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
列傳第六十五 宋翻 辛雄 羊深 楊機 高崇
宋翻,字飛鳥,廣平列人人也,吏部尚書弁族弟。
少有一操一尚,世人以剛斷許之。
世宗初,起家奉朝請,本州治中、廣平王郎中令。
尋拜河一陰一令。
翻弟道璵,先為冀州京兆王愉法曹行參軍。
愉反,一逼一道璵為官,翻與弟世景俱囚廷尉。
道璵後棄愉歸罪京師,猶坐身死,翻、世景除名。
久之,拜翻治書侍御史、洛一陽一令、中散大夫、相州大中正,猶領治書。
又遷左將軍、南兗州刺史。
時蕭衍遣將先據荊山,規將寇竊。
屬壽春淪陷,賊遂乘勢徑趨項城。
翻遣將成僧達潛軍討襲,頻戰破之,自是州境帖然。
孝莊時,除司徒左長史、撫軍將軍、河南尹。
初,翻為河一陰一令,順一陽一公主家奴為劫,攝而不送,翻將兵圍主宅,執主婿馮穆,步驅向縣。
時正炎暑,立之日中,流汗沾地。
縣舊有大枷,時人號曰「彌尾青」。
及翻為縣主,吏請焚之。
翻曰:「且置南牆下,以待豪家。」
未幾,有內監楊小駒詣縣請事,辭色不遜,命取尾青以鎮之。
既免,入訴於世宗。
世宗大怒,敕河南尹推治其罪。
翻具自陳狀。
詔曰:「卿故違朝法,豈不欲作威以買名?」
翻對:「造者非臣,買名者亦宜非臣。
所以留者,非敢施於百姓,欲待凶暴之徒如小駒者耳。」
於是威振京師。
及為洛一陽一,迄於為尹,畏憚權勢,更相承接,故當世之名大致滅損。
永安三年,卒於位。
贈侍中、衛將軍、相州刺史。
出帝初,重贈驃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尚書左僕射、雍州刺史,謚曰貞烈。
子思遠,卒於司空從事中郎。
翻弟毓,字道和,敦篤有志行。
平西將軍、太中大夫。
子世軌,齊文襄王大將軍府祭酒。
毓弟世景,在《良吏傳》。
世景弟叔集,亦有學行。
征東裴衍之討葛榮也,表為員外散騎侍郎,引同戎役。
及衍敗,同時遇害。
叔集弟道璵,少而敏俊。
世宗初,以才學被召,與秘書丞孫惠蔚典校群書,考正同異。
自太學博士轉京兆王愉法曹行參軍。
臨死,作詩及輓歌詞,寄之親朋,以見怨痛。
道璵又曾贈著作佐郎張始均詩,其末章云:「子深懷璧憂,余有當門病。」
道璵既不免難,始均亦遇世禍,時鹹怪之。
無子,兄毓以第三子子叔繼。
辛雄,字世賓,隴西狄道人。
父暢,字幼達,大將軍諮議參軍、汝南鄉郡二郡太守,太和中,本郡中正。
雄有孝一性一,頗涉書史,好刑名,廉謹雅素,不妄交友,喜怒不形於色。
釋褐奉朝請。
父於郡遇患,雄自免歸,晨夜扶抱。
及父喪居憂,殆不可識,為世所稱。
正始初,除給事中,十年不遷職,乃以病免。
清河王懌為司空,辟戶曹參軍,攝田曹事。
懌遷司徒,仍隨授戶曹參軍。
並當煩劇,諍訟填委。
雄用心平直,加以閒明,政事經其斷割,莫不悅服。
懌重之,每謂人曰:「必也無訟乎?辛雄其有焉。」
由是名顯。
懌遷太尉,又為記室參軍。
神龜中,除尚書駕部郎中,轉三公郎。
其年,沙汰郎官,唯雄與羊深等八人見留,余悉罷遣,更授李琰等。
先是,御史中尉、東平王元匡復欲輿棺諫諍,尚書令、任城王澄劾匡大不敬,詔恕死為民。
雄奏理匡曰:「竊惟白衣元匡,歷奉三朝,每蒙一寵一遇。
謇諤之一性一,簡自帝心;鷹鸇之志,形於在昔。
故高祖錫之以匡名,陛下任之以彈糾。
至若茹皓升輦,匡斥宜下之言;高肇當政,匡陳擅權之表。
剛毅忠款,群臣莫及;骨鯁之跡,朝野共知。
當高肇之時,匡造棺致諫,主聖臣直,卒以無咎。
假欲重造,先帝已容之於前,陛下亦宜寬之於後,況其元列由緒與罪按不同也。
脫終貶黜,不在朝廷,恐杜忠臣之口,塞諫者之心,乖琴瑟之至和,違鹽梅之相濟。
祁奚云:叔向之賢,可及十世。
而匡不免其身,實可嗟惜。」
未幾,匡除龍驤將軍、平州刺史。
右僕射元欽謂左僕射蕭寶夤曰:「至如辛郎中才用,省中諸人莫出其右。」
寶夤曰:「吾聞游僕射云:『得如雄者四五人共治省事,足矣。
』今日之賞,何其晚哉!」
初,廷尉少卿袁翻以犯罪之人,經恩競訴,枉直難明,遂奏曾染風聞者,不問曲直,推為獄成,悉不斷理。
詔令門下、尚書、廷尉議之。
雄議曰:
《春秋》之義:不幸而失,寧僭不濫。
僭則失罪人,濫乃害善人。
今議者不忍罪一奸一吏,使出入縱一情,令君子小人薰蕕不別,豈所謂賞善罰惡,慇勤隱恤者也!仰尋周公不減流言之愆,俯惟釋之不加驚馬之辟,所以小大用情,貴在得所。
失之千里,差在毫釐。
雄久執案牘,數見疑訟,職掌三千,願言者六。
一曰:御史所糾,有注其逃走者。
及其出訴,或為公使,本曹給過所有指,如不推檢,文案灼然者,雪之。
二曰:御史赦前注獲見贓,不辨行賕主名。
檢無賂以置直之主,宜應洗復。
三曰:經拷不引,傍無三證,比以獄案既成,因即除削。
或有據令奏復者,與奪不同,未獲為通例。
又須定何如得為證人。
若必須三人對見受財,然後成證,則於理太寬。
若傳聞即為證,則於理太急。
令請以行賕後三人俱見,物及證狀顯著,準以為驗。
四曰:赦前斷事,或引律乖錯,使除復失衷,雖案成經赦,宜追從律。
