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書
卷三十六
列傳第六
衛瓘子恆孫璪玠張華子禕韙劉卞
衛瓘,字伯玉,河河東安邑人也。
高祖暠,漢明帝時,以儒學自代郡征,至河東安邑卒,因賜所亡地而葬之,子孫遂家焉。
父覬,魏尚書。
瓘年十歲喪父,至孝過人。
一性一貞靜有名理,以明識清允稱。
襲父爵閿鄉侯。
弱冠為魏尚書郎。
時魏法嚴苛,母陳氏憂之,瓘自請得徙為通事郎,轉中書郎。
時權臣專一政,瓘優遊其間,無所親疏,甚為傅嘏所重,謂之甯武子。
在位十年,以任職稱,累遷散騎常侍。
陳留王即位,拜侍中,持節慰勞河北。
以定議功,增邑戶。
數歲轉廷尉卿。
瓘明法理,每至聽訟,小大以情。
鄧艾、鍾會之伐蜀也,瓘以本官持節監艾、會軍事,行鎮西軍司,給兵千人。
蜀既平,艾輒承製封拜。
會一陰一懷異志,因艾專擅,密與瓘俱奏其狀。
詔使檻車征之,會遣瓘先收艾。
會以瓘兵少,欲令艾殺瓘,因加艾罪。
瓘知欲危己,然不可得而距,乃夜至成都,檄艾所統諸將,稱詔收艾,其餘一無所問。
若來赴官軍,爵賞如先;敢有不出,誅及三族。
比至雞鳴,悉來赴瓘,唯艾帳內在焉。
平旦開門,瓘乘使者車,逕入至成都殿前。
艾臥未起,父子俱被執。
艾諸將圖欲劫艾,整仗趣瓘營。
瓘輕出迎之,偽作表草,將申明艾事,諸將信之而止。
俄而會至,乃悉請諸將胡烈等,因執之,囚益州解捨,遂發兵反。
於是士卒思歸,內外一騷一動,人情憂懼。
會留瓘謀議,乃書版云「欲殺胡烈等」,舉以示瓘,瓘不許,因相疑貳。
瓘如廁,見胡烈故給使,使宣語三軍,言會反。
會一逼一瓘定議,經宿不眠,各橫刀膝上。
在外諸軍已潛一欲攻會。
瓘既不出,未敢先發。
會使瓘慰勞諸軍。
瓘心欲去,且堅其意,曰:「卿三軍主,宜自行。」
會曰:「卿監司,且先行,吾當後出。」
瓘便下殿。
會悔遣之,使呼瓘。
瓘辭眩疾動,詐仆地。
比出閣,數十信追之。
瓘至外解,服鹽湯,大吐。
瓘素羸,便似困篤。
會遣所親人及醫視之,皆言不起,會由是無所憚。
及暮,門閉,瓘作檄宣告諸軍。
諸軍並已唱義,陵旦共攻會。
會率左右距戰,諸將擊敗之,唯帳下數百人隨會繞殿而走,盡殺之。
瓘於是部分諸將,群情肅然。
鄧艾本營將士復追破檻車出艾,還向成都。
瓘自以與會共陷艾,懼為變,又欲專誅會之功,乃遣護軍田續至綿竹,夜襲艾於三造亭,斬艾及其子忠。
初,艾之入江由也,以續不進,將斬之,既而赦焉。
及瓘遣續,謂之曰:「可以報江由之辱矣。」
事平,朝議封瓘。
瓘以克蜀之功,群帥之力,二將跋扈,自取滅亡,雖運智謀,而無搴旗之效,固讓不受。
除使持節、都督關中諸軍事、鎮西將軍,尋遷都督徐州諸軍事、鎮東將軍,增封菑一陽一侯,以余爵封弟實開一陽一亭侯。
泰始初,轉征東將軍,進爵為公,都督青州諸軍事、青州刺史,加征東大將軍、青州牧。
所在皆有政績。
除征北大將軍、都督幽州諸軍事、幽州刺史、護烏桓校尉。
至鎮,表立平州,後兼督之。
於時幽並東有務桓,西有力微,並為邊害。
瓘離間二虜,遂致嫌隙,於是務桓降而力微以憂死。
朝廷嘉其功,賜一子亭侯。
瓘乞以封弟,未受命而卒,子密受封為亭侯。
瓘六男無爵,悉讓二弟,遠近稱之。
累求入朝,既至,武帝善遇之,俄使旋鎮。
咸寧初,征拜尚書令,加侍中。
一性一嚴整,以法御下,視尚書若參佐,尚書郎若掾屬。
瓘學問深博,明習文藝,與尚書郎敦煌索靖俱善草書,時人號為「一台二妙」。
漢末張芝亦善草書,論者謂瓘得伯英筋,靖得伯英肉。
太康初,遷司空,侍中、令如故。
為政清簡,甚得朝野聲譽。
武帝敕瓘第四子宣尚繁昌公主。
瓘自以諸生之胄,婚對微素,抗表固辭,不許。
又領太子少傅,加千兵百騎鼓吹之府。
以日蝕,瓘與太尉汝南王亮、司徒魏舒俱遜位,帝不聽。
瓘以魏立九品,是權時之制,非經通之道,宜復古鄉舉裡選。
與太尉亮等上疏曰:「昔聖王崇賢,舉善而教,用使朝廷德讓,野無邪行。
誠以閭伍之政,足以相檢,詢事考言,必得其善,人知名不可虛求,故還修其身。
是以崇賢而俗益穆,黜惡而行彌篤。
斯則鄉舉裡選者,先王之令典也。
自茲以降,此法陵遲。
魏氏承顛覆之運,起喪亂之後,人士流移,考詳無地,故立九品之制,粗且為一時選用之本耳。
