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列傳第五十五 崔光:東清河鄃人也。祖曠,從慕容德南渡河,居青州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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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書》列傳第五十五 崔光

魏書

列傳第五十五 崔光

崔光,本名孝伯,字長仁,高祖賜名焉。

東清河鄃人也。

祖曠,從慕容德南渡河,居青州之時水。

慕容氏滅,仕劉義隆為樂陵太守。

父靈延,劉駿龍驤將軍、長廣太守,與劉彧冀州刺史崔道固共拒國軍。

慕容白曜之平三齊,光年十七,隨父徙代。

家貧好學,晝耕夜誦,傭書以養父母。

太和六年,拜中書博士,轉著作郎,與秘書丞李彪參撰國書。

遷中書侍郎、給事黃門侍郎,甚為高祖所知待。

常曰:「孝伯之才,浩浩如黃河東注,固今日之文宗也。」

以參贊遷都之謀,賜爵朝一陽一子,拜散騎常侍,黃門、著作如故,又兼太子少傅。

尋以本官兼侍中、使持節,為陝西大使,巡方省察,所經述敘古事,因而賦詩三十八篇。

還,仍兼侍中,以謀謨之功,進爵為伯。

光少有大度,喜怒不見於色。

有毀惡之者,必善言以報之,雖見誣謗,終不自申曲直。

皇興初,有同郡二人並被掠為奴婢,後詣光求哀,光乃以二口贖免。

高祖聞而嘉之。

雖處機近,曾不留心文案,唯從容論議,參贊大政而已。

高祖每對群臣曰:「以崔光之高才大量,若無意外咎譴,二十年後當作司空。」

其見重如是。

又從駕破陳顯達。

世宗即位,正除侍中。

初,光與李彪共撰國書。

太和之末,彪解著作,專以史事任光。

彪尋以罪廢。

世宗居諒暗,彪上表求成《魏書》,詔許之,彪遂以白衣於秘書省著述。

光雖領史官,以彪意在專功,表解侍中、著作以讓彪,世宗不許。

遷太常卿,領齊州大中正。

正始元年夏,有典事史元顯獻四足四翼雞,詔散騎侍郎趙邕以問光。

光表答曰:

臣謹按:《漢書·五行志》:宣帝黃龍元年,未央殿路軨中,雌雞化為雄,一毛一變而不鳴不將,無距。

元帝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雞伏子,漸化為雄,冠距鳴將。

永光中,有獻雄雞生角。

劉向以為雞者小畜,主司時起居,小臣執事為政之象也。

言小臣將乘君之威,以害政事,指石顯也。

竟寧元年,石顯伏辜,此其效也。

靈帝光和元年,南宮寺雌雞欲化為雄,一身一毛一皆似雄,但頭冠尚未變。

詔以問議郎蔡邕,邕對曰:「貌之不恭,則有雞禍。

臣竊推之,頭為元首,人君之象也。

今雞一身已變,未至於頭,而上知之,是將有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

若應之不一精一,政無所改,頭冠或成,為患滋大。」

是後張角作亂,稱「黃巾賊」,遂破壞四方,疲於賦役,民多叛者。

上不改政,遂至天下大亂。

今之雞狀雖與漢不同,而其應頗相類矣。

向、邕並博達之士,考物驗事,信而有證,誠可畏也。

臣以邕言推之,翅足眾多,亦群下相扇助之象,雛而未大,腳羽差小,亦其勢尚微,易制御也。

臣聞災異之見,皆所以示吉凶,明君睹之而懼,乃能招福;暗主視之彌慢,所用致禍。

《詩》、《書》、《春秋》、秦、漢之事多矣,此陛下所觀者也。

今或有自賤而貴,關預政事,殆亦前代君房之匹比者。

南境死亡千計,白骨橫野,存有酷恨之痛,歿為怨傷之魂。

義一陽一屯師,盛夏未返;荊蠻狡猾,徵人淹次。

東州轉輸,往多無還;百姓困窮,絞縊以殞。

北方霜降,蠶婦輟事;群生憔悴,莫甚於今。

此亦賈誼哭歎、谷永切諫之時。

司寇行戮,君為之不一舉,陛下為民父母,所宜矜恤。

國重戎戰,用兵猶火,內外怨弊,易以亂離。

陛下縱一欲忽天下,豈不仰念太祖取之艱難,先帝經營劬勞也?

