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上經隨傳卷三 賁
賁:亨。
小利有攸往。
《彖》曰:賁「亨」,柔來而文剛,故「亨」。
分剛上而文柔,故「小利有攸往」(1)。
天文也(2)。
文明以止,人文也(3)。
觀乎「天文」,以察時變;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4)。
【註釋】(1)剛柔不分,文何由生?故坤之上六來居二位,「柔來文剛」之義也。
柔來文剛,居位得中,是以「亨」。
乾之九二,分居上一位,分剛上而文柔之義也。
剛上文柔,不得中位,不若柔來文剛,故「小利有攸往」。
(2)剛柔交錯而成文焉,天之文也。
(3)止物不以威武而以文明,人之文也。
(4)觀天之文,則時變可知也;觀人之文,則化成可為也。
《象》曰:山下有火,賁。
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1)。
【註釋】(1)處賁之時,止物以文明,不可以威刑,故「君子以明庶政」,而「無敢折獄」。
初九:賁其趾,捨車而徒(1)。
《象》曰:「捨車而徒」,義弗乘也。
【註釋】(1)在賁之始,以剛處下,居於無位,棄於不義,安夫徒步以從其志者也。
故飾其趾,捨車而徒,義弗乘之謂也。
六二:賁其須(1)。
《象》曰:「賁其須」,與上興也。
【註釋】(1)得其位而無應,三亦無應,俱無應而比焉,近而相得者也。
「須」之為物,上附者也。
循其所履以附於上,故曰「賁其須」也。
九三:賁如濡如,永貞,吉(1)。
《象》曰:「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
【註釋】(1)處下一體之極,居得其位,與二相比,俱履其正,和合相潤,以成其文者也。
既得其飾,又得其潤,故曰「賁如濡如」也。
永保其貞,物莫之陵,故曰「永貞,吉」也。
六一四:賁如皤如,白馬翰如。
匪寇,婚媾(1)。
《象》曰:六一四當位,疑也。
「匪寇,婚媾」,終無尤也。
【註釋】(1)有應在初而閡於三,為己寇難,二志相感,不獲通亨,欲靜則疑初之應,欲進則懼三之難,故或飾或素,內懷疑懼也。
鮮潔其馬,「翰如」以待,雖履正位,未敢果其志也。
三為剛猛,未可輕犯,匪寇乃婚,終無尤也。
六五:賁於丘園,束帛戔戔。
吝,終吉(1)。
《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註釋】(1)處得尊位,為飾之主,飾之盛者也。
施飾於物,其道害也。
施飾丘園,盛莫大焉,故賁於束帛,丘園乃落,賁於丘園帛,乃「戔戔」。
用莫過儉,泰而能約,故必「吝」焉乃得終吉也。
上九:白賁,無咎(1)。
《象》曰:「白賁,無咎」,上得志也。
【註釋】(1)處飾之終,飾終反素,故在其質素,不勞文飾而「無咎」也。
以白為飾,而無患憂,得志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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