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紀事本末
○崇禎治亂
卷七十二
熹宗天啟七年八月,上不豫。
時魏忠賢張甚,中外危栗。
上召
信王入見,諭以「吾弟當為堯舜之君」。
信王惶恐不敢當,但云:「陛下為此言,臣應萬死。」
信王出,上崩。
忠賢自出請王入,王危甚,袖食物以入,不敢食大官庖也。
當是時,群臣無得見王者,王秉燭獨坐,久之,見一奄攜劍過,取視之,留置几上,許給以賞;聞巡邏聲,勞苦之。
問左右,欲給以酒食,安從取乎?侍者以宜問之光祿寺。
傳令旨取傍之,歡聲如雷。
次日,即皇帝位於中極殿,受百官朝,毋賀。
朝時,忽天鳴。
九月,諭停刑。
十一月,魏忠賢客、氏伏誅罷。
各道鎮守內臣。
戶部郎中劉應遇上言天下六大苦:「一逮系,二獄死,三追贓,四仕途去就,五新
進禁錮,六廷臣被劫。」
上然之,命逮死各臣贓銀盡免之,釋其家屬,魏、崔一黨一次第伏誅。
時魏甚熾,帝不動聲色,逐元兇,旁無一人之助,而神明自運,宗社再安。
崇禎始政,天下翕然稱之。
工部尚書楊夢寰請停開納事例。
廷推閣員,以錢龍錫、楊景辰、來宗道、李標、周道登、劉鴻訓為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
罷蘇、杭織造,諭曰:「封疆多事,征輸重繁,朕甚憫焉。
不忍
以衣被組繡之工,重困此一方民。
其俟東西底定之日,方行開造,以稱朕敬天恤民至意。」
十二月,復故建文臣練子寧官。
南京御史劉漢言四事:「崇正學以培治本,勵廉恥以清仕路,惜
名一器以尊體統,重耕農以節財用。」
上是之,命吏部嚴加清汰,凡會典額外官,添注添設者,有闕勿推補;文臣非台卿,武臣非勳爵,總兵非實有戰功者,不得加保傅銜。
上御便殿閱章奏,聞香煙,心動,疑之;出■階戚間,乃定。
詢內官此自何至?曰:「宮中舊方。」
上叱令毀之,勿復進。
太息曰:「皇考、皇兄皆為此誤也!」
懷宗崇禎元年春正月,禁衣飾侈僭及婦女金冠袍帶等,從御史梁天奇之言也。
命司禮監斥賣魏忠賢田宅,因以賜第請。
上曰:「俟東西底定,留賜第以待功臣。」
榜曰策勳府。
二月,以侍讀學士溫體仁直經筵日講。
三月,以周延儒為禮部右侍郎。
五月,上召廷臣於平台,諭輔臣來宗道曰:「票擬之事,宜悉心
商確。」
諭吏部曰:「起廢太多,會推宜慎。」
責戶部措辦邊餉無術,侍郎王家禎引罪。
論邊事,兵部尚書王在晉語未詳,命中官給筆札錄進。
諭刑部曰:「天時亢旱,用法宜平允。」
次日,復諭吏、戶、兵三部曰:「昨召對九卿、科、道官,輔臣劉鴻訓言更調甚速,宜行久任之法,責實效。」
又云:「海內罷於賦役,朕甚憫之。
夫更調速則民滋擾,任事久則功易成,自今藩臬郡邑,毋輕改調,言官薦舉人才市私恩坐之。
遼、黔兵興,催科日益加,其有司私征者,撫按禁飭毋貸。」
六月,上召廷臣於平台。
以插漢故,發帑十萬給邊吏。
刑科給事中薛國觀疏營伍之弊,令自宣讀,至「關門虛冒」,上善之,復示諸臣。
召提督京營保定侯梁世勳,戒以訓練。
已,命翰林官凡值召對,入侍記注。
戶科給事中黃承昊上言:「祖宗朝,邊餉止四十九萬三千八十八兩,神祖時,至二百八十五萬五千九百餘,先帝時,至三百五十三萬七千七百餘。
其它京支雜項,萬曆間,歲放不過三十四萬一千六百餘,邇來至六十八萬二千五百餘。
今出數共五百餘萬,而歲入不過三百二三十萬。
即登其數,已為不足,而重以逋負,實計歲入僅二百萬耳。
戍卒安得無脫巾,司農安得不仰屋乎?乞敕各邊督撫,清核歷年增餉。
至京支雜項,亦令各衙門自加嚴汰。
又先臣葉淇變鹽法,改折色,以至邊粟踴貴,必復祖制,開中輸邊之法。
西北多曠土,責有司開荒以足軍餉。」
上納之。
召廷臣於平台,以御史吳玉錢糧積弊疏宣示閣臣,問:「何不指名也?」
玉對曰:「此夙弊,非獨一人一事,無可指名。」
出黃承昊疏,問戶部侍郎王家禎:「何濫增至此?」
曰:「皇祖入數多,出數少,故太倉粟紅朽,內帑又無算。
後邊臣隨請隨給,出入不相準。」
又讀至鹽法,閣臣請復祖制,關屯種引,上然之。
出宣府巡撫李養沖疏,云:「旗尉往來如織,不賂之,恐毀言之日至;賂之,愁物力之難勝。」
上不懌。
兵部尚書王在晉曰:「大同焚掠,宜以按臣勘,不煩旗尉。」
上曰:「疆事仗一喇嘛僧講款,諸文武何為?敵不輕中國耶?」
諸臣退。
時大同以插漢講款,不設備,故上責之。
戶科給事韓一良上言:「皇上召對平台,有「文臣不一愛一錢」之語,然今之世,何處非用錢之地?何官非一愛一錢之人?向以錢進,安得不以錢償?臣起縣官,居言路,以官言之,則縣官行一賄之首,而給事為納賄之魁。
今言蠹民者,俱咎守令之不廉,然守令亦安得廉!俸薪幾何?上司督取,不曰無礙官銀,則曰未完紙贖。
沖途過客,動有書儀。
考滿朝覲,不下三四千金。
夫此金非從天降,非從地出,而欲守令之廉得乎?科道號為開市,臣兩月來辭金五百。
臣寡交猶然,余可推矣。
乞大為懲創,逮其已甚者,使諸臣視錢為污,懼錢為禍,庶幾不一愛一錢之風可睹也。」
上召廷臣於平台,命一良誦前奏,嘉獎之,擢一良右僉都御史。
八月,諭曰:「朕欲與大小臣工日籌庶務,而諸司各有職掌,恐不暇給。
惟是輔臣左右拂予,自今非盛暑祁寒,朕當時御文華殿閱章奏。」
丁未,上御文華殿,翰林、科、道各二人,備宣讀,中書舍人二人侍班。
十月己丑,召廷臣於平台,以錦州軍嘩,袁崇煥請餉疏示閣臣。
閣臣求允發,上責戶部尚書畢自嚴,禮部侍郎周延儒曰:「關門昔防敵,今且防兵。
前寧遠嘩,錦州尤而效之,未知其極。」
上問延儒若何。
對曰:「臣非阻發帑,雖予之,當益求經久之策。」
上稱善。
又責科、道官言事失實,即召對商確,徒具文耳。
諸臣俱鬼謝。
十一月辛未,召寧一陽一侯陳光裕、襄城伯李守、清平伯吳遵周、誠意伯劉孔昭於文華殿,問京營整理何若,各有所對。
上以守總督京營。
十二月己丑,大學士韓廣入朝。
二年夏四月,時秦、晉饑,盜起,朝臣捐俸助餉。
上曰:「諸臣興利除害,國家受益多矣,何必言助。」
六月,御史李長春論周延儒有私。
不聽。
九月,順天府尹劉宗周上言:「陛下勵一精一求治,召對文華殿,躬
勤細務,朝令夕考,庶幾太平立至。
