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紀事本末
○嚴嵩用事
卷五十四
嘉靖十五年冬十二月,以南京吏部尚書嚴嵩為禮部尚書兼翰林院學士。
時禮部選譯字諸生,嵩至,即要貨賄已。
而苞苴過多,更高其價。
御史桑喬列其狀,請罷黜之。
嵩乃疏辨求免,帝曰:「卿所
云「為人臣於今日,卒皆觀望禍福,必使人主孤立自勞」。
此言已盡,但盡心翼贊,以副簡任,不必復辭。」
嵩意得甚。
給事中胡汝霖復劾其「穢行既彰,招致論列。
不得飾辭自明,以傷大體。」
帝乃令「以後大臣被劾,宜自省修,勿得疏辨」。
嵩懼,益為恭謹以媚上。
十六年秋九月,禮部尚書嚴嵩劾應天試官,「品騭文字不書名,大不敬」。
大學士夏言又謂:「策以戎祀為問,多譏訕語,當於理。」
遂命官校逮系典試官江汝璧、歐一陽一衢下詔獄。
其提調官孫懋、楊麒、何宏、沈應一陽一俱命南京法司即訊。
同試官舒文奎等,各行所在巡按即訊。
貢士不得應試南宮。
十一月,嚴嵩摘廣東試錄有「體存故可以厚本,用利故可以明微,厚本故可以合同,明微故可以鼓舞等語,參錯不經;飛衛、紀昌道遇交射及黃郊紫微碧虛子之問答,詭異尤甚;且《中庸》、《畢命》二篇,不道口指,俱戾體格。」
帝怒,命監臨餘光法司鞫問。
提調陸傑、余鑒,監視蔣淦、鄒守愚,巡撫、都御史鞫問。
試官王本才等,各巡按官鞫問。
貢士不得赴試南宮。
十七年夏五月,通州致仕同知豐坊上言:「請復古禮。
尊皇考獻皇帝廟號稱宗,以配上帝。」
下禮部集議,嚴嵩上言:「萬物成形於秋,故王者秋祀明堂,以父配之。
自漢武迨唐、宋諸君,莫不皆然,主親一親也。
若稱宗之禮,則未有帝宗而不太廟者,恐皇考有所不寧。」
帝悅。
已而嵩復阿上旨,請「尊文皇帝稱祖,獻皇帝稱宗」。
上從之。
乃尊太宗文皇帝為成祖,皇考獻皇帝為睿宗,配上帝,詔天下。
十八年二月,景雲見,夏言、顧鼎臣以聞。
嚴嵩請帝御朝受群臣賀,嵩乃作《慶雲賦》及《大禮告成頌》上之,詔付史館。
帝南幸,嚴嵩從,賞賚優渥,與輔臣等。
嵩以桑喬、胡汝霖故,
慚且恨,因於帝前以他事自白,且激怒帝。
十九年春正月,巡按雲南御史謝瑜上言:「嚴嵩為桑喬所劾,不自咎責,反謂贊議明堂、扈蹕南幸,為諸臣所嫉,將以揚已功,激
聖怒,箝眾口。
且臣以嵩之可論,難以枚數。
選譯字諸生,通賄無算;宗藩有所陳乞,每事征索,故王府胥吏交代,動以千計;至於繼詔官役,去索重賄,旋索土物;收買內外童子,充斥家庭,豈宗伯大臣所為乎?嵩不以此自省,而巧佞誣罔,何一奸一邪無賴至此也!」不報。
二十年秋七月,交城王絕,輔國將軍表柚謀襲之,遣校尉任得貴至京,以黃白金三千兩賂嚴嵩,復賂儀制司令史徐旭及王府科胥人,皆受焉。
嵩乃題覆從之。
東廠邏卒執其籍以聞,下法司問。
受賂者皆戍邊,嵩無恙。
既而永壽共和王庶子惟意,與嫡孫懷■爭立,以白金三千賂嵩,亦受之,為覆允。
永壽莊僖王妃遣人擊登聞鼓奏訴,於是御史葉經劾嵩貪狀,乞賜敕正。
嵩急歸誠於帝,帝憫之,乃曰:「表柚、惟意襲爵應否行,所司勘之,嵩安意任事,勿以介意。」
二十一年夏六月,大學士夏言罷。
言與嚴嵩同鄉,稱晚進。
以議禮驟貴,嵩謹事之,言不為下。
時嵩為禮部尚書,初見一寵一信。
欲入閣,而言阻之,遂有卻。
會言坐失旨當罷,呼嵩與謀。
而嵩已造上所幸秉一真一人第,謀掎言。
言覺之,囑所善者劾嵩。
時上已心一愛一嵩,攻益力,上益憐之。
上在西苑齋居,許入直諸貴人得乘馬。
言獨用小一腰輿以乘,上怪之,勿言。
會上不欲翼善冠,而御香葉巾,命尚方仿之,制沉水香為五冠,以賜言及嵩等。
言密揭謂:「非人臣法服,不敢當。」
上大怒。
嵩於召對日,故冠香葉,而冒輕紗於外,令上見之。
上果悅,留嵩慰諭甚至。
因泣訴言見凌狀,上怒,即下敕逐言。
科、道官以失職不糾,降調奪秩者七十三人。
秋八月,以禮部尚書嚴嵩為武英殿大學士,參預機務,仍掌部事。
吏科都給事中沈良材、御史童漢臣等首論嵩一奸一污,不當乘君子之器。
南京給事中王煜、御史陳紹等復論嵩並及子世蕃「同惡相濟,關通苞苴,動以千百計」。
嵩疏辨乞休,帝優詔百餘言慰留之。
賜嵩銀記曰「忠勤敏達」。
賜其家藏{爾土}書之樓曰「瓊翰流輝」,奉玄之閣曰「延恩堂」,曰「忠弼」。
冬十月,給事中童漢臣、伊敏生、喻時等再上疏論嚴嵩。
巡按四川御史謝瑜上言:「堯、舜相繼百四十年,誅四凶。
而陛下數月之間,轉移之頃,四凶已誅其二,如郭勳、胡守中。
而其二則張瓚、嚴嵩是也。
請陛下奮干斷,亟譴之,以快人心。」
於是嵩復上疏乞罷,帝慰諭留之。
已而謝瑜、童漢臣俱以他事謫去。
二十二年夏四月,嚴嵩解部事。
嵩既入內閣,竊弄威一柄一,內外百執事有所建白,俱先白嵩許諾,然後上聞。
於是副封苞苴,輻輳其戶外。
大學士翟鑾位望先嵩,而勢實不競,遂至不相能。
給事中周怡上疏論之,語多侵嵩,疏入,下獄。
