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白話文》似順論第五 慎小: 慎小原文:卑則不得以小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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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氏春秋白話文》似順論第五 慎小

呂氏春秋白話文

似順論第五 慎小

慎小

原文:

六曰:上尊下卑。

卑則不得以小臂上。

尊則恣,恣則輕小物,輕小物則上無道知下,下無道知上。

上下不相知,則上非下,下怨上矣。

人臣之情,不能為所怨;人主之情,不能一愛一所非。

此上下大相失道也。

故賢主謹小物以論好惡。

巨防容螻,而漂邑殺人。

突洩一熛,而焚宮燒積。

將失一令。

而軍破一身死。

主過一言,而國殘名辱,為後世笑。

衛獻公戒孫林父、甯殖食。

鴻集於囿,虞人以告,公如囿射鴻。

二子待君,日晏,公不來至。

來,不釋皮冠而見二子。

二子不說,逐獻公,立公子黚。

衛莊公立,欲逐石圃。

登台以望,見戎州,而問之曰:「是何為者也?」

侍者曰:「戎州也。」

莊公曰:「我姬姓也,戎人安敢居國?」

使奪之宅,殘其州。

晉人適攻衛,戎州人因與石圃殺莊公,立公子起。

此小物不審也。

人之情,不蹶於山而蹶於垤。

齊桓公即位,三年三言,而天下稱賢,群臣皆說。

去肉食之獸,去食粟之鳥,去絲罝之網。

吳起治西河,欲諭其信於民,夜日置表於南門之外,令於邑中曰:「明日有人僨南門之外表者,仕長大夫。」

明日日晏矣,莫有僨表者。

民相謂曰:「此必不信。」

有一人曰:「試往僨表,不得賞而已,何傷?」

往僨表,來謁吳起。

吳起自見而出,仕之長大夫。

夜日又復立表,又令於邑中如前。

邑人守門爭表,表加植,不得所賞。

自是之後,民信吳起之賞罰。

賞罰信乎民,何事而不成,豈獨兵乎?

譯文:

主上地位尊貴,臣下地位低賤。

地位低賤就不能通過小事觀察瞭解主上。

地位尊貴就會驕恣,驕恣就會忽視小事,忽視小事,主上就沒有途徑瞭解臣下,臣下也沒有途徑瞭解主上。

上下互相不瞭解,主上就會責怪臣下,臣下就會怨恨主上了。

就人臣的常情來說,不能為自己所怨恨的君主盡忠竭力;就君主的常情來說,也不能喜一愛一自己所責怪的臣下。

這是造成上下嚴重隔膜的原因。

所以賢明的君主慎重對待小事,以表明自己的一愛一憎。

大堤中伏藏一隻螻蛄,就會引起水災,沖毀城邑,淹死民眾。

煙囪裡漏出一個火星,就會引起大火,焚燬宮室,燒掉積聚。

將領下錯一道命令,就會召致兵敗身死。

君主說錯一句話,就會導致國破名辱,被後世譏笑。

衛獻公約孫林父、寧殖吃飯。

正巧有雁群落在苑囿,虞人把它報告給獻公,獻公就去苑囿射雁。

孫林父、寧殖兩個人等待國君,天色已晚,獻公還不回來。

回來以後,又連皮冠也不摘就與二人見禮。

孫林父和寧殖很不高興,就驅逐了獻公,立公子甜為君。

衛莊公立為國君,打算驅逐石圃。

有一次,他登上高台遠望,看到了戎州,就問道;「這是做什麼的?」侍從說:「這是戎州。」

莊公說:「我和周天子同為姬姓,戎人怎麼敢住在我的國家?」

派人搶奪戎人的住宅,毀壞他們的州邑。

這時恰好晉國攻衛,戎州人乘機跟石圃一起攻殺莊公,立公子起為君。

這是由於對小事不謹慎造成的。

人之常情都是如此,誰也不會被高山絆倒,卻往往會被蟻封絆倒。

齊桓公做了國君,三年只說了三句話,天下就稱頌他的賢德,群臣也都很高興。

這三句話是:去掉苑囿中吃肉的野獸,去掉宮廷中吃糧食的鳥雀,去掉用絲編織的獸網。

吳起治理西河,想向百姓表明自己的信用,就派人前一天在南門外樹起一棵木柱,對全喊百姓下令說:「明天如果有人能把南門外的木柱扳倒,就讓他做長大夫。」

第二天直到天黑,也沒有入去扳倒木柱。

人們一起議論說;「這些話一定不是真的。」

有一個人說:「我去把木柱扳倒試試,最多得不到賞賜罷了,有什麼妨害?」這個人去扳倒了木柱,來稟告吳起。

吳起親自接見他,把他送出來,任他為長大夫。

而後又在前一天立起木柱,像前一次一樣又對全城百姓下了命令。

全城人都圍在南門爭相去扳木柱,木柱埋得很深,誰也沒有得到賞賜。

從此以後,百姓相信了吳起的賞罰。

賞罰取信於百姓,做什麼做不成?豈止是用兵呢!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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