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病源候論
卷之二十六-蠱毒病諸侯(下凡二十七論)
十、解諸毒候
凡藥有大毒,不可入口鼻耳目,即殺人者,一曰鉤吻,生朱崖;二曰HT ,又名 日,狀如黑雄雞,生山中;三曰一陰一命,赤色,著木懸其子,生山海;四曰海姜,狀如龍芮,赤色,生海中;五曰鴆羽,狀如雀,黑項赤喙,食蝮蛇,生海內。
但被此諸毒藥,發動之狀,皆似勞黃,頭項強直,背痛而欲寒,四肢酸灑,一毛一悴色枯,肌肉纏急,神情不樂。
又欲似瘴病,或振寒如瘧,或壯熱似時行,或吐或利,多苦頭痛。
又言人齒色黑,舌色赤多黑少,並著藥之候也。
嶺南俚人別有不強藥,有藍藥,有焦銅藥,金藥,菌藥,此五種藥中人者,亦能殺人。
但此毒初著,人不能知,欲知是毒非毒者,初得便以灰磨洗好熟銀令淨,復以水楊枝洗口齒,含此銀一宿臥,明旦吐出看之,銀黑者是不強藥,銀青黑者,是藍藥,銀紫斑者,是焦銅藥。
此三種,但以不強藥最急毒。
若熱酒食裡著者,六七日便覺異;若冷酒食裡著,經半月始可知耳。
若含銀,銀色不異,而病候與著藥之狀不殊,心疑是毒,欲得即知者,可食鯉魚,食竟此毒即發。
亦空腹取銀口一含之,可兩食頃,出著露下,明旦看銀色,若變黑,即是藥毒。
又言取雞子煮去殼,令病患齒嚙雞子白處,亦著露下,若齒嚙痕處黑,即是也。
又言覺四大不調,即須空腹食炙雞、炙羸、鴨等肉,觸犯令藥發,即治之便瘥;若久不治,毒侵腸胃,難復攻治。
若定知著藥,而四大未羸者,取大戟長三寸許食之,必大吐利,若色青者,是焦銅藥;色赤者,是金藥;吐菌子者,是菌藥。
此外,雜藥利亦無定色,但小異常利耳。
又有兩種毒藥,並名當孤草。
其一種著人時,脈浮大而洪,病發時嗇嗇惡寒,頭微痛,乾嘔,背迫急,口噤,不覺嚼舌,大小一便秘澀,眼匡唇口指甲顏色皆青是也。
又一種當孤草毒者,其病發時,口噤而干,舌不得言,咽喉如錐刀刺,胸中甚熱,膊胛滿,不至百日,身一體唇口手腳指甲青而死。
又著烏頭毒者,其病發時,咽喉強而眼睛疼,鼻中艾臭,手腳沉重,常嘔吐,腹中熱悶,唇口一習一習一,顏色乍青乍赤,經百日死。
凡人若色黑、大骨及肥者,皆胃濃,則勝毒;若瘦者,則胃薄,不勝毒也。
十一、解諸藥毒候
凡藥物雲有毒及有大毒者,皆能變亂於人為害,亦能殺人。
但毒有大小,自可隨所犯而救解之。
但著毒重者,亦令人發病時咽喉強直,而兩眼睛疼,鼻干,手腳沉重,常嘔吐,腹裡熱悶,唇口一習一習一,顏色乍青乍赤,經百日便死。
其輕者,乃身一體一習一習一而痺,心胸湧湧然而吐,或利無度是也。
但從酒得者難治,言酒一性一行諸血脈,流遍周體,故難治;因食得者易愈,言食與藥俱入胃,胃能容雜毒,又逐大便洩毒氣,毒氣未流入血脈,故易治。
若但覺有前諸侯,便以解毒藥法救之。
十二、服藥失度候
凡合和湯藥,自有限劑。
至於圭、銖、分、兩,不可乘違。
若增加失宜,便生他疾。
其為病也,令人吐下不已,嘔逆而悶亂,手足厥冷,腹痛轉筋。
久不以藥解之,亦能致死,速治即無害。
十三、諸飲食中毒候
凡人往往因飲食忽然困悶,少時致甚,乃至死者,名為飲食中毒,言人假以毒物投食裡而殺人。
但其病頰內或懸癰內初如酸棗大,漸漸長大,是中毒也。
急治則瘥,久不治,毒入腹則死。
但診其脈,浮之無一陽一,微細而不可知者,中毒也。
十四、食諸肉中毒候
凡可食之肉,無甚有毒。
自死者,多因疫氣所斃,其肉則有毒。
若食此毒肉,便令人困悶,吐利無度,是中毒。
十五、食牛肉中毒候
凡食牛肉有毒者,由毒蛇在草,牛食因誤啖蛇則死;亦有蛇吐毒著草,牛食其草亦死,此牛肉則有大毒。
又因疫病而死者,亦有毒。
食此牛肉,則令人心悶,身一體痺,甚者乃吐逆下利,腹痛不可堪,因而致死者,非一也。