已而鑾以二子幸第,削籍去。
秋九月,逮山東巡按御史葉經廷杖死。
初,經劾嚴嵩受表柚、惟意賂,嵩銜之。
及經監山東鄉,試嵩摘試錄中有諷上語,激帝怒,逮之至京,杖闕下死。
布政使陳儒以下皆遠謫。
自是中外益側目畏嵩矣。
二十三年秋八月,以吏部尚書許贊、禮部尚書張璧為文淵閣大學士。
嚴嵩事取獨斷,不相關白。
贊論之,嵩乃上言:「獨蒙宣召,於理未安。
往歲夏言惡與郭勳同列,以致生隙。
夫臣子比肩事主,當協恭同心,不宜有此嫌異。
今諸閣臣凡有宣召,乞與臣同,如祖宗朝蹇、夏、三楊故事。」
嵩蓋欲示厚同僚,且明言妒也。
二十四年夏五月,出南京吏部考功郎中薛應旗補外職。
初,嚴嵩入內閣,南京給事中王煜首劾嵩,於是言者踵至,嵩恨之。
是春大計京官,嵩令所私尚寶丞諸傑移書應旗,使黜煜。
應旗執傑使並其書,白尚書張潤,欲以奏聞。
潤止之,釋其使。
而傑先為南京兵部主事,有貪聲。
於是尚書潤及都御史王以旗並黜之。
常州守符驗,故留台御史也,亦在所黜,嵩乃嗾御史桂榮劾應旗「以私怨黜本郡守」,謫補外。
十一月,許贊削籍去。
十二月,復召夏言入閣。
自嚴嵩入相,同事者多罷去,嵩獨相。
以太廟工成,加太子太師。
後帝微聞其橫,厭之。
於是詔起夏言,
言至,盡按其原官,且加少師,位在嵩上。
言凡所擬旨,行意而已,不復顧問嵩。
嵩亦唯唯,雖斥逐其一黨一,不敢救,心甚恨之。
是時嵩子世蕃為尚寶司少卿,通賂遺,且代輸戶轉納錢[QDXD],多所削。
言知之,欲以上聞。
嵩懼甚,挈世蕃詣言求哀。
言稱疾不出,嵩賂其門者,直走言榻下,及世蕃長跪泣謝,言遂置不發,嵩父子愈恨之。
會御史陳其學以鹽法論都督陸炳,言擬旨令陳狀。
炳等造言請死,有所進橐,皆長跪而解。
嵩知之,日與謀傾言,言不悟。
上左右小來,言恆僕視之。
詣嵩,必執手延坐,持黃金置其袖中,故輩爭好嵩而惡言。
上或使夜瞰嵩、言,言多酣寢。
嵩知之,每夜視青詞草。
初,言與嵩俱以青詞得幸。
至是,言已老倦,思令幕客具草,不復簡閱,每多舊所進者,上輒抵之地,而左右無為報言。
嵩則一精一其事,愈得幸。
言以是益危。
二十六年秋七月,以尚寶司少卿嚴世蕃為太常寺少卿,仍掌尚寶司事。
世蕃納賄日盛,嵩憚夏言知之,乃疏遣世蕃歸。
帝特命馳驛往還,世蕃益橫。
二十七年春正月,夏言罷。
嵩既忌言,都督陸炳亦怨言持已,一陰一比嵩圖之。
會都御史曾銑議復河套,言主之。
而嵩則極言其不可,語頗侵言。
及言請給誓劍,得專﹃節帥以下,上亦稍稍惡之。
會澄城山崩裂,又京師大風,上益疑。
以套議問嵩,嵩因詆言「擅權自用」。
及退,復上疏劾銑「開邊起釁」,言「雷同誤國」。
並自求去甚力。
上溫旨留嵩,而切責言。
於是吏部尚書聞淵、禮部尚書費、左都御史屠僑皆謂言誤國。
帝乃命緹騎捕銑至京,因盡奪言師傅,俾以尚書致仕。
三月,殺都御史曾銑。
銑既被逮,嚴嵩復令仇鸞訐之。
刑部侍郎詹瀚、左都御史屠僑、錦衣衛都督陸炳阿嵩意,謂銑行一賄夏言,論斬,棄西市。
冬十月,殺大學士夏言。
先是,言既歸,舟至丹一陽一。
復就逮至
京,上疏極陳為嚴嵩所陷。
帝不聽。
刑部尚書喻茂堅等據曾銑律以請,而謂言實當「入議」所謂「議貴」、「議能」者。
帝怒,責茂堅等阿附言。
值居庸報警,嵩復以開釁力持,竟坐與銑交通律,棄西市。
言既死,大權悉歸嵩矣。
十二月,給事中厲汝進劾嚴嵩及子世蕃一奸一惡,謫為典史,尋以大計削籍。
二十八年五月,杖給事中沈束於闕廷。
初,大同總兵周尚文屢立邊功,卒,其家奏求■典。
不報。
沈束上疏請■尚文,語侵嚴嵩。
嵩恚,乃下束法司訊鞫。
法司論贖刑上,嵩恨未洩,仍予廷杖,長系鎮撫司。
二十九年夏六月,以仇鸞為宣大總兵。
鸞坐廢已久,以重賂嚴世蕃得之。
八月,加嚴嵩上柱國。
嵩力辭,謂「人臣無上」,引郭子儀不敢當尚書令為比。
帝悅,進嚴世蕃為太常寺卿,仍行尚寶司事。
俺答薄都城,令人持書入朝求入貢,言多悖。
上召嚴嵩及禮
部尚書徐階於西苑,曰:「事勢至此奈何?」
嵩曰:「此窮寇乞食耳,毋足患。」
帝曰:「何以應之?」
嵩無以對。
乃命階集群臣議,司業趙貞吉抗言其不可,帝壯之。
予金五萬,募戰士。
而敕中無督戰語,不得統攝諸將。
因謁嵩,嵩故與貞吉有卻,辭。
貞吉怒,會通政趙文華趨入,謂曰:「公休矣!天下事當徐議之。」
貞吉愈怒,罵曰:「汝權門犬,何知天下事!」叱守門者,嵩大恨。
已而貞吉單騎出城,扁諭諸營將,諸將皆感奮。
而大將軍仇鸞獨難之。
比覆命,嵩謂貞吉狂誕,且追論其申理周尚文、沈束非是,廷杖,謫嶺南。
殺兵部尚書丁汝夔。
初,俺答薄都城,嵩授汝夔計。
謂:「地近喪師難掩,當令諸將勿輕戰,寇飽自去。」
諸將固怯戰,輒相謂曰:「有禁勿戰。」
故民間歸罪汝夔。
及被逮,嵩恐露前畫,紿曰:「毋慮吾為若地。」
汝夔信之,弗自辨。
臨刑,乃大呼曰:「賊嵩誤我!」遂棄市。
冬十二月,帝以俺答故,詔群臣令人人盡言。
