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紀事本末
○平籐峽盜
卷三十九
憲宗成化元年春正月,兩廣蠻寇亂,以都督同知趙輔為征蠻將軍,都督僉事和勇為游擊將軍,擢浙江左參政韓雍右僉都御史,贊理軍務,率兵討之。
太監盧康、陳宣為監軍,戶部尚書薛遠督餉,
御史劉慶、汪霖紀功。
廣西潯州之境,萬山盤矗,中有水曰潯江,發源柳、慶,東繞至潯,帶象州、永安、修仁、荔浦、平樂諸郡縣。
夾江諸山,皆■
砑{山截}業,其最險惡地為大籐峽。
蓋有孤籐渡峽間如徒杠也。
南截潯水為府江,自籐峽至府江約三百餘里,地惟籐峽最高。
登籐峽巔,數目裡皆歷歷目前,軍旅之聚散往來,可顧盼盡也。
諸蠻以此為奧區,桂平大宣鄉、崇姜裡為前庭,像州東鄉、武宣北鄉為後戶,籐縣五屯障其左,貴縣龍山據其右,若兩臂然。
峽北巖峒以百計,如仙人關、九層崖其極險厄者;峽以南有牛腸、大岵諸村,皆緣江立寨。
籐峽、府江之間為力山,力山之險倍籐峽焉。
又南則為府江,週遭蓋六百里,其中多冥巖奧谷,縣磴絕壁。
入者手挽足移,十步九折,一失足則隕身數百仞下。
中產瑤人,藍、胡、侯、盤四姓為渠魁。
力山又有僮人,善傅毒一藥一弩一矢,中人無不立斃者,雖四姓瑤亦憚之。
景泰中,瑤渠侯大狗等倡亂,嘯聚萬人,修仁、荔浦、力山、平樂皆應之。
攻墮郡縣,出沒山谷,守吏不能制,率以招撫縻之。
時朝廷方北患瓦刺,未遑也。
天順中,益縱恣。
詔能捕大狗者,予千金,爵一級,竟不可得。
久之,蔓延廣東高、廉、雷之境,所至殘毀,兩廣守臣皆待罪。
至是,兵部尚書王言:「峽賊為亂久矣,其始皆由守臣以招撫為功。
譬之驕子,愈恤愈啼,非流血撻之,啼不止。
浙江左參政韓雍有文武才,以討賊屬之,可抒南顧憂。
而諸將中惟都督趙輔勇略可任。」
故有是命。
閫外之事,一以屬雍。
制曰:「將士有功者得自署,三司而下不用命者,以軍法論,朕不中制也。」
夏六月,韓雍至南京,會諸將議進兵方略,皆曰:「廣東殘破,盜所在屯聚,宜分兵撲滅之,令一軍由庾嶺入廣東,而大軍出湖廣入廣西。
賊在廣東者驅之,在廣西者困之,如是乃可滅。」
雍曰:「不然。
賊已流劫蔓出,而所至與戰,是煽禍也。
大籐峽賊之巢一穴一,今以全師搗之。
既至彼地,南可以援高、廉、雷,東可以應南、韶,西可以取柳、慶,北可以繼一陽一峒諸路,勢如常山之蛇,動無不應,舉無不克。
心腹既潰,諸處之賊,假息遊魂耳,何煩於逐乎。
捨此不圖,而分兵四出,則賊愈奔突污漫,郡縣愈殘毀。
所謂救火而噓之也,未見其濟。」
諸將曰:「誠如公言。」
乃以官軍三萬人兼程而進。
秋七月,韓雍大軍至全州,會一陽一峒、西延苗賊為梗,出偏師擊滅之,斬失律指揮李英等四人,軍中股慄。
九月,大軍至桂林,雍按圖籍與諸將議曰:「修仁、荔浦,籐峽
