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
列傳第四十八 韓麒麟 程駿
韓麒麟,昌黎棘城人也。
自雲漢大司馬增之後。
父瑚,秀容、平原二郡太守。
麒麟幼而好學,美姿容,善騎射。
恭宗監國,為東曹主書。
高宗即位,賜爵魯一陽一男,加伏波將軍。
父亡,在喪有禮,邦族稱之。
後參征南慕容白曜軍事,進攻升城,師人多傷。
及城潰,白曜將坑之,麒麟諫曰:「今始踐偽境,方圖進取,宜寬威厚惠,以示賊人,此韓信降范一陽一之計。
勍敵在前,而便坑其眾,恐自此以東,將人各為守,攻之難克。
日久師老,外民乘之,以生變故,則三齊未易圖也。」
白曜從之,皆令復業,齊人一大悅。
後白曜表麒麟為冠軍將軍,與房法壽對為冀州刺史。
白曜攻東一陽一,麒麟上義租六十萬斛,並攻戰器械,於是軍資無乏。
及白曜被誅,麒麟亦征還,停滯多年。
高祖時,拜給事黃門侍郎,乘傳招慰徐兗叛民,歸順者四千餘家。
尋除冠軍將軍、齊州刺史,假魏昌侯。
麒麟在官,寡於刑罰。
從事劉普慶說麒麟曰:「明公仗節方夏,而無所斬戮,何以示威?」
麒麟曰:「刑罰所以止惡,蓋不得已而用之。
今民不犯法,何所戮乎?若必須斬斷以立威名,當以卿應之。」
普慶慚懼而退。
麒麟以新附之人,未階台宦,士人沉抑,乃表曰:「齊土自屬偽方,歷載久遠。
舊州府僚,動有數百。
自皇威開被,並職從省,守宰闕任,不聽土人監督。
竊惟新人未階朝宦,州郡局任甚少,沉塞者多,願言冠冕,輕為去就。
愚謂守宰有闕,宜推用豪望,增置吏員,廣延賢哲。
則華族蒙榮,良才獲敘,懷德安土,庶或在茲。」
朝議從之。
太和十一年,京都大饑,麒麟表陳時務曰:
古先哲王經國立治,積儲九稔,謂之太平。
故躬籍千畝,以勵百姓,用能衣食滋茂,禮教興行。
逮於中代,亦崇斯業,入粟者與斬敵同爵,力田者與孝悌均賞,實百王之常軌,為治之所先。
今京師民庶,不田者多,游食之口,三分居二。
蓋一夫不耕,或受其饑,況於今者,動以萬計。
故頃年山東遭水,而民有餒終;今秋京都遇旱,谷價踴貴。
實由農人不勸,素無儲積故也。
伏惟陛下,天縱欽明,道高三、五,昧旦憂勤,思恤民弊,雖帝虞一日萬幾,周文昃不暇食,蔑以為喻。
上垂覆載之澤,下有凍餒之人;皆由有司不為明制,長吏不恤其本。
自承平日久,豐穰積年,競相矜誇,遂成侈俗。
車服第宅,奢僭無限;喪葬婚娶,為費實多。
貴富之家,童妾玄服;工商之族,玉食錦衣。
農夫甫糟糠,蠶婦乏短褐。
故令耕者日少,田有荒蕪。
谷帛罄於府庫,寶貨盈於市裡;衣食匱於室,麗服溢於路。
饑寒之本,實在於斯。
愚謂凡珍玩之物,皆宜禁斷;吉凶之禮,備為格式;令貴賤有別,民歸璞素。
制天下男一女,計口受田。
宰司四時巡行,台使歲一按檢;勤相勸課,嚴加賞罰;數年之中,必有盈贍,雖遇災凶,免於流亡矣。
往年校比戶貫,租賦輕少。
臣所統齊州,租粟才可給俸,略無入倉。
雖於民為利,而不可長久。
脫有戎役,或遭天災,恐供給之方,無所取濟。
可減絹布,增益谷租,年豐多積,歲儉出賑。
所謂私民之谷,寄積於官;官有宿積,則民無荒年矣。
十二年春,卒於官,年五十六。
遺敕其子,殯以素棺,事從儉約。
麒麟立一性一恭慎,恆置律令於坐傍。
臨終之日,唯有俸絹數十匹,其清貧如此。