刑部郎中徐學詩上言:「外攘之備,在急修內治;內治之要,貴先正本原。
今大學士嵩,位極人臣,貪瀆無厭,內而勳貴之結納,外而群小之趨承,輔政十年,日甚一日。
釀成敵患,其來有漸。
而嵩洩洩自得,謬引「佳兵不詳」之說,以漫清問。
縱子世蕃,受失事李鳳鳴金,使任薊州總兵。
又受郭琮金,使補漕運。
私徒南還,輜車數十乘,車四十乘,潞河樓船十餘艘,貯載而歸,悉假別署封識,以誑道路。
嵩謀已得,如君父何?今士大夫語嵩父子,無不歎憤,而莫有一人敢抵牾者,誠以內外盤結,上下比周,積久而勢成也。
世蕃狡鷙,擅執父政。
凡諸司奏請稍涉疑畏者,必關白然後上聞。
蓋嵩之機械足以先發制人;利勢足以廣交耳目;乘機構隙足以示威脅眾;文詞便給足以飾非強辨;一精一神敏給,揣摩巧中,足以趨避利害;而彌縫闕失,私交密會,令色脂言,足以結歡當路,而緘奪人口。
故凡諸論嵩者,嵩雖不能顯禍之於正言直指之時,亦必托事假人,一陰一中之於遷除考察之際。
如給事中王煜、陳愷,御史謝瑜、童漢臣等,當時已蒙聖恩寬宥,今則安在?天下之人,視嵩父子如鬼如蜮,不可測識。
痛心疾首,敢怒而不敢言者,誠畏其一陰一中之也。
臣請亟罷嵩父子,以清本源。」
疏入,帝謂其乘間報復,下鎮撫司拷訊,斥為民。
三十年春正月,杖錦衣衛經歷沈東於闕廷。
初,俺答薄都城,求通貢,趙貞吉以為不可。
東在眾中,申貞吉旨不休。
吏部尚書夏邦奇目之曰:「何小吏而言若是!」東曰:「大吏弗言,故小吏言之。」
已而上疏,請「以萬騎護陵寢萬騎護通州軍儲,而合勤王師邀擊其惰歸,必大捷」。
是時大學士嵩用事,數寢格邊檄,不以上聞,故東書奏不報。
東乃抗疏言:「嵩受國重任,貪婪愚鄙,不聞諮諏方略,治國安邊,惟與子世蕃為全家保妻子計。
以朝廷之賞罰為已出,故人皆計嵩一愛一僧,不知朝廷恩威。」
因歷數其十大罪,請戮之,以謝天下。
詔以東詆誣大臣,廷杖之,謫田保安。
三月,大計京官。
嚴嵩授指吏部,中傷善類甚眾。
以徐學詩劾已,削籍,並黜其兄中書舍人應豐。
吏部奏上,帝察其枉,留之,然亦不問。
三十一年冬十月,御史王宗茂疏論嚴嵩負國大罪入。
帝謂其狂
率,謫平一陽一縣丞。
三十二年春正月朔,日食,一陰一雨不見。
巡按御史趙錦請罷嵩,以應天變。
疏上,帝方以供奉青詞悅,嵩命逮系錦衣獄,久之,削籍為民。
兵部員外郎楊繼盛上疏論嚴嵩十大罪、五一奸一,略曰:「方今在外之賊為俺答,在內之賊惟嚴嵩。
賊有內外,攻宜有先後,未有內賊不去而外賊可除者。
故臣請誅賊嵩,當在剿絕俺答之先。
嵩之罪惡,徐學詩、沈東、王宗茂等論之已詳。
然皆止言貪一污之小,而未嘗發其僭竊之大。
去年春,雷久不聲,占云:「大臣專一政。」
夫大臣專一政,孰有過於嵩者?又冬,日下有赤色,占云:「下有叛臣。」
凡心背君者,皆叛也。
夫人臣背君,又孰有過於嵩者?如四方地震與夫日、月交食之變,其災皆感應賊嵩之身,乃日侍左右而不覺。
上天警告之心,亦恐怠且孤矣。
不意陛下聰明剛斷,乃甘受嵩欺。
人言不信,雖上天示警,亦不省悟,以至於此。
臣敢以嵩之專一政、叛君十大罪,為陛下陳之:
我太祖高皇帝詔罷中書丞相,而立五府、九卿,分理庶政。
殿閣之臣,唯備顧問、視制草,故載諸訓有曰:「建言設立丞相者,本人凌遲,全家處死。」
及嵩為輔臣,儼然以丞相自居。
挾一人之權,侵百司之事。
凡府部題覆,先面稟而後敢啟稿。
嵩之直房,百官奔走如市;府部堂司,嵩指使絡繹不絕。
一或少違,顯禍立見。
及至失事,又嫁罪於人。
是嵩無丞相之名,而有丞相之權;有丞相之權,而無丞相之責。
壞祖宗之成法,一大罪也。
權者,人君所以統御天下之具,不可一日下移。
嵩一以票本自任,遂作威福。
用一人,即先謂曰:「我薦之也。」
罰一人,則又號於眾,曰:「此得罪於我,故報之也。」
群臣感嵩,甚於感陛下;畏嵩,甚於畏陛下。
竊君上之大權,二大罪也。
人臣善則稱君,過則歸已。
今陛下苟有一善,嵩必令子世蕃傳於人,曰:「上故無此意,我議而成之。」
將聖諭及嵩所進揭帖,刻板刊行為書,名曰《嘉靖疏義》,欲使天下後世謂陛下所行之善,盡出於彼而後已。
掩君上之治功,三大罪也。
陛下之令嵩票本,蓋取君逸臣勞義也。
嵩何所取?而令子世蕃代票。
又何所取?而約諸義子趙文華等群會而擬。
題疏方上,滿朝紛然。
既下,若合符契。
如錦衣衛經歷沈東劾嵩疏,發大學士李本擬旨。
本即叩之世蕃,乃同趙文華自擬以上,此人所共知也。
嵩既以臣而弄君之權,世蕃復以子而弄父之一柄一。
京師有「大丞相、小丞相」之謠。
縱一奸一子之僭竊,四大罪也。
邊事廢壞,皆原於功罪賞罰之不明。
嵩為輔臣,欲令孫冒功於兩廣,故置其表侄歐一陽一必進為總督。
朋一奸一比一黨一,將長孫嚴效忠冒功奏捷,遂升鎮撫。
效忠告病,嚴鵠襲代,加升錦衣千戶。
效忠、嚴鵠皆世蕃豢養一乳一臭子。
冒朝廷之軍功,五大罪也。
