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紀事本末
○江彬奸佞
卷四十九
○江彬一奸一佞(錢寧附 )
武宗正德七年冬十月,內旨欲調邊兵入衛京師,大學士李東一陽一等及府、部、科、道力諫,不聽。
時幸豎有獻密計者,言京軍不習戰陣,欲調宣府官軍入衛京師,而以京軍充數戍邊,每歲春秋更調,如班一操一例。
上遣司禮監谷大用至閣議,東一陽一力持以為不可。
大用謂上有先入之言,不可破,姑試之以俟再議。
東一陽一曰:「某等職在論思,今日曲從,即有後患,百死何贖!」乃上疏曰:「宣府,京師北門,切近漠北。
朝廷屯宿重兵,分地防守,尚恐不給,每年河南等處邊軍輪班備御。
近因流盜猖獗,動調官軍,乃一時權宜,甚非得已。
蓋京軍官軍,各有分地,無故而動,一不便也。
京軍備邊,不習戰陣,恐傷國威,二不便也。
京軍出京,駭人耳目,聞之各處,未免驚疑,三不便也。
京軍在外,恃勢一婬一怙,將官護短而不可禁,邊方受害而不敢言,四不便也。
邊軍在內,狎恩恃一愛一,傲睨軍民,蔑視官府,小則怠緩,大則違法,治之則或不能堪,縱之則愈不可制,五不便也。
遠違妻子,棄捐墳墓,或風俗之不相宜,或糗糧之不相續,六不便也。
糧草之外,必須行糧,布花之外,必須賞賚,糜費無紀,七不便也。
往來交替,日無寧息,倉卒之際,或變起於道途,厭倦之餘,或患生於肘腋,八不便也。
示京營之空虛,見中國之單弱,九不便也。
西北諸邊,見報聲息,唇齒之地,正須策應,脫有疏失,咎將誰歸?十不便也。」
疏上,翌日竟降內旨行之。
召大同游擊江彬等入京師。
彬,宣府人,驍勇狡險,時從宣府副總兵張俊征流賊於山東,惟殺掠良民以邀賞。
班師入京,賂錢寧,引入豹房,得見上。
彬機警,善迎人意,上喜,留侍左右,升左都督,冒國姓為義兒,時時在上前講說兵事,因請盡調遼東、宣府、大同、延綏四鎮一精一兵,入京一操一練。
時許泰、劉暉等皆有一寵一於上,號「外四家」,而彬尤甚。
邊卒縱橫驕悍,都人苦之。
上嘗於西內練兵,令彬等率兵入習營陣,校騎射,或時為角抵之戲。
上戎服臨之,銃炮之一聲不絕禁中。
千戶周麒常叱之,彬竟陷麒死,於是左右皆畏彬。
八年冬十月,以錢寧掌錦衣衛事,賜姓朱。
寧,鎮安人。
太監錢能鎮守雲南,寧幼鬻能家,能死,事劉瑾,因得見上,上甚悅之。
嘗醉,枕寧臥,百官候朝至晡,莫得帝起居,但伺寧。
寧內侍帝,外招權納賄,諸大臣造謁恐後,小拂意即中害。
內侍武臣率重資投寧,求鎮守總兵。
都察院經歷錢岌至拜寧為父,密伺廷臣忤寧者彈斥之。
是時,內臣張銳掌東廠,威勢與寧埒,中外號曰「廠衛」。
九年春二月,帝始微行黃花鎮等處。
近幸朱寧、張銳、張雄等日導上游畋微行,不可諫止。
十年秋七月,浙江左布政方永良劾朱寧鬻鈔害民,不報。
時寧
黷貨無厭,以鈔二萬發浙江,易銀三萬餘兩。