贈散騎常侍、安東將軍、燕郡公,謚曰康。
長子興宗,字茂先。
好學有文才。
年十五,受道太學。
後司空高允奏為秘書郎,參著作事。
中山王叡貴一寵一當世。
□為文。
遷秘書中散。
太和十四年冬,卒。
贈寧遠將軍、漁一陽一太守。
子子熙,字元雍。
少自修整,頗有學識。
弱冠,未能自通,侍中崔光舉子熙為清河王懌常侍,遷郎中令。
初,子熙父以爵讓弟顯宗,不受。
子熙緣父素懷,卒亦不襲。
及顯宗卒,子熙別蒙賜爵,乃以其先爵讓弟仲穆。
兄弟友一愛一如此。
父亡,居喪有禮。
子熙為懌所眷遇,遂闕位,待其畢喪後復用。
及元義害懌,久不得葬。
子熙為之憂悴,屏處田野,每言王若不得復封,以禮遷葬,誓以終身不仕。
後靈太后返政,以元義為尚書令,解其領軍。
子熙與懌中大夫劉定興、學官令傅靈剽、賓客張子慎伏闕上書曰:
竊惟故主太傅清河王,職綜樞衡,位居論道;盡忠貞以奉公,竭心膂以事國。
自先皇崩殂,陛下衝幼,負扆當朝,義同分陝。
宋維反常小子,一性一若青蠅,污白點黑,讒佞是務。
以元義皇姨之婿,權勢攸歸,遂相附托,規求榮利,共結圖謀,坐生眉眼,誣告國王,枉以大逆。
賴明明在上,赫赫臨下,泥漬自消,玉質還潔。
謹案律文:諸告事不實,以其罪罪之。
維遂無罪,出為大郡,刑賞僭差,朝野怪愕。
若非宋維與義為計,豈得全其身命,方撫千里?
王以權在一寵一家,塵謗紛雜,恭慎之心,逾深逾厲,去其本宅,移住殿西,闔門靜守,親賓阻絕。
於時,吏部諮稟劉騰,奏其弟官,郡戍兼補。
及經內呈,為王駁退。
騰由此生嫌,私深怨怒,遂乃擅廢太后,離隔二宮,拷掠胡定,誣王行毒,含齒戴發,莫不悲惋。
及會公卿,議王之罪,莫不俯眉飲氣,唯諮是從。
僕射游肇,亢言厲氣,發憤成疾,為王致死。
王之忠誠款篤,節義純貞,非但蘊藏胸襟,實乃形於文翰。
搜括史傳,撰《顯忠錄》,區目十篇,分卷二十。
既欲彰忠心於萬代,豈可為逆亂於一朝?乞追遺志,足明丹款。
義籍一寵一姻戚,恃握兵馬,無君之心,實懷皁白。
擅廢太后,枉害國王,生殺之一柄一,不由陛下;賞罰之詔,一出於義。
名籓重地,皆其親一黨一;京官要任,必其心腹。
中山王熙,本興義兵,不圖神器,戮其大逆,合門滅盡,遂令元略南奔,為國巨患。
奚康生,國之猛將,盡忠棄市。
其餘枉被屠戮者,不可稱數。
緣此普天喪氣,匝地憤傷。
致使朔隴猖狂,歷歲為亂,荊徐蠢動,職是之由。
昔趙高秉秦,令關東鼎沸;今元義執權,使四方雲擾。
自古及今,竹帛所載,賊子亂臣,莫此為甚。
開逆之始,起自宋維;成禍之末,良由騰矣。
而令兇徒一奸一黨一,迭相樹置;高官厚祿,任情自取;非但臣等痛恨終身,抑為聖朝懷慚負愧。
以臣赤心慺慺之見,宜梟諸兩觀,洿其捨廬。
騰合斫棺斬骸,沉其五族。
上謝天人幽隔之憤,下報忠臣冤酷之痛。
方乃崇亞三事,委以樞端,所謂虎也更傅其翼。
朝野切齒,遐邇扼腕。
蔓草難除,去之宜盡。
臣歷觀曠代,緬追振古,當斷不斷,其禍更生。
況義猜忍,更居衝要。
臣中宵九歎,竊以寒心,實願宸鑒,早為之所。
臣等潛伏閭閻,於茲六載,旦號白日,夕泣星辰,叩地寂寥,呼天無響。
衛野納肝,秦庭夜哭,千古之痛,何足相比!今幸遇陛下叡聖,親覽萬幾;太后仁明,更撫四海,臣等敢詣闕披陳,乞報冤毒。
書奏,靈太后義之,乃引子熙為中書舍人。
