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紀事本末》○劉瑾用事:武宗正德元年春正月,以神機營中軍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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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紀事本末》○劉瑾用事

明史紀事本末

○劉瑾用事

卷四十三

武宗正德元年春正月,以神機營中軍二司內官太監劉瑾管五千營。

瑾,陝西興平人。

故姓談,景泰中自宮,為劉太監名下,因其姓。

成化時,領教坊見幸。

弘治初,擯茂陵司香。

其後得侍東宮,以俳弄為太子所悅。

太子即位,時瑾掌鐘鼓司。

鐘鼓司,內侍之微者也。

瑾朝夕與其一黨一八人者,為狗馬鷹犬、歌舞角以娛帝,帝狎焉。

八人者:馬永成、高鳳、羅祥、魏彬、丘聚、谷大用、張永,其一瑾。

瑾尤獪給,頗通古今,常慕王振之為人。

至是,漸用事。

六月辛酉,雷震郊壇禁門、太廟脊獸、奉天殿■吻。

大學士劉健、謝遷、李東一陽一聞帝與八人戲亡度,連疏請誅,略曰:「政在於民生國計,則若罔聞知,事涉於近幸貴戚,則牢不可破。

臣等叨居重地,徒擁虛■。

或旨從中出,略不與聞;或眾所擬議,竟行改易。

若以臣言為是,則宜傳賜施行;臣等言非,亦宜明加斥責。

而往往留中不發,視之若無。

臣等因循玩曷,竊祿苟容,既負先帝,又負陛下。」

語甚切直,不報。

冬十月,戶部尚書韓文,每退朝對屬言,輒泣下。

郎中李夢一陽一曰:「公為國大臣,義同休戚,徒泣何益!」文曰:「計安出?」

夢一陽一曰:「比言官章入,交劾諸內侍。

章下閣,閣下持劾章甚力。

公誠及此時,率諸大臣死爭,閣老得諸大臣,持劾章必益堅,去瑾輩易耳。」

文捋鬚昂肩,毅然曰:「是也!即事勿濟,吾年足死矣;不死不足以報國。」

明日早朝,文密叩閣老,閣老許之;倡諸大臣,諸大臣皆應諾。

文退,乃囑夢一陽一具疏草,文讀而芟之,曰:「是不可文,文恐上不省;不可多,多覽勿竟也。」

疏具,遂合九卿諸大臣上言曰:「臣等待罪股肱之列,值主少國疑之秋,仰觀干象,俯察物議,至於中夜起歎,臨食而泣者屢矣。

臣等伏思,與其退而泣歎,不若昧死進言,此臣之志,亦臣之職也。

伏睹近歲以來,太監馬永成、谷大用、張永、羅祥、魏彬、劉瑾、丘聚、高鳳等,置造巧偽,一婬一蕩上心。

或擊球走馬,或放鷹逐兔,或俳優雜劇錯陳於前,或導萬乘之尊與人交易,狎暱疇褻,無復禮體。

日游不足,夜以繼之,勞耗一精一神,虧損聖德。

遂使天道失序,地氣一靡一寧,雷異星變,桃李秋花,考厥占候,鹹非吉祥。

緣此輩細人,唯知蠱惑君上以行私,而不知皇天眷命,祖宗大業,皆在陛下一身。

高皇帝艱難百戰,取有四海,列聖繼承,傳之陛下。

先帝臨崩顧命之語,陛下所聞也。

奈何姑息群小,置之左右,為長夜之遊,恣無厭之欲,以累聖德乎!前古Yan宦誤國,漢十常侍,唐甘露之變,是其明驗。

今永成等罪惡既著,若縱而不治,為患非細。

伏望陛下將永成等縛送法司,以消禍萌。」

疏入,上驚泣不食,諸Yan大懼。

先是,科道交章請除群一奸一,閣議持章不肯下,諸Yan已窘,相對涕泣。

會諸大臣疏又入,於是上遣司禮監八人,齊詣閣議。

一日三至,健等卒持不下。

內司禮監太監王岳者,亦東宮舊臣也,素剛直,頗惡其儕所為,獨曰:「閣議是!」明日,忽有旨召諸大臣入。

大臣有歸咎韓文者,文不應。

至左順門,太監李榮手諸大臣疏,曰:「有旨:諸大臣一愛一君憂國,言良是。

弟奴儕侍上久,不忍即置之法,幸少寬之,上自處耳。」

眾相顧,莫敢出一語。

韓文曰:「今海內民窮盜起,天變日增,群小輒導上游宴無度,荒棄萬幾。

文等備員卿佐,何忍無言!」榮曰:「疏備矣。

上非不知,第欲稍寬之耳,上固有處。」

吏部侍郎王鏊曰:「脫不處,奈何?」

曰:「是在榮,榮頸裹鐵邪,敢誤國!」是日,諸Yan益窘,自求安置南京,而閣議又持不從。

時王岳與司禮太監范亨、徐智等亦助文等,密奏上,上不得已允之,待明旦發旨,捕瑾等下獄。

而吏部尚書焦芳者,故與瑾善,遂以所謀洩之瑾。

瑾等亦廉知王岳密奏事,八人者遂夜趨上前,環跪哭,以頭搶地,曰:「微上恩,瑾等磔餒狗矣。」

上色動,瑾輒進曰:「害瑾等者,岳也。」

帝曰:「何也?」

曰:「岳東廠也,外謂諫官,諸先生有言第言,而閣議時,岳又獨稱是。

此何情也?夫狗馬鷹犬,岳買獻否?而獨咎瑾等。」

帝怒曰:「吾收岳矣。」

瑾曰:「狗馬鷹兔,何損萬幾?今左班官敢嘩無忌者,司禮監無人也;有則惟上所欲為,誰敢言者!」上怒,是夜立命劉瑾入掌司禮監兼提督一團一營。

丘聚提督東廠,谷大用提督西廠,張永等並司營務,分據要地。

瑾夜傳命榜岳、亨、智,逐之南京,而外廷未知也。

晨伏闕,則旨下。

健等知事不可為,各上疏求去。

瑾矯詔勒健、遷致仕,惟東一陽一獨留。

蓋前閣議時,健嘗推案哭,遷亦訾瑾等不休,惟東一陽一稍緘默,故得獨留。

東一陽一上言:「臣等三人,責任一同,而獨留臣,將何辭以謝天下!」不允。

健、遷瀕行,東一陽一祖道欷泣。

健正色曰:「何用今日哭為!使當日出一語,則與我輩同去耳。」

東一陽一無以應。

瑾尋矯詔追殺岳、亨於途,擊折徐智臂,得免。

初,舉朝必欲誅瑾,兵部尚書許進曰:「此屬得疏斥足矣!若峻其事,恐有甘露之變。」

既而果如進言。

刑科給事中吳、山西道御史劉玉俱上疏論劉瑾佞幸,棄逐顧命大臣。