然程效過急,不免見小利而慕近功。
夫近日所汲汲於近功者,邊事也。
竭天下之力,以養饑軍,而軍愈驕;聚天下之軍以冀一戰,而戰無日,此計之左者矣。
今日所規規於小利者,理財也。
民力已竭,司農告匱,而一時所講求者皆聚斂之術,水旱災傷,一切不問。
有司以掊克為循良,而撫字之政絕;大吏以催科為殿最,而黜陟之法亡,赤子無寧歲矣。
頃者嚴贓吏之誅,自執政以下坐重典者十餘人,可謂得救時之權。
然貪風不盡息者,由於道之未盡善,而功利之見不民也。」
十一月,河南府推官湯開遠言:「皇上急於求治,諸臣救過不給。
臨御以來,明罰敕法,自小臣以至大臣,與眾推舉,或自簡拔,亡論為故為誤,俱褫奪配戍不少貸,甚者下獄考訊,幾於亂國用重典矣。
皇上或以薦舉不當,疑其一黨一徇。
四岳不薦鯀乎?績用弗成,初未並四岳殛之也。
皇上又以執奏不移,疑其藐抗。
漢帝不從廷尉之請乎?亦以張釋之曰法如是止耳,不聞責其逆命也。
皇上以策勵望諸臣,於是多戴罪。
夫不開以立功之路,而僅戴罪,戴罪無已時矣。
皇上以詳慎望諸臣,於是有認罪。
夫不晰其認罪之心,而以免究,認罪亦成故套矣。
侵糧欺餉之墨吏,逮之宜也;恐夷、由之侶,不皆韓、范,宜稍寬之,不以清吏詘能臣。
今諸臣怵於參罰之嚴,一切加派,帶徵余征,行無民矣。
民窮則易與為亂。
皇上寬一分在臣子,即寬一分在民生,如此則諸臣可幸無罪。
而尤望皇上宮府之際,推諸臣以心,進退之間,與諸臣以禮;錦衣禁獄,非有寇賊一奸一宄不可入;而謂大小臣工不圖報為安攘者,未之有也。」
十二月,進禮部侍郎周延儒為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
三年春正月甲申,召戶、兵、工各科於會極門,令註銷案牘,各委給事中一人清理六曹,勒期奏報。
前尚寶司卿原抱奇劾大學士韓廣致寇,廣致仕歸。
復故大學士張居正蔭,賜故都督戚繼光表忠祠。
六月,進禮部尚書溫體仁東閣大學士。
四年春正月,刑科給事中吳執御言:「理財加派,不得已而用之,未有年餘不罷者。
捐助搜括,二者猶難為訓。」
上曰:「加派原不累貧,捐助聽之好義,惟搜括滋一奸一,若得良有司奉行,亦豈至病民乎!」不聽。
上召廷臣及各省監司於平台,問浙江按察副使周汝弼浙、閩相連,海寇備御之策。
對曰:「去秋寇犯海上,五日即去。」
問江西布政使何應瑞:「爾省宗祿,何以不報?」
應瑞曰:「江西山多田少,瘠而且貧,撫按查核,有司尚未報耳。」
問湖廣右布政使杜詩:「爾楚去夏,民變樹幟何也?」
詩曰:「樹幟之後,地方仍安。」
問福建布政吳、陸之祺:「海寇備御若何?」
曰:「海寇與陸寇不同,故權撫之。
但官軍狃撫為安,賊又因撫益恣,故數年未息耳。」
上問實計安在?祺曰:「海上官兵,肯出死力。
有司練鄉兵,築城,要地多設火器,以戰為守,此上策也。」
問河南布政楊公翰、賈鴻洙以收稅耗重,宜斥有司。
鴻洙曰:「近奉上命,已革去矣。」
問廣東布政陳應元、焦元溥曰:「爾省所負宣、大兵餉數十萬,何也?」
應元曰:「近已解納。」
問其數,曰:「七千兩。」
上少之,曰:「宣、大重鎮,急需,其毋玩!」問山西按察使杜喬林:「流氛若何?」
對曰:「寇在平一陽一,或在河曲,須大創之,但兵寡餉乏耳。」
上曰:「前言寇平,何尚阻也?」
曰:「山、陝界河,■去■來,故河曲被困。」
問河曲之陷。
曰:「賊未嘗攻,失於內應。」
問:「導賊何人乎?」
喬林曰:「大抵出於饑民。」
問陝西參政劉嘉遇。
對曰:「寇見官兵即散,退復嘯聚。」
上曰:「寇亦我赤子也,可撫撫之。」
曰:「今方用撫。」
上曰:「前王子順既降,何又殺之?」
曰:「彼撫仍掠,宜其﹃也。」
「近寇何如?」
對曰:「一在延安,一在雲巖、宜川。」
問廣東布政使陸問禮、按察使孫朝肅。
時問禮已除南贛巡撫。
上曰:「南贛多盜若何?」
對曰:「南贛在萬山中,接壤四省,當行保甲,練兵伍,庶足弭賊。」
上曰:「此須實效,空言何為?」
問:「海寇若何?」
曰:「廣東海寇,俱至自福建。
舟大而多火器,兵船難近,但守海門,勿令登陸,則不為害。」
問廣西布政鄭茂華、李守俊:「靖江王府爭繼,何也?」
對曰:「憲定王二子履祥、履佑,履祥早沒,王請立履佑為世子,而履祥有未奏選之妾生子,今已長矣,是以爭。」
問四川布政華敦復:「鄉紳挾御史,何也?」
以逋賦對。
上曰:「守臣何不彈壓?」
對曰:「遠方有司多科貢,故不能耳!」時雲南布政婁九德被劾,問貴州布政朱芹以安位事。
對曰:「督撫臣責安位以四事:一擒奢崇明,一獻樊虎、奢寅、妻馬人、子阿甫,一送賊巡撫王三善人,一責削地,故議未決。」
對畢,召各官諭之:「正已率屬,一愛一養百姓。
用命有顯擢,不則罰隨之。」
各退謝。
召左都御史閔洪學,左副僉都御史張捷、高洪圖,諭洪學曰:「巡按賢則守臣皆賢,若巡按不肖,其誤非小。
屢飭回道嚴核,何近日不稱職之多也?」
又曰:「卿與吏部實心任事,天下不難為。」
乃退。
四月,上念旱,釋前工部尚書張鳳翔、左副都御史易應昌、御史李長春、給事中杜齊芳、都督李如楨於獄。
五月,吳執御上言:「昨見計臣疏,稱歲額四百萬,今加至七百
萬,闕額尚百六十萬,則餉猶未裕也。
加派則害民,不加派則害兵。
前年遵、永之變,袁崇煥、王元雅皆以數百萬金錢狼狽失守,而史應、張星、王象虞、左應選鎊以一邑固守於嬰城之際。
由此言之,今日言餉,不在創法而在擇人可知己。
臣妄謂沿邊諸邑,宜敕吏部選補賢能,畀以本地錢糧訓練土著。
此法一行,餉不取償於司農,兵不借援於戍卒,計無便於此。」
上以錢糧留本地,則國課何從出,不聽。
八月,吳執御論周延儒:「攬權壅蔽,私其鄉人。
塘報奏章,一字涉邊疆盜賊,輒借軍機密封下部,明畏廷臣摘其短長,他日敗可以捷聞,功可以罪案也。
皇上習見延儒摘發細事,近於明敏,遂爾推誠,抑知延儒特借此以行其私乎?」
上切責之。
執御劾疏凡三上,俱留中。
閏十一月,中允倪元璐上言:「原任中允黃道周抗疏獲謫,臣恐海內士大夫之氣化為繞柔。
前府尹劉宗周清恬耿介,道周既蹇諤承貶,宗周以骯髒投閒,天下本無人,得其人又不能用,誰為陛下奮其忠良者!」上不聽。
時道周以救錢龍錫謫外。
