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上經隨傳卷三 頤
頤:貞吉。
觀頤,自求口實。
《彖》曰:頤「貞吉」,養正則吉也。
「觀頤」,觀其所養也。
「自求口實」,觀其自養也。
天地養萬物,聖人養賢以及萬民,頤之時太矣哉!
《象》曰:山下有雷,頤。
君子以慎言語,節飲食(1)。
【註釋】(1)言語、飲食猶慎而節之,而況其餘乎?
初九:捨爾靈龜,觀我朵頤,凶(1)。
《象》曰:「觀我朵頤」,亦不足貴也。
【註釋】(1)「朵頤」者,嚼也。
以一陽一處下而為動始,不能令物由己養,動而求養者也。
夫安身莫若不競,修己莫若自保。
守道則福至,求祿則辱來。
居養賢之世,不能貞其所履以全其德,而捨其靈龜之明兆,羨我朵頤而躁求,離其致養之至道,闚我寵祿而競進,凶莫甚焉。
六二:顛頤,拂經於丘。
頤,征凶(1)。
《象》曰:六二,「征凶」,行失類也(2)。
【註釋】(1)養下曰顛。
拂,違也。
經猶義也。
丘,所履之常也。
處下一體之中,無應於上,反而養初居下,不奉上而反養下,故曰「顛頤拂經於丘也」。
以此而養,未見其福也;以此而行,未見有與,故曰「頤貞凶」。
(2)類皆上養,而二處下養初。
六三:拂頤,貞凶。
十年勿用,無攸利(1)。
《象》曰:「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註釋】(1)履夫不正,以養於上,納上以諂者也。
拂養正之義,故曰「拂頤貞凶」也。
處頤而為此行,十年見棄者也。
立行於斯,無施而利。
六一四:顛頤,吉。
虎視耽耽,其欲逐逐,無咎(1)。
《象》曰:「顛頤」之吉,上施光也。
【註釋】(1)體屬上體,居得其位,而應於初,以上養下,得頤之義,故曰「顛頤吉」也。
下交不可以瀆,故「虎視耽耽」,威而不猛,不惡而嚴。
養德施賢,何可有利?故「其欲逐逐」,尚敦實也。
修此二者,然後乃得全其吉而「無咎」。
觀其自養則履正,察其所養則養一陽一,頤爻之貴,斯為盛矣。
六五:拂經,居貞,吉。
不可涉大川(1)。
《象》曰:「居貞」之吉,順以從上也。
【註釋】(1)以一陰一居一陽一,「拂頤」之義也。
行則失類,故宜「居貞」也。
無應於下而比於上,故可守貞從上,得頤之吉,雖得居貞之吉,處頤違謙,難未可涉也。
上九:由頤,厲吉,利涉大川(1)。
《象》曰:「由頤厲吉」,大有慶也。
【註釋】(1)以一陽一處上而履四一陰一,一陰一不能獨為主,必宗於一陽一也。
故莫不由之以得其養,故曰「由頤」。
為眾一陰一之主,不可瀆也,故厲乃吉。
有似《家人》「悔厲」之義,貴而無位,是以厲也。
高而有民,是以吉也。
為養之主,物莫之違,故「利涉大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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