乞留劉健、謝遷,而以瑾正典刑。

上怒,下獄,斥為民。

瑾既得志,於是內揣合帝意,外日以深文誅求諸臣,使自救不暇,而莫敢進言。

帝喜,益謂瑾可委任矣。

瑾又素善矯飾,谷大用用鎮守太監言,請臨清開皇店,瑾捕獻計者罪之。

馬永成以私故欲升錦衣百戶邵琪,瑾持不可。

丘聚主東廠,頗恣肆,偶忤瑾,瑾發其事,調留都。

王建新第於大內,誘上居之。

因奏令賈人居積,代諸計吏輸物內帑,多獲羨餘利。

瑾聞,怒曰:「安有天子而攬納稅糧者乎!」罪其人,事得寢。

其善矯誣如此。

以吏部尚書焦芳兼文淵閣大學士,入閣辦事。

芳潛通瑾一黨一,瑾遂引芳入閣,表裡為一奸一。

凡變紊成憲,桎桔臣工,杜塞言路,酷虐軍民,皆芳導之。

欽天監五官監候楊源上言:「八月初,大角及心宿中星搖動,天

璇、天璣、天權星不明。

乞親元老大臣,罷去內侍一寵一幸,安居深宮,絕嬉戲,禁遊獵,罷弓馬,嚴號令,母輕出入。」

章下禮部。

左都御史張敷華上言:「政令紛,百臣爭之不足,數幸豎壞之

有餘。」

工部尚書楊守隨言:「劉瑾等八人罔上誣下,恣意肆情,而瑾尤甚。」

並不報。

初,劉健等致仕,給事中呂、劉■上疏留之,南京兵部尚書林

瀚聞而歎息,於是南京六科給事中戴銑等、十三道御史薄彥徽等上疏請「斥權Yan,正國法,留保輔,托大臣,以安社稷」。

劉瑾矯旨遣緹騎逮系錦衣衛獄。

罷戶部尚書韓文。

劉瑾恨文,令人日伺其過。

會有進納內府折銀者,內有假偽,矯旨文不能防一奸一,落職閒住。

瀕歸,一陰一遣邏卒伺於途。

文乘一騾,宿野店而去。

戶科給事中徐昂上言:「文率九卿上疏,忠憤所激,不應停勒。」

昂坐除名為民。

於是文子高唐州知州士聰、刑部主事士奇皆削籍。

降戶部郎中李夢一陽一為山西布政司經歷,尋罷之。

劉瑾矯詔勒張敷華、楊守隨俱致仕,以宣府總督劉宇代敷華。

宇附焦芳結瑾,故有是用。

尋以宇為兵部尚書。

十二月,吏部尚書許進奏南京科道皆要職,欲行南京部屬暫署,而待各官問畢還職。

瑾怒,矯旨罰進俸。

先是,進在兵部,與瑾同督京營,故改吏部。

至是與瑾多不合,瑾銜之。

尋劉■、呂及戴銑、薄彥徽等二十人各廷杖,除名為民。

瑾復矯詔降南京兵部尚書林瀚為浙江左參政,致仕。

瑾素嫉瀚正直,南京科道官言事被逮,瀚獨往送贐,且議上章直之。

瑾聞益怒,勒科道詞連瀚,矯旨降之。

南京副都御史陳壽獨疏申救,瑾亦矯詔除名。

兵部主事王守仁上疏言:「戴銑等職居司諫,以言為職。

其言而善,自宜嘉納;如其未善,亦宜包容,以開忠讜之路。

乃今赫然下命,遽事拘囚。

在陛下之心,不過少示懲創,使其後日不敢輕率,妄有論列,非果有意怒絕之也。

下民無知,妄生疑懼。

在廷之臣,莫不以此舉為非。

然莫敢為陛下訟言者,豈其無憂國一愛一君之心哉?懼復以罪銑等者罪之,則無補國事,而徒增陛下之過舉耳!臣恐自茲以往,雖有上關宗社危疑之事,陛下孰從而聞之?苟念及此,寧不寒心!況今天時東冱。

萬一遣去官校督束過嚴,銑等在道或遂失所,填溝壑,使陛下有殺諫臣之名。

然後追咎左右,莫有言者,則既晚矣!伏願追收前旨,使銑等仍舊供職,擴大公無我之仁,明改過不吝之勇,豈不休哉!」疏入,瑾怒,矯詔杖五十,斃而復甦,謫貴州龍場驛丞。

既謫後,瑾使人伺之途,將置之死。

守仁至錢塘,慮不免,乃乘夜佯為投江,而浮壁履水上,遺詩有「百年臣子悲何極,夜夜江濤泣子胥」之句。

浙江藩、臬及郡守楊孟瑛皆信之,祭之江上,家人亦成服。

守仁遂隱姓名,入武夷山中。

已而慮及其父華,卒赴驛。

華時為南京吏部尚書,劉瑾勒令致仕。

帝悉以天下章奏付劉瑾。

瑾時雜構戲玩娛帝,候帝娛,則多上章奏,請省決,帝曰:「吾安用爾為?而一煩朕!」瑾由是自決政。

瑾初亦送內閣擬旨,但秉筆者逆探瑾意為之。

其事大者,令堂候宮至瑾處請明,然後下筆。

後瑾竟自於私宅擬行,多出松江人張文冕手。

張文冕者,故市儈。

嘗犯法,南京兵部尚書何鑒捕置之理,亡匿附瑾,瑾倚之。

府部等衙門官稟公事,日候瑾門,自科道部屬以下皆長跪。

大小辟奉命出外及還京者,朝見畢,必赴瑾見辭以為常。

惟瑾自建白本,則送內閣擬旨,東一陽一等必極為稱美,有曰「爾剛明正直,為國除弊」等語,識者鄙之。

劉瑾使禁直指揮點視六科官,辰入酉出,毋離其次。

二年春正月,劉瑾矯旨枷尚寶卿顧璇、副使姚祥於長安左、右門外,郎中張瑋於張家灣,俱以違例乘轎為東廠所發也。

時瑾遣邏卒,伺韓文於途,無所得。

遇璇等,遂以其事上。

已而以大學士李東一陽一疏營救甚力,瑾不得已,乃濱死而後釋之,各坐謫戍。

閏正月,劉瑾矯詔令吏、兵二部,凡進退文武官,先於瑾處詳議。

兩京都察院各道有奏章,必先呈堂稟詳,然後上聞。

二月,以都御史曹元巡撫陝西。

元故與劉瑾親,遂用之。

劉瑾矯詔遣科道查盤天下軍民府庫,其存留者,皆令解京。

郡縣積儲,為之空匱。

三月,劉瑾矯詔榜一奸一黨一於朝堂,頒示天下,略曰:「朕以幼沖嗣位,惟賴廷臣輔弼其不逮。

豈意去歲一奸一臣王岳、范亨、徐智竊弄威

福,顛倒是非,私與大學士劉健、謝遷,尚書韓文、楊守隨、林瀚,都御史張敷華、戴珊,郎中李夢一陽一,主事王守仁、王綸、孫磐、黃昭,簡討劉瑞,給事中湯禮敬、陳霆、徐昂、陶諧、劉■、艾洪、呂、任惠、李光翰、戴銑、徐蕃、牧相、徐暹、張良弼、葛嵩、趙仕賢、御史陳琳、貢安甫、史良佐、曹閔、王弘、任訥、李熙、王蕃、葛浩、陸昆、張鳴鳳、蕭干元、姚學禮、黃昭道、蔣欽、薄彥徽、潘鏜、王良臣、趙佑、何天衢、徐玨、楊璋、熊卓、朱廷聲、劉玉■相交通,彼此穿鑿,各反側不安,因自陳休致。