其始造也,鄉邑清議,不拘爵位,褒貶所加,足為勸勵,猶有鄉論餘風。
中間漸染,遂計資定品,使天下觀望,唯以居位為貴,人棄德而忽道業,爭多少於錐刀之末,傷損風俗,其弊不細。
今九域同規,大化方始,臣等以為宜皆蕩除末法,一擬古制,以土斷,定自公卿以下,皆以所居為正,無復懸客遠屬異土者。
如此,則同鄉鄰伍,皆為邑里,郡縣之宰,即以居長,盡除中正九品之制,使舉善進才,各由鄉論。
然則下敬其上,人安其教,俗與政俱清,化與法並濟。
人知善否之教,不在交遊,即華競自息,各求於己矣。
今除九品,則宜准古制,使朝臣共相舉任,於出才之路既博,且可以厲進賢之公心,核在位之明暗,誠令典也。」
武帝善之,而卒不能改。
惠帝之為太子也,朝臣鹹謂純質,不能親政事。
瓘每欲陳啟廢之,而未敢發。
後會宴陵雲台,瓘托醉,因跪帝一床一前曰:「臣欲有所啟。」
帝曰:「公所言何耶?」
瓘欲言而止者三,因以手撫一床一曰:「此座可惜!」帝意乃悟,因謬曰:「公真大醉耶?」
瓘於此不復有言。
賈後由是怨瓘。
宣尚公主,數有酒色之過。
楊駿素與瓘不平,駿復欲自專權重,宣若離婚,瓘必遜位,於是遂與黃門等毀之,諷帝奪宣公主。
瓘慚懼,告老遜立。
乃下詔曰:「司空瓘年未致仕,而遜讓歷年,欲及神志未衰,以果本情,至真之風,實感吾心。
今聽其所執,進位太保,以公就第。
給親兵百人,置長史、司馬、從事中郎掾屬;及大車、官騎、麾蓋、鼓吹諸威儀,一如舊典。
給廚田十頃、園五十畝、錢百萬、絹五百匹;一床一帳簟褥,主者務令優備,以稱吾崇賢之意焉。」
有司又奏收宣付廷尉,免瓘位,詔不許。
帝后知黃門虛構,欲還復主,而宣疾亡。
惠帝即位,復瓘千兵。
及楊駿誅,以瓘錄尚書事,加綠綟綬,劍履上殿,入朝不趨,給騎司馬,與汝南王亮共輔朝政。
亮奏遣諸王還籓,與朝臣廷議,無敢應者,唯瓘贊其事,楚王瑋由是憾焉。
賈後素怨瓘,且忌其方直,不得騁己一婬一虐;又聞瓘與瑋有隙,遂謗瓘與亮欲為伊霍之事,啟帝作手詔,使瑋免瓘等官。
黃門繼詔授瑋,瑋一性一輕險,欲聘私怨,夜使清河王遐收瓘。
左右疑遐矯詔,鹹諫曰:「禮律刑名,台輔大臣,未有此比,且請距之。
須自表得報,就戮未晚也。」
瓘不從,遂與子恆、岳、裔及孫等九人同被害,時年七十二。
恆二子璪、玠,時在醫家得免。
初,杜預聞瓘殺鄧艾,言於眾曰:「伯玉其不免乎!身為名士,位居總帥,既無德音,又不御下以正,是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當何以堪其責乎?」
瓘聞之,不俟駕而謝。
終如預言。
初,瓘家人炊飯,墮地盡化為螺,歲余而及禍。
太保主簿劉繇等冒難收瓘而葬之。
初,瓘為司空,時帳下督榮晦有罪,瓘斥遣之。
及難作,隨兵討瓘,故子孫皆及於禍。
楚王瑋之伏誅也,瓘女與國臣書曰:「先公名謚未顯,無異凡人,每怪一國蔑然無言。
《春秋》之失,其咎安在?悲憤感慨,故以示意。」
於是繇等執黃幡,撾登聞鼓,上言曰:「初,矯詔者至,公承詔當免,即便奉送章綬,雖有兵仗,不施一刃,重敕出第,單車從命。
如矯詔之文唯免公官,右軍以下即承詐偽,違其本文,輒戮宰輔,不復表上,橫收公子孫輒皆行刑,賊害大臣父子九人。
伏見詔書'為楚王所誑誤,非本同謀者皆弛遣'。
如書之旨,謂裡舍人被驅一逼一繼白杖者耳。
律,受教殺人,不得免死。
況乎手害功臣,賊殺忠良,雖雲非謀,理所不赦。
今元惡雖誅,殺賊猶存。
臣懼有司未詳事實,或有縱漏,不加一精一盡,使公父子仇賊不滅,冤魂永恨,訴於穹蒼,酷痛之臣,悲於明世。
臣等身被創痍,殯斂始訖。
謹條瓘前在司空時,帳下給使榮晦無情被黜,知瓘家人數、小孫名字。
晦後轉給右軍,其夜晦在門外揚聲大呼,宣詔免公還第。
及門開,晦前到中門,復讀所繼偽詔,手取鮑章綬貂蟬,催公出第。
晦按次錄瓘家口及其子孫,皆兵仗將送,著東亭道北圍守,一時之間,便皆斬斫。
害公子孫,實由於晦。
及將人劫盜府庫,皆晦所為。
考晦一人,眾一奸一皆出。
乞驗盡情偽,加以族誅。」
詔從之。
朝廷以瓘舉門無辜受禍,乃追瓘伐蜀勳,封蘭陵郡公、增邑三千戶,謚曰成,贈假黃鉞。
恆字巨山,少辟司空齊王府,轉太子舍人、尚書郎、秘書丞、太子庶子、黃門郎。
