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
帝紀第五 高宗紀
高宗文成皇帝,諱浚,恭宗景穆皇帝之長子也。
母曰閭氏。
真君元年六月生於東宮。
帝少聰達,世祖一愛一之,常置左右,號世嫡皇孫。
年五歲,世祖北巡,帝從在後,逢虜帥桎一奴欲加其罰。
帝謂之曰:「奴今遭我,汝宜釋之。」
帥奉命解縛。
世祖聞之,曰:「此兒雖小,欲以天子自處。」
意奇之。
既長,風格異常,每有大政,常參決可否。
正平二年十月戊申,即皇帝位於永安前殿,大赦,改年。
興安元年冬十月,以驃騎大將軍元壽樂為太宰、都督中外諸軍事、錄尚書事;尚書長孫渴侯為尚書令,加儀同三司。
十有一月丙子,二人爭權,並賜死。
癸未,廣一陽一王建薨,臨淮王譚薨。
甲申,皇妣薨。
太尉張黎、司徒古弼,以議不合旨,黜為外都大官。
平南將軍、宋子侯周忸進爵樂陵王,南部尚書、章安子陸麗為平原王,文武各加位一等。
壬寅,追尊景穆太子為景穆皇帝,皇妣為恭皇后;尊保母常氏為保太后。
隴西屠各王景文叛,詔統萬鎮將、南一陽一王惠壽討平之。
十有二月戊申,祔葬恭皇后於金陵。
乙卯,初復佛法。
丁巳,以樂陵王周忸為太尉,平原王陸麗為司徒,鎮西將軍杜元寶為司空。
保達、沙獵國各遣使朝獻。
戊寅,建業公陸俟進爵東平王,廣平公杜遺進爵為王。
癸亥,詔以營州蝗開倉賑恤。
甲子,太尉、樂陵王周忸有罪,賜死。
濮一陽一公閭若文進爵為王。
二年春正月辛巳,司空杜元寶進爵京兆王。
廣平王杜遺薨。
尚書僕射、東安公劉尼進爵為王。
封建寧王崇子麗為濟南王。
癸未,詔與民雜調十五。
丙戌,尚書、西平公源賀進爵為王。
二月己未,司空、京兆王杜元寶謀反,伏誅;建寧王崇、崇子濟南王麗為元寶所引,各賜死。
乙丑,發京師五千人穿天淵池。
是月,劉義隆子勳殺其父而自立。
三月壬午,尊保太后為皇太后。
安豐公閭虎皮進爵為河間王。
乙未,疏勒國遣使朝獻。
夏五月乙酉,行幸崞山。
辛卯,還宮。
是月,劉劭弟駿殺劭而自立。
閏月乙亥,太皇太后赫連氏崩。
秋七月辛亥,行幸一陰一山。
濮一陽一王閭若文,征西大將軍、永昌王仁謀反。
乙丑,賜仁死於長安,若文伏誅。
己巳,車駕還宮。
是月,築馬射台於南郊。
八月辛未,渴槃陀國遣使朝貢。
戊戌,詔曰:「朕以眇身,纂承大業,懼不能宣慈惠和,寧濟萬宇,夙夜兢兢,若臨淵谷。
然即位以來,百姓晏安,風雨順序,邊方無事,眾瑞兼呈,不可稱數。
又於苑內獲方寸玉印,其文曰『子孫長壽』。
群公卿士鹹曰『休哉』!豈朕一人克臻斯應,實由天地祖宗降祐之所致也。
思與兆庶共茲嘉慶,其令民大酺三日,諸殊死已下各降罪一等。」
九月壬子,閱武於南郊。
冬十有一月辛酉,行幸信都、中山,觀察風俗。
十有二月,誅河間鄚民為賊盜者,男年十五以下為生口,班賜從臣各有差。
甲午,車駕還宮。
庫莫奚、契丹、罽賓等十餘國各遣使朝貢。
復北平公長孫敦王爵。