誠願陛下留聰明之鑒,警天地之意,禮處左右,節其貴越。

往者鄧通、董賢之盛,一愛一之正所以害之。

又躬饗加罕,宴宗或闕,時應親肅郊廟,延敬諸父。

檢訪四方,務加休息,爰發慈旨,撫賑貧瘼。

簡費山池,減撤聲飲,晝存政道,夜以安身。

博采芻蕘,進賢黜佞。

則兆庶幸甚,妖弭慶進,禎祥集矣。

世宗覽之,大悅。

後數日,而茹皓等並以罪失伏法,於是禮光愈重,加撫軍將軍。

二年八月,光表曰:「去二十八日,有物出於太極之西序,敕以示臣,臣按其形,即莊子所謂『蒸成菌』者也。

又云『朝菌不終晦朔』,雍門周所稱『磨蕭斧而伐朝菌』,皆指言蒸氣鬱長,非有根種,柔脆之質,凋殞速易,不延旬月,無擬斧斤。

又多生墟落穢濕之地,罕起殿堂高華之所。

今極宇崇麗,牆築工密,糞朽弗加,沾濡不及,而茲菌焱構,厥狀扶疏,誠足異也。

夫野木生朝,野鳥入廟,古人以為敗亡之象。

然懼災修德者,鹹致休慶;所謂家利而怪先,國興而妖豫。

是故桑谷拱庭,太戊以昌;雊雉集鼎,武丁用熙。

自比鴟鵲巢於廟殿,梟鵩鳴於宮寢,菌生賓階軒坐之正,准諸往記,信可為誡。

且東南未靜,兵革不息,郊甸之內,大旱跨時,民勞物悴,莫此之甚。

承天子育者,所宜矜恤。

伏願陛下,追殷二宗感變之意,側躬聳誠,惟新聖道。

節夜飲之忻,強朝御之膳,養方富之年,保金玉之一性一,則魏祚可以永隆,皇壽等於山嶽。」

四年秋,除中書令,進號鎮東將軍。

永平元年秋,將刑元愉妾李氏,群官無敢言者。

敕光為詔,光逡巡不作,奏曰:「伏聞當刑元愉妾李,加之屠割。

妖惑扇亂,誠合此罪。

但外人竊雲李今懷妊,例待分產。

且臣尋諸舊典,兼推近事,戮至刳胎,謂之虐刑。

桀紂之主,乃行斯事。

君舉必書,義無隱昧,酷而乖法,何以示後?陛下春秋已長,未有儲體,皇子襁褓,至有夭失。

臣之愚識,知無不言,乞停李獄,以俟育孕。」

世宗納之。

延昌元年春,遷中書監,侍中如故。

二年,世宗幸東宮,召光與黃門甄琛、廣一陽一王淵等,並賜坐。

詔光曰:「卿是朕西台大臣,今當為太子師傅。」

光起拜固辭,詔不許。

即命肅宗出,從者十餘人,敕以光為傅之意,令肅宗拜光。

光又拜辭,不當受太子拜,復不蒙許,肅宗遂南面再拜。

詹事王顯啟請從太子拜,於是宮臣畢拜,光北面立,不敢答拜,唯西面拜謝而出。

於是賜光繡彩一百匹,琛、淵等各有差。

尋授太子少傅。

三年,遷右光祿大夫,侍中、監如故。

四年正月,世宗夜崩。

光與侍中、領軍將軍於忠迎肅宗於東宮,安一撫內外,光有力焉。

帝崩後二日,廣平王懷扶疾入臨,以母弟之親,逕至太極西廡,哀慟禁內,呼侍中、黃門、領軍、二衛,雲身欲上殿哭大行,又須入見主上。

諸人皆愕然相視,無敢抗對者。

光獨攘衰振杖,引漢光武初崩,太尉趙喜橫劍當階,推下親王故事,辭色甚厲,聞者莫不稱善,壯光理義有據。

懷聲淚俱止,雲侍中以古事裁我,我不敢不服。

於是遂還,頻遣左右致謝。

初,永平四年,以黃門郎孫惠蔚代光領著作。

惠蔚首尾五載,無所厝意。

至是三月,尚書令、任城王澄表光宜還史任,於是詔光還領著作。

四月,遷特進。

五月,以奉迎肅宗之功,封光博平縣開國公,食邑二千戶。

七月,領國子祭酒。

八月,詔光乘步挽於雲龍門出入。

尋遷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

靈太后臨朝之後,光累表遜位。

於忠擅權,光依附之。

及忠稍被疏黜,光並送章綬冠服茅土,表至十餘上。

靈太后優答不許。

有司奏追於忠及光封邑。

