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紀事本末》○王振用事:宣宗宣德十年春正月甲戌,帝崩於乾清宮。時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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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紀事本末》○王振用事

明史紀事本末

○王振用事

卷二十九

宣宗宣德十年春正月甲戌,帝崩於乾清宮。

時皇太子方九歲,即皇帝位,詔以明年為正統元年。

秋七月,命司禮太監王振偕文武大臣閱武於將台。

振矯旨以隆

慶右衛指揮僉事紀廣為都督僉事。

振,山西大同人。

初侍上東宮,及即位,遂命掌司禮監,一寵一信之,呼為「先生」而不名,振遂擅作威福。

時輔臣方議開經筵,而振乃導上閱武將台。

台在朝一陽一門外近郊,集京營及諸衛武職試騎射,殿最之。

紀廣者,常以衛卒守居庸,往投振門,大見親■,遂奏廣第一,超擢之。

宦官專一政自此始。

太皇太后張氏嘗御便殿,英國公張輔,大學士楊士奇、楊榮、楊溥,尚書胡熒被旨入朝。

上東立,太皇太后顧上曰:「此五人,先朝所簡貽皇帝者,有行必與之計。

非五人讚成,不可行也。」

上受命。

有頃,宣太監王振。

振至,俯伏,太皇太后顏色頓異,曰:「汝侍皇帝起居多不律,今當賜汝死。」

女官遂加刃振頸。

英宗跪為之請,諸大臣皆跪。

太皇太后曰:「皇帝年少,豈知此輩禍人家國。

我聽皇帝暨諸大臣貸振,此後不可令干國事也。」

英宗正統元年冬十月,上閱武於將台,命諸將騎射,以三矢為率。

受命者萬騎,惟駙馬都尉井源彎弓躍馬,三發三中。

上大喜,撤上尊賜之。

觀者皆曰:「往年王太監閱武,紀廣驟升。

今天子自來,顧一杯酒耶?」

然竟無殊擢。

四年冬十月,福建按察僉事廖謨杖死驛丞。

丞故楊溥鄉里,僉事又士奇鄉里也。

溥怨謨,論死。

士奇欲坐謨因公殺人。

爭議不決,請裁太后。

振曰:「二人皆挾鄉故,抵命太重,因公太輕,宜對品降調。」

太后從之,降謨同知。

振言既售,自是漸摭朝事。

五年春二月,命侍講學士馬愉、侍講曹鼐並直內閣,預機務。

先是,王振語楊士奇曰:「朝廷事賴三位老先生。

然三公亦高年倦勤矣,後當何如?」

士奇曰:「老臣當盡瘁報國,死而後已。」

榮曰:「先生安得為此言。

吾輩老,無能效力,當以人事君耳。」

振喜。

越日,即薦曹鼐、苗衷、陳循、高[QDXD]等,遂次第擢用。

士奇因尤榮,榮曰:「彼厭吾輩,吾輩縱自立,彼容能已乎?一旦內中出片紙,命某某入閣,則吾輩束手矣。

