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紀事本末
○番之叛
卷四十四
武宗正德五年夏四月,慶府安化王番反。
番者,慶靖王曾孫也。
祖秩冬,靖王第四子,永樂十九年封安化王。
弘治五年,番嗣王。
是時劉瑾擅權,毒流天下。
番素有逆謀,與寧夏衛生員孫景文、孟彬往來甚密。
覡王九兒降鸚鵡神,妄言禍福,每見番,輒呼「老天子」。
番蓋懷不軌。
會瑾遣大理寺少卿周東度田寧夏,倍益頃畝,征馬屯租甚急,敲扑慘酷,諸成將衛卒皆憤怨。
景文謂番曰:「殿下欲圖大事,此其時矣。」
番遂令景文家酒,邀諸武弁素所被辱丁便、楊泰等飲。
景文以言激眾怒,且謂番多奇征可輔。
欲盡殺諸守臣,劫眾舉事。
眾方怨,聞景文言,皆忻然從之,曰:「即事不就,死無恨。」
遂歃血盟,定計,眾散去。
景文以報番,番令人往平鹵城說戍將及素所厚張欽等十餘人,皆從之,各集眾待。
時有邊警,總兵姜漢命周昂簡銳卒為牙兵,得由居敬等六十人,昂領之。
初五日,番遂置酒,召都指揮何錦、周昂,指揮丁便謀反。
錦、昂者,故常托景文貸番金,納級升都指揮,德番深。
番大會巡撫安惟學、總兵姜漢、少卿周東、鎮守太監李增、鄧廣漢等,惟學、東辭不往。
副總兵楊英以聞警帥兵出,亦不至。
錦等詐言塞下警,急呼壯士由居敬備邊,執兵械跨馬呼噪。
儀賓韓廷璋等伏兵府序下。
錦等趨安化府,推門入,序中伏兵起,殺漢等,遂走行台,殺惟學及都指揮楊忠。
又殺周東,縛侯參議。
放獄囚,焚官府,劫庫藏,奪河舟,大索慶諸王、將軍金幣萬計。
名逆一黨一平鹵城千戶徐欽引兵入城,偽造印章旗牌。
又令景文為檄數,劉瑾諸罪狀,「張彩、劉璣、曹雄、一毛一倫文臣武將,內外交結,謀不軌。
今特舉義兵,清除君側。
凡我同心,並宜響應」。
傳佈邊鎮,以錦為討賊大將軍,昂、廣左右副將軍,景文為軍師,欽先鋒將軍,魏鎮等七人都護,朱霞等十一人總管。
關中大震。
陝西守臣將番等刊印劉瑾激變罪惡告示、榜文封奏,瑾匿不以聞。
總兵曹雄等聞變,率兵沿河堵截,遣廣武營指揮僉事孫隆將大、小二壩積垛捲掃柴草,盡皆焚燬。
楊英率黃正等發靈州,順流而下。
番遣魏鎮等至廣武營散賞,孫隆用弓箭神一槍一拒卻之。
曹雄親帥兵至靈州。
初,寧夏游擊將軍仇鉞聞邊警,帥兵出玉泉營。
番反,遣人招仇鉞,令以其兵來會。
佯許之,帥眾還鎮,番奪其軍,單騎歸私第。
京師訛言鉞已從賊。
又興武營守備保勳故與賊聯姻,亦遂疑勳為外應。
朝議用勳為參將,鉞為副總兵,令率兵討賊。
於是勳上疏言:「臣母及妻子,俱在賊中。
臣義不顧家,恨不飛渡黃河,食賊肉以謝朝廷。」
鉞亦稱病臥,一陰一納遊兵壯士,俟保勳等兵至,從中起為內應。
俄而總兵曹雄亦遣人持書約鉞。
鉞蒼頭書僮者,沒河潛入城,具言:「保勳、楊英、韓斌、時源各率兵屯河上,廣武營都指揮孫隆焚兩壩埽卷,河舟盡泊東岸矣。」
鉞喜,嗾人謂賊:「宜急守渡口,防決河灌城,遏東岸兵,勿使渡河。」
何錦果率都指揮鄭卿等三千人,出覘渡口,留昂守城。
時四月二十三日也。
番出城祭祀社稷旗纛等神,使人呼鉞陪祭,鉞復稱病不出。
昂自來問疾,鉞一陽一呻一吟臥伏,諸蒼頭陶斌、來得俟昂入,用鐵骨朵擊殺之,割其首級。
鉞即披甲伏劍,跨馬出門,呼諸壯士楊真等從者百餘人,直趨安化府,執朱霞、孫景文等十一人殺之。
擒番及其子台晉、儀賓謝廷槐、韓廷璋,並一黨一李蕃、張會通等。
詐傳番令,召錦還。
而別遣古興兒密告鄭卿,令反正。
錦方帥兵還,卿等即以所部兵擊殺胡璽、魏鎮等十餘人,聲言城中事定,以攜眾心。
