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
列傳第九上 獻文六王
鹹一陽一王 趙郡王 廣陵王 高一陽一王 北海王
獻文皇帝七男。
李思皇后生孝文皇帝。
封昭儀生鹹一陽一王禧。
韓貴人生趙郡靈王干、高一陽一文穆王雍。
孟椒房生廣陵惠王羽。
潘貴人生彭城武宣王勰。
高椒房生北海平王詳。
勰別有傳。
鹹一陽一王禧,字永壽。
太和九年封,加侍中、驃騎大將軍、中都大官。
文明太后令曰:「自非生知,皆由學誨。
皇子皇孫,訓教不立,溫故求新,蓋有闕矣。
可於閑靜之所,別置學館,選忠信博聞之士為之師傅,以匠成之。」
高祖以諸弟典三都,誡禧等曰:「汝等國之至親,皆幼年任重,三都折獄,特宜用心。
夫未能一操一刀而使割錦,非傷錦之尤,實授刀之責。
皆可修身慎行,勿有乖爽。」
文明太后亦誡禧等曰:「汝兄繼承先業,統御萬機,戰戰兢兢,恆恐不稱。
汝所治雖小,亦宜克念。」
高祖又曰:「周文王小心翼翼,聿懷多福。
如有周公之才,使驕且吝,其餘不足觀。
汝等宜小心畏慎,勿自驕怠。」
出為使持節、開府、冀州刺史,高祖餞於南郊。
又以濟一陰一王郁枉法賜死之事,遣使告禧,因而誡之。
後禧朝京師,高祖謂王公曰:「皇太后平日以朝儀闕然,遂命百官更欲撰緝,今將畢修遺志,卿等謂可行不?當各盡對,無以面從。」
禧對曰:「儀制之事,用捨各隨其時,而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臣謂宜述元志,備行朝式。」
高祖然之。
詔曰:「仲尼在鄉一黨一,猶尚恂恂;周文王為世子,卑躬求道。
禧等雖連萼宸暉,得不尊尚師傅也?故為置之,以加令德。
延尉卿李沖可鹹一陽一王師。」
禧將還州,高祖親餞之,賦詩敘意,加禧都督冀、相、兗、東兗、南豫、東荊六州諸軍事。
於是,王國舍人應取八族及清修之門,禧取任城王隸戶為之,深為高祖所責。
詔曰:「夫婚姻之義,曩葉攸崇;求賢擇偶,綿代斯慎。
故剛柔著於《易經》,《鵲巢》載於《詩》典,所以重夫婦之道,美一屍一鳩之德,作配君子,流芳後昆者也。
然則婚者,合二姓之好,結他族之親,上以事宗廟,下以繼後世,必敬慎重正而後親之。
夫婦既親,然後父子君臣、禮義忠孝,於斯備矣。
太祖龍飛九五,始稽遠則,而撥亂創業,日昃不暇。
至於諸王娉合之儀,宗室婚姻之戒,或得賢淑,或乖好逑。
自茲以後,其風漸缺,皆人乏窈窕,族非百兩,擬匹卑濫,舅氏輕微,違典滯俗,深用為歎。
以皇子茂年,宜簡令正,前者所納,可為妾媵。
將以此年為六弟娉室。
長弟鹹一陽一王禧可娉故穎川太守隴西李輔女,次弟河南王干可娉故中散代郡穆明樂女,次弟廣陵王羽可娉驃騎諮議參軍滎一陽一鄭平城女,次弟穎川王雍可娉故中書博士范一陽一盧神寶女,次弟始平王勰可娉廷尉卿隴西李沖女,季弟北海王詳可娉吏部郎中滎一陽一鄭懿女。」
有司奏冀州人蘇僧瓘等三千人,稱禧清明有惠政,請世胙冀州。