仇鸞總兵甘肅,以貪虐論革。
世蕃乃受鸞重賄,薦為大將。
後知陛下疑鸞,遂互相誹謗,以掩初跡。
是通寇者逆鸞,而受賄引用鸞者,嵩與世蕃也。
進不肖,蒙顯戮。
引悖逆之一奸一臣,六大罪也。
俺答犯內深入,《兵法》:「擊其惰歸。」
嵩乃曰:「京、邊不同勢。
敗子邊可掩,敗於京不可掩。
且俺答飽自退耳。」
故丁汝夔傳令不戰。
及汝夔臨刑,而後知為嵩所紿。
誤國家之軍機,七大罪也。
刑部郎中徐學詩,以論劾嵩、世蕃,革任為民矣。
又於考察京官之時,罷其兄中書舍人徐應豐。
戶科給事中厲汝進,以劾嵩、世蕃,降為典史矣。
嵩於考察外官之時,一逼一吏部削汝進籍。
夫考察,巨典也。
陛下持之,以激厲天下之人心;賊嵩竊之,以中傷天下之善類。
亂黜陟之大一柄一,八大罪也。
府、部之權,皆撓於嵩。
而吏、兵二部,尤大利所在。
將官既納賄於嵩,不得不剝削乎軍士;有司既納賄於嵩,不得不濫取於百姓。
皇上雖累加撫■,豈足以當嵩殘虐之害?臣恐天下之患,不在塞外而在域中。
失天下之人心,九大罪也。
先朝風俗淳厚,近自逆瑾用事,始一少變。
至嵩為輔臣,守法度者,以為固滯;尚巧滑者,以為通材。
勵節介者,以為矯激;善奔走者,以為練事。
風俗之壞,未有甚於此者。
壞天下之風俗,十大罪也。
嵩有十大罪,昭人耳目。
以陛下之神聖,而若不知者,蓋有五一奸一以濟之。
嵩知知陛下之意向者,莫過於左右侍從,厚以賄結之。
聖意所一愛一憎,嵩皆預知,以得遂其逢迎之巧。
是陛下之左右,皆嵩之間諜,其一奸一一。
通政司,納言之官,嵩令義子趙文華為之。
凡疏到,必有副本送嵩、世蕃先閱而後進,早為彌縫。
是陛下之納言,乃嵩之鷹犬,其一奸一二。
嵩既內外周密,所畏者,廠、衛之緝訪也。
嵩則令世蕃籠絡廠、衛,締結姻親。
陛下試詰嵩所娶者誰女,立可見矣。
是陛下之爪牙,乃嵩之瓜葛,其一奸一三。
廠、衛既已親矣。
所畏者,科、道言之也。
嵩於進士之初,非親知不得與中書、行人之選。
知縣、推官,非通賄不得與給事、御史之列。
是陛下之耳目,皆嵩之奴隸,其一奸一四。
科、道雖入其牢籠,而部臣如徐學詩之類,亦可懼也。
嵩又令子世蕃將各部之有才望者,俱網羅門下。
各官少有怨望者,嵩得早為斥逐。
是陛下之臣工,多嵩之心腹,其一奸一五。
夫嵩之十罪,賴此五一奸一以濟之。
五一奸一一破,則十罪立見。
陛下何不忍割一賊臣,顧忍百萬蒼生之塗炭乎?陛下聽臣之言,察嵩之一奸一。
或召問二王,令其面陳嵩惡。
或詢諸閣臣,諭以勿畏嵩威。
重則置之憲典,以正國法;輕則論令致仕,以全國體。
內賊去,而後外賊可除也。
疏奏,帝怒其引用二王,命系錦衣獄,詰訊主使者,繼盛曰:「盡忠在已,豈必人主使乎!」又問引用二王故,繼盛大言曰:「一奸一臣誤國,非二王誰不畏嵩者。」
獄具,杖百,送刑部。
尚書何鰲受嵩意,欲坐以詐傳親王令旨。
郎中史朝賓曰:「疏中但雲二王亦知嵩惡,原無親王令旨,三尺法豈可誣也!」嵩怒,降朝賓為高郵判官。
侍郎王學益助成其說,竟坐絞系獄。
二月,逮兵部郎中周冕下詔獄。
初,楊繼盛劾嚴嵩父子,言及歐一陽一必進竄嚴效忠名,冒功濫擢事。
必進上疏辨,請下兵部查核。
世蕃乃自為題草,遣人遺武選司郎中周冕,欲冕依草上覆。
冕奏之,略曰:「臣職司武職,敢以冒濫軍功一事為陛下陳之。
按:二十七年十月,據通政司狀:「送嚴效忠,年十有六,考武舉不第,志欲報效。」
本部資送兩廣聽用。
次年,據兩廣總兵平江伯陳圭及都御史歐一陽一必進題:「瓊州黎寇平,遣效忠奏捷。」
即援故事,授錦衣衛鎮撫。
無何,效忠病廢,嚴鵠以親弟應襲。
又言:「效忠前斬賊首七級,例宜加升。」
遂授千戶。
問「效忠為誰?」
曰:「嵩之廝役也。」
「鵠為誰?」
曰:「世蕃之子也。」
不意嵩表率百僚,而壞朝亂紀,一至於此。
今蒙明旨,下本部查核,世蕃猶私創覆草,架虛遺臣,欲臣依草覆奏。
天地鬼神,照臨在上。
其草見存,伏望聖明特賜究正,使內外臣工知有不可犯之法。」
疏入,帝以冕為挾私,逮系詔獄,削籍。
嚴嵩以十五載考滿,錄其二子。
又以京師外城完,嵩與有閱視勞,遷世蕃為工部左侍郎。
嵩辭,帝諭「以修城、贊玄,實為忠首」,不允。
三十三年春,倭寇浙江,工部侍郎趙文華請禱海神殺賊,遂遣
文華如浙。
初,文華為主事,有貪名,出為州判。
以賄嵩,得復入為郎。
未幾,改通政,與嵩子世蕃比周,嵩目為義子。
不二年,擢工部侍郎。
至是往浙,凌轢言吏,搜括財物,公私苦之。
三十四年冬十月,殺兵部員外楊繼盛。
初,仇鸞既誅,上思繼盛言,自謫所月餘遷主事,隨改兵部武選司員外。
繼盛嘗感激思,報妻張氏曰:「公休矣,一鸞困公幾死。
今相公嵩父子,百鸞也。
公何以報為?休矣,且歸耳。」
繼盛不聽,密具疏。
疏成,上方怒,逮諸言官。
乃更越十五日而齋,齋三日,乃上,竟得罪。
繼盛每出朝審,諸內臣士庶夾道擁視,共指曰:「此天下義士。」
