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紀事本末
○沿海倭亂
卷五十五
太祖洪武二年夏四月,時倭寇出沒海島中,數侵掠蘇州、崇明,殺略居民,劫奪貨財,沿海之地皆患之。
太倉衛指揮僉事翁德帥官軍出海捕之,遇於海門之上幫,及其未陣,麾兵衝擊之,斬獲不可
勝計,生擒數百人,得其兵器海艘。
命擢德指揮副使,其官校賞綺幣白金有差,仍命德領兵往捕未盡諸寇。
三年三月,遣萊州同知趙秩,持詔諭日本國王良懷,令革心歸
化。
日本,古倭奴國,在東海中,綰波而宅。
自玄菟、樂一浪一底於徐聞、東,所通中國處,無慮萬餘裡。
國君居山城,所統五畿、七道、三島,為郡五百七十有三。
然皆依水附嶼,大者不過中國一村落而已。
戶可七萬,課丁八十八萬三千有奇。
自元帥討日本者沒於水,不得志,日本亦不復來貢。
至是,帝遣使諭降之。
四年冬十月癸巳,日本國王良懷遣其僧祖朝來進表箋,貢馬方物,並僧九人來朝,又送至明州、台州被掠男子七十餘人,詔賜文綺答之。
十二月,詔靖海侯吳楨籍方國珍所部溫、台、慶元三府軍士,
及蘭秀山無田糧之民嘗充船戶者,凡十一萬一千七百餘人,隸各衛為軍。
仍禁濱海民不得私出海,時國珍余一黨一多入海剽掠故也。
禎既至,三郡每挾私意,多引平民為兵,瀕海大擾。
寧海知縣王士弘曰:「吾寧獲死罪,不可誣良民為兵。」
即上封事,詞甚切,上立罷之。
六年春正月,德慶侯廖永忠上言:「今北邊遺孽,遠遁萬里之外,獨東南倭寇負禽一獸之一性一,時出剽掠,擾瀕海之民。
陛下命造海舟,剪捕此寇,以奠生民,德至盛也。
然臣竊觀倭彝竄伏海島,因風之便,以肆侵略,來若奔狼,去若驚鳥。
臣請令廣洋、江一陰一、橫海水軍四衛添造多櫓快船,令將領之。
無事則沿海巡徼,以備不虞。
倭來則大船薄之,快船逐之。
彼欲為內寇,不可得也。」
上從之。
七年夏六月,倭寇膠海,靖海侯吳禎率沿海各衛兵,捕至琉球大洋,獲倭寇人船,俘送京師。
十三年春正月,胡惟庸謀叛,約日本,令伏兵貢艘中。
會事覺,
悉誅其卒,而發僧使於陝西、四川各寺中,示後世不與通。
十七年春正月,倭頻寇浙東,命信國公湯和巡視海上。
築山東,江南、北,浙東、西海上五十九城,鹹置行都司,以備倭為名。
二十年二月,置兩浙防倭衛、所。
夏四月戊子,命江夏侯周德興往福建福、興、漳、泉四郡視要害,築海上十六城,籍民為兵,以防倭寇。
增置巡檢司四十有五,
分隸諸衛。
二十二年冬十二月,倭寇寧海,尋犯廣東。
二十七年春二月,倭寇浙東,命都督楊文、劉德、商巡視兩浙。
覆命魏國公徐輝祖、安陸侯吳傑往浙,訓練海上軍士,同楊文
等防倭。
秋八月,命吳傑同永定侯張全往廣東,訓練海上軍士防倭。
冬十月,倭寇金州。
三十一年春二月,倭寇山東、浙東。
成祖永樂元年,日本王源道義遣使入貢,賜冠服文綺,給金印。
四年冬十月,平江伯陳督海運至遼東。
舟還,值倭於沙門,追擊至朝鮮境上,焚其舟,殺溺死者甚眾。
九年春正月丙戌,命豐城侯李彬、平江伯陳等率浙江、福建舟師剿捕海寇。
三月,中軍都督劉江守遼東,不謹斥堠,海寇入寨,殺邊軍。
上怒,遣人斬江首;既而宥之,使圖後效。
夏五月,倭寇浙東。
十四年夏五月,敕遼東總兵、都督劉江及緣海衛、所備倭寇,相機剿捕。
命都督同知蔡福等率兵萬人,於山東沿海巡捕倭寇。
六月,倭
舟三十二艘泊靖海衛楊村島,命福等合山東都司兵擊之。
十二月,置遼東金州旅順口望海堝、左眼、右眼、三手山、西沙洲、山頭、爪牙山敵台七所。
十五年春正月,倭寇浙江松門、金鄉、平一陽一。
冬十月,遣禮部員外郎呂淵等使日本。
先是,帝命太監鄭和等繼賞諭諸海國,日本首先歸附,詔厚賚之。
封其鎮山,賜勘合百道,
與之期,期十年一貢。
無何,捕倭將士寇數十俘獻京師,俱日本人,群臣請誅之,以正其罪。
上乃遣淵賜敕切責之。
十七年夏六月,遼東總兵、都督劉江大破倭寇於望海堝。
先是,江巡視各島,至金州衛金線島西北望海堝上。
其地特高廣,可駐兵千餘。
詢諸土人,云:「洪武初,都督耿忠亦嘗於此築堡備倭,離金州城七十餘里。
凡寇至,必先經此,實濱海咽喉之地。」
上疏請「用石壘堡,置煙燉望」。
上從之。
一日,者言:「東南夜舉火有光。」
江計寇將至,亟遣馬、■官軍赴堝上堡備之。
翼日,倭寇二千餘乘海■直一逼一堝下,登岸魚貫行。
一賊貌醜惡,揮兵率眾,勢銳甚。
江令犒師秣馬,略不為意。
以都指揮徐剛伏兵於山下,百戶江隆帥壯士潛燒賊船,截其歸路。
乃與之約曰:「旗舉伏起,鳴炮奮擊,不用命者,以軍法從事。」
既而賊至堝下,江被舉旗鳴炮,伏盡起。
繼以兩翼並進。
賊眾大敗,死者橫僕草莽,餘眾奔櫻桃園空堡。
官軍追圍之,將士奮勇,請入堡剿殺。
江不許,特開西壁以待其奔,分兩翼夾擊之。
生擒數百,斬首千餘。
間有脫走■者,又為隆等所縛,無一人逸者。
凱還,將士請曰:「將軍見敵,意思安閒,惟飽士馬。
及臨陣,作真武披狀。
迨賊入堡,不殺而縱之,何也?」
江曰:「窮寇遠來,必勞且饑。
我以逸飽待饑勞,固治敵之道。
賊始魚貫而來為蛇陣,故披作此狀以鎮服之。
所以愚士卒之耳目,作士卒之銳氣。
賊既入堡,有死而已。
我師攻之,彼必致死,未必無傷。
寇出,縱其生路,即「圍師必缺」之意。