恆善草隸書,為《四體書勢》曰:
昔在黃帝,創製造物。
有沮誦、倉頡者,始作書契,以代結繩,蓋睹鳥跡以興思也。
因而遂滋,則謂之字,有六義焉。
一曰指事,上、下是也。
二曰象形,日、月是也。
三曰形聲,江、河是也。
四曰會意,武、信是也。
五曰轉注,老、考是也。
六曰假借,令、長是也。
夫指事者,在上為上,在下為下。
象形者,日滿月虧,效其形也。
形聲者,以類為形,配以聲也。
會意者,止戈為武,人言為信也。
轉注者,以老壽考也。
假借者,數言同字,其聲雖異,文意一也。
自黃帝至三代,其文不改。
及秦用篆書,焚燒先典,而古文絕矣。
漢武時,魯恭王壞孔子宅,得《尚書》、《春秋》、《論語》、《孝經》。
時人以不復知有古文,謂之科斗書。
漢世秘藏,希得見之。
魏初傳古文者,出於邯鄲淳。
恆祖敬侯寫淳《尚書》,後以示淳,而淳不別。
至正始中,立三字石經,轉失淳法,因科斗之名,遂效其形。
太康元年,汲縣人盜發魏襄王塚,得策書十餘萬言。
案敬侯所書,猶有彷彿。
古書亦有數種,其一卷論楚事者最為工妙。
恆竊悅之,故竭愚思,以贊其美,愧不足廁前賢之作,冀以存古人之象焉。
古無別名,謂之字勢雲。
「黃帝之史,沮誦、倉頡,眺彼鳥跡,始作書契。
紀綱萬事,垂法立制,帝典用宣,質文著世。
爰暨暴秦,滔天作戾,大道既泯,古文亦滅。
魏文好古,世傳丘墳,歷代莫發,真偽一靡一分。
大晉開元,弘道敷訓,天垂其象,地耀其文。
其文乃耀,粲矣其章,因聲會意,類物有方:日處君而盈其度,月執臣而虧其旁;雲委蛇而上布,星離離以舒光;禾卉苯{尊}以垂穎,山嶽峨嵯而連岡;蟲跂跂其若動,鳥似飛而未揚。
觀其錯筆綴墨,用心一精一專。
勢和體均,發止無間。
或守正循檢,矩折規旋。
或方員一靡一則,因事制權。
其曲如弓,其直如弦。
矯然特出,若龍騰於川。
森爾下頹,若雨墜於天。
或引筆奮力,若鴻雁高飛,邈邈翩翩。
或縱肆阿那,若流蘇懸羽,一靡一靡一綿綿。
是故遠而望之,若翔風厲水,清波漪漣。
就而察之,有若自然。
信黃唐之遺跡,為六藝之范先。
籀篆蓋其子孫,隸草乃其曾玄。
睹物象以致思,非言辭之可宣。」
昔周宣王時,史籀始著《大篆》十五篇,或與古同,或與古異,世謂之籀書者也。
及平王東遷,諸侯力政,家殊國異,而文字乖形。
秦始皇帝初兼天下。
丞相李斯乃奏益之,罷不合秦文者,斯作《倉頡篇》,中車府令趙高作《爰歷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學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澳,所謂小篆者。
或曰,下土人程邈為衙獄吏,得罪始皇,幽系雲一陽一十年,從獄中作大篆,少者增益,多者損減,方者使員,員者使方,奏之始皇。
始皇善之,出以為御史,使定書。
或曰,邈所定乃隸字也。
自秦壞古文,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蟲書,五曰摹印,六曰署書,七曰殳書,八曰隸書。
王莽時,使司空甄豐校文字部,改定古文,復有六書。
一曰古文,孔氏壁中書也。
二曰奇字,即古文而異者也。
三曰篆書,秦篆書也。
四曰佐書,即隸書也。
五曰繆篆,所以摹印也。
六曰鳥書,所以書幡信也。
及許慎撰《說文》,用篆書為正,以為體例,最可得而論也。
秦時李斯號為二篆,諸山及銅人銘皆斯書也。
漢建初中,扶風曹喜少異於斯,而亦稱善。
邯鄲淳師焉,略究其妙,韋誕師淳而不及也。
太和中,誕為武都太守,以能書,留補侍中,魏氏寶器銘題皆誕書也。
漢末又有蔡邕,采斯喜之法,為古今雜形,然一精一密閒理不如淳也。
邕作《篆勢》曰:「鳥遺跡,皇頡循。
聖作則,制斯文。
體有六,篆為真。
形要妙,巧入神,或龜文鹹列,櫛比龍鱗;紓體放尾,長短復身;頹若黍稷之垂穎,蘊若蟲蛇之焚縕;揚波振撇,鷹歭鳥震;延頸脅翼,勢似陵雲。
或輕筆內投,微本濃末,若絕若連;似水露綠絲,凝垂下端;從者如懸,衡者如編;杳杪邪趣,不方不員;若行若飛,跂歉胗胗。
遠而望之,像鴻鵠群游,駱驛遷延;迫而視之,端際不可得見。
指摠不可勝原。
研桑不能數其詰屈,離婁不能睹其郤間,般倕揖讓而辭巧,籀誦拱手而韜翰。
