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紀事本末》○胡藍之獄:太祖洪武二年冬十月,上欲以楊憲為丞相,問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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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紀事本末》○胡藍之獄

明史紀事本末

○胡藍之獄

卷十三

太祖洪武二年冬十月,上欲以楊憲為丞相,問劉基。

基素與憲厚,以為不可。

上怪之,基曰:「憲有相才,無相器。

夫宰相者,持心如水,以義理為權衡,而已不與焉者也。

今憲不然,能無敗乎!」

上曰:「汪廣洋何如?」

基曰:「此褊淺。」

上曰:「胡惟庸何如?」

基曰:「小犢耳,將僨轅而破犁。」

上曰:「吾之相,無俞于先生。」

基曰:「臣非不自知。

臣疾惡太深,又不耐繁劇,為之,且負大恩。

天下何患無才,願明主悉心求之。

如目前諸人,臣誠未見其可也。」

六年秋七月,以胡惟庸為中書左丞相。

八年夏四月,誠意伯劉基卒。

初,上既相胡惟庸,基大戚曰:「使吾言不驗,蒼生之福也;;言而驗者,其如蒼生何!」因憂憤增

疾。

基嘗為上陳甌、閩事。

蓋甌、閩之間,有隙地曰淡洋,其南抵閩界曰三魁,為鹺盜藪,方氏所由亂,基奏於其地立巡檢司以控扼之。

其一奸一民弗便也,相率挾逃戍之卒以叛,而大豪復一陰一持其。

基使子璉上書奏之,而不先白中書省。

惟庸故銜基,使刑部尚書吳雲劾之,以淡洋踞山海有王氣,欲圖為墓地,民勿與,則建立司之策以窘其人,致激變。

疏入,上下有司,惟庸請加以重辟,又欲逮基子璉獄。

上皆不問,而第令移文使基知。

基乃馳入朝見上,不敢辨,惟引咎自責而已,亦不敢言歸。

俄有疾,惟庸覘上念基怠,乃一陽一為好者,以正月朔,挾醫來視疾。

基飲之,覺有物積胸中如拳石。

間以白上,上不省也。

又三月,浸劇。

使使問之,知不能起,驛舟護歸青田。

亡何,竟卒。

十三年春正月,左丞相胡惟庸謀不軌伏誅。

自楊憲、汪廣洋既敗,惟庸總中書政,專生殺黜陟,以恣威福。

內外諸司封事入奏,惟庸先取視之,有病已者,輒匿不聞,由是奔競之徒趨其門下。

魏國公徐達深嫉其一奸一邪,常從容言於上,惟庸銜之。

達有閽者福壽,惟庸一陰一誘致為已用,為福壽所發。

惟庸故起家寧國令,時太師李善長秉政,惟庸饋遺善長黃金二百兩,遂得召入為太常卿,累遷中書參政,遂與善長深相結,以兄女妻善長從子,貪賄弄權,益無所忌。

一日,其定遠舊宅井中忽出竹筍,出一水高數尺,諛者爭言為丞相瑞應,又言其祖父三世塚上,夜有光燭天,於是惟庸稍自負,有邪謀矣。

會惟庸家人為一奸一利事,道關,榜辱關吏,吏奏之。

帝怒,殺家人,惟庸謝不知。

帝又究故誠意伯死狀,惟庸懼且見發,乃計曰:「主上草菅勳舊臣,何有我!死等耳,寧先發,毋為人束手寂寂。」

而是時吉安侯陸仲亨、平涼侯費聚者,常犯法,帝切責之。

二人懼,惟庸一陰一以權利脅誘之。

二人素■勇,又見惟庸用事,因與往來,久之益密。

惟庸與御史大夫陳寧坐省中,閱天下軍馬籍,令都督一毛一驤取衛士劉遇寶及亡命魏文進等為心膂,曰:「吾有用爾也。」

太僕寺丞李存義,善長之弟,惟庸之胥父也,以親故,往來惟庸家,惟庸令存義一陰一說善長以邪謀。

惟庸又使指揮林賢下海招倭軍,約期來會,又遣元臣封績致書,稱臣於元,請兵為外應,皆未發。