其敕內有名者,吏部查令致仕,毋俟惡稔,追悔難及。」

是日朝罷,令廷臣跪金水橋南聽詔。

劉瑾矯詔京官養病三年不赴部者,革為民;未久者,嚴限赴京聽選。

瑾知科道等官忤已者,養病避禍,故嚴禁錮之。

夏四月,劉瑾矯詔令內閣撰敕,天下鎮守太監得預刑名政事。

其最為害者,河南鎮守廖堂,剝取民財,輦送數十萬於京師。

畢貞者,初差天津取海鮮,後請敕自山東沿海達於蘇、松、浙江、福建,所至括民財,凌一辱官司莫敢言者。

故事,六部奏准,備事由送內閣請敕書,未有不由六部,內閣自出敕者。

瑾付內閣創為之,東一陽一等不能執奏,唯唯而已。

逮南京巡撫、右副都御史艾璞下獄。

先是,魏國公徐甫與無錫民家爭田,璞歸田於民。

甫賂劉瑾,差官覆勘。

使者乘瑾風旨,悉以其田予勳戚,且劾璞前勘非是。

瑾矯旨逮赴詔獄訊之,璞不屈,曰:「此實民田也。」

瑾怒,棰之幾死,數日方蘇,謫海南。

罷禮部尚書李傑。

時晉府鎮國將軍袁兼賂劉瑾,求封郡王,傑持不與,曰:「皇帝祖訓無載也。」

瑾矯旨許之,而勒令傑罷去,復起前禮部尚書張升代之。

升初以忤瑾致仕,已而復不合,罷。

寧王宸濠厚賂劉瑾請復其先世已革護衛,瑾矯旨與之。

劉瑾等誣逮工科給事陶諧,廷杖落職為民。

諧前後上疏戒逸游,遠讒佞,停止不急工作,差官賣鹹織造,皆直指群一奸一欺蔽之罪,瑾等以是大恨之。

已而復以他事逮之理,捃摭百端,終不屈,杖戍肅州衛。

五月,以講官詹事楊廷和為南京戶部右侍郎,學士劉忠為南京禮部右侍郎。

舊事,御經筵畢,必獻規諫語。

是日,廷和、忠直講既罷,上謂劉瑾曰:「經筵講官耳!何多詞?」

劉忠與廷和皆舊東宮官,奏曰:「二人當令南京去。」

遂有是遷。

時南部無缺,皆添注。

雖升之,實遠之也。

忠謂廷和曰:「此行頁別瑾否?」

廷和曰:「瑾所為如此,不可再見之,人知必以我輩交瑾矣。」

忠深然之。

廷和乃以蜀錦辭瑾,瑾曰:「劉先生不足我耶?」

遂厚廷和而疏忠。

時劉宇為中樞,托保國公家人朱瀛者,交通劉瑾,日數往來。

兵部郎中楊廷儀,廷和弟也。

每俟瀛出,必招入私署,留坐款語。

四司官有不附宇者,瀛必言於瑾,令外補。

廷儀獨諂諛宇。

廷儀能文,宇章奏皆廷儀為之。

吏部推總督兩廣右都御史熊繡掌南京都察院事,劉瑾矯詔令致仕。

繡在兵部,結怨中貴。

至兩廣,供一應裁革,日唯廩給數升而已。

瑾使人蹤跡,其人歎息而去,瑾竟不能害。

致仕歸之日,雖紙筆藥餌,一無所取。

六月,給事中許天錫手具登聞鼓狀,力陳時弊,懷中不敢奏,自經屋樑死。

天錫在弘治中素言事,有氣節。

時給事中卻夔覆視榆林功次,瑾私人冒功多,夔難所紀敘,亦自經死。

給事中周鑰使還,當賂瑾,無所借資,自刎桃源舟次。

劉瑾議革天下提學官,吏部尚書許進謂提學作育人材之本,執奏不可,止之。

太監李榮傳旨:「御馬太監谷大用父奉、御一用太監張永父友俱升錦衣衛指揮使。」

尋俱進都督同知。

此內臣父兄授官之始。

秋八月,欽天監五官監候楊源奏:「自正德二年以來,火星入太微垣帝座之前,或東或西,往來不一。」

勸上思患預防,意蓋指劉瑾也。

瑾大怒,曰:「源何官,亦學為忠臣耶!」矯旨逮送錦衣衛,杖三十,謫戍肅州,至懷慶卒,妻度氏斬蘆荻覆一屍一,葬於驛後。

源父御史以劾曹、石謫戍嶺外,猶幸生還。

源忠直不愧其父,而身遂不免,朝野悲之。

劉瑾改其侄婿納粟監生曹謐為千戶,起其妹夫致仕禮部司務孫聰贊畫大同軍務。

冬十月,南京戶部尚書楊廷和入朝,命改廷和為戶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

南京尚書入閣,自廷和始。

起張彩復為文選司郎中。

彩美豐儀,先為文選郎,與焦芳相得,給事中劉■劾歸。

至是,芳薦彩於劉瑾。

彩,故瑾鄉人。

謁朝數日後,始往見瑾,瑾喜迎,笑曰:「好鄉里。

外官多不知事,朝後即來。

鄉里遲來,最得也。」

時許進議調驗封郎中石確於文選,疏已入,而瑾欲復用彩,迫一進追回用石確疏,以彩易之。

尋復以彩為右僉都御史。

而合水韓鼎者,亦由瑾升戶部侍郎,與彩同廷謝。

鼎先謝老不任,拜起,又吃吃不能致詞,谷、張輩屏後群笑之。

瑾甚愧,曰:「且看此人!」既謝,皆歎曰:「好男子,此不負所舉矣!」彩歸過瑾,瑾設酒餚預待,曰:「非都憲,我為老韓愧死矣!」相得益歡。

十一月,劉瑾矯詔革天下巡撫。

始遣科道查盤各邊芻糧。

劉瑾素知邊方召商中納積弊,遣科道官三年一次查盤。

回奏內有糧粗比草爛者,瑾矯旨逮系各巡撫及

管糧郎中下獄。

既至,鎖扭押至所任地方,勒令加倍賠償。

凡各商人納過糧草,未給價銀,皆沒官不給。

由是商賈困弊,邊儲日乏。

劉瑾矯詔裁革天下按察司兵備官。

十二月,逮順天府丞趙璜下詔獄,斥為民。

璜任濟南知府,裁抑鎮撫中貴,故瑾恨之。