處篇籍之首目,粲斌斌其可觀。
摛華艷於紈素,為學藝之范先。
喜文德之弘懿,慍作者之莫刊。
思字體之俯仰,舉大略而論旃。」
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難成,即令隸人佐書,曰隸字。
漢因行之,獨符、印璽、幡信、題署用篆。
隸書者,篆之捷也。
上谷王次仲始作楷法。
至靈帝好書,時多能者,而師宜官為最,大則一字徑丈,小則方寸千言,甚矜其能。
或時不持錢詣酒家飲,因書其壁,顧觀者以酬酒,討錢足而滅之。
每書輒削而焚其柎。
。
梁鵠乃益為版而飲之酒,候其醉而竊其柎。
鵠卒以書至選部尚書。
宜官後為袁術將,今鉅鹿宋子有《耿球碑》,是術所立,其書甚工,雲是宜官也。
梁鵠奔劉表,魏武帝破荊州,募求鵠。
鵠之為選部也,魏武欲為洛一陽一令,而以為北部尉,故懼而自縛詣門,署軍假司馬;在秘書以勤書自效,是以今者多有鵠手跡。
魏武帝懸著帳中,及以釘壁玩之,以為勝宜官。
今宮殿題署多是鵠篆。
鵠宜為大字,邯鄲淳宜為小字。
鵠謂淳得次仲法,然鵠之用筆盡其勢矣。
鵠弟子一毛一弘教於秘書,今八分皆弘法也。
漢末有左子邑,小與淳鵠不同,然亦有名。
魏初有鍾胡二家為行書法,俱學之於劉德升,而鍾氏小異,然亦各有巧,今大行於世雲。
作《隸勢》曰:「鳥跡之變,乃惟佐隸。
蠲彼繁文,崇此簡易。
厥用既弘,體像有度。
煥若星陳,郁若雲布。
其大徑尋,細不容發。
隨事從宜,一靡一有常制。
或穹隆恢廓,或櫛比針列,或砥平繩直,或蜿蜒膠戾,或長邪角趣,或規旋矩折。
修短相副,異體同勢。
奮筆輕舉,離而不絕。
纖波濃點,錯落其間,若鍾虡設張,庭燎盡煙,嶄巖截嵯,高下屬連。
似崇台重宇,增雲冠山。
遠而望之,若飛龍在天;近而察之,心亂目眩。
奇姿譎詭,不可勝原。
研桑所不能計,宰賜所不能言。
何草篆之足算,而斯文之未宣。
豈體大之難睹,將秘奧之不傳?聊俯仰而詳觀,舉大較而論旃。」
漢興而有草書,不知作者姓名。
至章帝時,齊相杜度號善作篇。
後有崔瑗、崔寔,亦皆稱工,杜氏殺字甚安,而書體微瘦。
崔氏甚得筆勢,而結字小疏。
弘農張伯英者,因而轉一精一甚巧。
凡家之衣帛,必書而後練之。
臨池學書,池水盡黑。
下筆必為楷則,號匆匆不暇草書,寸紙不見遺,至今世尤寶其書,韋仲將謂之草聖。
伯英弟文舒者,次伯英。
又有姜孟穎、梁孔達,田彥和及韋仲將之徒,皆伯英弟子,有名於世,然殊不及文舒也。
羅叔景、趙元嗣者,與伯英並時,見稱於西州,而矜巧自與,眾頗惑之。
故英自稱「上比崔杜不足,下方羅趙有餘。」
河間張超亦有名,然雖與崔氏同州,不如伯英之得其法也。
崔瑗作《草書勢》曰:「書契之興,始自頡皇。
寫彼鳥跡,以定文章,爰暨末葉,典籍彌繁。
時之多僻,政之多權。
官事荒蕪,剿其墨翰。
惟作佐隸,舊字是刪。
草書之法,蓋又簡略。
應時諭指,用於卒迫。
兼功並用,一愛一日省力。
純儉之變,豈必古式。
觀其法象,俯仰有儀。
方不中矩,員不副規;抑左揚右,望之若崎。
竦企鳥歭,志大飛移。
狡獸暴駭,將奔未馳。
或<黑知><黑主>點<黑南>,狀似連珠,絕而不離;畜怒怫郁,放逸生奇。
或凌邃惴栗,若據槁臨危;旁點邪附,似蜩螗挶枝。
絕筆收勢,余綖糾結,若杜伯揵毒緣戲,螣蛇赴一穴一,頭沒尾垂。
是故遠而望之,崔焉若沮岑崩崖;就而察之,一畫不可移。
機微要妙,臨時從宜。
略舉大較,彷彿若斯。」
及瓘為楚王瑋所構,恆聞變,以何劭,嫂之父也,從牆孔中詣之,以問消息。
劭知而不告。
恆還經廚下,收人正食,因而遇害。
後贈長水校尉,謚蘭陵貞世子。
二子:璪、玠。
璪字仲寶,襲瓘爵。
後東海王越以蘭陵益其國,改封江夏郡公,邑八千五百戶。
懷帝即位,為散騎侍郎。
永嘉五年,沒於劉聰。
元帝以瓘玄孫崇嗣。
玠字叔寶,年五歲,風神秀異。
祖父瓘曰:「此兒有異於眾,顧吾年老,不見其成長耳!」總角乘羊車入市,見者皆以為玉人,觀之者傾都。
驃騎將軍王濟,玠之舅也,俊爽有風姿,每見玠,輒歎曰:「珠玉在側,覺我形穢。」
又嘗語人曰:「與玠同游,冏若明珠之在側,朗然照人。」
及長,好言玄理。
其後多病體羸,母恆禁其語。
遇有勝日,親友時請一言,無不咨嗟,以為入微。
