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坡易傳
第十九卦 臨 地澤臨 坤上兌下
「臨」:元亨,利貞。
至於八月,有凶。
《彖》曰:「臨」,剛浸而長,說而順,剛中而應,大亨,以正天道也。
至於「八月有凶」,消不久也。
「復」而一陽一生。
凡八月而二一陰一至,則「臨」之二一陽一盡矣,方長而慮消者,戒其速也。
《象》曰:澤上有地,「臨」。
君子以教思無窮,容保民無疆。
澤所以容水,而地又容澤,則無不容也。
故君子為無窮之教,保無疆之民」。
《記》曰:「君子過言,則民作辭;過動,則民作則。」
故言必慮其所終,而行必稽其所弊。
初九:鹹臨,貞吉。
《象》曰:「鹹臨貞吉」,志行正也。
有應者為「鹹臨」。
「鹹」,感也;感以「臨」,則其為「臨」也易。
故「鹹臨」,所以行正也。
九二:鹹臨,吉,無不利。
《象》曰:「鹹臨,吉無不利」,未順命也。
二一陽一在下,方長而未盛也。
四一陰一在上,雖危而尚強也。
九二以方長之一陽一而臨眾一陰一,一陰一負其強而未順命,從而攻之,一陰一則危矣,而一陽一不能無損。
故九二以「鹹臨」之而後「吉」。
一陽一得其欲而一陰一免於害,故「無不利」。
六三:甘臨,無攸利;既憂之,無咎。
《象》曰:「甘臨」,位不當也。
「既憂之」,咎不長也。
樂而受之謂之「甘」。
一陽一進而一陰一莫逆,「甘臨」也。
「甘臨」者居於不爭之地,而後可以居於一陽一1。
一陽一猶疑之,拒之固傷;不拒猶疑之,進退無所利者,居之過也。
故六三之咎,位不當而已,咎在其位,不在其人,則憂懼可以免矣。
【校注】1而後可以居於一陽一:《蘇氏易傳》作「而後可『今』居於一陽一」,誤。
六一四:至臨,無咎。
《象》曰:「至臨無咎」,位當也。
以一陰一居一陰一而應於初,一陽一至而遂順之,故曰「至臨」。
六五:知臨,大君之宜,吉。
《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謂也。
見於未然之謂「知」。
「臨」之世,一陽一未足以害一陰一,而其勢方銳;一陰一尚可以抗一陽一,而其勢方卻。
苟以其未足以害我而不內,以吾尚足以抗之而不受,則一陽一將忿而攻一陰一。
六五以柔居尊而應於二,方其未足而收之,故可使為吾用。
方吾有餘而柔之,故可使懷吾德,此所以為「知」也。
天子以是服天下之強者則可,小人以是畜君子則不可。
故曰「大君之宜,吉」,惟「大君」為宜用是也。
大君以是行其中,小人以是行其邪。
上六:敦臨,吉,無咎。
《象》曰:「敦臨」之「吉」,志在內也。
「敦」,益也;「內」,下也。
六五既已應九二矣,上六又從而附益之,謂之「敦臨」、「復」之。
六一四既已應初九矣,六五又從而附益之,謂之「敦」、「復」,其義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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