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坡易傳
第七卦 師 地水師 坤上坎下
「師」,貞丈人吉,無咎。
丈人,《詩》所謂「老成一人」也。
夫能以眾正有功而無後患者,其惟丈人乎?故《彖》曰:「吉,」又何咎矣!
《彖》曰:師,眾也。
貞,正也。
能以眾正,可以王矣。
剛中而應,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
用師,猶以藥石治病,故曰「毒天下」。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
兵不可一日無,然不可觀也。
祭公謀父曰:「先王耀德而不觀兵。」
夫兵戢而時動,動則威;觀則玩,玩則無震,故「地中有水,師」,言兵當如水,行於地中,而人不可知也。
初六:師出以律。
否,臧凶。
《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師出不可不「以律」也1,否則雖臧亦凶。
夫「以律」者,正勝也;不「以律」者,奇勝也。
能以奇勝,可謂臧矣,然其利近,其禍遠;其獲小,其喪大。
師休之日乃見之矣,故曰「凶」。
【校注】1「不可不以律也」,《蘇氏易傳》作「不可以不律也」,誤。
九二:在師中,吉,無咎。
王三錫命。
夫師出不先得主於中,雖有功,患隨之矣。
九二有應於五,是以「吉」而無復有咎。
《象》曰:「在師中,吉」,承天一寵一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賞有功而萬邦懷之,則其所賞皆以正勝者也。
六三:師或輿一屍一,凶。
《象》曰:「師或輿一屍一」,大無功也。
九二體剛而居柔。
體剛則威,居柔則順,是以無專權之疑,而有錫命之一寵一。
六三體柔而居剛,體柔則威不足,居剛則勢可疑,以是不得專其師而為,或者之眾主之也,故「凶」而「無功」。
六一四:師左次,無咎。
《象》曰:「左次無咎」,未失常也。
王弼曰:「得位而無應,無應則不可以行,得位則可以處,故『左次無咎』。」
行師之法,欲左皆高,故左次。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無咎。
長子帥師,弟子輿一屍一,貞凶。
《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
「弟子輿一屍一」,使不當也。
夫以一陰一柔為師之主,不患其好勝而輕敵也,患其弱而多疑爾,故告之曰:禽暴汝田,執之有辭矣,何咎之有?既使長子帥師,又使弟子與眾主之,此多疑之故也。
臣待命而行,可謂正矣,然將在軍則不可,故曰「貞凶」。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夫師始終之際,聖人之所甚重也。
師出則嚴其律,師休則正其功,小人無自入焉。
小人之所由入者,常自不以律始,惟不以律,然後能以奇勝。
夫能以奇勝者,其人豈可與居安哉!師休之日,將錄其一勝之功而以為諸侯、大夫,則亂自是始矣。
聖人之師,其始不求苟勝,故其終可以「正功」,曰:是君子之功邪?小人之功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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