良永上言:「四方群盜甫息,瘡痍未瘳,邊塞多虞,浙東、西雨雹為災,嗷嗷千里,臣苟隱忍不為陛下言之,則已斂之財必入朱寧之手,而民心傷;民心傷則邦本搖,陛下寧不為之寒心乎?臣惟朱寧竊一寵一以來,陛下之賜與無算,四方之饋遺不貲,篋笥之中必不少此,乃苛斂無已,負恩實深。
伏乞陛下割偏私之一愛一,下之詔獄,明正典刑。
仍急行浙江巡按監察御史,將已斂鈔銀盡傍還民,民怨可慰,臣死且甘心。
倘不以臣言為然,置之不問,日復一日,尾大不掉,必蠹軍食民,肆無厭之求,有出於尋常所不料者,陛下悔之晚矣。」
疏入,寧頗懼,乃委過下人,遣衛卒追所發鈔,而以價銀還之民。
時寧怙一寵一藉威,舉朝屏息,獨永良訟言攻之,憾之不置。
尋永良上疏乞致仕,從之。
十一年春正月,上御豹房,與江彬等同臥起。
彬、泰、暉皆賜姓朱。
彬等與都督錢寧,中貴張忠、盧明、秦用、蕭敬,優人臧賢表裡擅權為一奸一,諸司章疏多阻格不上。
然諸一寵一皆出彬下,彬時導上出宮禁,遊獵近郊,群臣諫,不聽。
八月,大學士楊一清上疏乞休,略言:「宮府異體,用捨違宜,官帑空虛,浮費冗食不能革,民力困弊,徵求苛斂不能除。
讒言可以惑聖聽,匹夫得以搖一柄一本,禁庭雜介冑之夫,京師無藩翰之托,地震天鳴,日食星變,旱干水溢,報無虛日,靦顏在位,將安用之!」疏入,忤朱寧,致仕歸。
十二年夏六月,中旨革彭澤職為民。
先是,彭澤經略哈密,納幣土番,頗失國體。
既召回,掌都察院事,常與言官論及朱寧,輒忿曰:「吾恨不手刃、此賊!」兵部尚書王瓊數憾澤,因以語寧,且曰:「吾為公致彼來,公自察之。」
遂招澤相過,匿寧屏後,故以言激之,澤復大罵。
寧由是深銜之。
至是,瓊劾澤擅命納幣土番,致啟邊釁。
奏上,寧營內旨除名。
八月,上出關遊獵。
先是,江彬等屢導上出宮,遊戲近郊。
彬並騎鎧冑,幾不可辨,因子數言宣府樂。
至是遂出居庸關,至宣府臨塞下。
巡關御史張欽上疏諫,不報。
彬為上營鎮國府第於宣府,輦豹房珍玩女御其中,時時入民家益索婦女以進,帝樂之忘歸。
九月,上幸大同,獵一陽一和諸城。
上時獨乘一馬,鹵簿侍從皆不及。
二十七日,方獵,天雨冰雹,軍士有死者。
是夜,又有星隕之異。
明日,駕赴大同,北寇數萬騎犯一陽一和,掠應州,上命諸將擊之,引去。
十月,南京吏科給事中孫懋上疏言:「都督江彬以梟雄之資,懷僉邪之志,自緣進用以來,專事從諛導非,或遊獵馳驅,或聲色貨利,凡可以蠱惑聖心者,無所不至。
去年導陛下幸南海子,幸功德寺,又幸昌平等處,流聞四方,驚駭人聽。
今又導陛下出居庸關,既臨宣府,又過大同,以致寇騎深入應州,使當日各鎮之兵未集,強寇之眾沓來,幾何不蹈土木之轍哉!是彬在一日,國之安危未可知也。」
不報。
上還京,封江彬平鹵伯,許泰安邊伯,冒應州功也。
典膳李恭具疏請迴鑾,指切江彬罪,擬朝賀上之。
彬聞,逮恭拷斃於獄。
給事石天柱刺血上疏,御史葉忠言尤深切,俱不省。
十三年春正月,上郊祀畢,復出關游幸。
太皇太后王氏崩,乃
還京。
江彬為營卒報怨,遣百戶朱英執人於平谷。
御史董相杖而系之,且欲奏聞。
