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白話文
不苟論第四 贊能
贊能
原文:
二曰:賢者善人以人,中人以事,不肖者以財。
得十良馬,不若得一伯樂;得十良劍,不若得一歐冶;得地千里,不若得一聖人。
舜得皋陶而舜授之,湯得伊尹而有夏民,文王得呂望而服殷商。
夫得聖人,豈有裡數哉?管子束縛在魯,桓公欲相鮑叔。
鮑叔曰:「吾君欲霸王,則管夷吾在彼。
臣弗若也。」
桓公曰: 「夷吾,寡人之賊也,射我者也,不可。」
鮑叔曰:「夷吾,為其君射人者也。
君若得而臣之,則彼亦將為君射人。」
桓公不聽,強相鮑叔。
固辭讓,而相桓公果聽之。
於是乎使人告魯曰:「管夷吾,寡人之讎也,願得之而親加手焉。」
魯君許諾,乃使吏郭其拳,膠其目,盛之以鴟夷,置之車中。
至齊境,桓公使人以朝車迎之,祓以爟火,釁以犧猳焉,生與之如國。
命有司除廟筵幾,而薦之曰:「自孤之聞夷吾之言也,目益明,耳益聰。
孤弗敢專,敢以告於先君。」
因顧而命管子曰:「夷吾佐予!」管仲還走,再拜稽首,受令而出。
管子治齊國,舉事有功,桓公必先賞鮑叔,曰:「使齊國得管子者,鮑叔也。」
桓公可謂知行賞矣。
凡行賞欲其本也,本則過無由生矣。
孫叔敖、沈尹一莖一相與友。
叔敖遊於郢三年,聲問不知,修行不聞。
沈尹一莖一謂孫叔敖曰:「說義以聽,方術信行,能令人主上至於王,下至於霸,我不若子也。
耦世接俗,說義調均,以適主心,子不如我也。
子何以不歸耕乎?吾將為子游。」
沈尹一莖一遊於郢五年,荊王欲以為令尹,沈尹一莖一辭曰:「期思之鄙人有孫叔敖者,聖人也。
王必用之,臣不若也。」
荊王於是使人以王輿迎叔敖,以為令尹,十二年而莊王霸。
此沈尹一莖一之力也。
功無大乎進賢。
譯文:
賢明的人同人親善是根據這個人的仁德,一般的人同人親善是根據這個人的功業,不肖的人同人親善是根據這個人的財富。
得到十匹好馬,不如得到一個伯樂;得到十口寶劍,不如得到一個歐冶;得到千里土地,不如得到一個聖人。
舜得到皋陶就用他治好了天下,揚得到伊尹就擁有了夏的民眾,周文壬王得到呂望就征服了殷商。
得到了聖人,所得土地哪裡有裡數的限制呢!
管仲被四禁在魯國的時候,齊桓公想用鮑叔牙為相。
鮑叔說:「您如果想成就王霸之業,那麼有管夷吾在魯國,我不如他。」
桓公說:「管夷吾是殺害我的兇手,用箭射過我的人,不能用他。」
鮑叔說:「夷吾是為他的君主射人的人,您如果得到他,用他為臣,他也會為您射別人。」
桓公不聽,堅持要用鮑叔為相。
鮑叔堅辭,最後,桓公終於聽從了鮑叔的意見。
於是派人告訴魯周說。
「管吏吾是我的仇敵,希望能得到他,親手把他殺死。」
魯君答應了,派官吏用皮革套住避仲的雙手,用膠粘上他的眼睛,把他裝在大皮口袋裡,放在車上給齊國送去。
到了齊國邊境,齊桓公派人用朝車來迎接管仲。
點起火把拔除不祥,殺了公豬舉行血祭。
恢復了他的自一由,跟他一起回到國都。
桓公命令主管官吏掃除宗廟,設置筵幾,把管仲進薦給祖先,說;「輥我自從聽了夷吾的談論,目光越發明亮,耳朵越發靈敏。
我準備用他為相,不敢擅自決定,冒瞇地以此告請先君。」
恆公說完,就回過頭來命令管仲悅:「夷吾輔佐我!」管仲退避了幾步,向恆公再拜叩頭,接受了命令,而後離開了宗廟。
管仲治理齊國,只要做事有功,桓公就一定先賞鮑叔,說:「使齊國得到管子的是鮑叔啊!」桓公可算得上知道如何行賞了。
凡是行賞,應該賞賜根本,賞賜根本,過失就無從發出了。
孫叔敖和沈尹一莖一彼此交好。
孫叔敖到郢都出遊了三年,名聲不為人所知,美德不為人瞭解。
沈尹一莖一對孫叔敖說:「陳說道理能使人聽從,所持方策必定能夠實行,能使君主上至於稱王天下,下至於稱霸諸侯,這方面我不如你。
隨順社會,附和世俗,陳說道理調和蓮中,以投合君主的心意,這方面你不如我,你何不先回去耕田隱居呢?我將為你在這裡奔走。」
沈尹一莖一在郢都奔走了五年,楚王想用他為令尹。
洗尹一莖一辭讓說;「期思有個叫孫權艘的草野上民,是個聖人。
請您一定要任用他,我比不上他。」
於是楚王派人用王車把孫叔敖接來,用他做了令尹,過了十二年楚莊王成就了霸業。
這是沈尹一莖一的力量啊!寶勞沒有比舉薦賢人再大的了。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