詔曰:「利建雖古,未必今宜;經野由君,理非下請。
邑采之封,自有別式。」
入除司州牧、都督司豫荊郢洛東荊六州諸軍事,開府如故,賜帛二千匹、粟五千斛。
詔以禧元弟之重,食邑三千戶,自余五王皆食邑二千戶。
高祖引見朝臣,詔之曰:「卿等欲令魏朝齊美於殷周,為令漢晉獨擅於上代?」
禧曰:「陛下聖明御運,實願邁跡前王。」
高祖曰:「若然,將以何事致之?為欲修身改俗,為欲仍染前事?」
禧對曰:「宜應改舊,以成日新之美。」
高祖曰:「為欲止在一身,為欲傳之子孫?」
禧對曰:「既卜世靈長,願欲傳之來葉。」
高祖曰:「若然,必須改作,卿等當各從之,不得違也。」
禧對曰:「上命下從,如風一靡一草。」
高祖曰:「自上古以來及諸經籍,焉有不先正名,而得行禮乎?今欲斷諸北語,一從正音。
年三十以上,習一性一已久,容或不可卒革;三十以下,見在朝廷之人,語音不聽仍舊。
若有故為,當降爵黜官。
各宜深戒。
如此漸習,風化可新。
若仍舊俗,恐數世之後,伊洛之下復成被發之人。
王公卿士,鹹以然不?」
禧對曰:「實如聖旨,宜應改易。」
高祖曰:「朕嘗與李沖論此。
沖言:『四方之語,竟知誰是?帝者言之,即為正矣,何必改舊從新。
』沖之此言,應合死罪。」
乃謂沖曰:「卿實負社稷,合令御史牽下。」
沖免冠陳謝。
又引見王公卿士,責留京之官曰:「昨望見婦女之服,仍為夾領小袖。
我徂東山,雖不三年,既離寒暑,卿等何為而違前詔?」
禧對曰:「陛下聖過堯舜,光化中原。
臣雖仰稟明規,每事乖互,將何以宣佈皇經,敷贊帝則?舛違之罪,實合刑憲。」
高祖曰:「若朕言非,卿等當須庭論,如何入則順旨,退有不從?昔舜語禹:汝無面從,退有後言。
其卿等之謂乎?」
尋以禧長兼太尉公。
後高祖幸禧第,謂司空穆亮、僕射李沖曰:「既有天地,又有君臣,太尉位居台鉉,在塚宰之上,三槐九棘,不可久空。
元弟禧雖在事不長,而戚連皇極,且長兼太尉,以和飪鼎。
朕常恐君有空授之名,臣貽彼己之刺。
今幸其宅,徒屈二賓,良以為愧。」
高祖有事於方澤,質明,群臣問起居。
高祖曰:「昨日方澤,殊自大暑,遇天雲廕密,行人差得無弊。」
禧對曰:「陛下德感天地,故雲物凝彩,雖復雨師麗掃,風伯清塵,豈過於此!」高祖曰:「伊洛南北之中,此乃天地氤氳,一陰一陽一風雨之所交會,自然之應,非寡德所能致此。」
高祖篤於兄弟,以禧次長,禮遇優隆,然亦知其一性一貪,每加切誡,雖當時遵奉,而終不改一操一。
禧表曰:「國朝偃武崇文,偏捨來久,州鎮兵人,或有雄勇,不閒武藝。
今取歲暮之暇,番上之日,訓其兵法。
弓矢干槊,三分並教,使人閒其能,臨事無闕。」
詔曰:「雖雲教武,未練其方,既一逼一北行,卒聞教武,脫生群惑,且可停之。」
後從平漢一陽一,以克南一陽一之勳,加侍中,正太尉。
及高祖崩,禧受遺輔政。
雖為宰輔之首,而從容推委,無所是非,而潛受賄賂,一陰一為威惠者,禧特甚焉。
是年,八座奏增邑千戶,世宗從之,固辭不受。
