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白話文》貴直論第三 原亂:原文:六曰:亂必有弟,大亂五,小亂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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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氏春秋白話文》貴直論第三 原亂

呂氏春秋白話文

貴直論第三 原亂

原亂

原文:

六曰:亂必有弟,大亂五,小亂三,()亂三。

故《詩》曰「毋過亂門」。

所以遠之也。

慮福未及,慮禍之,所以完之也。

武王以武得之,以文持之,倒戈弛弓,示天下不用兵,所以守之也。

晉獻公立驪姬以為夫人,以奚齊為太子。

裡克率國人以攻殺之。

荀息立其弟公子卓。

己葬,裡克又率國人攻殺之。

於是晉無君。

公子夷吾重賂秦以地而求入,秦繆公率師以納之。

晉人立以為君,是為惠公。

惠公既定於晉,背秦德而不予地。

秦繆公率師攻晉,晉惠公逆之,與秦人戰於韓原。

晉師大敗,秦獲惠公以歸,囚之於靈台。

十月,乃與晉成,歸惠公而質太子圉。

太子圉逃歸也。

惠公死,圉立為君,是為懷公。

秦繆公怒其逃歸也,起奉公子重耳以攻懷公,殺之於高梁,而立重耳,是為文公。

文公施捨,振廢滯,匡乏困,救災患,禁一婬一慝,薄俺斂,宥罪戾,節器用,用民以時,敗荊人於城濮,定襄王,釋宋,出谷戍,外內皆服,而後晉亂止。

故獻公聽驪姬,近梁五、優施,殺太子申生,而大難隨之者五,三君死,一君虜,大臣卿士之死者以百數,離咎二十年。

自上世以來,亂未嘗一。

而亂人之患也,皆曰一而已,此事慮不同情也。

事慮不同情者,心異也。

故凡作亂之人,禍希不及身。

譯文:

禍亂一定按等次順序而至。

大亂多次發生以後,還會有數次小亂,然後經過數次討亂,禍亂才能平息。

所以古詩中說「不要從作亂者門前經過」,這是遠離禍亂的方法。

對福祉寧可估計不足,對災禍寧可估計過分,這是保全自身的方法。

武王以武力得天下,以文德治天下,倒置干戈,鬆開弓弦,向天下表示不再用兵,這是保有天下的方法。

晉獻公立驪姬為夫人,以奚齊為太子。

獻公剛死,裡克就率領同人攻殺了奚齊。

苟息又立奚齊的弟弟公子卓為君。

安葬獻公子卓,裡克又率領國人攻殺了公子卓。

這時晉國莫有君主,公子夷吾拿土地給秦國送厚禮,以求回國為君。

秦穆公帶領軍隊把他送入晉國。

晉人直赴吾為國君,這就是惠公。

惠公在晉國安定下來以後,背棄秦國之恩,不給秦國土地。

素穆公率領軍隊進攻晉國,晉惠公迎做敵,與秦軍戰於韓原。

晉軍大敗,秦俘獲晉惠公帶回秦國,囚禁在靈台。

到了十月,才同晉媾和,釋放惠公回國,而以他的太子圉為人質。

後來太子圉逃回晉國。

惠公死了,圉立為國君,這就是懷公。

泰穆公對圉逃歸很惱怒,就扶植公子重耳,幫助他進攻懷公,把懷公殺死在高梁,立重耳為國君,這就是文公。

文公施布德惠,舉用被廢黜的舊臣和長期不得進用的人,救助錢財匱乏生活困難的人,賑濟遭受災荒禍患的人,禁絕邪惡,減輕賦稅,赦免罪犯,減省所用器物,按一定時令使役民眾,在城濮打敗楚軍,安定周襄王的王位,為宋國解圍,使戍守谷邑的楚軍撤離,國外國內都很敬服,而後晉國禍亂才停息。

所以獻公聽信驪姬,一寵一幸梁五、優施,殺害太子申生,隨之而來的大禍有五次,三個國君被殺,一個國君被俘,大臣卿士死於禍亂的數以百計,使晉國遭受災禍二十年之久。

從上古以來,禍亂從來沒有只發生一次就停息的。

而作亂的人的弊病,正在於全都認為禍亂只發生一次就會停息。

這是想法和事實不一致。

想法和事實不一致,都是由於思想不符合實際。

所以凡是作亂的人,災禍很少不降到自己身上。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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