熙平元年二月,太師、高一陽一王雍等奏舉光授肅宗經。

初,光有德於靈太后,語在《於忠傳》。

四月,更封光平恩縣開國侯,食邑一千戶,以朝一陽一伯轉授第二子勖。

其月,敕賜羊車一乘。

時靈太后臨朝,每於後園親執弓矢。

光乃表上中古婦人文章,因以致諫曰:「孔子云:『士志於道,據於德,依於仁,游於藝。

』藝謂禮、樂、書、數、射、御。

明前四業,丈夫婦人所同修者。

若射、御,唯主男子,事不及女。

古之賢妃烈媛,母儀家國,垂訓四海,宣教九宗,可秉道懷德,率遵仁禮。

是以漢後馬鄧,術邁祖考,羊嬪蔡氏,具體伯喈。

伏惟皇太后,含聖履仁,臨朝闡化,肅雍愷悌,靖徽齊穆,孝祀通於神明,和風溢於區宇。

因時暇豫,清暑林園,遠藐姑射,眷言矍相,弦矢所發,必中正鵠,威靈遐暢,義震上下。

文武懾心,左右悅目,吾王不游,吾何以休,不窺重仞,安見富美。

天情沖謙,動容祗愧,以為舉非蠶織,事存無功,豈謂應乾順民,裁成輔相者哉。

臣不勝慶幸,謹上婦人文章錄一帙,其集具在內,伏願以時披覽,仰裨未聞。

息彎挾之勞,納閒拱之泰,頤一精一養壽,棲神翰林。」

是秋,靈太后頻幸王公第宅。

光表諫曰:「《禮記》云:『諸侯非問疾弔喪而入諸臣之家,是謂君臣為謔。

』不言王后夫人,明無適臣家之義。

夫人父母在,有時歸寧,親沒,使卿大夫聘。

《春秋》紀陳、宋、齊之女並為周王后,無適本國之事。

是制深於士大夫,許嫁唁兄,又義不得;衛女思歸,以禮自抑;《載馳》、《竹竿》所為作也。

漢上官皇后將廢昌邑,霍光,外祖也,親為宰輔,後猶御武帷以接群臣,示男一女之別,國之大節。

伯姬待姆,安就炎燎;樊姜俟命,忍赴洪流。

傳皆綴集,以垂來詠。

昨軒駕頻出,幸馮翊君、任城王第,雖漸中秋,餘熱尚蒸,衡蓋往還,聖躬煩倦。

豐廚嘉醴,罄竭時羞,上壽弗限一觴,方丈甘逾百品,旦及日斜,接對不憩,非謂順時而游,奉養有度。

縱雲輦崇涼,御筵安暢,左右僕侍,眾過千百,扶衛跋涉,袍甲在身,蒙曝塵日,渙汗流離,致時饑一渴,餐飯不贍,賃馬假乘,交費錢帛。

昔人稱陛下甚樂,臣等至苦,或其事也。

伏惟皇太后,月靈炳曜,坤儀挺茂,誕育帝躬,維興魏道。

德逾文母,仁邁和喜。

親以天至,遠異莫間;一愛一由真固,非俟虛隆。

紆屈鑾駕,降臨闉裡,榮光帝京,士女藻悅。

白首之耋,欣遇犧年;青衿之童,慶屬唐日。

千載之所難,一朝之為易,非至明超古,忘驕釋吝,孰能若斯者哉?魏元以來,莫正斯美,興居出入,自當坦然,豈同往嫌,曲有矯避。

但帝族方衍,勳貴增遷,祗請遂多,將成彝式。

陛下遵酌前王,貽厥後矩,天下為公,億兆己任。

專薦郊廟,止決大政,輔養神和,簡息游幸。

以德為車,以樂為御,考仁聖之風,習治國之道,則率土屬賴,含生仰悅矣。

臣過荷恩榮,所知必盡,嘿嘿唯唯,愚竊未敢,輕陳狂瞽,分貽憲坐。」

神龜元年夏,光表曰:「《詩》稱:『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

』又云:『雖無老成一人,尚有典刑。

』《傳》曰:『思其人猶一愛一其樹,況用其道不恤其人。

』是以《書》始稽古,《易》本山火,觀於天文,以察時變;觀於人文,以化成天下。

孟子囗實,匡張訓說。

安世記篋於汾南,伯山抱卷於河右。

元始孤論,充漢帝之坐;孟皇片字,懸魏王之帳。

前哲之寶重墳籍,珍一愛一分篆,猶若此之至也。

矧乃聖典鴻經,炳勒金石,理為國楷,義成家范,跡實世模,事則人軌,千載之格言,百王之盛烈,而令焚荒污毀,積榛棘而弗掃,為鼯鼬之所棲宿,童豎之所登踞者哉!誠可為痛心疾首,拊膺扼腕。

