜。」

惟華議以為「夫婦之道,父不能得之於子,子不能得之於父,皇太后非得罪於先帝者也。

今一黨一其所親,為不母於聖世,宜依漢廢趙太后為孝成後故事,貶太后之號,還稱武皇后,居異宮,以全貴終之恩」。

不從,遂廢太后為庶人。

楚王瑋受密詔殺太宰汝南王亮、太保衛瓘等,內外兵擾,朝廷大恐,計無所出。

華白帝以「瑋矯詔擅害二公,將士倉卒,謂是國家意,故從之耳。

今可遣騶虞幡使外軍解嚴,理必風一靡一。」

上從之,瑋兵果敗。

及瑋誅,華以首謀有功,拜右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侍中、中書監,金章紫綬。

固辭開府。

賈謐與後共謀,以華庶族,儒雅有籌略,進無一逼一上之嫌,退為眾望所依,欲倚以朝綱,訪以政事。

疑而未決,以問裴頠,頠素重華,深贊其事。

華遂盡忠匡輔,彌縫補闕,雖當暗主虐後之朝,而海內晏然,華之功也。

華懼後族之盛,作《女史箴》以為諷。

賈後雖凶妒,而知敬重華。

久之,論前後忠勳,進封壯武郡公。

華十餘讓,中詔敦譬,乃受。

數年,代下邳王晃為司空,領著作。

及賈後謀廢太子,左衛率劉卞甚為太子所信遇,每會宴,卞必預焉。

屢見賈謐驕傲,太子恨之,形於言色,謐亦不能平。

卞以賈後謀問華,華曰:「不聞。」

卞曰:「卞以寒悴,自須昌小吏受公成拔,以至今日。

士感知己,是以盡言,而公更有疑於卞邪!」華曰:「假令有此,君欲如何?」

卞曰:「東宮俊乂如林,四率一精一兵萬人。

公居阿衡之任,若得公命,皇太子因朝入錄尚書事,廢賈後於金墉城,兩黃門力耳。」

華曰:「今天子當一陽一,太子,人子也,吾又不受阿衡之命,忽相與行此,是無其君父,而以不孝示天下也。

雖能有成,猶不免罪,況權戚滿朝,威一柄一不一,而可以安乎!」及帝會群臣於式乾殿,出太子手書,遍示群臣,莫敢有言者。

惟華諫曰;「此國之大禍。

自漢武以來,每廢黜正嫡,恆至喪亂。

且國家有天下日淺,願陛下詳之。」

尚書左僕射裴頠以為宜先檢校傳書者,又請比校太子手書,不然,恐有詐妄。

賈後乃內出太子素啟事十餘紙,眾人比視,亦無敢言非者,議至日西不決,後知華等意堅,因表乞免為庶人,帝乃可其奏。

初,趙王倫為鎮西將軍,撓亂關中,氐羌反叛,乃以梁王肜代之。

或說華曰:「趙王貪昧,信用孫秀,所在為亂,而秀變詐,一奸一人之雄。

今可遣梁王斬秀,刈趙之半,以謝關右,不亦可乎!」華從之,肜許諾。

秀友人辛冉從西來,言於肜曰:「氐羌自反,非秀之為。」

故得免死。

倫既還,諂事賈後,因求錄尚書事,後又求尚書令。

華與裴頠皆固執不可,由是致怨,倫、秀疾華如仇。

武庫火,華懼因此變作,列兵固守,然後救之,故累代之寶及漢高斬蛇劍、王莽頭、孔子屐等盡焚焉。

時華見劍穿屋而飛,莫知所向。

初,華所封壯武郡有桑化為柏,識者以為不詳。

又華第捨及監省數有妖怪。

少子韙以中台星坼,勸華遜位。

華不從,曰;「天道玄遠,惟修德以應之耳。

不如靜以待之,以俟天命。」

及倫、秀將廢賈後,秀使司馬雅夜告華曰:「今社稷將危,趙王欲與公共匡朝廷,為霸者之事。」

華知秀等必成篡奪,乃距之。

雅怒曰:「刃將加頸,而吐言如此!」不顧而出。

華方晝臥,忽夢見屋壞,覺而惡之。

是夜難作,詐稱詔召華,遂與裴頠俱被收。

華將死,謂張林曰:「卿欲害忠臣耶?」

林稱詔詰曰:「卿為宰相,任天下事,太子之廢,不能死節,何也」華曰:「式乾之議,臣諫事具存,非不諫也。」

