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下經鹹傳卷四 大壯
大壯:利貞。
《彖》曰:「大壯」,大者壯也(1)。
剛以動,故壯。
「大壯,利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見矣(2)。
【註釋】(1)大者謂一陽一爻,小道將滅,大者獲正,故「利貞」也。
(2)天地之情,正大而已矣。
弘正極大,則天地之情可見矣。
《象》曰:雷在天上,大壯(1)。
君子以非禮弗履(2)。
【註釋】(1)剛以動也。
(2)壯而違禮則凶,凶則失壯也。
故君子以「大壯」而順體也。
初九:壯於趾,征凶有孚(1)。
《象》曰:「壯於趾」,其孚窮也(2)。
【註釋】(1)夫得「大壯」者,必能自終成也。
未有陵犯於物而得終其壯者。
在下而壯,故曰「壯於趾」也。
居下而用剛壯,以斯而進,窮凶可必也,故曰「征凶有孚」。
(2)言其信窮。
九二:貞吉(1)。
《象》曰:「九二貞吉」,以中也。
【註釋】(1)居得中位,以一陽一居一陰一,履謙不亢,是以「貞吉」。
九三:小人用壯,君子用罔,貞厲。
羝羊觸藩,羸其角(1)。
《象》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註釋】(1)處健之極,以一陽一處一陽一,用其壯者也。
故小人用之以為壯,君子用之以為羅己者也。
貞厲以壯,雖復羝羊,以之觸藩,能無羸乎?
九四:貞吉,悔亡。
藩決不羸。
壯於大輿之輹(1)。
《象》曰:「藩決不羸」,尚往也。
【註釋】(1)下剛而進,將有憂虞。
而以一陽一處一陰一,行不違謙,不失其壯,故得「貞吉」而「悔亡」也。
已得其壯,而上一陰一不罔已路,故「藩決不決」也。
「壯於大輿之輹」,無有能說其輹者,可以「往」也。
六五:喪羊於易,無悔(1)。
《象》曰:「喪羊於易」,位不當也。
【註釋】(1)居於大壯,以一陽一處一陽一,猶不免咎,而況以一陰一處一陽一,以柔乘剛者乎?羊,壯也。
必喪其羊,失其所居也。
能喪壯於易,不於險難,故得「無悔」。
二履貞吉,能幹其任,而已委焉,則得「無悔」。
委之則難不至,居之則敵寇來,故曰「喪羊於易」。
上六:羝羊觸藩,不能退,不能遂。
無攸利,艱則吉(1)。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
「艱則吉」,咎不長也。
【註釋】(1)有應於三,故「不能退」。
懼於剛長,故「不能遂」。
持疑猶豫,志無所定,以斯決事,未見所利。
雖處剛長,剛不害正。
苟定其分,固志在一,以斯自處,則憂患消亡,故曰「艱則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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