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文言文
晏子諫殺燭鄒翻譯,晏子諫殺燭鄒的道理
【晏子諫殺燭鄒:原文】
齊景公好弋,使燭鄒主鳥而亡之。
公怒,詔吏欲殺之。
晏子曰: 「燭鄒有罪三,請數之以其罪殺之。」
公曰:「可。」
於是召而數之公前,曰:「燭鄒,汝為吾君主鳥而亡之,是罪一也;使吾君以鳥之故殺人,是罪二也;使諸侯聞之以吾君重鳥而輕士 ,是罪三也。
數燭鄒罪已畢,請殺之 。」
公曰:「勿殺!寡人聞命矣。」
【晏子諫殺燭鄒:譯文】
齊景公喜歡捕鳥。
有一次,他捕到了一隻漂亮的鳥,就命令燭鄒管理鳥。
不久,鳥逃跑了。
齊景公氣壞了,決定親手殺掉他。
晏子說:「燭鄒有三條罪狀,請讓我列數他的罪狀然後殺掉他。」
於是召見燭鄒,在齊景公面前列數他的罪行,說:「燭鄒!你是我們君王的養鳥人,卻讓鳥逃跑了,這是第一條罪行;讓我們君王為了一隻鳥就要殺人,這是第二條罪行;讓諸侯聽到這件事,認為我們的君王看重鳥而輕視手下的人,這是第三條罪行。
燭鄒的罪已經列舉結束,請殺死燭鄒。」
景公說:「不用處死了.我明白你的指教了。」
【晏子諫殺燭鄒:道理】
揭露當時的帝王統治者重鳥輕人的殘暴本質,頌揚晏子的機智、正直與能言善辯。
人與人一交一 流需掌握適當技巧,在勸誡指正別人時也應做到趨利避害。
勸阻他人也要講究方法,有時應學會避其鋒芒,反而會事半功倍。
晏子不是直接勸阻,而是間接婉轉地提醒齊景公殺了燭鄒會影響他的聲譽,從而使他改變了主意。
【晏子諫殺燭鄒:註釋】
弋:(y&igra一ve;)帶有繩子的箭,用來射鳥;繫著繩的箭,此處名詞作動詞,指用弋射;此處指捕鳥
使(使燭鄒主鳥):命令,派遣(上級對下級)。
使(使吾君、使諸侯):致使,讓。
是:這。
故:原因,緣故。
景公:姜姓,呂氏,名杵臼。
春秋後期齊國國君,齊靈公之子,齊莊公之弟。
好:愛好,喜愛。
燭鄒:齊景公的一個臣僕。
主:掌管,主管,負責管理;也可翻譯成「養」。
詔:詔書,皇上的命令或文告。
這裡指下令。
數(shǔ):歷數;列舉
重:重視,以……為重。
輕:輕視,以……為輕。
聞命:接受教導。
命:命令,這裡指教導。
亡:丟失,逃跑,讓……逃跑了,這裡指讓鳥逃走了。
以(以吾君重鳥):認為。
以(以其罪而殺之):按照。
以(以鳥之故):因為。
士:商、西周、春秋時最低級的貴族階層;讀書人。
前:前面。
畢:結束。
而:連詞表承接;連詞表並列 。
汝:你。
諫:規勸
罪三:三條罪狀。
古代漢語中數詞作定語常常放在中心詞後。
下文的「罪一」「罪二」用法相同。
是:這。
欲(召吏欲殺之):想
寡人:古代君主自稱。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