禧一性一驕奢,貪一婬一財色,姬妾數十,意尚不已,衣被繡綺,車乘鮮麗,猶遠有簡娉,以恣其情。
由是昧求貨賄,奴婢千數,田業鹽鐵遍於遠近,臣吏僮隸,相繼經營。
世宗頗惡之。
景明二年春,禧等為將礿祭入齋,世宗詔領軍於烈,率左右召禧等入於光極殿。
詔曰:「恪雖寡昧,忝承寶歷,比纏尪疹,實憑諸父,苟延視息,奄涉三齡。
父等歸遜慇勤,今便親攝百揆,且還府司,當別處分。」
尋詔曰:「朕以寡昧,夙罹閔凶,憂煢在疚,罔知攸濟。
實賴先帝聖德,遺澤所覃,宰輔忠賢,劬勞王室,用能撫和上下,肅清內外。
乃式遵復子,歸政告遜,辭理懇至,邈然難奪。
便當勵茲空乏,親覽機務。
王尊惟元叔,道一性一淵凝,可進位太保,領太尉;司空北海王季父英明,聲略茂舉,可大將軍、錄尚書事。」
世宗既覽政,禧意不安。
而其國齊帥劉小倍,每稱左右言欲誅禧。
禧聞而歎曰:「我不負心,天家豈應如此!」由是常懷憂懼。
加以趙脩專一寵一,王公罕得進見。
禧遂與其妃兄兼給事黃門侍郎李伯尚謀反。
時世宗幸小一平津,禧在城西小宅。
初欲勒兵直入金墉,眾懷沮異,禧心因緩。
自旦達晡,計不能決,遂約不一洩而散。
武興王楊集始出便馳告,而禧意不疑。
乃與臣妾向匯池別墅,遣小倍奉啟,云「檢行田牧」。
小倍至邙嶺,已逢軍人,怪小倍赤衣,將欲殺害。
小倍困迫,言欲告反,乃緩之。
禧是夜宿於洪池,大風暴雨,拔樹折木。
禧不知事露。
其夜,或說禧曰:「殿下集眾圖事,見意而停,恐必漏洩,今夕何宜自寬。
恐危禍將至。」
禧曰:「有此軀命,應知自惜,豈待人言。」
又說曰:「殿下兒婦已渡河,兩頭不相知,今俯眉自安,不其危乎!」禧曰:「初遣去日,今如行人渡河,聽我動靜。
我久已遣人追之,計今應還。」
而尹仵期與禧長子通已入河內郡,列兵仗,放囚徒。
而將士所在追禧。
禧自洪池東南走,僮僕不過數人,左右從禧者,唯兼防閣尹龍一虎。
禧憂迫不知所為,謂龍一虎曰:「吾憒憒不能堪,試作一謎,當思解之,以釋毒悶。」
龍一虎欻憶舊謎云:「眠則俱眠,起則俱起,貪如豺狼,贓不入己。」
都不有心於規刺也。
禧亦不以為諷己,因解之曰:「此是眼也。」
而龍一虎謂之是箸。
渡洛水,至柏谷塢,從者唯禧二舅及龍一虎而已。
顧謂龍一虎曰:「凡夫尚有節義,相為取死,汝可勉心,作與太尉公同死計。」
龍一虎曰:「龍一虎東野常人,遭殿下寬明,接處左右。
今屬危難,恨無遠計匡濟聖躬,若與殿下同命,雖死猶生。」
俄而禧被擒獲,送華林都亭。
世宗親問事源,著千斤鎖格龍一虎,羽林掌衛之。
初,高祖閒宴,從容言於禧等:「我後子孫,邂逅不逮,汝等觀望輔取之理,無令他人有也。」
禧臨盡,雖言不次第,猶尚泣涕,追述先旨,然畏迫喪志,不能慷慨有所感激也。
及與諸妹公主等訣,言及一二一愛一妾。
公主哭且罵之云:「坐多取此婢輩,貪逐財物,畏罪作反,致今日之事,何復囑問此等!」禧愧而無言,遂賜死私第。
其宮人歌曰:「可憐鹹一陽一王,奈何作事誤。