彬遽譖於上,降相徐州判官。
夏四月,上以太后將葬,親詣天壽山祭告六陵,遂幸黃花鎮、
密雲等處遊獵。
六月,寧夏塞有警,上復議北征,自稱「威武大將軍太師鎮國公朱壽」巡邊,以江彬為威武副將軍扈行,令內閣草敕。
大學士楊廷和、梁儲、蔣冕、一毛一紀上疏力諫,且云:「萬一宗藩中援祖訓,指
此為言,陛下何以應之?又或以朝無正臣,內有一奸一邪為名,陛下之左右與臣等何以自解?」
不聽。
廷和遂稱疾不出。
上御左順門,召梁儲,面趨令草制。
儲對曰:「他可將順,此制斷不可草。」
上大怒,挺劍起曰:「不草制,齒此劍!」儲免冠伏地泣諫曰:「臣逆命有罪,願就死。
草制則以臣名君,臣死不敢奉命。」
良久,上擲劍去,乃自稱之,不復草制,彬亦罷副將軍。
命禮部尚書李遜學等廷議建儲居守。
時錢寧意在寧藩世子,江彬意別有屬,梁儲厲聲曰:「皇上春秋鼎盛,建儲未易輕言,萬一有他,吾輩伏斧矣。
邪謀豈可聽徇!」兵部尚書王瓊、吏部侍郎王鴻儒亦力言不可,議遂寢。
七月,上北巡,出居庸關。
先是,上既還京,輒思宣府樂,稱曰「家裡」。
至是,復歷宣府至大同。
大同巡撫都御史胡瓚乞迴鑾。
瓚以沙漠之地,不宜久留,而扈從邊將恃江彬等怙一寵一,大為邊地害,上疏極論,且引漢袁盎諫文帝為言。
不報。
十月,上自偏頭關渡河幸榆林。
彬索金璧裘馬數十萬,令邊吏獻虎豹犬馬。
南京禮部右侍郎楊廉、兵部尚書喬宇上疏諫止。
不報。
十四年二月,上自榆林還京。
三月,上自稱「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太師鎮國公朱壽」,制下南巡。
上欲登岱宗,歷徐、揚至南京,臨蘇、浙,浮江、漢,祠武當,
扁觀中原。
時寧王宸濠久畜異謀。
制下,人情洶洶。
翰林修撰舒芬等約群臣上疏乞留,俱會關下。
吏部尚書陸完迎謂曰:「主上聞直諫,輒引刀為刎狀。」
完意蓋以阻言者也。
於是翰林修撰舒芬等疏先入,兵部郎中黃鞏、員外陸震聯疏入,吏部郎中夏良勝、禮部郎中范潮、太常博士陳九川疏繼入,醫士徐鏊以醫諫,吏部郎中張衍慶、禮部郎中姜龍、兵部郎中孫鳳、陸俸等率部寮合疏入,工部郎中林大輅等、大理寺正周敘等、行人司副余廷瓚等,亦合疏先後入。
上大怒,召江彬示之。
以彬言下黃鞏、陸震、夏良勝、萬潮、陳九川、徐鏊錦衣獄。
命舒芬、張衍慶、姜龍、孫鳳、陸俸等百有七人,跪午門外五日。
林大輅、周敘、余廷瓚等二十餘人,俱下獄。
明日,黃鞏等六人亦跪五日。
時舒芬疏最切直,而鞏以事出江彬,故獨劾之。
芬疏略曰:「陛下之出,以鎮國公為名號,苟所至親王地,據勳臣之禮以待,陛下將朝之乎?抑受其朝乎?萬一循名責實,求此悖謬之端,則左右一寵一幸之人無死所矣。
陛下大婚十有五年,而聖嗣未育,故凡一切危亡之跡,大臣知之而不言,小臣言之而不盡,其志非恭順,蓋聽陛下之自壞也。
尚有痛哭泣血,不忍為陛下言者,江右有親王之變,大臣懷馮道之心,以祿位為故物,以朝寧為市■,以陛下為弈棋,以革除年間事為故事,特左右一寵一幸者知術短淺,不能以此言告陛下耳。