十六、食馬肉中毒候
凡駿馬及馬鞍下肉,皆有毒,不可食之,食之則死。
其有凡馬肉則無毒。
因疫病死者,肉亦有毒。
此毒中人,多洞下而煩亂。
十七、食六畜肉中毒候
六畜者,謂牛、馬、豬、羊、雞、狗也。
凡此等肉本無毒,不害人。
其自死及著疫死者,皆有毒。
中此毒者,亦令人心煩悶,而吐利無度。
十八、食六畜百獸肝中毒候
凡禽一獸六畜自死者,肝皆有毒,不可食,往往傷人。
其疫死者彌甚。
被其毒者,多洞利嘔吐而煩悶不安。
十九、食郁肉中毒候
郁肉毒者,謂諸生肉及熟肉內器中,密閉頭,其氣壅積不一洩,則為郁肉,有毒。
不幸而食之,乃殺人。
其輕者,亦吐利煩亂不安。
二十、食狗肉中毒候
凡狗肉一性一甚躁熱,其疫死及狂死者,皆有毒,食之難消,故令人煩毒悶亂。
二十一、食豬肉中毒候
凡豬肉本無毒,其野田間放,或食雜毒物而遇死者,此肉則有毒。
人食之,則毒氣攻髒,故令人吐利,困悶不安。
二十二、食射KT肉中毒候
射獵人多用射KT 藥塗箭頭,以射蟲鹿,傷皮則死,以其有毒故也。
人獲此肉,除箭處毒肉不盡,食之則被毒致死。
其不死者,所誤食肉處去毒箭遠,毒氣不深,其毒則輕,雖不死,猶能令人困悶吐利,身一體痺不安。
KT 藥者,以生烏頭搗汁,日作之是也。
二十三、食鴨肉成病候
鴨肉本無毒,不能損人。
偶食觸冷不消,因結聚成腹內之病。
二十四、食漏脯中毒候
凡諸肉脯,若為久故茅草屋漏所濕,則有大毒,食之三日,乃成暴症,不可治,亦有即殺人者。
幾脯,炙之不動,得水則動,亦殺人。
二十五、食魚中毒候
凡人食魚 者,皆是使生冷之物,食之甚利口,人多嗜之,食傷多,則難消化,令人心腹痞滿,煩亂不安。
二十六、食諸魚中毒候
凡食諸魚有中毒者,皆由魚在水中,食毒蟲惡草則有毒,人食之,不能消化,即令悶亂
二十七、食鱸魚肝中毒候
此魚肝有毒,人食之中其毒者,即面皮剝落,雖爾,不至於死。
二十八、食鮐魚中毒候
此魚肝及腹內子有大毒,不可食,食之往往致死。
二十九、食蟹中毒候
此蟹食水茛,水茛有大毒,故蟹亦有毒。
中其毒則悶亂欲死。
若經霜以後,遇毒即不能害人,未被霜蟹,煮食之則多有中毒,令人悶亂,一精一神不安。
三十、食諸菜蕈菌中毒候
凡園圃所種之菜本無毒,但蕈、菌等物,皆是草木變化所生,出於樹者為蕈,生於地者為菌,並是郁蒸濕氣變化所生,故或有毒者。
人食遇此毒,多致死,甚疾速;其不死者,猶能令煩悶吐利,良久始醒。
三十一、食諸蟲中毒候
野菜芹荇之類,多有毒蟲水蛭附之,人誤食之,使中其毒,亦能悶亂,煩躁不安。
三十二、飲酒大醉連日不解候
飲酒過多,酒毒漬於腸胃,流一溢經絡,使血脈充滿,令人煩毒 亂,嘔吐無度,乃至累日不醒。
往往有腹背穿一穴一者,是酒熱毒氣所為。
故須搖動其身,以消散也。
三十三、飲酒中毒候
凡酒一性一有毒,人若飲之,有不能消,便令人煩毒悶亂。
其湯熨針石,別有正方,補養宣導,今附於後。
《養生方》云:正坐仰天,呼出酒食醉飽之氣。
出氣之後,立饑且醒。
三十四、飲酒腹滿不消候
夫酒一性一宣通而不停聚,故醉而復醒,隨血脈流散故也。
今人有榮衛痞澀,痰水停積者,因復飲酒,不至大醉大吐,故酒與痰相搏,不能消散,故令腹滿不消。
三十五、惡酒候
酒者,水谷之一精一也,其氣 悍而有大毒。
入於胃則胃脹氣逆,上逆於胸,內蘸於肝膽,故令肝浮膽橫,而狂悖變怒,失於常一性一,故雲惡酒也。
三十六、飲酒後諸病候
酒一性一有毒,而復大熱,飲之過多,故毒熱氣滲溢經絡,浸溢腑臟,而生諸病也。
或煩毒壯熱,而似傷寒;或洒淅惡寒,有同一溫一瘧;或吐利不安;或嘔逆煩悶,隨髒氣虛實而生病焉。
病候非一,故雲諸病。
分類:古代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