伏惟皇帝陛下,孝敬日休,自天縱睿,垂心初學,儒業方熙。

皇太后欽明慈淑,臨制統化,崇道重教,留神翰林。

將披雲台而問禮,拂麟閣以招賢。

誠宜遠開闕里,清彼孔堂,而使近在城闉,面接宮廟,舊校為墟,子衿永替。

豈所謂建國君民,教學為先,京邑翼翼,四方是則也?尋石經之作,起自炎劉,繼以曹氏《典論》,初乃三百餘載,計末向二十紀矣。

昔來雖屢經戎亂,猶未大崩侵。

如聞往者刺史臨州,多構圖寺,道俗諸用,稍有發掘,基蹠泥灰,或出於此。

皇都始遷,尚可補復,軍國務殷,遂不存檢。

官私顯隱,漸加剝撤。

播麥納菽,秋春相因,囗生蒿杞,時致火燎,由是經石彌減,文字增缺。

職忝胄教,參掌經訓,不能繕修頹墜,興復生業,倍深慚恥。

今求遣國子博士一人,堪任幹事者,專主周視,驅禁田牧,制其踐穢,料閱碑牒所失次第,量厥補綴。」

詔曰:「此乃學者之根源,不朽之永格,垂范將來,憲章之本,便可一依公表。」

光乃令國子博士李郁與助教韓神固、劉燮等勘校石經,其殘缺者,計料石功,並字多少,欲補治之。

於後,靈太后廢,遂寢。

二年八月,靈太后幸永寧寺,躬登九層佛圖。

光表諫曰:「伏見親升上級,佇蹕表剎之下,祗心圖構,誠為福善。

聖躬玉趾,非所踐陟,臣庶恇惶,竊謂未可。

按《禮記》:『為人子者,不登高,不臨深。

』古賢有言:策畫失於廟堂,大人蹶於中野。

《漢書》:上欲西馳下峻阪,袁盎攬轡停輿曰:『臣聞千金之子不垂堂,百金之子不倚衡。

如有車敗馬驚,奈高廟太后何?』又云:上酎祭廟出,欲御樓船。

薛廣德免冠頓首,曰:『宜從橋,陛下不聽臣,臣以血污車輪。

』樂正子春,曾參弟子,亦稱至孝,固自謹慎,堂基不過一尺,猶有傷足之愧。

永寧累級,閣道回隘,以柔懦之寶體,乘至峻之重峭,萬一差跌,千悔何追?《禮》:將祭宗廟,必散齋七日,致齋三日,然後入祀,神明可得而通。

今雖容像未建,已為神明之宅。

方加雕繢,飾麗丹青,人心所祗,銳觀滋甚,登者既眾,異懷若面。

縱一人之身恆盡誠潔,豈左右臣妾各竭虔仰?不可獨升,必有扈侍,懼或忘慎,非飲酒茹葷而已。

昨風霾暴興,紅塵四塞,白日晝昏,特可驚畏。

《春秋》:宋、衛、陳、鄭同日而災,伯姬待姆,致焚如之禍。

去皇興中,青州七級亦號崇壯,夜為上火所焚。

雖梓慎、裨灶之明,尚不能逆克端兆。

變起倉卒,預備不虞。

天道幽遠,自昔深誡。

墟墓必哀,廟社致敬,望塋淒慟,入門聳栗,適墓不登隴,未有升陟之事。

《傳》云:『公既視朔,遂登觀台。

』其下無天地先祖之神,故可得而乘也。

《內經》,寶塔高華,堪室千萬,唯盛言香花禮拜,豈有登上之義?獨稱三寶階,從上而下,人天交接,兩得相見,超世奇絕,莫可而擬。

恭敬拜跽,悉在下級。

遠存矚眺,周見山河,因其所眄,增發嬉笑。

未能級級加虔,步步崇慎,徒使京邑士女,公私湊集。

上行下從,理勢以然,迄於無窮,豈長世競慕一登而可抑斷哉?蓋心信為本,形敬乃末,重實輕根,靖實躁君,恭己正南面者,豈月乘峻極,旬御層階。

今經始既就,子來自勸,基構已興,雕絢漸起,紫山華台,即其宮也。

伏願息躬親之勞,廣風一靡一之化,因立制防,班之條限,以遏囂污,永歸清寂。

下竭肅穆之誠,上展瞻仰之敬。

勿踐勿履,顯固億齡,融教闡悟,不其博歟?」

