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
列傳第十九 於栗磾
於栗磾,代人也。
能左右馳射,武藝過人。
登國中,拜冠軍將軍,假新安子。
後與寧朔將軍公孫蘭領步騎二萬,潛自太原從韓信故道開井陘路,襲慕容寶於中山。
既而車駕後至,見道路修理,大悅,即賜其名馬。
及趙魏平定,太祖置酒高會,謂栗磾曰:「卿即吾之黥彭。」
大賜金帛,進假新安公。
太祖田於白登山,見熊將數子,顧謂栗磾曰:「卿勇干如此,寧能搏之乎?」
對曰:「天地之一性一,人為貴。
若搏之不勝,豈不虛斃一壯士。
自可驅致御前,坐而制之。」
尋皆擒獲。
太祖顧而謝之。
永興中,關東群盜大起,西河反叛。
栗磾受命征伐,所向皆平,即以本號留鎮平一陽一。
轉鎮遠將軍,河內鎮將,賜爵新城男。
栗磾撫導新邦,甚有威惠。
劉裕之伐姚泓也,栗磾慮其北擾,遂築壘於河上,親自守焉。
禁防嚴密,斥侯不通。
裕甚憚之,不敢前進。
裕遺栗磾書,遠引孫權求討關羽之事,假道西上,題書曰:「黑矛公麾下。」
栗磾以狀表聞,太宗許之,因授黑矛將軍。
栗磾好持黑矛以自標,裕望而異之,故有是語。
奚斤之征虎牢也,栗磾別率眾所部攻德宗河南太守王涓之於金墉,涓之棄城遁走。
遷豫州刺史,將軍如故,進爵新安侯。
洛一陽一雖歷代所都,久為邊裔,城闕蕭條,野無煙火。
栗磾刊辟榛荒,勞來安集。
德刑既設,甚得百姓之心。
太宗南幸盟津,謂栗磾曰:「河可橋乎?」
栗磾曰:「杜預造橋,遺事可想。」
乃編次大船,構橋於冶阪。
六軍既濟,太宗深歎美之。
世祖之征赫連昌,敕栗磾與宋兵將軍、交趾侯周幾襲陝城。
昌弘農太守曹達不戰而走。
乘勝長驅,仍至三輔。
進爵為公,加安南將軍。
平統萬,遷蒲阪鎮將。
時弘農、河內、上一黨一三郡賊起,栗磾討之。
轉虎牢鎮大將,加督河內軍。
尋遷使持節,都督兗相二州諸軍事、鎮南將軍、枋頭都將。
又為外都大官,平刑折獄,甚有聲稱。
卒,年七十五。
賜東園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贈太尉公。
栗磾自少治戎,迄於白首,臨事善斷,所向無前。
加以謙虛下士,刑罰不濫。
世祖甚悼惜之。
子洛拔,襲爵。
少以功臣子,拜侍御中散。
有姿容,善應對,恭慎小心。
世祖甚加一愛一寵一,因賜名焉。
車駕征討,恆在侍衛,擢領監御曹事。
從征涼州,既平,賜奴婢四十口,轉監御曹令。
恭宗之在東宮,厚加禮遇。
洛拔以恭宗雖則儲君,不宜逆自結納,恆畏避屏退。
左轉領侯宮曹事。
頃之,襲爵。
出為使持節,散騎常侍,寧東將軍,和龍鎮都大將,營州刺史。
以治有能名,進號安東將軍。
又為外都大官。
會隴西屠各王景文等恃險竊命,私署王侯,高宗詔洛拔與南一陽一王惠壽督四州之眾討平之,徒其惡一黨一三千餘家於趙魏。
轉拜侍中,殿中尚書。
遷尚書令,侍中如故。
在朝祗肅,百僚憚之。
太安四年卒,時年四十四。
洛拔有六子。
長子烈,善射,少言,有不可犯之色。
少拜羽林中郎,遷羽林中郎將。
延興初,敕領寧光宮宿衛事。
遷屯田給納。
太和初,秦州刺史尉洛侯,雍州刺史、宜都王目辰,長安鎮將陳提等,貪殘不法。