此固兵法,顧諸君未察耳。」
事聞,上賜敕褒進,封江廣寧伯,子孫世襲,將士賞賚有差。
先是,元末瀕海盜起,張士誠、方國珍余一黨一導倭寇出沒海上,焚民居,掠貨財,北自遼海、山東,南抵閩、浙、東粵,濱海之區,無歲不被其害。
至是,為江所挫,斂跡不敢大為寇。
然沿海稍稍侵盜,亦不能竟絕。
英宗正統四年夏四月,倭寇浙東。
先是,倭得我勘合,方物戎器滿載而東。
遇官兵,矯雲入貢。
我無備,即肆殺掠,貢即不如期。
守臣幸無事,輒請俯順倭情。
已而備御漸疏。
至是,倭大入桃渚,官庾民舍焚劫,驅掠少壯,發掘塚墓。
束嬰孩竿上,沃以沸湯,視其啼號,拍手笑樂。
得孕婦卜度男一女,刳視中否為勝負飲酒,積骸如陵。
於是朝廷下詔備倭,命重師守要地,增城堡,謹斥堠,合兵分番屯海上,寇盜稍息。
世宗嘉靖二年五月,日本諸道爭貢,大掠寧波沿海諸郡邑。
鄞人宋素卿者,初奔日本。
正德六年,與其國人源永壽來貢。
其從父澄識之,告素卿附倭狀。
守臣以聞,置不問。
至是,其主源義植幼不能制命,群臣爭貢,各強給符驗。
左京兆大夫內藝興遣僧宗設,右京兆大夫高貢遣僧瑞佐及宋素卿先後至寧波,爭長不相下。
故事:番貨至,市舶司閱貨及宴坐,並以先後為序。
時瑞佐後,而素卿狡,賄市舶太監。
先閱佐貨,宴又坐設上。
宗設不平,遂與佐相讎殺。
太監又以素卿故,一陰一助佐,授之兵器。
而設眾強,拒殺不已,遂毀嘉賓堂,劫東庫,逐瑞佐及余姚江,佐奔紹興。
設追之城下,令縛佐出,不許,乃去。
沿途殺掠至西霍山洋,殺備倭都指揮劉錦、千戶張鏜。
執指揮袁、百戶劉恩。
又自育王嶺奔至小山浦,殺百戶胡源,浙中大震。
設負固據海岙,巡按御史歐珠、鎮守太監梁瑤奏聞,逮素卿下獄待訊。
倭自是有輕中國心矣。
給事中夏言上言:「倭患起於市舶。」
遂罷之。
初,太祖時雖絕日本,而二市舶司不廢。
市舶故設太倉黃渡。
尋以近京師,改設福建、浙江、廣東。
七年罷,未幾復設。
蓋以遷有無之貨,省戌守之費,禁海賈,抑一奸一商,使利權在上也。
自市舶內臣出,稍稍苦之。
然所當罷者市舶內臣,非市舶也。
至是,因言奏,悉罷之。
市舶罷,而利權在下。
一奸一豪外交內,海上無寧日矣。
四年二月,宋素卿伏誅。
初,宗設遁海島不獲,獨素卿及瑞佐下獄。
會朝鮮兵徼海者,得其魁仲林望、古多羅等三十三人,國王李懌奏獻闕下。
於是發仲林等至浙,責與素卿對簿,備鞫遣貢先後及符驗真偽。
既悉,有司以爰書上請,乃論素卿死,釋瑞佐還本國。
十八年,國王源義植復以修貢請,許之。
期以十年,人無過百,船無過三。
然諸夷嗜中國貨物,人數恆不如約,至者率遷延不去,每失利雲。
二十五年,倭寇寧、台。
自罷市船後,凡番貨至,輒主商家。
商率為一奸一利,負其責,多者萬金,少不下數千,索急,則避去。
已而主貴官家,而貴官家之負甚於商。
番人近島坐索其負,久之不得,乏食,乃出沒海上為盜。
輒構難,有所殺傷,貴官家患之。
欲其急去,乃出危言撼當事者。
謂:「番人泊近島,殺掠人,而不出一兵驅之,備倭固當如是耶!」當事者果出師,而先一陰一洩之,以為得利。
他日貨至,且復然。
如是者久之,倭大恨,言:「挾國主貲而來,不得直,曷歸報?必償取爾金寶以歸。
「因盤據島中不去。
並海民生計困迫者糾引之,失職衣冠士及不得志生儒亦皆與通,為之鄉導,時時寇沿海諸郡縣。
如汪五峰、徐碧溪、一毛一海峰之徒,皆華人,僭稱王號。
而其宗族妻子田廬,皆在籍無恙,莫敢誰何。
巡按浙江御史陳九德請「置大臣,兼巡浙、福海道。
開軍門治兵捕討,聽以軍法從事。」
從之。
乃以朱紈為右副都御史,巡撫浙江兼攝福、興、泉、漳。
未至,而泊寧波、台州諸近島者已登岸,攻掠諸郡邑無算,官民廨捨焚燬至數百千區。
巡按御史裴紳劾防海副使沈瀚,守土參議鄭世威因乞「敕紈嚴禁泛海通番,勾連主■之徒」。
從之。
紈乃下令禁海,凡雙檣余,一切毀之,違者斬。
乃日夜練兵甲,嚴糾察,數尋舶盜淵藪,破誅之。
因上言:「去外盜易,去中國盜難。
去中國群盜易,去中國衣冠盜難。」
遂鐫暴貴官家渠魁數人姓名,請戒諭之。
不報。
於是福建海道副使柯喬、都司盧鏜捕獲通番九十餘人以上,紈立決之於演武場,一時諸不便者大嘩。
蓋是時通番,浙自寧波、定一陽一,閩自漳州月港,大率屬諸貴官家,鹹惴惴重足立,相與詆誣不休。
諷御史周亮、給事中葉鏜奏改紈為巡視。
未幾,紈復上言:「長嶼諸處大俠林參等,號稱「刺達總管」,勾連倭舟,入港作亂。
更有巨一奸一,擅造余,走賊島為鄉導,躪海濱。
鞫論明確,宜正典刑。」
章下兵部,侍郎詹榮覆奏:「中國待外裔,不以向背責之,以昭天地之量。
紈所論坐,俱關重刑。
乞下都察院覆核。」
從之。
於是御史周亮等劾紈「舉措乖方,專殺啟釁」。
因及福建防海副使柯喬、都指揮使盧鏜「一黨一紈擅殺,宜置於理」。
帝遂奪紈官,命還籍聽理。
遣給事中杜汝禎往福建,會巡按御史陳宗夔訊喬等,並核紈事。
汝禎、宗夔勘紈「聽信一奸一回,柯喬、盧鏜擅殺無罪,皆當死」。
奏下兵部,尚書丁汝夔如其議上。
帝從之,命喬、鏜系福建按察司待決。
紈恚自一殺,士論惜之。
遂罷巡撫御史,不復設。
三十年夏四月,浙江巡按御史董威、宿應參前後請寬海禁,下兵部尚書趙錦復議,從之。
自是舶主土豪益自喜,為一奸一日甚,官司莫敢禁。