後遂剖騰棺,賜義死。
尋修國史,加寧朔將軍。
未幾,除著作郎,又兼司州別駕。
轉輔國將軍、鴻臚少卿。
建義初,兼黃門,尋正。
子熙清白自守,不交人事。
又少孤,為叔顯宗所撫養。
及顯宗卒,顯宗子伯華又幼,子熙友一愛一,等於同生,長猶共居,車馬資財,隨其費用,未嘗見於言色。
又上書求析階與伯華,於是除伯華東太原太守。
及伯華在郡,為刺史元弼所辱;子熙乃泣訴朝廷,肅宗詔遣按檢,弼遂大見詰讓。
爾朱榮之擒葛榮也,送至京師,莊帝欲面見數之。
子熙以為榮既元兇,自知必死,恐或不遜,無宜見之。
爾朱榮聞而大怒,請罪子熙,莊帝恕而不責。
尋加征虜將軍。
及邢杲之起逆,詔子熙慰勞。
杲詐降,而子熙信之。
還至樂陵,杲復反,子熙遂還。
坐付廷尉,論以大辟,恕死免官。
未幾,兼尚書吏部郎。
普泰初,除通直散騎常侍、撫軍將軍、光祿大夫,尋正吏部郎。
出帝初,還領著作郎。
以奉冊之故,封歷城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又加衛將軍、右光祿大夫。
天平初,為侍讀,又除國子祭酒。
子熙儉素安貧,常好退靜。
遷鄴之始,百司並給兵力,時以祭酒閒務,止給二人。
或有令其陳請者,子熙曰:「朝廷自不給祭酒兵,何關韓子熙事也。」
論者高之。
尋除驃騎將軍。
元象中,加衛大將軍。
先是,子熙與弟聘王氏為妻,姑之女也,生二子。
子熙尚未婚,後遂與寡嫗李氏一奸一合而生三子。
王李不穆,迭相告言,歷年不罷。
子熙因此慚恨,遂以發疾。
興和中,孝靜欲行釋奠,敕子熙為侍講。
尋卒,遣戒不求贈謚,其子不能遵奉,遂至干謁。
武定初,贈驃騎將軍、儀同三司、幽州刺史。
興宗弟顯宗,字茂親。
一性一剛直,能面折庭諍,亦有才學。
沙門法撫,三齊稱其聰悟,常與顯宗校試,抄百餘人名,各讀一遍,隨即覆呼,法撫猶有一二舛謬,顯宗了無誤錯。
法撫歎曰:「貧道生平以來,唯服郎耳。」
太和初,舉秀才,對策甲科,除著作佐郎。
車駕南討,兼中書侍郎。
既定遷都,顯宗上書:
其一曰:竊聞輿駕今夏若不巡三齊,當幸中山,竊以為非計也。
何者?當今徭役宜早息,洛京宜速成。
省費則徭役可簡,並功則洛京易就。
往冬輿駕停鄴,是閒隙之時,猶編戶供奉,勞費為劇。
聖鑒矜愍,優旨慇勤,爵浹高年,賚周鰥寡,雖賑普霑今,猶恐來夏菜色。
況三農要時,六軍雲會,其所損業,實為不少。
雖調斂輕省,未足稱勞,然大駕親臨,誰敢寧息?往來承奉,紛紛道路,田蠶暫廢,則將來無資。
此國之深憂也。
且向炎暑,而六軍暴露,恐生癘疫,此可憂之次也。
臣願輿駕早還北京,以省諸州供帳之費,並功專力,以營洛邑。
則南州免雜徭之煩,北都息分析之歎;洛京可以時就,遷者僉爾如歸。
其二曰:自古聖帝必以儉約為美,亂主必以奢侈貽患。
仰惟先朝,皆卑宮室而致力於經略,故能基宇開廣,業祚隆泰。
今洛一陽一基址,魏明帝所營,取譏前代。
伏願陛下,損之又損。
頃來北都富室,競以第宅相尚,今因遷徙,宜申禁約,令貴賤有檢,無得逾制。
端廣衢路,通利溝渠,使寺署有別,四民異居,永垂百世不刊之范,則天下幸甚矣。
三曰:竊聞輿駕還洛一陽一,輕將數千騎。
臣甚為陛下不取也。
夫千金之子,猶坐不垂堂,況萬乘之尊,富有四海乎?警蹕於闈闥之內者,豈以為儀容而已?蓋以戒不虞也。