今四人竟是我輩人,何傷也。」

士奇是其言。

六年夏四月,太監王振矯旨以工部郎中王佑為工部右侍郎。

振既弄權,佑以諂媚超擢,與兵部侍郎徐希極意逢迎之。

佑貌美而無須,善伺候振顏色。

一日,振問曰:「王侍郎何無須?」

對曰:「老爺所無,兒安敢有。」

聞者鄙之。

五月,兵科給事中王永和劾掌錦衣衛事指揮馬順怙一寵一驕恣,欺罔不法。

不報。

順,王振一黨一也。

八月,召山東提學僉事薛為大理寺左少卿。

初,王振問楊士

奇曰:「吾鄉人誰可大用者?」

士奇薦,乃有是召。

至京朝見,不謁振。

振至閣下,問:「何不見薛少卿?」

二楊為謝。

振知李賢素與厚,召至閣下,令致己意,且言振素問之。

賢至朝房與言,曰:「厚德亦為是言乎?拜爵公朝,謝恩私室,吾不為也。」

久之,振知其意,亦不復問。

一日,會議東閣,公卿見振皆拜,一人獨立。

振知其為也,先揖之,且告罪。

然自是益深銜之。

十月,三殿工成,宴百官。

故事,宦者雖一寵一,不得預王庭宴。

是日,上使人視王先生何為。

振方大怒,曰:「周公輔成王,我獨不可一坐乎!」使以聞,上為蹙然,乃命東華開中門,聽振出入。

振至問故,曰:「詔命也。」

至門外,百官皆望風拜,振悅。

械戶部尚書劉中敷,侍郎吳璽、陳常於長安門。

時以京城乏草,御一用牛馬欲分牧民間。

言官劾其紊制,王振命械之。

閱十六日得釋,以侍郎王佐署部事。

七年冬十月,太皇太后張氏崩。

初,宣宗崩,上衝年踐祚,事皆白太后然後行。

委用三楊,政歸台閣。

每數日,太后必遣中官入閣,問施行何事,具以聞。

或王振自斷不付閣議者,必立召振責之。

太后既崩,振益無所憚矣。

太監王振盜去太祖禁內臣碑。

洪武中,太祖鑒前代宦官之失,置鐵碑高三尺,上鑄「內臣不得干預政事」八字,在宮門內。

宣德時尚存,至振,去之。

十二月,太監王振矯旨以徐為兵部尚書。

時振權日重,以諂見擢。

於是府、部、院諸大臣及百執事,在外方面,俱攫金進見。

每當朝覲日,進見者以百金為恆,千金者始得醉飽出。

由是競趨苞苴,乃被容接,都御史陳鎰、王文俱跪門俯首焉。

振侄千戶山,為錦衣衛指揮同知世襲,尋命侍經筵。

八年夏四月,雷震奉天殿鴟吻,詔求直言。

初,張太后既崩,王振遂無忌憚,作大第於皇城,又作智化寺於居東,以祝釐,自撰碑,始弄威福。

時楊榮先卒,楊士奇以子稷故,堅臥不出。

惟楊溥在朝,年老勢孤。

繼登庸者悉皆委一靡一,於是大權悉歸振矣。

侍講劉球上言十事:「勤聖學以正心德,親政務以總干綱,別賢否以清正士,選禮臣以隆祀典,嚴考核以篤吏治,慎刑罰以彰憲典,罷營作以蘇民勞,定法守以杜下移,息兵威以重民命,修武備以防外患。」