金一床一玉幾不能眠,夜蹋霜與露。
洛水湛湛彌岸長,行人那得渡?」
其歌遂流至江表,北人在南者,雖富貴,絃管奏之,莫不灑泣。
同謀誅斬者數十人,潛瘞禧於北邙。
絕其諸子屬籍。
禧之諸女,微給資產奴婢,自余家財,悉以分賚高肇、趙脩二家。
其餘賜內外百官,逮於流外,多者百餘匹,下至十匹。
於後,禧諸子每乏衣食,獨彭城王勰歲中再三賑給之。
禧有子八人。
長子通,字曇和。
竊入河內,太守陸琇初與通情,既聞禧敗,乃殺之。
通弟翼,字仲和。
後會赦,詣闕上書,求葬其父。
頻年泣請,世宗不許。
翼乃與弟昌、曄奔於蕭衍。
翼與昌,申屠氏出。
曄,李妃所生也。
翼容貌魁壯,風制可觀,衍甚重之,封為鹹一陽一王。
翼讓其嫡弟曄,衍不許。
後以為信武將軍、青冀二州刺史,鎮郁州。
翼謀舉州入國,為衍所移。
昌為衍直閣將軍。
翼弟顯和,昌弟樹,後亦奔於衍。
顯和卒於江南。
樹,字秀和。
美姿貌,善吐納,兼有將略。
衍尤器之,封為魏郡王,後改封鄴王。
數為將領,窺覦邊服。
時揚州降衍,兵武既眾,衍將湛僧珍,慮其翻異,盡欲殺之。
樹以家國,遂皆聽還。
衍以樹為鎮西將軍、郢州刺史。
爾朱榮之害百官也,樹聞之,乃請衍討榮。
衍乃資其士馬,侵擾境上。
前廢帝時,竊據譙城。
出帝初,詔御史中尉樊子鵠為行台,率徐州刺史、大都督杜德以討之。
樹城守不下,子鵠使金紫光祿大夫張安期往說之,樹乃請委城還南,子鵠許之。
樹恃誓約,不為戰備。
杜德襲擊之,擒樹送京師,禁於永寧佛寺,未幾賜死。
孝靜時,其子貞,自建業赴鄴,啟求葬樹,許之。
詔贈樹侍中、都督青徐兗揚豫五州諸軍事、太師、司徒公、尚書令、揚州刺史。
貞既葬,還於江南。
曄,字世茂。
衍封為桑乾王,拜散騎常侍。
卒於秣陵。
初,正光中詔曰:「周德崇厚,蔡仲享國;漢道仁恕,淮南畢王。
皆所以申恩懿戚,蠲蕩舊釁,義彰曩葉,詠流前史。
頃者,鹹一陽一、京兆王自貽禍敗,事由間惑,猶有可矜。
兩門諸子,並可聽附屬籍。」
後復禧王爵,葬以王禮。
詔曄弟坦襲,改封敷城王,邑八百戶。
坦傲佷凶粗,從叔安豐王延明責之曰:「汝凶悖一性一與身而長,昔有宋東海王禕志一性一凡劣,時人號曰『驢王』。
我熟觀汝所作,亦恐不免驢號。」
莊帝初,還復本封。
武定中,為太師。
齊受禪,爵例降。
坦弟昶,起家通直散騎常侍、琅邪縣開國公,邑五百戶。
莊帝初,特封太原王。
累遷鴻臚卿,超拜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
天平二年薨,贈太尉公。
子善慧,襲。
齊受禪,爵例降。
趙郡王干,字思直。
太和九年,封河南王,加衛大將軍,除侍中、中都大官。
尋授車騎將軍、左光祿大夫,領吏部尚書。
所生母薨,高祖詔曰:「太妃韓氏薨逝,情以傷慟。
太妃先朝之世,位擬九嬪,豫班上族,誕我同氣。
念此孤稚,但用感惻。
明當暫往臨哭,可敕外備辦。」
遣侍御史假節監護喪事,贈彩八百匹。