五曰:經赦除名之後,或邀駕訴枉,被旨重究;或訴省稱冤,為奏更檢。
事付有司,未被研判,遂遇恩宥。
如此之徒,謂不得異於常格,依前案為定。
若不合拷究,已復之流,請不追奪。
六曰:或受辭下檢反覆,使鞫獄證占分明,理合清雪,未及告案,忽逢恩赦。
若從證占而雪,則違正格;如除其名,罪濫潔士。
以為罪須案成,雪以佔定,若拷未畢格及要證一人未集者,不得為佔定。
古人雖患察獄之不一精一,未聞知冤而不理。
今之所陳,實士師之深疑,朝夕之急務,願垂察焉。
詔從雄議。
自後每有疑議,雄與公卿駁難,事多見從,於是公能之名甚盛。
又為《祿養論》,稱仲尼陳五孝,自天子至庶人無致仕之文。
《禮記》:「八十,一子不從政;九十,家不從政。」
鄭玄注云:「復除之。」
然則止復庶民,非公卿大夫士之謂。
以為「宜聽祿養,不約其年。」
書奏,肅宗納之。
以母憂去任。
卒哭,右僕射元欽奏雄起復為郎。
俄兼司州別駕,加前軍將軍。
孝昌元年,徐州刺史元法僧以城南叛,蕭衍遣蕭綜來據彭城。
時遣大都督、安豐王延明督臨淮王彧討之,盤桓不進。
乃詔雄副太常少卿元晦為使,給齊庫刀,持節、乘驛催軍,有違即令斬決。
肅宗謂雄曰:「誨朕家諸子,摽以親懿。
籌策機計,仗卿取勝耳。」
到軍,勒令並進徐州,綜送降款。
冀州刺史侯剛啟為長史,肅宗以雄長於世務,惜不許之,更除司空長史。
於時,諸公皆慕其名,欲屈為佐,莫能得也。
時諸方賊盛,而南寇侵境,山蠻作逆。
肅宗欲親討,以荊州為先,詔雄為行台左丞,與前軍臨淮王彧東趣葉城,別將裴衍西通鴉路。
衍稽留未進,彧師已次汝濱。
北溝求救,彧以處分道別,不欲應之。
雄曰:「今裴衍未至,王士眾已集,蠻左唐突,撓亂近畿,梁汝之間,民不安業,若不時撲滅,更為深害。
王秉麾閫外,唯利是從,見可而進,何必守道,苟安社稷,理可專裁。
所謂臣率義而行,不待命者也。」
彧恐後有得失之責,要雄符下。
雄以駕將親伐,蠻夷必懷震動,乘彼離心,無往不破,遂符彧軍,令速赴擊。
賊聞之,果自走散。
在軍上疏曰:「凡人所以臨堅陳而忘身,觸白刃而不憚者,一則求榮名,二則貪重賞,三則畏刑罰,四則避禍難。
非此數事,雖聖王不能勸其臣,慈父不能厲其子。
明主深知其情,故賞必行,罰必信;使親疏、貴賤、勇怯、賢愚,聞鐘鼓之一聲,見旌旗之列,莫不奮激,競赴敵場,豈厭久生而樂早死也?利害懸於前,欲罷不能耳。
自秦隴逆節,將歷數年;蠻左亂常,稍已多載。
凡在戎役,數十萬人,三方師眾,敗多勝少,跡其所由,不明賞罰故也。
陛下欲天下之早平,愍征夫之勤悴,乃降明詔,賞不移時。
然兵將之勳,歷稔不決;亡軍之卒,晏然在家。
致令節士無所勸慕,庸人無所畏懾。
進而擊賊,死交而賞賒;退而逃散,身全而無罪。
此其所以望敵奔沮,不肯進力者矣。
若重發明詔,更量賞罰,則軍威必張,賊難可弭。
臣聞必不得已,去食就信。
以此推之,信不可斯須廢也。
賞罰,陛下之所易,尚不能全而行之;攻敵,士之所難,欲其必死,寧可得也?臣既庸弱,忝當戎使,職司所見,輒敢上聞。
惟陛下審其可否。」
會右丞闕,肅宗詔僕射、城一陽一王徽舉人,徽遙舉雄。
仍除輔國將軍、尚書右丞。
尋轉吏部郎中,遷平東將軍、光祿大夫,郎中如故。
上疏曰:「帝王之道,莫尚於安民,安民之本,莫加於禮律。
禮律既設,擇賢而行之,天下雍熙,無非任賢之功也。
故虞舜之盛,穆穆標美;文王受命,濟濟以康。
高祖孝文皇帝,天縱大聖,開復典謨,選三代之異禮,采二漢之典法。
端拱而四方安,刑措而兆民治。
世宗重光繼軌,每念聿修,官人有道,萬里清謐。
陛下劬勞日昃,躬親庶政,求瘼恤民,無時暫憩,而黔首紛然,兵車不息。
以臣愚見,可得而言。
自神龜末來,專以停年為選。
士無善惡,歲久先敘;職無劇易,名到授官。
執按之吏,以差次日月為功能;銓衡之人,以簡用老舊為平直。
且庸劣之人,莫不貪鄙。
委斗筲以共治之重,托碩鼠以百里之命,皆貨賄是求,肆心縱意。
禁制雖煩,不勝其欲。
致令徭役不均,發調違謬,箕斂盈門,囚執滿道。
二聖明詔,寢而不遵;畫一之法,懸而不用。
自此夷夏之民相將為亂。
豈有餘憾哉?蓋由官授不得其人,百姓不堪其命故也。
當今天下黔黎,久經寇賊,父死兄亡,子弟淪陷,流離艱危,十室而九,白骨不收,孤煢一靡一恤,財殫力盡,無以卒歲。
宜及此時,早加慰撫。
蓋助陛下治天下者,惟在守令,最須簡置,以康國道。
但郡縣選舉,由來共輕;貴游俊才,莫肯居此。
宜改其弊,以定官方。
請上等郡縣為第一清,中等為第二清,下等為第三清。
選補之法,妙盡才望,如不可並,後地先才。
不得拘以停年,竟無銓革。
三載黜陟,有稱者補在京名官,如前代故事,不歷郡縣不得為內職。
則人思自勉,上下同心,枉屈可申,強暴自息,刑政日平,民俗奉化矣。
復何憂於不治,何恤於逆徒也。
竊見今之守令,清慎奉治,則政平訟理;有非其才,則綱維荒穢。
伏願陛下暫留天心,校其利害,則臣言可驗,不待終朝。
昔杜畿寬惠,河東無警;蘇則分糧,金城克復。
略觀今古,風俗遷訛,罔不任賢,以相化革,朝任夕治,功可立待。