九月,靈太后幸嵩高。

光上表諫曰:「伏聞明後當親幸嵩高,往還累宿。

鑾游近旬,存省民物,誠足為善。

雖漸農隙,所獲棲畝,饑貧之家指為珠玉,遺秉滯遂,莫不寶惜。

步騎萬餘,來去經踐,駕輦雜還,競騖交馳,縱加禁護,猶有侵耗,士女老幼,微足傷心。

秋末久旱,塵壤委深,風霾一起,紅埃四塞。

轅關峭險,山路危狹,聖駕清道,當務萬安。

乘履澗壑,蒙犯霜露,出入半旬,途越數百,飄曝彌日,仰虧和豫。

七廟上靈,容或未許;億兆下心,實用悚慄。

且藏蟄節遠,昆蟲布列,蠉蠕之類,盈於川原,車馬輾蹈,必有類殺。

慈矜好生,應垂未測,誠恐悠悠之議,將謂為福興罪。

廝役困於負擔,爪牙窘於賃乘,供頓候迎,公私擾費。

廚兵幕士,衣履敗穿,晝暄夜淒,罔所覆藉,監帥驅捶,泣呼相望。

霜旱為災,所在不稔,饑饉荐臻,方成儉敝。

為民父母,所宜存恤,靖以撫之,猶懼離散,乃於收斂初辰,致此行舉,自近及遠,交興怨嗟。

伏願遠覽虞舜,恭己無為;近遵《老》、《易》,不出戶牖。

罷勞形之遊,息傷財之駕,動循典防,納諸軌儀,委司責成,寄之耳目。

人神幸甚,朝野抃悅。」

靈太后不從。

正光元年冬,賜光幾杖、衣服。

二年春,肅宗親釋奠國學,光執經南面,百僚陪列。

司徒、京兆王繼頻上表以位讓光。

夏四月,以光為司徒、侍中、國子祭酒,領著作如故。

光表固辭歷年,終不肯受。

八月,獲禿鶖鳥於宮內,詔以示光。

光表曰:「蒙示十四日所得大一鳥,此即《詩》所謂『有鶖在梁』,解云『禿鶖也』,貪惡之鳥,野澤所育,不應入殿庭。

昔魏氏黃初中,有鵜鶘集於靈芝池,文帝下詔以曹恭公遠君子,近小人,博求賢俊,太尉華歆由此遜位而讓管寧者也。

臣聞野物入捨,古人以為不善,是以張臶惡任,賈誼忌鵩。

鵜鶘暫集而去,前王猶為至誡,況今親入宮禁,為人所獲,方被畜養,晏然不以為懼。

准諸往義,信有殊矣。

且饕餮之禽,必資魚肉,菽麥稻粱,時或餐啄,一食之費,容過斤鎰。

今春夏一陽一旱,谷糴稍貴,窮窘之家,時有菜色。

陛下為民父母,撫之如傷,豈可棄人養鳥,留意於丑形惡聲哉?衛侯好鶴,曹伯一愛一雁,身死國滅,可為寒心。

陛下學通《春秋》,親覽前事,何得口詠其言,行違其道!誠願遠師殷宗,近法魏祖,修德延賢,消災集慶。

放無用之物,委之川澤,取樂琴書,頤養神一性一。」

肅宗覽表大悅,即棄之池澤。

詔召光與安豐王延明議定服章。

三年六月,詔光乘步挽至東西上閣。

九月,進位太保,光又固辭。

光年耆多務,疾病稍增,而自強不已,常在著作,疾篤不歸。

四年十月,肅宗親臨省疾,詔斷賓客,中使相望,為止聲樂,罷諸游眺。

拜長子勵為齊州刺史。

十一月,疾甚,敕子侄等曰:「諦聽吾言。

聞曾子有云:人之將死,其言也善,啟予手,啟予足,而今而後,吾知免夫。

吾荷先帝厚恩,位至於此,史功不成,歿有遺恨。

汝等以吾之故,並得名位,勉之!勉之!以死報國。

修短命也,夫復何言。

速可送我還宅。」

氣力雖微,神明不亂。

至第而薨,年七十三。

肅宗聞而悲泣,中使相尋,詔給東園溫明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錢六十萬、布一千匹、蠟四百斤,大鴻臚監護喪事。