詔曰:「季世多務,情緣理奪。
干既居要任,銓衡是荷,豈容遂其私志,致曠所司。
可遣黃門郎敦諭,令勉從王事,朕尋當與之相見。」
拜使持節、都督南豫郢東荊三州諸軍事、征南大將軍、開府、豫州刺史。
及車駕南伐,以干為使持節、車騎大將軍、都督關右諸軍事,給銅虎符十,別賜詩書。
高祖篤一愛一諸弟,以干總戎別道,誡之曰:「司空穆亮年器可師,散騎常侍盧淵才堪詢訪,汝其師之。」
尋以蕭賾死,班師。
遷洛,改封趙郡王,除都督冀定瀛三州諸軍事、征東大將軍、冀州刺史,開府如故,賜雜物五百段,又密賜黃金十斤。
高祖親餞於近郊,詔干曰:「夫刑獄之理,先哲所難,然既有邦國,得不自勵也。
汝,我之懿弟,當十修厥德,光宗有魏,深思遠圖,如臨深履薄。
若恃親重,不務世政,國有常憲,方增悲感。」
高祖詔以李憑為長史,唐茂為司馬,盧尚之為諮議參軍以匡弼之。
而憑等諫諍,干殊不納。
州表斬盜馬人,於律過重,而尚書以干初臨,縱而不劾。
詔曰:「夫刑以節人,罪必無濫,故刑罰不中,民無措足。
若必以威殺為良,則應泛通眾牧。
苟須有禁,何得不稽之正典?又律令條憲,無聽新君加戮之文;典禮舊章,不著始臨專威之美。
尚書曲阿朕意,實傷皇度。
干暗於治理,律外重刑,並可推聞。」
後轉特進、司州牧。
車駕南討,詔干都督中外諸軍事,給鼓吹一部,甲士三百人,出入殿門。
干貪一婬一不遵典法,御史中尉李彪將糾劾之。
會遇干於尚書下捨,因屏左右而謂干曰:「殿下,比有風聞,即欲起彈,恐損聖明委託之旨,若改往修來,彪當不言;脫不悛改,夕聞旦發。」
而干悠然不以為意,彪乃表彈之。
高祖省之忿惋,詔干與北海王詳,俱隨太子詣行在所。
既至,詳獨得朝見,幹不蒙引接。
密令左右察其意色,知無憂悔,乃親數其過,杖之一百,免所居官,以王還第。
二十三年薨,年三十一。
給東園秘器、斂服十五稱,贈帛三千匹,謚曰靈王,陪葬長陵。
子謐,世宗初襲封。
干妃穆氏表謐母趙等悖禮愆常,不遜日甚,尊卑義阻,母子道絕。
詔曰:「妾之於女君,猶婦人事舅姑,君臣之禮,義無乖二。
妾子之於君母,禮加如子之恭,何得黷我風政!可付宗正,依禮治罪。」
謐在母喪,聽音聲飲戲,為御史中尉李平所彈。
遇赦,復封。
除通直散騎常侍,加龍驤將軍,遷太子中庶子,出為冠軍將軍、岐州刺史。
謐一性一嚴,暴虐下人。
肅宗初,台使元延到其州界,以驛邏無兵,攝帥檢核。
隊主高保願列言所有之兵,王皆私役。
謐聞而大怒,鞭保願等五人各二百。
數日之間,謐召近州夫,閉城四門,內外嚴固,搜掩城中,楚掠備至。
又無事而斬六人。
合城兇懼,眾遂大呼屯門。
謐怖,登樓毀梯以自固。
土人散走,城人分守四門。
靈太后遣游擊將軍王靖馳驛諭之。
城人既見靖至,開門謝罪,奉送管籥。
乃罷謐州。
還,除大司農卿。
又除散騎常侍、平北將軍、幽州刺史。
謐妃胡氏,靈太后從女也。
未發,坐毆其妃免官。
後除都官尚書,加安南將軍。
正光四年薨。