三十一年夏四月,倭寇犯台州,破黃巖,大掠象山、定海諸邑。
汪直者,徽人也。
以事亡命走海上,為舶主渠魁,倭人一愛一服之。
倭勇而■,不甚別死生。
每戰輒赤體,提三尺刀舞而前,無能捍者。
其魁則皆浙、閩人,善設伏,能以寡擊眾。
大群數千人,小群數百人,而推直為最,徐海次之。
又有一毛一海峰、彭老生不下十餘帥,列近洋為民害。
至是,登岸犯台州,破黃巖、四散、象山、定海諸處,猖獗日甚。
知事武偉敗死,浙東一騷一動。
秋七月,廷議復設巡視重臣。
以都御史王予提督軍務,巡視浙江海道及興、漳、泉地方。
予巡撫山東,聞命即日至浙。
度所治軍府皆草創,而浙人柔脆不任戰。
所受簡書輕,不足督率吏士。
乃上疏請假事權,誅賞得便宜。
且欲嚴內應之律,寬損傷之條。
剿撫勿拘。
從之,改巡視為巡撫。
予乃任參將俞大猷、湯克寬為心膂,征狼、土諸兵及募溫、台諸下邑桀黠少年,分隸諸將,布列瀕海各鎮堡,嚴督防禦。
浙人恃以無恐雲。
三十二年春三月,王予破倭於普陀諸山。
初,予廉知俞大猷、湯克寬材勇,既虛已任之。
而都指揮盧鏜坐前都御史朱紈事,尹鳳坐贓累,俱系獄。
予知其能,奏釋之,以為別將,亦募兵分帥之,日犒撫激勵,欲得其死力。
倭魁汪直等結砦海中普陀諸山,時出近洋襲官軍。
予偵知之,乃夜遣俞大猷帥銳兵先發,而湯克寬以巨艘佐之,逕趨其砦,縱火焚之。
倭倉皇覓余走,官軍隨擊,大破之,斬首一百五十餘級,生獲一百四十三人,焚溺死者無算。
值颶風發,兵亂,汪直等乘間率眾逸去。
都指揮尹鳳復以閩兵邀擊於表頭、北茭諸洋,斬首百餘級,生獲二百餘人。
先後以捷聞,賜白金、文綺有差。
夏四月,汪直、一毛一海等既潰散,剽忽往來不可測,溫、台、寧、紹俱罹其患。
參將湯克寬率兵循海,護城堡,捕奔輳,斬獲亦相當。
於是賊移舟而北,犯蘇、松郡。
二郡素沃饒,賊至捆載而去。
有蕭顯者,尤桀狡,率勁倭四百餘,屠上海之南匯、川沙,一逼一鬆江而軍。
餘眾圍嘉定、太倉,所過殘掠不可言。
王予遣都指揮盧鏜倍道掩擊,斬蕭顯。
餘眾復奔入浙,俞大猷等邀殺殆盡。
先是,吳、浙間人習選耍,而文武大吏復不能以軍法繩下,遂至破昌國、臨山、{郭}■、乍浦、青村、柘林、吳松江諸衛所,圍海鹽、平湖、余姚、海寧、上海、太倉、嘉定諸州縣。
予不欲冒功,有所隱沒,隨擊走之。
計倭所得亦不償失,前後俘斬共三千餘級,東南賴之。
五月,給事中賀涇奏:「留都根本重地,海洋密邇;鎮江、京口乃江、淮咽喉;瓜步、儀真又漕運門戶。
請設總兵駐鎮江。」
從之。
秋七月,太平府同知陳璋,敗倭於獨山,斬首千餘,餘眾浮海
東遁。
冬十月,倭寇太倉州,攻城不克,分掠鄰境。
有失舟倭三百人,突至平湖、海寧等縣。
自獨山之敗,倭東遁,江南稍寧。
惟崇明南泊失風者,幾三百人,不能去。
總兵湯克寬及僉事任環留兵守之。
環屬兵三百,皆新募,勵以必死。
不入與家人訣,為書赴之而去。
親介冑臨陣,士無敢不用命者。
環敝衣芒履,與士雜行伍,依草舍間,嚙飲水同甘苦。
至是,相守不下,賊潛出沒,環常夜追之,出其前後。
宰夫佩恐有失,衣環衣,介馬而馳,故賊不知所取。
環嘗匿溝中,賊過之不知。
匿至明,士始得之。
又遇矢石,士以死捍環。
環被傷,舁之至水濱,梁已撤丈餘,超而過。
追急,宰夫留御之,死焉。
環求其首,為流涕,親酬之。
相拒數月,不克。
克寬復督邳、漳等兵擊之,敗績,失亡四百人。
官軍疫,不能攻,乃開壁東南陬,倭遂潰圍出,掠蘇、松各州縣。
百餘人由華亭縣崇缺登岸,流劫至木涇、金山衛,移舟泊寶山。
克寬引舟師迎擊,及於高家嘴,毀其舟,斬七十三級,生擒十四人。
倭別隊失風至興化,殺千戶葉臣卿。
知府黃士弘、指揮張棟擊殲之。
時沿海諸一奸一民乘勢流劫,真倭不過十之二三。
三十三年三月,倭自太倉潰圍出,乃掠民舟入海,趨江北,大掠通州、如皋、海門諸州縣,復焚掠鹽場。
有漂入青、徐界者,山東大震。
改王予為右副都御史,巡撫大同,以徐州兵備副使李天一寵一代之。
予在浙江,薦盧鏜,釋柯喬,激勵諸將。
鄧城、劉堂、孫敖等爭奮逐北,以死綏著節。
復廣為偵刺,凡沿海大猾為倭內主者,悉系之,按覆其家。
自是倭不復知中國虛實與所從嚮往。
而余在海中者,亦無以菽粟火藥通,往往食盡自遁。
又行視諸郡邑未城者,計寇緩急,次第城之,凡三十餘所。
杭州官吏以烽火不時發,日集坊民登陴守,多怨苦。
予曰:「吾斥堠明,無慮弗及,奈何先敵受困耶!」令罷之,一郡皆歡。
至是去,以徐州兵備副使李天一寵一為僉都御史代予。
予去,而浙復不寧矣。
初,予薦盧鏜為參將鎮閩。
閩人故忌鏜,劾鏜「凶險不可用」。
罷之。
而沿海大猾且言「予令大猷搗巢非計」。
欲搖動予,予不為動。
已而南京各官復薦鏜,乃用鏜為參將,而以俞大猷為浙直總兵。
以南京兵部尚書張經總督浙、福南畿軍務。
時朝議方征狼、土兵剿倭,以經嘗總督兩廣有威惠,為狼、土所戴服,故用之。
敕令節制天下之半,便宜從事,開府置幕,自辟參佐。
經亦慷慨自負,中外忻然,謂倭寇不足平。
夏四月乙亥,倭寇自海鹽趨嘉興,參將盧鏜御之,稍卻。
次日,復戰於孟宗堰。
伏發,殺官軍四百人,溺死無算,都司周應禎等死之。
賊乘勝入據石墩山,分兵四掠。
攻嘉興府,城副使陳宗夔帥兵御卻之,焚其舟。
賊入乍浦,與長沙灣寇合犯海寧諸縣。
