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紀事本末
○方國珍降
卷五
元順帝至正八年,浙東台州黃巖人方國珍起兵,劫掠沿海州縣,元兵屢討不克。
十三年十月,時青田劉基為浙東行省都事,建議謂:「方氏首亂,宜捕而斬之。」
執政多受國珍金者,輒罪基擅作威福,羈管於紹興,竟受國珍降。
國珍雖受元官,實擁兵自固,不受元調發。
元亦以四方多故,羈縻之不問。
國珍尋叛,據溫、台、慶元等路。
十八年十二月,太祖既下婺州,遣典{}劉辰使方國珍,招諭之。
國珍與其弟謀曰:「今元運將終,群雄並起。
惟江左號令嚴明,所向無敵,今又東下婺州,恐難與爭鋒。
況與我為敵者,東有張士誠,南有陳友定,莫若姑示順從,藉為聲援,以觀其變。」
十九年春三月丁巳,方國珍遣使因劉辰來奉書,獻黃金五十斤、白金百斤、金織文綺百端,願合力攻士誠。
許之。
以次子關為質,太祖曰:「凡質,疑也;不疑何質!」厚賜關而遣之,改關名為明完。
國珍復納溫、台、慶元三郡籍,願輸金助軍守土,如錢Α故事,事定,即以獻。
二十一年三月戊寅,方國珍遣使以金玉飾馬鞍獻。
先是,太祖遣博士夏煜、陳顯道諭國珍曰:「福基於至誠,禍生於反覆,隗囂、公孫述可鑒也。」
國珍惶懼。
至是,遣其檢校燕敬來獻。
太祖曰:「吾方有事四方,所需者文武才能,所用者[QDXD]粟布帛,其他珍玩,非所好也。」
卻之。
二十四年九月乙酉,方明善攻平一陽一,元帥胡深擊敗之,遂下瑞安。
先是,溫州土豪周宗道以平一陽一來附,明善率兵攻之。
宗道求援於深,深擊明善,敗之,下瑞安,進兵溫州。
明善懼,與國珍謀,歲貢銀二萬兩充軍資。
太祖許之,命深班師。
二十五年六月壬子,參軍胡海攻樂清下之,擒方國珍鎮撫周清等,送建康。
九月,元復以方國珍為淮南行省左丞相,分省慶元。
二十六年九月,元改方國珍為浙江行省左丞相,國璋、國瑛、
國珉及國珍子明善俱平章政事。
初,國珍雖以三郡來獻,實未納土,特欲一陽一假借聲援以拒元。
及元屢加命,國珍益驕橫,遂據有瀕海諸郡縣,不肯奉正朔。
時太祖方連兵張、陳,不暇往討,累遣博士夏煜、楊憲往諭之,國珍心持兩端。
太祖聞之,笑曰:「姑置之,待我克蘇州後,欲奉正朔,晚矣。」
太祖吳元年元至正二十七年也。
九月甲戌,命參政朱亮祖討方國珍。
初,國珍懷詐反覆,云:「俟克杭州,即納土。」
及大兵克杭州,猶自據如故,乃累假貢獻,來覘虛實,為叛服計。
又北通擴廓帖木兒,南交陳友定,圖為犄角。
太祖遺書數其十二過,且征貢糧二十萬石,曰:「克杭有日矣,公何負約如故?張士誠與公接壤,取鮑振落耳,所不敢者,以誰在耶?吾旦暮下姑蘇,奄至公境。
背城一戰,亦丈夫矣。
不然,去之入海,亦一策也。
然自古未有老海上者,公審思之。」
國珍懼,與其弟侄將佐謀。
郎中張本仁曰:「江左方圖張氏,勝負未可知,計不能越境而致於人。」
劉席曰:「江左多■騎,平地用耳,奈吾海舟何!」丘楠曰:「皆非主福也。
惟智可以決事,惟信可以守國,惟直可以用兵。
昔者江、淮之間,豪傑並起,人人莫不欲帝,然分鼎足者,漢與二吳耳。
漢人敢戰不怯,尚死九江。
張吳區區,如竇中鼠,敗可知也。
江左法嚴而軍威,諸將所過,秋毫無犯。
所得府庫,還封識之,以奉其主,此乃吊伐之心,必有天下。
且業已並漢,勢復兼張。
公經營浙東十餘年矣,不能越三郡,不以此時早決,不可謂智;自居錢Α,抑又背焉,不可謂信;我之不信,彼征師焉,不可謂直,莫若與也。」
國珍不能用。
至是,命亮祖率馬■舟師討之。
初,台州為國珍弟國瑛竊據。
己丑,亮祖駐師新昌,遣部將嚴德攻關嶺山寨,平之。
辛卯,至天台,守將湯盤以城降。
進攻台州,國瑛以兵拒戰,擊敗之,嚴德戰死遂至台州國瑛聞亮祖至,即欲遁去。
會國珍入慶元治兵,為城守計,使人謂國瑛堅守勿去。
國瑛始約束將士,乘城拒守,然士卒多懷懼亡去者。
亮祖等急攻之。
辛丑,國瑛度力不能支,以巨艦載妻子,乘夜出興善門,走黃巖。