若遵常習故,不明選典,欲以靜民,便恐無日。」
書奏,會肅宗崩。
初,蕭寶夤在雍州起逆,城人侯眾德等討逐之,多蒙爵賞。
武泰中,詔雄兼尚書,為關西賞勳大使。
未行之間,會爾朱榮入洛,及河一陰一之難,人情未安,雄潛竄不出。
莊帝欲以雄為尚書,門下奏曰:「辛雄不出,存亡未分。」
莊帝曰:「寧失亡而用之,不可失存而不用也。」
遂除度支尚書,加安南將軍。
元顥入洛也,北中郎將楊侃從駕北出,莊帝以侃為度支尚書。
及乘輿反洛,復召雄上。
雄面辭曰:「臣不能死事,俯眉從賊,乃是朝廷罪人,縱陛下不賜誅罰,而北來尚書勳高義重,臣宜避賢路。」
莊帝曰:「卿且還本司,朕當別有處分。」
遂解侃尚書。
未幾,詔雄以本官兼侍中、關西慰勞大使。
將發,請事五條:一言逋懸租調,宜悉不征。
二言簡罷非時徭役,以紓民命。
三言課調之際,使豐儉有殊,令州郡量檢,不得均一。
四言兵起歷年,死亡者眾,或父或子,辛酸未歇,見存耆老,請假板職,悅生者之意,慰死者之魂。
五言喪亂既久,禮儀罕習,如有閨門和穆、孝悌卓然者,宜表其門閭。
仍啟曰:「臣聞王者一愛一民之道有六:一曰利之,二曰成之,三曰生之,四曰與之,五曰樂之,六曰喜之。
使民不失其時,則成之也;省刑罰,則生之也;薄俺斂,則與之也;無多徭役,則樂之也;吏靜不苛,則喜之也。
伏惟陛下道邁前王,功超往代,敷春風而鼓俗,旌至德以調民。
生之養之,正當茲日;悅近來遠,亦是今時。
臣既忝將命,宣揚聖澤,前件六事,謂所宜行。
若不除煩收疾,惠孤恤寡,便是徒乘官驛,虛號王人,往還有費於郵亭,皇恩無逮於民俗。
謹率愚管,敢以陳聞,乞垂覽許。」
莊帝從之,因詔民年七十者授縣,八十者授郡,九十加四品將軍,百歲從三品將軍。
三年,遷鎮南將軍、都官尚書、行河南尹。
普泰時,為鎮軍將軍、殿中尚書,又加衛將軍、右光祿大夫、秦州大中正。
太昌中,又除殿中尚書、兼吏部尚書。
尋除車騎大將軍、左光祿大夫,仍尚書。
永熙二年三月,又兼吏部尚書。
於時近習專恣,請托不已,雄懼其讒慝,不能確然守正,論者頗譏之。
出帝南狩,雄兼左僕射留守京師。
永熙末,兼侍中。
帝入關右,齊獻武王至洛,於永寧寺集朝士,責讓雄及尚書崔孝芬、劉欽、楊機等曰:「為臣奉主,扶危救亂。
若處不諫諍,出不陪隨,緩則耽一寵一,急便竄避,臣節安在?」
諸人默然不能對。
雄對曰:「當主上信狎近臣,雄等不與謀議;及乘輿西邁,若即奔隨,便恐跡同佞一黨一;留待大王,便以不從蒙責。
雄等進退如此,不能自委溝壑,實為慚負。」
王復責曰:「卿等備位納言,當以身報國,不能盡忠,依附諂佞,未聞卿等諫諍一言,使國家之事忽至於此,罪欲何歸也!」乃誅之,時年五十。
沒其家口。
二子士璨、士貞,逃入關中。
雄從父兄纂,字伯將。
學涉文史,溫良雅正。
初為兗州安東府主簿。
與秘書丞同郡李伯尚有舊,伯尚與鹹一陽一王禧同逆,逃竄投纂。
事覺,坐免官。
積十餘年,除奉朝請。
稍轉太尉騎兵參軍,每為府主清河王懌所賞。
及欲定考,懌曰:「辛騎兵有學有才,宜為上第。」
轉越騎校尉。
尚書令李崇北伐蠕蠕,引為錄事參軍。
臨淮王彧北征,以纂隨崇有稱,啟為長史。
及廣一陽一王淵北伐,又引為長史。
尋拜諫議大夫。
雅為彧所稱歎,屢在朝廷薦舉之。
蕭衍遣將曹義宗攻新野,詔纂持節、兼尚書左丞、南道行台,率眾赴接,至便破之。
義宗等以其勁速,不敢復進。
於時海內多虞,京師更無繼援,惟以二千餘兵捍御疆埸。
又詔為荊州軍司,除驍騎將軍,加輔國將軍。
纂善撫將士,人多用命,賊甚憚之。
會肅宗崩,諱至。
鹹以對敵,欲秘凶問。
纂曰:「安危在人,豈關是也!」遂發喪號哭,三軍縞素。
還入州城,申以盟約。
尋為義宗所圍,相率固守。
莊帝即位,除通直散騎常侍、征虜將軍、兼尚書,仍行台。
後大都督費穆擊義宗,擒之。
入城,因舉酒屬纂曰:「微辛行台之在斯,吾亦無由建此功也。」
入朝,言於莊帝,稱纂固節危城,宜蒙爵賞,以勸將來。
帝乃下詔慰勉之。
尋除持節、平東將軍、中郎將,賜絹五十匹、金裝刀一口。
永安二年,元顥乘勝,卒至城下。
爾朱世隆狼狽退還,城內空虛,遂為顥擒。
及莊帝還宮,纂謝不守之罪。
帝曰:「於時朕亦北巡。
東軍不守,豈卿之過?」
還鎮虎牢,俄轉中軍將軍、滎一陽一太守。
民有姜洛生、康乞得者,舊是太守鄭仲明左右,豪猾偷竊,境內為患。
纂伺捕擒獲,梟於郡市,百姓忻然。
加鎮東將軍。
太昌中,除左光祿大夫。
纂僑寓洛一陽一,乃為河南邑中正。
永熙三年,除使持節、河內太守。
齊獻武王赴洛,兵集城下,纂出城謁王曰:「纂受詔於此,本有御防。
大王忠貞王室,扶獎顛危,纂敢不匍匐。」
王曰:「吾志去一奸一佞,以康國道,河內此言,深得王臣之節。」
因命前侍中司馬一子如曰:「吾行途疲弊,宜代吾執河內手也。」
便入洛。
九月,行西荊州事、兼尚書、南道行台,尋正刺史。
時蠻酋樊五能破析一陽一郡,應宇文黑獺。
纂議欲出軍討之,纂行台郎中李廣諫曰:「析一陽一四面無民,唯一城之地耳。
山路深險,表裡群蠻。
今若少遣軍,則力不能制賊;多遣,則減徹防衛,根本虛弱。
