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揆度:齊桓公問於管子曰:「自燧人以來,其大會可得而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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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揆度

管子

揆度

【原文】

齊桓公問於管子曰:「自燧人以來,其大會可得而聞乎?」

管子對曰:「燧人以來,未有不以輕重為天下也。

共工之王,水處什之七,陸處什之三,乘天勢以隘制天下。

至於黃帝之王,謹逃其爪牙,不利其器,燒山林,破增藪,焚沛澤,逐禽一獸,實以益人,然後天下可得而牧也。

至於堯舜之王,所以化海內者,北用禺氏之玉,南貴江漢之珠,其勝禽一獸之仇,以大夫隨之。」

桓公曰:「何謂也?」

管子對曰:「令:「諸侯之子將委質者,皆以雙武之皮,卿大夫豹飾,列大夫豹幨。」

大夫散其邑粟與其財物以市虎豹之皮,故山林之人刺其猛獸若從親戚之仇,此君冕服於朝,而猛魯勝於外;大夫已散其財物,萬人得受其流。

此堯舜之數也。」

桓公曰,「「事名二、正名五而天下治」,何謂「事名二」?」

對曰:「天策陽也,壤策陰也,此謂「事名二」。」

「何謂「正名五」?」

對曰:「權也,衡也,規也,矩也,准也,此謂「正名五」。

其在色者,青黃白黑赤也;其在聲者,宮商羽徵角也;其在味者,酸辛鹹苦甘也。

二五者,童山竭澤,人君以數制之人。

味者所以守民口也,聲者所以守民耳也,色者所以守民目也。

人君失二五者亡其國,大夫失二五者亡其勢,民失二五者亡其家。

此國之至機也,謂之國機。」

輕重之法曰:「自言能為司馬不能為司馬者,殺其身以釁其鼓;自言能治田土不能治田土者,殺其身以釁其社;自言能為官不能為官者,劓以為門父。」

故無敢一奸一能誣祿至於君者矣。

故相任寅為官都,重門擊柝不能去,亦隨之以法。

桓公問於管子曰,「請問大准。」

管子對曰:「大准者,天下皆制我而無我焉;此謂大准。」

桓公曰:「何謂也?」

管子對曰:「今天下起兵加我,臣之能謀厲國定名者,割壤而封;臣之能以車兵進退成功立名者,割壤而封。

然則是天下盡封君之臣也,非君封之也。

天下已封君之臣十里矣,天下每動,重封君之民二十里。

君之民非富也,鄰國富之。

鄰國每動,重富君之民,貧者重貧,富者重富。

失准之數也。」

桓公曰:「何謂也?」

管子對曰:「今天下起兵加我,民棄其耒耜,出持戈於外,然則國不得耕。

此非天凶也,此人凶也。

君朝令而夕求具,民肆其財物與其五穀為讎,厭而去。

貿人受而廩之,然則國財之一分在賈人。

師罷,民反其事,萬物反其重。

賈人出其財物,國幣之少分廩於賈人。

若此則幣重三分,財物之輕重三分,賈人市於三分之間,國之財物盡在賈人,而君無策焉。

民更相制,君無有事焉。

此輕重之大准也。」

管子曰:「人君一操一本,民不得一操一末;人君一操一始,民不得一操一卒。

其在塗者,籍之於衢塞;其在谷者,守之春秋;其在萬物者,立貲而行。

故物動則應之。

故豫奪其塗,則民無遵;君守其流。

則民失其高。

故守四方之高下,國無游賈,貴賤相當,此謂國衡;以利相守,則數歸於君矣。」

管子曰:「善正商任者省有肆,省有肆則市朝閒,市朝閒則田野充,田野充則民財足,民財足則君賦斂焉不窮。

今則不然,民重而君重,重而不能輕;民輕而君輕,輕而不能重。

天下善者不然,民重則君輕,民輕則君重,此乃財余以滿不足之數也。

故凡不能調民利者,不可以為大治。

不察於終始,不可以為至矣。

動左右以重相因,二十國之策也;鹽鐵二十國之策也;錫金二十國之策也。

五官之數;不籍於民。」

桓公問於管子曰:「輕重之數惡終?」

管子對曰:「若四時之更舉,無所終。

國有患憂,輕重五穀以調用,積余臧羨以備賞。

天下賓服,有海內,以富誠信仁義之士,故民高辭讓,無為奇怪者,彼輕重者,諸侯不服以出戰,諸侯賓服以行仁義。」

管子曰:「一歲耕,五歲食,粟賈五倍。

一歲耕,六歲食,粟賈六倍。

二年耕而十一年食。

夫富能奪,貧能予,乃可以為天下。

且天下者,處茲行茲,若此而天下可壹也。

夫天下者,使之不使,用之不用。

故善為天下者,毋曰使之,使不得不使;毋曰用之,用不得不用也。」

管子曰:「善為國者,如金石之相舉,重鈞則金傾。

故治權則勢重,治道則勢羸。

今谷重於吾國,輕於天下,則諸侯之自洩,如原水之就下。

故物重則至,輕則去。

有以重至而輕處者,我動而錯之,天下即已於我矣。

物臧則重,發則輕,散則多。

幣重則民死利,幣輕則決而不用,故輕重調於數而止。」

「五穀者,民之司命也;刀幣者,溝瀆也;號令者,徐疾也。

「令重於寶,社稷重於親戚」,胡謂也?」

對曰:「夫城郭拔,社稷不血食,無生臣。

親沒之後,無死子。

此社稷之所重於親戚者也。

故有城無人,謂之守平虛;有人而無甲兵而無食,謂之與禍居。」

桓公問管子曰:「吾聞海內玉幣有七策,可得而聞乎?」

管子對曰:「陰山之礝碈,一策也;燕之紫山白金,一策也;發、朝鮮之文皮,一策也;汝、漢水之右衢黃金,一策也;江陽之珠,一策也;秦明山之曾青,一策也;禺氏邊山之玉,一策也。