亮祖入城撫定之。
十月,進兵黃巖,瑛復遁海上,留其一黨一哈兒魯守黃巖,哈兒魯即以城降。
亮祖分兵下仙居等縣,國珍聞之氣沮。
癸丑,命湯和為征南將軍,吳禎為副將軍,率常州、長興、宜
興、江、淮諸軍討方國珍於慶元,諭之曰:「爾等奉辭伐罪,毋縱殺戮,當如徐達下姑蘇,平定安集,乃吾所願也。」
十一月,吳禎引舟師,乘潮夜入曹娥江,夷壩通道,出其不意,
抵軍廄。
會降卒言國珍已遁入海,禎勒兵追之。
湯和兵自紹興渡曹娥江,進次余姚,降其知州李樞及上虞縣尹沈煜。
遂進兵慶元城下,攻其西門,院判徐善等率父老迎降。
國珍乘海舟遁,和率兵追敗之,國珍率餘眾入海。
和分徇定海、慈溪等縣,得軍士三千人,戰船六十艘,馬二百餘匹,銀六千九百餘錠,糧三十五萬四千六百石。
朱亮祖自黃巖進兵溫州,陳於城南七里,國珍令其子明善引兵拒戰,亮祖擊敗之,破其太平寨,追至城下,余兵潰,奔入城。
亮祖遣部將湯克明攻西門,徐秀攻東門,柴虎將遊兵策應。
晡時,克其城,獲員外郎劉本善,國瑛等遁去。
亮祖撫其民,分兵徇瑞安,守將同僉喻伯通降。
遂帥舟師會吳楨襲明善於樂清之盤嶼島,夜三鼓克之,大獲其戰艦士馬。
國珍既遁入海島,己丑,太祖覆命廖永忠為征南副將軍,率師自海道會湯和等兵討之。
其部將多來降,諸郡縣相繼下,國珍惶惑失措。
和等復遣人持書招之,諭以朝廷威德,及陳天命所在。
國珍不得已,遣郎中承廣、員外郎陳永乞降,又遣其子明克、明則、從子明鞏等納省院及諸銀印銅印二十六、銀一萬兩、錢二千緡於和。
丙申,朱亮祖兵至黃巖,方國珍及其兄子明善率家來降。
於是國珍遣其子明完奉表謝罪。
太祖始怒其反覆,及覽表,憐之。
表出其臣詹鼎所草,詞辨而恭。
太祖讀表曰:「孰謂方氏無人耶?」
賜書曰:「吾當以投誠為誠,不以前過為過。」
辛亥,國珍及其弟國珉率部屬謁見湯和於軍門,得士馬舟楫數萬計。
和送國珍等於京師,太祖讓之曰:「公胡反覆一陰一陽一,勞我戎師耶?顧實公左右舞小智教公,公不能自裁耳。」
乃悉召其臣,以丘楠為韶州同知,又知草表出鼎手,命官之,其餘盡徙濠州。
浙東悉平。
後太祖即位,厚遇國珍,賜第京師,宴位功臣次。
未幾,授廣西行省左丞,奉朝請。
一日侍宴,坐不能興,舁歸。
太祖官其二子,曰「令國珍見」雲。
國珍以善終。
谷應泰曰:元至正八年,方國珍以黃巖黔赤,首弄潢池,揭竿倡亂,西據括蒼,南兼甌越。
元兵屢討,卒不能平,以致五年之內,太祖起濠城,士誠起高郵,友諒起蘄、黃,莫不南面稱雄,坐擁劇郡,則國珍者,雖聖王之驅除,亦群雄之首禍也。
然而國珍地小力少,不足以張國,餉匱援絕,不足以待敵。
此惟識略過人,真知天命,若陳嬰以兵屬漢高,馮異以地歸光武,則功垂刑馬,名在雲台,豈不善始善終哉。
而國珍者,市井之徒,斗筲之器,宜其無定見也。
夫國珍智昏擇木,心懷首鼠,懼明之侵軼,則受撫於元,以壯其虛聲;懼元之窮追,則納款於明,以資其外衛。
其效忠於陳友定也,豈非河朔之劉琨,西涼之張氏。
而侍子於明太祖也,又豈非下江之王常,吳越之錢ㄈ。
正所謂狺牙搖尾,荒忽無常。
毋論明室鼎興,貽羞鬼蜮,就令元兵晚振,亦斬鯨鯢。
蓋首尾衡決,無一而可者。
而彼終恃狡謀,依違兩墮,則以攝乎大國之間,遷延歲月之命耳。
然究竟友諒凶強,士誠給富,無不先期殄滅,而國珍以彈丸之地,乃更支離後亡者,非國珍之善守禦,而太祖之善用兵也。
太祖之意,以用兵如攻木,先其堅者,後其節目。
故先平吳、漢,後議國珍,緩急之勢所不得混也。
而中間允其納幣者一,遣使招諭者再,又且推還質子,姑置後失。
蓋吳、漢者門庭之寇,赴之宜速,而國珍者樊籠之鳥,取之如寄,毋亦米成山谷,盡天水於目中,豈真兵白頭須,置隴、蜀於度外也。
卒之六師既加,竄奔海島,計窮歸命,傳送京師。
語云:「不為禍始。」
又云:「無始亂。」
國珍之竊據非分,適足為新主資矣。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