烈受詔案驗,鹹獲贓罪,洛侯、目辰等皆致大辟,提坐徙邊。
仍以本官行秦雍二州事。
遷司衛監,總督禁旅。
從幸中山,車駕還次肆州,司空苟頹表沙門法秀玄惑百姓,潛謀不軌,詔烈與吏部尚書囗丞祖馳驛討之。
會秀已平,轉左衛將軍,賜爵昌國子。
遷殿中尚書,賜帛三千匹。
於時高祖幼沖,文明太后稱制,烈與元歪,陸叡,李沖等各賜金策,許以有罪不死。
加散騎常侍,遷前將軍,進爵洛一陽一侯。
尋轉衛尉卿。
從駕南征,加鎮南將軍。
及遷洛一陽一,人情戀本,多有異議。
高祖問烈曰:「卿意雲何?」
烈曰:「陛下聖略淵遠,非愚管所測。
若隱心而言,樂遷之與戀舊,唯中半耳。」
高祖曰:「卿既不唱異,即是同,深感不言之益。
宜且還舊都,以鎮代邑。」
敕留台庶政,一相參委。
車駕幸代,執烈手曰:「宗廟至重,翼衛不輕,卿當祗奉靈駕,時遷洛邑。
朕以此事相托顧,非不重也。」
烈與高一陽一王雍奉遷神主於洛一陽一,高祖嘉其勳誠,遷光祿卿。
十九年,大選百僚,烈子登引例求進。
烈表曰:「臣上或近臣,下不決引一人,疑而恩出分外,冀荷榮祿。
當今聖明之朝,理應謙讓,而臣子登引人求進,是臣素無教訓。
請乞黜落。」
高祖曰:「此乃有識之言,不謂烈能辨此?」
乃引見登,詔曰:「朕今創禮新邑,明揚天下,卿父乃行謙讓之表,而有直士之風,故進卿為太子翊軍校尉。」
又加烈散騎常侍,封聊城縣開國子,食邑二百戶。
及穆泰、陸叡謀反舊京,高祖幸代,泰等伏法。
賜烈及李沖璽書,述金策之意。
語在《陸叡傳》。
是逆也,代鄉舊族,同惡者多,唯烈一宗,無所染預。
高祖嘉其忠一操一,益器重之。
歎曰:「元儼決斷威恩,深自不惡,然而為臣盡忠猛決,不如烈也。
爾日烈在代都,必即斬其五三元首耳。
烈之節概,不謝金日磾也。」
詔除領軍將軍。
以本官從征荊沔,加鼓吹一部。
高祖謂彭城王勰曰:「烈先朝舊德,智勇兼有,軍之大計,宜共參決。」
宛鄧既平,車駕還洛,論功加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
二十三年,蕭寶卷遣其太尉陳顯達入寇馬圈,高祖輿疾赴之,執烈手曰:「都邑空虛,維捍宜重,可鎮衛二宮,以輯遠近之望。」
顯達破走,高祖崩於行宮,彭城王勰總一六軍,秘諱而返,稱詔召世宗會駕魯一陽一。
以烈留守之重,密報凶問。
烈處分行留,神色無變。
世宗即位,一寵一任如前。
鹹一陽一王禧為宰輔,權重當時,曾遣家僮傳言於烈曰:「須舊羽林虎賁執仗出入,領軍可為差遣。」
烈曰:「天子諒暗,事歸宰輔,領軍但知典掌宿衛,有詔不敢違,理無私給。」
奴惘然而返,傳烈言報禧。
禧復遣謂烈曰:「我是天子兒,天子叔,元輔之命,與詔何異?」
烈厲色而答曰:「向者亦不道王非是天子兒、叔。
若是詔,應遣官人,所由遣私奴索官家羽林,烈頭可得,羽林不可得!」禧惡烈剛直,遂議出之,乃授使持節、散騎常侍、征北將軍、恆州刺史。
烈不願籓授,頻表乞停。
輒優答弗許。
烈乃謂彭城王勰曰:「殿下忘先帝南一陽一之詔乎?而一逼一老夫乃至於此。」
遂以疾固辭。
世宗以禧等專擅,潛謀廢之。
會二年正月初祭,三公並致齋於廟,世宗夜召烈子忠謂曰:「卿父忠允貞固,社稷之臣。
