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紀事本末
○平徐鴻儒
卷七十
(附王好賢、於弘志 )
熹宗天啟二年夏五月,山東妖賊徐鴻儒倡亂。
鴻儒,巨野人,遷鄆城,萬曆末,以白蓮教惑眾,一黨一數千人。
深州人王森以救一妖
狐,妖狐斷尾,令藏之招人,人聞異香,多歸附之,號聞香教。
森死,遺貲巨萬,子好賢藉其資以結客,有異志。
景州於弘志以棒棰會聚惡少年,好賢與通,密約鴻儒於八月望日,三方同起。
而鴻儒以他事相激,先發,在卞家屯刑牲誓眾,令眾至梁山泊寄家口,然後起兵,往圍魏家莊,又二千餘人圍梁家樓,據為巢。
去縣二十里,官兵不敢前。
又攻巨野縣,其一黨一楊子雨、李泰等被擒。
又曹州擒張世佩,其身旁匿紙人數千,號「四大金剛」,亦鴻儒一黨一也。
鴻儒攻鄆城,知縣余子翼逃,遂據城,曹、濮一騷一動,充西道閻調羹以聞,巡撫都御史趙彥、總河侍郎陳道亨、巡撫都御史王一中合兵捕之。
其時,四川亦有白蓮妖賊洪眾、劉應選、白仙台等,助賊蜂起。
巡撫朱燮元擒捕正法。
夏六月,徐鴻儒陷鄒縣,署印通判鄭一傑挈家出走;進陷滕縣,知縣姚之胤逃;遂踞二城。
時括遼餉殆盡,至是徵兵,無餉可給,止練鄉勇,責有司捕治。
魯王捐貲保城,上賜璽書褒之。
山東都司廖棟破武安賊巢,焚之。
撫臣趙彥奏捷。
賊盤踞巢一穴一,動以數萬,官兵奮勇力戰,斬首三千餘級,炮擊死者六七百人。
又焚武安集賊巢,近旁小寨俱毀之,賊勢窮蹙,奔梁家樓。
都司楊國盛與賊對壘,斬首千級。
其東南、東北之賊充塞道路,官軍攻擊,賊不能支,復斬首二千餘級。
賊欲窺伺兗府,官軍尾其後襲之,連戰皆捷,遂復鄆城、巨野。
秋七月,錄敘山東平妖將士楊國盛、廖棟等功績。
巡撫趙彥奏:「妖賊聚眾日多,官兵策應日難。
乞暫留秋班邊軍,隨營剿賊,可省招募之費。」
從之。
賊攻夏鎮,至彭家口,掠糧船四十餘艘,阻絕運河。
侍郎陳道亨告急,上命兵部議添兵防守。
時沙溝營把總姚文慶等,集軍壯鄉勇,擒賊十一人,殺五十餘人,奪回漕艘,淮兵又驅斬夏鎮妖賊,運道復通。
山東一日二報捷,賊奔滕縣,與鄒縣賊會合攻曲阜,領馬步萬餘,擁至城下。
知縣孔聞禮率民兵極力捍御,殺賊甚眾,賊不能陷,旋以援至,拔營而去。
復劫官營,都司楊國盛大敗,游擊張榜等皆死之,營內糧草火炮器刃俱被劫。
賊僭稱大乘興勝元年。
巢有十數,兵十餘萬,欲先取兗州,次取濟南,聲勢甚銳。
陳道亨疏請登、萊兵防兗,恐糧餉有失也。
景州妖賊屯阜城、武邑,殺人祭旗,聲言取景州,焚掠四十餘里。
官兵往捕之,賊首於弘志立馬仗弓,飛舞而來,官兵斬之於馬下,餘賊披一靡一四散,又擒妖民田付民等。
於是賊眾牛朝利等退據白家屯,掘深濠,伐木為寨,以固守。
艾山賊趙大奉劉永明為主,稱安民王。
以二十八人塗面,稱「二十八宿」,聚一黨一二萬餘人,合鄒、滕賊共十七枝。
官兵攻破之,獲永明,臨刑猶稱「寡人」雲。
賊攻充州。
先是,趙彥親至兗州,同監軍道王從義、徐從治,總兵楊肇基至演武場閱兵,賊眾進一逼一城下,肇基迎敵。
