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坡易傳
第三十三卦 遯 天山遯 乾上艮下
「遯」:亨,小利貞。
《彖》曰:「遯,亨」,遯而亨也。
一陰一盛於「否」而至於「剝」,君子未嘗不居其間也。
「遯」以二一陰一而伏於四一陽一之下,一陰一猶未足以勝一陽一,而君子遂至於遯。
何也?曰:君子之遯,非直棄去而不復救也,以為有亨之道焉。
今夫二一陰一在內,「遯」之主也;其勢至銳,而其朋至寡。
銳,則其終必勝;寡,則其心常欲得眾。
君子及其未勝而遯,則一陰一無與處而思求一陽一。
一陰一思求一陽一而後一陽一可以處,故曰:「遯,亨,遯而亨也。」
剛當位而應,與時行也。
時當遯,雖有應,不得不逝也。
「小利貞」,浸而長也。
「遯」之時義大矣哉!
「浸」而後「長」,則今猶微也。
微而忘貞,則廢矣。
《象》曰:天下有山,「遯」。
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
山有企天之意而不可及,一陰一有慕一陽一之志而不可追,「遯」之象也。
初六:遯尾,厲;勿用有攸往。
《象》曰:「遯尾」之「厲」,不往,何災也?
「遯」者皆外向,故初六為「尾」。
首之所趣1,尾所不能禁也,遯而不能禁,逝者眾矣。
眾逝則我無與處,故危;勢不能禁而往迫之,則一陽一怒而為災,故不利「有攸往」。
【校注】1趣:《蘇氏易傳》作「趨」,誤。
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
《象》曰:執用黃牛,固志也。
六二「遯」之主,而與五為應,則有以固「執之」矣。
方一陽一之遯,其所以執而留之者,非出於款誠至意,一陽一不顧也,故必有如牛革之堅者,而又用其黃焉,則忠確之至也。
九三:系遯,有疾,厲;畜臣妾,吉。
《象》曰:「系遯」之「厲」,有疾憊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九三雖一陽一,而與一陰一同體,是為以一陰一止一陽一,徒欲止之而無應於上,止之不由其道,蓋系之而已。
彼欲去矣,而以力系之,我惟無疾而後可,一日有疾,則彼皆捨我而去爾,何則?所以系之者,恃力也。
故曰:「畜臣妾,吉。」
系者,「畜臣妾」之道,而非所以畜君子也。
九四:好遯,君子吉,小人否。
《象》曰:君子「好遯」,「小人否」也。
九四有初六之好,捨其好而遯,則「君子吉」,而「小人否」也。
九五:嘉遯,貞吉。
《象》曰:「嘉遯貞吉」,以正志也。
六二,九五配也。
捨其配而遯,故曰「嘉遯」。
猶懼其懷也,故戒之以「貞吉」。
上九:肥遯,無不利。
《象》曰:「肥遯無不利」,無所疑也。
無應於下,沛然而去,「遯」之肥也。
夫九三牽於二一陰一而為之止,我不知勢之不可以不遯而止之,非其利也;然則上九之「肥遯1」,非獨以利我,亦以利三也。
【校注】1肥遯:《蘇氏易傳》無「肥」字。
分類:易經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