明可早入,當有處分。」
忠奉詔而出。
質明,烈至,世宗詔曰:「諸父慢怠,漸不可任,今欲使卿以兵召之,卿其行乎?」
烈對曰:「老臣歷奉累朝,頗以干勇賜職。
今日之事,所不敢辭。」
乃將直閣已下六十餘人,宣旨召鹹一陽一王禧、彭城王勰、北海王祥,衛送至於帝前。
諸公各稽首歸政。
以烈為散騎常侍、車騎大將軍、領軍,進爵為侯,增邑三百戶,並前五百戶。
自是長直禁中,機密大事,皆所參焉。
太尉、鹹一陽一王禧謀反也,武興王楊集始馳於北邙以告。
時世宗從禽於野,左右分散,直衛無幾,倉卒之際,莫知計之所出。
乃敕烈子忠馳覘虛實。
烈時留守,已處分有備,因忠奏曰:「臣雖朽邁,心力猶可,此等猖狂,不足為慮。
願緩蹕徐還,以安物望。」
世宗聞之,甚以慰悅。
及駕還宮,禧已遁逃。
詔烈遣直閣叔孫侯將虎賁三百人追之。
順後既立,以世父之重,彌見優禮。
八月,暴疾卒,時年六十五。
世宗舉哀於朝堂,給東園第一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賜錢二百萬,布五百匹;贈使持節、侍中、大將軍、太尉公、雍州刺史;追封鉅鹿郡開國公,增邑五百戶,並前千戶。
烈有五子。
長子祚,字萬年。
太和中,為中散,稍遷恆州別駕。
襲父爵。
除假節、振威將軍,沃野鎮將,貪殘多所受納。
坐免官,以公還第。
卒,贈平州刺史。
祚子若,襲爵。
多酒過,為叔父景所撾殺。
子順襲。
卒,子馥襲。
祚弟忠,字思賢,本字千年。
弱冠拜侍御中散。
文明太后臨朝,刑政頗峻,侍臣左右,多以微譴得罪。
忠樸直少言,終無過誤。
太和中,授武騎侍郎,因賜名登。
轉太子羽軍校尉。
世宗即位,遷長水校尉。
尋除左右侍郎將,領直寢。
元禧之謀亂也,車駕在外,變起倉卒,末知所之。
忠進曰:「臣世蒙殊一寵一,乃心王室。
臣父領軍,付留守之重計,防遏有在,必無所慮。」
世宗即遣忠馳騎觀之,而烈分兵嚴備,果如所量。
世宗還宮,撫背曰:「卿差強人意。」
賜帛五百匹。
又曰:「先帝賜卿名登,誠為美稱;朕嘉卿忠款,今改卿名忠。
既表貞固之誠,亦所以名實相副也。」
父憂去職。
未幾,起復本官。
遷司空長史。
於時太傅、錄尚書、北海王詳親尊權重,將作大匠王遇多隨詳所欲而給之。
後因公事,忠於詳前謂遇曰:「殿下國之周公,阿衡王室,所須材用,自應關旨,何至阿諛附勢,損公惠私也。」
遇既不寧,詳亦慚謝。
遷征虜將軍,余如故。
以平元禧功,封魏郡開國公,食邑九百戶。
尋遷散騎常侍,兼武衛將軍。
每以鯁氣正辭,為北海王詳所忿,面責忠曰:「我憂在前見爾死,不憂爾見我死時也。」
忠曰:「人生於世,自有定分,若應死於王手,避亦不免;若其不爾,王不能殺。」
詳因忠表讓之際, 密勸世宗以忠為列卿,令解左右,聽其讓爵。
於是詔停其封,優進太府卿。
正始二年秋,詔忠以本官使持節、兼侍中,為西道大使,刺史、鎮將贓罪顯暴者,以狀申聞,守令已下,便即行決。
與撫軍將軍、尚書李崇分使二道。
忠劾并州刺史高聰贓罪二百餘條,論以大辟。
還,除平西將軍、華州刺史。
遭繼母憂,不行。
服闋,授安北將軍,相州刺史。
又為衛尉卿,河南邑中正。
