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坡易傳
第四十六卦 升 地風升 坤上巽下
「升」:元亨。
用見大人,勿恤;南征吉。
《象》曰:柔以時,「升」,「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
「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
「巽」之為物,非能破堅達強者也。
幸而遇「坤」,故能「升」。
其升也有時,故曰「柔以時,升」。
「坤」既順之,五又應之,是以「大亨」。
大人之於物也,危者安之,易者懼之,下「巽」而上順,質柔而遇易,志得而輕進,以此見大人所畏者也,故不曰「利」。
雖不利,不可不見也。
見而知畏,其為利也大矣。
利之遠者曰「慶」,以其「有慶」,故雖有畏,「勿恤」也。
「南征吉」,志行也。
《彖》曰:「『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
而六五為「升階」,由此觀之,非獨「巽」之上即「坤」,亦「坤」之下援「巽」也。
「巽」之求「坤」,「坤」之求「巽」,皆會於「南」,「南征吉」,二者相求之謂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
初六:允升,大吉。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所以為「升」者,「巽」也;所以為「巽」者,初也。
「升」之制在初,故初六雖一陰一柔,而其於升也蓋誠能之,故曰「允升」。
一陰一升而遇一陽一,若一陽一升而遇一陰一,皆得其所升者也。
初六以誠能之資而遇九二,宜其為吉之大者矣。
九二:孚,乃利用禴,無咎。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九二升而遇九三,蓋升而窮者也。
雖窮於三,而配於五,窮而之五,五亦無所升;而納之,故薄禮可以相縻而「無咎」也。
九三:升虛邑。
《象》曰:「升虛邑」,無所疑也。
九三以一陽一用一陽一,其升也果矣;六一四以一陰一居一陰一,其避之也審矣;故曰:「升虛邑,無所疑也。」
不言「吉」者,以至強克至弱,其為禍福未可知也,存乎其人而已。
六一四:王用亨於岐山,吉,無咎。
《象》曰:「王用亨於岐山」,順事也。
上有所適,下升而避之,失於此而償於彼,雖不爭可也,人或能之1。
今六一四下為三之所升,而上不為五之所納,此人情必爭之際也。
然且不爭而「虛邑」以待之,非仁人其孰能為此?太一王避狄於豳2,而亨於岐;方其去豳也,豈知百姓之相從而不去哉!亦以順物之勢而已,以此獲吉,夫何咎之有?
【校注】1人或能之:《四庫》本無此四字,據《蘇氏易傳》補。
2太一王:《蘇氏易傳》作「大王」,亦通。
六五:貞吉,升階。
《象》曰:「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貞」者,貞於九二也。
「巽」之所以能升者,以六五之應也;曰:此升之階也。
「階」者,有可升之道焉,我惟為階,故人升之;我不為階,而人何自升哉!木之生也,克土而後能升;而土以生木為功,未有木生而土不願者也。
故階而升「巽1」;則六五為「得志」矣。
【校注】1巽:《蘇氏易傳》無此「巽」字,亦通。
上六:冥升,利於不息之貞。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冥」者,君子之所息也;「升」至上六,宜息也。
然而不息,則消之道也。
施於不息之正者則可。
孟子曰:「求則得之,捨則失之。」
求在我者,此「不息」之正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
求在外者,此「不息」之不正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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