給東園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贈帛五百匹。
高一陽一王雍,干之母弟,啟論謐,故超贈假侍中、征南將軍、司州牧,謚曰貞景。
子毓,字子春,襲。
莊帝初,河一陰一遇害。
贈衛大將軍、儀同三司、青州刺史,謚曰宣恭。
無子,詔以謐弟讞子寘字景融為後,襲爵。
及寘伯諶復封趙郡,改封平昌王。
齊受禪,爵例降。
謐兄諶,字興伯,一性一平和。
自通直正員郎,遷太子庶子、司空司馬、鴻臚少卿。
遷後將軍、肆州刺史,固辭不拜。
改授平南將軍、光祿少卿。
轉黃門侍郎,進號安南將軍、光祿大夫。
出為散騎常侍、中軍將軍、相州刺史。
罷州,除宗正卿、都官尚書。
以親例封上蔡縣開國公,食邑四百戶,讓而不受。
莊帝初,拜車騎將軍、儀同三司、尚書左僕射;封魏郡王,食邑一千戶。
又加侍中。
諶本年長,應襲王封,其父靈王一寵一愛一其弟謐,以為世子。
莊帝詔復諶封趙郡王。
進號驃騎大將軍,加開府,遷司空公。
出帝時,轉太保、司州牧、太尉公,又遷太師,錄尚書事。
孝靜初,為大司馬。
三年薨,贈假黃鉞、侍中、都督、冀州刺史,謚曰孝懿。
諶無他才識,歷位雖重,時人忽之。
子煒,襲。
齊受禪,爵例降。
謐弟譚,頗強立,少為宗室所推敬。
自羽林監出為高一陽一太守,為政嚴斷,豪右畏之。
肅宗初,入為直閣將軍,歷太僕、宗正少卿,加冠軍將軍。
元法僧外叛,詔譚為持節、假左將軍、別將以討之。
徐州平,遷光祿少卿、行南兗州事、征虜將軍、涇州刺史。
入為武衛將軍。
尋詔譚為都督以討杜洛周,次於軍都,為洛周所敗。
還,除安西將軍、秦州刺史。
卒,贈撫軍將軍、儀同三司、青州刺史。
諶弟讞,為人貪暴無禮。
自羽林監遷司徒主簿。
肅宗時,除正員郎,稍遷左將軍、太中大夫;封平鄉縣開國男,邑二百戶。
莊帝初,河一陰一遇害。
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定州刺史。
子景暄,直閣將軍。
從出帝沒於關西。
讞弟譿,羽林監、直閣將軍。
早卒,賵帛五百匹,贈鎮遠將軍、恆州刺史。
廣陵王羽,字叔翻。
太和九年封,加侍中、征東大將軍,為外都大官。
羽少而聰慧,有斷獄之稱。
後罷三都,羽為大理,加衛將軍,典決京師獄訟,微有聲譽。
遷特進、尚書左僕射,又為太子太保、錄尚書事。
高祖將南討,遺羽持節安一撫六鎮,發其突騎,夷人寧悅。
還領廷尉卿。
車駕既發,羽與太尉丕留守,加使持節,語在《丕傳》。
高祖友一愛一諸弟,及將別,不忍早分,詔羽從至雁門,乃令羽歸。
望其稱效,故賜如意以表心。
遷都議定,詔羽兼太尉,告於廟社。
遷京之後,北蕃人夷多有未悟。
羽鎮撫代京,內外肅然,高祖嘉之。
十八年春,羽表辭廷尉,不許。
羽奏:「外考令文,每歲終,州鎮列牧守治狀。
及至再考,隨其品第,以彰黜陟。
去十五年中,在京百僚,盡已經考為三等。
此年便是三載,雖外有成令,而內令未班。