此謂以寡為多,以狹為廣。

天下之數盡於輕重矣。」

桓公問於管子曰:「陰山之馬具駕者千乘,馬之平賈萬也,金之平賈萬也。

吾有伏金千斤,為此奈何?」

管子對曰:「君請使與正籍者,皆以幣還於金,吾至四萬,此一為四矣。

吾非埏埴搖爐櫜而立黃金也,今黃金之重一為四者,數也。

珠起於赤野之末光,黃金起於汝漢水之右衢,玉起於禺氏之邊山。

此度去周七千八百里,其塗遠,其至阨。

故先王度用其重而因之,珠玉為上幣,黃金為中幣,刀布為下幣。

先王高下中幣,利下上之用。」

百乘之國,中而立市,東西南北度五十里。

一日定慮,二日定載,三日出竟,五日而反。

百乘之制輕重,毋過五日。

百乘為耕田萬頃,為戶萬戶,為開口十萬人,為分者萬人,為輕車百乘,為馬四百匹。

千乘之國,中而立市,東西南北度百五十餘里。

二日定慮,三日定載,五日出竟,十日而反。

千乘之制輕重,毋過一旬。

千乘為耕田十萬頃,為戶十萬戶,為開口百萬人,為當分者十萬人,為輕車千乘,為馬四千匹。

萬乘之國,中而立市,東西南北度五百里。

三日定慮,五日定載,十日出竟,二十日而反。

萬乘之制輕重,毋過二旬。

萬乘為耕田百萬頃,為戶百萬戶,為開口千萬人,為當分者百萬人,為輕車萬乘,為馬四萬匹。

管子曰:「匹夫為鰥,匹婦為寡,老而無子者為獨。

君問其若有子弟師役而死者,父母為獨,上必葬之:衣衾三領,木必三寸,鄉吏視事,葬於公壤。

若產而無弟兄,上必賜之匹馬之壤。

故親之殺其子以為上用,不苦也。

君終歲行邑里,其人力同而宮室美者,良萌也,力作者也,脯二束、酒一石以賜之;力足蕩游不作,老者譙之,當壯者遣之邊戍:民之無本者貸之圃強。

故百事皆舉,無留力失時之民。

此皆國策之數也。」

上農挾五,中農挾四,下農挾三。

上女衣五,中女衣四,下女衣三。

農有常業,女有常事。

一農不耕,民有為之饑者;一女不織,民有為之寒者。

饑寒凍餓,必起於糞土。

故先王謹於其始,事再其本,民無?者賣其子。

三其本,若為食。

四其本,則鄉里給。

五其本,則遠近通,然後死得葬矣。

事不能再其本,而上之求焉無止,然則一奸一塗不可獨遵,貨財不安於拘。

隨之以法,則中內?民也,輕重不調,無(米亶)之民不可責理,鬻子不可得使,君失其民,父失其子,亡國之數也。

管子曰:「神農之數曰:「一谷不登,減一谷,谷之法什倍。

二谷不登,減二谷,谷之法再十倍。」

夷疏滿之,無食者予之陳,無種者貸之新,故無什倍之賈,無倍稱之民。」

【譯文】

桓公問管仲說:「從燧人氏以來,歷史上的重大經濟籌算,可以講給我聽聽麼?」

管仲回答說:「從燧人氏以來,沒有不運用輕重之術治理天下的。

共工當政的時代,天下水域佔十分之七,陸地佔十分之三,他就利用這個自然形勢來控制天下。

到了黃帝當政的時代,努力除掉各地的武裝,限制他們製造武器,燒山林、毀草藪、火焚大澤、驅逐禽一獸,實際上都是為控制他人,這然後才得以統治天下。

至於堯舜當政,之所以能把天下治好,是因為在北方取用禺氏的玉石,從南方取用江漢的珍珠,他們還在驅捕野獸時,使大夫參與其事。」

桓公說:「這是什麼意思?」

管仲回答說:「他們命令:「各國諸侯之子到本朝為臣的,都要穿兩張虎皮做成的皮裘。

國內上大夫要穿豹皮袖的皮裘,中大夫要穿豹皮衣襟的皮裘。」

這樣,大夫們就都賣出他們的糧食、財物去購買虎豹皮張,因此,山林百姓捕殺猛獸就像驅逐父母的仇人那樣賣力。