脫不如意,便大挫威名。
人情一去,州城難保。」
纂曰:「豈得縱賊不討,令其為患日深!」廣曰:「今日之事,唯須萬全。
且慮在心腹,何暇疥癬?聞台軍已破洪威,計不久應至。
公但約勒屬城,使各修完壘壁,善撫百姓,以待救兵。
雖失析一陽一,如棄雞肋。」
纂曰:「卿言自是一途,我意以為不爾。」
遂遣兵攻之,不克而敗,諸將因亡不返。
城人又密招西賊,黑獺遣都督獨孤如願率軍潛至,突入州城,遂至閣。
纂左右惟五六人,短兵接戰,為賊所擒,遂害之。
贈都督定殷二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尚書左僕射、司徒公、定州刺史。
子子炎,武定中,博陵太守。
雄從祖曇護,以謹厚見稱。
卒於并州州都。
子熾,武定中,衛將軍、右光祿大夫。
雄族祖琛,字僧貴。
父敬宗,延興中,代郡太守。
琛少孤,曾過友人,見其父母兄弟悉無恙,垂涕久之。
釋褐奉朝請,滎一陽一郡丞。
太守元麗一性一頗使酒,琛每諫之。
麗後醉,輒令閉閣,曰:「勿使丞入也。」
高祖南征,麗從輿駕,詔琛曰:「委卿郡事,如太守也。」
景明中,為伏波將軍、濟州輔國府長史。
轉奉車都尉,出為揚州征南府長史。
刺史李崇,多事產業,琛每諍折,崇不從,遂相糾舉,詔並不問。
後加龍驤將軍,帶南梁太守。
崇因置酒,謂琛曰:「長史後必為刺史,但不知得上佐何如人耳?」
琛對曰:「若萬一叨忝,得一方正長史,朝夕聞過,是所願也。」
崇有慚色。
卒於官。
琛寬雅有度量,涉獵經史,喜慍不形於色,當官奉法,在所有稱。
長子悠,字元壽,早有器業。
為侍御史,監揚州軍。
賊平,錄勳書,時崇猶為刺史,欲寄人名,悠不許。
崇曰:「我昔值其父,今復逢其子。」
早卒。
悠弟俊,字叔義,有文才。
東益州征虜府外兵參軍。
府主魏子建為山南行台,以為郎中,有軍國機斷。
還京,於滎一陽一為人劫害。
贈征虜將軍、東秦州刺史。
俊弟術,武定末,散騎常侍。
術弟休,字季令。
休弟修,字季緒。
俱有學尚,亦早卒,時人傷惜之。
琛族子珍之,少有氣力。
太尉鎧曹行參軍,稍遷中堅將軍、司徒錄事參軍、廣州大中正。
丁憂去任。
尋起為汝北太守。
永安中,司空諮議參軍、通直常侍。
永熙中,襄城太守。
天平初,洛州以南人情駭懼,敕為大使,持節慰諭廣洛二州。
三年,除征東將軍、行一陽一平郡事。
郡民路黑奴起逆攻郡,為黑奴所執。
諸賊勸殺之,黑奴曰:「成敗未可知,何為先殺太守也?」
乃將珍之自隨,待遇以禮。
右衛將軍郭瓊討平黑奴,乃得免。
興和中,為衛將軍、司徒司馬。
武定三年,除驃騎將軍、北海太守。
還為儀同開府長史、兼光祿少卿。
未幾,詔珍之持節為廣洛北荊揚雍襄六州慰勞大使、北荊鎮城、行廣州事,招納有稱。
齊文襄王遣書慰勉,賜以衣帛。
尋敕行平州,卒於官。
贈驃騎大將軍、洛州刺史,謚曰恭。
子懿,武定末,開府鎧曹參軍。
羊深,字文淵,太山平一陽一人,梁州刺史祉第二子也。
早有風尚,學涉經史,好文章,兼長几案。
少與隴西李神俊同志相友。
自司空府記室參軍轉輕車將軍、尚書騎兵郎。
尋轉駕部,加右軍將軍。
於時沙汰郎官,務一精一才實,深以才堪見留。
在公明斷,尚書僕射崔亮、吏部尚書甄琛鹹敬重之。
肅宗行釋奠之禮,講《孝經》,儕輩之中獨蒙引聽,時論美之。
正光末,北地人車金雀等帥羌胡反叛,高平賊宿勤明達寇豳夏諸州。
北海王顥為都督、行台討之,以深為持節、通直散騎常侍、行台左丞、軍司,仍領郎中。
顥敗,還京。
頃之,遷尚書左丞,加平東將軍、光祿大夫。
蕭寶夤反,攻圍華州。
王平、薛鳳賢等聚眾作逆,敕深兼給事黃門侍郎,與大行台僕射長孫稚共會潼關,規模進止。
事平,以功賜爵新泰男。
靈太后曾幸邙山,集僧尼齋會,公卿盡在座。
會事將終,太后引見深,欣然勞問之。
深謝曰:「臣蒙國厚恩,世荷榮遇,寇難未平,是臣憂責,而隆私忽被,犬馬知歸。」
太后顧謂左右曰:「羊深真忠臣也。」
舉坐傾心。
孝昌末,徐方多事,以深為東道慰勞使,即為二徐行台。
莊帝踐祚,除安東將軍、太府卿,又為二兗行台。
深處分軍國,損益隨機,亦有時譽。
初,爾朱榮殺害朝士。
深第七弟侃為太山太守,一性一粗武,遂率鄉人外托蕭衍。
深在彭城,忽得侃書,招深同逆。
深慨然流涕,斬侃使人,並書表聞。
莊帝乃下詔曰:「羊侃作逆,霧起瑕丘,擁集不逞,扇擾疆場。
傾宗之禍,侃乃自貽;累世之節,一朝毀污。
羊深血誠奉國,秉一操一罔貳,聞弟猖勃,自劾請罪。
此之丹款,實戢於懷。
且叔向復位,《春秋》稱美;深之慷慨,氣同古人。
忠烈遠彰,赤心已著。
可令還朝,面受委敕。」
乃歸京師,除名。
久之,除撫軍將軍、金紫光祿大夫。
元顥入洛,以深兼黃門郎。
顥平,免官。
後拜大鴻臚卿。
普泰初,遷散騎常侍、衛將軍、右光祿大夫,監《起居注》。
自天下多事,東西二省辟員委積,前廢帝敕深與常侍盧道虔、元晏、元法壽選人補定,自奉朝請以上,各有沙汰。
尋兼侍中,廢帝甚親待之。
是時膠序廢替,名教陵遲,深乃上疏曰:
臣聞崇禮建學,列代之所修;尊經重道,百王所不易。