十二月,時考選科道後,更核在任征輸,於是戶部尚書畢自嚴下獄,熊開元、鄭友玄俱謫,吏科都給事顏繼祖上疏救。
上切責之。
自是考選將及,先核稅糧,不問撫字,專於催科,此法制一變也。
禮部侍郎羅喻義直日講,以《尚書》:「商王布昭聖武」章送閣,溫體仁裁其半,以所引京營大閱語也。
喻義執不可。
體仁上言:「舊例惟經筵多進規語,日講則正講多,進規少。
喻義以日講而用經筵之例,駁改不聽,自愧不能表率後進。」
命下部議:「聖聰天,何俟喻義多言。」
遂放歸。
五年六月,兵部員外華允誠上言三大可惜,四大可憂,刺溫體仁、閔洪學。
上切責之。
允誠回奏,又極言其失,謂私沈演、唐世濟等。
上怒,奪允誠俸。
體仁上疏自理。
十二月,詔停開納例。
六年二月,諭吏部薦舉潛修之士,科道不必端出考選,館員須應先歷知推,垂為法。
冬十月,論囚,上素服,御建極殿,召閣臣商榷,溫體仁竟無
所平反。
陝西華一陰一知縣徐兆麒赴任七日,城陷,竟棄市,上頗心惻,體仁不為救,人皆冤之。
七年春正月,刑科給事李世祺劾大學士溫體仁、吳宗達,謫於
外,復罪考選郎中吳鳴虞。
山西提學僉事袁繼鹹上言曰:「養鳳欲鳴,養鷹欲擊。
今鳴而箝其舌,擊而紲其羽,朝廷之於言官,何以異此!使言官括囊無咎,而大臣終無一人議其後,大臣所甚利,忠臣所深憂,臣所為太息也!且皇上所樂聽者讜言,而天下誤以攻彈貴近為天子所厭聞,其勢將波一靡一不止。」
上以越職言事,切責之。
三月,山、陝大饑,民相食,發金五萬賑之。
免浙江崇禎三年以前織造。
六月,江西饑,逋賦益多。
觀政進士陸運昌上撫字八條,上可其奏,下戶部議。
冬十月,上數御經筵,遇雪不輟,諭講官尚書韓日纘、姜逢元等毋忌諱。
少詹事文震孟講《春秋》,上論仲子歸云:「此見當時朝政有闕,所以當講。
自今進講,當以此類推。」
十一月,侍讀倪元璐上制實八策,曰:「離敵交,繕旁邑,優守兵,靖降戎,益寇餉,儲邊才,奠輦轂,嚴教育。」
又制虛八策,曰:「正根本,伸公議,宣義問,一條教,慮久遠,昭激勸,勵名節,明駕馭。」
疏入,上令確奏伐交實計。
其撫降戎、儲邊才、留秦、晉餉、館監教習,俱下部。
其制虛八策,多系奉旨,不必繼陳。
既而元璐再陳間敵之術,且請盡徹監視內臣,以重邊疆。
不報。
禮部右侍郎陳子壯嘗謁大學士溫體仁,體仁盛稱主上神聖,臣下不宜異同。
子壯曰:「世宗皇帝最英明,然府之議,勳戚之獄,當日臣工猶執持不已。
皇上威嚴,有類世宗,公之恩遇,孰與張、桂!但以將順而廢匡救,恐非善則歸君之意也。」
體仁意沮,遂成嫌隙。
八年春正月,兵部職方主事賀王盛再劾溫體仁庸一奸一誤國,謫外。
御史吳履中劾溫體仁、王應熊,並及監視內臣,上切責之。
議湖廣加派。
上以祖訓,凡郡王子孫有文武才能堪任用者,宗人府具以名聞,朝廷考驗,授以秩,其遷除如常例。
禮部右侍郎陳子壯上言:「宗秩改授,適開僥倖之門,隳藩規,溷銓政。」
上以其沮詔間親,下於理。
明年四月始得釋。
已而蒞官多不法,公私苦之。
二月,侍讀倪元璐上言:盜賊之禍,震及祖陵,國家大辱極矣。
陛下下罪已之詔,佈告天下,然此非徒空言也。
今民最苦,無若催科。
未敢興言,冀停加派,惟請自崇禎七年以前,一應逋負悉與蠲除,斷自八年督征。
有司告成,亦少寬之。
東南雜解,擾累無紀,如絹、布、絲、綿、顏料、漆、油之類,悉可改從折色。
此二者於下誠益,於上無損,民之脫此,猶湯火也。
至發弊而遠追數十年之事,糾章一上,蔓延不休;攀貽而旁及數千里之人,部文一下,冤號四徹;誰有以民間此苦告之陛下者乎?及今不圖,日蔓一日,必至無地非兵,無民非賊,刀劍多於牛犢,阡陌決為戰場,陛下亦安得執空版而問諸磷燹之區哉!」上是之。
候補給事中劉含輝乞蠲陝西八年以上逋租,不許。
承運庫太監周禮言:「崇禎六年、七年省直金花銀共逋八十九萬。」
命趨之。
夏四月,予故遼東總兵寧遠伯李成梁祭葬。
五月,諭戶部暫開援納,濟軍需。
秋七月,進文震孟禮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
尋忤溫體仁,罷歸。
丙子,召廷臣於中左門,試時政邊才論,又出各疏,命翰林官
擬上。
八月,上諭:「致治安民,全在守令。
命兩京文職三品以下,五品以上,各舉堪任知府一人,亡論科第、貢、監。
在內翰林、科、道,在外撫、按、司、道、知府,各舉州縣官一人,亡論貢、監、
吏士。
過期不一舉者議處,失舉連坐。」
冬十月乙巳,上罪已,避殿徹樂。
下詔曰:「朕以涼德,纘承大統,不期倚任非人,邊乃三入,寇則七年,師徒暴露,黎庶顛連,
國帑匱詘而徵調未已,閭閻周敝而加派難停,中夜思維,不勝鬼憤。
今年正月,流氛震驚皇陵,祖恫民仇,責實在朕。
今調兵,留新餉,立敉元元,務在此舉。
惟是行間文武吏士,勞苦饑寒,深切朕念。
念其風餐露宿,朕不忍安臥深宮;念其飲水食粗,朕不忍獨享甘旨;念其披堅冒險,朕不忍獨衣文繡。
茲擇十月三日,避居武英殿,減膳徹樂,非典禮事,惟以青衣從事,與我行間文武吏士甘苦共之,以寇平之日為止。
文武官其各省愆淬礪,用回天心,以救民命。」
十二月,城鳳一陽一。
初,穎州賊將趨鳳一陽一,巡撫楊一鵬請移鎮,大學士王應熊擬旨止之。
賊陷鳳一陽一,焚皇陵,幽宮不保,諸臣忌諱,不敢聞。
尋以獾一穴一為解,又因而秘之。
至是城始成。
吏部尚書謝升奏起廢張士范等一百六人,不果用。
先是,寬恤條款議及罪譴諸臣,奉旨下部。
刑部方具招列名疏請旨未下,而升為塚宰,銳意欲疏起用。
大學士錢士升語升曰:「公意大善,盍俟刑部疏下,先釋罪而後起廢,方有次第。」
升守前說不聽,疏上,臚列無有遺者。
上怒切責,遂下選郎於獄,而事不可為矣。
至是,復以一百六人上,溫體仁力沮之,事遂中止。
九年春正月,以劉宗周為工部右侍郎。
淮安武舉陳啟新上言:「今天下有三大病,曰科目取人,資格用人,推、知行取科、道。
惟皇上停科目以詘虛文,舉孝廉以崇實行,
罷推官行取以除積橫之習。
蠲災傷錢糧,蘇累困之民。
而且專拜大將,舉行登壇推轂之禮,使其節制有司,便宜行一事。
庶幾民怨平而寇氛靖。」
上異其言,特授吏科給事中,命遇事直陳毋隱。
啟新本庸人,時政一府覘知上意,必有辟門特達之典,故令啟新上書跪正一陽一門。