既而東掠入海至崇明,夜襲破其城,知縣唐一岑死之。
倭自崇明進薄蘇州,大掠。
六月,倭自吳江掠嘉興,都指揮夏光御之,背王江涇而陣。
倭鼓噪而前,我兵大潰。
光急入舟,中流矢溺死。
蘇州倭寇至嘉善,轉掠松江出海,總兵俞大猷擊敗之於吳松,所擒七人,斬二十三級。
八月,倭寇自嘉興還屯采淘港、柘林諸處,進薄嘉定。
會募兵,參將李逢時、許國以山東民倉手六千人至,與賊遇於新涇橋。
逢時率麾下先進,敗之。
賊退據羅店,官軍追及之,斬八十餘人。
許國恨逢時與同事,不約已。
乃別從間道擊賊,欲分逢時功。
追至采淘港,乘勝深入,伏起,大潰,溺水死者千人,指揮劉勇等死之。
工部侍郎趙文華上言:「倭寇猖獗,請禱祀東海以鎮之。」
帝命往祀,兼督察沿海軍務。
文華至浙,凌轢官吏,公私告擾,益無寧日。
三十四年,柘林倭奪舟犯乍浦、海寧,攻陷崇德,轉掠塘西、
新市、橫塘、雙林、烏鎮、菱湖諸鎮,杭城數十里外,流血成川。
巡撫李天一寵一束手無策,惟募人縋城,自燒附郭民居而已。
張經駐嘉興,援兵亦不時至。
副使阮鶚、僉事王詢竭力御之,僅免失陷。
致仕僉都御史張濂目擊時事,痛之,乃上言:「臣本杭人,頃復家居五載,頗知海寇始末。
始以海禁乍嚴,遂致猖獗。
而督、撫因循玩曷,養成賊勢。
夫堂堂會城,閉門旬日,已有垂破之勢。
徒以意得志滿而去,更無一兵一旅阻其去來。
城寇野心,欲如溪壑,能保其不復至哉?臣恐賊退之後,又復收拾傷殘首級,虛張功次,以欺陛下。
仍有從而庇之者,則罰罪之典,又移而為賞功之命矣。
臣寓父母一之邦,同舟共濟,志惟切於報君,嫌何避於出位,敢以三策為陛下陳之。
一曰重軍法以作積弱之氣。
士惟力戰而後克敵,亦惟畏法而後力戰。
今江南非無義勇也,迎敵九死,退走十生,何怪其有退而無進哉。
軍法之行,不在行陣而在平時,誠得必死之士萬夫,海寇百萬不足平矣。
一曰選民兵以收必勝之功。
夫江南衛、所,已成虛設,地方有急,輒假外兵。
餬口而來,原非義勇;掉臂而去,莫可勾查。
臣愚以為莫若盡散調募之兵,專責州縣立保伍,更番較閱,期於不擾。
一遇有警,按籍而呼,共保身家。
寇小至,則率眾以攻之;大至,則堅壁以守之。
一曰復海市以散從賊之一黨一。
夫海市舊制,原非創設。
向使瀕海之軍衛如故,則市舶未為害也。
惟武備日弛,不能制變。
而後海禁漸嚴,倭寇乏食,海寇由之以起。
惟軍民既練,寇掠則懼遭斬獲,交易則可保首領。
彼雖至愚,必不以彼易此。
然後相機稍復海市之舊,不惟散已聚之一黨一,而瀕海窮民假此為生,又足以收未潰之人心。」
夏四月,廣西田州土官婦瓦氏引狼、土兵至蘇州,總督張經分隸總兵俞大猷等殺賊。
時倭據川沙窪、柘林為巢,經冬涉春,新倭日至,地方甚恐。
聞狼兵至,人心稍安。
賊分眾三千過金山衛,俞大猷遣游擊白泫及瓦氏兵邀之,稍有斬獲。
趙文華至松江,因謂狼兵可用,厚犒之。
使擊賊至漕涇,遇倭數百人,戰不勝,頭目鍾富、黃維等十四人俱死,失亡甚眾。
於是賊知狼兵不足畏,復縱掠如故。
倭犯江北淮、揚諸處,前後由通州之餘東場、海門之東夾港登岸,流劫狼山、利河諸鎮,呂四、余西諸場。
復突入通州南門,燒民屋二十餘間而去。
三丈浦倭賊分掠嘗熟、江一陰一村鎮,兵備任環督保靖土兵及知縣王秩統兵三千攻其巢,破之。
賊奔江一陰一川沙窪,駕舟出海。
官兵縱火焚其巢。
賊舟一至戚家墩,游擊白泫、劉恩邀獲之,江一陰一賊亦出江東遁。
五月,張經破倭於王江涇。
逮經及巡撫都御史李天一寵一,俱下詔獄,論死。
初,經至浙中,用將佐何卿、沈希儀輩,名位已抗,驕不為用,而新拔士又猾不任兵,所征田州兵瓦氏、山東倉手俱不受律,連戰敗衄,望大損。
侍郎趙文華出視師,頤指凌經。
經自以大臣位出文華上,文華恚,則連疏劾經,謂「其才足辦賊,特以閩人避賊讎,故縱賊耳。」
帝大怒,會台諫亦有言者,趣官校逮捕經。
時倭寇自柘林犯嘉興,經遣參將盧鏜督狼、土兵水陸攻之,大敗賊於石塘灣。
賊北走平望,俞大猷邀擊,奔平望至王江涇,永順宣慰官捨彭翼南攻其前,保靖宣慰使彭藎臣躡其後,遂大敗之。
斬首二千級,溺死者稱是。
餘眾奔柘林,縱火焚其巢,駕舟二百餘艘出海遁。
自有倭患來,此為戰功第一。
而文華論經之疏已上矣。
捷聞,兵科言:「宜留經平倭以自贖。」
不聽,並李天一寵一、湯克寬俱逮至京,以縱寇論死。
文華既疏劾經,奏以巡按御史胡宗憲為僉都御史,代天一寵一巡撫。
而以周充代經。
未幾,復罷充,以南京戶部侍郎楊宜為總督。
倭寇自海洋突犯蘇州,南京都督周於德來援,一戰而敗,鎮撫蘇憲臣被殺。
賊中分其眾:一由齊門、撞馬頭而北,轉掠滸墅關、長洲、五都地。
一由胥門、木櫝而南,轉掠吳縣、橫鎮,蔓延嘗熟、江一陰一、無錫之境。
出入太湖,莫能御者。
御史屠仲律上言:「宜守平一陽一港,拒黃花澳,據海門之險,則不得犯溫、台。
塞寧海關,絕湖口灣,遏三江之口,則不得窺寧、紹。
扼鱉子門,則不得近杭州。
防吳淞江,備劉家河,則不得掩蘇、松、嘉興。
責江南守令,以訓練土兵,保全境內為殿最。
沿海沙民鹽徒及打生手,宜收錄併力御賊。」
詔從之。
川沙窪倭賊犯閘港、周浦,僉事董邦政、游擊周藩擊之,遇賊驚潰,藩被創死。
賊屯石塘橋,流劫昆山、石浦。
六月,倭寇蘇、常諸縣,嘗熟知縣王秩、江一陰一知縣錢享及居鄉
