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求真
上編 卷七·食物-雉
(原禽)治蟻 下痢然終有毒害人
雉(專入心。
兼入胃)。
由異氣所感。
靈蛇所變。
不得山川之氣。
遂其飛騰。
則得滄溟之氣。
恣其吞吐。
是與虹 出沒無異。
時珍雲。
雉屬離。
雞屬巽。
故凡雞煮則冠變。
雉煮則冠紅。
飛必先鳴。
食多蟲蟻。
此雖食品之貴食。
可補中益土。
(雉應胃土。
)及治蟻 下痢。
然終一性一熱有毒。
故書言其八九兩月可食。
春夏不可食者。
以其雉食蟲蟻。
及與蛇一交一變化有毒也。
發痔發瘡發痢。
與家雞子同食。
令人發疰。
週身疼痛者。
謂其雉食蟲蟻有毒。
兼一性一暴烈有火也。
但書既言發痢發痔。
而書又曰可治蟻 與痢。
亦以雉素好食蟻。
故可以制蟻 而治其毒耳。
分類:古代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