巡撫四川都御史劉纓謂蜀水惡,請開通巫山道,可自彝陵達夔

州。

旨未下,遂開道。

瑾矯旨械纓下詔獄,廷臣論救,釋之。

三年春正月,劉瑾令朝覲官,每布政司納銀二萬兩。

考察朝覲官,既上奏,翰林學士吳儼家故富,劉瑾嘗有所求,儼不與,御史

楊南金者,都御史劉宇廷撻之,不堪辱,養病去,瑾矯旨綴奏尾,曰:「學士儼,幃莫不修,其致仕。

御史南金,無病欺詐,其為民。」

逮李夢一陽一下錦衣衛獄,尋釋之。

夢一陽一代韓文草疏,瑾已謫出之,

猶未釋也,復羅以他事,械至京下獄,將置之死。

時翰林修撰康海與夢一陽一同有才名,各自負不相下。

瑾慕海,常欲招致門下,而海不往。

瑾恆先施,海輒間亡答之,竟不一見。

至是,夢一陽一客左氏者,詣獄語夢一陽一曰:「子殆無生路矣!惟康子可以解之。」

夢一陽一曰:「吾與康子素不相下,今死生之際始托之,寧不愧於心乎?」

左曰:「不謂李子而為匹夫之諒也!」強之再,夢一陽一乃以片紙書數字,曰:「對山救我,唯對山為能救我。」

對山者,海別號也。

左持書詣海,海曰:「是誠在我,我豈吝惡人之見,而不為良友一避咎也!」遂詣瑾。

瑾大喜,延置上座。

海曰:「昔唐玄宗任高力士,一寵一冠群臣,目為李白脫靴。

公能之乎?」

瑾曰:「即當為先生役。」

海曰:「不然。

今李夢一陽一高於李白,而公曾不為之援,奈何欲為白脫靴哉!」瑾曰:「此朝廷事。

今聞命,當為先生圖之。」

海遂解一帶與之飲,達曙別去。

夢一陽一由是得釋,而海與瑾往復,竟罹清議矣。

左都御史屠庸掌院事。

一日,上審錄重囚本,內寫「劉瑾傳奉」字重複數多,瑾怒罵之,庸率十三道御史謝罪。

御史跪於階下,瑾數其罪斥責,皆叩頭不敢仰視,久乃起。

二月,起前都御史雍泰提督一操一江。

先是,馬文升、劉大夏交薦之。

及給事中潘鐸等復疏:「泰有敢死之節,克亂之才。」

許進薦於瑾,瑾以同鄉故起之。

鄉人諭泰謝瑾,泰曰:「進退在天,若奈我何!」

三月,改翰林院編修顧清等為部屬。

時焦芳子焦黃中會試中式,芳意欲得大魁。

既而取呂冉第一,黃中居二甲首。

芳謂諸執事抑之,遂入言於劉瑾,改清等官,而授黃中簡討及劉宇子劉仁等六七人俱為庶吉士。

數月,黃中、仁等俱擢編修。

劉瑾修理莊田,擅掘天、地壇后土,侵廠官地五十餘頃,毀官民房屋三千九百餘間,發民間墳二千七百餘塚。

降湖廣按察司僉事湯沐為武義知縣,罷江西按察司副使陳恪。

恪、沐為御史時忤瑾,故降之。

逮御史塗禎下獄死。

禎,江西新淦人。

初為江一陰一令,治行奏天下第一,征為御史,差巡長蘆鹽課。

劉瑾欲令割送該年餘鹽銀兩,

禎不從,瑾銜之。

後禎覆命,俟於朝門。

遇瑾不為禮,即矯旨下錦衣衛獄,杖戍肅州衛,禎重傷死於獄。

仍行原籍,查禎男塗樸,起解補伍。

瑾敗,始得釋。

逮前總制三邊都御史楊一清下獄,尋釋之。

先是,一清巡邊,上疏陳戰守之策,請復守東勝,開屯田數百里,省內運。

奏上,報可。

一清遂興築邊牆,剋期完工。

而劉瑾憾一清,罷之,工亦止。

至是,又惡其築邊糜費,下詔獄。

大學士王鏊言於瑾曰:「一清有高才重望,為國修邊,可以為罪乎!」李東一陽一亦力救,乃得釋。

夏四月,劉瑾假湖廣災傷為名,奏遣同鄉侍郎韓福出理糧餉。

福科斂剝削,饋銀數萬。

已,覆命福兼副都御史,督理湖廣逋賦,民甚苦之。

逮御史王時中下獄。

正德初,時中抗疏論瑾,瑾銜之,識名於

屏。

已而時中巡按宣、大,見綱紀隳弛,極意振厲。

總督劉宇,瑾私人也,常以贓吏囑時中,不從。

瑾既憾時中,宇復替之。

瑾矯詔逮系,令荷重枷,露立三法司之前三日,數踣且殆。

李東一陽一援之,得釋。

以王佐為南京戶部尚書。

時遣科道稽核各邊糧芻,先後巡撫憲臣多坐累系獄。

佐一日同尚書顧佐等見瑾,瑾言及茲事,曰:「朝廷必大誅戮,乃大懼耳。」

佐曰:「本朝未嘗戮大臣。」

有毀尚書許進者,瑾語諸大臣曰:「許進一奸一邪,若尚書劉宇可為吏部。」

佐曰:「佐與劉尚書素厚,與許尚書交淺;然許素有望,恐劉尚書不如也。」

毀之者因曰:「王佐一黨一進。」

瑾怒,遂有是遷,欲姑遣之去而徐圖之。

劉瑾矯詔令進士陳璋致仕。

璋登弘治乙丑進士,既歸,欲終身養母,母讓之曰:「不聞捨孝子而為忠臣者乎?吾得汝祿養足矣。」

促北上。

至是抵京,值瑾竊政獲罪,遂矯命令致仕。

許進宣言於朝,曰:「古今曾有進士致仕者乎?」

欲援之而力不能。

同事強璋賄瑾,璋曰:「官以賄成,吾不為也。」

怡然就道,及家甫二旬而母終,議者謂天所以成孝子也。

後瑾誅,應詔起用。

五月,南京大饑,劉瑾矯詔敕運米三十三萬石,轉恤鳳一陽一。

南京兵部尚書何鑒執奏,言留都地方重於鳳一陽一,災傷甚於淮西,止之,始得遣官賑濟。

劉瑾矯詔籍沒已故戶部尚書秦、通政強珍財產,家屬遣戍。