參政錢泮各督士民出御,力屈死之。
旋復寇蘇州,民爭入城。
門不啟,號呼震野,乘陴者望之而歎。
攀援上者,又縋絕而下。
任環還自儀真,曰:「奈何坐視之?縱有覘諜,我在無患也。」
乃出辟門,令男一女以列進,所活蓋數萬人。
復率解明道兵出城力戰,賊退入太湖。
遣舟師邀之,乃棄所獲逸去。
環以功進副使。
環復擊賊馬跡山,圍逃倭嘉定民家,投火之,盡死。
既而環有親喪,詔留之,任事如故。
八月,倭賊百餘自上虞爵溪所登岸,犯會稽高埠,奪民居據之。
知府劉錫、千戶徐子懿圍之。
賊潛縛木筏由東河夜渡,潰圍而出。
居鄉御史錢鯨,遭於蟶浦見殺。
賊自杭州西掠於潛、昌化,至嚴州淳安。
以浙兵迫急,突入歙縣,流劫至南陵,趨太平,一操一江兵扼之。
賊引而東,犯江寧鎮,指揮朱襄率勇士數百人御之。
是時賊已至板橋,襄等不知,方袒裼縱酒。
突遇,盡為所殲。
遂由安德、鳳台、夾岡沿鄉搶掠,趨秣陵關。
時應天府推官羅節卿、指揮徐承宗率兵千人守關,望風奔潰。
賊過關而去,自南京出秣陵,流劫溧水、溧一陽一,趨宜興、無錫,一晝夜奔一百八十里至滸墅關。
南直巡撫曹邦輔慮與柘林賊合,且為大患。
乃親督兵備王崇古,會集各部兵,扼其東路,四面蹙之,隨地與戰。
親召僉事董邦政、指揮樓宇以沙兵助剿,一戰斬首十九級。
賊始卻奔吳捨,欲走太湖。
覺之,追及於楊家橋,盡殲其眾。
賊自紹興高埠流劫杭、嚴、徽、寧、太平,犯南都,六七十人經行數千里,殺傷無慮四五千人,歷八十餘日始滅。
邦輔以捷聞,歸功僉事邦政。
時趙文華聞寇且滅,欲攘功,急趨赴之。
比奏,則邦輔己先之。
文華怒,會柘林賊進據陶家港,文華乃悉簡浙兵,得四千人。
文華及胡宗憲親將之,營於松江之磚橋。
約邦輔以直兵會剿。
浙兵分四道,直兵三道,東西並進。
賊悉銳沖浙兵,諸營皆潰,損失軍士千餘人。
直兵亦陷賊伏中,死者二百餘人,賊勢大張。
文華恨邦輔。
至是,乃以罪委之,及僉事邦政。
詔下邦政總督逮問。
既而刑科給事中孫浚言:「後期之罪,不在直兵。
今蘇、松士民交稱邦輔實心任事。
而流劫留都之倭,又為邦輔所滅,功績顯然。
遽請罪斥,文華非是。」
兵科給事中夏…亦言之。
上乃申飭文華「秉公視師,以圖大效」。
已而邦政及指揮樓宇賞竟不及,文華惡之也。
邦輔旋亦謫戌邊,巡按直隸御史張雲路為論奏,不報。
十一月,止征狼、土諸兵。
土兵瓦氏等至浙,驕悍不受約束。
所過殘掠,百姓苦之。
於是總督楊宜力請止征,從之,命兩廣督臣隨路掣止。
閏十一月,給事中孫浚上言:「防倭諸臣既有巡撫、督兵,又有
總督及都察重臣,事權不一,牽掣一靡一定,迄無成功。」
兵部覆奏:「諸臣職守:督察主竭忠討寇,實核布聞;總督主徵集官兵,指授方略;巡撫主督理軍務,措置糧餉;總兵主設法教練,身親戰陳。
至於有司,責在保安地方,固守城隍。」
帝然之,命行諸臣,各遵敕諭施行。
十二月,趙文華疏乞還京,許之。
文華初奉命至浙,適狼兵瓦氏等至,知倭厚畜,銳意請戰。
文華惑之,亟趨張經進戰,不得,則上書痛詆。
經被逮,代經者周充、楊宜皆無遠略,賊勢益熾。
及瓦氏戰敗,攻陶宅余倭,復大衄。
始知賊未易圖,有歸志。
至是,川兵破周浦賊,俞大猷復有海洋之捷。
文華遽言:「水陸成功,請還。」
然是時海洋回倭泊浦東、川沙窪舊巢。
及嘉定、高橋皆倭據如故。
副使任環率永順、保靖土兵剿新場倭寇。
時賊眾二千人,皆伏不出,而詐令人舉火於數里外,若將引去者。
上捨彭翅先入嘗之,不見一人。
於是頭目田、田豐等爭入,伏發,皆死之。
賊豕突去。
未幾,復攻上海,環以輕兵三百及之,擊敗於五里橋、習家墳。
又以兵援昆山,而身間行抵太倉、一毛一家、葛隆諸屯。
賊方會集治攻具,沖梯隊道,肉薄而登。
環率死士飛刃砍之,連碎其首,矢石交下,相殺傷甚眾。
又縋兵下突而前,賊漸氣奪,遂棄委走。
環既居憂哀毀,又積苦兵間,疾作卒。
三十五年春正月,巡撫御史周如斗參總督楊宜、提督曹邦輔「輕率寡謀,致川兵敗於東溝,苗兵敗於新場,東兵敗於四橋,乞罷黜」。
時上深以南寇為憂,疑趙文華言:「余寇將滅為不實。
屢問大學士嵩,嵩曲為營解,上意終不釋。
文華懼,因言:「余寇指日可滅。
督、撫非人,一敗塗地,皆因吏部尚書李默恨臣前歲劾其同鄉張經,思為報復。
臣繼論曹邦輔,則嗾給事夏…、孫浚媒孽臣及胡宗憲,一黨一留邦輔浙直總督,又不用宗憲而用王誥。
然則東南塗炭何時可解?陛下宵旰何時可釋也?」
默因得罪,宜削籍為民,邦輔亦被逮。
罷王誥,以宗憲為兵部侍郎兼僉都御史。
夏四月,倭薄溫州,同知黃釧馳檄出迎擊,被執。
倭欲還之,索千金為贖。
釧罵之不置,倭怒,磔殺之。
江北倭流劫至山、山北等港,無為州同知齊恩率舟師迎戰,
敗之,斬首百餘級。
恩長子尚文,次子嵩,叔仲實,弟寶榮,侄慎、寅、友良、大卿,孫童俱在行間。
嵩年十八,驍勇善射,獨前追賊至安港,恩等從之。
伏發,恩及其家丁錢鳳等二十一人力戰,皆死之,獨嵩、慎、寅三人得脫。
賊遂乘勝至金山,殺鎮江千戶沈宗玉、王世良於江中。
倭率眾數千自乍浦入,欲犯杭州。
游擊將軍宗禮帥兵九百御之,逆戰於三里橋,分左右翼夾擊,三戰三捷,獲首功七十餘級。
賊首徐海等皆辟易,稱為神兵。
會橋陷軍潰,禮與鎮撫侯槐、何衡,義官霍貫道力戰,俱陷陣死之。
