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坡易傳
第四十七卦 困 澤水困 兌上坎下
「困」:亨,貞大人吉,無咎;有言不信。
《彖》曰:「困」,剛揜也。
九二為初六、六三之所揜,九四、九五為六三、上六之所揜,故「困」。
「困」者坐而見制,無能為之辭也。
一陰一之害一陽一者多矣,然皆有以侵之;夫惟侵之,是以一陽一不能堪而至於戰。
戰者有危道也,而無所謂「困」。
「困」之世,惟不見侵,而見揜。
一陰一有以消一陽一,而一陽一無所致其怒,其為害也深矣。
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貞大人吉」,以剛中也。
剛中者,二也;二之謂大人。
「貞」於「大人」而後「吉」者,五也。
「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
《象》曰:澤無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水」,潤下者也。
在「澤」上則居,在「澤」下則逝矣。
故「水」在「澤」下,為「澤無水」,命與志不相謀者也,故各致其極,而任其所至也。
初六:一臀一困於株木,入於幽谷,三歲不覿。
《象》曰:「入於幽谷」,幽不明也。
初六,揜九二者也。
揜者非一人之所能,故初六之揜九二,必將有待於六三。
六三固以初為「一臀一」也1,「一臀一」得其所據而後其身能有所為。
今六三之所據者,「蒺藜」也,則一臀一已困於株木,身且廢矣。
「株木」也,「蒺藜」也,皆非一臀一之所據者也。
夫以柔助剛,則其幽可明;以柔揜剛,其誰明之?「入谷」者也,有配在四而不善二,是以「三歲」不得見也。
【校注】1六三固以初為一臀一也:《蘇氏易傳》作「六三則其所謂一臀一也」,誤。
九二:困於酒食,朱紱方來,利用享祀;征凶,無咎。
《象》曰:「困於酒食」,中有慶也。
「困」之世,利以柔用剛。
二與五皆剛者也,二以柔用之,而五以剛用之。
天下之易懷者,惟小人也;方其見揜也,爭之以力,雖刀鋸有不足;而將懷之也,則酒食有餘矣,故九二「困於酒食」,所以懷小人也。
九五則不然:揜我下者,我劓之;揜我上者,我刖之;輕用其威,威窮而物不服,乃大困也。
既困而無助1,則雖欲不求二不可得矣。
「赤紱」者,所以爵命二也,故曰困於「赤紱」。
五以赤紱為困,而二以是為方來,言此五之所困,而二之所不求而至也。
困而求二,乃徐有說,以其用說為已晚矣。
說於未困,則其所以為說者小,故九二之所困者,酒食而已;說於已困,則其所以為說者重,故九五之所困者,爵命也。
祭祀者,人之求神而神無求也。
祭之者,人也;享之者,神也。
五求二,故祭之;二不求五,故享之而已。
享之者固不征,而征以求之,故「凶」。
雖然,其義則不可咎,以其所從者君也。
【校注】1困而無助:《蘇氏易傳》作「困則無助」,誤。
六三: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凶。
《象》曰:「據於蒺藜」,乘剛也;「入於其宮,不見其妻」,不祥也。
六三,上揜四、下揜二者也。
堅而不可勝者,石也;四之謂「石」。
傷而不可據者,「蒺藜」也,二之謂「蒺藜」。
六三一陰一也,而居於一陽一,自以為一陽一,而求配於上六,「不祥」也。
三之應在上,而上六非其應也,「宮」則是矣,而非其「妻」。
故曰:「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凶。」
小人易合而難久,故「困」之三一陰一,其始相與締交而揜剛,其終初六之「一臀一」困,六三之「妻」亡。
九四:來徐徐,困於金車,吝;有終。
《象》曰:「來徐徐」,志在下也;雖不當位,有與也。
初六我之配,二之所惡也。
二剛而在下,載己者也,故為「金車」。
欲下從初六而困於二,故其來「徐徐」,不急於配。
配之所怨,剛之所與也,故雖「吝」而「有終」。
九五:劓、刖,困於赤紱,乃徐有說,利用祭祀。
其曰「赤紱」,正也;「朱紱」,嚴之也;下受上之辭也。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說」,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用」,九二也。
上六:困於葛蘲,於臬危兀危;曰:動悔,有悔;征吉。
柔而牽己者,葛蘲也;三之謂「葛蘲」。
剛而難乘者,臬危兀危也;五之謂「臬危兀危」。
上六困於此二者而不能去,則謀全之過也。
曰:不可動,動且有悔,而不知其不動乃所以有悔也。
上無揜我者,則吉莫如征也,而不征,何哉!以柔用剛,則乘之者至以為「蒺藜」;以剛用剛,則乘之者以為「臬危兀危」而已。
《象》曰:「困於葛蘲」,未當也。
上六足以為配,而六三未足以當也。
「動悔有悔」,吉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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