之羽翼也,不剪除此,籐峽勢不孤。」
乃以永順、保靖及西江土兵十六萬人,分五路進。
先破修仁,窮追至力山,大敗之,生擒一千二百餘人,斬首七千三百餘級。
冬十一月,大軍至潯州,雍延父老問計,皆曰:「大籐天險,重密箐,三時瘴癘。
某等生長其地,不能得其要領。
且賊聞大兵至,為備益堅。
莫若屯兵圍之,且戰且守,可不戰自斃。」
雍曰:「不然。
峽山遼遠,紛披錯雜六百餘,瑞安可圍也!且屯兵日久,將士懈弛,睥睨衝突,豈能悉防。
兵法曰:「寧我薄人。」
又曰:「先人有奪人之心。」
今我軍新破府江,勇氣百倍,賊聞震恐喪魄矣,因而棄之,可立破也。」
乃以總兵歐信、參將孫騏、高瑞等帥六萬八千人為右軍,自象州、武宣分五道入攻其北;以都指揮白全、楊嶼、張剛、王屺等帥九萬二千人為左軍,由桂林、平南分八道入攻其南;以參將孫震、指揮陳文章等守左江及龍山、五屯,防其奔軼;雍與趙輔、和勇營高振嶺以督諸軍。
雍復令歐信曰:「山北既破,便可提兵深入,夾攻桂州、橫石諸崖。」
令夏正曰:「林峒,沙田、府江間道也,宜越古眉、雙髻諸山,伏兵林峒,扼其東奔。」
諸將聽命。
十二月朔,韓雍督諸將四面並進攻之,別遣兵斷諸山口。
賊聞兵來,置婦女積聚於桂州橫石、寺塘諸崖,乃悉力出捍。
峽南排柵堅密,滾木、石、鏢一槍一、毒矢下如注。
官軍登山仰攻,雍督戰益急,敵小息。
雍覘其怠,急擊之,將士用一團一牌、扒山虎、壓二笆等器,魚貫以進,皆殊死戰,呼聲撼山峽若崩,賊氣奪。
雍命縱火焚烈,煙焰蔽天,日晝晦,賊大潰散。
盡破山南、石門、大信、道袍、屋廈、諸捨、老鼠、塞嶺、竹踏、梁腦、紫荊、林峒、沙田、古營、牛腸、大岵、大塞等塞,賊屋廬藏積皆赭。
日暮,雍命就營賊巢中,眾慄慄視。
雍恬然整暇,鹹恃以安。
賊既潰入橫石諸崖,雍飭兵窮追,伐山通道,行數日至其地。
賊上九層樓等山,絕崖懸壁,勢控霄漢,林箐叢惡,非人所處。
樹柵據之,用千斤石大木轉而下,聲若雷,巖谷皆應,一弩一矢雨注。
雍誘使大發,而令人間道潛陟其巔,覘賊發竭,舉炮為應。
自卯至未,賊發竭,炮舉,大駭。
雍督將士緣木扳夢而升,爰引蟻附,漫山奮擊,連數日夜,鏖戰數百合,發火箭焚其柵。
而夏正等亦自林峒來援,與大兵合。
賊大驚潰。
生擒侯大狗等七百八十餘人,斬首三千二百餘級,磨崖石紀歲月而還。
土人謂自國初但禁御無出掠,未有窮入巢一穴一破之者。
峽中有大籐如斗,延亙兩崖,諸蠻蟻度,故曰大籐峽。
乃斬峽籐斷之,易名斷籐峽。
分兵捕雷、廉、高、肇諸寇,先後平之。
先是,大軍由修仁、荔浦抵大籐峽,道有儒生裡老數十百人,跪持香,曰:「我輩苦賊久矣,莫敢自拔。
今幸遇天兵,得自為良民,願先三軍鋒。」
雍大怒,顧左右叱曰:「此皆賊耳,縛斬之!」左右初疑雍何乃殺良民,既縛而袂中利刀出,乃知間也。