詔忠與吏部尚書元暉、度支尚書元匡、河南尹無萇等推定代方姓族。
高肇忌其為人,欲密出之,乃言於世宗,稱中山要鎮,作捍須才,以忠器能,宜居其位。
於是出授安北將軍、定州刺史。
世宗既而悔之,復授衛尉卿、領左衛將軍、恆州大中正。
密遣中使詔曰:「自比股肱褫落,心膂無寄。
方任雖重,比此為輕。
故輟茲外任,委以內務。
當勤夙無怠,稱朕所寄也。」
延昌初,除都官尚書,加平南將軍,領左衛,中正如故。
又加散騎常侍。
嘗因侍宴,賜之劍杖,舉酒屬忠曰:「卿世秉貞節,故恆以禁衛相委。
昔以卿行忠,賜名曰忠。
今以卿才堪禦侮,以所御劍杖相賜。
循名取義,意在不輕。
其出入周旋,恆以自防也。」
忠頓首陳謝。
遷侍中、領軍將軍。
忠面陳讓云:「臣無學識,不堪兼文武之任。」
世宗曰:「當今學識有文者不少,但心直不如卿。
欲使卿劬勞於下,我當無憂於上。」
及世宗崩,夜中與侍中崔光遣右衛將軍侯剛迎肅宗於東宮而即位。
忠與門下議,以肅宗幼年,末親機政;太尉、高一陽一王雍屬尊望重,宜入居西柏堂,省決庶政;任城王澄明德茂親,可為尚書令,總攝百揆。
奏中宮,請即敕授。
御史中尉王顯欲逞一奸一計,與中常侍、給事中孫伏連等厲色不聽,寢門下之奏。
宮囗侍中、黃門,但牒六輔姓字繼來。
孫伏連等密欲矯太后令,以高肇錄尚書事,顯與高猛為侍中。
忠即於殿中收顯殺之。
忠既居門下,又總禁衛,遂秉朝政,權傾一時。
初,太和中軍國多事,高祖以用度不足,百官之祿四分減一。
忠既擅權,欲以惠澤自固,乃悉歸所減之祿,職人進位一級。
舊制:天下之民絹布一匹之外,各輸綿麻八兩。
忠悉以與之。
忠白高一陽一王雍,自雲世宗本許優轉。
雍憚忠威權,便順其意,加忠車騎大將軍。
忠自謂新故之際,有安社稷之功,諷動百僚,令加己賞。
於是太尉雍、清河王懌、廣平王懷難違其意,議封忠常山郡開國公,食邑二千戶。
百僚鹹以為然。
忠又難於獨受,乃諷朝廷,同在門下者皆加封邑。
尚書左僕射郭祚、尚書裴植以忠權勢日盛,勸雍出忠。
忠聞之,一逼一有司誣奏其罪。
郭祚有師傅舊恩,裴植擁地入國,忠並矯詔殺之。
朝野憤怨,莫不切齒,王公已下,畏之累跡。
又欲殺高一陽一王雍,侍中崔光固執,乃止,遂免雍太尉,以王還第。
自此之後,詔命生殺,皆出於忠。
即尊靈太后為皇太后,居崇訓宮,忠為儀同三司、尚書令、領崇訓衛尉、侍中、領軍如故。
靈太后臨朝,解忠侍中、領軍、崇訓衛尉,止為儀同、尚書令,加侍中。
忠為令旬餘,靈太后引門下侍官於崇訓宮,問曰:「忠在端右,聲聽如何?」
鹹曰:「不稱厥位。」
乃出忠使持節、都督冀定瀛三州諸軍事、征北大將軍、冀州刺史。
太傅清河王等奏曰:「竊惟先帝升遐之初,皇上登極之始,四海謐然,宇內晏清。
至於奉迎乘輿,侍衛省闥,斯乃臣子之常節,職司之恆理,不容以此為功,妄開井邑。
臣等前議所以廣建茅土者,正以畏迫威權,苟免暴戾故也。
是以中議之際,以十三日夜入為無勳,唯以拒違矯令,抑黜一奸一回,微可褒敘。
以前侍中臣忠總攝文武,侍中臣光久在樞密,贊同其意,故唯賞二人。
今尚書臣昭等無涯上訴,奉敕重議。
案王顯一陰一結一奸一徒,志為不逞;高肇遠同凶逆, 遙構禍端。