是以均塾洞啟,昭明之頌載揚;膠序大辟,都穆之詠斯顯。
伏惟大魏,乘乾統物,欽若奉時,模唐軌虞,率由前訓。
重以高祖繼聖垂衣,儒風載蔚,得才之盛,如彼薪楢。
固以追隆周而並驅,駕炎漢而獨邁。
宣皇下武,式遵舊章,用能揄揚盛烈,聿修厥美。
自茲已降,世極道消,風猷稍遠,澆薄方競,退讓寂寥,馳競一靡一節。
進必吏能,升非學藝。
是使刀筆小用,計日而期榮;專經大才,甘心於陋巷。
然治之為本,所貴得賢,苟值其人,豈拘常檢?三代、兩漢,異世間出。
或釋褐中林,郁登卿尹;或投竿釣渚,逕升公相。
事炳丹青,義在往策。
彼哉邈乎,不可勝紀。
竊以今之所用,弗修前矩。
至如當世通儒,冠時盛德,見征不過四門,登庸不越九品。
以此取士,求之濟治,譬猶卻行以及前,之燕而向楚。
積習之不可者,其所由來漸矣。
昔魯興泮宮,頌聲爰發;鄭廢學校,《國風》以譏。
將以納民軌物,莫始於經禮;《菁莪》育才,義光於篇什。
自兵亂以來,垂將十載,干戈日陳,俎豆斯闕。
四海荒涼,民物凋敝,名教頓虧,風一流殆盡。
世之陵夷,可為歎息。
陛下中興纂歷,理運惟新,方隅稍康,實惟文德。
但禮賢崇讓之科,沿世未備;還淳反樸之化,起言斯繆。
夫先黃老而退《六經》,史遷終其成蠹;貴玄虛而賤儒術,應氏所以亢言。
臣雖不敏,敢忘前載。
且魏武在戎,尚修學校;宣尼確論,造次必儒。
臣愚以為宜重修國學,廣延胄子,使函丈之教日聞,釋奠之禮不闕。
並詔天下郡國,興立儒教。
考課之程,鹹依舊典。
苟經明行修,宜擢以不次。
抑斗筲喋喋之才,進大雅汪汪之德。
博收鴻生,以光顧問;縶維奇異,共一精一得失。
使區寰之內,競務仁義之風;荒散之餘,漸知禮樂之用。
豈不美哉!臣誠暗短,敢慕前訓,用稽古義,上塵聽覽。
伏願陛下,垂就日之監,齊非煙之化,倘以臣言可采,乞特施行。
廢帝善之。
出帝初,拜中書令。
頃之,轉車騎大將軍、左光祿大夫。
永熙三年六月,以深兼御史中尉、東道軍司。
及出帝入關,深與樊子鵠等同逆於兗州。
子鵠署深為齊州刺史,於太山博縣商王村結壘,招引山齊之民。
天平二年正月,大軍討破之,於陳斬深。
子肅,武定末,儀同開府東閣祭酒。
楊機,字顯略,天水冀人。
祖伏恩,郡功曹,赫連屈丐時將家奔洛一陽一,因以家焉。
機少有志節,為士流所稱。
河南尹李平、元暉並召署功曹,暉尤委以郡事。
或謂暉曰:「弗躬弗親,庶人弗信。
何得委事於機,高臥而已?」
暉曰:「吾聞君子勞於求士,逸於任賢。
故前代有坐嘯之人,主諾之守。
吾既委得其才,何為不可?」
由是聲名更著。
解褐奉朝請。
於時皇子國官,多非其人,詔選清直之士,機見舉為京兆王愉國中尉,愉甚敬憚之。
遷給事中、伏波將軍、廷尉評。
延昌中,行河一陰一縣事。
機當官正色,不避權勢,明達政事,斷獄以情,甚有聲譽。
平東將軍、荊州刺史楊大眼啟為其府長史。
熙平中,為涇州平西府長史。
尋授河一陰一令,轉洛一陽一令,京輦伏其威風,希有干犯。
凡訴訟者,一經其前後,皆識其名姓,並記事理,世鹹異之。
遷鎮軍將軍、司州治中,轉別駕。
荊州蠻叛,兼尚書左丞、南道行台討之。
還,除中散大夫,復為別駕,州牧、高一陽一王雍事多委機。
出除清河內史,轉左將軍、河北太守,並有能名。
建義初,拜平南將軍、光祿大夫、兼廷尉卿。
又除安南將軍、司州別駕。
未幾,行河南尹。
轉廷尉卿,徙衛尉卿,出除安西將軍、華州刺史。
永熙中,衛將軍、右光祿大夫。
尋除度支尚書。
機方直之心久而彌厲,奉公正己,為時所稱。
家貧無馬,多乘小犢車,時論許其清白。
與辛雄等並誅,年五十九。
子毗羅,解褐開府參軍事,卒於鎮遠將軍。
機兄順,字元信,梁郡太守。
順子僧靜,武定中,太中大夫。
機兄子虯,少有公幹,頻為司州記室戶曹從事。
早卒。
高崇,字積善,渤海蓨人。
四世祖撫,晉永嘉中與兄顧避難奔於高麗。
父潛,顯祖初歸國,賜爵開一陽一男,居遼東,詔以沮渠牧犍女賜潛為妻,封武威公主。
拜駙馬都尉,加寧遠將軍,卒。
崇少聰敏,以端謹見稱。
征為中散,稍遷尚書三公郎。
家資富厚,僮僕千餘,而崇志尚儉素,車馬器服,充事而已。
自修潔,與物無競。
初崇舅氏坐事誅,公主痛本生絕胤,遂以崇繼牧犍後,改姓沮渠。
景明中,啟復本姓,襲爵,遷領軍長史、伏波將軍、洛一陽一令。
為政清斷,吏民畏其威風,每有發擿,不避強禦,縣內肅然。
朝廷方有遷授,會病卒,年三十七。
贈漁一陽一太守。
永安二年,復贈征虜將軍、滄州刺史,謚曰成。
初,崇謂友人曰:「仲尼四科,德行為首。
人能立身約己,不忘典訓,斯亦足矣。
故吾諸子。
囗」
子謙之,字道讓。
少事後母李以孝聞,李亦撫育過於己生,人莫能辨其兄弟所出同異。
論者兩重之。
及長,屏絕人事,專意經史,天文、算歷、圖緯之書,多所該涉,日誦數千言,好文章,留意《老》、《易》。
襲爵,釋褐奉朝請,加宣威將軍,轉奉車都尉、廷尉丞。
正光中,尚書左丞元孚慰勞蠕蠕,反被拘留。
及蠕蠕大掠而還,置孚歸國。
事下廷尉,卿及監以下謂孚無坐,惟謙之以孚辱命,□以流罪。