車駕親臨,撫一屍一慟哭。

御輦還宮,流涕於路,為減常膳,言則追傷。

每至光坐誦讀之處,未嘗不改容淒悼。

五年正月,贈太傅,領尚書令、驃騎大將軍、開府、冀州刺史,侍中如故。

又敕加後部鼓吹、班劍,依太保、廣一陽一王故事,謚文宣公。

肅宗祖喪建春門外,望需哀感,儒者榮之。

初,光太和中,依宮商角徵羽本音而為五韻詩,以贈李彪,彪為十二次詩以報光。

光又為百三郡國詩以答之,國別為卷,為百三卷焉。

光寬和慈善,不逆於物,進退沉浮,自得而已。

常慕胡廣、黃瓊之為人,故為氣概者所不重。

始領軍於忠以光舊德,甚信重焉,每事籌決,光亦傾身事之。

元叉於光亦深宗敬。

及郭祚、裴植見殺,清河王懌遇禍,光隨時俯仰,竟不匡救,於是天下譏之。

自從貴達,罕所申薦。

曾啟其女婿彭城劉敬徽,雲敬徽為荊州五隴戍主,女隨夫行,常慮寇抄,南北分張,乞為徐州長史、兼別駕,暫集京師。

肅宗許之。

時人比之張禹。

光初為黃門,則讓宋弁;為中書監,讓汝南王悅;為太常,讓劉芳;為少傅,讓元暐、穆紹、甄琛;為國子祭酒,讓清河王懌、任城王澄;為車騎、儀同,讓江一陽一王繼,又讓靈太后父胡國珍。

皆顧望時情,議者以為矯飾。

崇信佛法,禮拜讀誦,老而逾甚,終日怡怡,未曾恚忿。

曾於門下省晝坐讀經,有鴿飛集膝前,遂入於懷,緣臂上肩,久之乃去。

道俗讚詠詩頌者數十人。

每為沙門朝貴請講《維摩》、《十地經》,聽者常數百人,即為二經義疏三十餘卷。

識者知其疏略,以貴重為後坐疑

於講次。

凡所為詩賦銘贊誄頌表啟數百篇,五十餘卷,別有集。

光十一子,勵、勖、勉、勸、劼、剋、勍、劬、、、勉。

勵,字彥德,器學才行最有父風。

舉秀才,中軍彭城王參軍、秘書郎中,以父光為著作,固辭不拜。

歷員外郎、騎侍郎、太尉記室、散騎侍郎,以繼母憂去職。

神龜中,除司空從事中郎。

正光二年,拜中書侍郎。

領軍將軍元義為明堂大將,以勵為長史。

與從兄鴻俱知名於世。

四年十月,父光疾甚,詔拜征虜將軍、齊州刺史。

以父寢疾,衣不解一帶。

及光薨,肅宗每加存慰。

五年春,光葬於本鄉,又詔遣主書張文伯宣吊焉。

孝昌元年十二月,詔除太尉長史,仍為齊州大中正,襲父爵。

建義初,遇害河一陰一,時年四十八。

贈侍中、衛將軍、儀同三司、青州刺史。

子挹,襲。

武定末,太尉。

屬齊受禪,爵例降。

挹弟損,儀同開府主簿。

勖,武定末,征虜將軍、安州刺史、朝一陽一伯。

齊受禪,例降。

勉,字彥儒,亦有父風。

司空記室、通直散騎侍郎、寧遠將軍、清河太守,帶槃一陽一鎮將。

為逆賊崔景安所害。

贈征虜將軍、齊州刺史。

子權,太尉參軍事。

劼,武定中,中書郎。

光弟敬友,本州治中。

頗有受納,御史案之,乃與守者俱逃。

後除梁郡太守,會遭所生母憂,不拜。

敬友一精一心佛道,晝夜誦經。

免喪之後,遂菜食終世。

恭寬接下,修身厲節。

自景明已降,頻歲不登,饑寒請丐者,皆取足而去。

又置逆旅於肅然山南,大路之北,設食以供行者。

延昌三年二月卒,年五十九。

子鴻,字彥鸞。

少好讀書,博綜經史。

太和二十年,拜彭城王國左常侍。

景明三年,遷員外郎、兼尚書虞曹郎中。

敕撰《起居注》。

遷給事中,兼祠部郎,轉尚書都兵郎中。

詔太師、彭城王勰以下公卿朝士儒學才明者三十人,議定律令於尚書上省,鴻與光俱在其中,時論榮之。

永平初,豫州城人白早生,殺刺史司馬悅,據懸瓠叛。

詔鎮南將軍邢巒討之,以鴻為行台鎮南長史。

徙三公郎中,加輕車將軍。

遷員外散騎常侍,領郎中。

延昌二年,將大考百僚,鴻以考令於體例不通,乃建議曰:「竊惟王者為官求才,使人以器,黜陟幽明,揚清激濁,故績效能官、才必稱位者朝升夕進,年歲數遷,豈拘一階半級,閡以囗僚等位者哉?二漢以降,太和以前,苟必官須此人,人稱此職,或超騰升陟,數歲而至公卿,或長兼、試守稱允而遷進者,披卷則人人而是,舉目則朝貴皆然。