這就是說,國君只消冠冕堂皇地坐在堂上,猛獸就將被獵獲於野外;大夫們散其財物,百姓都可在流通中得利。

這就是堯舜曾經用過的輕重之術。」

桓公說:「在「事名二正名五而天下治」這句話裡,什麼叫作「事名二」呢?」

管仲回答說:「天道為陽,地道為陰,這就是事名二。」

「什麼叫正名五呢?」

回答說:「權、衡、規、矩、准,這就是正名五。

它們體現在顏色上,就分青、黃、白、黑、赤;體現在聲音上,就分宮、商、羽、微、角;體現在味覺上,就分酸、辣、鹹、苦、甜。

這裡的利用「二五」,同上面的「童山竭澤」一樣,都是人君用來控制人們的。

五味,是用來控制人們飲食的;五聲是用來控制人們聽欲的;五色,是用來控制人們觀賞的。

人君丟掉了「二五」,就會亡國;大夫丟掉了「二五」,就喪失權勢;普通人丟掉了「二五」,也不能治理一家。

這是國家最重要的關鍵,所以叫作「國機」。」

輕重家的法典上講:「自己說能作司馬的官,但作起來不稱職的,就殺掉他以血祭鼓;自己說能作農業的官,但作起來不稱職的,就殺掉他以血祭祀社神;自己說能作一般官吏,但作起來不稱職的,就砍掉他的雙腳罰他守門。」

這樣,就不會有人敢在君主面前吹噓自己以騙取祿位了。

這樣,無論被人推薦當官的,或者守門小事都不稱職的,也都可以依法處理了。

桓公問管仲說:「請問失准的問題。」

管仲回答說;「失准就是天下各國都控制我們,而我們無能為力,這就叫作失准。」

桓公說:「這是什麼意思呢?」

管仲回答說:「如果天下各國起兵進攻我們,對於凡能謀劃利國定民的大臣,就要割地而封;凡能作戰成功立名的大臣,也要割地而封。

這樣。

實際上是天下在封賞您的大臣了,而不是您本人進行封賞。

天下已經使您把十里土地封給大臣,而隨著天下每一次動兵,又要把二十里土地再次「封給」富民商人。

您國的富民不是您使他發財致富,而是天下使他們致富。

鄰國每動一次兵,都會造成您國的富民商人多發一次財,弄得貧者更貧,富者更富,這就是失准的必然結局。」

桓公說:「這又是什麼意思呢?」

管仲回答說:「如果天下各國出兵攻打我國,百姓放下農具,拿起武器出外打仗,那麼,舉國不能種地,這並不是天災,而是人禍造成的。

國君在戰時,早晨下令徵稅晚上就要交齊,百姓只好拋賣財物、糧食,折價一半脫手。

商人買進而加以囤積,那麼,「國內的一半財貨就進入商人之手。

戰爭結束,百姓復歸舊業,物價會回到戰前水平。

商人在此時售出他所囤積的財物,可以把國內市場一少半的貨幣積藏在自己手裡。

這樣一來,幣值可以提高十分之三,貨物價格可以下跌十分之三。

商人就在這貴賤十分之三中買來賣去,國家財物將全部落入商人之手,國君是束手無策的。

百姓貧富之間不斷地互相奴役,國君無能為力,這些就是輕重的失准。」

管仲說:「人君掌握了本,富民商人就抓不到末;人君掌握了開始,富民商人就抓不到結局。

對於販運過程的商品,必須在通衢要道市場上謀取收入;對於糧食,必須在春秋兩季來掌握;對於其他物質,則訂立預購合同。

這樣,商品一動,措施就跟上去。

預先阻斷買賣的途徑,商人就無法行一事;君主控制流通,商人就無法抬高物價。

所以,掌握好各地物價的漲落,國內沒有投機商人,商品貴賤相當,這就叫作「國衡」。

能夠用理財之法來掌握,財利就自然歸於君主了。」

管仲說:「善於管理商業的,就要由國家同時辦商業;國家辦商業,市場就清淡冷落;市場清淡冷落,農業勞動力就充足;農業勞力充足,人民財物就豐富;人民財物豐富,君主的稅收就取之不竭了。