使陛下得聞此言,雖禁門之外亦警蹕而出,安肯輕褻而漫遊哉!」鞏疏略曰:「陛下臨御以來,祖宗紀綱法度,一壞於逆瑾,再壞於佞幸,又再壞於邊帥之手,至是將蕩然無餘矣。
天下知有權臣,而不知有陛下;寧忤陛下,而不敢忤權臣,陛下勿知也。
亂本已生,禍變將起,竊恐陛下知之晚矣。」
因陳六事:一曰崇正學,二曰通言路,三曰正名號,四曰戒游幸,五曰去小人,六曰建儲貳。
陸震見其疏稿,同署名以進。
於是京師連日一陰一霾晝晦,禁中水自溢,高橋四尺許,橋下七鐵柱齊折如斬,時三月二十五日也。
金吾衛指揮張英者,肉袒挾兩囊土數升,當蹕道哭諫,不允,即拔刀自刎,血流滿地。
侍衛人縛送詔獄,問英囊土何為?曰:「恐污帝廷,灑土掩血耳。」
殞命獄中。
是日,內旨舒芬等百有七人,俱廷杖三十。
疏首謫外任,余奪秩半年。
黃鞏等六人,俱廷杖五十。
徐鏊戍邊。
鞏、震、良勝、潮俱削籍。
林大輅、周敘、余廷瓚廷杖五十,降三級外補。
余杖四十,降二級外補。
死杖下者,員外陸震,主事劉校、何遵,評事林公黼,行人司副余廷瓚,行人詹軾、劉、孟一陽一、李紹賢、李惠、王翰、劉平甫、李翰臣,刑部照磨劉玨十餘人。
車駕竟不出,彬等亦知朝廷有人,稍畏憚之。
六月,寧王宸濠反。
初,錢寧受濠賄,左右之。
太監張銳思傾寧,力言濠不法事。
銳言先入,寧不知也。
見帝且盛稱濠賢,帝不應。
寧懼,乃馳報濠,而委罪臧賢。
賢謫戍邊,中道使校尉偽為盜,掩殺之。
帝亦執寧,下之獄。
彬等欲邀功,贊上親征。
會王守仁已擒宸濠以俘獻,上詔止之。
九月,上戎服至南京,令百官皆戎服迎,各官竟朝服往,上不問。
十五年春正月朔,上受朝賀於南京。
時江彬率邊卒數萬扈從,恃恩無人臣禮,公卿而下,側足事之。
魏國公徐鵬舉設宴招彬,不
啟中道門,又不設座中堂。
彬大怒,問故。
對以高皇帝曾幸其第遂為故事。
彬不得已,就宴。
六月,江彬遣兵官索南京各城門鎖鑰,兵部尚書喬宇危言止之。
宇為南京兵部,務持法守正,亦多材略。
每事稍裁抑彬,人倚以為重,彬亦頗憚之。
一日,彬遣使索城門鑰,城中大駭。
督府使問宇,宇曰:「守備者所以謹非常,城門鑰有祖宗法制在,雖天子詔不能得。」
督府以宇言拒之,乃止。
彬每矯制,日有所求,宇承製必請面覆始行,彬計少沮。
時上駐蹕南京,久居舊邸,不入大內。
復欲往幸蘇、浙、湖、湘間,宇倡九卿台諫,三上章,伏闕請迴鑾。
上召彬議,彬怒,欲重譴。
其一黨一勸之曰:「往歲京師已甚,何可再也!」彬意乃解,請慰諭百官各歸治事。
七月,扈從大學士梁儲、蔣冕跪伏行宮門外泣諫,請從百官奏迴鑾,自未至酉。
上遺中官取奏入,且諭之起。
對曰:「臣未奉旨,不敢起。」
乃令中官復出傳旨:「不日即還。」
儲等出。
閏八月,上至鎮江。
十月,上自南京班師。
十六年春正月,上還京。
江彬益驕橫,其所部邊卒,桀驁不可制。
三月十四日丙寅,上以疾崩於豹房。