興光元年春正月乙丑,以侍中、河南公伊馛為司空。
二月甲午,帝至道壇,登受圖菉;禮畢,曲赦京師,班賞各有差。
夏六月丙寅,行幸一陰一山。
秋七月庚子,皇子弘生。
辛丑,大赦,改年。
八月甲戌,趙王深薨。
乙亥,車駕還宮。
乙丑,皇叔虎頭、龍頭薨。
九月庚申,庫莫奚國獻名馬,有一角,狀如麟。
是月,閉都城門,大索三日,獲一奸一人亡命數百人。
冬十有一月,北鎮將房杖擊蠕蠕,虜其將豆渾與句等,獲馬千餘匹。
戊戌,行幸中山,遂幸信都。
十有二月丙子,還幸靈丘,至溫泉宮。
庚辰,車駕還宮。
出於、叱萬單國各遣使朝獻。
太安元年春正月辛酉,奉世祖、恭宗神主於太廟。
車騎大將軍、樂平王拔有罪,賜死。
二月癸未,武昌王提薨。
三月己亥,詔曰:「今始奉世祖、恭宗神主於太廟,又於西苑遍秩群神。
朕以大慶饗賜百僚,而犯罪之人獨即刑戮,非所以子育群生,矜及眾庶。
夫聖人之教,自近及遠。
是以周文刑於寡妻,至於兄弟,以御家邦。
化苟從近,恩亦宜然。
其曲赦京師死囚已下。」
夏六月壬戌,詔名皇子曰弘,曲赦京城,改年。
癸酉,詔曰:「夫為治者,因宜以設官,舉賢以任職,故上下和平,民無怨謗。
若官非其人,一奸一邪在位,則政教陵遲,至於凋薄。
思明黜陟,以隆治道。
今遣尚書穆伏真等三十人,巡行州郡,觀察風俗。
入其境,農不墾殖,田畝多荒,則徭役不時,廢於力也;耆老飯蔬食,少壯無衣褐,則聚斂煩數,匱於財也;閭裡空虛,民多流散,則綏導無方,疏於恩也;盜賊公行,劫奪不息,則威禁不設,失於刑也;眾謗並興,大小嗟怨,善人隱伏,佞邪當途,則為法混淆,昏於政也。
諸如此比,黜而戮之。
善於政者,褒而賞之。
其有阿枉不能自申,聽詣使告狀,使者檢治。
若信清能,眾所稱美,誣告以求直,反其罪。
使者受財,斷察不平,聽詣公車上訴。
其不孝父母,不順尊長,為吏一奸一暴,及為盜賊,各具以名上。
其容隱者,以所匿之罪罪之。」
是月,遮逸國遣使朝貢。
戊寅,帝畋於犢倪山。
甲申,還宮。
秋七月丙辰,行幸河西。
八月丁亥,車駕還宮。
冬十月,波斯、疏勒國並遣使朝貢。
庚午,以遼西公常英為太宰,進爵為王。
二年春正月乙卯,立皇后馮氏。
二月丁巳,立皇子弘為皇太子,大赦天下。
丁零數千家亡匿井陘山,聚為寇盜。
詔定州刺史許宗之、并州刺史乞佛成龍討平之。
夏六月,羽林郎於判、元提等謀逆,伏誅。
秋八月甲申,畋於河西。
是月,平西將軍、漁一陽一公尉眷北擊伊吾,克其城,大獲而還。
九月辛巳,河東公閭毗、零陵公閭紇並進爵為王。
冬十月甲申,車駕還宮。
甲午,曲赦京師。
十有一月,尚書、西平王源賀改封隴西王。
厭噠、普嵐國並遣使朝獻。
劉駿濮一陽一太守姜龍駒、新平太守楊伯倫,各棄郡率吏民來降。
三年春正月壬戌,畋於崞山。
戊辰,還宮。
粟特、于闐國各遣使朝貢。
征漁一陽一公尉眷,拜太尉,進爵為王,錄尚書事。
夏五月庚申,畋於松山。
己巳,還宮。
封皇弟新成為一陽一平王。