曹化淳實聞之於內,立致省垣,將藉以搏擊善類。
迨啟新既得進,惟從事敝車羸馬,以逢迎上意,而政一府有求皆不應,故政一府恨之,不見信任。
三月,工部右侍郎劉宗周上言:「皇上以不世出之資,際中興之運,即位之初,銳意太平,甚盛心也。
而施為次第之間,未得其要。
屬意邊疆,賊臣以五年為期之說進,遂至戎馬生郊,震及宗社,而朝廷始有積輕士大夫之心矣。
由此耳目參於近侍,腹心寄於干城。
廠衛司譏防而告密之風熾,詔獄及卿士而堂廉之情違,人人救過不給而欺罔之習轉甚,事事仰承獨斷而諂諛之風日長。
甚者參核之法,惟重征輸,官愈貪,民愈困,而賦愈逋。
總理之外,復設監紀,權愈分,法愈廢,而盜愈多。
夫君臣相遇,至難也。
得一文震孟,以單詞報罷矣;得一陳子壯,又以過■詔下獄矣。
而於是市井雜流者,乃得一操一其訛說,投間抵隙,以希進用。
而國事尚可問哉?夫皇上不過始於一念之矯枉,而積漸之勢,釀為亂階,遂幾於莫可匡救,則今日轉亂為治之機,斷可識已。
皇上所恃以治天下者法也,而非所以法也。
所以法者,道也。
如以道,則必體上天生物之心,而不徒倚用風雷。
念祖宗學古之益,而不至輕言改作。
以寬大養人材,以拊循結人心。
而且還內庭以掃除之役,正懦帥以失律之誅,慎宗賢以改秩之授。
特頒尺一,遣廷臣繼內帑,巡行郡國,為招撫使,赦其無罪而流亡者,專責撫鎮,陳師險隘,堅壁清野,聽其窮而自歸。
誅渠之外,不殺一人,此聖人治天下之明效也。
武生新授吏科給事中陳啟新一言投契,立置清華,此誠盛事。
臣愚謂宜先令以冠帶辦事黃門,稍如試御史例,俟數月後,果有忠言奇計,實授未晚。
不然,如名一器可惜何?皇上天縱聖明,而諸臣不能以道事君,徒取一切可喜之術,臣竊痛之。」
疏入,不報。
國子祭酒倪元璐上言:「昨見黃安縣學生鄒華妄行薦舉,列及臣名,不勝驚異。
陛下求言若渴,本期宣幽燭隱,而宵人干進,薄孔、孟為比糠,網{替}纓為桃李。
吳鯤化部民也,參及撫按,鄒華下士也,薦及朝紳。
如是而望朝廷之上■首伸眉,豈可得乎?」
上是之。
夏四月,武生李奏「致治在足國,請搜括巨室助餉」。
大學士錢士升擬下之法司,不聽。
士升上言:「自流寇蔓延,皇上憫生民之憔悴,懲吏治之貪殘,擢陳啟新置省闥。
豈真謂其言遂為確論哉?毋亦借此以勵縉紳,動其愧懼耳!比者,借端幸進,實繁有徒。
而李者,乃倡為縉紳豪右報名輸官,欲行手實籍沒之法,此皆衰世亂政,載在史冊,而敢陳於聖人之前,小人之無忌憚,一至於此!其曰縉紳豪右之家,大者千百萬,中者百十萬,其萬計者,不勝枚舉。
臣江南人也,以江南論之,數畝以對,大數以百計者十之六七,以千計者十之三四,以萬計者千百中一二。
江南如此,他郡可知。
且所惡於富者,兼併小民耳。
郡邑之有富家,亦貧民衣食之源也。
兵荒之故,歸罪富家而籍沒之,此秦始皇所不行於巴清,漢武帝所不行於卜式者也。
此議一倡,亡命無賴之徒相率而與富家為難,大亂自此始矣。」
已而,溫體仁以上欲通言路,竟改擬。
上仍切責士升,以密勿大臣即欲要譽,已足致之,毋庸汲汲。
士升遂乞罷,許之。
初,士升以助體仁,幾見擯公論,至是,復為體仁所構去。
御史詹爾選上言:「大學士錢士升引咎回籍,明乎輔臣以執爭去也,此舉差強人意。
皇上宜鼓舞之不暇,顧以為要譽耶?人臣而沽名義,所不敢也。
乃人主不以名譽鼓天下,使其臣爭為一屍一祿保一寵一,習為寡廉鮮恥之世,又豈國家所利哉,天下之疑皇上者不少矣。
其君子憂驅策之無當,其小人懼陷累之多門,明知一切苟且之政,拊心愧恨,有難殫述。
輔臣不過偶因一事,代天下請命耳。
而竟郁志以去,所日與皇上處者,維此苛細刻薄不識大體之徒。
毀成法而釀隱憂,天下事豈可言哉!」癸巳,上召廷臣及御史詹爾選於武英殿,上怒爾選,詰之,聲色俱厲。
爾選從容不為詘。
問:「如何為苟且?」
對曰:「即捐助一事亦苟且也。」
反覆數百言。
且曰:「臣死不足惜,皇上幸聽臣,事尚可為。
即不聽臣,亦可留為他日之思。」
上益怒,欲下之獄,閣臣申救,良久,命頸繫直廬,下都察院論罪。
大學士溫體仁等各捐俸市馬,從閱視關寧太監高起潛之請也。
劉宗周上言:「一歲之間,助陵工,助城工,又助馬價,亦何報稱於萬一。
而時奉急公之旨,諸臣於此毋乃沾沾有市心。
惟皇上罷得已之役,停不急之務,節省一愛一養,不徒為一切旦夕之計,亦何事屑屑以利為言乎?」
不聽。
宗周尋罷歸。
令有司務修練儲備,毋科擾。
命鄉會試二三場,兼武經書算,放榜後騎射。
刑部尚書馮英以藐玩下法司擬罪,英自赴獄。
左侍郎朱大啟以聞,上令出私邸待罪。
重慶翟昌進白兔,斥之。
秋七月,都城戒嚴,召廷臣於平台,問方略。
時斗米三百錢,上憂之。
戶部尚書侯恂言禁市沽,左都御史唐世濟言破格用人,刑
部侍郎朱大啟請列營城外為守禦,吏科都給事中顏繼祖言收養京民細弱,上諭莫若蠲助為便。
冬十月,前工部右侍郎劉宗周上言:「自己巳以來,無日不綢繆
未雨,而禍亂一至於此。
往者袁崇煥誤國,其它不過為法受過耳。
小人競起而修門戶之怨,舉朝士之異己者,概坐煥一黨一,次第之重典,或削籍去。
自此小人進而君子退,中官用事而外臣浸疏,朝政日隳,邊政日壞。
今日之禍,實己巳釀成之也。
且張鳳翼之溺職中樞,而與之專征,何以服王洽之死!丁魁楚之失事於邊,而與之戴罪,何以服劉策之死!諸鎮巡勤王之師,爭先入衛者幾人?何以服耿如杞之死!今二州八縣生靈塗炭極矣,廷臣之纍纍若若,可幸無死者,又何以謝韓廣、張鳳翔、李邦華之或戍或去!豈昔之為異己驅除者,今不難以同己互相容隱與?臣於是知小人之禍人國無已時也。
皇上惡私交,而臣下多以告訐進;皇上錄清節,而臣下多以曲謹容;皇上崇勵一精一,而臣下奔走承順以為恭;皇上尚綜核,而臣下瑣屑苛求以示察:窺其用心,無往不出於身家利祿。
皇上不察而用之,則聚天下之小人立於朝而有所不覺矣。
至於近日,刑政最舛。
成德傲吏也,而以贓戍,何以肅懲貪之令!申紹芳十餘年監司也,而以營求戍,何以昭抑競之典!鄭曼久於鄉議,而杖母一之獄,特以無告坐,何以示敦倫之化!此數事皆為故輔文震孟引繩批根,即向者驅除異己之故智,廷臣無敢言,皇上亦無從而知之也。
嗚呼!八年之間,誰秉國成,臣於是不能為首揆溫體仁解矣。
語曰:「誰生厲階,至今為梗。」