會惟庸子乘馬奔入挽輅中,馬死,惟庸殺挽輅者。

上怒,命償其死。

惟庸逆謀益急。

而是時日本貢使適私見惟庸,惟庸約其王,令以舟載一精一兵千人,偽為貢者,及期,會府中力士掩執帝,度可取取之;不可,則掠庫物泛海就日本,有成約。

正月戊戌,惟庸因詭言第中井出醴泉,邀帝臨幸,帝許之。

駕出西華門,內使雲奇沖蹕道,勒馬銜言狀,氣方勃,舌不能達意。

太祖怒其不敬,左右撾捶亂下。

雲奇右臂將折,垂斃,猶指賊臣第,弗為痛縮。

上悟,乃登城望其第,藏兵復壁間,刀槊林立。

即發羽林掩捕,考掠具狀,磔於市,並其一黨一御史大夫陳寧、中丞塗節等皆伏誅,僚屬一黨一與凡萬五千人,株連甚眾。

群臣請誅李善長、陸仲亨等,上曰:「朕初起兵時,李善長來謁軍門曰:「有天有日矣。」

是時朕年二十七,善長年四十一。

所言多合吾意,遂命掌書記,贊計劃。

功成,爵以上公,以女與其子。

陸仲亨年十七,父母兄弟俱亡,恐為亂兵所掠,持一升麥藏於草間,朕見之,呼曰:「來!」遂從朕。

既長,以功封侯。

此皆吾初起時股肱心膂,吾不忍罪之,其勿問。」

癸卯,詔罷中書省,升六部官秩。

仿古六卿之制,改大都督府為中、左、右、前、後五軍都督府。

《祖訓》云:「自古三公論道,六卿分職,不聞設立丞相。

自秦始制丞相,不旋踵而亡。

漢、唐、宋雖有賢相,然其中多小人專權亂政。

今罷丞相,設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門,分理天下庶務,事皆朝廷總之。」

十二月,致仕學士承旨宋濂以孫慎坐胡惟庸一黨一被刑,藉其家,械濂至京。

上怒,欲誅之,皇后諫曰:「民間延一師,尚始終不忘■敬。

宋先生親教太子諸王,豈忍殺之!且宋先生家居,寧知朝廷事耶?」

上意解,濂得發茂州安置。

行至■州,以疾卒。

十四年春二月,有訴浦江鄭氏交通胡惟庸者。

時四方仇怨相告訐,凡指為胡一黨一,率相收坐重獄。

鄭氏素以孝義聞,兄弟六人,吏捕之急,諸兄爭欲行,其弟鄭曰:「弟在,乃使諸兄罹刑辟耶!」獨詣吏請行。

仲兄濂先有事京師,暨弟至,迎謂曰:「吾家長,當任罪,弟無與焉。」

曰:「兄老,吾往辨之。

萬一不直,弟當伏辜。」

二人爭入獄。

上聞,俱召至廷,勞勉之,謂近臣曰:「有人如此,而肯從人為非耶!」即宥之,擢為福建布政司參議。

二十三年夏五月乙卯,太師李善長自縊,虞部郎中王國用上書訟冤,略曰:「人情之一愛一其子,必甚於一愛一其兄弟之子。

善長於胡惟庸,侄之親耳,於陛下,則子之親也。

使善長佐惟庸成事,亦不過勳臣第一而已矣,太師、國公、男尚主,女納妃而已矣。

且善長豈不知天命之不可幸求,當元之季,欲為此者何限?莫不世絕宮污,不保首領,此善長之所熟見也。

人年邁,一精一神意慮鼓舞倦矣。

偷安苟容,則善長有之,曾謂有血氣之強一暴感動其中也哉?且善長子事陛下,托骨肉無纖芥之嫌。

凡為此者,必有深仇急變,大不得己,而後父子之間或至相挾以求脫禍,未有平居晏然,都無形跡,而忽起此謀者,此理之所必無也。

若謂天象告變,大臣當災,則殺人以應天象,夫豈上天之意哉!今不幸已失刑,而臣懇惻為陛下明之,猶願陛下作戒於將來也。

天下孰不曰:「功如李善長,又何如哉?」

臣恐四方之解體也。」

不報。

國用疏,解縉代草也。

命刑部以肅清逆一黨一事播告天下,南朝鮮公李善長,列侯胡美、唐勝宗、陸仲亨、費聚,已故侯顧時、陳德、華雲龍、王志、楊、朱亮祖、梅思祖、陸聚、金朝興、黃彬、薛顯,都督一毛一驤、陳萬亮、耿忠、於琥,凡二十人。

