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上經隨傳卷三 隨
隨:元亨,利貞,無咎。
《彖》曰:隨,剛來而下柔,動而說,隨。
大亨貞無咎,而天下隨時。
隨時之義大矣哉(1)!
【註釋】(1)震剛而兌柔也,以剛下柔動而之說,乃得隨也。
為隨而不大通,逆於時也。
相隨而不為利,正災之道也。
故大通利貞,乃得無咎也。
為隨而令大通利貞,得於時也。
得時則天下隨之矣。
隨之所施,唯在於時也。
時異而不隨,否之道也,故「隨時之義大矣哉」!
《象》曰:澤中有雷,隨,君子以鄉晦入宴息(1)。
【註釋】(1)澤中有雷,「動說」之象也。
物皆說隨,可以無為,不勞明鑒。
故君子「嚮晦入宴息」也。
初九:官有渝,貞吉。
出門交,有功(1)。
《象》曰:「官有渝」,從正吉也。
「出門交有功」,不失也。
【註釋】(1)居隨之始,上無其應,無所偏系,動能隨時,意無所主者也。
隨不以欲,以欲隨宜者也。
故官有渝變,隨不失正也。
出門無違,何所失哉!
六二:系小子,失丈夫(1)。
《象》曰:「系小子」,弗兼與也。
【註釋】(1)一陰一之為物,以處隨世,不能獨立,必有系也。
居隨之時,體於柔一弱,而以乘夫剛動,豈能秉志違於所近?隨此失彼,弗能兼與。
五處已上,初處已下,故曰「系小子,失丈夫」也。
六三:系丈夫,失小子。
隨有求得,利居貞(1)。
《象》曰:「系丈夫」,志舍下也(2)。
【註釋】(1)一陰一之為物,以處隨世,不能獨立,必有系也。
雖體下卦,二已據初,將何所附?故捨初系四,志在「丈夫」。
四俱無應,亦欲於已隨之,則得其所求矣,故曰「隨有求得」也。
應非其正,以繫於人,何可以妄曰「利居貞」也?初處己下,四處已上,故曰「系丈夫,失小子」也。
(2)「下」謂初也。
九四:隨有獲,貞凶。
有孚在道,以明,何咎(1)?
《象》曰:「隨有獲」,其義凶也。
「有孚在道」,明功也。
【註釋】(1)處說之初,下據二一陰一,三求系己,不距則獲,故曰「隨有獲」也。
居於臣地,履非其位,以擅其民,失於臣道,違正者也,故曰「貞凶」。
體剛居說而得民心,能幹其事,而成其功者也。
雖為常義,志在濟物,心有公誠,著信在道以明其功,何咎之有?
九五:孚於嘉,吉(1)。
《象》曰:「孚於嘉,吉」,位正中也。
【註釋】(1)履正居中,而處隨世,盡「隨時」之宜,得物之誠,故「嘉吉」也。
上六:拘繫之,乃從維之,王用亨於西山(1)。
《象》曰:「拘繫之」,上窮也(2)。
【註釋】(1)隨之為體,一陰一順一陽一者也。
最處上極,不從者也。
隨道已成,而特不從,故「拘繫之乃從」也。
「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而為不從,王之所討也,故「維之王用亨於西山」也。
兌為西方,山者,途之險隔也。
處西方而為不從,故王用通於西山。
(2)處於上極,故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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