林曰:「諫若不從,何不去位?」

華不能答。

須臾,使者至曰:「詔斬公。」

華曰:「臣先帝老臣,中心如丹。

臣不一愛一死,懼王室之難,禍不可測也。」

遂害之於前殿馬道南,夷三族,朝野莫不悲痛之。

時年六十九。

華一性一好人物,誘進不倦,至於窮賤候門之士有一介之善者,便咨嗟稱詠,為之延譽。

雅一愛一書籍,身死之日,家無餘財,惟有文史溢於機篋。

嘗徙居,載書三十乘。

秘書監摯虞撰定官書,皆資華之本以取正焉。

天下奇秘,世所希有者,悉在華所。

由是博物洽聞,世無與比。

惠帝中,人有得鳥一毛一三丈,以示華。

華見,慘然曰:「此謂海鳧一毛一也,出則天下亂矣。」

陸機嘗餉華鮓,於時賓客滿座,華發器,便曰:「此龍肉也。」

眾未之信,華曰:「試以苦酒濯之,必有異。」

既而五色光起。

機還問鮓主,果云:「園中茅積下得一白魚,質狀殊常,以作鮓,過美,故以相獻。」

武庫封閉甚密,其中忽有雉雊。

華曰:「此必蛇化為雉也。」

開視,雉側果有蛇蛻焉。

吳郡臨平岸崩,出一石鼓,槌之無聲。

帝以問華,華曰:「可取蜀中桐材,刻為魚形,扣之則鳴矣。」

於是如其言,果聲聞數里。

初,吳之未滅也,鬥牛之間常有紫氣,道術者皆以吳方強盛,未可圖也,惟華以為不然。

及吳平之後,紫氣愈明。

華聞豫章人雷煥妙達緯象,乃要煥宿,屏人曰:「可共尋天文,知將來吉凶。」

因登樓仰觀,煥曰:「僕察之久矣,惟鬥牛之間頗有異氣。」

華曰:「是何祥也?」

煥曰:「寶劍之一精一,上徹於天耳。」

華曰:「君言得之。

吾少時有相者言,吾年出六十,位登三事,當得寶劍佩之。

斯言豈效與!」因問曰:「在何郡?」

煥曰:「在豫章豐城。」

華曰:「欲屈君為宰,密共尋之,可乎?」

煥許之。

華大喜,即補煥為豐城令。

煥到縣,掘獄屋基,入地四丈餘,得一石函,光氣非常,中有雙劍,並刻題,一曰龍泉,一曰太阿。

其夕,鬥牛間氣不復見焉。

煥以南昌西山北巖下土以拭劍,光芒艷發。

大盆盛水,置劍其上,視之者一精一芒炫目。

遣使送一劍並土與華,留一自佩。

或謂煥曰:「得兩送一,張公豈可欺乎?」

煥曰:「本朝將亂,張公當受其禍。

此劍當系徐君墓樹耳。

靈異之物,終當化去,不永為人服也。」

華得劍,寶一愛一之,常置坐側。

華以南昌土不如華一陰一赤土,報煥書曰:「詳觀劍文,乃干將也,莫邪何復不至?雖然,天生神物,終當合耳。」

因以華一陰一土一斤致煥。

煥更以拭劍,倍益一精一明。

華誅,失劍所在。

煥卒,子華為州從事,持劍行經延平津,劍忽於腰間躍出墮水,使人沒水取之,不見劍,但見兩龍各長數丈,蟠縈有文章,沒者懼而反。

須臾光彩照水,波一浪一驚沸,於是失劍。

華歎曰:「先君化去之言,張公終合之論,此其驗乎!」華之博物多此類,不可詳載焉。

後倫、秀伏誅,齊王冏輔政,摯虞致箋於冏曰:「間於張華沒後入中書省,得華先帝時答詔本草。

先帝問華可以輔政持重付以後事者,華答:「明德至親,莫如先王,宜留以為社稷之鎮。」

其忠良之謀,款誠之言,信於幽冥,沒而後彰,與苟且隨時者不可同世而論也。

議者有責華以愍懷太子之事不抗節廷爭。

當此之時,諫者必得違命之死。

先聖之教,死而無益者,不以責人。

故晏嬰,齊之正卿,不死崔杼之難;季札,吳之宗臣,不爭逆順之理。

理盡而無所施者,固聖教之所不責也。」

冏於是奏曰:「臣聞興微繼絕,聖王之高政;貶惡嘉善,《春秋》之美義。