悉斷頸、散手足、刳腸胃,分掛箐棘中,纍纍相屬。
賊大驚沮,曰:「韓公天威也。」
有新會丞陶魯隸麾下,雍威嚴擬王公,軍門設銅鼓數千,儀節詳密。
三司長吏見,長跪白事,懾悚如小吏。
一日,顧峒賊最強險難下者,方設策。
魯時直膳侍左右,謾謂曰:「丞揣我何意?」
魯曰:「得非某賊耶?」
雍曰:「然。
丞得往否?」
曰:「匪直能,且易易耳!」雍怒曰:「賊銳甚,又益阻自衛,非大兵不可入。
部下文武數百千人,熟視無可當吾寄者。
吾方欲身往,若安得易?且使若食粟能之耳!蕞爾邑不能理,乃言擊賊。
若妄當笞!」魯不拜,抗言曰:「謂魯解食粟,不解擊賊者,明公未悉魯也。
蔣琬、龐統廢邑事矣,後乃為蜀名臣。
公幸毋棄魯,使得畢技,當悉縛諸丑以獻。」
雍異之,改容曰:「若所將幾何而辦?」
曰:「三百人。」
曰:「何少?」
曰:「魯猶以為多也。
兵貴一精一,請擇。」
雍曰:「任若自為之。」
魯乃標式,約曰:「有能力舉百鈞,矢射二百步者來。」
三軍之士十五萬人,其比於式者得二百五十人。
曰:「未也。」
請復下令募,募數日,足。
魯乃為別將,自一操一練陣法,椎牛酒犒,甘苦共之,士爭願為死。
率以先登,大破賊,斬首無算。
賊聞陶家軍駭栗遁避,叩首乞為良民,得毋死幸甚。
魯,成子也。
雍又奏調達官軍千餘,專命偏將領之。
瑤、僮出入山林,利用標一槍一牌刀諸短兵,不能當騎射,故達軍所向輒克,賊畏之。
既平,雍乃上言:「諸瑤之一性一,憚見官吏,攝以流官,終難靖亂。
有上隆州土知州岑鐸以罪在禁,而事屬曖一昧。
蠻戎之旅,不必責以彝倫。
請復其職,俾領籐峽,開設州縣,仍隸潯州。
又以各處巡檢,俱系流官,不諳民情,不辨地理,往來遷轉,難以責成。
而部下有功土人李升等,效有勤勞,請量授土巡檢官秩。
彼皆感恩圖報,必能保障一方。
又請移周沖巡檢司於勒馬,移靖寧巡檢司於獻俘,移思隆巡檢於碧灘,東鄉、龍山各宜添設。」
又謂:「別類僮人,國初曾充戎伍。
近用兵時,遣千戶李慶招之,多肯效順。
請即本地開設千戶所,因其故俗,即以李慶為之渠帥統之,亦可羈縻獷悍,藉以保障地方。」
奏上,上皆納之。
即斷籐峽設武靖州,以岑鐸為知州,屬潯州府。
班師論功,擢雍左副都御史,賜文彩幣六,官一子錦衣鎮撫。
封趙輔武靖伯,子孫世襲。
初出軍時,趙輔知雍才,軍事一聽雍,而輔但用命戰,故所向有功。
世宗嘉靖六年夏五月,起新建伯王守仁以兵部尚書總制兩廣、江西、湖廣軍務。
先是,成化中,韓雍平斷籐峽,民獲寧居者二十餘年。
正德五年後,遺孽漸熾,峽南賊尤甚,橫江御人。
總制都御史陳金,謂諸
蠻不過利魚鹽耳,乃與約:商船入峽者,計船大小傍魚鹽與之。
諸蠻就水濱受去,如榷稅然,不得為梗。
蠻初獲利聽約,道頗通。
金亦謂此法可久,易峽名永通。