內外考察,理應同等。
臣輒推准外考,以定京官治行。」
詔曰:「雖內考未宣,績已久著,故《明堂》、《月令》載公卿大夫論考屬官之治,職區分著。
三公疑
尚書三載殿最之義,此之考內,已為明矣。
但論考之事,理在不輕,問績之方,應關朕聽,輒爾輕發,殊為躁也。
每考之義,應在年終,既雲此年,何得春初也!今始維夏,且待至秋後。」
高祖臨朝堂議政事,謂羽曰:「遷都洛一陽一,事格天地,但汝之迷,徒未開沉鄣耳。
朕家有四海,往來何難?朕初發洛一陽一,教示永壽,皆謂分別。
比自來後,諸處分之事,已差前敕。
今舉大功,寧為虛費?且朕無周召之弟,豈容晏安日逸。
今便北巡,遷留之事,當稱朕懷。」
後高祖臨朝堂,謂群臣曰:「兩儀既辟,人生其間,故上天不言,樹君以代。
是以《書》稱三考之績,《禮》雲考成之章。
自皇王以降,斯道一靡一易。
朕以寡德,猥荷洪基,思與百辟,允厘庶務。
然朕識乏知人,不能使朝絕素餐之饑,野無《考盤》之刺,夙宵寤寐,載懷怵惕。
卿等皆是朝賢國彥,匡弼是寄,各率乃心,以旌考績之義。
如乖忠正,國有常刑。
賢者雖疏必進,不肖者雖親必黜。」
顧謂羽曰:「上下二等,可為三品,中等但為一品。
所以然者,上下是黜陟之科,故旌絲發之美,中等守本,事可大通。」
羽先呈廷尉五局司直。
高祖曰:「夫刑獄之難,實惟自古,必也斷訟,夫子所稱。
然五局所司,專主刑獄,比聞諸風聽,多論五局不一精一。
知人之難,朕豈獨決,當與群臣同之。
卿等各陳所聞。」
高祖謂羽及少卿鄧述曰:「五局司直,卿等以何為品?」
羽對曰:「諸司直並簡聖心。
往者,百官初置,擢為獄官,聽訟察辭,無大差越。
所以為二等者,或以視事甫爾,或以見機遲速,朝廷既有九品之制,故計其絲發之差,以為品第。
統論所得,大都相似。」
高祖曰:「朕頃年以其人識見可取,故簡司獄官,小優劣不足為差。
然廷尉所司,人命之本事,須心平一性一正、抑強哀弱、不避貴勢、直情折獄者可為上等。
今正欲聽采風謠,虛實難悉;正欲不採,事無所據。
然人言惡者未必是惡,言善者不必是善。
所以然者,或斷訟不避豪貴,故人以為惡;或將勢抑賤,貴人以為好。
然開朕之聽,皆貴者言,是以遲回三復,良由於此。
局事須冰清玉潔,明揚褒貶。
卿等既是親典,邪正得失,悉所具之,可一精一辨以聞。」
鄧述對曰:「陛下行賞得人,餘者甘心;若賞不盡能,無以勸勵。
如臣愚見,願不行賞。」
高祖曰:「朕昔置此官,許三年考績,必行賞罰。
既經今考,若無黜陟,恐正直者莫肯用心,邪曲者無以改肅。
自非釋之於公,何能盡其至理?雖不可一精一其微致,且望粗有殿最。
諸尚書更與群官善量所以。」
高祖謂尚書等曰:「朕仰纂乾構,君臨萬宇。
往者稽古典章,樹茲百職。
然尚書之任,樞機是司,豈惟總括百揆,緝和人務而已,朕之得失,實在於斯。
自卿等在任,年垂二周,未嘗言朕之一失,獻可否之片規,又不嘗進一賢而退一不肖,此二事罪之大者。」
高祖又謂羽曰:「汝之淺薄,固不足以況晉之巨源。