疏入,下獄。

初,王振憾球阻麓川之師。

錦衣指揮彭德清,球鄉人也,往來王振門用事。

公卿率趨謁,球獨不為禮,德清銜之。

會球疏上,乃激振曰:「公知之乎?劉侍讀疏之三章,蓋詆公也。」

振怒,欲置之死。

會編修董自陳願為太常,而球疏有「太常不可用道士,宜易儒臣」語,乃逮及球俱下獄。

振即令其一黨一錦衣衛指揮馬順以計殺球。

一夕五更,順獨攜一校,推獄門入,球與董同臥,小校前持球,球知不免,大呼曰:「死訴太祖、太宗!」校持刀斷球頸,流血被體,屹立不動。

順舉足倒之,曰:「如此無禮!」遂支解之,裹以蒲,埋衛後隙地。

董從旁匿球血裙。

尋得釋,密歸球家,家人始知球死。

子於、鉞求一屍一,僅得一臂,乃以血裙葬焉。

小校,盧氏人,故與耿九疇鄰。

一日,見九疇,視其瘠不類平時,曰:「汝得無疾乎?」

校具以實告,且曰:「馬順將舉事,密語我曰:「今夕有事,汝當早來。」

至則使懷刃相隨,迫於勢,不得不爾。

比聞劉公忠,吾儕小人,死有餘罪矣。」

因慟哭死。

未幾,馬順子亦死,死時ㄏ順,拳且蹴之,曰:「老賊!令爾異日禍俞我。

我劉球也。」

太監王振陷大理寺少卿薛下錦衣獄,誣死罪。

素不為振屈,振銜之。

會有武吏病死,其妾有色,振侄王山欲奪之,妻持不可,妾因誣告妻毒其夫。

都御史王文究問,已誣服。

辨其冤,屢駁還之。

王文諂事振,替之,嗾御史劾受賄,故出人罪。

廷鞫,竟坐死,下獄。

怡然曰:「辨冤獲咎,死何愧焉。」

在獄讀《易》以自娛。

初,既論死,子淳等三人請一人代死,二人戍,贖父罪。

不許。

將決,王振老僕泣於■下,振問之,曰:「薛少卿不免,是以泣。」

曰:「何以知之?」

曰:「鄉人也。」

因述其平生。

振少解。

會侍郎王偉申救之,得免死,除名放歸田里。

南京國子監祭酒陳敬宗考績至京,振素慕敬宗名,欲致之門下。

適南畿巡撫周忱亦在京師謁振,知忱與敬宗同年,語之意。

忱詣敬宗達之,敬宗曰:「為人師表而求謁中官,可乎?」

忱乃謂振曰:「陳祭酒善書法。

以求書為名,先之禮幣,彼將謁謝矣。」

振然之,乃遺金綺求書程子《四箴》。

敬宗為書之,而返其幣,竟不往見。

敬宗為祭酒十八年不遷。

秋八月,王振枷祭酒李時勉於國子監門,尋釋之。

王振嘗詣監,銜時勉無加禮,令人廉其事,無所得。

彝倫堂有古樹,故許衡所值也。

時勉嫌其一陰一翳,妨諸生班列,稍命伐其旁枝。

振遂誣以伐官木,私家用,矯旨令荷校,肆諸成均。

時為三械,與司業趙琬、掌饌金鑒同校。

時勉校特重,而竅隘。

鑒請易之,時勉不可。

監生石大用乞以身代,號哭奔走闕下。

上疏求解者數千人。

會昌伯孫繼宗言於孫太后,太后為上言之,始知振所為也,命立釋之。

內使張環、顧忠匿名寫誹謗語,錦衣衛鞫之,得實,詔磔於市。

仍令內官出觀,乃知誹謗者訐振惡也。

九年秋七月,駙馬都尉石詈家Yan呂寶,太監王振惡之,下錦

衣獄。

冬十月,下監察御史李儼錦衣獄。

時儼監收光祿寺祭物,值太監王振不跪,遂得罪,戍鐵嶺衛。

十年春正月,錦衣衛卒王永一陰一揭王振罪於通逵,匿其名。

邏校

緝得之,詔即磔於市,不覆奏。

秋七月,霸州知州張需下錦衣獄。

需善字民,順天府丞王鐸嘗

旌異之。

有牧馬官擾民,需置於法。

牧馬官以替太監王振,遂被逮,棰楚幾死,謫戍邊。

並坐鐸私舉,下於理。

十一年春正月,賜司禮太監王振白金、寶楮、彩幣諸物,振侄

林為錦衣衛指揮僉事。

賜振敕曰:「朕惟旌德報功,帝王大典。

忠臣報國,臣子至情。

爾振一性一資忠孝,度量弘深。

昔皇曾祖時,特用內臣選拔,事我皇祖。

教以詩書,玉成令器。

眷一愛一既隆,勤誠彌篤。

肆我皇考,以爾先帝所重,簡朕左右。