清道而後行,尚恐銜蹶之或失,況履涉山河,而不加三思哉!此愚臣之所以悚息,伏願少垂省察。
其四曰:伏惟陛下,耳聽法音,目玩墳典,口對百辟,心虞萬幾,晷昃而食,夜分而寢。
加以孝思之至,隨時而深,文章之業,日成篇卷。
雖睿明所用,未足為煩,然非所以嗇神養一性一,頤無疆之祚。
莊周有言:形有待而智無涯。
以有待之形,役無涯之智,殆矣。
此愚臣所不安,伏願陛下垂拱司契,委下責成,唯冕旒垂纊,而天下治矣。
高祖頗納之。
顯宗又上言曰:「進賢求才,百王之所先也。
前代取士,必先正名,故有賢良、方正之稱。
今之州郡貢察,徒有秀、孝之名,而無秀、孝之實。
而朝廷但檢其門望,不復彈坐。
如此,則可令別貢門望,以敘士人,何假冒秀、孝之名也?夫門望者,是其父祖之遺烈,亦何益於皇家?益於時者,賢才而已。
苟有其才,雖屠釣奴虜之賤,聖皇不恥以為臣;苟非其才,雖三後之胤,自墜於皁隸矣。
是以大才受大官,小才受小辟,各得其所,以致雍熙。
議者或雲,今世等無奇才,不若取士於門。
此亦失矣。
豈可以世無周邵,便廢宰相而不置哉?但當校其有寸長銖重者,即先敘之,則賢才無遺矣。」
又曰:「夫帝皇所以居尊以御下者,威也;兆庶所以徙惡以從善者,法也。
是以有國有家,必以刑法為治,生民之命,於是而在。
有罪必罰,罰必當辜,則雖箠撻之刑,而人莫敢犯也。
有制不行,人得僥倖,則雖參夷之誅,不足以肅。
自太和以來,多坐盜棄市,而遠近肅清。
由此言之,止一奸一在於防檢,不在嚴刑也。
今州郡牧守,邀當時之名,行一切之法;台閣百官,亦鹹以深酷為無私,以仁恕為容盜。
迭相敦厲,遂成風俗。
陛下居九重之內,視人如赤子;百司分萬務之要,遇下如仇讎。
是則堯舜止一人,而桀紂以千百。
和氣不至,蓋由於此。
《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實宜敕示百僚,以惠元元之命。」
又曰:「昔周王為犬戎所逐,東遷河洛,鎬京猶稱『宗周』,以存本也。
光武雖曰中興,實自創革,西京尚置京尹,亦不廢舊。
今陛下光隆先業,遷宅中土,稽古復禮,於斯為盛。
豈若周漢出於不得已哉?按《春秋》之義,有宗廟曰都,無則謂之邑,此不刊之典也。
況北代宗廟在焉,山陵托焉,王業所基,聖躬所載,其為神鄉福地,實亦遠矣。
今便同之郡國,臣竊不安。
愚謂代京宜建畿置尹,一如故事,崇本重舊,以光萬葉。」
又曰:「伏見洛京之制,居民以官位相從,不依族類。
然官位非常,有朝榮而夕悴,則衣冠淪於廝豎之邑,臧獲騰於膏腴之裡。
物之顛倒,或至於斯。
古之聖王,必令四民異居者,欲其業定而志專。
業定則不偽,志專則不一婬一。
故耳目所習,不督而就;父兄之教,不肅而成。
仰惟太祖道武皇帝創基撥亂,日不暇給,然猶分別士庶,不令雜居;伎作屠沽,各有攸處。
但不設科禁,賣買任情,販貴易賤,錯居混雜。
假令一處彈箏吹笛,緩舞長歌;一處嚴師苦訓,誦詩講禮。
宣令童齔,任意所從,其走赴舞堂者萬數,往就學館者無一。
此則伎作不可雜居,士人不宜異處之明驗也。
故孔父雲裡仁之美,孟母弘三徙之訓,賢聖明誨,若此之重。
今令伎作家習士人風禮,則百年難成;令士人兒童效伎作容態,則一朝可得。
是以士人同處,則禮教易興;伎作雜居,則風俗難改。