西廠太監谷大用遣邏卒四出,刺南康民吳登顯等三家,以端午競渡,擅造龍舟捕之,籍其家。

自是,偏州下邑,見華衣怒馬,京師語音,輒相驚告。

官司密賂之,人不貼席矣。

六月,鎮守太監廖堂薦舉內外官,預擬升調,吏部多徇之。

吏科給事中何紹正劾堂雖奉旨,察賢否注遷,當付吏部。

上責堂,下所薦於御史。

執朝官三百餘人下詔獄。

時早朝有遺書丹墀者,上命拾以進,

則告瑾不法狀也。

瑾大怒,矯旨跪百官奉天門下,諸監立門東監之。

有頃,命大臣出。

翰林院官東向跪,曰:「內監雅待眾翰林,敢爾?」

亦使出。

御史等官東向跪,曰:「御史習知法度,亦寧敢爾?」

瑾不聽。

時暑甚,僵偃十數人,命曳出。

內監黃偉忿曰:「書中所言,皆為國為民。

好男子死即死耳!何不自言,嫁禍他人為?」

瑾努目曰:「是何好男子!不露章,乃匿名。

匿名,固死也,矧御前!」拉諸監入,李榮曰:「入矣,公等免而舒。」

令內豎擲冰瓜焉。

有頃,瑾還來,榮曰:「來矣!」皆還跪。

瑾目之怒,復入。

至暮,盡送下詔獄,長安鬻飯者,爭飯百官市中。

明日,李東一陽一疏救,瑾微聞出內寺,乃得釋。

上手匿名書,曰:「汝謂賢,吾故不用;汝謂不賢,今用之。」

遂退李榮、黃偉,任瑾益專。

逮前戶部尚書韓文下獄。

瑾已勒文落職,怒不已,乃以戶部廣東司遺失簿籍,遣官校械系至京,下錦衣衛考訊,欲置之死。

監禁數月,罰米二千石,赴大同親納。

時諸大臣忤瑾去者,瑾俱誣以舊事,令輸粟塞下。

尚書王佐、張縉、楊守隨、何鑒,都御史熊繡、孫需、戈等皆不免。

鬻產不能給,稱貸以償,縉紳為之一騷一然。

給事中安奎、潘希曾,御史張、劉子勵俱以查盤,後先忤瑾意,下獄。

奎、荷校且死,李東一陽一疏救之,始釋。

希曾、子勵杖三十為民。

秋七月,以雍泰為南京戶部尚書。

瑾以泰不附已,恨之,並欲

逐許進。

尋遂矯詔令泰致仕。

時保國公家人朱瀛者,謀傾許進,以劉宇代之。

因進嘗薦雍泰,乘間言於瑾曰:「許尚書佯為恭謹,而外示抗直。

如雍泰為山西按察使及宣府巡撫,皆以剛暴辱屬吏,朝廷屢貶不用。

今進欺公舉用,又揚言公因泰同鄉用之,非吏部本意。」

瑾大怒,立召原任文選郎中張彩入內,詰問雍泰貶謫事,如何不備入奏內?彩曰:「奏稿備載,許尚書塗之。」

瑾索原稿視之,果然。

於是擬旨以進欺罔,斥致仕,尋除名為民。

馬文升、劉大夏俱以薦雍泰削籍,編修劉瑞亦以薦泰罰粟二百石,輸大同。

八月,逮前兵部尚書劉大夏、南京刑部尚書潘蕃下獄,謫戍。

大夏在中樞,議革勇士,節光祿無名供饋,歲省辟府浮費數百萬,近幸滋不悅。

大夏既歸,有激怒於上者,太監寧瑾素重大夏,叩頭諫曰:「此先帝意,非大夏建白。」

乃免。

又孝宗召見,嘗言劉宇在大同私養官馬,饋送權貴。

孝宗密遣錦衣衛百戶邵琪往察之,以養馬未送回奏,太監李榮為解得免。

至是,宇銜舊怨,言於劉瑾,謂籍大夏家,可得數萬金,焦芳亦共替之。

會土目岑猛怨潘蕃,圖還田州。

納賂瑾,瑾簡蕃原奏岑猛獄詞、大夏在兵部議覆。

遂矯詔以猛為田州同知,逮大夏、蕃至京下錦衣衛獄,將坐以「激變土官」罪死。

大學士王鏊曰:「岑氏未叛,何名為激變?」

都御史屠庸亦言:「大夏不宜深罪。」

瑾怒,罵曰:「即不死,可無戍耶!」李東一陽一婉解之。

瑾使使大夏家實貧,乃與宇謀,與蕃俱擬戍廣西。

焦芳曰:「是送二人歸也。」

遂發甘肅衛。

大夏雇騾車出都門,觀者如堵。

所在罷市,父老涕泣,士女攜筐進果食。

有焚香密禱,願大夏生還者。

以南京右都御史張泰為南京戶部尚書,致仕。

泰素清貧,為都御史,奉表賀聖壽,以土葛遺瑾,瑾銜之。

會吏部推補是職,瑾矯旨致仕。

劉瑾矯詔以劉宇為吏部尚書,曹元為兵部尚書。

南京提學御史陳琳上言:「惜老成,宥狂直。」

謫廣東揭一陽一縣丞。

琳因瑾排大臣出一台諫,故言及之。

九月,江西按察司副使王啟忤劉瑾,降廣西容縣知縣。

啟為御

史時,敢言,忤中貴。

瑾銜之,故有是降。

尋又令廣西巡按提問,罰米三百石輸官。

瑾又矯旨留巡按御史胡瓚二年。

瑾以已陝西人,瓚不附已,故留之。

未幾,論遼東事,罰米三百石。

劉瑾禁各處有司,不許奏災異。

冬十月,劉瑾矯詔以翰林學士張為鎮江府同知,修撰何瑭為開封府同知。

、瑭皆抗直,見瑾不為禮,坐事謫之。

下陝西舉人郝序於獄。

序,戶部侍郎郝志義子。

志義卒,序援例乞祭葬,瑾謂洪武禮制無此例,下錦衣衛獄,謫戍。

瑾自擅政,馬永成等八一黨一父俱封都督,造墳葬祭。

所命祭文,皆李東一陽一撰,台諫不敢言。

劉瑾矯旨改惜薪司外廠為辦事廠,榮府舊倉地為內辦事廠。

時既立西廠,以谷大用領之。

瑾又自領內廠,比東、西廠尤酷烈。

中人以微法,往往無得全者。