尚書同卿執,詔可謙之奏。
孝昌初,行河一陰一縣令。
先是,有人囊盛瓦礫,指作錢物,詐市人馬,因逃去。
詔令追捕,必得以聞。
謙之乃偽枷一囚立於馬市,宣言是前詐市馬賊,今欲刑之。
密遣腹心察市中私議者。
有二人相見忻然曰:「無復憂矣。」
執送按問,具伏盜馬,徒一黨一悉獲。
並出前後盜竊之處,資貨甚多,遠年失物之家,各來得其本物。
具以狀奏。
尋詔除寧遠將軍,正河一陰一令。
在縣二年,損益治體,多為故事。
弟道穆為御史,在公亦有能名,世美其父子兄弟並著當官之稱。
舊制,二縣令得面陳得失,時佞幸之輩惡其有所發聞,遂共奏罷。
謙之乃上疏曰:「臣以無庸,謬宰神邑,實思奉法不撓,稱是官方,酬朝廷無貲之恩,盡人臣守器之節。
但豪家支屬,戚里親媾,縲紲所及,舉目多是,皆有盜憎之色,鹹起怨上之心。
縣令輕弱,何能克濟?先帝昔發明詔,得使面陳所懷。
臣亡父先臣崇之為洛一陽一令,常得入奏是非,所以朝貴斂手,無敢干政。
近日以來,此制遂寢,致使神宰威輕,下情不達。
今二聖遠遵堯舜,憲章高祖。
愚臣望策其駑蹇,少立功名。
乞新舊典,更明往制。
庶一奸一豪知禁,頗自屏心。」
詔曰:「此啟深會朕意,付外量聞。」
謙之又上疏曰:
臣聞夏德中微,少康成克復之主;周道將廢,宣王立中興之功。
則知國無常安,世無恆敝,唯在明主所以變之有方,化之有道耳。
自正光已來,邊城屢擾,命將出師,相繼於路,軍費戎資,委輸不絕。
至如弓格賞募,鹹有出身;槊刺斬首,又蒙階級。
故四方壯士,願征者多,各各為己,公私兩利。
若使軍帥必得其人,賞勳不失其實,則何賊不平,何征不捷也!諸守帥或非其才,多遣親者妄稱入募,別倩他人引弓格,虛受征官。
身不赴陳,惟遣奴客充數而已,對寇臨敵,曾不彎弓。
則是王爵虛加,征夫多闕,賊虜何可殄除,忠貞何以勸誡也?且近習、侍臣、戚屬、朝士,請托官曹,擅作威福。
如有清貞奉法不為回者,鹹共譖毀,橫受罪罰。
在朝顧望,誰肯申聞?蔽上擁下,虧風壞政。
使讒諂甘心,忠讜息義。
況且頻年以來,多有征發,民不堪命,動致流離,苟保妻子,競逃王役,不復顧其桑井,憚比刑書。
正由還有必困之理,歸無自安之路。
若聽歸其本業,徭役微甄,則還者必眾,墾田增辟,數年之後,大獲課民。
今不務以理還之,但欲嚴符切勒,恐數年之後,走者更多,安業無幾。
故有國有家者,不患民不我歸,唯患政之不立;不恃敵不我攻,唯恃吾不可侮。
此乃千載共遵,百王一致。
且琴瑟不韻,知音改弦更張;騑驂未調,善御執轡成組。
諺云:「迷而知反,得道不遠。」
此言雖小,可以諭大。
陛下一日萬機,事難周覽;元、凱結舌,莫肯明言。
臣雖庸短,世受榮祿,竊慕前賢匪躬之義,不避斧鉞之誅,以希一言之益。
伏願少垂覽察,略加推采,使朝章重舉,軍威更振,海內起惟新之歌,天下見復禹之績。
則臣奏之後,笑入下泉。
靈太后得其疏,以責左右近侍。
諸一寵一要者由是疾之,乃啟太后云:「謙之有學藝,宜在國學,以訓胄子。」
詔從之,除國子博士。
謙之與袁翻、常景、酈道元、溫子升之徒,鹹申款舊。
好於贍恤,言諾無虧。
居家僮隸,對其兒不撻其父母,生三子便免其一,世無髡黥奴婢,常稱「俱稟人一體,如何殘害?」
以父舅氏沮渠蒙遜曾據涼土,國書漏闕,謙之乃修《涼書》十卷,行於世。
涼國盛事佛道,為論貶之,因稱佛是九流之一家。
當世名士,競以佛理來難,謙之還以佛義對之,竟不能屈。
以時所行歷,多未盡善,乃更改元修撰,為一家之法,雖未行於世,議者歎其多能。
於時朝議鑄錢,以謙之為鑄錢都將長史。
乃上表求鑄三銖錢曰:
蓋錢貨之立,本以通有無,便交易。
故錢之輕重,世代不同。
太公為周置九府圜法,至景王時更鑄大錢。
秦兼海內,錢重半兩。
漢興,以秦錢重,改鑄榆莢錢。
至文帝五年,復為四銖,孝武時,悉復銷壞,更鑄三銖。
至元狩中,變為五銖。
又造赤仄之錢,以一當五。
王莽攝政,錢有六等,大錢重十二銖,次九銖,次七銖,次五銖,次三銖,次一銖。
魏文帝罷五銖錢,至明帝復立。
孫權江左,鑄大錢,一當五百。
權赤烏年,復鑄大錢,一當千。
輕重大小,莫不隨時而變。
竊以食貨之要,八政為首;聚財之貴,詒訓典文。
是以昔之帝王,乘天地之饒,御海內之富;莫不腐紅粟於太倉,藏朽貫於泉府。
儲畜既盈,民無困敝,可以寧謐四極,如身使臂者矣。
昔漢之孝武,地廣財豐,外事四戎,遂虛國用。
於是草萊之臣,出財助國;興利之計,納稅廟堂。
市列榷酒之官,邑有告緡之令。
鹽鐵既興,錢幣屢改,少府遂豐,上林饒積。
外辟百蠻,內不增賦者,皆計利之由也。
今群妖未息,四郊多壘,徵稅既煩,千金日費,資儲漸耗,財用將竭,誠楊氏獻稅之秋,桑、兒言利之日。
夫以西京之盛,錢猶屢改,並行小大,子母相權,況今寇難未除,州郡淪敗,民物凋零,軍國用少,別鑄小錢,可以富益,何損於政,何妨於人也?且政興不以錢大,政衰不以錢小,惟貴公私得所,政化無虧,既行之於古,亦宜效之於今矣。
昔禹遭大水,以歷山之金鑄錢,救民之困;湯遭大旱,以莊山之金鑄錢,贖民之賣子者。
今百姓窮悴,甚於曩日,欽明之主豈得垂拱而觀之哉?