朝廷每選舉人士,則校其一婚一宦,以為升降,何其密也。
至於開伎作宦途,得與膏梁華望接閈連甍,何其略也。
此愚臣之所惑。
今稽古建極,光宅中區,凡所徙居,皆是公地,分別伎作,在於一言,有何為疑而闕盛美。」
又曰:「自南偽相承,竊有淮北,欲擅中華之稱,且以招誘邊民,故僑置中州郡縣。
自皇風南被,仍而不改,凡有重名,其數甚眾。
疑惑書記,錯亂區宇。
非所以疆域物土,必也正名之謂也。
愚以為可依地理舊名,一皆釐革。
小者併合,大者分置。
及中州郡縣,昔以戶少並省;今人口既多,亦可復舊。
君人者,以天下為家,不得有所私也。
故倉庫儲貯,以俟水旱之災,供軍國之用,至於有功德者,然後加賜。
爰及末代,乃一寵一之所隆,賜賚無限。
自比以來,亦為太過。
在朝諸貴,受祿不輕,土木被錦綺,僮妾厭粱肉,而復厚賚屢加,動以千計。
若分賜鰥寡,贍濟實多。
如不悛革,豈周給不繼富之謂也?愚謂事有可賞,則明旨褒揚,稱事加賜,以勸為善;不可以親近之暱,猥損天府之儲。」
又曰:「諸宿衛內直者,宜令武官習弓矢,文官諷書傳。
而今給其蒱博之具,以成褻狎之容,長矜爭之心,恣喧囂之慢,徒損朝儀,無益事實。
如此之類,一宜禁止。」
高祖善之。
後乃啟乞宋王劉昶府諮議參軍事,欲立效南境,高祖不許。
高祖曾謂顯宗及程靈虯曰:「著作之任,國書是司。
卿等之文,朕自委悉,中省之品,卿等所聞。
若欲取況古人,班馬之徒,固自遼闊。
若求之當世,文學之能,卿等應推崔孝伯。」
又謂顯宗曰:「見卿所撰《燕志》及在齊詩詠,大勝比來之文。
然著述之功,我所不見,當更訪之監、令。
校卿才能,可居中第。」
又謂程靈虯曰:「卿比顯宗,復有差降,可居下上。」
顯宗對曰:「臣才第短淺,猥聞上天,至乃比於崔光,實為隆渥。
然臣竊謂陛下貴古而賤今。
臣學微才短,誠不敢仰希古人,然遭聖明之世,睹惟新之禮,染翰勒素,實錄時事,亦未慚於後人。
昔揚雄著《太玄經》,當時不免覆盎之談,二百年外,則越諸子。
今臣之所撰,雖未足光述帝載,裨暉日月;然萬祀之後,仰觀祖宗巍巍之功,上睹陛下明明之德,亦何謝欽明於《唐典》,慎徽於《虞書》?」
高祖曰:「假使朕無愧於虞舜,卿復何如於堯臣?」
顯宗曰:「臣聞君不可以獨治,故設百官以贊務。
陛下齊蹤堯舜,公卿寧非二八之儔?」
高祖曰:「卿為著作,僅名奉職,未是良史也。」
顯宗曰:「臣仰遭明時,直筆而無懼,又不受金,安眠美食,此臣優於遷固也。」
高祖哂之。
後與員外郎崔逸等參定朝儀。
高祖曾詔諸官曰:「自近代已來,高卑出身,恆有常分。
朕意一以為可,復以為不可。
宜相與量之。」
李沖對曰:「未審上古已來,置官列位,為欲為膏粱兒地,為欲益治贊時?」
高祖曰:「俱欲為治。」
沖曰:「若欲為治,陛下今日何為專崇門品,不有拔才之詔?」
高祖曰:「苟有殊人之伎,不患不知。
然君子之門,假使無當世之用者,要自德行純篤,朕是以用之。」
沖曰:「傅巖、呂望,豈可以門見舉?」
高祖曰:「如此濟世者希,曠代有一兩人耳。」
沖謂諸卿士曰:「適欲請諸賢救之。」
秘書令李彪曰:「師旅寡少,未足為援,意有所懷,不敢盡言於聖日。
陛下若專以門地,不審魯之三卿,孰若四科?」
高祖曰:「猶如向解。」
顯宗進曰:「陛下光宅洛邑,百禮唯新,國之興否,指此一選。