琅邪王澄有高名,少所推服,每聞玠言,輒歎息絕倒。
故時人為之語曰:「衛玠談道,平子絕倒。」
澄及王玄、王濟並有盛名,皆出玠下,世云「王家三子,不如衛家一兒。」
玠妻父樂廣,有海內重名,議者以為「婦公冰清,女婿玉潤。」
辟命屢至,皆不就。
久之,為太傅西閣祭酒,拜太子洗馬。
璪為散騎侍郎,內侍懷帝。
玠以天下大亂,欲移家南行。
母曰:「我不能捨仲寶去也。」
玠啟諭深至,為門戶大計,母涕泣從之。
臨別,玠謂兄曰:「在三之義,人之所重。
今可謂致身之日,兄其勉之。」
乃扶輿母轉至江夏。
玠妻先亡。
征南將軍山簡見之,甚相欽重。
簡曰:「昔戴叔鸞嫁女,唯賢是與,不問貴賤,況衛氏權貴門戶令望之人乎!」於是以女妻焉。
遂進豫章,是時大將軍王敦鎮豫章,長史謝鯤先雅重玠,相見欣然,言論彌日。
敦謂鯤曰:「昔王輔嗣吐金聲於中朝,此子復玉振於江表,微言之緒,絕而復續。
不意永嘉之末,復聞正始之音,何平叔若在,當復絕倒。」
玠嘗以人有不及,可以情恕;非意相干,可以理遣,故終身不見喜慍之容。
以王敦豪爽不群,而好居物上,恐非國之忠臣,求向建鄴。
京師人士聞其姿容,觀者如堵。
玠勞疾遂甚,永嘉六年卒,時年二十七,時人謂玠被看殺。
葬於南昌。
謝鯤哭之慟,人問曰:「子有何恤而致斯哀?」
答曰:「棟樑折矣,不覺哀耳。」
鹹和中,改塋於江寧。
丞相王導教曰:「衛洗馬明當改葬。
此君風一流名士,海內所瞻,可修薄祭,以敦舊好。」
後劉惔、謝尚共論中朝人士,或問:「杜乂可方衛洗馬不?」
尚曰:「安得相比,其間可容數人。」
惔又云:「杜乂膚清,叔寶神清。」
其為有識者所重若此。
於時中興名士,唯王承及玠為當時第一雲。
恆族弟展字道舒,歷尚書郎、南一陽一太守。
永嘉中,為江州刺史,累遷晉王大理。
詔有考子證父,或鞭父母問子所在,展以為恐傷正教,並奏除之。
中興建,為廷尉,上疏宜復肉刑,語在《刑法志》。
卒,贈光祿大夫。
張華,字茂先,范一陽一方城人也。
父平,魏漁一陽一郡守。
華少孤貧,自牧羊,同郡盧欽見而器之。
鄉人劉放亦奇其才,以女妻焉。
華學業優博,辭藻溫麗,朗贍多通,圖緯方伎之書莫不詳覽。
少自修謹,造次必以禮度。
勇於赴義,篤於周急。
器識弘曠,時人罕能測之。
初未知名,著《鷦鷯賦》以自寄。
其詞曰:
何造化之多端,播群形於萬類。
惟鷦鷯之微禽,亦攝生而受氣,育翩翾之陋體,無玄黃以自貴;一毛一無施於器用,肉不登乎俎味。
鷹鸇過猶戢翼,尚何懼於{罒童}罻!翳薈蒙籠,是焉游集。
飛不飄揚,翔不翕集。
其居易容,其求易給;巢林不過一枝,每食不過數粒。
棲無所滯。
游無所盤;匪陋荊棘,匪榮茞蘭。
動翼而逸,投足而安。
委命順理,與物無患。
伊茲禽之無知,而處身之似智。
不懷寶以賈害,不飾表以招累。
靜守一性一而不矜,動因循而簡易。
任自然以為資,無誘慕於世偽。
雕鶡介其觜距,鵠鷺軼於雲際,鶤雞竄於幽險,孔翠生乎遐裔,彼晨鳧與歸雁,又矯翼而增逝,鹹美羽而豐肌,故無罪而皆斃;徒銜蘆以避繳,終為戮於此世。
蒼鷹鷙而受紲,鸚鵡慧而入籠,屈猛志以服養,塊幽縶於九重;變音聲以順旨,思摧翮而為庸。
戀鍾岱之林野,慕隴坻之高松。
雖蒙幸于于日,未若疇昔之從容。
海鳥爰居,避風而至;條支巨爵,逾嶺自致;提挈萬里,飄颻一逼一畏。
夫惟體大妨物,而形瑰足偉也。
一陰陽一陶烝,萬品一區。
鉅細舛錯,種繁類殊。
鷦冥巢於蚊睫,大鵬彌乎天隅,將以上方不足而下比有餘。
普天壤而遐觀,吾又安知大小之所如。
陳留阮籍見之,歎曰:「王佐之才也!」由是聲名始著。
郡守鮮於嗣薦華為太常博士。
盧欽言之於文帝,轉河南尹丞,未拜,除佐著作郎。
頃之,遷長史,兼中書郎。
朝議表奏,多見施用,遂即真。
晉受禪,拜黃門侍郎,封關內侯。
華強記默識,四海之內,若指諸掌。
武帝嘗問漢宮室制度及建章千門萬戶,華應對如流,聽者忘倦,畫地成圖,左右屬目。
帝甚異之,時人比之子產。
數歲,拜中書令,後加散騎常侍。
遭母憂,哀毀過禮,中詔勉勵,一逼一令攝事。
初,帝潛與羊祜謀伐吳,而群臣多以為不可,唯華贊成其計。
其後,祜疾篤,帝遣華詣祜,問以伐吳之計,語在《祜傳》。
及將大舉,以華為度支尚書,乃量計運漕,決定廟算。