六月癸卯,行幸一陰一山。
秋八月,畋於一陰一山之北。
己亥,還宮。
冬十月,將東巡,詔太宰常英起行宮於遼西黃山。
十有一月,蠻王文虎龍率千餘家內附。
十有二月,以州鎮五蝗,民饑,使使者開倉以賑之。
是月,于闐、扶余等五十餘國各遣使朝獻。
四年春正月丙午朔,初設酒禁。
乙卯,行幸廣寧溫泉宮,遂東巡平州。
庚午,至於遼西黃山宮,游宴數日,親對高年,勞問疾苦。
二月丙子,登碣石山,觀滄海,大饗群臣於山下,班賞進爵各有差。
改碣石山為樂遊山,築壇記行於海濱。
戊寅,南幸信都,畋游於廣川。
三月丁未,觀馬射於中山。
所過郡國賜覆一年。
丙辰,車駕還宮。
起太華殿。
乙丑,東平王陸俟薨。
夏五月壬戌,詔曰:「朕即阼至今,屢下寬大之旨,蠲除煩苛,去諸不急,欲令物獲其所,人安其業。
而牧守百里,不能宣揚恩意,求欲無厭,斷截官物以入於己,使課調懸少,而深文極墨,委罪於民。
苛求免咎,曾不改懼。
國家之制,賦役乃輕;比年已來,雜調減省。
而所在州郡,鹹有逋懸,非在職之官綏導失所,貪穢過度,誰使之然?自今常調不充,民不安業,宰民之徒,加以死罪。
申告天下,稱朕意焉。」
六月丙申,畋於松山。
秋七月庚午,行幸河西。
九月乙巳,還宮。
辛亥,太華殿成。
丙寅,饗群臣,大赦天下。
冬十月甲戌,北巡。
至一陰一山,有故塚毀廢,詔曰:「昔姬文葬枯骨,天下歸仁。
自今有穿毀墳隴者斬之。」
劉駿將殷孝祖修兩城於清水東,詔鎮西將軍、天水公封敕文等擊之。
辛卯,車駕次於車輪山,累石記行。
十一月,詔征西將軍皮豹子等三將三萬騎助擊孝祖。
車駕度漠,蠕蠕絕跡遠遁,其別部烏朱賀頹、庫世頹率眾來降。
十有二月,征東將軍、中山王托真薨。
五年春正月己巳朔,征西將軍皮豹子略地至高平,大破孝祖,斬獲五千餘級。
二月己酉,侍中、司空、河南公伊馛薨。
三月庚寅,曲赦京師死罪已下。
夏四月乙巳,封皇弟子推為京兆王。
五月,居常國遣使朝獻。
六月戊申,行幸一陰一山。
九月戊辰,詔曰:「夫褒賞必於有功,刑罰審於有罪,此古今之所同,由來之常式。
牧守蒞民,侵食百姓,以營家業,王賦不充,雖歲滿去職,應計前逋,正其刑罪。
而主者失於督察,不加彈正,使有罪者優遊獲免,無罪者妄受其辜,是啟一奸一邪之路,長貪暴之心,豈所謂原情處罪,以正天下?自今諸遷代者,仰列在職殿最,案制治罪。
克舉者加之爵一寵一,有愆者肆之刑戮,使能否殊貫,刑賞不差。
主者明為條制,以為常楷。」
儀同三司、敦煌公李寶薨。
冬十有二月戊申,詔曰:「朕承洪業,統御群有,思恢政化,以濟兆民。
故薄俺斂以實其財,輕徭役以紓其力,欲令百姓修業,人不匱乏。
而六鎮、雲中、高平、二雍、秦州,遍遇災旱,年谷不收。
其遣開倉廩以賑之。
有流徙者,諭還桑梓。
欲市糴他界,為關傍郡,通其交易之路。
若典司之官,分職不均,使上恩不達於下,下民不贍於時,加以重罪,無有攸縱。」
和平元年春正月甲子朔,大赦,改元。