現在的情況則不然,商人貴賣,君主跟著貴買,貴而不能使之賤;商人賤賣,君主跟著賤買。

賤而不能使之貴。

天下善於管理的不是這樣,私商賣貴則國家商業賣得賤,私商買賤則國家商業買得貴。

這乃是損有餘以補不足的理財方法。

所以,凡國家不能調劑民財,就不能做到大治;不洞察商業始終,就不能把管理做得最好。

由國家掌握利用物價漲跌,可取相當二十個財政年度的收入;由國家經營鹽鐵商業,也可取得相當二十個財政年度的收入;由國家經營錫金商業,又可取得相當二十年財政年度的收入。

這五種官商的理財之道,都不是向民間直接徵稅的。」

桓公問管仲說:「輕重之術何時終止?」

管仲回答說:「有如四季週而復始的運轉一樣,沒有終止之時。

當國家遭遇戰爭憂患時,就調節糧價高低來解決國家用度,積累余財贏利來籌備戰士獎賞。

當天下歸服海內統一時,就加富誠信仁義的人士,使百姓崇尚禮讓,而不搞軌外的活動。

可見,輕重之術的用處,在各諸侯國尚不則幀時,可以為戰爭服務;在各諸侯國歸順時,就可用來推行仁義的政教。」

管仲說:「要做到一年耕種,夠五年吃,就把糧價提高五倍來促進;要做到一年耕種,夠六年吃,就把糧價提高六倍來促進。

果能這樣,兩年耕作的產量就可能夠十一年的消費了。

對富者能夠奪取,對貧者能夠給予,才能夠主持天下。

而對天下的人們,能使之安於這項政策,遵行這項政策,這樣,就可以統一調度了。

對於天下的人們,驅使他們不要明白表示驅使,利用他們不要明白表示利用。

因此,善治天下的君主,不直接說出驅使的語言,使百姓不得不為所驅使;不直接說出利用的語言,使百姓不得不為所利用。」

管仲說:「善於主持國家的,就像把黃金和秤錘放在天秤上一樣,只要加重秤錘,金子就能夠傾跌下來。

所以,講求通權達變則國家力量強盛,講求遵循常道則國家力量衰弱。

現在,糧食在我國價高,在其他諸侯國價低,各國的糧食就像水源向下一樣流入我國。

所以,價格高則財貨聚來,價格低則財貨散走,有因高價聚來而跌價尚未散走的物資,我們及時動手掌握之,天下的這項財富就歸於我們了。

把財貨囤積起來則價格上漲,發售出去則價格下降,放散於民間則顯得充足。

錢幣貴重則人們拚命追求,錢幣貶值則人們棄而不用。

所以,總是要把錢物貴賤的幅度調整到合乎理財之術的要求而後止。」

「糧食,是人們生命的主宰;錢幣,是物資流通的渠道;號令,是控制經濟過程緩急的。

所謂「號令重於寶物,社稷重於父母」,這些話都是什麼意思呢?」

回答說:「當城郭陷落,國家宗廟不能繼續血食時,大臣都要殉難;但父母死亡,卻沒有殉死的兒子。

這就是社稷重於父母的例證。

而且,衛國者有人而無城,等於是空守平墟;有人而無武器和糧食,也只是與災禍同一居而已。」

桓公說:「我聽說海內珍貴貨幣的利用有七種辦法,可以講給我聽聽麼?」

管仲回答說:「使用陰山所產的需,是一種辦法;使用燕地紫山所產的白銀,是一種辦法;使用發和朝鮮所產帶花紋的皮張,是一種辦法;使用汝水、漢水所產的黃金,是一種辦法;使用江陽所產的珍珠,是一種辦法;使用秦地明山所產的曾青,是一種辦法;使用禺氏邊山所產的玉石,是一種辦法。