眾軍既進,而未有克獲,賈充等奏誅華以謝天下。
帝曰:「此是吾意,華但與吾同耳。」
時大臣皆以為未可輕進,華獨堅執,以為必克。
及吳滅,詔曰:「尚書、關內侯張華,前與故太傅羊祜共創大計,遂典掌軍事,部分諸方,算定權略,運籌決勝,有謀謨之勳。
其進封為廣武縣侯,增邑萬戶,封子一人為亭侯,千五百戶,賜絹萬匹。」
華名重一世,眾所推服,晉史及儀禮憲章並屬於華,多所損益。
當時詔誥皆所草定,聲譽益盛,有台輔之望焉。
而荀勖自以大族,恃帝恩深,憎疾之,每伺間隙,欲出華外鎮。
會帝問華:「誰可托寄後事者?」
對曰:「明德至親,莫如齊王攸。」
既非上意所在,微為忤旨,間言遂行。
乃出華為持節、都督幽州諸軍事、領護烏桓校尉、安北將軍。
撫納新舊,戎夏懷之。
東夷馬韓、新彌諸國依山帶海,去州四千餘里,歷世未附者二十餘國,並遣使朝獻。
於是遠夷賓服,四境無虞,頻歲豐稔,士馬強盛。
朝議欲征華入相,又欲進號儀同。
初,華毀征士馮恢於帝,紞即恢之弟也,深有一寵一於帝。
紞嘗侍帝,從容論魏晉事,因曰;「臣竊謂鍾會之釁,頗由太祖。」
帝變色曰:「卿何言邪!」紞免冠謝曰;「臣愚冗瞽言,罪應萬死。
然臣微意,猶有可申。」
帝曰:「何以言之」紞曰:「臣以為善御者必識六轡盈縮之勢,善政者必審官方控帶之宜,故仲由以兼人被抑,冉求以退弱被進,漢高八王以一寵一過夷滅,光武諸將由抑損克終。
非上有仁暴之殊,下有愚智之異,蓋抑揚與奪使之然耳。
鍾會才見有限,而太祖誇獎太過,嘉其謀猷,盛其名一器,居以重勢,委以大兵,故使會自謂算無遺策,功在不賞,輈張跋扈,遂構凶逆耳。
向令太祖錄其小能,節以大禮,抑之以權勢,納之以軌則,則亂心無由而生,亂事無由而成矣。」
帝曰:「然。」
紞稽首曰:「陛下既已然微臣之言,宜思堅冰之漸,無使如會之徒復致覆喪。」
帝曰:「當今豈有如會者乎?」
紞曰:「東方朔有言'談何容易',《易》曰:'臣不密則失一身'。」
帝乃屏左右曰:「卿極言之。」
紞曰:「陛下謀謨之臣,著大功於天下,海內莫不聞知,據方鎮總戎馬之任者,皆在陛下聖慮矣。」
帝默然。
頃之,征華為太常。
以太廟屋棟折,免官。
遂終帝之世,以列侯朝見。
惠帝即位,以華為太子少傅,與王戎、裴楷、和嶠俱以德望為楊駿所忌,皆不與朝政。
及駿誅後,將廢皇太后,會群臣於朝堂,議者皆承望風旨,以為《春秋》絕文姜,今太后自絕於宗廟,亦宜廢黜。」
惟華議以為「夫婦之道,父不能得之於子,子不能得之於父,皇太后非得罪於先帝者也。
今一黨一其所親,為不母於聖世,宜依漢廢趙太后為孝成後故事,貶太后之號,還稱武皇后,居異宮,以全貴終之恩」。
不從,遂廢太后為庶人。
楚王瑋受密詔殺太宰汝南王亮、太保衛瓘等,內外兵擾,朝廷大恐,計無所出。
華白帝以「瑋矯詔擅害二公,將士倉卒,謂是國家意,故從之耳。
今可遣騶虞幡使外軍解嚴,理必風一靡一。」
上從之,瑋兵果敗。
及瑋誅,華以首謀有功,拜右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侍中、中書監,金章紫綬。
固辭開府。
賈謐與後共謀,以華庶族,儒雅有籌略,進無一逼一上之嫌,退為眾望所依,欲倚以朝綱,訪以政事。
疑而未決,以問裴頠,頠素重華,深贊其事。
華遂盡忠匡輔,彌縫補闕,雖當暗主虐後之朝,而海內晏然,華之功也。
華懼後族之盛,作《女史箴》以為諷。
賈後雖凶妒,而知敬重華。
久之,論前後忠勳,進封壯武郡公。
華十餘讓,中詔敦譬,乃受。
數年,代下邳王晃為司空,領著作。
及賈後謀廢太子,左衛率劉卞甚為太子所信遇,每會宴,卞必預焉。
屢見賈謐驕傲,太子恨之,形於言色,謐亦不能平。
卞以賈後謀問華,華曰:「不聞。」
卞曰:「卞以寒悴,自須昌小吏受公成拔,以至今日。
士感知己,是以盡言,而公更有疑於卞邪!」華曰:「假令有此,君欲如何?」
卞曰:「東宮俊乂如林,四率一精一兵萬人。
公居阿衡之任,若得公命,皇太子因朝入錄尚書事,廢賈後於金墉城,兩黃門力耳。」
華曰:「今天子當一陽一,太子,人子也,吾又不受阿衡之命,忽相與行此,是無其君父,而以不孝示天下也。
雖能有成,猶不免罪,況權戚滿朝,威一柄一不一,而可以安乎!」及帝會群臣於式乾殿,出太子手書,遍示群臣,莫敢有言者。
