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
列傳第十三 長孫嵩 長孫道生
長孫嵩,代人也,太祖賜名焉。
父仁,昭成時為南部大人。
嵩寬雅有器度,年十四,代父統軍。
昭成末年,諸部乖亂,苻堅使劉庫仁攝國事,嵩與元他等率部眾歸之。
劉顯之謀難也,嵩率舊人及鄉邑七百餘家叛顯走,將至五原。
時寔君之子,亦聚眾自立,嵩欲歸之。
見於烏渥,稱逆父之子,勸嵩歸太祖。
嵩未決,烏渥回其牛首,嵩僶俛從之。
見太祖於三漢亭。
太祖承大統,復以為南部大人。
累著軍功。
後從征中山,除冀州刺史,賜爵鉅鹿公。
歷侍中、司徒、相州刺史,封南平公,所在著稱。
太宗即位,與山一陽一侯奚斤、北新侯安同、白馬侯崔宏等八人,坐止車門右,聽理萬幾,故世號八公。
晉將劉裕之伐姚泓,太宗假嵩節,督山東諸軍事,傳詣平原,緣河北岸,列軍次於畔城。
軍頗失利。
詔假裕道,裕於舟中望嵩麾蓋,遺以酃酒及江南食物,嵩皆送京師。
詔嵩厚答之。
又敕簡一精一兵為戰備,若裕西過者,便率一精一銳南出彭沛,如不時過,但引軍隨之。
彼至崤陝間,必與姚泓相持,一死一傷,眾力疲弊。
比及秋月,徐乃乘之,則裕首可不戰而懸。
於是叔孫建等尋河趣洛。
遂入關。
嵩與建等自成皋南濟,晉諸屯戍皆望塵奔潰,裕克長安,嵩乃班師。
太宗寢疾,問後事於嵩。
嵩曰:「立長則順,以德則人服。
今長皇子賢而世嫡,天所命也,請立。」
乃定策禁中。
於是詔世祖臨朝監國,嵩為左輔。
世祖即位,進爵北平王,司州中正。
詔問公卿:赫連、蠕蠕征討何先?嵩與平一陽一王長孫翰、司空奚斤等曰:「赫連居土,未能為患,蠕蠕世為邊害,宜先討大檀。
及則收其畜產,足以富國;不及則校獵一陰一山,多殺禽一獸皮肉筋角,以充軍實,亦愈於破一小一柄一。」
太常崔浩曰:「大檀遷徙鳥逝,疾追則不足經久,大眾則不能及之。
赫連屈丐,土宇不過千里,其刑政殘虐,人神所棄,宜先討之。」
尚書劉潔、武京侯安原請先平馮跋。
帝默然,遂西巡狩。
後聞屈丐死,關中大亂,議欲征之。
嵩等曰:「彼若城守,以逸代勞,大檀聞之,乘虛而寇,危道也。」
帝乃問幽微於天師寇謙之,謙之勸行。
杜超之贊成之,崔浩又言西伐利。
嵩等固諫不可。
帝大怒,責嵩在官貪一污,使武士頓辱。
尋遷太尉。
久之,加柱國大將軍。
自是,輿駕征伐,嵩以元老多留鎮京師,坐朝堂,平斷刑獄。
薨,年八十。
謚曰宣王。
後高祖追錄先朝功臣,以嵩配饗廟庭。
子頹,善騎射,彎弓三百斤。
襲爵,加侍中、征南大將軍。
有罪,黜為戍兵,後復爵。
薨,謚曰安王。
子敦,字孝友,位北鎮都將。
坐黷貨,降為公。
高宗時,自頌先世勳重,復其王爵。
薨,謚簡王。
子道,字念僧,襲爵。
久之,隨例降為公,位右衛將軍。
卒,謚慎。
子悅,襲爵。
建義初,復本王爵,尋降為公。
位光祿少卿。
卒,贈司空。
長孫道生,嵩從子也。
忠厚廉謹,太祖一愛一其慎重,使掌幾密,與賀毗等四人內侍左右,出入詔命。
太宗即位,除南統將軍、冀州刺史。
後取人美一女以獻,太宗切責之,以舊臣不加罪黜。
世祖即位,進爵汝一陰一公,遷廷尉卿。
從征蠕蠕,與尉眷等率眾出白黑兩漠間,大捷而還。
世祖征赫連昌,道生與司徒長孫翰、宗正娥青為前驅,遂平其國。
昌弟定走保平涼,劉義隆遣將到彥之、王仲德寇河南以救定。
詔道生與丹一陽一王太之屯河上以御之。
遂誘義隆將檀道濟,邀其前後,追至歷城而還。
除司空,加侍中,進封上一黨一王。
薨,年八十二。
贈太尉,謚曰靖。
道生廉約,身為三司,而衣不華飾,食不兼味。
一熊皮鄣泥,數十年不易,時人比之晏嬰。
第宅卑陋,出鎮後,其子弟頗更修繕,起堂廡。
道生還,歎曰:「昔霍去病以匈奴未滅,無用家為,今強寇尚遊魂漠北,吾豈可安坐華美也!」乃切責子弟,令毀宅。
其恭慎如此。
世祖世,所在著績,每建大議,多合時機。
為將有權略,善待士眾。
帝命歌工歷頌群臣,曰:「智如崔浩,廉如道生。」
及年老,頗惑其妻孟氏,以此見譏。
與從父嵩俱為三公,當世以為榮。
子抗,位少卿,早卒。
抗子觀,少以壯勇知名,後襲祖爵上一黨一王。