故能時收多士之譽,國號豐賢之美。

竊見景明以來考格,三年成一考,一考轉一階。

貴賤內外萬有餘人,自非犯罪,不問賢愚,莫不上中,才與不肖,比肩同轉。

雖有善政如黃龔,儒學如王鄭,史才如班馬,文章如張蔡,得一分一寸必為常流所攀,選曹亦抑為一概,不曾甄別。

琴瑟不調,改而更張,雖明旨已行,猶宜消息。」

世宗不從。

三年,鴻以父憂解任,甘露降其廬前樹。

十一月,世宗以本官征鴻。

四年,復有甘露降其京兆宅之庭樹。

復加中堅將軍,常侍、領郎如故。

遷中散大夫、高一陽一王友,仍領郎中。

其年為司徒長史。

正光元年,加前將軍。

修高祖、世宗《起居注》。

光撰魏史,徒有卷目,初未考正,闕略尤多。

每雲此史會非我世所成,但須記錄時事,以待後人。

臨薨言鴻於肅宗。

五年正月,詔鴻以本官修緝國史。

孝昌初,拜給事黃門侍郎,尋加散騎常侍、齊州大中正。

鴻在史甫爾,未有所就,尋卒。

贈鎮東將軍、度支尚書、青州刺史。

鴻弱冠便有著述之志,見晉魏前史皆成一家,無所措意。

以劉淵、石勒、慕容俊、苻健、慕容垂、姚萇、慕容德、赫連屈孑、張軌、李雄、呂光、乞伏國仁、禿髮烏孤、李暠、沮渠蒙遜、馮跋等,並因世故,跨僭一方,各有國書,未有統一,鴻乃撰為《十六國春秋》,勒成百卷,因其舊記,時有增損褒貶焉。

鴻二世仕江左,故不錄僭晉、劉、蕭之書。

又恐識者責之,未敢出行於外。

世宗聞其撰錄,遣散騎常侍趙邕詔鴻曰:「聞卿撰定諸史,甚有條貫,便可隨成者送呈,朕當於機事之暇覽之。」

鴻以其書有與國初相涉,言多失體,且既未訖,迄不奏聞。

鴻後典起居,乃妄載其表曰:

臣聞帝王之興也,雖誕應圖錄,然必有驅除,蓋所以翦彼厭政,成此樂推。

故戰國紛紜,年過十紀,而漢祖夷殄群豪,開四百之業。

歷文景之懷柔蠻夏,世宗之奮揚威武,始得涼、朔同文,牂、越一軌。

於是談、遷感漢德之盛,痛諸史放絕,乃鈐括舊書,著成《太史》,所謂緝茲人事,光彼天時之義也。

昔晉惠不競,華戎亂起;三帝受制於一奸一臣,二皇晏駕於非所;五都蕭條,鞠為煨燼。

趙燕既為長蛇,遼海緬成殊域,窮兵銳進,以力相雄,中原無主,八十餘年。

遺晉僻遠,勢略孤微,民殘兵革,一靡一所歸控。

皇魏龍潛幽代,世篤公劉,內修德政,外抗諸偽,並冀之民,懷寶之士,襁負而至者日月相尋,雖邠岐之赴太一王,謳歌之歸西伯,實可同年而語矣。

太祖道武皇帝以神武之姿,接金行之運,應天順民,龍飛受命。

太宗必世重光,業隆玄默。

世祖雄才睿略,闡曜威靈,農戰兼修,掃清氛穢。

歲垂四紀,而寰宇一同。

儋耳、文身之長,卉服、斷髮之酋,莫不請朔率職,重譯來庭。

隱愍鴻濟之澤,三樂擊壤之歌,百姓始得陶然蘇息,欣於堯舜之世。

自晉永寧以後,雖所在稱兵,競自尊樹,而能建邦命氏成為戰國者,十有六家。

善惡興滅之形,用兵乖會之勢,亦足以垂之將來,昭明勸戒。

但諸史殘缺,體例不全,編錄紛謬,繁略失所;宜審正不同,定為一書。

伏惟高祖,以大聖應期,欽明御運,合德乾坤,同光日月,建格天之功,創不世之法,開鑿生民,惟新大造。

陛下以青一陽一繼統,睿武承天。

應符屈己,則道高三、五;頤神至境,則洞彼玄宗。

剖判百家,斟酌六籍,遠邁石渠,美深白虎。

至如導禮革俗之風,昭文變一性一之化,固以感彼禽魚,穆茲寒暑。

而況愚臣沐浴太和,懷音正始,而可不勉強難革之一性一,砥礪木石之心哉?誠知敏謝允南,才非承祚,然《國志》、《史考》之美,竊亦輒所庶幾。

始自景明之初,搜集諸國舊史,屬遷京甫爾,率多分散,求之公私,驅馳數歲。

又臣家貧祿薄,唯任孤力,至於紙盡,書寫所資,每不周接,暨正始元年,寫乃向備。

謹於吏按之暇,草構此書。

區分時事,各系本錄;破彼異同,凡為一體;約損煩文,補其不足。

三豕五門之類,一事異年之流,皆稽以長歷,考諸舊志,刪正差謬,定為實錄。

商校大略,著《春秋》百篇。

至三年之末,草成九十五卷。

唯常璩所撰李雄父子據蜀時書,尋訪不獲,所以未及繕成,輟筆私求,七載於今。

此書本江南撰錄,恐中國所無,非臣私力所能終得。

其起兵僭號,事之始末,乃亦頗有,但不得此書,懼簡略不成。

久思陳奏,乞敕緣邊求采,但愚賤無因,不敢輕輒。

散騎常侍、太常少卿、荊州大中正臣趙邕,忽宣明旨,敕臣送呈。

不悟九皋微志,乃得上聞,奉敕欣惶,慶懼兼至。

今謹以所訖者,附臣邕呈奏。

臣又別作序例一卷,年表一卷,仰表皇朝統括大義,俯明愚臣著錄微體。

徒竊慕古人立言美意,文致疏鄙,無一可觀,簡御之日,伏深慚悸。

鴻意如此,然自正光以前,不敢顯行其書。

自後以其伯光貴重當朝,知時人未能發明其事,乃頗相傳讀。

亦以光故,執事者遂不論之。

鴻經綜既廣,多有違謬。

至如太祖天興二年,姚興改號,鴻以為改在元年;太宗永興二年,慕容超擒於廣固,鴻又以為事在元年;太常二年,姚泓敗於長安,而鴻亦以為滅在元年。

如此之失,多不考正。

子子元,秘書郎。

後永安中,乃奏其父書,曰:「臣亡考故散騎常侍、給事黃門侍郎、前將軍、齊州大中正鴻,不殞家風,式纘世業,古學克明,在新必鏡,多識前載,博極群書,史才富洽,號稱籍甚。

年止壯立,便斐然懷著述意。

正始之末,任屬記言,撰緝餘暇,乃刊著趙、燕、秦、夏、涼、蜀等遺載,為之贊序,褒貶評論。

先朝之日,草構悉了,唯有李雄《蜀書》,搜索未獲,闕茲一國,遲留未成。

去正光三年,購訪始得,討論適訖,而先臣棄世。

凡十六國,名為《春秋》,一百二卷,近代之事最為備悉。

未曾奏上,弗敢宣流。

今繕寫一本,敢以仰呈。

儻或淺陋,不回睿賞,乞藏秘閣,以廣異家。」

子元後謀反,事發逃竄,會赦免。

尋為其叔鶤所殺。

光從祖弟長文,字景翰。

少亦徙於代都,聰敏有學識。

太和中,除奉朝請。

遷洛,拜司空參軍事,營構華林園。

後兼員外散騎常侍,為宕昌使主。

還,授給事中、本國中正、尚書庫部郎。

正始中,大修器械,為諸州造仗都使、齊州太原太守、雍州撫軍府長史。

以廉慎稱。

遷輔國將軍、中散大夫,轉太府少卿,丞相、高一陽一王雍諮議參軍,太中大夫。

永安中,以老拜征虜將軍、平州刺史。

還家專讀佛經,不關世事。

年七十九,天平初卒。

贈使持節、征東將軍、齊州刺史,謚曰貞。

子慈懋,字德林。

永熙初,征虜將軍、徐州征東府長史。

長文從弟庠,字文序。

有干用。

初除侍御史、員外散騎侍郎、給事中。

頻使高麗,轉步兵校尉,又轉司空掾,領左右直長。

出除相州長史,還,拜河一陰一、洛一陽一令,以強直稱。

遷東郡太守。

元顥寇一逼一郡界,庠拒不從命,棄郡走還鄉里。

孝莊還宮,賜爵平原伯,拜穎川太守。

二年五月,為城民王早、蘭寶等所害。

後贈驃騎將軍、吏部尚書、齊州刺史。

子罕,襲爵。

齊受禪,例降。

光族弟榮先,字隆祖。

涉歷經史,州辟主薄。

子鐸,有文才。

冠軍將軍、中散大夫。

鐸弟覲,寧遠將軍、羽林監。

史臣曰:崔光風素虛遠,學業淵長。

高祖歸其才博,許其大至,明主固知臣也。

歷事三朝,師訓少主,不出宮省,坐致台傅,斯亦近世之所希有。

但顧懷大雅,托跡中庸,其於容身之譏,斯乃胡廣所不免也。

鴻博綜古今,立言為事,亦才志之士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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