臣今此鑄,以濟交乏,五銖之錢,任使並用,行之無損,國得其益,穆公之言於斯驗矣。
臣雖術愧計然,識非心算,暫充錢官,頗睹其理。
苟有所益,不得不言。
脫以為疑,求下公卿博議,如謂為允,即乞施行。
詔將從之,事未就,會卒。
初,謙之弟道穆,正光中為御史,糾相州刺史李世哲事,大相挫辱,其家恆以為憾。
至是,世哲弟神軌為靈太后深所一寵一任,直謙之家僮訴良,神軌左右之,入諷尚書,判禁謙之於廷尉。
時將赦,神軌乃啟靈太后發詔,於獄賜死,時年四十二。
朝士莫不哀之。
所著文章百餘篇,別有集錄。
永安中,贈征虜將軍、營州刺史,謚曰康。
又除一子出身,以明冤屈。
謙之妻中山張氏,明識婦人也,教勸諸子,從師受業,常誡之曰:「自我為汝家婦,未見汝父一日不讀書。
汝等宜各修勤,勿替先業。」
謙之長子子儒,字孝禮。
元顥入洛,其叔道穆從駕北巡。
子儒後逾河至行宮,莊帝見之,具訪洛中事意,子儒備陳元顥敗在旦夕。
帝謂道穆曰:「卿初來日,何故不與子儒俱行?」
對曰:「臣家百口在洛,須其經營。
且欲其今日之來,知京師後事。」
帝曰:「子儒非直合卿本懷,亦大慰朕意。」
仍授秘書郎中,轉通直郎。
後除安東將軍、光祿大夫、司徒中兵參軍、兼祭酒。
襲爵。
興和初,除兼殿中侍御史。
時四方多有流民,子儒為梁州、北豫、西兗三州檢戶使,所獲甚多。
後以公事去官。
武定六年卒,時年四十一。
子儒弟緒,字叔宗,明悟好學。
謙之常謂人曰:「興吾門者,當是此兒。」
及長,涉獵書傳,好文詠。
司空行參軍、轉長流參軍。
除鎮遠將軍、冀州儀同府中兵參軍,為府主封隆之所賞。
隆之行梁州、濟州,引自隨,恆令總攝數郡。
武定三年卒,年三十二。
緒弟孝貞,武定中,司徒士曹參軍。
孝貞弟孝干,司空東閣祭酒。
謙之弟恭之,字道穆,行字於世。
學涉經史,非名流俊士,不與交結。
幼孤,事兄如父母。
每謂人曰:「人生厲心立行,貴於見知,當使夕脫羊裘,朝佩珠玉者。
若時不我知,便須退跡江海,自求其志。」
御史中尉元匡高選御史,道穆奏記於匡曰:「道穆生自蓬簷,長於陋巷。
頗獵群書,無純碩之德;尚好章詠,乏雕掞之工。
雖欲廁影髦徒,班名俊伍,其可得哉?然凝明獨斷之主,雄才不世之君,無藉朽株之資,求人屠釣之下;不牽暗投之誚,取士商歌之中。
是以聞英風而慷慨,望雲路而低徊者,天下皆是也。
若得身隸繡衣,名充直指,雖謝周生騎上之敏,實有茅氏就鑊之心。」
匡大喜曰:「吾久知其人,適欲召之。」
遂引為御史。
其所糾擿,不避權豪,台中事物,多為匡所顧問。
道穆曾進說於匡曰:「古人有言,罰一人當取千萬人懼,豺狼當道,不問狐狸。
明公荷國重寄,宜使天下知法。」
匡深然之。
正光中,出使相州。
刺史李世哲即尚書令崇之子,貴盛一時,多有非法,一逼一買民宅,廣興屋宇,皆置鴟尾,又於馬埒堠上為木人執節。
道穆繩糾,悉毀去之,並發其贓貨,具以表聞。
又爾朱榮討蠕蠕,道穆監其軍事,榮甚憚之。
還,除奉朝請,俄除太尉鎧曹參軍。
蕭寶夤西征,以道穆為行台郎中,軍機之事,多以委之。
大都督崔延伯敗後,賊勢轉強,屬請益兵,朝廷不許。
寶夤謂道穆曰:「非卿一行,兵無益理。」
遂令乘傳赴洛。
靈太后親問賊勢,道穆具以狀對,太后怒曰:「比來使人皆言賊弱,卿何獨雲其強也!」道穆曰:「前使不實者,當是冀陛下恩顏,望沾爵賞。
臣既忝使人,不敢虛妄。
願令近臣親檢,足知虛實。」
事訖當反,遇病不行。
後屬兄謙之被害,情不自安,遂托身於莊帝。
帝時為侍中,特相欽重,引居第中,深相保護。
俄而,帝以兄事見出。
道穆懼禍,乃攜家趣濟一陰一,變易姓名,往來於東平畢氏,以避時難。
莊帝即位,征為尚書三公郎中,加寧朔將軍。
尋兼吏部郎中,與薛曇尚書使晉一陽一,授爾朱榮職,賜爵龍城侯。
九月,除太尉長史,領中書舍人。
遭母憂去職,帝令中書舍人溫子升就宅弔慰,詔攝本任,表辭不許。
三年,加前軍將軍。
及元顥一逼一虎牢城,或勸帝赴關西者,帝以問道穆,道穆對曰:「關中今日殘荒,何由可往?臣謂元顥兵眾不多,乘虛深入者,由國家將帥征捍不得其人耳。
陛下若親率宿衛,高募重賞,背城一戰,臣等竭其股肱之力,破顥孤軍,必不疑矣。
如恐成敗難測,非萬乘所履,便宜車駕北渡,循河東下。
征大將軍天穆合於滎一陽一,向虎牢;別征爾朱王軍,令赴河內以掎角之。
旬月之間,何往不克!臣竊謂萬全之計,不過於此。」
帝曰:「高舍人語是。」
其夜到河內郡北,未有城守可依,帝命道穆秉燭作詔書數十紙,佈告遠近,於是四方知乘輿所在。
除中軍將軍、給事黃門侍郎、安喜縣開國公,食邑千戶。
於時爾朱榮欲回師待秋,道穆謂榮曰:「元顥以蕞爾輕兵,奄據京洛,使乘輿飄露,人神恨憤,主憂臣辱,良在於今。
大王擁百萬之眾,輔天子而令諸侯,自可分兵河畔,縛筏造船,處處遣渡,逕擒群賊,復主宮闕,此桓文之舉也。
且一日縱敵,數世之患,今若還師,令顥重完守具,徵兵天下,所謂養虺成蛇,悔無及矣。」