是以武王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閭,誠幽明之故有以相通也。

孫秀逆亂,滅佐命之國,誅骨鯁之臣,以斫喪王室;肆其虐戾,功臣之後,多見泯滅。

張華、裴頠各以見憚取誅於時,解系、解結同以羔羊並被其害,歐一陽一建等無罪而死,百姓憐之。

今陛下更日月之光,布維新之命,然此等諸族未蒙恩理。

昔欒郤降在皁隸,而《春秋》傳其違;幽王絕功臣之後,棄賢者子孫,而詩人以為刺。

臣備忝在職,思納愚誠。

若合聖意,可令群官通議。」

議者各有所執,而多稱其冤。

壯武國臣竺道又詣長沙王,求復華爵位,依違者久之。

太安二年,詔曰:「夫一愛一惡相攻,佞邪丑正,自古而有。

故司空、壯武公華竭其忠貞,思翼朝政,謀謨之勳,每事賴之。

前以華弼濟之功,宜同封建,而華固讓至於八九,深陳大制不可得爾,終有顛敗危辱之慮,辭義懇誠,足勸遠近。

華之至心,誓於神明。

華以伐吳之勳,受爵於先帝。

後封既非國體,又不宜以小寶逾前大賞,華之見害,俱以一奸一逆圖亂,濫被枉賊。

其復華侍中、中書監、司空、公、廣武侯及所沒財物與印綬符策,遣使弔祭之。」

初,陸機兄弟志氣高爽,自以吳之名家,初入洛,不推中國人士,見華一面如舊,欽華德范,如師資之禮焉。

華誅後,作誄,又為《詠德賦》以悼之。

華著《博物誌》十篇,及文章並行於世。

二子:禕、韙。

禕字彥仲,好學,謙敬有父風,歷位散騎常侍。

韙儒博,曉天文,散騎侍郎。

同時遇害。

禕子輿,字公安,襲華爵。

避難過江,辟丞相掾、太子舍人。

劉卞,字叔龍,東平須昌人也。

本兵家子,質直少言。

少為縣小吏,功曹夜醉如廁,使卞執燭,不從,功曹銜之,以他事補亭子。

有祖秀才者,於亭中與刺史箋,久不成,卞教之數言,卓犖有大致。

秀才謂縣令曰:「卞,公府掾之一精一者,卿雲何以為亭子?」

令即召為門下史,百事疏簡,不能周密。

令問卞:「能學不?」

答曰:「願之。」

即使就學。

無幾,卞兄為太子長兵,即死,兵例須代,功曹請以卞代兄役。

令曰:「祖秀才有言。」

遂不聽。

卞後從令至洛,得入太學,試《經》為台四品吏。

訪問令寫黃紙一鹿車,卞曰:「劉卞非為人寫黃紙者也。」

訪問知怒,言於中正,退為尚書令吏。

或謂卞曰:「君才簡略,堪大不堪小,不如作守舍人。」

卞從其言。

後為吏部令史,遷齊王攸司空主簿,轉太常丞、司徒左西曹掾、尚書郎,所歷皆稱職。

累遷散騎侍郎,除并州刺史,入為左衛率,知賈後廢太子之謀,甚憂之。

以計干張華而不見用,益以不平。

賈後親一黨一微服聽察外間,頗聞卞言,乃遷卞為輕車將軍、雍州刺史,卞知言洩,恐為賈後所誅,乃飲藥卒。

初,卞之并州,昔同時為須昌小吏者十餘人祖餞之,其一人輕卞,卞遣扶出之,人以此少之。

史臣曰:夫忠為令德,學乃國華,譬眾星之有禮義,人倫之有冠冕也。

衛瓘撫武帝之一床一,張華距趙倫之命,進諫則伯玉居多,臨危則茂先為美。

遵乎險轍,理有可言:昏亂方凝,則事睽其趣;松筠無改,則死勝於生,固以赴蹈為期,而不辭乎傾覆者也。

俱陷一婬一網,同嗟承劍,邦家殄瘁,不亦傷哉!

贊曰:賢人委質,道映陵寒。

一屍一祿觀敗,吾生未安。

衛以賈滅,張由趙殘。

忠於亂世,自古為難。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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