惟皇上念亂圖存,進君子,退小人,急罷三協通津之使,責成中外諸臣,各備職業,不再以人國為僥倖。
體仁桑榆之收,庶幾在此。
「疏入,不報。
禁文武輿蓋器希之僭。
起守制楊嗣昌為兵部尚書。
命采平一陽一、鳳翔諸礦,以儲國用。
十一月,蠲山東五年前逋租。
命吏部指奏數年銓政大弊,吏部
覆奏,上切責之:「以爾部職專用人推舉不效,乃反稱綱目太密,使中外束手。
且平時升轉,必優京卿甲科,乃雲京卿未必勝外官,甲榜未必勝乙榜。
如此游一移,豈大臣實心體國之道!」尚書謝升罷。
十年春正月,工部尚書劉遵憲因培築京城,上加派輸納事例。
二月,遣廷臣趨各省逋賦。
夏四月,諭百官求直言。
刑科給事中李如燦上言:「寇盜馮陵以
來,天下財賦之區已空其半。
而又遇此亢旱,吳、楚、齊、豫之間,幾千萬里,是所未盡空者,殆將盡空矣。
臣謂斂怨干和,皆財用為之也。
國朝祖制,千古稱善。
自軍不用而兵設,民始不得安其身;自屯不耕而餉興,農始不得有其食。
有兵不練,兵增而餉益匱;有餉不核,餉多而兵愈冒。
比者核實之使四出,而掊克屢聞,占冒不減,可謂有政事乎?魏呈潤、詹爾選、李化龍、劉宗周皆以一鳴輒斥。
今下明詔,求直言,儻赦其前愚,收之左右,是直言不求而自至也。
若夫輔成君道,尤在相臣,今俱民默未有聞也。
此瞻彼顧,結一黨一徇私。
蓋自八九年,拂戾干和之事,始於宮鄰,成於金虎,又何怪水旱盜賊之屢見哉!」上怒,下如燦於獄。
左諭德黃道周上言:「陛下下詔求直言,清刑獄,然方求言而建言者輒斥,方清獄而下獄者旋聞,大臣雖清強,曾何益理亂之數!臣願陛下訓練軍士以固邊圉,選舉賢能以任州縣,而最切者,尤在起批鱗強項之臣,旌應詔直言之士。
使天下淒風苦雨,盡為皎日祥雲,則朝廷之刑威可以漸措,何必敝敝於兵刑錢谷之下哉!」上不懌,切責之。
新安所千戶楊光先劾吏科給事中陳啟新及元輔溫體仁,舁棺自隨。
上怒,廷杖戍遼西。
楊嗣昌上均輸事例。
六月,大學士溫體仁引疾免。
初,體仁以摘發錢謙益受主知,
遂入相。
時上英明,憤廷臣苞苴亡狀,體仁以殘刻輔之,圜扉之內,候訊追比纍纍,趾相屬者千餘人。
一性一忌而險,初藉周延儒入,旋以權相軋,周去而溫獨存。
同官文震孟、何吾騶、錢士升皆先後抵牾罷。
自佐政以來,邊徼潢池之警,漫無經畫。
惟斤斤自守,不殖貨賄,故上始終敬信之。
八月,上登正一陽一門閱城,扁視雉堞樓櫓。
成國公朱純臣以京營兵屯宣武門外,上善之,召登西南城樓,賜之爵。
閱外城,以南城薄,詔加築。
命內官監太監丁紹呂、馬光忻總理分任,浚大濠於五里外,壞塚墓未算,工未竟而止。
東西北無城,不之問。
十二月,罷禮部尚書姜逢元、兵部尚書王業浩。
先是,陳啟新疏論考選,又進吏部訪冊,而逢元、業浩獨圈多,上嫌其濫。
啟新遂參知縣尹民興等,俱降調。
十一年春正月,裁南京冗官八十九員。
輸林簡討郭之祥請進士二甲以下盡任知縣、推官。
不歷州縣,毋補部曹;不歷部曹,毋改翰林、科、道。
二月,巡按河南御史張任學改都督僉事總兵官,鎮守河南。
任
學親得巡撫,且欲薦故丹徒知縣張放,極詆諸總兵不足恃,盛稱文吏有奇才,可禦寇。
上竟以總兵授之。
意大沮悔,尋被逮。
丙午,上御經筵畢,召詹事府、翰林院諸臣顧錫疇等二十餘人,
問保舉考選,孰為得人?少詹事黃道周言:「樹人如樹木,須養之數十年。
近來人才,遠不及古,況摧一殘之後,必深加培養。」
既復班,又詢之。
對曰:「立朝之才,存乎心術;治邊之才,存乎形勢。
先年督撫,未諳形勢,隨賊奔走,事既不效,輒謂兵餉不足。
其實新舊餉約千二百萬,可養四十萬之師。
今寧、錦三協,師僅十六萬,似不煩別求供剿寇之用也。」
庶子黃景請宥鄭三俊。
上曰:「三俊蒙徇,雖清何濟?」
又命諸臣各陳所見。
上曰:「言須可行,如故講官姚希孟竟欲折漕一年,誤矣。」
編修楊廷麟曰:「自溫體仁薦唐世濟,王應熊薦王繼章,今二臣皆敗,而薦者無恙。
是連坐之法,先不行於大臣,而欲收保舉之效得乎?」
上默然,命諸臣出宴午門之廡。
道周等退,各補奏。
會南京應天府丞徐石麒亦上言鄭三俊清節得釋。
三俊為司寇,敝衣一篋,■煙不給,以擬獄輕得罪。
上亦素知之,故得放還。
三月,上御左順門,召考選諸臣,五人為班遞進,問兵食計。
知縣曾就義曰:「百姓之困,皆由吏之不廉。
使守令俱廉,即稍從加派,以濟軍需,未為不可。」
上拔第一。
未幾即有剿餉、練餉之加。
夏四月己酉丑刻,熒惑去月僅七八寸,至曉,逆行尾八度掩於月。
五月丁卯夜,熒惑退至尾初度,漸入心宿。
兵部尚書楊嗣昌上言:「古今變異,月食五星,史不絕書。
然亦觀其時,政事相感,災祥之應,不一其致。
昔漢光武帝建武二十三年,月食火星,明年呼韓邪單于款五原塞。
明帝永平二年,日食火星,皇后馬氏德冠後宮,常衣大練,明帝圖畫功臣於雲台,馬援以椒房不與焉。
唐憲宗元和七年,月食熒惑,其年田興以魏博來降。
宋太祖太平興國三年,月掩熒惑,明年興師滅北漢,遂征契丹,連年兵敗。
今者月食火星,猶幸在尾,內則一陰一宮,外則一陰一國。
皇上修德以召和,治內以威外,必有災而不害者。」
工科都給事中何楷糾之,言:「古人謂月變修刑。」
又言:「禮虧則罰見熒惑。
誠欲措刑,莫如右禮;誠欲右禮,莫先省刑。
今爰書之賾極矣。
部司議宥止於重辟數人,而未折之案先後纍纍,誰復過而問焉?楊嗣昌縷縷援引,出何典記?其言建武款塞者,欲藉以伸通市之說也;其言元和宣慰者,欲藉以伸招撫之說也;其言太平興國連年兵敗者,欲藉以伸不敢用兵之說也。
附會誠巧,矯誣實甚。
至所述永平皇后等語,一篇之中,三致意焉,臣更不知其意所指斥矣。」
嗣昌上疏自理,但言「科臣以危機中臣」,不復及通市招撫事。
先是,嗣昌因講筵誦《孟子》「善戰服上刑」語,上非之。
至是,乃借月食火星,以為可化災為祥,冀以動上意。
然考之《漢書》,建武二十三年三月月食火星,二十五年匈奴部人始立呼韓邪單于內附,則與明年無與。
永平二年,少府一陰一就、於豐坐自一殺,陵鄉侯梁松坐誹謗下獄死。
而圖畫雲台,則三年事,與日食火星亦無涉。
嗣昌不自知其說之謬也。
時戶部主事李鳳鳴亦言火星逆行,常而非變。
禮科給事中解學尹糾其諂。
六月,兵部尚書楊嗣昌改禮部兼東閣大學士,仍署兵部。