又指其三木,竊歎曰:「奈何不以此囊嵩頭?」
司業王材詣嵩曰:「人言籍籍,謂繼盛且不免,公不憂萬世耶?」
嵩曰:「吾行當救之。」
令其子世蕃謀之胡植、鄢懋卿,懋卿曰:「此養虎自遺患也。」
植亦言不可,嵩意遂決。
乃以張經、李天一寵一疏覆奏,附繼盛於尾。
上覽之,謂江南釀寇遺患,遂下旨行刑。
是歲論大辟當刑者凡百餘人,詔決九人;而繼盛與焉。
將刑,張氏疏言:「臣夫諫阻馬市,預伐仇鸞,聖旨薄謫。
旋因鸞敗,首賜湔雪。
一歲四遷,臣夫銜恩圖報。
誤聞市井之言,尚狃書生之見,妄有陳說。
荷上不即加戮,俾從吏議。
杖後入獄,割肉二角力,斷筋二條。
日夜籠■,備諸苦楚。
年荒家貧,臣紡績供給。
兩次奏讞,俱蒙特宥。
今混入張經疏尾,奉旨處決。
儻以罪不可赦,乞將臣梟首,以代夫命。
夫生一日,必能執戈矛,御魑魅,為疆場效命之鬼以報陛下。」
奏入,為嵩所抑,不得達。
蓋殺諫臣自此始,由是天下益惡嵩父子矣。
三十五年春正月,趙文華自江南還京,與吏部尚書季默構隙,知默與嵩異,疏劾之,摘其部選策題有「漢武征四夷而海內虛耗,唐憲復淮、蔡而晚業不終」為謗訕。
上怒,收系獄拷訊,竟死獄中。
嵩德文華,擢為工部尚書,加太子太保。
二月,以大學士李本攝吏部事。
本疏諸臣百十有三人,別為三等:其上二十八人,吳鵬、趙文華、嚴世蕃等;其中七十人,鄢懋卿、徐履祥等;其下十五人宜斥免,乃葛守禮、艾守淳等,多可大用者。
時論非之。
十一月,逮總兵俞大猷下錦衣衛獄。
大猷不善滑刺,世蕃怒其不附已,授胡宗憲意,論其失事,故有是逮。
逮至,大猷假貸三千金饋世蕃,得不死,罷職,發大同立功。
時有建議薊州增設戶部侍郎督糧練兵者,嚴嵩佯以推趙貞吉,且召之飲酒。
詭曰:「是行非公不可。」
貞吉曰:「人臣之義,死生以之。」
酒半,貞吉徐曰:「今戶侍督糧,督京運乎?抑民運乎?若二運已有職掌,徒增擾耳。
況兵之不練,其過宜不在是,縱十戶侍出無益也。」
嵩作色而罷,嗾其一黨一張益劾之,奪官去。
十二月,賜大學士嚴嵩免朝賀,惟入直西苑,仍賜腰輿。
先是,賜得乘馬入禁。
至是復加恩一寵一,為異數雲。
三十六年冬十月,楊順、路楷殺前錦衣衛經歷沈東。
初,東既編保安,即孑身至。
里長老問知東狀,鹹大喜,遣其子弟從學。
東稍與語忠義大節,乃爭為東詈嵩以快東。
東亦大喜,日相與詈嵩父子以為常。
嘗束芻為偶人三,目為林甫、檜及嵩而射之。
語稍稍聞,嵩父子銜之。
而侍郎楊順來為總督,故嵩一黨一也。
應州之役,多殺邊民掩敗。
東怒讓之,且為樂府以誚順。
順大恚,以其私人經歷金紹魯、指揮羅鎧走世蕃所白之,且謂:「東結死士,擊劍習射,將以間而取若父子。」
世蕃曰:「吾固知之。」
即以屬巡按御史李鳳一毛一,鳳一毛一謬為謝曰:「有之,竊一陰一已解散其一黨一矣。」
鳳一毛一得代歸。
而御史路楷來,又嵩一黨一也。
世蕃為酒壽楷,而使謂順曰:「幸為我除吾瘍。」
楷至,則與順合捕諸白蓮教通叛者,竄東名籍中,以叛聞,下兵部議,尚書許論不為申理,嵩竟殺之,籍其家。
嵩乃予順一子錦衣千戶,楷遷太常卿。
順猶怏怏,曰:「丞相猶有所不足乎?」
謀之楷,復取東二子杖殺之,並系其長子襄。
順、楷敗,乃得脫。
十二月,趙文華罷。
文華自浙歸,私行珍寶於嵩夫負及世蕃,至入內室叩首嵩妻。
嵩妻勞苦文華,謂:「相公尚不能為郎君易腰帶耶?」
兼以李默故,
嵩亟稱文華於帝,進位尚書,躐加太子太保。
然文華得一寵一眷,乃稍欲結知帝,不稟嵩命。
一日,密進藥酒方,言:「授之仙,飲可不死,獨臣與嵩知之。」
帝曰:「嵩有是方不奏,乃文華奏我。」
嵩聞之,大懼且恨,立召文華問之,曰:「若何所獻?」
對曰:「無有。」
嵩取疏示之,文華慚,頓首謝罪。
嵩怒,不令起,呼左右拽出,令門者毋得為文華通。
文華日憂懼不知所出,從世蕃乞憐,為白夫人。
夫人以其兒也,憐之。
一日,嵩休沭,諸義兒及世蕃鹹候起居,置酒堂上。
嵩、夫人上坐,義兒及世蕃侍列。
文華遙望不得入,乃曲賂左右,伏軒欞下。
酒中,夫人曰:「今日舉家在座,何少文華?」
嵩嘻曰:「阿奴負人,那得在此!」夫人因宛轉暴白,嵩色微和。
文華竊望見,遽走入,伏席前涕泣。
嵩不得已,遂留侍飲,然意未慊也。
又文華初賂世蕃金絲幕一具,其臣二十七人皆寶髻一。
世蕃以為薄,恨之。
乃為疏草使上,引疾歸,帝從之。
而是時帝方修玄,以其疏中有病語,怒削其職,子戍邊。
三十七年三月,給事中吳時來上疏劾嚴嵩「輔政十二年,引用匪人,邊事日壞。
令其子世蕃入直,干預國政,窺覘幾微,以市私恩。
引其親萬萬為文選郎中,方祥為職方郎中,比周為一奸一,公行一賄賂,進退一人,行止一事,必關白世蕃。
不論賢否是非,唯視所入多寡。
如趙文華南還,饋遺數萬,猶為未足,而授草引疾。
張經被逮,行金五千。
及聖斷不貸,而為治裝賻■。
王汝孝失律,以三千而得遣戍。
蔡克卿撫淮一陽一,以三千而轉地卿。
楊順誤國,而三一陰一其子。