臣既學識浮淺,不能援引古今,以證此議,且以國事論之。
不審中、秘書監令之子,必為秘書郎;頃來為監、令者,子皆可為不?」
高祖曰:「卿何不論當世膏腴為監、令者?」
顯宗曰:「陛下以物不可類,不應以貴承貴,以賤襲賤。」
高祖曰:「若有高明卓爾、才具雋出者,朕亦不拘此例。」
後為本州中正。
二十一年,車駕南伐,顯宗為右軍府長史、征虜將軍、統軍。
軍次赭一陽一,蕭鸞戍主成公期遣其軍主胡松、高法援等並引蠻賊來擊軍營,顯宗親率拒戰,遂斬法援首。
顯宗至新野,高祖詔曰:「卿破賊斬帥,殊益軍勢。
朕方攻堅城,何為不作露布也?」
顯宗曰:「臣頃聞鎮南將軍王肅獲賊二三,驢馬數匹,皆為露布,臣在東觀,私每哂之。
近雖仰憑威靈,得摧丑虜,兵寡力弱,擒斬不多。
脫復高曳長縑,虛張功捷,尤而效之,其罪彌甚。
臣所以斂毫卷帛,解上而已。」
高祖笑曰:「如卿此勳,誠合茅社,須赭一陽一平定,檢審相酬。」
新野平,以顯宗為鎮南、廣一陽一王嘉諮議參軍。
顯宗後上表,頗自矜伐,訴前征勳。
詔曰:「顯宗斐然成章,甚可怪責,進退無檢,虧我清風。
此而不糾,或長弊俗。
可付尚書,推列以聞。」
兼尚書張彝奏免顯宗官。
詔曰:「顯宗雖浮矯致愆,才猶可用,豈得永棄之也!可以白衣守諮議,展其後效。
但鄙狠之一性一,不足參華,可奪見囗,並禁問訊諸王。」
顯宗既失意,遇信向洛,乃為五言詩贈御史中尉李彪曰:「賈生謫長沙,董儒詣臨江。
愧無若人跡,忽尋兩賢蹤。
追昔渠閣游,策駑廁群龍。
如何情願奪,飄然獨遠蹤?痛哭去舊國,銜淚屆新邦。
哀哉無援民,嗷然失侶鴻。
彼蒼不我聞,千里告志同。」
二十三年卒。
顯宗撰《馮氏燕志》、《孝友傳》各十卷,所作文章,頗傳於世。
景明初,追赭一陽一勳,賜爵章武男。
子武華,襲。
除討寇將軍、奉朝請、太原太守。
程駿,字驎駒,本廣平曲安人也。
六世祖良,晉都水使者,坐事流於涼州。
祖父肇,呂光民部尚書。
駿少孤貧,居喪以孝稱。
師事劉昺,一性一機敏好學,晝夜無倦。
昺謂門人曰:「舉一隅而以三隅反者,此子亞之也。」
駿謂昺曰:「今世名教之儒,鹹謂老莊其言虛誕,不切實要,弗可以經世,駿意以為不然。
夫老子著抱一之言,莊生申一性一本之旨;若斯者,可謂至順矣。
人若乖一則煩偽生,若爽一性一則沖真喪。」
昺曰:「卿年尚稚,言若老成,美哉!」由是聲譽益播,沮渠牧犍擢為東宮侍講。
太延五年,世祖平涼,遷於京師,為司徒崔浩所知。
高宗踐阼,拜著作佐郎;未幾,遷著作郎。
為任城王雲郎中令,進箴於王,王納而嘉之。
皇興中,除高密太守。
尚書李敷奏曰:「夫君之使臣,必須終效。
駿實史才,方申直筆,千里之任,十室可有。
請留之數載,以成前籍,後授方伯,愚以為允。」
書奏,從之。
顯祖屢引駿與論《易》、《老》之義,顧謂群臣曰:「朕與此人言,意甚開暢。」
又問駿曰:「卿年幾何?」
對曰:「臣六十有一。」
顯祖曰:「昔太公既老而遭文王。
卿今遇朕,豈非早也?」
駿曰:「臣雖才謝呂望,而陛下尊過西伯。
覬天假餘年,竭《六韜》之效。」
延興末,高麗王璉求納女於掖庭,顯祖許之,假駿散騎常侍,賜爵安豐男,加伏波將軍,持節如高麗迎女,賜布帛百匹。
駿至平壤城,或勸璉曰:「魏昔與燕婚,既而伐之,由行人具其夷險故也。
今若送女,恐不異於馮氏。」