榮深然之,曰:「楊黃門侃已陳此計,當更議決耳。」
及莊帝反政,因宴次謂爾朱榮曰:「前若不用高黃門計,則社稷不安。
可為朕勸其酒令醉。」
榮對曰:「臣本北征蠕蠕,高黃門與臣作監軍。
臨事能決,實可任用。」
除征南將軍、金紫光祿大夫、兼御史中尉。
尋即真,仍兼黃門。
道穆外秉直繩,內參機密,凡是益國利民之事,必以奏聞。
諫諍極言,無所顧憚。
選用御史,皆當世名輩,李希宗、李繪、一陽一休之、一陽一斐、封君義、邢子明、蘇淑、宋世良等四十人。
於時用錢稍薄,道穆表曰:「四民之業,錢貨為本,救弊改鑄,王政所先。
自頃以私鑄薄濫,官司糾繩,掛網非一。
在市銅價,八十一文得銅一斤,私造薄錢,斤余二百。
既示之以深利,又隨之以重刑;懼罪者雖多,一奸一鑄者彌眾。
今錢徒有五銖之文,而無二銖之實,薄甚榆莢,上貫便破,置之水上,殆欲不沉。
此乃因循有漸,科防不切,朝廷之愆,彼復何罪?昔漢文帝以五分錢小,故鑄四銖,至武帝復改三銖為半兩。
此皆以大易小,以重代輕也。
論今據古,宜改鑄大錢,文載年號,以記其始,則一斤所成止七十六文。
銅價至賤五十有餘,其中人功、食料、錫炭、鉛沙,縱復私營,不能自潤。
直置無利,自應息心,況復嚴刑廣設也。
以臣測之,必當錢貨永通,公私獲允。」
後遂用楊侃計,鑄永安五銖錢。
僕射爾朱世隆當朝權盛,因內見衣冠失儀,道穆便即彈糾。
帝姊壽一陽一公主行犯清路,執赤棒卒呵之不止,道穆令卒棒破其車。
公主深以為恨,泣以訴帝。
帝謂公主曰:「高中尉清直之人,彼所行者公事,豈可私恨責之也?」
道穆後見帝,帝曰:「一日家姊行路相犯,極以為愧。」
道穆免冠謝曰:「臣蒙陛下恩,守陛下法,不敢獨於公主虧朝廷典章,以此負陛下。」
帝曰:「朕以愧卿,卿反謝朕。」
尋敕監儀注。
又詔曰:「秘書圖籍所在,內典□書,又加繕寫,緗素委積,蓋有年載。
出內繁蕪,多致零落,可令御史中尉、兼給事黃門侍郎道穆總集帳目,並牒儒學之士,編比次第。」
道穆又上疏曰:「臣聞舜命皋陶,一奸一宄是托;禹泣罪人,堯心為念,所以舉直錯枉,事切曩賢;明德慎罰,議存先典。
高祖太和之初,置廷尉司直,論刑辟是非,雖事非古始,交濟時要。
所謂禮樂互興,不相沿襲者矣。
臣以無庸,忝當今任,所思報效,未忘寢興。
但識謝知今,業慚稽古,未能進一言以利國,說一策以興邦,索米長安,豈不知恥?至於職司其憂,猶望僶俛。
竊見御史出使,悉受風聞,雖時獲罪人,亦不無枉濫。
何者?得堯之罰,不能不怨。
守令為政,容有一愛一憎。
一奸一猾之徒,恆思報惡,多有妄造無名,共相誣謗。
御史一經檢究,恥於不成,杖木之下,以虛為實,無罪不能自雪者,豈可勝道哉?臣雖愚短,守不假器,繡衣所指,冀以清肅。
若仍踵前失,或傷善人,則一屍一祿之責,無所逃罪。
所以夙夜為憂,思有悛革。
如臣鄙見,請依太和故事,還置司直十人,名隸廷尉,秩以五品,選歷官有稱、心平一性一正者為之。
御史若出糾劾,即移廷尉,令知人數。
廷尉遣司直與御史俱發,所到州郡,分居別館。
御史檢了,移付司直覆問,事訖與御史俱還。
中尉彈聞,廷尉科按,一如舊式。
庶使獄成罪定,無復稽寬;為惡取敗,不得稱枉。
若御史、司直糾劾失實,悉依所斷獄罪之。
聽以所檢,迭相糾發。
如二使阿曲,有不盡理,聽罪家詣門下通訴,別加按檢。
如此,則肺石之傍,怨訟可息;叢棘之下,受罪吞聲者矣。」
詔從之,復置司直。
及爾朱榮之死也,帝召道穆付赦書,令宣於外。
因謂之曰:「自今日後,常得一精一選御史矣。」
先是,榮等常欲以其親一黨一為御史,故有此詔。
及爾朱世隆等率其部類戰於大夏門北,道穆受詔督戰,又贊成太府卿李苗斷橋之計,世隆等於是北遁。
加衛將軍、假車騎將軍、大都督、兼尚書右僕射、南道大行台。
又除車騎將軍,余官如故。
時雖外托征蠻,而帝恐北軍不利,欲為南巡之計。
未發,會爾朱兆入洛,道穆慮禍及己,托病去官。
世隆以道穆忠於前朝,遂害之,時年四十二。
泰昌中,贈使持節、都督雍秦二州諸軍事、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雍州刺史。
子士鏡,襲爵。
為北豫州刺史。
高仲密擁入關。
道穆弟謹之,繼沮渠氏後。
卒於滄州平東府主簿,年三十五,贈通直郎。
無子。
謹之弟慎之,字道密。
好學,有諸兄風。
年二十三,卒。
無子,以兄謙之第二子緒繼焉。
史臣曰:宋翻剛鯁自立,猛而斷務。
辛雄以吏能歷職,任智效官。
羊深以才幹從事,聲跡可紀。
楊機清斷在公。
高崇明濟為用。
謙之兄弟,鹹政事之敏,飾學有聞,列於朝廷,豈徒然也。
深失之晚節,至於顛覆,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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