禮驍勇敢戰,所部箭手三千人皆壯士。
事聞,贈恤有差。
總督胡宗憲奏「遣生員蔣洲、胡可願使倭砦,傳諭渠魁,令無犯順」。
從之。
已而可願等還,言「倭渠欲通貢市」。
宗憲以聞,下兵部集議,不可,乃止。
倭圍巡撫阮鶚於桐鄉。
初,鶚督學浙江,開武林門納難民,全活數萬人,超擢巡撫。
方倭之寇嘉興也,鶚議主剿,而胡宗憲議主撫,不相能。
倭自嘉興轉寇桐鄉,氛益銳,去來實徐海、麻葉領之,陳東附焉。
東,薩摩王弟書記也。
宗憲謀間之,遣辯士說海。
海心動,私語桐鄉守兵曰:「吾已款督府矣。
城東門陳一黨一,善備之。」
是夕,海道崇德而西,東方急攻桐鄉。
宗憲說海縛麻葉,因偽為麻葉書致東,令圖海,故達海所。
東、海中自疑,始解圍去。
五月,御史邵惟忠上言:「倭薄通州,圍未解。
餘眾自狼山轉掠瀕江諸郡縣。
而瓜、儀為留都門戶,鎮、常乃漕運咽喉,不可視為緩圖。
宜大集兵,敕諸臣戮力靖亂。」
下兵部議,「請調河南睢、陳及山東八衛,陝西延綏兵及徐、沛募兵,敕遣才望大臣一人總督,以為犄角,保障留都」。
帝然之。
已命兵部侍郎沈良才矣,嚴嵩揣知上覺趙文華欺罔,且見譴,乃令文華自以其意請復視師。
嵩為言:「良才不勝任,江南人引領俟文華至。」
上乃止良才,命文華以工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總督浙、福、直隸軍務。
文華既至浙,假監督權凌脅百官,搜括庫藏百萬計。
兩浙、江、淮、閩、廣所在徵兵集餉,留漕粟,除京帑,給差課,迫富民脫兇惡,一浪一授官職。
於是外寇未寧,而內憂益甚。
六月,倭入慈溪縣,知縣柳東伯亡。
初,王予在浙,計城各邑未城者,慈溪士人獨持不可。
至是,倭眾大至,知縣不知所御,攜印組亡去。
殘殺民人無算,而縉紳尤甚,始悔失計。
東伯失守,當坐死。
以無城可憑,削籍為民。
省祭官杜槐與其父文明率兵追敗倭於王家一團一。
海道劉起宗委槐防余姚、慈溪、定海。
未幾,與賊遇於白沙。
一日三戰,殺賊三十餘人,斬其一帥,槐被創墜馬死。
文明別將兵擊倭於演武場,斬白眉倭帥一,從七,生擒二。
倭驚遁,呼為「杜將軍」。
已而追至奉化楓樹嶺,以兵少無繼,陷陣死。
倭薄海鹽,指揮徐行健、程祿,百戶方存仁逆戰死之。
八月,海寇徐海伏誅。
初,胡宗憲以簪珥遺徐海侍女翠翹、綠珠,令日夜說海,縛陳東以報朝廷。
海且感,而趙文華方治兵擊海,
宗憲佯曰:「彼且縛陳東,何戰為?」
海果賂薩摩王弟縛東以獻。
於是海勢日孤。
海自念數有功,又信羅龍文誘,約八月入謁督府於平湖。
海先期以數百人胄而入,宗憲、文華、鶚坐堂上,海等叩罪,復謝宗憲。
宗憲下堂摩其頂,曰:「朝廷且赦若,慎勿再虞。」
厚犒遣之。
海既出,知官兵大集,自疑。
宗憲使使諭之曰:「官兵防東一黨一,爾毋恐。」
海請居東沈莊,陳東居西沈莊。
又令東詐為書遺其一黨一,曰:「海約官兵夾剿汝矣。」
東一黨一果疑相攻。
海令卑將辛五郎歸島,宗憲密遣盧鏜計擒之。
文華調兵六千既集,移營薄沈莊。
督之急,宗憲猶心憐海不欲遽戰。
文華迫之,宗憲乃下令與總兵俞大猷整師前進。
海知事變,掘深塹自守,柵數重,官兵望之不敢入。
阮鶚檄趨之,大猷乃從海鹽進攻東沈莊,破之。
又追擊於梁莊,會大風,縱火,諸軍鼓噪乘之,賊大潰,斬獲一千六百餘級,海倉徨溺水死。
引出,斬其首。
浙、直海寇平。
海,故杭之虎跑寺僧,雄海上,稱「天差平海大將軍」。
至是,捷書上,文華皆襲為已有。
帝命械系首惡至京正法。
時浙東仙居、浙西桐鄉二寇略平。
其分掠海門者,把總張成敗之。
江北寇流入常、鎮者,總兵徐玨敗之,蘇、松、寧、紹相繼告捷。
兵部奏文華功,帝從之,降敕令文華還京。
論平倭功,加文華少保,宗憲右都御史,各任一子錦衣千戶,余升賞有差。
倭俘麻葉、陳東等械系至京,禮、兵部請獻俘,從之,群臣俱賀。
時倭略平,惟舟山賊據險結巢未下,官兵環守之不能克。
諸狼、土兵俱已遣歸,而川、貴兵六千人始至。
胡宗憲方留防春汛,隸俞大猷經營舟山之賊。
會夜大雪,大猷乃督兵四面攻之。
賊悉銳出敵,官軍競進。
賊敗歸,乃以棕蓑卷火擲之,賊四散潰出,斬首一百四十餘級,余悉焚死。
三十六年冬十一月,海寇汪直伏誅。
徐海等既死,汪直復糾眾三千餘入寧波岑港,大掠四境。
汪直,徽人也。
宗憲亦徽人,乃以金帛厚賂誘之,云:「若降,吾以若為都督。」
置海上通互市,乃迎直母與其子入杭厚撫之。
而奏遣生員蔣洲往諭,與之盟。
直信之,遂自奮言:「能肅清海波,贖死命。」
與其一黨一毛一海峰、葉碧川等從蔣洲來杭州。
洲至,而直未至,人疑其詐。
巡按周斯盛請罷貢罪洲,於是逮洲獄,洲乃陳諭倭始末,及言「直以誠來,其未至,必風阻耳」。
已而直果乘巨舟,遣頭目數十人隨來,泊舟定海。
蓋初舟實為颶風所損也。
宗憲使人招直,直願見洲,洲方對理。
疑其觖望不遣,遣千戶夏正質其舟。
直素與正善,不疑。
遂詣軍門請罪,具言自效狀。
宗憲待以賓禮,使指揮為其館主,給輿夫出入,復出蔬米酒肉供饋其舟人,日費數百金,且交質為信。
因具狀聞,請赦之。
科臣王國禎力持不可。
疏入,上謂「直元兇不可赦」。
宗憲乃密檄按察司收直等斬之。
論平倭功,加宗憲太子太保,余皆遷賞。
然直雖就誅,而三千人皆直死士無所歸,益恚恨,復大亂。