吳嘉會修邊侵冒,而驟遷三官。
邊事之不振,由於軍民之困窮;軍民之困窮,由於上官之貪縱;上官之貪縱,由於謀國之匪人。
「拔本塞源」之喻,願皇上察之」。
主事張、董傳策亦交章論之,俱下獄,廷杖,謫戍嶺南。
三十八年夏五月,逮總督侍郎王予下獄論死。
嚴嵩以予愍楊繼盛死,銜之,予子世貞又從繼盛游,為之經紀其喪,吊以詩。
嵩因深憾予。
嚴世蕃嘗求古畫於予,予有臨幅類真者以獻。
世蕃知之,益怒。
會灤河之警,鄢懋卿乃以嵩意為草,授御史方輅,令劾予。
嵩即擬旨逮系。
爰書具,刑部尚書鄭曉擬謫戍。
奏上,竟以邊吏陷城律棄市。
三十九年夏六月,以都御史鄢懋卿總理天下鹽運,懋卿益通賄無虛日。
御史林潤劾其貪冒五罪,懋卿疏辨。
不問。
四十年春正月,以萬壽宮災,命大學士徐階、工部尚書雷禮興
工重建。
先是,嚴嵩在內閣,凡御札下問,辭旨深奧。
西苑玄修,聖躬臥起不常,外廷得失,時廑於懷。
內侍傳出,或早或暮。
嵩耄而智昏,多瞠目不能解。
世蕃一見躍然,揣摩曲中,據之奏答,悉當上
意。
又一陰一結內侍,纖悉馳報,報必重賚。
每事必先有以待,上益喜。
蓋上不能一日亡嵩,嵩又不能一日亡其子也。
專一政既久,諸司以事請裁,嵩必曰:「與小兒議之。」
甚曰:「與東樓議之。」
東樓,世蕃別號也。
世蕃益自恣,一時無行之士,債帥墨吏,群然趨之。
嵩妻歐一陽一氏嘗語嵩曰:「不記鈐山堂二十年清寂耶!」嵩甚愧之,馭世蕃尤嚴。
歐一陽一氏卒,世蕃當護喪歸,嵩上言:「臣老無他子,乞留侍。」
許之。
以孫鵠代行,世蕃因大佚樂,干預各司事如故。
然不得入直房代議,間飛札走問,則世蕃方擁諸姬狎客,征逐胡盧,不甚了了,亦不能得當如往時。
中使守直房迫促,嵩引領待片紙,不得至,乃自以意對。
既至,追還復改,大抵故■皆失。
上不懌,頗聞世蕃一婬一縱,心惡之。
會方士藍道行以扶鸞見得幸,上以為神。
一日,從容問輔臣賢否,道行遂詐為箕仙對,具言嵩父子弄權狀。
上曰:「果爾,上玄何不殛之?」
詭曰:「留待皇帝正法。」
上默然。
適萬壽宮災,宮在西苑,上自壬寅宮變,即移於此,不復居大內。
忽火作,乘輿服御皆毀,上暫居玉熙宮,隘甚,邑邑不樂。
廷臣請還大內,上以列聖宴駕於此,不報。
嵩請徙南內,故英宗幽錮所也,大不樂。
次相徐階與尚書禮疏併力營新宮,上喜,報允。
自是,凡軍國大事悉諮之階。
間有嵩者,不過齋醮符之類而已。
十二月,吏部尚書吳鵬罷。
鵬,嚴嵩一黨一也。
先是,御史耿定向劾其六罪,故罷。
嵩復薦所親歐一陽一必進代之,未久,亦勒歸。
進禮部尚書袁煒太子太保,入閣參預機務。
時帝漸有疑嵩意,
密諭徐階舉堪輔政者。
階密奏曰:「人君以論相為職,陛下斷自宸衷,則窺伺一陰一阻之私自塞矣。」
帝從之,遂有是命。
四十一年三月,萬壽宮成,加大學士徐階少師,任一子,袁煒
少保。
嵩加祿百石而已。
五月,嚴嵩罷,猶給歲祿。
系其子世蕃詔獄,以御史鄒應龍為通政司參議。
初,嵩見張璁、夏言以言禮驟貴,乃從臾興獻帝稱宗
太廟,眷遇日隆,人言不復入。
自徐學詩、王宗茂、楊繼盛、沈東、吳時來、張、董傳策或死或戍,縉紳側目不敢言。
至是,徐階日親用事,廷臣多知之未發。
御史鄒應龍欲具疏,一夕夢出獵,見一高山,射之不中。
東有培壘樓,其下甚壯。
樓俯平田,有米草覆其上,一注矢拉然,醒而悟曰:「此小兒東樓之兆也。」
遂上疏劾世蕃,數其通賄賂行諸不法狀,乞置於理。
因及嵩「植一黨一蔽賢,溺一愛一惡子」。
且曰:「如臣言不實,願斬臣首懸之稿竿,以謝世蕃父子。」
帝覽之心動,命嵩致仕乘傳去,而下世蕃於理。
擢應龍,嘉其敢言。
世蕃因行金內侍云:「鄒應龍疏,皆藍道行洩之。」
帝怒,並逮道行。
鄢懋卿、萬復私致道行,許以金,令其委罪徐階,則無事矣。
道行大言曰:「除貪一官,自是皇上本意;糾貪罪,自是御史本職,何與徐閣老事!」懋卿、懼,乃囑法司量坐世蕃贓銀八百兩,擬罪上請。
於是戍世蕃雷州衛,子嚴鵠、嚴鴻及其爪牙羅龍文、牛信等分戍邊遠衛。
家人嚴年錮獄追贓。
年最黠惡,即士大夫所呼為萼山先生者也。
上猶以嵩故,特宥其孫鴻為民。
嵩既去,上追思嵩贊玄功,意忽忽不樂。
諭徐階「欲遂傳位,退居西內,專祈長生」。
階極言不可。
上曰:「卿等即不欲違大義,必天下皆仰奉君命,闡玄修仙乃可。
嚴嵩已退,伊子已伏罪,敢有再言同鄒應龍者俱斬。」
嵩知上意已動,仍密賂左右,發道行怙一寵一招權諸一奸一狀,道行亦下獄論死。
六月,御史鄭洛劾大理卿萬、刑部侍郎鄢懋卿、太常少卿萬虞龍皆朋比一奸一贓不職。
、懋卿罷,虞龍降調。
九月,給事中趙灼劾工部侍郎劉伯躍、刑部侍郎何遷、右通政
胡汝霖、光祿少卿白啟常、副使袁應樞。
給事中沈淳劾湖廣巡撫、都御史張雨。
給事中陳瓚劾諭德唐汝楫、國子祭酒王材。
俱罷去。
伯躍女適嚴嵩之甥。
應樞,嵩婿。
遷撫江西時,厚斂遺嵩父子。
汝霖、雨貪肆不簡。