都司楊國盛、廖棟分擊,殺賊千餘人,賊回滕縣。
九月,賊流劫金山口,徐州震動。
官軍復錫山,賊始懼。
偽都督侯五、偽總兵魏七等,據城乞降,去其幟,而鴻儒同一黨一高尚賓、歐一陽一德、酆九敘、許道清等三百餘人,復力守。
官兵分攻之,趙彥下令,鴻儒不出,即四面焚攻,賊因縛鴻儒出降。
三道臣入城,安一撫軍民,復滕城。
十月,安插鄉民共二萬七千餘人,收騾馬千匹,神一槍一八百桿,大炮二百六,斧九十九,余弓刀亡算。
十二月,獻山東俘徐鴻儒等磔於市。
加趙彥兵部尚書,余進秩有差。
鴻儒臨刑歎曰:「我與王好賢父子經營二十餘年,徒屬甚眾,更遲數日,孰敢攖其鋒者!」而好賢見鴻儒敗,走薊州,又挈家二十餘人,南走至揚州,事露就擒。
吏科給事陳熙昌上言:「東省妖賊雖平,地方善後宜策,並請存恤,修復孟氏墓廟。」
上從之,命官致祭。
四年八月,鄒縣賊余一黨一因旱災,復聚於泗州,數百人劫掠。
兗州知府曹文衡、鄒縣知縣郭人吉、署泗水縣事同知張景親詣其地安一撫。
李守己等二十餘人訴為鄉里凌Τ,願就招撫,編入保甲,始安。
谷應泰曰:慨自周之成、康,刑措不用,漢之文、景,斷獄四百,海內安,何其盛也!其它致治之主,非有外患,則有內憂。
若夫火坑之寇,旋即艾除;飛一燕之兵,逾時解散,此亂之小者也。
然而疥癬致患,蜂蠆有毒,兩葉不去,斧柯是尋,有國者可不慎乎?
明室數傳,中外多盜,憲、武、世、神,反者數起,雖常命張敞於京兆,遣虞詡於朝歌,而沸■游魚,相隨斬馘。
然弄兵者疇非赤子,蠶食者皆吾腹心;止渴而進鴆酒,救疾而吞烏喙,萑苻屢殄,明祚不得長矣。
比及熹宗,東省又起,鄆人徐鴻儒倡亂,號白蓮教。
應之者深州王好賢,號聞香教,景州於弘志,號棒棰會,艾山劉永明,號安民王,而其餘「四大金剛」、「二十八宿」,莫不三方並起,剋日興師,猶之樊崇鼓亂,而下江、新市互有聲援;張角煽妖,而小方大方各推渠帥。
雖賊徒之故智,亦奔命之深憂也。
然聞之孽不自生,釁由人作。
考其時,Yan擅政,必外吏撟虔;苞苴在官,必削在下。
俗敝則輕於為非,民貧則去而為盜,固然其無足怪。
而論者又云:蓮社以梵教而惑,妖狐以吹火而興,經營廿年,盜亦有道,豈足盡信哉!乃若魯藩捐貲保城,趙彥盡力擒捕,而廖棟破之於武安,楊國盛殲之於巨野。
夏鎮告捷,運艘復通。
滕縣既恢,鴻儒遂磔。
彼諸臣者,雖非龔遂之平渤海,亂絲徐理,抑亦廣漢之治三輔,χ鼓不鳴矣。
然而{並}蜂不懲,亂令亟行,黃巾既叛,仍行鉤一黨一之誅;河朔初平,更遣括田之使。
從此鴻蜚滿野,萇楚無家,政散民流,積薪蘊火。
人以為潢池雲擾,禍烈於懷宗。
予以為東陵伏莽,釁叢於熹廟也。
後三年而餘孽聚泗州,又七年而李自成起米脂,明竟以亡。
悲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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