時異姓諸王,襲爵多降為公,帝以其祖道生佐命先朝,故特不降。
以征西大將軍、假司空督河西七鎮諸軍討吐谷渾。
部帥拾寅遁藏,焚其所居城邑而還。
高祖初,拜殿中尚書、侍中。
吐谷渾又侵一逼一,復假觀司空討降之。
後為征南大將軍。
薨,謚曰定。
葬禮依其祖靖王故事,陪葬雲中金陵。
子冀歸,六歲襲爵,降為公。
高祖以其幼承家業,賜名稚,字承業。
稚聰敏有才藝,虛心一愛一士。
為前將軍,從高祖南討,授七兵尚書、太常卿、右將軍。
世宗時,侯剛子淵,稚之女婿。
剛為元叉所厚,故稚驟得轉進。
出為撫軍大將軍,領揚州刺史,假鎮南大將軍,都督淮南諸軍事。
蕭衍將裴邃、虞鴻襲據壽春,稚諸子驍果,邃頗難之,號曰「鐵小兒」。
詔河間王琛總眾援之。
琛欲決戰,稚以雨久,更須持重。
琛哎從,遂戰,為賊所乘,稚後殿。
初,稚既總強兵,久不決戰,議者疑有異圖。
朝廷重遣河間王琛及臨淮王彧、尚書李憲等三都督,外聲助稚,內實防之。
會鮮於脩禮反於中山,以稚為大都督北討。
尋以本使達鄴城。
詔稚解行台,罷大使,遣河間王琛為大都督,酈道元為行台。
稚遣子子裕奉表,稱與琛同在淮南,俱當國難,琛敗臣全,遂生私隙。
且臨機奪帥,非算所長。
書奏,不納。
琛與稚前到呼沱,稚未欲戰,而琛不從。
行達五鹿,為脩禮邀擊,琛不赴之。
賊總至,遂大敗,稚與琛併除名。
尋而正平郡蜀反,復假稚鎮西將軍、討蜀都督。
頻戰有功,除平東將軍,復本爵。
後除尚書右僕射。
未幾,雍州刺史蕭寶夤據州反,復以稚為行台討之。
稚時背疽未癒,靈太后勞之曰:「卿疹源如此,朕欲相停,更無可寄如何?」
稚答曰:「死而後已,敢不自力。」
時子彥亦患腳痺,扶杖入辭。
尚書僕射元順顧相謂曰:「吾等備位大臣,各居一寵一位,危難之日,病者先行,無乃不可乎?」
莫有對者。
時薛鳳賢反於正平,薛脩義屯聚河東,分據鹽池,攻圍蒲阪,東西連結,以應寶夤。
稚乃據河東。
時有詔廢鹽池稅,稚上表曰:「鹽池天資賄貨,密邇京畿,唯須寶而護之,均贍以理。
今四境多虞,府藏罄竭。
然冀定二州且亡且亂,常調之絹,不復可收。
仰惟府庫,有出無入,必須經綸,出入相補。
略論鹽稅,一年之中,准絹而言,猶不應減三十萬匹也,便是移冀定二州置於畿甸。
今若廢之,事同再失。
臣前仰違嚴旨,不先討關賊而解河東者,非是閒長安而急蒲阪。
蒲阪一陷,沒失鹽池,三軍口命,濟贍理絕。
天助大魏,茲計不爽。
昔高祖昇平之年,無所乏少,猶創置鹽官而加典護,非為物而競利,恐由利而亂俗也。
況今王公素餐,百官一屍一祿,租徵六年之粟,調折來歲之資,此皆出人私財,奪人膂力。
豈是願言,事不獲已。
臣輒符司監將尉還率所部,依常收稅,更聽後敕。」
稚克寶夤將侯終德,寶夤出走,雍州平。
除雍州刺史。
莊帝初,封上一黨一王,尋改馮翊王,後降為郡公。
遷司徒公,加侍中,兼尚書令、大行台,仍鎮長安。
前廢帝立,遷太尉公,錄尚書事。
及韓陵之敗,斛斯椿先據河橋,謀誅爾朱。
使稚入洛,啟帝誅世隆兄弟之意。
出帝初,轉太傅,錄尚書事。
以定策功,更封開國子。
稚表請回授其姨兄廷尉卿元洪超次子惲。
初,稚生而母亡,為洪超母所撫養,是以求讓,許之。
出帝入關,稚時鎮虎牢,亦隨赴長安。
稚妻張氏,生二子,子彥、子裕。
後與羅氏私通,遂殺其夫,棄張納羅。
羅年大稚十餘歲,妒忌防限。
稚雅相一愛一敬,旁無姻妾,僮侍之中,嫌疑致死者,乃有數四。
羅生三子,紹遠、士亮、季亮,兄弟皆廉武。
稚少輕俠,鬥雞走馬,力爭殺人,因亡抵龍門將陳興德家,會赦乃免。
因以後妻羅前夫女呂氏,妻興德兄興恩以報之。
子彥,本名俊,有膂力。
以累從父征討功,封槐裡縣子。
出帝與齊獻武王構隙,加子彥中軍大都督、行台僕射,鎮弘農,以為心膂。
後從帝入關。
子彥少嘗墜馬折臂,肘上骨起寸餘,乃命開內鋸骨,流血數升,言戲自若。
時以為逾於關羽。
子裕,位衛尉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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