三十七年春二月,倭犯潮州之它浦,攻蓬州千戶所。
僉事萬仲分部水陸兵馬,東西哨攻之。
臨敵而哨兵皆潰,領哨千戶魏岳、高洪俱死。
尋犯福州,巡撫阮鶚不能御,取庫銀數萬兩賂之。
以新造大舟六艘,俾載而去。
夏四月,倭掠台州臨海之三石鎮,約數千人,總督胡宗憲擊走之。
倭攻福清,破之,執知縣葉宗文。
舉人陳見率家僮御賊不克,與訓導鄔中涵俱罵賊死。
五月,自海口出港,參將尹鳳引舟師擊之,沈其舟七,斬首六十餘級,生擒七人,餘眾去。
鳳追擊東洛外洋,覆敗之,銃傷及溺水死者甚眾,福、興患少熄。
倭攻惠安,知縣林鹹乘城御之,攻五晝夜不克,丁壯死者數百人。
倭亦失亡相當,乃引去。
鹹率兵擊倭鴨山,乘勝追奔,陷伏中死之。
倭分犯同安、長樂、漳、泉諸處。
秋七月,以浙江岑港海寇未平,詔奪總兵俞大猷、參將戚繼光職,期一月蕩平,命胡宗憲督之。
初,宗憲遣一毛一海峰誘降汪直,直至,下獄,海峰遂與倭目善妙等五百餘人燒船登岸,列柵舟山,阻岑港而守。
官軍四面圍之,屢斬獲。
然海中數苦毒霧,賊憑高死鬥,先登者多陷沒,新倭復大至。
冬十月,岑港倭移巢柯梅,胡宗憲屢督兵討之,不能克。
兵備副使谷嶠捍御海上,屢破倭。
制府以捷聞,進山東參政。
三十八年春三月,倭寇自象山河金、纜井諸處焚舟登岸,海道副使譚綸與賊戰於馬岡,敗之,斬首七十級。
總督胡宗憲上言:「舟山殘孽,移住柯梅,即共焚巢夜徙,力已窮蹙,勢易成擒。
而總兵俞大猷、參將黎鵬舉邀擊不力,縱之南奔,播害閩、廣,宜加重治。」
上命逮大猷、鵬舉至京訊治。
時人言籍籍,謂倭之開洋也,宗憲實一陰一遣之。
倭南行泊浯嶼,焚掠君民。
由是福建人一大噪,謂宗憲嫁禍。
御史李瑚數其三大罪。
瑚與大猷俱福建人。
宗憲疑大猷漏言,故委罪以自掩。
而大猷不善滑刺,素不為嚴世蕃所喜,故有是逮。
廷臣惜大猷才,共假貸得三千金,饋世蕃,不死,罷職,發大同立功。
夏四月,江北倭趨通州,總兵鄧城御之不利,指揮張谷被殺。
倭進據白蒲鎮,兵備副使劉景韶以游擊丘升擊白蒲倭於丁堰、如皋、海安,三戰三捷。
賊謀犯揚州,景韶復督升等以火攻其老營,擊敗之,焚死二百人。
賊逸入潘家莊,盡銳攻之,先後斬首三百餘級。
初,賊自南沙登岸犯通州,至是剿絕。
廟灣倭合眾攻淮安,參將曹克新御之,戰於姚家蕩,自寅至申,大敗之,斬首四百七十級。
賊遁入姚莊,縱火焚莊,死者二百七十餘,賊退入廟灣拒守。
劉景韶督兵擊倭於印莊,斬首四十級。
賊西走,次日復戰於新州,賊遁入民家,我兵以火攻之,凡再戰,斬首二百六十級,賊悉焚死,無一人脫者。
時江北流倭悉殄,惟廟灣據險固守不出。
五月,江北兵攻倭於廟灣,沖其巢,斬首四千。
我兵死傷過當,復退守之。
時賊營甚固,巡撫李遂以我軍鼓戰而疲,宜圍守之。
賊乏食,且水陸斷其行道,可收全勝。
通政唐順之以為玩寇,乃自擐甲持矛麾兵以進。
屢挑戰,賊終不出。
遂督兵入險,賊盡銳東西衝,殺傷相當。
自是復稍稍出掠,覓舟為走計矣。
順之知失計,乃駕言經略三沙倭南去。
俞月,倭困廟灣既久,劉景韶督卒填壕塹一逼一壘而陣。
令水兵載葦焚其舟,復水陸進擊。
倭潛遁入舟,官兵進據其巢,追奔至瑕子港,斬獲頗多。
余倭無幾,不復能戰,乘風開洋而去。
福建新倭大至,多繼攻具。
先攻福寧、連江、羅源,流劫各鄉。
進攻福州不克,移攻福安破之。
參將黎鵬舉以舟師擊倭於海中七星山、屏風嶼,斬首六十七級,生擒六十八人。
時沿海長樂、福清等境皆有倭舟,廣東流倭往來詔安、漳、浦間。
浙江舟山倭移舟南來者,尚屯浯嶼。
福州、漳、泉無地非倭矣。
舟山倭屯浯嶼經年,至是乃開洋去。
其一毛一海峰者,復移眾南岙,建屋而居。
永、福倭移舟出梅花洋,參將尹鳳擊敗之。
巡按樊獻科請趨胡宗憲應援,未及行,巡撫阮鶚往剿之,倭稍創。
六月,倭眾別部二十餘艘屯崇明三沙,總督胡宗憲檄總兵盧鏜帥師攻破之。
前後斬首百餘,遁去。
宗憲以捷聞,兼言唐順之贊畫功,擢僉都御史。
秋七月,三沙倭突犯江北,由海門縣七星港登岸,流劫過金沙、
西亭,將犯揚州。
參將丘升御之,戰於鄧家莊。
賊敗走仲家園,復追至鍋一團一。
升輕騎先進,賊覘無後繼,盡銳來沖,升馬蹶被殺。
已而官軍大至,賊遁。
八月,倭自鄧家莊敗後,沿海覓舟不得,官軍尾之於劉家橋、白駒沙諸處。
倭餒甚,奔劉家莊,我兵圍之。
時劉顯兵至先登,各營繼進,縱火衝擊,破其巢,斬首二百餘。
賊奔白駒場,追擊,又敗之於七灶莊、花墩,共斬首四百餘,賊盡殄焉。
顯驍勇敢戰,江北軍悉屬顯節制,故有功。
三十九年春二月,倭寇六千餘人流劫潮州等處。
時浙直倭患稍息,而閩、廣警報日至。
五月,加胡宗憲兵部尚書兼右副都御史。
四十一年春三月,泉州指揮歐一陽一深率兵擊倭,破之,生擒江一
峰,泉寇稍寧。
倭陷福建永寧衛,大掠數日而去。
復攻永寧城,破之,大殺城中軍民,焚燬幾盡。
冬十一月,逮總督、兵部尚書胡宗憲,削籍,從給事中陸鳳儀
之言也。
獄具,罷浙閩總督大臣,設右僉都御史巡撫其地。
四十二年五月,復逮胡宗憲詣京,宗憲自一殺。
是時大計京官,復有言宗憲未盡法者,有旨逮治,宗憲至京自一殺。
宗憲在浙中與趙
文華同事,文華選耍不敢前,宗憲輒自臨陣,戎服立矢石間督戰。
方倭圍杭時,宗憲親登城臨視,俯身堞外,三司皆股慄,懼為流矢所加,宗憲恬然視之。