庚午,詔散騎常侍馮闡使於劉駿。
二月,衛將軍、樂安王良督東雍、吐京、六壁諸軍西趣河西,征西將軍皮豹子等督河西諸軍南趨石樓,以討河西叛胡。
夏四月戊戌,皇太后常氏崩於壽安宮。
五月癸酉,葬昭太后於廣寧鳴雞山。
六月甲午,詔征西大將軍、一陽一平王新成等督統萬、高平諸軍出南道,南郡公李惠等督涼州諸軍出北道,討吐谷渾什寅。
崔浩之誅也,史官遂廢,至是復置。
河西叛胡詣長安首罪,遣使者安慰之。
秋七月乙丑,劉駿遣使朝貢。
壬午,行幸河西。
八月,西征諸軍至西平,什寅走保南山。
九月,諸軍濟河追之,遇瘴氣,多有疫疾,乃引軍還;獲畜二十餘萬。
庚午,輿駕還宮。
冬十月,居常王獻馴像三。
十有一月,詔散騎侍郎盧度世、員外郎朱安興使於劉駿。
二年春正月乙酉,詔曰:「刺史牧民,為萬里之表。
自頃每因發調,一逼一民假貸,大商富賈,要射時利,旬日之間,增贏十倍。
上下通同,分以潤屋。
故編戶之家,困於凍餒;豪富之門,日有兼積。
為政之弊,莫過於此。
其一切禁絕,犯者十疋以上皆死。
佈告天下,鹹令知禁。」
二月辛卯,行幸中山。
丙午,至於鄴,遂幸信都。
三月,劉駿遣使朝貢。
輿駕所過,皆親對高年,問民疾苦。
詔民年八十以上,一子不從役。
靈丘南有山,高四百餘丈。
乃詔群官仰射山峰,無能逾者。
帝彎弧發矢,出山三十餘丈,過山南二百二十步,遂刊石勒銘。
是月,發並、肆州五千人治河西獵道。
辛巳,輿駕還宮。
夏四月乙未,侍中、征東大將軍、河東王閭毗薨。
五月癸未,詔南部尚書黃盧頭、李敷等考課諸州。
秋七月戊寅,封皇弟小新成為濟一陰一王,加征東大將軍,鎮平原;天賜為汝一陰一王,加征南大將軍,鎮虎牢;萬壽為樂一浪一王,加征北大將軍,鎮和龍;洛侯為廣平王。
壬午,行巡山北。
八月戊辰,波斯國遣使朝獻。
丁丑,輿駕還宮。
冬十月,詔假員外散騎常侍游明根、員外郎昌邑侯和天德使於劉駿。
博陵之深澤、章武之束州,盜殺縣令,州軍討平之。
廣平王洛侯薨。
三年春正月壬午,以車騎大將軍、東郡公乙渾為太原王。
癸未,樂一浪一王萬壽薨。
二月癸酉,畋於崞山,遂觀漁於旋鴻池。
三月甲申,劉駿遣使朝貢。
高麗。
蓰王、契嚙、思厭於師、疏勒、石那、悉居半、渴槃陀諸國各遣使朝獻。
夏六月庚申,行幸一陰一山。
詔將軍陸真討雍州叛氐仇辱檀等,平之。
秋七月壬寅,幸河西。
九月壬辰,征西大將軍、常山王素薨。
冬十月丙辰,詔曰:「朕承洪緒,統御萬國,垂拱南面,委政群司,欲緝熙治道,以致寧一。
夫三代之隆,莫不崇尚年齒。
今選舉之官,多不以次,令班白處後,晚進居先。
豈所謂彝倫攸敘者也!諸曹選補,宜各先盡勞舊才能。」
是月,詔員外散騎常侍游明根,員外郎、昌邑侯和天德使於劉駿。
十有一月壬寅,輿駕還宮。
十有二月乙卯,制戰陳之法十有餘條。
因大儺耀兵,有飛龍、騰蛇、魚麗之變,以示威武。
戊午,零陵王閭拔薨。
四年春三月乙未。
賜京師民年七十以上太官廚食,以終其年。
