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坡易傳
第二十五卦 無妄 天雷無妄 乾上震下
「無妄」,元亨,利貞。
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彖》曰:「無妄」,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
謂初九。
動而健,剛中而應。
謂九五。
大亨以正,天之命也。
「無妄」者,天下相從於「正」也。
「正」者,我也;天下從之者,天也。
聖人能必正,不能使天下必從,故以「無妄」為天命也。
「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無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
無故而為惡者,天之所甚疾也。
世之妄也1,則其不正者容有不得已焉。
「無妄」之世,正則安,不正則危。
棄安即危非人情,故不正者,必有天災。
【校注】1世之妄也:《蘇氏易傳》作「世之衰也」,亦通。
《象》曰:天下雷行,物與無妄。
妄者,物所不與也。
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茂」,勉也;「對」,濟也。
《傳》曰:「寬以濟猛,猛以濟寬。」
天下既已無妄矣,則先王勉濟斯時,容養萬物而已。
初九:無妄,往吉。
《象》曰:「無妄」之「往」,得志也。
所以為「無妄」者,「震」也;所以為「震」者,初九也。
「無妄」之權在初九,故「往」,「得志」也。
六二:不耕獲,不菑畬,則利有攸往。
《象》曰:「不耕獲」,未富也。
六三:無妄之災:或繫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九四:可貞,無咎。
《象》曰:「可貞無咎」,固有之也。
九五:無妄之疾,勿藥有喜。
《象》曰:「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善為天下者不求其必然,求其必然乃至於盡喪。
無妄者驅人而內之正也,君子之於「正」,亦全其大而已矣。
全其大,有道不必乎其小,而其大斯全矣。
古之為過正之行者,皆內不足而外慕者也。
夫內足者,恃內而略外,不足者反之。
一陰一之居一陰一,安其分者也,六二是也。
而其居一陽一也,不安其分而外慕者也,六三是也。
一陽一之居一陽一,致其用者也,九五是也。
而其居一陰一也,內足而藏其用者也,九四是也。
六二安其分,是故不敢為過正之行,曰「不耕獲、不菑畬,則利有攸往」,夫必其所耕而後獲,必其所菑而後畬,則是揀發而櫛,數米而炊,擇地而蹈之充其一操一者,蚓而後可將有所往,動則躓矣。
故曰於義可獲,不必其所耕也;於道可畬,不必其所菑也。
不害其為正而可以通天下之情,故「利有攸往」。
所惡於不耕而獲者,惡富之為害也。
如取之不失其正,雖欲富可得乎?故曰「不耕獲,未富也」。
六三不安其分,而外慕其名,自知其不足,而求詳於無妄,故曰「無妄之災,或繫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
或者系其牛於此,而為行道者之得之也,行者固不可知矣,而欲責得於邑人,宜其有無辜而遇禍者,此無妄之所以為災也。
失其牛於此,而欲必求之於此,此其意未始不以為無妄也,然卒至於大妄1,則求詳之過也。
九五以五用九,極其用矣,用極則憂廢,故戒之曰:「無妄之疾,勿藥有喜。」
「無妄」之世而有疾焉,是大正之世而未免乎小不正也,天下之有小不正,是養其大正也,烏可藥哉!以「無妄」為藥,是以至正而毒天下,天下其誰安之?故曰:「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九四內足而藏其用,詘其至剛而用之以柔,故曰:「可貞,無咎。」
可以其貞正物而無咎者,惟四也。
其《象》曰:「固有之。」
「固有之」者,生而一性一之,非外掠而取之也。
【校注】1卒至於大妄:《蘇氏易傳》作「反至於大妄」,亦通。
上九:無妄,行有眚,無攸利。
《象》曰:「無妄」之「行」,窮之災也。
「無妄」之世有大妄者,六三也;而上九應之,六三外慕於正而竊取其名,三以苟免可也。
至於上九,窮且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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