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求真
上編 卷六·雜劑-殺蟲
病不外乎虛實寒熱。
治不越乎攻補表裡。
所以百病之生。
一靡一不根於虛實寒熱所致。
即治亦不越乎一理以為貫通。
又安有雜治雜劑之謂哉?惟是虛實異形。
寒熱異致。
則或內滯不消而為傳一屍一鬼疰。
外結不散而為癰疽瘡瘍。
在蟲既有虛實之殊。
寒熱之辨。
而毒亦有表裡之異。
升降之別。
此蟲之所必殺。
而毒之所以必治也。
至於治病用一藥。
尤須審其氣味沖和。
合於人身氣血。
相宜為貴。
若使辛苦燥烈。
用不審顧。
禍必旋踵。
謹於雜劑之中。
又將惡毒之品。
另為編帙。
俾人一覽而知。
庶於本草義蘊。
或已得其過半雲。
又按蟲之生。
本於人之正氣虧損而成。
體實者。
其蟲本不易生。
即生亦易殄滅。
體虛者。
其蟲乘空內蓄。
蓄則即為致害。
害則非易治療。
考之方書所載。
治蟲藥品甚多。
治亦錯雜不一。
如黃連苦參黑牽牛扁蓄。
是除濕一熱以殺蟲也。
大黃朴硝。
是除熱邪以殺蟲也。
苦楝子青黛藍子。
是除鬱熱以殺蟲也。
雷丸蘆薈蚯蚓。
是除熱積以殺蟲也。
貫眾是除時行熱毒以殺蟲也。
青葙子是除肝經風熱以殺蟲也。
故其為藥。
皆寒而不一溫一。
蒼耳子松脂密陀僧。
是除風濕以殺蟲也。
故其為藥。
稍一溫一而不涼。
川椒椒目。
是降寒濕水濕以殺蟲也。
故其為藥。
一溫一燥而不平。
蘇合香雄黃阿魏樟腦蛇蛻。
是除不正惡氣以也。
故其為藥。
最辛最一溫一。
水銀銀朱輕粉鉛粉黃丹大楓子山茵陳五倍子百藥煎。
是除瘡疥以也。
故其為藥。
寒熱皆有。
紫貝桃仁干漆皂礬百草霜。
是除血瘀以也。
故其藥亦多寒熱不一。
濃樸檳榔。
是除濕滿瘴氣以也。
故其為藥苦一溫一而平。
谷蟲鶴虱使君。
是除痰食積滯以也。
故其為藥。
又一溫一而又寒。
獺肝是補肝腎之虛以也。
故其藥味鹹而氣一溫一。
至於榧實則能潤肺以。
烏梅則能斂肺以。
百部則能清肺散熱以。
皆有不甚寒燥之虞。
且蟲得酸則止。
凡烏梅五倍子等藥。
非是最酸之味以止其蟲乎。
得苦則下。
凡大黃黃連苦楝根蘆薈苦參。
非是至苦之味以下其蟲乎?得辛則伏。
凡川椒雄黃干漆大楓子阿魏輕粉樟腦檳榔。
非是最辛之味以伏其蟲乎?得甘則動。
凡用毒蟲之藥。
必加甘蜜為使。
非是用以至甘之味以引其蟲乎?至於寒極生蟲。
可用姜附以為殺。
蟲欲上出。
可用藜蘆上湧以為殺。
熱閉而蟲不下。
可用芫花黑牽牛以為殺。
蟲食齲齒。
可用一胡一桐淚莨菪韭子蟾酥以為之殺。
蟲食皮膚而為風癬。
可用川槿皮海桐皮以為殺。
九蠱一陰一蝕之蟲。
可用青葙子復盆葉以為之殺。
癆瘵之蟲。
可用敗鼓心虎糞骨獺爪鸛骨以為之殺。
但用多屬辛苦酸澀。
惟使君榧實治蟲。
按書偏以甘取。
義實有在。
自非一精一於醫道者。
所可與之同語也。
鶴虱
(隰草)入肝除瘀凝滯
鶴虱(專入肝)。
氣味苦平。
(即杜牛膝子。