七月,命嗣昌大祀大慶暨傳制頒詔諸大典不與,朝講召見如常服隨班。
時嗣昌無服才五月,工科給事中何楷劾嗣昌忘親,上切責
之。
先是,吏部會推閣員,止及詞臣資序,上不允,命並及在籍守制者,蓋嗣昌為陳新甲地也。
已而特召新甲為兵部右侍郎,總督宣、大。
侍講學士黃道周上言:「朝廷即乏人,豈無一定策效謀者,而必破非常之格,以奉不祥之人。」
上不懌。
乙巳,召廷臣於平台,問道周曰:「朕聞無所為而為之謂天理,有所為而為之謂人欲。
爾前疏適當枚卜不用之時,果無所為乎?」
道周對曰:「天人止是義利,臣心為國家,不為功名,自信其無所為。」
上曰:「前月推陳新甲何不言?」
對曰:「時御史林蘭友、給事何楷皆有疏,二人臣同鄉,恐涉嫌疑耳。」
上曰:「今遂無嫌乎?」
曰:「天下綱常,邊疆大計,失今不言,後將無及。
臣所惜者綱常名教,非私也。」
上曰:「清雖美德,不可傲物遂非,唯伯夷為聖之清,若小廉曲謹,是廉非清也。」
道周曰:「伯夷忠孝,故孔子許其仁。」
上怒其強說。
道周又極詆楊嗣昌。
嗣昌出奏曰:「臣不生於空桑,豈遂不知父母。
臣嘗再辭,而明旨迫切。
道周學行人宗,臣實企仰之。
今謂不如鄭曼,臣始太息絕望。
曼杖母,行同梟獍。
道周又不如曼,何言綱常也。」
道周曰:「臣言文章不如鄭曼。」
上責其朋比。
道周曰:「眾惡必察,何敢為比。」
上曰:「孔子誅少正卯,當時亦稱聞人。
惟行僻而堅,言偽而辨,不免孔子之誅。」
道周曰:「少正卯欺世盜名,臣無其心。
臣今日不盡言,則臣負陛下。
陛下今日殺臣,則陛下負臣。」
上曰:「爾讀書有年,祗成佞耳!」叱去。
道周叩頭起,復奏曰:「忠佞二字,臣不敢不辨。
夫臣在君父之前,獨立敢言為佞,豈在君父之前,讒諂面諛者為忠乎?忠佞不分,則邪正混淆,何以致治!」上怒甚,嗣昌乞優容之。
上曰:「朕亦優容多矣。」
諸臣退,上召回,諭以毋一黨一同伐異,宜共修職業。
翰林院修撰劉同升、編修趙士春、都給事何楷、試御史林蘭友各疏救道周,劾嗣昌,俱謫調有差。
十一月,括廢銅鑄錢。
十二年二月,貴州道御史王聚奎劾刑科右給事中陳啟新緘默溺職,上切責之。
右僉都御史李先春議當奪俸,上不懌,謫聚奎。
吏
部左侍郎董羽宸以不能駁正奪俸,並罷先春。
先春前河南布政使,以編修林增志薦入,遂追責增志。
增志亦引罪。
三月乙酉,召參議鄭二一陽一於平台,問練兵措餉之計。
對曰:「大
抵額設之兵,原有額餉,但求實練,則兵不虛冒,餉自足用,是核兵即足餉也。
若兵不實練,雖措餉何益!」上問措餉。
曰:「諸臣條陳盡之矣,在得其人。
得人則利歸公家,否則在私室。」
上曰:「各處災傷奈何?」
曰:「裁不急之官,亦可省費。」
又曰:「臣見州縣殘破,急宜下寬大之詔,收拾人心。」
上稱善,擢二一陽一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四月,免高淳去年旱蝗田租,諭釋輕系。
時上頗於內廷建設齋醮,禮科給事中張采上言:「宗社之安危,必非佛氏之禍福。
正德初年,遣太監劉允誠馳驅西域,可為鑒戒。」
山西道御史廖惟義亦言之。
不聽。
京城池濠,廣五丈,深三丈。
給事中夏尚上言:「連年塞垣失守,門庭無恙,若使塹水足拒,則去年通、德、滄、濟,其為廣川巨浸何限?而揚鞭飛渡,如入無人,則控挑險要,在人不在險明矣。
今擲此百萬於水濱,孰若移而用之於巖疆,使敵騎不得躪入哉?」
不聽。
五月,出帑金三十萬濟餉,仍命後償之。
山西按察副使魏士章請禁有司收賦耗羨,遣京官搜括天下錢糧充餉,從之。
六月,禮部尚書林欲楫請核僧道贍地,毀一婬一祠,括絕田助餉。
七月辛未,戒中外官饋遺請托。
九月,免唐縣等四十州縣去年田租十之五,禹州等十州縣十之二,光州等八州縣十年之五,去年之二。
時中外交訌,上念窮民羅
災,己卯、庚辰之間,蠲貸屢下,而有司法侵蠹如故。
十月,彗星見,諭停刑。
十一月,前庶吉士張居請行銅鈔,從之。
十三年春閏正月,紀錄卓異諸臣,蘇州知府陳洪謐多逋賦不預,
尋削籍。
松江知府方岳貢亦以逋賦奪官。
浙江永康知縣朱露上言:「有司科罰攫取,撫、按不以聞。」
上命申飭各官,授露吏科給事中,改名統賁。
命巡城御史煮粥賑饑。
發帑金八千賑真定。
諭戶部以保定、永清等郡縣芻糧給畿南饑民,抵秋以償。
發帑金六千賑山東。
二月,令會試貢士先廷對日校射。
風霾亢旱,下詔求直言。
三月,免畿郡十一年料匠等銀,賑京城貧民各錢二百。
戶科給
事中左懋第上言:「去歲彗見,下詔停刑而彗即消,何今日之不應也?夫停刑之詔,特其具也。
今之齋禱,猶其文也。
臣知皇上先以文,即繼以實。
此時得無實尚未見,而天不之信乎?臣敢以實進。
練餉之派,以益軍實,不得已之事也。
今兵汰而餉猶未減,恐貪者藉以飽其私。
惟陛下詔寬加派之數,使天下明知之。
至於刑獄之輕重,宜一一得其實。
停刑可以消彗,豈明刑不足以返風乎?」
已分賑畿南三萬金,是日雨。
免兩河積逋,其災甚者緩徵之,免八年、九年十之三。
宿州、沐一陽一、通州等州縣災,免逋賦有差。
策貢士於建極殿,賜魏藻德第一。
先是,上召貢士四十八人於文華殿,上問:「邊隅多警,何以報仇雪恥?」
藻德對曰:「以臣所見,使大小諸臣皆知所恥,則功業自建。」
娓娓數百言。
藻德,通州人,更自言戊寅守城功,上心識之,得拔第一。
夏四月,命撫、按薦舉,分治兵治餉,失實者坐。
考選大典須科貢兼取,以收人才之用。
已而以吏部考選不列舉貢,遂命貢士並歲貢士二百六十三人,俱補部寺司屬、推官、知縣,不為例。
令朝臣及撫、按各舉將才。
五月,減商州、湖廣田租。
上以兩京及山東、西、河南、陝西各處告饑,命地方有司設法賑濟,招徠流徙,撫、按躬行州縣,定殿最以聞。
召九卿、科、道於平台,問守邊、救荒、安民三事。
通政使徐
石麒以守邊在農戰互用,救荒在勸民輸粟,安民在省辟用賢對,上是之。
截漕米萬石賑山東,免霍、泰、潛山七年以上逋稅之五,近年之三。
七月,發帑金二萬,賑順天、保定。
八月,發倉粟賑河東饑民,帑金三萬賑真定、山東、河南饑民。
九月,免汝州十年前田租,隴西五縣逋賦,折征江南絹、布等
歲課。
諭災荒停刑,又恐人心肆玩,其事關封疆及錢糧剿寇者,限刑部五月具獄。
