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上經乾傳卷一 坤
坤:元、亨,利一牝一馬之貞(1)。
君子有攸往,先迷後得,主利。
西南得朋,東北喪朋,安貞吉(2)。
【註釋】(1)坤,貞之所利,利於一牝一馬也。
馬在下而行者也,而又一牝一焉,順之至也。
至順而後乃「亨」,故唯利於「一牝一馬之貞」。
(2)西南致養之地,與「坤」同道者也,故曰「得朋」。
東北反西南者也,故曰「喪朋」。
一陰一之為物,必離其一黨一,之於反類,而後獲安貞吉。
《彖》曰:至哉坤元!萬物資生,乃順承天,坤厚載物,德合無疆。
含弘光大,品物鹹亨,一牝一馬地類,行地無疆(1),柔順利貞,君子攸行,先迷失道,後順得常。
「西南得朋」,乃與類行。
「東北喪朋」,乃終有慶。
「安貞」之吉,應地無疆(2)。
【註釋】(1)地之所以得「無疆」者,以卑順行之故也。
乾以龍御天,坤以馬行地。
(2)地也者,形之名也。
「坤」也者,用地者也。
夫用雄必爭,二主必危,有地之形,與剛健為耦,而以永保無疆,用之者不亦至順乎?若夫行之不以「一牝一馬」,利之不以「永貞」,方而又剛,柔而又圓,求安難矣。
《象》曰:地勢坤(1)。
君子以厚德載物。
【註釋】(1)地形不順,其勢順。
初六:履霜,堅冰至(1)。
《象》曰:「履霜堅冰,一陰一始凝也。
馴致其道,至「堅冰」也。
【註釋】(1)始於履霜,至於堅冰,所謂至柔而動也剛。
一陰一之為道,本於卑弱而後積著者也,故取「履霜」以明其始。
一陽一之為物,非基於始以至於著者也,故以出處明之,則以初為潛。
六二:直方大,不習無不利(1)。
《象》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2)。
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
【註釋】(1)居中得正,極於地質,任其自然而物自生,不假修營而功自成,故「不習」焉而「無不利」。
(2)動而直方,任其質也。
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無成有終(1)。
《象》曰:「含章可貞」,以時發也,「或從王事」,知光大也(2)。
【註釋】(1)三處下卦之極,而不疑於一陽一,應斯義者也。
不為事始,須唱乃應,待命乃發,含美而可正者也,故曰「含章可貞」也。
有事則從,不敢為首,故曰「或從王事」也。
不為事主,順命而終,故曰「無成有終」也。
(2)知慮光大,故不擅其美。
六一四:括囊,無咎無譽(1)。
《象》曰:「括囊無咎」,慎不害也。
【註釋】(1)處一陰一之卦,以一陰一居一陰一,履非中位,無「直方」之質,不造一陽一事,無「含章」之美,括結否閉,賢人乃隱。
施慎則可,非泰之道。
六五:黃裳元吉(1)。
《象》曰:「黃裳元吉」,文在中也(2)。
【註釋】(1)黃,中之色也,裳,下之飾也。
「坤」為臣道,美盡於下。
夫體無剛健而能極物之情,通理者也。
以柔順之德,處於盛位,任夫文理者也。
垂黃裳以獲元吉,非用武者也。
極一陰一之盛,不至疑一陽一,以「文在中」,美之至也。
(2)用黃裳而獲元吉,以「文在中也」。
上六:龍戰於野,其血玄黃(1)。
《象》曰:「龍戰於野」,其道窮也。
【註釋】(1)一陰一之為道,卑順不盈,乃全其美。
盛而不已,固一陽一之地,一陽一所不堪,故「戰於野」。
用六:利永貞(1)。
《象》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2)。
【註釋】(1)用六之利,「利永貞」也。
(2)能以永貞大終者也。
《文言》曰: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1)。
後得主而有常,含萬物而化光。
「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
【註釋】(1)動之方直,不為邪也。
柔而又圓,消之道也。
其德至靜,德必方也。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
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臣弒其君,子弒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由辯之不早辯也。
《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
直其正也,方其義也。
君子敬以直內,義以方外,敬義立而德不孤。
「直方大,不習無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
一陰一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
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
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
天地變化,草木蕃,天地閉,賢人隱。
《易》曰「括囊無咎無譽」,蓋言謹也。
君子黃中通理,正位居體,美在其中,而暢於四支,發於事業,美之至也。
一陰一疑於一陽一必戰(1)。
為其嫌於無一陽一也,為其嫌於非一陽一而戰。
故稱「龍」焉。
猶未離其類也(2),故稱「血」焉(3)。
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天玄而地黃。
【註釋】(1)辯之不早,疑盛乃動,故「必戰」。
(2)猶未失其一陰一類,為一陽一所滅。
(3)猶與一陽一戰而相傷,故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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