)功專入肝除逆。
故凡一身痰凝氣滯。
得此苦以疏洩。
則痰氣頓解。
而蟲自無安身之地矣。
況蟲得苦則伏。
如小兒蛔嚙腹痛。
用以鶴虱研末。
納於肥肉汁中投服。
其蟲自下。
(蟲痛面白唇紅。
時作時止。
)非其蟲因苦逐。
曷克有是。
但藥肆每以一胡一蘿蔔子代充。
不可不辨。
(千金方曰。
人腹生蟲。
大率有九。
一曰伏蟲。
長四分。
為群蟲之主。
二曰蛔蟲。
長一尺。
生發多。
則貫心而殺人。
三曰白蟲。
即寸蟲。
長一寸。
子孫相生。
其母轉大。
長至四五丈。
亦能殺人。
四曰肉一蟲。
狀如爛杏。
令人煩滿。
五曰肺蟲。
狀如蠶。
令人咳嗽。
六曰胃蟲。
狀如蝦蟆。
令人嘔吐胃逆喜噦。
七曰弱蟲。
又名膈中。
狀如瓜瓣。
令人多唾。
八曰赤蟲。
狀如生肉。
令人長鳴。
九曰蟯蟲。
形極微細。
有如菜蟲。
居於廣腸之間。
多則為痔。
劇則為癩。
因人瘡痍。
即生癰疽癬 。
疥齲蟲。
無所不為。
)
雷丸
(寓木)除熱消積
雷丸(專入胃)。
味苦而鹹。
一性一寒小毒。
本竹餘氣所結。
得霹靂而生。
故有雷丸之號。
功專入胃除熱。
消積化蟲。
故凡濕一熱內郁。
癲癇狂走。
汗出惡風。
蟲積殆甚。
腹大氣脹。
蟲作人聲者。
服之即能有效。
(蟲在肝。
令人恐怖。
眼中赤壅。
蟲在心。
令人心煩發燥。
在脾使人勞熱。
四肢腫急。
在肺使人咳嗽氣喘。
)以其秉一性一純一陰一。
兼味至苦。
感其霹靂。
故能去其邪魅也。
所云惟利男子。
不利婦人。
亦以婦人屬一陰一。
故於一陰一物不宜耳。
(志曰。
久服令人一陰一痿。
)究之果屬腎熱。
亦又何礙?但無蟲積。
不得妄用。
皮黑肉白者良。
若肉紫黑者殺人。
甘草水浸一宿。
酒拌蒸。
或泡用。
濃樸芫花為使。
惡葛根。
(繡按綱目述楊 腹有小聲應人。
後讀至本草雷丸不應。
知為應聲蟲害。
其說不無可疑。
)
蘆薈
(香木)除熱
蘆薈(專入肝。
兼入脾心。
即波斯國木脂)。
大苦大寒。
功專除疳。
安心明目。
最為小兒驚癇疳積上品。
(蘆薈使君子等分為末。
米飲下。
)且能吹鼻殺腦疳。
及除鼻癢。
(劉禹錫傳信方雲。
予少年曾患癬。
初在頸項間。
後延上左耳。
遂成濕瘡浸一婬一。
用諸藥徒令蜇 。
其瘡轉甚。
偶遇楚州賣藥人。
教用蘆薈一兩。
炙甘草末半兩。
研末。
先以一溫一漿水洗癬。
拭淨敷之。
立干便瘥。
真神奇也。
)然苦雖能。
寒能療熱。
而氣甚穢惡。
(氣血得香則順。
得臭則逆。
所當慎投。
)僅可施之藜藿。
若胃虛少食人得之。
入口便大吐逆。
遂致奪食洩瀉。
因而羸瘦怯弱者多矣。
如黑錫。
味苦色綠者真。
阿魏
(香木)入脾胃消痞除穢
阿魏(專入脾胃)。
出西番波斯國中。
阿虞木枝梗汁。
味辛。
氣平而一溫一。
且極臭烈。
故書載能辟惡。
又其味既兼辛與一溫一。
則氣更活不滯。
故書載治痞辟穢。
是以一溫一瘧鬼魅。
蠱毒傳一屍一。
惡氣痞積等症。
服之最為得宜。