殲徐海、汪直皆有功。
然稍稍事文華,又握權太重,勳臣總兵者由掖門通謁庭拜,巡撫悉聽節制,如三邊例。
宗憲才得展,而禍機亦萌此矣。
上好玄修,宗憲進白鹿稱賀,大學士嵩比之。
會嵩敗被逮時,歸安茅坤上書頌其冤。
冬十月,倭犯福建。
其自浙之溫州來者,合福建連江賊登岸,攻陷壽寧、政和、寧德等縣;自廣之南岙來者,合福清、長樂賊攻陷玄鍾所,蔓延及於龍巖、松溪、大田、古田之境,無非賊者。
初,浙江參將戚繼光既連破賊於林墩等處,閩之宿寇盡平。
繼光引兵還浙,遇倭自福清東營岙登岸。
麾兵擊之,斬首百八十級,遂行。
而倭至者日眾,始犯邵武,殺指揮齊天祥。
轉掠羅源、連江,殺游擊倪祿。
遂攻玄鍾所城及寧德縣,入之。
乘勝直抵興化府城,不克,乃合兵薄城下,圍之且匝月。
巡撫游震得以狀聞,請「調義烏兵,以繼光統之。
起丁憂參政譚綸,與都督劉顯、總兵俞大猷協力共濟」。
上從之。
十一月,劉顯率兵援興化。
顯大兵留江西剿廣寇,所提八閩卒,不及七百人,且疲屢戰。
倭新至,氛甚銳。
顯知不敵,乃去府城三十里,隔一江按兵不進,欲掩逗留之罪。
遣五卒繼文詣府,約欲率兵赴城禦敵。
賊獲五卒殺之,用其職銜偽為顯文,剋期入城,約城中「勿舉火作聲,恐賊驚覺」。
詐以五人為劉卒繼入。
至期,賊一陽一稱顯兵入城,人莫之疑。
賊既大入,猝起格殺,城中驚亂。
參政翁時器、參將畢高倉皇縋城走,同知吳時亮被殺。
賊遂據城中三閱月,殺掠焚燬。
顯卒乘亂攫之,參政王鳳靈妻竟為顯掠去。
賊既飽欲,始如平海衛,欲掠舟泛海去。
十二月,倭結巢■頭城,與都指揮歐一陽一深相拒,久之不出。
深望見兵少,輕之,直前挑戰。
伏發,深與其下數百人皆戰死,賊乘勝陷平海衛。
事聞,罷巡撫游得,震逮參政翁時器、參將畢高。
劉顯坐觀望不救,立功自贖。
倭引兵出海,把總許潮光以輕舟抄之,賊還屯平海衛。
副總兵戚繼光督浙兵至福建,與劉顯、俞大猷合擊倭於平海衛,大破殲之,斬首二千二百級,墮溺水死者無算,福州以南諸寇悉平。
四十三年春二月,舊倭萬餘攻仙遊,圍之。
三月,戚繼光引兵馳赴之,大戰城下,賊敗趨同安。
繼光麾兵追至王倉坪,斬首數百,餘眾奔漳浦。
繼光督各哨兵入賊巢,擒斬略盡,閩寇悉平。
其得出者逸出境,至廣東潮州,俞大猷又截殺之,幾無遺類。
初,倭既自浙創歸,嘗一犯淮、揚、吳、越,皆不利,遂巢閩中,首尾七八載。
所破城十餘,掠子女財物數百萬,官軍吏民戰及俘死者不下十餘萬。
雖時有勝負,而轉漕軍食,天下一騷一動。
至是,倭患始息。
谷應泰曰:島夷卉服,首見《禹貢》。
秦、漢以來,罕被倭患。
蓋以其俗一愛一鮮華,地多饒沃,五州、七道、三島,五百七十三郡,率皆樂土,環以大海,君臣自保,不一愛一慕中國也。
若乃海王充刃,居民仰食,雲帆所指,有無懋遷,則又彼此鹹賴。
高帝時,士誠、友定遺孽竄伏,北遼南粵,歲被創殘。
已而通謀逆臣,伏兵市舶。
帝乃閉關謝貢,示弗復通。
然而創設市舶,互市不絕,計深遠也。
後世識慮迂拘,放失舊典。
初開橫海,旋棄珠崖,民競刀錐,吏鮮保障。
秦關夜析,楚吏晨疆,勇士蹈險,貪夫忘生。
於是內地一奸一民,勾一引潛深,海邦貴幸,藏匿不可勝計矣。
貧民勢家,黷貨負直。
窮彝困頓,進退咨且。
逃生水國,求食波臣。
邊吏戒心,搜捕始急。
於是沿海不逞之徒,陳涉力耕,怨家日眾,黃巢下第,憤恚思兵,稍稍收聚,倭裔窺竊上國矣。
朱紈下車,不畏強禦。
窮治一黨一與,少所報聞。
夫廣漢索酤,先求魏相;李膺破柱,不避黃門。
政求亂本,雖得河源;禍發朝堂,竟悲虎尾。
紈死而朝貢與海逋交相賀也。
代臣畏禍,海禁復弛。
浙東再亂,王予出督。
拔大猷於偏卑,出盧鏜於獄中。
普陀一戰,幾殲渠帥。
遊魂四潰,旋掠江南。
而予隨處邀擊,頗多斬獲。
括乃代頗,騎還易毅。
大功不終,自古悲歎。
此閫外有遙制之憂,中樞失內贊之力也。
嗣是天一寵一握兵,乃棘門之兒戲;文華祀海,實天雄之誦經。
倭患愈劇,張經再出。
經以功在銅柱,因而偃蹇凌轢,度亦自大匹夫耳。
然視事一月,指揮群帥。
王江涇之捷,賊兵宵遁。
史稱其兵驕將悍,或亦讒人之蜚語,獄吏之深文也。
文華行替,檻車入國。
蓋左豐求賂,盧植征還;張讓交通,王允下獄。
自古未有小人同事,而得製成功者。
胡宗憲曲意主撫,因剿成功。
賄斬徐海,誘擒汪直。
武安誘殺,李廣誅降。
長致恨於封侯,空悲冤於賜劍。
憲雖引刃,應無顏見二賊於地下也。
憲才望頗隆,氣節小貶。
側身嚴、趙,一卵一翼成功。
耿秉因竇憲勒勳,杜預事朝貴甚謹。
封疆之吏,固應折節乃爾耶?
倭寇披猖,禍延三省。
任環效命留都,俞大猷經營兩浙,戚繼光驅馳閩海。
類皆大國干城,足以滅此朝食。
而乃大戮亟行,更張不一,事權牽制,流毒生民。
九閽無金城之任,分宜少裴度之忠。
群賢隕喪,國事凌夷,固其宜也。
中丞張濂,家居省會,身在圍城。
訟言時事,涕淚交頤。
觀其疏中所稱:殘難民之首,以償縱寇之功,而督撫可知;移罰罪之典,為賞功之命,而樞可知。
軍法不重,人無死志。
客兵掉臂,士無鬥心,而卒伍可知,嗚呼!鄭監陳圖,莫救當時之充耳,然而睢一陽一劍在,已成今日之爰書矣。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