二十五年秋八月丙子,靖寧侯葉升坐交通胡惟庸,伏誅。

太祖洪武十二年秋八月,命西平侯沐英為征西將軍,率都督藍玉等統兵征西番。

玉,開平王常遇春婦弟也,長身面,有勇略。

從遇春麾下,每戰先登■陣,所當無前。

遇春素稱於上,上亦以遇春故一寵一異之,累功至都督僉事。

至是,同英討西番,擒其渠癭脖子,斬獲以千計,獲馬二萬餘匹,牛羊十餘萬,還,封永昌侯。

十四年秋九月,命永昌侯藍玉以征南副將軍同穎川侯傅友德討雲南,轉戰平之。

二十年春正月,命永昌侯藍玉為右副將軍,同宋國公馮勝襲金山,納哈出降之,並降其眾十餘萬。

勝以詿誤召還,即軍中拜玉為

大將軍。

二十一年夏四月,大將軍藍玉襲捕魚兒海,獲元主次子地保奴、后妃公主百三十餘人;吳王朵兒只等將相宮校三十人,男一女七萬,馬駝五萬。

上大悅,下璽書褒玉,比之衛青、李靖。

秋七月戊寅,大將軍藍玉遣人送元主次子地保奴及后妃公主等至京。

既而有言玉私元主妃事,上大怒,曰:「玉無禮如此,豈大將軍所為哉!」元主妃聞之,惶懼自盡。

玉還朝,上切責之,戒以率德改行。

十二月壬戌,封永昌侯藍玉為涼國公。

先是,擬封玉梁國公,至是,改封涼,鐫其過於券。

二十三年春正月,西番蠻人復叛,命涼國公藍玉率都指揮瞿能

往大渡河邀擊之。

玉討平川、雜道,克散一毛一峒,擒土目刺惹等萬餘人,置大水田千戶所。

進平施南、忠建二宣撫司叛蠻。

還,增歲祿,賜黃金、文綺,尋詔還鄉。

二十四年冬十月,命涼國公藍玉往陝西訓練軍士。

二十五年夏四月,涼國公藍玉捕逃寇祁者孫,遂略西番罕東之地。

玉兵入罕東,遣都督宋晟徇阿真州,番眾皆遠遁。

而會蜀故降

月魯帖木兒反建昌,使玉移師討之。

至則卑將瞿能已大破其眾,月魯帖木兒走柏興。

玉以計誘縛其父子,送京師斬之,盡降其餘一黨一,便宜請增設諸衛,且請籍民為兵。

上報設諸衛,而不許籍民。

遂班師。

二十六年春正月乙酉,涼國公藍玉謀不軌,伏誅。

初,胡惟庸之叛,有稱玉與其謀者。

上以其功大,宥不問。

後諸老將多沒,乃擢為大將,總兵征伐,甚稱上意。

嘗措置陝西邊事,至蘭川,墜馬微傷,手詔慰勞之,比於中山、開平二王。

然玉素不學,一性一復很愎,見上待之厚,又自恃功伐,專恣橫暴。

畜莊奴假子數千人,出入乘勢漁獵。

嘗占東昌民田,民訟之。

御史按問,玉執御史,捶而逐之。

先是,北征還,私其珍寶駝馬無算。

度喜峰關,吏以夜,不即納,玉大怒,縱兵毀關而入。

上聞之,不樂,並詰責其私元主妃,玉慢不省。

嘗見上,命坐或侍宴飲,玉動止傲慢,無人臣禮。

及總兵在外,擅升降將校,黥刺軍士,甚至違詔出師,恣作威福,以脅制其下。

至是,征西還,意圖升爵。

及命為太傅,玉攘袂大言曰:「我固不當為太師也!」恆怏怏,不樂居宋、穎二公下。

