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坡易傳
第二十八卦 大過 澤風大過 兌上巽下
「大過」:棟橈,利有攸往,亨。
《彖》曰:「大過」,大者過也。
「棟撓」,本末弱也。
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利有攸往」,乃亨。
二五者,用事之地也。
一陽一自內出,據用事之地而擯一陰一於外,謂之「大過」,大者過也。
一陰一自外入,據用事之地而囚一陽一於內,謂之「小過」,小者過也。
「過」之為言,偏盛而不均之謂也,故「大過」者,君驕而無臣之世也。
《易》之所貴者,貴乎一陽一之能御一陰一,不貴乎一陽一之陵一陰一而蔑之也。
人徒知夫一陰一之過乎一陽一之為禍也,豈知夫一陽一之過乎一陰一之不為福也哉!立一陰一以養一陽一也,立臣以衛君也,一陰一衰則一陽一失其養,臣弱則君棄其衛,故曰:「大過,大者過也。
棟橈,本末弱也。」
四一陽一者,棟也;初、上者,棟之所寄也。
弱而見擯,則不任寄矣,此棟之所以橈也。
「棟橈」,吾將壓焉1,故「大過」之世,利有事而忌安居。
君侈巳甚,而國無憂患,則上益張而下不堪,其禍可待也。
故「利有攸往」,所利於往者,利其有事也,有事則有患,有患則急人,患至而人急,則君臣之勢可以少均。
故曰:「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利有攸往,乃亨。」
【校注】1吾將壓焉:《蘇氏易傳》無「吾」字。
「大過」之時大矣哉!
《象》曰:澤滅木,「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遯世無悶。
初六宜「不懼」,上六宜「遯」。
初六:藉用白茅,無咎。
《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白茅」,初六也。
所藉者,九二也。
茅之為物,賤而不足收也,然吾有所甚一愛一之器,必以藉之,非一愛一茅也,一愛一吾器也。
初之於二,強弱之勢固相絕矣,其存亡不足以為損益,然二所以得安養於上者,以有初之藉也。
棄茅而不收,則器措諸地;棄初而不錄,則二親其勞矣。
故孔子曰:「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也。」
九二: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無不利。
《象》曰:「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
卦合而言之,則「大過」者,君驕之世也;爻別而觀之,則九五當驕,而九二以一陽一居一陰一,不驕者也。
盛極將枯,而九二獨能下收初六以自助,則「生梯」者也。
「老夫」,九二也;「女妻」,初六也。
凡人之情,夫老而妻少,則妻倨而夫恭。
妻倨而夫恭,則臣難進而君下之之謂也,故「無不利」。
「大過」之世,患在亢而無與,故曰:「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
九三:棟橈,凶。
《象》曰:「棟橈」之「凶」,不可以有輔也。
九四:棟隆,吉;有它,吝。
《象》曰:「棟隆」之「吉」,不橈乎下也。
卦合而言之,則「本末弱」,「棟橈」者也。
爻別而觀之,則上六當「棟橈」,初六弱而能立,以遇九二不橈者也。
初、上非棟也,棟之所寄而已。
所寄在彼,而「隆」、「橈」見於此,初六不「橈」於下,則九四「棟隆」;上六不足以相輔,則九三之「棟橈」以其應也。
九四專於其應則吉,有他則吝矣。
「棟」之「隆」也,非初之福,而四享其利。
及其「橈」也,上亦不與,而三受其名。
故「大過」之世,智者以為一陽一宜下一陰一,而愚者以為一陰一宜下一陽一也。
九五: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無咎無譽。
《象》曰:「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丑也。
盛極將枯,而又生華以自耗,竭而不能久矣。
「稊」者,顛而復孽,反其始也;「華」者,盈而畢發,速其終也。
九五以一陽一居一陽一,汰侈已甚,而上六乘之,力不能正,只以速禍。
故曰:「老婦得其士夫,無咎無譽。」
「老婦」,上六也;「士夫」,九五也。
夫壯而妻老,君厭其臣之象也1,故教之以「無咎無譽」,以求免於斯世。
「咎」,所以致罪;「譽」,所以致疑也。
【校注】1君厭其臣:《蘇氏易傳》作「君壓其臣」。
上六:過涉,滅頂:凶,無咎。
《象》曰:「過涉」之「凶」,不可咎也。
「過涉」至於「滅頂」,將有所救也,勢不可救,而徒犯其害,故凶。
然其義則不可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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