朕自在春一宮,至登大位,幾二十年。

爾夙夜在側,寢食弗違,保護贊輔,克盡乃心,正言忠告,卑益實至。

特茲敕賞,擢爾後官。

《詩》云:「無德不報。」

《書》曰:「謹終如始。」

朕朝夕念勞,爾其體至意焉。」

三月,降巡撫山西、河南兵部侍郎于謙為大理寺左少卿,仍巡撫。

謙撫梁、晉十餘年,懼盈一滿,舉參政孫原貞、王來自代。

時王振方用事,謙每入京,末嘗持一物交當路。

又御史有姓名類謙者常忤振,振意以為謙,嗾言官劾之,罷為大理少卿。

二省民倍道赴闕乞留,親藩亦以不可無謙請,乃覆命巡撫。

十三年春二月,修大興隆寺。

寺初名慶壽,在禁城西,金章宗建。

太監王振言其敝,命役軍民修之,費巨萬,壯麗甲於京都。

上臨幸焉。

十四年秋七月,瓦刺也先大舉入■,王振挾帝親征。

八月,師

潰於土木,帝北狩。

護衛將軍樊忠者,從帝旁以所持棰捶死振,曰:「吾為天下誅此賊!」遂突圍殺數十人,死之。

報至,廷臣請族誅振。

振所親馬順及王、一毛一二侍一時被擊死。

都御史陳鎰奉成王令旨籍其家,並振從子山臠於市,族屬無少長皆斬。

振家當京城內外,凡數處,重堂邃閣,擬於宸居,器服綺麗,尚方不逮,玉盤百面,珊瑚高六七尺者二十餘株,金銀六十餘庫,幣帛珠寶無算。

天順元年五月,英宗復辟。

思振,諱為忠所殺。

詔復振官,刻木為振形,招魂葬之。

祀智化寺,賜額曰「旌忠」。

谷應泰曰:宣皇晏駕,新主幼沖。

王振以青宮舊侍,儼然自負

顧命。

其時三楊猶在位也。

太后賢明,有漢馬氏、宋高後風。

當其責振掖庭,呼刃、加頸,三楊能叩首力爭,遠竄裔土,勢如摧枯,非直、瑾城狐,外庭口舌比也。

乃競庇鄉曲,爭辨朝堂。

振一陽一持平允之名,一陰一得中宮之喜。

然後知三楊之瑕,振固已窺之早矣。

匡衡入相,不制弘恭;胡廣三公,難除甫、節。

心熏祿位,志怵禍機,前有讒而不見,後有賊而不知,而小人遂得乘其隙也。

太后升遐,東楊謝世,二楊衰老,後進孤危。

以諸賢垂暮之氣,當一奸一人新發之鋒。

李時勉,祭酒也,頭囊三木。

劉中敷,上卿也,荷械九門。

石,帝婿也,待系請室。

薛,廷尉也,論斬禁獄。

而侍中劉球,竟為振一黨一竊殺。

蒲埋犴狴,歸葬血裙。

悲夫!侍中戰死,僅返污衣;呂祉魂歸,惟持括帛。

雖范滂不祭皋陶,安國見溺死灰,未有若斯之慘者也。

英宗初立,年僅九齡。

至張後崩時,年已十六。

質果英銘,亦當知上官之詐矣。

何至呼為「先生」,使振周公自待。

大晏不預,懼振慚憤,乃開東華中門,令振出入以悅之。

此何異哀一寵一董賢,願讓天下;僖呼阿父,遂作門生者與!夫宵人構禍,自古多有。

然或驪龍乘睡,盜竊一寵一靈。

以故武一愛一韓嫣,旋為賜死;文信新垣,亦隨誅滅。

小人敗露,固有時也。

亦或受制家奴,危同履虎。

晉簡文風神憔悴,唐文宗涕下沾袍,猶曰勢已去矣,雲如之何。

未有一奸一形屢敗,酷政亟聞,外戚入暴其非,親藩共聞其狀。

振又勢若孤雛,根非盤據,而白金綺幣,頒賜一寵一褒,擅殺威,概置不問。

土木之變,六軍敗績,九廟震驚,青城覆轍,躬自蹈焉。

馬嵬播越,應思林甫之一奸一;回紇稱戈,當悟元載之罪。

而乃復辟以來,常懷聖慮,九原可作,發歎拊髀,三徑猶存,空悲盧宅,招魂榆塞,雕木浮屠,為振復讎,貽譏後世,何其謬哉。

考直、瑾、忠賢,皆蒙主眷,而沒後追思,惟振一人。

天祐人國,假手也先。

樊忠殺振而後戰沒,功何偉也。

向令英宗不陷賊,凶不授首,天假之年而滋其毒,明社之屋,寧今矣。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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