璉遂謬言女喪。
駿與璉往復經年,責璉以義方,璉不勝其忿,遂斷駿從者酒食。
璉欲一逼一辱之,憚而不敢害。
會顯祖崩,乃還,拜秘書令。
初,遷神主於太廟,有司奏:舊事廟中執事之官,例皆賜爵,今宜依舊。
詔百僚評議,群臣鹹以為宜依舊事,駿獨以為不可。
表曰:「臣聞:名一器為帝王所貴,山河為區夏之重。
是以漢祖有約,非功不侯。
必當屬有命於大君之辰,展心力於戰謀之日,然後可以應茅土之錫。
未見預事於宗廟,而獲賞於疆土;徒見晉鄭之後以夾輔為至勳,吳鄧之儔以征伐為重績。
周漢既無文於遠代,魏晉亦一靡一記於往年。
自皇道開符,乾業創統,務高三、五之規,思隆百王之軌,罰頗減古,賞實增昔。
時因神主改祔、清廟致肅,而授群司以九品之命,顯執事以五等之名。
雖復帝王製作,弗相沿襲,然當時恩澤,豈足為長世之軌乎?乖眾之愆,伏待罪譴。」
書奏,從之。
文明太后謂群臣曰:「言事固當正直而准古典,安可依附暫時舊事乎?」
賜駿衣一襲、帛二百匹。
駿又表曰:「《春秋》有云:見有禮於其君者,若孝子之養父母;見無禮於其君者,若鷹鸇之逐鳥雀。
所以勸誡將來,垂范萬代。
昔陳恆殺君,宣尼請討,雖欲晏逸,其得已乎?今廟算天回,七州雲動,將水蕩鯨鯢,陸掃凶逆。
然戰貴不陳,兵家所美。
宜先遣劉昶招喻淮南。
若應聲響悅,同心齊舉,則長江之險,可朝服而濟;道成之首,可崇朝而懸。
苟江南之輕薄,背劉氏之恩義,則曲在彼矣,何負神明哉!宜義檄江南,振旅回旆,亦足以示救患之大仁,揚義風於四海。
且攻難守易,則力懸百倍,不可不深思,不可不熟慮。
今天下雖謐,方外猶虞,拾夤僥倖於西南,狂虜伺釁於漠北。
脫攻不稱心,恐兵不卒解;兵不卒解,則憂慮逾深。
夫為社稷之計者,莫不先於守本。
臣愚以為觀兵江滸,振曜皇威,宜特加撫一慰。
秋毫無犯,則民知德信;民知德信,則襁負而來;襁負而來,則淮北可定;淮北可定,則吳寇異圖;寇圖異則禍釁出。
然後觀釁而動,則不晚矣。
請停諸州之兵,且待後舉。
所謂守本者也。
伏惟陛下、太皇太后,英算神規,彌綸百勝之外;應機體變,獨悟方寸之中。
臣影頹虞淵,昏耄將及,雖思憂國,終無雲補。」
不從。
沙門法秀謀反伏誅。
駿表曰:「臣聞《詩》之作也,蓋以言志。
邇之事父,遠之事君,關諸風俗,一靡一不備焉。
上可以頌美聖德,下可以申厚風化;言之者無罪,聞之者足以誡。
此古人用詩之本意。
臣以垂沒之年,得逢盛明之運,雖復昏耄將及,猶慕廉頗強飯之風。
伏惟陛下、太皇太后,道合天地,明侔日月,則天與唐風斯穆,順帝與周道通靈。
是以狂妖懷逆,無隱謀之地;冥靈潛翦,伏發覺之誅。
用能七廟幽贊,人神扶助者已。
臣不勝喜踴。
謹竭老鈍之思,上慶國頌十六章,並序巡狩、甘雨之德焉。」
其頌曰:
乾德不言,四時迭序。
於皇大魏,則天承祜。
疊聖三宗,重明四祖。
豈伊殷周,遐契三、五。
明明在上,聖敬日新。
汪汪叡後,體治垂仁。
德從風穆,教與化津。
千載昌運,道隆茲辰。
歲惟巡狩,應運游田。
省方問苦,訪政高年。
鹹秩百靈,柴望山川。
誰雲禮滯,遇聖則宣。
王業初定,中山是由。
臨幸之盛,情特綢繆。
仰歌祖業,俯欣春柔。
大哉肆眚,蕩民百憂。
百憂既蕩,與之更初。
邕邕億兆,戶詠來蘇。
忽有狂豎,謀逆聖都。
明靈幽告,發覺伏誅。
