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下經鹹傳卷四 解
解:利西南(1)。
無所往,其來復,吉。
有攸往,夙吉(2)。
【註釋】(1)西南,眾也。
解難濟險,利施於眾。
遇難不困於東北,故不言不利東北也。
(2)未有善於解難而迷於處安也。
解之為義,解難而濟厄者也。
無難可往,以解來復則不失中。
有難而往,則以速為吉者,無難則能復其中,有難則能濟其厄也。
《彖》曰: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1)。
「解,利西南」,往得眾也,「其來復吉」,乃得中也。
「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
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2)。
解之時大矣哉(3)!
【註釋】(1)動乎險外,故謂之「免」。
免險則解,故謂之「解」。
(2)天地否結則雷雨不作,交通感散,雷雨乃作也。
雷雨之作,則險厄者亨,否結者散,故「百果草木皆甲坼」也。
(3)無圻而不釋也。
難解之時,非治難時,故不言用。
體盡於解之名,無有幽隱,故不曰義。
《象》曰:雷雨作,解。
君子以赦過宥罪。
初六:無咎(1)。
《象》曰:剛柔之際,義無咎也(2)。
【註釋】(1)「解」者,解也。
屯難盤結,於是乎解也。
處蹇難始解之初,在剛柔始散之際,將赦罪厄,以夷其險。
處此之時,不煩於位而「無咎」也。
(2)或有過咎,非其理也。
「義」猶理也。
九二: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1)。
《象》曰:九二,「貞吉」,得中道也。
【註釋】(1)狐者,隱伏之物也。
剛中而應,為五所任,處於險中,知險之情,以斯解物,能獲隱伏也,故曰:「田獲三狐」也。
黃,理中之稱也。
矢,直也。
田而獲三狐,得乎理中之道,不失枉直之實,能全其正者也,故曰「田獲三狐,得黃矢,貞吉」也。
六三:負且乘,致寇至,貞吝(1)。
《象》曰:負且乘,亦可丑也。
自我致戎,又誰咎也?
【註釋】(1)處非其位,履非其正,以附於四,用夫柔邪以自媚者也。
乘二負四,以容其身。
寇之來也,自已所致,雖幸而免,正之所賤也。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1)。
《象》曰:「解而拇」,未當位也。
【註釋】(1)失位不正,而比於三,故三得附之為其拇也。
三為之拇,則失初之應,故「解其拇」,然後朋至而信矣。
六五:君子維有解,吉。
有孚於小人(1)。
《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註釋】(1)居尊履中而應乎剛,可以有解而獲吉矣。
以君子之道解難釋險,小人雖間,猶知服之而無怨矣。
故曰「有孚於小人」也。
上六: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1)。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註釋】(1)初為四應,二為五應,三不應上,失位負乘,處下一體之上,故曰「高墉」。
墉非隼之所處,高非三之所履,上六居動之上,為解之極,將解荒悖而除穢亂者也。
故用射之,極則後動,成而後舉,故必「獲之」,而「無不利」也。
分類:易經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