(王 百一選方治久瘧。
用真阿魏丹砂糊丸。
人參湯下。
)
但人血氣。
聞香則順。
遇臭則逆。
故胃虛氣弱之人。
雖有痞積。
但當一溫一胃和氣。
俾痞自消。
切勿用此臭烈以傷胃氣。
至辨真偽。
則但取少許。
安置銅器一宿。
沾處白如銀色者真。
以真最屬難得。
古人已有黃芩無假。
阿魏無真之說矣。
用缽細研。
熱酒器上 過入藥。
大楓子
(香木)一性一熱
大楓子(專入肝脾)。
本屬毒藥耳。
按據諸書皆載味辛一性一熱。
其藥止可取油以殺瘡疥。
若用此以治大風病。
則先傷血而失明矣。
(故以大楓子名。
)故凡血燥之病。
宜用苦寒以勝。
縱有瘡疥宜辛宜熱。
而血有受損。
不更使病益劇乎?即或效以驟成。
功以劫致。
然烈毒之一性一。
不可多服。
惟用外敷。
不入內治。
其功或不沒也。
凡入丸藥湯藥。
俱宜除油為妙。
榧實
(夷果)潤肺化水
榧實(專入肺)。
甘澀微苦。
體潤而滑。
一性一平無毒。
按據諸書有言。
氣味苦寒。
能熱。
為肺家之果。
又雲一性一氣。
能去腹中邪氣。
及殺諸蟲。
皆無定論。
余按榧實甘潤。
是其本質。
凡肺不潤而燥者。
得此則宜。
故有解燥除熱之功。
非書所云能除濕一熱之意乎?又其燥一熱內擾。
則蟲自爾見蝕。
而五痔腹脹等症自爾悉形。
服此燥氣悉除。
腸胃頓清。
其氣自爾不結。
非書所謂一溫一能散氣之意乎?又書有載有毒無毒。
在人食既無病。
又能以此療病。
毒何由見。
非書所云無毒之說乎?又其苦澀兼備。
既能清燥潤肺。
復於蟲蝕一性一味不合。
令其即化為水。
非書所云有毒之說乎?究之止屬潤肺解熱之品。
其言有毒。
止是毒蟲之毒。
而非毒人之毒也。
其言無毒。
因非毒人之毒。
而為毒蟲之毒也。
故凡一切肺燥而見咳嗽不寧。
腹中不和。
五痔惡毒。
並小兒黃瘦便秘不解等症。
服之無不奏效。
(好食茶葉面黃。
每日食榧子七枚。
以愈為度。
治寸白蟲。
日食榧子七枚。
滿七日。
蟲皆化為水。
)昔東坡詩雲。
驅除三彭蠱。
愈我心腹疾。
義正是矣。
但多食則有滑腸之虛。
炒食味即香酥甘美。
更有引火入肺大腸受傷之慮。
不可不細察耳。
忌鵝肉。
反綠豆。
能殺人。
(物類相感志雲。
榧煮素羹。
味更甜美。
豬脂炒榧。
黑皮自脫。
榧子同甘蔗食。
其渣自軟。
)
水銀
(石)殺諸蟲瘡疥
水銀(走而不守)。
從石中迸出者為石汞。
從丹砂中出者為朱裡汞。
究皆丹砂液也。
一性一稟至一陰一。
辛寒有毒。
質重著而流利。
得鹽礬為輕粉。
加硫黃為銀朱。
煬成罐同硫黃打火升煉。
則為靈砂。
同皂礬則為升降靈丹。
藥之飛騰靈變。
無有過是。
故以之殺諸蟲疥瘡也。
然其一陰一之一性一。
近於男子一陰一器則必消痿無氣。
入耳能蝕人腦至盡。
(頭瘡切不可用。
)入肉令百節攣縮。
外敷尚防其毒之害。
內服為害。
不待言而可知矣。
(今人有水銀燒成丹砂。
醫人不曉。
誤用不可不謹。
)得棗肉入唾同研則散。
得鉛則凝。