命有司祭難民,瘞暴骸。
諭吏部推侍郎、巡撫,並及資深翰林,著為令。
御史魏景琦論囚西市,御史高欽舜、工部郎中胡璉等十五人已論辟,忽內臣本清銜命馳免,因釋十一人。
明日,景琦回奏,被責下錦衣衛獄。
蓋上以囚或有聲冤者停刑請旨,景琦倉卒不辨也。
冬十月,命抵通州漕米,每石帶練米八升。
以山東、河南饑,十五年為始,余從明年。
出帑金萬兩,市舊綿衣二萬,給京師貧民。
戶部尚書李待問請損交際,裁工食,為恤窮之計,從之。
十一月,工部主事李振聲請限品官占田,如一品田十頃,屋百間,其下遞減。
下部議。
諭刑部:「系囚早結,毋延斃。」
十四年夏四月,召前大學士周延儒入朝。
時薛國觀有罪,尋賜
死。
國觀一性一褊刻,自僉憲驟登政一府,溫體仁實薦之。
上常憂用匱,國觀對以「外則鄉紳,臣等任之,內則戚畹,非出自獨斷不可」。
因以李武清為言,遂密旨借四十萬金。
李氏盡鬻其所有,追比未已。
戚畹人人自危,因皇子病,倡為九蓮菩薩之言,雲上薄待外戚,行夭折且盡。
上大懼。
國觀又忤太監王化民,遂敗。
冬十月,特設裕國足民、奇謀異勇科,諮訪征辟,稱朕破格旁求之意。
十五年春正月辛未朔,上朝畢,召大學士周延儒、賀逢聖、謝升入殿,曰:「古聖帝明王,皆崇師道。
卿等朕之師也。
宗社奠安,
惟諸先生是賴。」
命東向立,上降座,西向揖之,各鬼謝。
蠲各省直十二年以前蠟、茶等稅。
二月,發帑金二萬,賑山東。
免省直十二年以前稅糧,有司混
征者罪,百姓歡呼稱慶。
又從刑部左侍郎惠世揚請,免十二年以前贓罰豁罪。
夏四月,禮科給事中倪仁禎上言:「臣等初拜官,例候閣臣謝升,言及兵餉事,忽曰:「皇上自用聰明,察察為務,天下俱壞。」
升位極人臣,敢歸罪天子如此。」
上怒,命削升籍。
周延儒奏詞臣一員佐兵部,從之,著為令。
免四川貢扇三年。
諭釋輕系。
六月,免開封、河南、歸德、汝州去年田租。
諭各省直停刑三
年。
進蔣德、黃景、吳東閣大學士,且責吏部「會推大典自當矢公矢慎,今稱詡徇情,如房可壯、張三謨、宋玫並與推舉,此豈大臣之道」。
辛酉,召廷臣於中左門,賜饌。
上青袍,皇太子、定
王、永王緋衣侍。
上詰吏部尚書李日宣曰:「朕屢諭諸臣,有寧背君父,不背私交,寧隳職業,不破情面兩語。
昨枚卜,猶濫舉如此,況其他乎!」日宣奏辨。
上又責吏科都給事中章正宸、河南道御史張煊。
閣臣力為救解,不聽。
明日,下日宣等六人於理。
日宣等戍邊,可壯等削籍。
初,大學士陳演所親廖惟一為試御史,及考核,托副都御史房可壯為之地,不納。
張煊又加厲焉。
遂外調,演憾之。
適上游西苑,演從,密陳云:「枚卜大典,皆二人主持。」
上怒,故有是譴。
御史吳履中上言:「皇上之失有二:曰大一奸一之罪狀未彰,而身為受過。
圖治之綱領未挈,而用志多分。
臨御之初,天下未大壞也。
溫體仁托嚴正之義,行冒嫉之私,使朝廷不得任人以治事,釀成禍源,體仁之罪也。
專任楊嗣昌,恃款撫,加練餉,致民怨天怒,水旱盜賊結成大亂之勢,楊嗣昌之罪也。
皇上信任二人,二人售其一奸一欺,輒曰皇上自為之。
皇上亦曰彼實未嘗專擅,是皇上為二一奸一所誤,而反代二一奸一受過也。
至於圖治,自有綱領,因時制宜。
內治闕而後戎馬生,民生促而後寇盜起。
今者敵起於外而政治癒棼,寇起於內而賦斂愈急,欲無生亂得乎?」
八月,刑部尚書鄭三俊澳吏部尚書,范景文改刑部尚書,進劉宗周左都御史。
蠲濟南、兗州、東昌、濮州逋租。
刑科右給事中陳啟新匿喪被劾,下撫、按訊之,尋遁。
九月,誅兵部尚書陳新甲。
初,周延儒為營解甚力,因奏國法,大司馬兵不臨城不斬。
上曰:「他邊疆即勿論,﹃辱我親藩七,不甚於薄城乎?」
不聽。
十月,賜貧民米布。
十一月,左都御史劉宗周上言六事:「曰建道揆。
京師首善之地,先臣馮從吾立首善書院,臣請亟復之,以昭聖明致治之本。
曰貞法守。
高皇帝讀老氏「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立焚錦衣刑具,請一切獄詞專聽法司,不必下錦衣。
曰崇國體。
大臣自三品而上,犯罪者宜令九卿、科、道會詳之後,乃付司寇,司寇議辟,始得收系,此於﹃辱之中,不忘禮遇之意。
曰清伏一奸一。
凡禁地匿名文書,請一切立毀。
曰懲官邪。
京師士大夫與外官交際,愈多愈巧,臣必為風聞彈劾之,惟祈嚴斷。
曰飭吏治。
今吏治之敗,無如催科火耗,詞訟贖鍰,已復為常例矣。
至於營升謝薦,巡方御史尤甚。
臣請以風憲受贓之律,為回道考察第一義。」
上是之。
召考選辟時敏等而問兵食,即注官,俱補給事中。
初,敏令固始縣,轉主事。
因禮部主事吳昌時通周延儒,自奏固始禦寇,求考選,得首對。
上面注御史。
敏出語人曰:「安能以獸補向人乎?」
是夕延儒揭入,改給事中。
周延儒薦大學士王應熊。
延儒知外漸有異議,故以自代,蓋資其強狠為援也。
上從之,命召應熊。
已而延儒敗,上知其非。
入朝陛見,請老,許之,賜金幣還。
發帑金十萬資餉。
閏十一月,詔曰:「比者災害頻仍,干戈擾攘,宵旰一靡一寧,皆朕不德所致也。
自今日始,朕敬於宮中默告上帝,戴罪視事,以贖罪
戾。
惟二祖舊制,每日朝畢,勳戚文武諸司等奏事者,赴弘政門報名候召。」
下禮科給事中姜采於理。
先是,上戒諭言官,又時有匿名書二十四氣之說,隱詆朝士。
采言:「皇上修省罪已,又致誡言官,唯視
言官獨重,故望之獨切。
若云「代人規卸」,安敢謂盡無其事。
臣獨展轉而不得其故,皇上何所聞而云然乎?如誹語騰謗,必大一奸一巨憝,惡言官而思中之,謂不重其罪,不能激皇上之怒,箝言官之口,後將爭效寒蟬,壅閉天聽,誰為皇上言之哉!」上怒,立置獄。
甲子,召廷臣於中左門,問禦敵及用督撫之宜。
左都御史劉宗周曰:「使貪使詐,此最誤事。
為督撫者,須先極廉。」
上曰:「亦須論才。」
宗周退,御史楊若橋舉西洋人湯若望演習火器。
劉宗周進曰:「唐、宋以前,用兵未聞火器,自有火器,輒依為勁,誤專在此。」
上色不懌,曰:「火器終為中國之長技。」
命宗周退。
群臣以次對,上色解。
宗周又進,請釋姜采、熊開元,云:「廠衛不可輕信,是朝廷有私刑也。」
上遽怒,仰視屋樑曰:「東廠錦衣衛俱為朝廷,何公何私?」