市井游食無業之人,如磨工、鬻水者,皆逐之四出,千餘人集城外東郊,持白挺劫人,聲言欲甘心瑾。

瑾懼,乃復之。

瑾又令寡一婦盡嫁,及停喪未葬者盡焚棄之,京師然。

瑾恐有變,乃罪其首倡言者一人,以安眾心。

皆立內廠以後事也。

劉瑾矯詔天下,發遣盜賊連親屬。

十一月,劉瑾創玄真觀於朝一陽一門外,大學士李東一陽一為制碑文,極稱頌。

四年春正月,總督漕運副都御史邵寶致仕。

時公卿多出入瑾門,

寶一無所通。

瑾數以危言撼之,不為動。

瑾惡平江伯。

平江伯,漕帥也,事與寶相關。

瑾怒,禍且不測。

李東一陽一力解之,乃得致仕去。

以山西提學副使王鴻儒為國子祭酒。

鴻儒在山西有聲,劉大夏

嘗對孝宗稱其大可用。

吏部從人望舉之,尋以守正忤劉瑾,回籍。

罷興化知府張{山頂}為民。

{山頂}先任刑部郎中,時隆平侯張佑卒,無嗣,弟侄爭襲,賂瑾。

瑾囑之,不為徇。

正德三年,出守興化,瑾有所饋,不報。

郡人戴大賓弱冠登第,瑾欲奪其舊聘,以弟女妻之。

以囑{山頂},亦拒不許。

瑾怒,遂摭隆平侯奪爵事,誣罷歸家。

二月,劉瑾矯詔行吏部,不時考察兩京及在外方面官。

勒原任大學士劉健、謝遷為民。

先是,詔舉懷才抱德之士,以余姚周禮、徐子元、許龍,上虞徐文彪應詔。

劉瑾以四人皆遷鄉人,

而草詔由健,欲因而害之,矯旨下禮等鎮撫司鞫之。

劉宇阿瑾意,劾有司坊舉失實。

鎮撫詞連健、遷,瑾持至內閣,欲籍其家。

李東一陽一徐為勸解,得少釋。

焦芳抗聲曰:「從輕處,亦當除名。」

既而旨下,健、遷除名,禮等戍邊,令余姚人從此毋選京朝官。

三月,以錢璣為戶部尚書。

璣附瑾,故不次用。

夏四月,大學士王鏊致仕。

時瑾權傾中外,雖意不在鏊,然見鏊開誠與言,初亦間聽及焦芳用事,專事阿,而瑾矯悖日甚,毒

流縉紳。

鏊欲遏之,力不能,居嘗慼然。

瑾曰:「王先生居高位,何自苦乃爾耶?」

鏊因求去,瑾意愈拂。

眾虞禍且不測,鏊曰:「吾義當去,不去乃禍耳。」

瑾使伺鏊無所得,鏊疏三上,許之,賜璽書乘傳歸。

時方危鏊之求去,鹹以為異數雲。

以王雲鳳為國子祭酒,尚書張彩以人望起之。

始被命,欲堅辭,及有遺書,言「執政者誦太祖「寰中士夫不為吾用者,當殺身滅家」語」。

雲鳳父大司徒佐曰:「吾老矣,汝置我何處死耶?」

雲鳳泣就道,至無所饋。

瑾怒,欲重以禍,不能得而罷。

時國學教廢,雲鳳立條約示諸生,約束甚嚴,士子卒感服。

尋乞養病遍。

劉瑾矯詔以弘治中纂修《大明會典》壞祖宗舊制,雜以新例,悉毀之。

降吏部尚書梁儲為右侍郎,庶子一毛一澄、諭德傅等皆降職,大學士王鏊致仕免究。

唯李東一陽一如故。

五月,逮廣東兵備僉事吳廷舉下獄。

時鎮守恣橫,廷舉劾太監潘忠二十罪,並及劉瑾。

忠亦誣列廷舉,逮獄鞫之無狀,止以枉道歸家,荷校吏部門前,主事宿建輩謀救之。

尚書張彩閱奏,心賞其能,言於瑾,凡十二日得釋,謫戍邊衛。

俞月,赦為民。

改翰林侍讀徐穆、編修汪俊等為南京部屬。

瑾素惡諸翰林不行跪禮。

至是,修《孝宗實錄》成,例進秩,瑾謂文士不習世故,摘所忌十餘人為南京員外郎、主事等,俾擴充政務。

始,瑾以翰林慢已,與張彩謀欲調之外,彩不可。

至是,瑾復持之,彩為講解,意已平。

而焦芳父子及段炅輩謂可乘此擠其素有讎隙者,乃以名投瑾,從臾成之。

大學士焦芳以老病致仕。

遣御史等官清理各邊屯田。

初,劉瑾既止各邊年例銀,又禁商人報納,邊儲遂大匱乏。

因詢國初如何充足,議者以為國初屯政修舉,故軍食自足。

後為世家所佔,以此不給。

瑾遂慨然修舉屯田,分遣胡汝礪、周東、楊武、顏頤壽等往各邊丈量屯田。

以增出地畝數多及追完積逋者為能;否則罪之。

各邊偽增屯田數百頃,悉令出租,人不聊生。

周東在寧夏尤苛刻,加刑於軍官妻,人心憤怨。

指揮何錦等遂與安化王番謀起兵,傳檄以誅瑾為名,瑾禍自此始矣。

六月,進吏部尚書劉宇少傅兼太子太傅、文淵閣大學士,入閣辦事。

以吏部左侍郎張彩為吏部尚書。

時吏、戶、兵尚書,皆瑾一黨一。

八月,榮王佑樞之國常德,劉瑾惡王居京邸,與張彩謀遣之。

劉瑾受都督神英賂,加涇一陽一伯爵,給誥券。

劉瑾招引四方術士余明、余倫、余子仁等占候天文,推測命數,私置軍器。

明等妄稱瑾侄劉二漢當大貴,瑾一陰一令內使藏小刀二於扇

內,出入禁闥。

閏九月,奪平江伯陳熊爵。

正德三年,熊總督漕運,劉瑾橫索金錢,不應。

瑾因中以法,欲置之死,李東一陽一力爭之,瑾曰:「熊所犯罪重,不宜姑息。」

東一陽一曰:「予誠姑息,然非姑息陳熊,乃姑息

陳耳。

在太宗朝開濟寧河道,通漕大有功,勒銘鐵券,子孫免死,豈可盡幫,傷天下武臣心!」瑾不悅,竟坐多買田宅,侵民利,謫海南衛,奪其誥券。

劉瑾矯詔下刑部侍郎陶琰獄。

陝西遊擊徐謙訐奏御史李高,而謙故劉瑾一黨一也,又厚賂瑾,欲中高以危法。