間奏事,上不從,玉懼,退語所親曰:「上疑我矣。」

乃謀反。

當是時,鶴慶侯張翼、普定侯陳桓、景川侯曹震、舳艫侯朱壽、東莞伯何榮、都督黃恪、吏部尚書詹徽、侍郎傅友文及諸武臣嘗為玉部將者,玉乃遣親信召之,晨夜會私宅謀議,集士卒及諸家奴,伏甲將為變。

約束已定,為錦衣衛指揮蔣所告。

命群臣訊狀具實,磔於市,夷三族。

徹侯、功臣、文武大吏以至偏卑將卒,坐一黨一論死者,可二萬人,蔓衍過於胡惟庸。

三月辛酉,會寧侯張溫、都督蕭用、沈一陽一侯察罕,坐藍玉一黨一伏誅。

九月,詔:「胡一黨一藍一黨一,除已捕在官者外,其未發,不究。」

谷應泰曰:昔者太公賜履,南至穆陵,鬻熊論封,奄有江漢。

以故土田圭瓚,勒之景鐘,而彤弓盧矢,銘之太常,用以分王功臣,

永保厥世,甚盛典也。

乃高帝刑馬,陳伏,闔閭誓國,伍胥屬鏤,遺介推於綿上,試文種於地下,弓藏鳥盡,良足悲矣。

明太祖力戰中原,躬擐甲冑,櫛風沐雨,賴茅土之爪牙,枕戈

臥鼓,藉苴林之虎。

洪武三年,大告武成,論功行賞,公爵者十人,侯爵者二十八人,鐵券丹書,誓諸白水,河帶山礪,爰及苗裔,主非無勞之賜,臣亦非無功之奉也。

獨奈何惟庸復壁藏兵,藍玉家奴衷甲,張敖不軌,一逼一漢祖於柏人,宣武稱兵,追黃須於姑孰,遂乃爵除五等,禍及三宗。

然而推其始初,胡以傾邪升鼎耳,藍以一寵一利居成功,不學無術,器小任重,宜其及也。

乃論者以光武保全功臣,所封不過大縣數四,所加不過特進朝請,故君臣之恩,始終不替,《鹿鳴》、《天保》,若魚一水焉。

然予考太祖之分封也,至尊貴者,無過南朝鮮食祿四千石,魏國食祿五千石,未嘗裂土自王也。

至任用者,出師則本於廟算,還軍則歸之禁旅,亦未嘗得專征伐也。

凡此內安外攘,勢若犬牙;強幹弱枝,何難控御。

而乃以一人跋扈,遂疑尾大之圖,倉卒啟機,傅會難明之事,株連者四萬,失侯者二十,周內深文,亦云慘矣!

夫淮一陰一、一陽一夏,就令關通,彭越、欒布,罪無相及。

而況皂隸之後,漸乃式微;酎金之舉,以次削除。

寧有朝登盟府,夕系檻車,口血未乾,爰書遂擬。

以致善長自縊,景濂道亡,蕭何三木而就征,望之仰藥而自一殺。

豈尚功之典不設於齊侯,而議功之條不載於《周禮》耶?雖然,高帝晚年,甘露慶雲,屢書於冊,而醴泉之詐興,貶爵削封,播告於外,而伏甲之謀起,是則胡、藍之釁,抑亦鳳德之衰也。

至若徐中山之忠志無疵,李岐一陽一之好學飭行,湯信公之聽命唯謹,沐西平之居貴不驕,並皆攀龍鱗而有功,履虎尾而不。

嗚呼!與畢、散之徒爭烈矣。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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