亡何,諸蠻緣此益無忌,大肆掠奪,稍不愜即殺之,因循猖獗,遂負固大為寇。
至是,守仁至兩廣,定田州,盧蘇、王受降,而兩江父老遮道言斷籐峽及八寨賊倡亂狀。
守仁上疏請討,從之。
七年春二月,王守仁以湖廣兵至南寧,而盧蘇、王受初降,亦願立功自贖。
守仁乃集諸守臣將帥議,命湖廣僉事汪溱、廣西副使翁素、僉事吳天挺及參將張經、都指揮謝佩監湖廣土兵,襲剿斷籐峽賊。
仍督分永順兵進剿牛腸等寨,保靖兵進剿六寺等寨,期以四月初二各至信地。
先是,峽賊聞軍門檄湖廣土兵至,皆逃匿深險。
後聞以蘇、受降罷兵,又守仁駐南寧,故為散遣諸兵狀,寇弛不為備。
至是,湖廣兵皆偃旗臥鼓馳至,與官軍突進,四面夾攻之。
賊敗,退保仙女大山,據險結砦。
官軍攀木緣崖仰攻之,初四日破賊寨,初五日復攻破油■、石壁、大陂等巢,賊敗奔斷籐峽。
官軍追擊破之,賊奔渡橫石江,覆溺死者六百餘人。
官軍自後急擊,俘獲甚眾,賊潰散。
初十日遍搜山峒無遺,還兵至潯州。
守仁密檄諸將移兵剿仙台等賊,二十一日,仍前分佈各哨,永順兵由盤石、大黃石登岸,進剿仙台、花相等處;保靖兵由烏江口、丹竹埠登岸,進剿白竹、古陶、羅鳳等處,期五月十三日抵巢。
各賊聞牛腸等寨破滅,則大懼。
方據險設伏待之,官軍驟進,奮勇夾擊。
賊不支,奔入永安力山。
乃分兵圍之,賊復大潰,奔諸路者多為防截參將沈希儀等所擒。
於是斷籐之賊略盡。
先是,守仁因八寨賊去斷籐稍遠,四月初五日,別遣布政使林富、副總兵張佑監督土目盧蘇、王受五千餘眾,進剿入寨瑤賊,各兵乘夜銜枚襲之。
二十三日,昧爽抵賊巢,遂破石門天險,賊始驚覺,且戰且走。
日午,賊結聚二千餘人來拒,官軍奮擊之。
賊既失險氣奪,不能支,遂大潰,奔入重險。
官軍夜募死士俺其不備,二十四日,襲古蓬寨,破之。
連克周安、古缽、都者峒諸寨,於是八寨之賊亦盡。
前後擒斬三千餘人,兩江底定。
守仁乃班師,疏薦林富為都御史,巡撫其地,論功褒賞有差。
十五年夏六月,斷籐峽盜攻殺戍卒。
先是,王守仁既歸,卒於道。
而武靖州知州岑邦佐不能鎮輯,且墨賊賄,多曲庇之,故峽以北賊復漸肆猖獗。
其目侯勝海者,居
一弩一灘為亂。
指揮潘翰臣聽土目黃貴、韋香言,誘勝海殺之,實貴、香利勝海田廬也。
勝海弟公丁集眾噪城下殺人,僉事鄔閱、參議孫繼武言於都御史潘旦請討之,參將沈希儀沮之,曰:「滑賊未易取,須春江漲,以數千人從武宣順流下撲之,乃可。」
不聽。
閱、繼武還潯州,以千人往擊。
賊先遁去,斬一病夫而還。
遂言:「賊已斂跡,請立堡戍。」
旦從之。
希儀復言:「賊未大創,兵威不振,立堡難守。」
旦不聽。
六月,堡成,閱令黃貴、韋香以三百人戍之,許擇取勝海田廬不禁。
諸瑤大憤恚,邦佐又一陰一黨一之,公丁遂集眾二千人夜寇堡,殺戍卒二百餘人,貴、香走免。