羿浞為亂,祖龍干紀。
狂華冬茂,有自來矣。
美哉皇度,道固千祀。
百靈潛翦,一奸一不遑起。
一奸一不遑起,罪人得情。
憲章刑律,五秩猶輕。
於穆二聖,仁等春生。
除棄周漢,遐軌犧庭。
周漢奚棄?忿彼苛刻。
犧庭曷軌?希仁尚德。
徽音一振,聲教四塞。
豈惟京甸,化播萬國。
誠信幽贊,一陰一陽一以調。
谷風扇夕,甘雨降朝。
嘉生含穎,深盛熙苗。
鰥貧巷詠,寡一婦室謠。
聞諸《詩》者,《雲漢》賦宣。
章句迥秀,英昭《雅》篇。
矧乃盛明,德隆道玄。
豈唯雨施?神征豐年。
豐年盛矣,化無不濃。
有禮有樂,政莫不通。
咨臣延躍,欣詠時邕。
誰雲易遇?曠齡一逢。
上天無親,唯德是在。
思樂盛明,雖疲勿怠。
差之毫釐,千里之倍。
願言勞謙,求仁不悔。
人亦有言,聖主慎微。
五國連兵,逾年歷時。
鹿車而運,廟算失思。
有司不惠,蠶食役煩。
民不堪命,將家逃山。
宜督厥守,威德是宣。
威德如何?聚眾盈川。
民之從令,實賴衣食。
農桑失本,誰耕誰織?饑寒切身,易子而食。
靜言念之,實懷歎息。
昔聞典論,非位不謀。
漆室憂國,遺芳載臭。
咨臣昏老,偏蒙恩祐。
忽忘狂瞽,敢獻愚陋。
文明太后令曰:「省詩表,聞之。
歌頌宗祖之功德可爾,當世之言,何其過也。
所箴下章,戢之不忘。」
駿又奏《得一頌》,始於固業,終於無為,十篇。
文多不載。
文明太后令曰:「省表並頌十篇,聞之。
鑒戒既備,良用欽玩。
養老乞言,其斯之謂。」
又詔曰:「程駿歷官清慎,言事每愜。
又門無俠貨之賓,室有懷道之士。
可賜帛六百匹,旌其儉德。」
駿悉散之親舊。
一性一介直,不競時榮。
太和九年正月,病篤,乃遺令曰:「吾存尚儉薄,豈可沒為奢厚哉?昔王孫一裸一葬,有感而然;士安蘧嘧,頗亦矯厲。
今世既休明,百度循禮,彼非吾志也。
可斂以時服,器皿從古。」
遂卒,年七十二。
初,駿病甚,高祖、文明太后遣使者更問其疾,敕御師徐謇診視,賜以湯藥。
臨終,詔以小子公稱為中散,從子靈虯為著作佐郎。
及卒,高祖、文明太后傷惜之,賜東園秘器、朝服一稱、帛三百匹,贈冠軍將軍、兗州刺史、曲安侯,謚曰憲。
所制文筆,自有集錄。
駿六子,元繼、公達、公亮、公禮,並無官。
公義,侍御史、謁者僕射、都水使者、武昌王司馬、沛郡太守。
公稱,主文中散、給事中、尚書郎。
並早卒。
公禮子畿,字世伯。
好學,頗有文才。
荊州府主簿。
始駿從祖弟伯達,伯達名犯顯祖廟諱。
與駿同年,亦以文辯。
囗沮渠牧犍時,俱選與牧犍世子參乘出入,時論美之。
伯達早亡。
弟子靈虯幼孤,頗有文才,而久淪末役。
在吏職十餘年,坐事免。
會駿臨終啟請,得擢為著作佐郎。
後坐稱在京無緦親,而高祖知其與駿子公義為始族,故致譴免。
至洛無官。
貧病久之,崔光啟申為羽林監,選補徐州梁郡太守,以酗酒為刺史武昌王鑒所劾,失官。
既下梁郡,志力少衰,猶時為酒困。
久去官祿,不免饑寒,屢詣尚書乞效舊任。
僕射高肇領選,還申為著作郎,以崔光領任,敕令外敘。
史臣曰:韓麒麟以才器識用,遂見記於齊王。
顯宗文學立己,屢陳時務,至於實錄之功,所未聞也。
子熙清尚自守,榮過其器。
程駿才業未多,見知於世者,蓋當時之長策乎?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