得硫黃則結。
(時珍曰。
水銀一陰一毒之物。
無似之者。
而大明言其無毒。
本經言其久服成仙。
甄權言其還丹元母。
抱朴子以為長生之藥。
六朝以下。
貪生者服食至成廢篤而喪厥軀。
不知若干人矣。
方士固不足道。
本草其可妄言哉!水銀但不可服食耳。
而其治病之功。
不可掩也。
同黑鉛結砂則鎮墜。
又鉛同硫黃結砂。
則拯救危病。
此乃應變之兵。
在用者能得肯綮而執其樞要耳。
)得紫河車則伏。
得川椒則收。
(水銀失在地者。
以花椒茶末收之。
)
銀朱
(石)治瘡
銀朱(外治)系水銀同 煉成朱。
一性一燥味辛。
方書用以治瘡。
亦是以毒解毒而已。
用以食服。
古人切戒。
謂其一性一悍烈。
良非所宜。
(時珍曰。
功過與輕粉同。
)且同蟹殼燒之。
則臭蟲絕跡。
和棗肉熏之。
則瘡疥頓枯。
於此可征其概矣。
(石)治疥卻瘀消積輕粉(專入筋骨)。
系水銀加鹽礬升煉而成。
(水銀一兩。
白礬二兩。
食鹽一兩。
入鐵器內。
盆覆封固升煉。
又法。
水銀一兩。
皂礬七錢。
白鹽五錢。
同上升法。
一兩汞可升粉八錢。
按水銀金之魂魄。
綠礬鐵之一精一華。
二氣同根。
是煉製成粉。
無鹽則色不白也。
)雖是化純一陰一而為辛燥。
然一陰一毒之一性一猶存。
故能治瘡。
劫痰消積。
烈毒之一性一。
走而不守。
今人用治楊梅瘡毒。
雖能劫風痰濕一熱。
從牙齦而出。
暫得寬解。
(劉完素曰。
銀粉能傷牙齒。
蓋上下齒齦屬手足一陽一明之經。
毒氣感於腸胃。
而一精一神氣血水谷既不勝其毒。
則毒即循經上行。
而至齒齦嫩薄之分。
)然毒氣竄入筋骨。
血液耗損。
久久發為結毒。
遂成廢人。
仍須用水銀升煉。
入三白丹引拔毒之藥。
同氣搜逐癘風。
醉仙丹通天再造散。
用以搜剔毒邪。
仍從齒縫而出。
再以錢氏利驚丸白餅子並用。
取痰積從大便而出矣。
(時珍曰。
黃連土茯苓陳醬黑鉛。
可制其毒。
)畏磁石石黃。
忌一切血。
(本出於丹砂故也。
閨閣事宜作女人面脂。
用輕粉滑石杏仁去皮尖等分。
蒸過。
入腦麝為末。
以雞子清調勻。
名太真紅玉膏。
洗面畢敷之。
旬日色如紅玉。
)
谷蟲
(一卵一生)消食積
谷蟲(專入腸胃)。
味苦一性一寒。
出於糞中。
故仍取其入腹消積。
俾其不傷正氣也。
其法漂淨炙黃。
為末調服。
又用蝦蟆數十隻。
打死置於鐔內。
取谷蟲入內食盡。
然後淘除穢惡。
取谷蟲焙乾。
凡小兒疳積。
腹大腳弱。
翳膜遮睛。
及大人熱結譫語。
毒利作嘔。
並宜服之。
無不立效。
是以鼻齒疳瘡。
取此有尾者燒灰一錢。
同褐衣灰和勻。
頻吹最效。
與利骨取牙。
用白馬腦上肉一二斤。
待生蛆。
與烏骨白雞一隻食之。
取糞一陰一干。
每一錢入 砂一錢。
研勻。
用少許擦疼處。
片時即落。
皆取穢以入穢。
遇骨與肉鑽入之意。
無他義也。
分類:古代醫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