皇子胡仁薨,追封樂陵王。
乙巳,詔曰:「朕憲章舊典,分職設官,欲令敷揚治化,緝熙庶積。
然在職之人,皆蒙顯擢,委以事任,當厲己竭誠,務省徭役,使兵民優逸,家給人贍。
今內外諸司、州鎮守宰,侵使兵民,勞役非一。
自今擅有召役,一逼一雇不程,皆論同枉法。」
夏四月癸亥,上幸西苑,親射虎三頭。
五月壬辰,侍中、漁一陽一王尉眷薨。
壬寅,行幸一陰一山。
秋七月壬午,詔曰:「朕每歲以秋日閒月,命群官講武平壤。
所幸之處,必立宮壇,糜費之功,勞損非一。
宜仍舊貫,何必改作也。」
八月丙寅,遂畋於河西。
詔曰:「朕順時畋獵,而從官殺獲過度,既殫禽一獸,乖不合圍之義。
其敕從官及典圍將校,自今已後,不聽濫殺。
其畋獲皮肉,別自頒繼。」
壬申,詔曰:「前以民遭饑寒,不自存濟,有賣鬻男一女者,盡仰還其家。
或因緣勢力,或私行請托,共相通容,不時檢校,令良家子息仍為奴婢。
今仰一精一究,不聽取贖,有犯加罪。
若仍不檢還,聽其父兄上訴,以掠人論。」
九月辛巳,車駕還宮。
冬十月,以定、相二州霣霜殺稼,免民田租。
是月,詔員外散騎常侍游明根,驍騎將軍、昌邑子婁內近,寧朔將軍、襄平子李五鱗使於劉駿。
十有二月辛丑,詔曰:「名位不同,禮亦異數,所以殊等級,示軌儀。
今喪葬嫁娶,大禮未備,貴勢豪富,越度奢一靡一,非所謂式昭典憲者也。
有司可為之條格,使貴賤有章,上下鹹序,著之於令。」
壬寅,詔曰:「夫婚姻者,人道之始。
是以夫婦之義,三綱之首;禮之重者,莫過於斯。
尊卑高下,宜令區別。
然中代以來,貴族之門多不率法。
或貪利財賄,或因緣私好,在於苟合,無所選擇,令貴賤不分,鉅細同貫,塵穢清化,虧損人倫,將何以宣示典謨,垂之來裔。
今制皇族、師傅、王公侯伯及士民之家,不得與百工、伎巧、卑姓為婚,犯者加罪。」
五年春正月丁亥,封皇弟雲為任城王。
二月,詔以州鎮十四去歲蟲、水,開倉賑恤。
夏四月癸卯,頓丘公李峻,進爵為王。
閏月戊子,帝以旱故,減膳責躬。
是夜,澍雨大降。
五月庚申,劉駿死,子子業僭立。
六月丁亥,行幸一陰一山。
秋七月辛丑,北鎮遊軍大破蠕蠕。
壬寅,行幸河西。
九月辛丑,車駕還宮。
冬十月,琅邪王司馬楚之薨。
十有二月,南秦王楊難當薨。
吐呼羅國遣使朝獻。
六年春正月丙申,大赦天下。
二月丁丑,行幸樓煩宮。
高麗、蓰王、對曼諸國各遣使朝獻。
三月戊戌,相州刺史、西平郡王吐谷渾權薨。
乙巳,車駕還宮。
夏四月,破洛那國獻汗血馬,普嵐國獻寶劍。
五月癸卯,帝崩於太華殿,時年二十六。
六月丙寅,上尊謚曰文成皇帝,廟號高宗。
八月,葬雲中之金陵。
史臣曰:世祖經略四方,內頗虛耗。
既而國釁時艱,朝野楚楚。
高宗興時消息,靜以鎮之,養威布德,懷緝中外。
自非機悟深裕,矜濟為心,亦何能若此!可謂有君人之度矣。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