皇太后張氏與大學士楊廷和等定議,奉遺詔迎取興獻王長子嗣皇帝位。
初,上寢疾,彬猶改
一團一營為威武一團一練,自提督軍馬,中外慮彬旦夕反。
帝崩,彬偶不在左右,皇太后召廷和等議,恐彬為亂,秘不發喪,以上命召彬入。
彬不知帝崩,並其子入,俱收之。
皇太后下制暴彬罪惡,厚賞彬所部諸邊卒,散遣歸鎮。
執其一黨一數人下詔錦衣獄論罪,磔於市。
籍其家,金七十櫃,銀二千二百櫃,金銀珠玉珍寶首飾不可勝計,隱匿奏疏百餘本。
世宗即位,正彬一黨一罪惡,謫戍及論死者數十人,並誅錢寧。
太監竄逐者亦數十人。
谷應泰曰:江彬以邊卒入侍,稔惡十年,顛越乘輿,幾危社稷。
然跡其所為,非有他謀,特崛強鷙悍庸材耳。
方彬之起家塞上,睥睨宮闈,此何異祿山之侍玄宗乎?且其外握邊兵,內交近侍,錢寧、張忠皆其羽翼。
辟之莽乃依恭,卓復結讓,庭湊內附守澄,沙陀通好令孜,區區之天下,一物亡商,二憾覆晉。
武宗存,則挾天子以令諸侯,武宗崩,即矯遺命以擅大寶,不待智者而決矣。
而乃招致邊軍,入演大內,君臣戎服,凶器為娛。
繼遂厭心萬乘,屏足九重,誘導以離宮之歡,恣情於馳騁之樂,摶蒼鹿,益玄熊,樂如是足矣。
即其殄滅善類,斥譴正人,血飛犴狴,逐半朝堂,亦猶之猛虎在檻,咆哮欲出,饑鷹在鞴,忿揚思飛,初非有剪除異已之心,質劫公卿之志也。
夫彬本武人,而武宗所喜在戎服言兵。
彬生沙磧,而武宗所喜在遊巡天下。
順其志,則相與揚戈躍馬,拂其意,則相與嚴威峻法。
同聲相應,同道相謀。
《書》曰:「予有亂臣十人,同心同德。」
非徒聖主,彼亦誠然。
逮其震主之威已立,赤族之禍將成,雖有中庸,亦必巧營三窟,計成百足。
乃至武宗彌留之際,彬猶晏然歸臥私第,命一介之吏,奉尺一之詔,召之而即至,同車疾驅,父子駢首,何其愚與!
夫曹爽釋兵歸天子,求老私第;商鞅刑太子傅,孝公崩,欲自亡入魏。
自古以來,器小而位高,威重則身危,一奸一邪前敗,禍患後隨,瀕死而不之悟者也。
然予以為武宗之世,逆瑾之變,十常侍、甘露之一黨一也。
河北、山東、江西、四川之寇,黃巾、黃巢之亂也。
番、宸濠之變,七國、八王之孽也。
江彬之一奸一,董卓、祿山之釁也。
然而一陰一甫合,旭日旋升。
大廈欲傾,漂搖不入者,則以構禍諸人,類皆一乳一臭,茫茫草澤,更無英雄。
至於在內如六給事、十三御史、編修舒芬等百有七人,在外如楊一清、王守仁、林俊、彭澤莫不慟哭斬一奸一,呼號阻駕,枕戈流涕,投袂登舟。
觀於水溢宮門,橋柱七折,上天告譴,似為言官。
兼之明星夜隕,特勸迴鑾,吳、楚颶風,盡飽魚腹,此非諸君子格天之功,抑或祖宗在天之佑與?《傳》曰:「善人,國之紀也。」
《詩》云:「人之雲亡,邦國殄瘁。」
斯之謂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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