無將之罪,事合洿戮,而忠等徵罪,唯以厥身,不至孥戮,又出罪人,窮治不盡。
案律准憲,事在不輕。
暨皇上纂歷,聖後別宮,母子隔異,溫清道絕,皆忠等之咎。
過方厥勳,功微罪重。
又忠專權之後,擅殺樞納,輒廢宰輔,令朝野駭心,遠近怪愕。
功過相除,悉不合賞。
請悉追奪。」
靈太后從之。
熙平元年春,御史中尉元匡奏曰:「臣聞事主不以幽貞革心,奉上不以趣捨虧節。
是以倚秦宮而慟哭,復楚之功已多;陟廬龍而樹勤,廣魏之勳不淺。
而申包避賞,君子於是義之;田疇拒命,良史所以稱美。
竊唯宮車晏駕, 天人位易,正是忠臣孝子致節之秋。
前領軍將軍臣忠不能砥礪名行,自求多福,方因矯制,擅相除假,清官顯職,歲月隆崇。
臣等在蕃之時,乃心家國,書誚往來,憤氣成疚,傷禮敗德,臣忠即主。
謹案臣忠世以鴻勳盛德,受遇累朝,出入承明,左右機近。
幸國大災,肆其愚戇,專擅朝命,無人臣之心。
裴郭受冤於既往,宰輔黜辱於明世。
又自矯旨為儀同三司、尚書令、領崇訓衛尉,原其此意,便欲無上自處。
既事在恩後,宜加顯戮。
請御史一人,令史一人,就州行決。
崔光與忠雖同受召,而謂光既儒望,朝之禮宗,攝心虛遠,不關世務。
但忠以光意望崇重一逼一光,光若不同,又有危禍。
伏度二聖欽明,深垂昭恕。
而自去歲正月十三日世宗晏駕以後,八月一日皇太后未親覽以前,諸有不由階級而權臣用命,或發門下詔書,或由中書宣敕,擅相拜授者,已經恩宥,正可免其叨竊之罪。
既非時望,朝野所知,冒階而進者,並求追奪。」
靈太后令曰:「直繩所糾,實允朝憲。
但忠事經肆宥,又蒙特原,無宜追罪。
余如奏。」
又詔曰:「忠以往年大諱之際,開崇邑土,然酬庸理乖,有司執奪。
豈宜一謬,棄其餘勳也。
但忠厥任禁要,誠節皎然,宜褒錫山河,以安厥望。
可靈壽縣開國公,邑五百戶。」
初,世宗崩後,高太后將害靈太后。
劉騰以告侯剛,剛以告忠。
忠請計於崔光,光曰:「宜置胡嬪於別所,嚴加守衛,理必萬全,計之上者。」
忠等從之,具以此意啟靈太后,太后意乃安。
故太后深德騰等四人,並有一寵一授。
忠以毀之者多,懼不免禍,願還京師,欲自營救。
靈太后不許。
二年四月,除尚書右僕射,加侍中,將軍如故。
神龜元年三月,復儀同三司,疾病末拜,見裴郭為祟,忠自知必死。
表曰:「先帝錄臣父子一介之誠,昭臣家世奉公之節,故申之以婚姻,重之以爵祿,至乃位亞三槐,秩班九命。
自大明利見之始,百官總己之初,臣復得猥攝禁戎,緝寧內外,斯誠社稷之靈,兆民之福,臣何力之有焉?但陛下以睿明御宇,皇太后以聖善臨朝,衽席不遺,簪履弗棄,復乃一寵一窮出內,榮遍宮闈,外牧兩河,入參百揆。
顧服知妖,省豹識戾。
而臣將慎一靡一方,致茲痾疚。
自去秋苦痢,纏一綿迄今,藥石備嘗,日增無損。
又今年已來,力侯轉惡,微喘緒息,振復良難。
鴻慈末酬,伏枕涕咽。
臣薄埃無男,遺體莫嗣,貪及餘生,謹陳宿抱。
臣先養亡第四弟第二子司徒掾永超為子,猶子之念實切於心,乞立為嫡,傳此山河。」
靈太后令曰:「於忠表如此。
既誠勳宜錄,又無子可矜。
臨危所祈,不容致奪,可特聽如請,以彰殊效。」
忠薨,年五十七。
給東園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錢二十萬、布七百匹、蠟三百斤,贈侍中、司空公。