會上命琰往核其事,琰據法直高,謙以告瑾,瑾矯詔下之獄,禁錮兩月,削籍。

冬十一月,命給事中張繪、御史房瀛等查盤兩直隸各省錢糧。

先是,諸司官朝覲至京,畏瑾虐焰,恐罹禍,各斂銀賂之,每省至二萬兩,往往貸於京師富豪,復任之日,取辟庫貯倍償之,名曰「京債」。

上下交征,恬不為異。

時張彩聞而言之,瑾不自安,謀差官查盤,蓋欲掩其跡也。

劉瑾奏訪金華知府萬福老疾,蘇州知府鮑■、同知王巹贓貪,江西左布政馬龍貪濫,僉事阮賓輕浮,謫降提問有差。

巡按山東胡節斂銀饋瑾,瑾知之,捕下獄死。

侍郎張鸞自福建還,斂銀二萬送瑾,瑾收之承運庫,降黜鸞。

給事中歐一陽一雲、御史貝儀、少監李宣、指揮趙良,皆以賄瑾削籍。

時瑾酷法繩人,內外貨賂不貲。

吏部尚書張彩過瑾,從容為瑾言,瑾殊納之,然終不能改也。

劉瑾擢都督僉事曹雄為左都督。

陝西自楊一清罷,邊寇猖獗不可制。

總督尚書才寬好野戰,自將由興武擊套部,斬首數十級。

狃勝深入,遇伏中流矢卒。

巡按御史劾曹雄臨陣退縮不救,瑾挾私切責御史,而更超擢雄。

十二月,追奪大學士劉健、謝遷,尚書馬文升、劉大夏、韓文、許進等六百七十五人誥敕,為民,充軍。

從都給事中李憲言也。

改吏部尚書梁儲於南京。

儲不附瑾,故有是調。

五年春二月,以兵部尚書曹元為吏部尚書兼文淵閣大學士,入閣辦事。

正德中,不由翰林入閣者三人,楊一清以才望,劉宇、曹元皆附劉瑾得之。

劉瑾出太監張永於南京,不果行。

瑾欲盡除軋已者。

一日,伺

間言於上,調張永於南京。

旨未下,即日逐永出就道,榜諸禁門,不許永入。

永覺之,直趨至御前,訴已無罪,為瑾所害。

召瑾至,語不合,永奮拳欲毆之。

谷大用等勸解,上令諸近臣置酒和釋。

夏四月,劉瑾矯詔令南京刑部尚書吳洪致仕。

寧河王鄧愈後,有兄弟爭田宅者,其兄倚瑾為援。

洪直之,故及。

安化王番反,起都御史楊一清,命太監張永提督討之。

一清

與永西行,一日,歎息泣謂永曰:「藩宗亂易除,國家內亂不可測,奈何!」永曰:「何謂?」

一清曰:「公豈一日忘情?故無能為公畫策者!」遂促席手書「瑾」字。

永曰:「瑾日夜在上傍,上一日不見瑾則不樂。

今其羽翼已成,耳目廣矣,且奈何?」

一清曰:「公亦天子信幸臣。

今討賊不付他人,付公,上意可知。

公試班師入京,詭言請上間語寧夏事,上必就公問。

公於此時上番偽檄,並述渠亂政,凶狡謀不軌,海內愁怨,天下亂將起。

上英武,必悟,且大怒誅瑾。

瑾誅,一柄一用公。

公益矯瑾行一事,呂強、張承業暨公,千載三人耳。」

永曰:「即不濟,奈何?」

一清曰:「他人言,濟不濟未可知;言出公,必濟。

顧公言時,須有端緒且委曲。

脫上不信,公頓首請死,願死上前。

即退,瑾必見殺。

又涕哭頓首,得請即行一事,無緩頃刻。

漏事機,禍不旋踵。」

永攘臂起,曰:「我亦何惜餘生報主乎!」

六月,大學士劉宇致仕。

宇附瑾排斥正人,知瑾將敗,先乞身免。

秋八月,劉瑾伏誅。

初,番反,移檄數瑾罪,莫敢上聞。

有指揮徐鯤者,傳檄示人,瑾捕下獄,論死。

因下赦寬恤,以收人心。

未幾而番就擒,悔欲反之,方侈然自為功,矯旨加已祿米,擢兄劉景祥為都督。

張永等與瑾爭權勢不相下。

至是,望日甲午,永至自寧夏獻俘,上迎之東華門,賜宴。

此夜,瑾先退。

夜半,永出疏懷中,謂瑾激變寧夏,心不自安,一陰一謀不軌狀。

永一黨一張雄、張銳亦助之。

上曰:「罷矣!且飲酒。」

永曰:「離此一步,臣不復見陛下也。」

上曰:「瑾且何為?」

永曰:「取天下。」

上曰:「天下任彼取之!」永曰:「置陛下何地?」

上悟,允其奏。

當夜即命禁兵逮瑾,永等勸上親至瑾第觀變。

時漏下三鼓,瑾方熟寢,禁兵排闥入,瑾驚問曰:「上安在?」

對曰:「在豹房。」

瑾披衣起,謂家人曰:「事可疑矣!」趨出戶被執,就內獄。

明日降為奉御,閒住之鳳一陽一,命廷臣議其罪。

瑾嘗招置術士余明等,太監孫和造衣甲弓一弩一遺瑾,瑾皆受藏之,竊有不軌圖。

是時,瑾兄都督景祥死,將以八月甲午葬,百官多會送。

瑾初嚴夜禁,星出後衢道四寂。

有竊一聽者,中夜聞兵甲聲錚然,里巷私語籍籍,謂傾朝送葬,瑾且因為亂。

永之獻俘也,瑾使以乙未入。

永知,即以甲午入,以故得先發。

明日晏朝後,外人微聞瑾得罪,猶莫敢顯言者。

及旨猝中發,邏卒飛騎交馳於道,浹日乃定。

初,上尚未有意誅瑾,瑾聞鳳一陽一之命,曰:「猶不失富太監也!」及籍其家,得金二十四萬錠,又五萬七千八百兩。

元寶五百萬錠,又一百五十八萬三千六百兩。

寶石二鬥,金甲二,金鉤三千,玉帶四千一百六十二束,獅蠻帶二束,金湯盒五百,蟒衣四百七十襲,牙牌二匱,穿宮牌五百,金牌三,袞袍八,爪金龍四,玉琴一,玉瑤印一,盔甲三千。