又往河口,執劉鉞、姜永殺之,眾大潰。
何錦、丁便、張欽、楊泰王輔等脫身走,追擒之賀蘭山外,並獲申居敬等。
曹雄、楊英各先後至寧夏。
番起兵凡十八日而敗。
上聞番反,頒詔天下,慰安人心。
詔內有「宥充軍罰米官員,停徵糧草」等件,出內閣草中。
又欲取回各處差出官校。
劉瑾有難色,以李東一陽一言,從之。
五月,命涇一陽一伯神英充總兵,太監張永總督軍務,太監陸管領神一槍一,起前右都御史楊一清為提督,率中外兵討番。
時朝內不知四月二十三日事,故出師。
神英等統京營兵,合陝西諸鎮兵馬,分道進剿。
瑾矯詔改戶部侍郎陳震為兵部侍郎兼僉都御史討番,暫行總制事。
震附瑾,由光祿卿升戶部侍郎,瑾倚之為腹心。
會番反,眾推楊一清提督軍務,瑾屈於公論,不得已從之。
然度一清必辭,故遣震彌縫其間,冀其成功,將一柄一用之。
已而聞番已就擒,楊一清上疏乞將京軍取回,以安反側。
上詔涇一陽一伯神英以兵還,命張永及一清仍往寧夏綏安地方。
時道路相傳,總督率京營兵,將屠寧夏。
一清慮激變,遣百戶韋成繼牌曉諭寧夏官捨軍民:「大賊已擒,地方無事。
天子遣二王重臣來撫定爾輩。」
又出示:「朝廷止誅首惡,不究脅從,有功者許錄用。
各部官員,不許聽人誣陷。
敢有流造訛言者,治以軍法。」
侍郎陳震械番送京師。
楊一清以事幹宗室,處置少疏,恐生他變,又各犯有原謀、脅從,情罪不一,一概解京,將無可活者,故馳往止之。
時已渡河,乃收系靈州以待。
一清會太監張永檄鎮守、撫、按,督同王司司公審,分別首謀、共謀、隨從等。
時鎮巡逮至千餘人,一清出者凡百餘,申居敬、徐欽、程保等,止逮其身,系家屬,俟正犯誅後,徙其妻子。
奏聞,下法司議從之。
一清又謂永曰:「恩威當並行不悖。
大變之後,堂陛凌替,不復知上下之分。
維時造偽命偽符,手刃大臣者,戕殺主將奪其家者,遺一奸一尚存,無以善後。」
乃密諭鎮巡捕指揮馮經等奏上伏誅。
八月,太監張永回京,楊一清仍總制陝西三邊軍務。
削慶府護衛。
番、錦、廣等械至京,皆伏誅。
論功封仇鉞為咸寧伯。
谷應泰曰:正德二年四月,慶府番反。
十四年六月,寧府宸
濠反。
逆同罪均,固已。
然古者天子居重馭輕,先奠根本,分建宗子,次固維城。
無事則修職稱貢,率土歸王;有事則環甲荷戈,用紓國難。
是以家裕苞桑,國鞏盤石,計深遠也。
劉瑾威劫大臣,權傾萬乘,帶刃畜何羅之謀,術士進蒯通之論,二世之禍,直須時耳。
番聲罪發難,志清君側。
夫產、祿在而興居之兵非叛,武■篡而敬業之兵亦正。
惜其溺志巫覡,擅殺命卿。
狼狽稱戈,既無觀變之智;徘徊河上,初無撥亂之心。
所以身膏斧,而秦人莫之哀也。
不然,扶蘇受沙丘之詔而吞聲自裁,湘岳得台城之命而環甲不進,強枝固本,又何以稱焉!
雖然,番一狂悖豎子也。
天誘其衷,狡焉思逞。
天殆借番為逆授首資乎?番不反,則張、楊夜半之謀不合;寧夏不亂,則武宗腹心之一愛一不割。
張父趙母,社稷之憂,詎有艾歟!臂楊一清道聞番擒而急反京兵,緩誅惡一黨一,豈非狡童遊魂,應時剪滅,而毒方深,人心易震,內憂未靖,外寧非福。
豹房之計得行,而後戰勝之賀,乃在廟堂也。
然則寧夏之功不在寧夏,在於楊一清乘番以誅城社之一奸一;南昌之捷不在南昌,在於王守仁滅宸濠以寒覬覦之膽。
嗚呼!皆可謂大臣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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