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上經隨傳卷三 蠱
《彖》曰:蠱,剛上而柔下(1),巽而止,蠱(2)。
蠱,元亨而天下治也(3)。
「利涉大川」,往有事也。
「先甲三日,後甲三日」,終則有始,天行也(4)。
【註釋】(1)上剛可以斷制,下柔可以施令。
(2)既巽又止,不競爭也。
有事而無競爭之患,故可以有為也。
(3)有為而大亨,非天下治而何也?(4)蠱者有事而待能之時也。
可以有為,其在此時矣。
物已說隨,則待夫作制以定其事也。
進德修業,往則亨矣。
故「元亨,利涉大川」也。
甲者,創製之令也。
創製不可責之以舊,故先之三日,後之三日,使令治而後乃誅也。
因事申令,終則復始,若天之行,用四時也。
《象》曰:山下有風,蠱。
君子以振民育德(1)。
【註釋】(1)蠱者,有事而待能之時也,故君子以濟民養德也。
初六:干父之蠱,有子,考無咎,厲,終吉(1)。
《象》曰:「干父之蠱」,意承「考」也(2)。
【註釋】(1)處事之首,始見任者也。
以柔巽之質,干父之事,能承先軌,堪其任者也,故曰「有子」也。
任為事首,能堪其事,「考」乃無咎也,故曰「有子考無咎」也。
當事之首,是以危也。
能堪其事,故「終吉」。
(2)幹事之首,時有損益,不可盡承,故意承而已。
九二:干母一之蠱,不可貞(1)。
《象》曰:「干母一之蠱」,得中道也。
【註釋】(1)居於內中,宜干母事,故曰「干母一之蠱」也。
婦人之一性一難可全正,宜屈已剛。
既干且順,故曰「不可貞」也。
幹不失中,得中道也。
九三:干父之蠱,小有悔,無大咎(1)。
《象》曰:「干父之蠱」,終無咎也。
【註釋】(1)以剛幹事,而無其應,故「有悔」也。
履得其位,以正干父,雖「小有悔」,終無大咎。
六一四:裕父之蠱,往見吝(1)。
《象》曰:「裕父之蠱」,往未得也。
【註釋】(1)體柔當位,幹不以剛而以柔和,能裕先事者也。
然無其應,往必不合,故曰「往見吝」。
六五:干父之蠱,用譽(1)。
《象》曰:「干父用譽」,承以德也(2)。
【註釋】(1)以柔處尊,用中而應,承先以斯,用譽之道也。
(2)以柔處中,不任威力也。
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1)。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註釋】(1)最處事上而不累於位,「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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