這些都是以少掌握多,以狹掌握廣的辦法。

天下的理財之法,莫過於輕重之術了。」

桓公問管仲說:「陰山的馬,可供駕駛兵車之用的有四千匹。

每匹馬的價格是一萬錢,每斤黃金也是一萬錢,我只存有黃金一千個,應當怎麼辦?」

管仲回答說:「君上可以命令所有納稅的人們,必須按錢數交納黃金。

我們就可因金價上漲而得到四萬錢的收入,這就一變為四了。

我們並沒有使用冶金柑渦和鼓風爐來冶煉黃金,現在黃金之所以一變為四,只是運用理財之術的結果。

珍珠來自赤野的末光,黃金出在汝水、漢水的右衢,玉石出在禺氏的邊山。

這些地方估計距離周都七干八百里,路途遙遠,來之不易。

所以先王按其貴重程度而加以利用,規定珠玉為上幣,黃金為中幣,刀布為下幣。

先王正是通過提高或降低中幣黃金的幣值,制約著下幣刀布、上幣珠玉的作用。」

百乘之國,在中央地區建立市場,離四周邊境估計五十里路。

一天確定計劃,兩天裝載貨物,三天運出國境,五天可以來回。

百乘之國要制約鄰國物價高低,不超過五天。

百乘之國,擁有耕地一萬頃,戶數一萬戶,人口十萬人,有納稅義務的一萬人,兵車百乘,戰馬四百匹。

干乘之國,在中央地區建立市場,離四周邊境估計一百五十里路。

兩天確定計劃,三天裝載貨物,五天運出國境,十天可以來回。

干乘之國制約鄰國物價高低,不超過十天。

干乘之國,擁有耕地十萬頃,戶數十萬戶,人口百萬人,有納稅義務的十萬人,兵車千乘,戰馬四千匹。

萬乘之國,在中央建立市場,離四周邊境估計五百里路。

三天確定計劃,五天裝載貨物,十天運出國境,二十天來回。

萬乘之國制約鄰國物價高低,不超過二十天。

萬乘之國,擁有耕地百萬頃,戶數百萬戶,人口千萬人,有納稅義務的百萬人,兵車萬乘,戰馬四萬匹。

管仲說:「單身男子叫作鰥,單身女子叫作寡,老而沒有兒女的叫獨。

國君要調查瞭解凡有子弟因兵役而死亡的,父母也算作「獨」,必須由政一府負喪葬之責:衣食要有三領,棺木要厚三寸,鄉中官吏親管其事,葬於公家墓地;戰死者如是獨生,還要賞給父母一匹馬一天所能耕種的土地。

因此,作父母的即使犧牲自己的兒子為君主效力,也不引以為苦了。

國君每到年終都視察邑里,看到勞力與別戶相同而住房獨好的人家,一定是好百姓,是努力耕作的人,要用兩束乾肉、一石酒獎賞他們。

對於體力充足而閒遊不肯勞動的,如是老年人,則遣責之,如是壯年,則遣送邊疆服役。

對於無本經營農業的,則貸與土地和錢幣。

由此,百業皆興,沒有懶惰和失掉農時的百姓。

這都是國家政策的具體辦法。」

上等勞力的農民可負擔五口人吃飯,中等勞力可負擔四口,下等勞力可負擔三口。

上等勞力的婦女可供一應五口人穿衣,中等勞力可供一應四口,下等勞力可供一應三口。

農民要經常耕作,婦女要經常紡織。

一農不耕,人民就可能有挨餓的;一女不織,人民就可能有受凍的。

饑寒凍餓總是起因於土地經營。

所以先王認真對待這個起因。

農事收穫達到成本的二倍。

農民才沒有賣兒賣女的;達到三倍,才可以正常備糧吃飯;達到四倍,鄉里富裕;達到五倍,則餘糧遠近流通,死人也得到妥善安葬了。

如果農事收入達不到成本的二倍,君主再征斂不止,那麼,為非作歹的路上,單人都不敢出行,財貨放在手上也不安寧了。

隨著用法律鎮壓,就等於自己在殘害百姓。

物價失調,饑民不能管理,百姓賣出的兒子,自己不能依靠使用,君失其民,父失其子,這乃是亡國之道。

管仲說:「神農之術告訴我們:「一種糧食無收成,則缺少一種糧食,糧食的賣價將上漲十倍;兩種糧食無收成,則缺少兩種糧食,糧食的賣價將上漲二十倍。」

遇此情況,國家應當提倡用瓜菜補充民食。

而對於沒有口糧的農戶,由國家供給舊年的陳糧;對於沒有種籽的農戶,由國家貸給可用的新糧。

這樣,才不會出現贏利十倍的一奸一商,也不會出現加倍收息的高利貸者。」

分類:諸子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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