有司奏:「太常少卿元端議,忠剛直猛暴,專戇好殺,案謚法剛強理直曰『武』,怙威肆行曰『丑』,宜謚武丑公。
太常卿元修義議,忠盡心奉上,剪除凶逆,依謚法除偽寧真曰『武』,夙夜恭事曰『敬』,謚武敬公。
二卿不同。」
事奏,靈太后令曰:「可依正卿議。」
于氏自曾祖四世貴盛,一皇后,四贈三公,領軍、尚書令、三開國公。
忠一性一多猜忌,不交勝己,唯與直閣將軍章初瑰、千牛備身楊保元為斷金之交。
李世哲求一寵一於忠,私以金帛寶貨事初瑰、保元,初瑰、保元談之,遂被賞一愛一,引為腹心。
忠擅權昧進,為崇訓之由,皆世哲計也。
忠後妻中山王尼須女,微解《詩書》,靈太后臨朝,引為女侍中,賜號范一陽一郡君。
永超名翻,襲爵。
尋卒。
子世衡,襲。
齊受禪,例降。
忠弟景,字百年。
自司州從事,稍遷步兵校尉、寧朔將軍、高平鎮將。
坐貪殘受納,為御史中尉王顯所彈,會赦免。
忠薨後,景為武衛將軍。
謀廢元叉,叉黜為征虜將軍、懷荒鎮將。
及蠕蠕主阿那瑰叛亂,鎮民固請糧廩,而景不給。
鎮民不勝其忿,遂反叛。
執縛景及其妻,拘守別室,皆去其衣服,令景著皮裘,妻著故絳襖。
其被毀辱如此。
月餘,乃殺之。
烈弟敦,自中散遷驍騎將軍。
景明中,假節,行并州事,除征虜將軍、恆州刺史。
卒官,贈使持節、平北將軍、恆州刺史。
子昕,員外郎,直後,主衣都統,揚烈將軍,懷朔、武川鎮將,中散大夫。
孝昌中,使蠕蠕,與阿那瑰擒逆賊破洛汗聽明、出六斤等。
轉輔國將軍、北中郎將、恆州大中正。
又遷撫軍將軍、衛尉卿。
出為鎮東將軍,殷、恆州刺史。
還拜征東將軍,領左右。
天平中卒。
贈都督冀定州諸軍事、衛將軍、尚書僕射、儀同三司,謚曰文恭。
長子揚仁。
武定中,勃海太守。
揚仁弟叉羅,字仲綱。
中軍將軍、光州刺史。
叉羅弟子榮,魯郡太守。
敦弟果,嚴毅直亮,有父兄之風。
自中散稍遷光祿大夫,守尚書,賜爵武城子。
太和中,歷朔、華、並、恆四州刺史。
子礫,襲。
太子捨入、通直散騎常侍。
卒,贈右將軍、洛州刺史,謚曰哀。
子暉,征東將軍、金紫光祿大夫。
暉弟道揚,儀同開府諮議參軍。
礫弟祗,卒於司徒掾。
贈鎮遠將軍、朔州刺史,謚曰悼。
祗子元伯,中散大夫。
果弟勁,事在《外戚傳》。
勁弟須,中散。
遷長水校尉,稍遷武衛將軍、太府卿、鎮南將軍、肆州刺史。
卒,贈侍中、車騎大將軍、尚書右僕射、儀同三司、冀州長史。
卒,贈征南將軍、燕州刺史。
謚曰武。
子羽,太尉從事中郎,燕州刺史。
子長文,字士端。
武定中,尚書考功郎。
須弟文仁,太中大夫。
史臣曰:魏定中原,於栗磾有武功於三世。
兼以虛己下物,罰不濫加,斯亦諸將所希矣。
拔任參內外,以著能名。
烈氣概沉遠,受任艱危之際,有柱石之質,殆禦侮之臣。
忠以鯁樸見親,乘非其據,遂擅威權,生殺自已。
苟非女主之世,何以全其門族?其不誅滅,抑天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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