巡按御史諸演疏其事,閱與繼武以啟釁罷去。
亡何,旦亦去,侍郎蔡經代之。
十七年春正月,蔡經集諸司議發兵,曰:「諸君度滅賊,須兵幾何?」
副總兵張經曰:「不過萬人。」
蔡經曰:「太少。」
沈希儀曰:「非八萬人不可。」
蔡經曰:「太多。」
副使翁萬達曰:「二君言各有據。
襲而取之曰剿,聲罪討之曰征。
由張君言,剿也;由沈君言,征也。
然賊為備久矣,剿之無功,從沈君言便。」
會朝議欲征安南,事遂已。
公丁等益橫,時出殺掠,潯人苦之。
冬,侯公丁伏誅。
先是,副使翁萬達力請討公丁,御史鄒堯臣亦贊之。
蔡經乃會安遠侯柳決計發兵,以兵事屬萬達。
萬達廉得百戶許雄素通賊狀,劫之,曰:「能擒公丁貸汝死。
不,即論如法。」
雄懼,請效力自贖。
萬達一陽一庇公丁,謂讎家誣之耳。
乃捕系訐訟公丁者數人,責其啟釁。
公丁丙遣人自列,萬達一陽一許之。
又令雄假稱貸為賄,公丁喜,益信雄。
會萬達巡他郡,以事屬參議田汝成。
汝成召雄申飭之,雄乃詒公丁曰:「潯人久以爾為口實,幸上之人不信。
今分守公新到,何不自訴寇堡事由他瑤,庶相信也。」
公丁然之,隨雄來見汝成,復列冤狀,汝成曰:「聞仇家誣汝,已逮治之矣。」
慰遣之。
乃密授意城中居民被賊害者,家出毆公丁,一市皆嘩,遂逮入系獄。
遣雄諭其一黨一曰:「寇堡事公丁委罪諸瑤,須鞫實坐之。
若等誠謂公丁冤,須罪人得,釋之。
萬一事自公丁,當共棄之,勿以一公丁自取滅亡也。」
諸瑤競言:「事果由公丁,聽論之,不敢一黨一。」
乃檻致公丁軍門,磔誅之。
十八年春三月,兵部侍郎蔡經平斷籐峽諸盜。
先是,田汝成既誅公丁,乃言之督府,謂「首惡既擒,賊方震駭,宜乘此時進兵討賊」。
經許之。
會沈希儀病,乃以副總兵張經將左軍,副使翁萬達監之,南寧指揮王良輔、朱升、凌浦、柳浦、周新、孫文繡屬焉。
以都指揮高幹將右軍,副使梁廷振監之,賓州指揮馬文傑、王俊、戚振、吳國章屬焉。
副使蕭畹紀功,參政林士元及汝成督餉,張經議欲以少兵剿之,略示威,勿深入,又欲捨紫荊諸處賊藪勿擊。
萬達持不可,謂「少出兵墮損軍威。
諸瑤恣肆久,不大創之,不足懾其心。」
汝成亦如萬達議。
萬達又言之督府,曰:「峽南亦劇賊,但今兵力不能並及,姑緩之以俟後。」
經然之。
乃以二月兩軍齊發,左軍則王良輔由牛渚灣越武靖攻紫荊、姜老鼠諸巢,朱升由三等村渡蓼水攻石門、黃泥嶺諸巢,柳浦由白沙灣攻道袍、梅嶺諸巢,凌浦由白沙灣攻大昂、小梅嶺諸巢,周維新由白沙灣攻籐沖、綠水沖諸巢,孫文繡由籐峽夾攻大坑巢,共三萬五千人,分六道進。
右軍則馬文傑由武宣攻碧灘、綠水諸巢,王俊等由武宣入山攻羅淥、上峒,戚振攻中峒,吳國章攻下峒,共一萬六千餘人,分四道進。
南北夾攻之,賊大窘,擁眾奔林峒而東。
王良輔邀擊之,中斷,復西奔。
諸軍合擊,斬首千餘。