惟華諫曰;「此國之大禍。
自漢武以來,每廢黜正嫡,恆至喪亂。
且國家有天下日淺,願陛下詳之。」
尚書左僕射裴頠以為宜先檢校傳書者,又請比校太子手書,不然,恐有詐妄。
賈後乃內出太子素啟事十餘紙,眾人比視,亦無敢言非者,議至日西不決,後知華等意堅,因表乞免為庶人,帝乃可其奏。
初,趙王倫為鎮西將軍,撓亂關中,氐羌反叛,乃以梁王肜代之。
或說華曰:「趙王貪昧,信用孫秀,所在為亂,而秀變詐,一奸一人之雄。
今可遣梁王斬秀,刈趙之半,以謝關右,不亦可乎!」華從之,肜許諾。
秀友人辛冉從西來,言於肜曰:「氐羌自反,非秀之為。」
故得免死。
倫既還,諂事賈後,因求錄尚書事,後又求尚書令。
華與裴頠皆固執不可,由是致怨,倫、秀疾華如仇。
武庫火,華懼因此變作,列兵固守,然後救之,故累代之寶及漢高斬蛇劍、王莽頭、孔子屐等盡焚焉。
時華見劍穿屋而飛,莫知所向。
初,華所封壯武郡有桑化為柏,識者以為不詳。
又華第捨及監省數有妖怪。
少子韙以中台星坼,勸華遜位。
華不從,曰;「天道玄遠,惟修德以應之耳。
不如靜以待之,以俟天命。」
及倫、秀將廢賈後,秀使司馬雅夜告華曰:「今社稷將危,趙王欲與公共匡朝廷,為霸者之事。」
華知秀等必成篡奪,乃距之。
雅怒曰:「刃將加頸,而吐言如此!」不顧而出。
華方晝臥,忽夢見屋壞,覺而惡之。
是夜難作,詐稱詔召華,遂與裴頠俱被收。
華將死,謂張林曰:「卿欲害忠臣耶?」
林稱詔詰曰:「卿為宰相,任天下事,太子之廢,不能死節,何也」華曰:「式乾之議,臣諫事具存,非不諫也。」
林曰:「諫若不從,何不去位?」
華不能答。
須臾,使者至曰:「詔斬公。」
華曰:「臣先帝老臣,中心如丹。
臣不一愛一死,懼王室之難,禍不可測也。」
遂害之於前殿馬道南,夷三族,朝野莫不悲痛之。
時年六十九。
華一性一好人物,誘進不倦,至於窮賤候門之士有一介之善者,便咨嗟稱詠,為之延譽。
雅一愛一書籍,身死之日,家無餘財,惟有文史溢於機篋。
嘗徙居,載書三十乘。
秘書監摯虞撰定官書,皆資華之本以取正焉。
天下奇秘,世所希有者,悉在華所。
由是博物洽聞,世無與比。
惠帝中,人有得鳥一毛一三丈,以示華。
華見,慘然曰:「此謂海鳧一毛一也,出則天下亂矣。」
陸機嘗餉華鮓,於時賓客滿座,華發器,便曰:「此龍肉也。」
眾未之信,華曰:「試以苦酒濯之,必有異。」
既而五色光起。
機還問鮓主,果云:「園中茅積下得一白魚,質狀殊常,以作鮓,過美,故以相獻。」
武庫封閉甚密,其中忽有雉雊。
華曰:「此必蛇化為雉也。」
開視,雉側果有蛇蛻焉。
吳郡臨平岸崩,出一石鼓,槌之無聲。
帝以問華,華曰:「可取蜀中桐材,刻為魚形,扣之則鳴矣。」
於是如其言,果聲聞數里。
初,吳之未滅也,鬥牛之間常有紫氣,道術者皆以吳方強盛,未可圖也,惟華以為不然。
及吳平之後,紫氣愈明。
華聞豫章人雷煥妙達緯象,乃要煥宿,屏人曰:「可共尋天文,知將來吉凶。」
因登樓仰觀,煥曰:「僕察之久矣,惟鬥牛之間頗有異氣。」
華曰:「是何祥也?」
煥曰:「寶劍之一精一,上徹於天耳。」
華曰:「君言得之。
吾少時有相者言,吾年出六十,位登三事,當得寶劍佩之。
斯言豈效與!」因問曰:「在何郡?」
煥曰:「在豫章豐城。」
華曰:「欲屈君為宰,密共尋之,可乎?」
煥許之。
華大喜,即補煥為豐城令。
煥到縣,掘獄屋基,入地四丈餘,得一石函,光氣非常,中有雙劍,並刻題,一曰龍泉,一曰太阿。
其夕,鬥牛間氣不復見焉。
煥以南昌西山北巖下土以拭劍,光芒艷發。
大盆盛水,置劍其上,視之者一精一芒炫目。
遣使送一劍並土與華,留一自佩。
或謂煥曰:「得兩送一,張公豈可欺乎?」
煥曰:「本朝將亂,張公當受其禍。
此劍當系徐君墓樹耳。
靈異之物,終當化去,不永為人服也。」
華得劍,寶一愛一之,常置坐側。
華以南昌土不如華一陰一赤土,報煥書曰:「詳觀劍文,乃干將也,莫邪何復不至?雖然,天生神物,終當合耳。」
因以華一陰一土一斤致煥。
煥更以拭劍,倍益一精一明。
華誅,失劍所在。
煥卒,子華為州從事,持劍行經延平津,劍忽於腰間躍出墮水,使人沒水取之,不見劍,但見兩龍各長數丈,蟠縈有文章,沒者懼而反。