宗周抗論不屈。
左副都御史金光宸言宗周無他意。
上益怒,責宗周,免冠謝,徐起退。
先是,行人右司副熊開元求獨對,召入德政殿,請屏閣臣。
周延儒求退不許。
開元所奏,大抵摘延儒之失,命補牘。
明日,奏劾延儒:「以釋累囚,蠲宿逋,起廢籍,奉行德意。
自謂有卑於聖德,有功於人才,孰敢起而攻之?願皇上扁召群臣,問延儒賢否,即以所論賢否,定其人之賢否。
於是察吏安民,誅凶除暴,天下之治,端在於此。
若皇上不加體察,一時將吏狃於賄賂,雖失地喪師,皆得無罪,誰復為皇上捐軀報國哉!」上怒,下鎮撫司詰主使。
周延儒引退,手敕慰留。
初,開元出朝,禮部儀制司主事吳昌時力沮之,雖補牘未敢盡。
在獄列款具奏,鎮撫司格不以聞。
尋廷杖姜采、熊開元,仍下鎮撫司,劉宗周削籍,金光宸降調。
吏部尚書鄭三俊、刑剖尚書徐石麒各疏救,不聽。
貢士祝淵奏寬宗周,下淵於刑部獄。
吏科都給事中吳麟征等疏救采、開元,不聽。
徐石麒罷,以采、開元竟具獄,不廷訊也。
開元至十七年始釋獄,采戍邊。
刑科給事中陳燕翼上言:「兵餉匱乏,朝廷無剛正之臣,利口獲進,陛下設廠衛,即因廠衛為介紹;托近侍,即因近侍為援引。
陛下籌兵措餉不遺餘力,而此輩平日所輦輸以得官者,皆陛下之兵,所滿載而候代者,即陛下之餉也。
陛下深居法宮,左右大臣發憤改圖,庶幾挽積習而強國本。」
十六年三月,免直隸、山東殘破州縣去年田租。
夏四月,釋輕系。
五月己亥,召巡撫保定右僉都御史徐標入對。
標曰:「臣自江、淮來數千里,見城陷處固蕩然一空,即有完城,僅餘四壁。
蓬蒿滿
路,雞犬無聲,曾未遇一耕者。
土地人民,如今有幾,皇上亦何以致治乎?」
上欷泣下。
標又曰:「須嚴邊防,天下以邊疆為門戶,門戶固,則堂奧安。
其要更莫若修內治,重守令。
守令賢,則政簡刑清而盜自息。」
上曰:「諸臣不實心任事,以至於此,皆朕之罪。」
標又言車戰、墾田,上善之。
標四月己卯受事,辛卯陛見,賜金幣。
至是復召,蓋上閔畿民,欲得其詳也。
五月,進修撰魏藻德為禮部右侍郎兼東閣大學士。
閱京營刀甲車矛於觀德殿。
命勳武臣子習騎射。
六月戊辰,召廷臣及桐城諸生蔣臣於中左門。
臣前保舉,戶部
尚書倪元璐薦為戶部司務,其言鈔法曰:「經費之條,銀錢鈔三分用之。
納銀賣鈔者,以九錢七分為一金。
民間不用,以違法論。
不出五年,天下之金錢盡遍內帑矣。」
吏科給事中馬嘉植疏爭之。
詔除河南五年被陷地方稅糧。
其省直殘破州縣,自十六年為始,一切三餉雜賦俱蠲免。
己卯,召山東武德道兵備僉事雷演祚入朝。
先是,總督范志完
在山東縱兵一婬一掠,演祚面奏之,上命逮訊。
七月己亥,召演祚及志完面質於中左門。
問志完兵一婬一掠,又金銀鞍數千兩,馬百匹行一賄京師狀。
演祚歷歷有指。
因召問演祚云:「爾所言稱功頌德扁於班聯者誰也?」
曰:「周延儒招權納賄,如起廢、清獄、蠲租。
自以為功,考選科道,盡收門下。
凡求總兵、巡撫,必先通賄幕客董廷獻,然後得之。」
上怒,即命逮廷獻。
又問志完:「鞍馬何所饋?」
志完謝無有,且曰:「是日臣在大王莊。
副總兵賈芳名等禦敵,乘大風卻之。」
上斥其妄,問御史吳履中:「爾在天津察志完雲何?」
履中對如演祚言,尋誅志完。
以史可法為南京兵部尚書。
發帑金四十萬,貯富新倉,出陳納新,毋得輕重。
出千金資太醫院療疫。
時京師自春徂秋,大疫,死亡略盡。
又出金二萬,下巡城御史收殯。
八月,諭入覲官薦將才,令兵部匯上,並廷臣所舉堪督、撫、總、副者。
時所用多夸誕,雖三尺不貸,而嗜進不已。
九月,諭廷臣:「凡失事定罪,戰守定賞,俱限十日奏,余犯矜
疑,可速結,毋淹留。
朕久服衣,減膳,各衙門裁節事宜,各條對。」
擢山東漕儲副使方岳貢為左副都御史。
岳貢上言四事:「清言路以收人心,定推遷以養廉恥,責吏治於荒殘,儲將才於部伍。」
上是
之。
尋進岳貢東閣大學士。
冬十月,諭有司贖鍰,其留額積[QDXD]外,俱充餉。
括民間廢銅鑄錢。
上自用銅錫木器,屏金銀,命文武諸臣各崇省約,士庶不得衣錦繡珠玉。
免懷來、桐城田租。
十一月,諭臣民助餉立功者錄之。
十二月,誅吏部文選郎中吳昌時,以事連前大學士周延儒,賜死。
谷應泰曰:嗚呼!自古未有端居深念,旰食宵衣,不邇聲色,
不殖貨利,而馴致敗亡,幾與暴君昏主同失而均貶者。
則以化導鮮術,貪濁之風成於下,股肱乏材,孤立之形見於上。
夫是以欲安而得危,圖治而得亂也。
考之懷宗以漢昭嗣服之年,膺唐堯繼見之歷,手剪貂,人賡玉燭,鹹五登三,將在是矣。
而無如神祖倦勤,王綱解紐,熹宗拱手,魁一柄一潛移。
譬之漢遭靈帝以還,周自赧王之後,斯真儒生流涕而指陳,聖哲馳騖而不足矣。
然而懷宗之圖治,與其所以致亂,揆之事實,蓋亦各不相掩焉。
方其大東罷貢,便殿停香,記注重珥言之臣,寒暑御文華之講,進監司而問民疾苦,重宰執而尊禮賓師,以至素服論囚,蠲逋弭亂,罪己則輟減音樂,賑饑則屢發帑金,於凡一愛一民勤政,發一奸一摘伏,此則愍帝之圖治也。
及其禦寇警則軍興費煩,急征徭則閭閻告病,以至破資格而官方愈亂,禁苞苴而文網愈密,惡私交而下滋告訐,尚名實而吏多苛察,於凡舉措聽熒,貞邪淆混,此則愍帝之致亂也。
然其時亦未嘗無深識之士,不二心之臣。
強項批鱗,呼號入告,如弭亂有近功之慮,匡時多救過之憂,批龍鱗則制實八策,攀殿檻則應詔一言。
而究之賈生慟哭,無救突薪,索靖銜悲,自然荊棘。
無他,九關之虎豹格於中間,而文具之積弊澤不下究也。
雖然,吾有疑焉。
周藉舊基,天命未改,秦得中主,二世不亡。
以懷宗之殫慮竭一精一,勤求民瘼,英察類漢明,猜忌則優於唐德,綜核近孝宣,偏聽則異於宋神,斯固治世足以奮烈,而亂世足以救亡者。
獨奈何皇輿掃跡,天祿隕墜,相報蓋若斯之酷耶?是豈炎一精一害氣,必難返於夷庚,抑亦榮公賄風,定欲摧其傾軫也?語云:「始於宮鄰,成於金虎。」
懷宗之遇則然,而議者欲與暴君昏主同失而均貶,則皆吠聲之論矣,予無取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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