啟常匿喪遷光祿,入世蕃幕,至以粉墨塗面為歡笑。
汝楫,吏部尚書龍之子,以父事嵩得及第,世蕃弟畜之,與材俱出入臥內,交通請托。
至是,士論大快之。
四十二年夏四月,嚴嵩具奏起居,並進《祈鶴文》及各宗秘法,上優詔答之,仍賜銀幣。
始嵩之致仕歸也,至南昌,值聖誕,即鐵柱觀延道士藍田玉等為上建醮。
田玉自言能書符召鶴,嵩試之良驗。
會上遣御史姜儆、王大任訪秘法,嵩乃索田玉所藏諸符以上。
久之,疏言:「臣年八十四,惟一子世蕃及孫鵠,俱赴戍千里之外。
臣一旦先狗馬填溝壑,誰可托以後事?惟陛下哀其無告,特賜放歸,終臣餘年。」
上曰:「嵩有孫鴻侍養,已恩逮矣。」
竟不許。
世蕃未達雷州,至南雄而返。
龍文亦逃伍,潛住歙縣,藏匿亡命刺客,一日被酒大言曰:「要當取應龍與徐老頭,洩此恨。」
階聞,厚為備。
嵩久之亦聞,驚曰:「兒誤我多矣!幸聖恩善歸。
汝雖行戍,猶在枕席上,久可望赦。
若作此舉,止如武元衡故事,橫一屍一都門。
上方眷徐厚,升應龍官,一震全族沈矣。」
初,階之入政一府也,肩隨嵩者且十年,幾不敢講鈞禮。
嵩懲夏言禍,亦頗自恭謹。
惟世蕃多行無禮。
階既曲忍,嵩亦不知也。
方應龍疏上,階往謁,慰藉甚。
嵩喜,頓首謝,世蕃亦盡出妻子為托。
既歸,其子密啟曰:「大人受侮已極,此其時已。」
階偽罵曰:「吾非嚴氏不至此,負心為難,人將不食吾余。」
嵩遣所親探之,語如前。
蓋階亦知上猶眷戀,未能即割也。
嵩既去,書問不絕。
久之,世蕃亦忘舊事,謂「徐老不我毒」。
鳩工大治館舍,一陰一賊彌甚。
先是,伊王不法,納數萬金求援。
嵩既歸,遣校尉樂工三十餘人走分宜坐索,如數與之。
密遣人邀於湖口,盡劫殺,取前貲以歸。
其他睚眥必報類如此。
嵩益老,謬示恭謹,而終不能禁世蕃,世蕃勢益橫。
四十三年冬十月,復逮嚴世蕃下獄。
先是,御史林潤既劾鄢懋卿罷去,知讎在必報。
會袁州推官郭諫臣以公事過嵩裡,工匠千餘,方治園亭,其僕為督。
諫臣至,箕
踞不起。
役人戲以瓦礫擲諫臣,亦不禁。
或尤之曰:「京堂科道官候主人門,叱嗟誰敢動,此何為者?」
諫臣遂具揭上之潤,潤得之,大喜乃上疏言:「臣巡視上江,備訪江洋盜賊,多入逃軍羅龍文之家。
龍文卜築深山,乘軒衣蟒,有負險不臣之志。
推嚴世蕃為主,事之。
世蕃自罪謫之後,愈肆凶頑,日夜與龍文誹謗朝政,動搖人心。
近者假治第聚眾至四千人,道路洶洶,鹹謂變且不測。
乞早正刑章,以絕禍本。」
疏入,詔「以世蕃、龍文即付潤,逮捕至京」。
潤下郭諫臣捕世蕃,徽州府推官栗祁捕龍文,自駐九江,勒兵以待。
四十三年三月,嚴嵩削籍,沒其家,其子世蕃及羅龍文俱棄市。
初,林潤聞命,馳至九江。
郭諫臣白監司,盡散其工匠四千人。
龍文走匿世蕃家,捕得之。
潤因諭袁州府,詳具嚴氏諸暴橫狀,得
之。
復上疏,數世蕃父子罪,略曰:「世蕃罪惡,積非一日。
任彭孔為主謀,羅龍文為羽翼,惡子嚴鵠、嚴珍為爪牙。
占會城廒倉,吞宗藩府第,奪平民房。
而又改厘祝之宮以為家祠,鑿穿城之池以象西海。
直欄橫檻,峻宇雕牆,巍然朝堂之規模也。
袁城之中,列為五府:南府居鵠,西府居鴻,東府居紹慶,中府居紹庠,而嵩與世蕃則居相府。
招四方之亡命,為護衛之壯丁,森然分封之儀度也。
總天下之貨寶,盡入其家。
世蕃已俞天府,諸子各冠東南。
雖豪僕嚴年,謀客彭孔,家貲亦稱億萬。
民窮盜起,職此之由。
而曰:「朝廷無如我富。」
粉黛之女,列屋駢居。
衣皆龍鳳之文,飾盡珠玉之寶。
張像一床一,圍金幄,朝歌夜弦,宣一婬一無度。
而曰:「朝廷無如我樂。」
甚者,畜養廝徒,招納叛卒。
旦則伐鼓而聚,暮則鳴金而解。
郭寧三、劉相誼、洪斗、段回等數十百人,明稱官舍,出沒江、廣,劫掠士民。
其家人壽二、銀一等一陰一養刺客,昏夜殺人。
奪人子女,諉人金錢。
半歲之間,事發者二十有七。
而且包藏禍心,一陰一結典英,在朝則為寧賢,居鄉則為宸濠。
以一人之身而總群一奸一之惡,雖赤其族,猶有餘辜。
嚴嵩不顧子未赴伍,朦朧請移近衛。
既奉明旨,居然藏匿。
以國法為不足遵,以公議為不足恤。
世蕃稔惡,有司受詞數千,盡送父嵩。
嵩閱其詞而處分之,尚可諉於不知乎?既知之,又縱之,又曲庇之,此臣謂嵩不能無罪也。」
疏入,帝怒,詔下法司訊狀。
世蕃猶抵掌曰:「任他燎原火,自有倒海水。」
已而聚其一黨一竊議,自謂:「「賄」字自不可掩,然非上所深惡;「聚眾以通倭」之說,得諷言官使削去。
而故填楊、沈下獄為詞,則上必激而怒;上怒,乃可脫也。」
謀既定,乃令其一黨一揚言之。
刑部尚書黃光升、左都御史張永明、大理寺卿張守直亦以為然,依其言具稿詣徐階議之。
階固已豫知,姑問稿安在?吏出懷中以進,閱畢曰:「法家斷案良佳。」
延入內庭,屏左右語曰:「諸君子謂嚴公子當死乎?生乎?」
曰:「死不足贖。」
「然則此案將殺之乎?生之乎?」
曰:「用楊、沈正欲抵死。」
階徐曰:「別自有說。