須臾光彩照水,波一浪一驚沸,於是失劍。
華歎曰:「先君化去之言,張公終合之論,此其驗乎!」華之博物多此類,不可詳載焉。
後倫、秀伏誅,齊王冏輔政,摯虞致箋於冏曰:「間於張華沒後入中書省,得華先帝時答詔本草。
先帝問華可以輔政持重付以後事者,華答:「明德至親,莫如先王,宜留以為社稷之鎮。」
其忠良之謀,款誠之言,信於幽冥,沒而後彰,與苟且隨時者不可同世而論也。
議者有責華以愍懷太子之事不抗節廷爭。
當此之時,諫者必得違命之死。
先聖之教,死而無益者,不以責人。
故晏嬰,齊之正卿,不死崔杼之難;季札,吳之宗臣,不爭逆順之理。
理盡而無所施者,固聖教之所不責也。」
冏於是奏曰:「臣聞興微繼絕,聖王之高政;貶惡嘉善,《春秋》之美義。
是以武王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閭,誠幽明之故有以相通也。
孫秀逆亂,滅佐命之國,誅骨鯁之臣,以斫喪王室;肆其虐戾,功臣之後,多見泯滅。
張華、裴頠各以見憚取誅於時,解系、解結同以羔羊並被其害,歐一陽一建等無罪而死,百姓憐之。
今陛下更日月之光,布維新之命,然此等諸族未蒙恩理。
昔欒郤降在皁隸,而《春秋》傳其違;幽王絕功臣之後,棄賢者子孫,而詩人以為刺。
臣備忝在職,思納愚誠。
若合聖意,可令群官通議。」
議者各有所執,而多稱其冤。
壯武國臣竺道又詣長沙王,求復華爵位,依違者久之。
太安二年,詔曰:「夫一愛一惡相攻,佞邪丑正,自古而有。
故司空、壯武公華竭其忠貞,思翼朝政,謀謨之勳,每事賴之。
前以華弼濟之功,宜同封建,而華固讓至於八九,深陳大制不可得爾,終有顛敗危辱之慮,辭義懇誠,足勸遠近。
華之至心,誓於神明。
華以伐吳之勳,受爵於先帝。
後封既非國體,又不宜以小寶逾前大賞,華之見害,俱以一奸一逆圖亂,濫被枉賊。
其復華侍中、中書監、司空、公、廣武侯及所沒財物與印綬符策,遣使弔祭之。」
初,陸機兄弟志氣高爽,自以吳之名家,初入洛,不推中國人士,見華一面如舊,欽華德范,如師資之禮焉。
華誅後,作誄,又為《詠德賦》以悼之。
華著《博物誌》十篇,及文章並行於世。
二子:禕、韙。
禕字彥仲,好學,謙敬有父風,歷位散騎常侍。
韙儒博,曉天文,散騎侍郎。
同時遇害。
禕子輿,字公安,襲華爵。
避難過江,辟丞相掾、太子舍人。
劉卞,字叔龍,東平須昌人也。
本兵家子,質直少言。
少為縣小吏,功曹夜醉如廁,使卞執燭,不從,功曹銜之,以他事補亭子。
有祖秀才者,於亭中與刺史箋,久不成,卞教之數言,卓犖有大致。
秀才謂縣令曰:「卞,公府掾之一精一者,卿雲何以為亭子?」
令即召為門下史,百事疏簡,不能周密。
令問卞:「能學不?」
答曰:「願之。」
即使就學。
無幾,卞兄為太子長兵,即死,兵例須代,功曹請以卞代兄役。
令曰:「祖秀才有言。」
遂不聽。
卞後從令至洛,得入太學,試《經》為台四品吏。
訪問令寫黃紙一鹿車,卞曰:「劉卞非為人寫黃紙者也。」
訪問知怒,言於中正,退為尚書令吏。
或謂卞曰:「君才簡略,堪大不堪小,不如作守舍人。」
卞從其言。
後為吏部令史,遷齊王攸司空主簿,轉太常丞、司徒左西曹掾、尚書郎,所歷皆稱職。
累遷散騎侍郎,除并州刺史,入為左衛率,知賈後廢太子之謀,甚憂之。
以計干張華而不見用,益以不平。
賈後親一黨一微服聽察外間,頗聞卞言,乃遷卞為輕車將軍、雍州刺史,卞知言洩,恐為賈後所誅,乃飲藥卒。
初,卞之并州,昔同時為須昌小吏者十餘人祖餞之,其一人輕卞,卞遣扶出之,人以此少之。
史臣曰:夫忠為令德,學乃國華,譬眾星之有禮義,人倫之有冠冕也。
衛瓘撫武帝之一床一,張華距趙倫之命,進諫則伯玉居多,臨危則茂先為美。
遵乎險轍,理有可言:昏亂方凝,則事睽其趣;松筠無改,則死勝於生,固以赴蹈為期,而不辭乎傾覆者也。
俱陷一婬一網,同嗟承劍,邦家殄瘁,不亦傷哉!
贊曰:賢人委質,道映陵寒。
一屍一祿觀敗,吾生未安。
衛以賈滅,張由趙殘。
忠於亂世,自古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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