冬月一團一扇飾貂皮,扇中置刀二。

衣甲千餘,弓一弩一五百。

上大怒,曰:「瑾果反。」

乃付獄。

吏部尚書張彩、錦衣衛指揮楊玉、石文義等六人,皆送都察院獄。

於是六科、十三道共劾瑾罪三十餘條,上是之。

命法司錦衣衛執瑾午門,廷訊之。

都給事中李憲亦劾瑾。

憲故出瑾門下,瑾聞之,笑曰:「李憲亦劾我耶!」鞫之日,刑部尚書劉猶噤不敢聲,瑾大言曰:「滿朝公卿,皆出我門,誰敢問我者!」皆稍稍卻。

駙馬都尉蔡震曰:「我國戚也。

不出汝門,得問汝。」

使人批瑾頰,曰:「公卿朝廷所用,何由汝!抑汝何藏甲也?」

曰:「以衛上。」

震曰:「何藏之私室?」

瑾語塞。

既上獄,上命毋覆奏,凌遲之,三日梟其首,榜獄詞處決圖於天下。

諸被害人,爭買其肉啖之,有以一錢易一臠者。

瑾親屬十五人,並二漢、張文冕、楊玉、石文義等皆論斬。

張彩死獄中,大學士劉宇、曹元,前大學士焦芳,宇子編修劉仁,芳子侍讀焦黃中,戶部尚書劉璣,兵部侍郎陳震,並削籍為民。

黃中為檢討,俞年即升侍郎,一性一尤狂恣無恥。

時土官岑浚歿入家口,內有殊色,芳求瑾得之。

後臥病,黃中焉。

瑾誅,言官交章暴其罪,並職。

瑾流毒五年,變易吏、兵二部選法。

將官失律,有加封伯、都督者,或逕自傳奉。

時綴批別本,惟意而已。

又以事籍沒故大臣家,收其妻孥。

日夜簡括天下庫藏,添設巡捕、巡鹽等官,四出誅求諸邊屯田賦稅,以肥私家,海內一騷一然。

以有番之變,而卒及於禍。

五年中,惟大理評事羅僑抗疏得脫,中外聞而異之。

士大夫悉為曲學阿世。

瑾嘗有所借,以驗士大夫應違。

一朝士某,從其門下某請見,某曰:「我公好近眉而冠,君之冠高,奈何?」

曰:「業定矣,聊姑入。」

及見,瑾瞪目視,朝士驚,更低冠入謝,瑾乃悅。

祭酒王雲鳳,先提學陝西,榜笞生徒,有同囚訊。

瑾聞而遷之。

雲鳳於是往見瑾,瑾叱曰:「何物祭酒,一嘴豬一毛一耶!」雲鳳惶恐謝。

既退,請瑾臨視太學,如唐魚朝恩故事。

復請較刻瑾近行法例,永著為令。

給事中屈銓亦如雲鳳請。

刑部尚書劉數被詬,懼因劾奏其屬三人。

瑾謂能督責,意乃悅。

於是瑾以為無所不可為矣。

一日,瑾涕泣語張彩曰:「始谷、張諸人,患外臣籍我輩,推余當之。

余以身徇天下,所摧折衣冠多矣。

今天下之怨,皆集於余,諸人晏然享之,予未知所稅駕也。」

彩因辟左右曰:「今上未子,勢必立宗室子。

若長且賢,公受禍矣。

不如援幼弱者,公長保富貴無憂也。」

瑾曰:「善。」

居數日,忽變曰:「無以宗室為,吾自立耳。」

彩告不可,瑾怒,以茗盤擲彩,彩不敢言。

瑾敗,坐彩同叛,彩呼曰:「皇天后土,太祖、太宗,可鑒其心!」

初,瑾被縛,有旨降鳳一陽一。

李東一陽一語諸大,曰:「脫復用,當奈何?」

張永曰:「有我在,無慮。」

已而瑾上白帖,言:「就縛時,赤身無一衣,乞與一二敝衣蓋體。」

上見帖,憐之,命與故衣百件。

永始懼,謀之東一陽一,令科道劾瑾,劾中多及文武大臣。

永持疏至左順門,付諸言官,曰:「瑾用事時,我輩莫敢言,況兩班官耶!今罪止瑾一人,可易疏入。」

獄詞具,乃止連文臣張彩、武臣楊玉等六人。

彩疏稱冤,盡發東一陽一阿瑾事,卒斃獄,一屍一市中。

詔焚諸與劉瑾往返書札。

時籍瑾書,得秦府永壽王為瑾慶壽詩序,過於卑諂。

上怒甚,欲降旨切責,李東一陽一上疏曰:「自古治亂賊者,正名定罪,誅止其身。

昔光武平王郎,得吏民交通文書數千章,皆燒之,曰:「令反側子自安。」

當劉瑾專權亂政之時,假托朝廷威福,以劫天下,生殺予奪,惟其所欲,中外臣工,誰不屈意待之!況王府懿親,自非同惡助叛,法不可赦。

其細故小餅,亦須曲賜包容。

若降旨切責,則凡有書信饋送者,傳聞驚駭,各不自安。

臣願聖明廣大涵容,將一應文書涉叛逆事情者,悉焚之以滅其跡。」

上從之。

封張永兄張富為泰安伯,弟張容為安定伯,魏彬弟魏英為鎮安伯,馬永成弟馬山為平涼伯,谷大用弟谷大為永清伯,封義子朱德為永壽伯,給誥券世襲。

李東一陽一奏:「旬月之間,二難交作,悉底平定,皆永等之功。」

故加恩典。

命太監魏彬掌司禮監事。

四川巡撫都御史林俊上疏請上還內宮,擇宗室之賢者,養於別宮。

收召老臣劉健、謝遷、林瀚、王鏊、韓文等,以修舊政。

又言:「瑾雖死,而權一柄一猶在宦豎,安知後無復有如瑾者?」

詞旨剴切,大忤左右,不報。

御史張芹劾大學士李東一陽一,「劉瑾專權亂政之時,阿諛承順,不能力爭。

及陛下任用得人,潛消內變,又攘以為功,冒膺恩一陰一。

乞賜罷斥」。

不聽。

時瑾雖誅,而政權仍在內,魏彬、馬永成等擅執朝政,兩河南、北、楚、蜀盜遂起。

谷應泰曰:嗟乎!宦寺之禍,自古烈矣。

《周禮》重奄寺之司,《秦風》著寺人之制。

蓋以其人進身刑餘,廁{貝}灑埽,非有忠孝砥礪之素。

而其入也,優遊房闥,窺伺色笑;其出也,口銜天憲,手秉王章。

固宜其威福恣,發不旋踵。

而傾覆軫,動成鑒者也。

劉瑾以青宮舊侍,狐蠱君側。

當其始也,豈遂有莽、懿非常之志,溫、卓不軌之謀乎?假狗馬、音樂以■君王之憐惜,取盎貴苟容足矣。

而乃毒蛇不斷,壯夫螫手。

韓文一發不中,而顧命諸臣斥逐無遺。

六給事、十三御史之章再入,而諫官台臣誅鋤略盡。

於是北門之獄驟興,紳之禍尤烈。

內閣樹其私人,部寺張其羽翼。

威焰加於郡國,更置及於巖疆。

瑾遂焉不能安於人臣之位矣。

夫水自湍也,風又激之;湯已沸也,火又{列火}之。

廷臣自李東一陽一而下,無不靦顏要地,甘心頤指。

間或微言解鬥,自托於太丘之吊張讓,然而固一寵一依違,詎殊於商君之因景監乎!清流之望既歸,官府之權自一。

小人得志,有自來矣。

焦芳、劉宇寧足責哉!

然而李夢一陽一之閣部密謀,無異於楊一清之密說張永也。

王岳、范亨、徐智之從中奏上,又無異於張永之叩頭哭泣也。

李計中洩於政一府,而楊謀獲成於閫外;岳、亨敗事於濡遲,而張永決策於立談。

言於番倡亂之後者,信而有徵;言於狗馬娛心之日者,迷而難悟。

卒之國家受恭、顯之禍,政一府有匡、趙之羞,張永收桑榆之功,諸賢深徙薪之痛。

《易。

曰:「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豈不信哉!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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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紀事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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