賊謂往年據險結巢,故被官兵擊破皆殲焉。
至是,不復立砦,惟漫走山谷間,令官兵疲於追逐。
且曠日久,多費糧襄,必速退。
其東奔者入羅連山,萬達移兵攻之。
檄右軍抵長洲,沿江繞出賊背。
賊於諸險隘伏械器防禦甚多,官兵皆以計發之,追斬百餘級,賊益窘。
會右軍迷失道,愆期三日。
又土兵盧蘇受賊賂,欽兵縱之,漫匿諸山谷。
人言羅連山官兵古所未至者,賊遁深入,不復窮追雲。
時平南縣有小田、羅應、古陶、古思諸瑤,亦據險勿靖,萬達等移兵剿之。
三月班師,招賊余一黨一二百餘人,降之。
江南胡姓諸瑤歸順者亦千餘人,籐峽盡平。
萬達、汝成獻議於督府凡七事,曰:編保甲以置新民,立營堡以通江道,設備御以控上游,清狼田以正疆界,改州治以建屯所,處款兵以慎邊防,榷商稅以資公費。
蔡經多採納,疏請行之。
捷聞,諸將帥守臣皆升賞有差。
谷應泰曰:大籐當粵西潯州地。
其水則潯水、府江,環五百里。
其山則夾江峻嶺,■岈峭削,盤矗捫天,高瞰數百里,下乃臨不測入邃谷矣。
其徑則引一線,歷千盤,非手援足躡,不得施■而上也。
其中則前庭後戶,左障右屯,一夫荷戟,千夫辟易也。
其前則牛腸、大岵,臨江壁立,敵不敢仰關而攻也。
其後則仙人、九層,巖峒星列,道裡不可裹糧而窮也。
其產則密箐叢篁,毒瘴惡霧,非人所處也。
其器則長矢勁一弩一,淬毒傅藥,人且應弦輒斃也。
披圖考俗,綜其大略,而大籐之勢,蓋不特蜀有鳥道、蠶叢,華有天門、箭括已。
為之開立郡縣,而流官土官,交錯難治。
建置學校,而瑤、僮獷悍,一婬一殺一性一成。
通魚鹽以誘之,則見利犬狺。
建營堡以備之,而失勢獸駭。
辟之癭匏腫樗,輸匠不能斫;戚施,官司不能材。
神皋之甌脫,上天之驕子也。
然而俗編赤縣,未可不臣;地屬神州,終難度外。
而嚴尤論狄,古無上策;賈讓治河,僅行中計。
大軍不可久駐,孤軍不可追險,合圍防其軼出,屯守更苦劫掠。
癬疥之疾,能廢七尺之軀;涓滴之流,可盡江河之水。
王所以決戰,韓雍所以肆伐也。
先渡潯水,決其樊籬,縱火大籐,空其巢一穴一。
賊乃悉眾憑險,斂兵拒戰。
而王師援木攀夢,楚歌四合;爰牽蟻附,漢幟先登。
磨石橫崖之谷,題銘九層之樓。
鋸籐絕ㄌ,奪其世險。
至於支離身首,刳剔肝腸,金鼓陳兵,旌旗秉纛,蓋以天兵不易至,重險不易得,扼吭拊背,急擊勿失,宣暢皇靈,顯彰天殛,取威定亂,在是役也。
然猶武備中弛,苞孽復盛,二十年而有新建之師,又十年而有蔡經之捷。
賊勢稍殊,兵形亦異。
類皆窮追深入,耀甲橫戈。
蓋孔明巴蜀,率用嚴刑;張詠益州,輒行捕斬。
亂國重典,有自來矣。
然而興利除弊,勿擾其俗;仁漸義摩,久革其故。
蠻戎猶有人一性一,長吏者又何可以馬上治之也與!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