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上經隨傳卷三 無妄
無妄:元、亨、利、貞。
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彖》曰:無妄,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1)。
動而健(2),剛中而應(3),大亨以正,天之命也(4)。
「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無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5)!
【註釋】(1)謂震也。
(2)震動而乾健也。
(3)謂五也。
(4)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動而愈健。
「剛中而應」,威剛方正,私慾不行,何可以妄?使有妄之道滅,無妄之道成,非大亨利貞而何?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則柔邪之道消矣。
動而愈健,則剛直之道通矣。
「剛中而應」,則齊明之德著矣。
故「大亨以正」也。
天之教命,何可犯乎?何可妄乎?是以匪正則有眚,而「不利有攸往」也。
(5)匪正有眚,不求改以從正,而欲有所往,居不可以妄之時,而欲以不正有所往,將欲何之天命之所不祐,竟矣哉!
《象》曰:天下雷行,物與無妄(1)。
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2)。
【註釋】(1)與,辭也,猶皆也。
天下雷行,物皆不可以妄也。
(2)茂,盛也。
物皆不敢妄,然後萬物乃得各全其一性一,對時育物,莫盛於斯也。
初九:無妄往,吉(1)。
《象》曰:「無妄」之往,得志也。
【註釋】(1)體剛處下,以貴下賤,行不犯妄,故往得其志。
六二:不耕獲,不菑畬,則利有攸往(1)。
《象》曰:「不耕獲」,未富也。
【註釋】(1)不耕而獲,不菑而畬,代終已成而不造也。
不擅其美,乃盡臣道,故「利有攸往」。
六三:無妄之災,或繫之牛。
行人之得,邑人之災(1)。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註釋】(1)以一陰一居一陽一,行違謙順,是「無妄」之所以為災也。
牛者稼穡之資也。
二以不耕而獲,「利有攸往」,而三為不順之行,故「或繫之牛」,是有司之所以為獲,彼人之所以為災也,故曰「行人之得,邑人之災」也。
九四:可貞,無咎(1)。
《象》曰:「可貞,無咎」,固有之也。
【註釋】(1)處「無妄」之時,以一陽一居一陰一,以剛乘柔,履于謙順,比近至尊,故可以任正,固有所守而「無咎」也。
九五:無妄之疾,勿藥有喜(1)。
《象》曰:無妄之藥,不可試也(2)。
【註釋】(1)居得尊位,為無妄之主者也。
下皆「無妄」,害非所致而取藥焉,疾之甚也。
非妄之災,勿治自復,非妄而藥之則凶,故曰「勿藥有喜」。
(2)藥攻有妄者也,而反攻「無妄」,故不可試也。
上九:無妄行,有眚,無攸利(1)。
《象》曰:「無妄」之行,窮之災也。
【註釋】(1)處不可妄之極,唯宜靜保其身而已,故不可以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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