楊、沈事誠犯天下公惡,然楊以計中上所諱,取特旨;沈暗入招中,取泛旨。
上英明,豈肯自引為過?一入覽,疑法司借嚴氏歸過於上,必震怒,在事者皆不免,嚴公子騎款段出都門矣。」
眾愕然,請更議,曰:「稍遲,事且洩,從中敗事者必多,事且變。
今當以原疏為主,而闡發聚眾本謀,以試上意,然須大司寇執筆。」
謝不敢當,群以讓階。
階乃出一幅於袖中,曰:「擬議久矣。
諸公以為何如?」
皆唯唯。
因曰:「前囑攜印及寫本吏同至,寧忘之乎?」
皆曰:「已至。」
即呼入,扃戶令疾書,用印封識,而世蕃不知也。
竊自喜計行,謂龍文曰:「諸人欲以爾我償楊、沈命奈何?」
龍文不應,執其手,耳語曰:「且鬯飲,不十日釋縲紲善歸。
上因此念吾父,別有恩命未可知。
雖然,先取徐階首,當無今日。
吾父養惡,故至此。
今且歸矣,用前計未晚,誰謂阿儂智者!」龍文喜問故,曰:「第俟之。」
已而階改疏上,但言其通賄僭侈狀,且曰:「逆賊王直徽州人,與羅龍文姻舊,遂投金十萬於世蕃,擬為授官。
凶藩典英,一陰一冀非常,世蕃納其賄為護持。
向非聖神威斷,或徙或誅,則貽憂宗社矣。
世蕃罪擢難數,陛下曲赦其死,謫戍邊衛,不思引咎,輒自逃歸。
羅龍文招集王直余一黨一,謀與世蕃外投日本。
世蕃班頭牛信者,逕自山海棄伍北走,擬誘至北寇寇,相為響應。
臣按:世蕃所坐死罪非一,而觖望排上,尤為不道,罪死不赦。」
上覽疏曰:「此逆情非常,爾等第述潤疏一過,何以示天下?其會都察院、大理寺、錦衣衛鞫訊,具實以聞。」
命下,階袖之出長安門,法司官俱集。
階略問數語,速至私第,具疏以聞。
世蕃雖善探,亦不得知也。
疏中極言「事已勘實。
其交通倭寇,潛謀叛逆,具有顯證。
請亟正典刑,以洩神人之憤」。
上從之,命斬世蕃、龍文於市。
二人聞,相抱哭。
家人請寫遺書謝其父,不能成一字。
都人聞之大快,各相約持酒至西市看行刑。
有譽階能剪大憝者,蹙額曰:「彼殺桂洲,我又殺其子,人必有不亮者,知我其天也。」
已而籍嵩家,得銀二百五萬五千餘兩。
其珍異充斥,俞於天府。
江西巡按鞫彭孔及嚴氏家人,得其蔽匿一奸一盜,椎埋殺人及奪民田宅子女罪狀,二十七人各遣配有差。
十一月,山西巡按張賈言:「往者嚴嵩與逆子世蕃一奸一惡相濟,皇上納言官鄒應龍議,悉置之法,而籍其家矣。
復顯陟應龍,以旌其直。
第先年首發大一奸一諸臣,如吳時來、董傳策、張、王宗茂等,或雜列戎行,或流離瘴癘,臣竊痛之。
乞赦過錄用,以旌直臣之節。」
疏入,上大怒,命緹騎逮賈下於理。
十二月,謫原任大理寺卿萬充邊衛軍,廣西副使袁應樞充煙瘴軍。
下刑部侍郎鄢懋卿於巡按逮問,尋亦遣戍。
亡何,嵩寄食故舊以死。
谷應泰曰:嚴嵩相世宗,入於嘉靖二十年八月,去位於嘉靖四
十一年五月。
盤踞津要,盜竊一寵一靈,凡二十餘歲。
比之林甫相玄,一寵一任十九載,元載輔代,驕佚十餘年,嵩且過其歷矣。
考嵩以茸庸材,黷貨嗜利,帝號英睿,竟稱魚一水,嵩遵何道哉?或者謂其議禮讚玄,曲當上旨。
然議禮創自張、桂,嵩晚拾唾余,不足要結主歡。
惟佑贊玄功,帝心感嵩。
夫加爵賜,封禪用以媚臣民;美酒明珠,天書用以結朝貴。
英主好怪之心,避謗之智,方交戰於中。
而朱能造書,寇准召相。
桓譚非讖,光武加誅。
桂洲胎禍於香冠,分宜追思乎召鶴。
批逆鱗者無全功,盜頷珠者有巧術也。
況嵩又真能事帝者:帝以剛,嵩以柔。
帝以驕,嵩以謹。
帝以英察,嵩以樸誠。
帝以獨斷,嵩以孤立。
贓婪纍纍,嵩即自服帝前。
人言籍籍,嵩遂狼狽求歸。
帝且謂嵩能附我,我自當憐嵩。
方且謂嵩之曲謹,有如飛鳥依人。
即其好貨,不過駑馬戀棧。
而諸臣攻之以無將,指之以煬灶,微特訐嵩,且似污帝。
帝怒不解,嵩一寵一日固矣。
漢武寧用公孫賀、田,不能用董仲舒、汲黯。
德宗甚喜盧杞、裴延齡,甚不喜陸贄、顏真卿。
猜忌之主,喜用柔媚之臣,理有固然,無足怪者。
嗟乎!嵩下有殺人之子,上事好殺之君,身之頻死,固亦危矣。
又從而固一寵一持位,鼓余沫於焦■,舌殘膏於凶鋒。
二十七年殺曾銑,是年殺夏言。
三十四年殺楊繼盛。
三十六年殺沈東。
三十七年殺王予。
假令嵩早以賄敗,角巾裡門,士林不齒已矣。
乃至朝露之勢,危於商鞅;燎原之形,不殊董卓。
非特嵩誤帝,帝實誤嵩。
歐一陽一氏勸憶鈐山堂,鄒御史夢射培壘樓。
霍山將誅,第門自壞;申生訴帝,披見形。
嵩父子至此,寧有死所乎!夫羊舌之族將覆,叔向之母已知。
獨惜世宗自負非常,而明殺輔臣,始於夏言;明殺諫官,始於繼盛。
大禮之獄,猶雲母子之恩,為其太甚。
夏、楊之誅,乃以僉壬之相,甘為戎首。
萊朱貽戒於自用,仲尼致恨於鄙夫,其所由來也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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