考之今世,民斯下矣。
汝始為廷尉,及初作尚書,內外瞻望,以吾有弟。
自往秋南旆之後,近小人,遠君子,在公阿一黨一,虧我皇憲,出入無章,動乖禮則。
計汝所行,應在下下之第。」
高祖又謂羽曰:「汝既是宸極之弟,而居樞端之任。
汝自在職以來,功勤之績,不聞於朝;阿一黨一之音,頻干朕聽。
汝之過失,已備積於前,不復能別敘。
今黜汝錄尚書、廷尉,但居特進、太保。」
又謂尚書令陸睿曰:「叔翻在省之初,甚有善稱,自近以來,偏頗懈怠。
豈不由卿等隨其邪偽之心,不能相導以義,雖不成大責,已致小罰。
今奪卿尚書令祿一周。」
謂左僕射元贊曰:「卿夙德老成,久居機要,不能光贊物務,獎勵同僚,賊人之謂,豈不在卿!計叔翻之黜,卿應大辟,但以咎歸一人,不復相罪。
又為少師,未見所授,今介卿少師之任,削錄一周。」
詔吏部尚書澄曰:「叔父既非端右,又非座元,豈宜濫歸眾過也。
然觀叔父神志驕傲,少保之任,似不能存意。
可解少保。」
謂長兼尚書於杲曰:「卿履歷卑淺,超升名任,不能勤謹夙夜,數辭以疾。
長兼之職,位亞正員。
今解卿長兼,可光祿大夫、守尚書,削祿一周。」
又謂守尚書尉羽曰:「卿在集書,殊無憂存左史之事,今降為長兼常侍,亦削祿一周。」
又謂守尚書盧淵曰:「卿始為守尚書,未合考績。
然卿在集書,雖非高功,為一省文學之士,嘗不以左史在意。
如此之咎,罪無所歸。
今降卿長兼王師,守常侍、尚書如故,奪常侍祿一周。」
謂左丞公孫良、右丞乞伏義受曰:「二丞之任,所以協贊尚書,光宣出納,而卿等不能正心直言,規佐尚書,論卿之罪,應合大辟。
但以尚書之失,事鍾叔翻,故不能別緻貶責。
二丞可以白衣守本官,冠服祿恤,盡皆削奪。
若三年有成,還復本任;如其無成,則永歸南畝。」
又謂散騎常侍元景曰:「卿等自任集書,合省逋墜,致使王言遺滯,起居不修。
如此之咎,責在於卿。
今降為中大夫、守常侍,奪祿一周。」
謂諫議大夫李彥曰:「卿雖處諫議之官,實人不稱職,可去諫議,退為元士。」
又謂中庶子游肇等曰:「自建承華,已經一稔,然東宮之官,無直言之士,雖未經三載,事須考黜。
肇及中舍人李平識學可觀,可為中;安樂王詮可為下中,解東華之任,退為員外散騎常侍;馮夙可為下下,免中庶子,免爵兩任,員外常侍如故;中舍人閭賢保可為下下,退為武騎常侍。」
又謂公孫良曰:「頃年用人,多乖觀才之授。
實是武人,而授以文官,黜同大例,於理未均。
諸如此比,黜官如初。」
高祖引陸睿、元贊等於前曰:「北人每言北人何用知書,朕聞此,深用憮然。
今知書者甚眾,豈皆聖人。
朕自行禮九年,置官三載,正欲開導兆人,致之禮教。
朕為天子,何假中原,欲令卿等子孫,博見多知。
若永居恆北,值不好文主,卿等子孫,不免面牆也。」
陸睿對曰:「實如明詔,金氏若不入仕漢朝,七世知名,亦不可得也。」
高祖大悅。
及五等開建,羽食勃海之東光二千戶。
車駕南伐,羽進號衛將軍,除使持節、都督青齊光南青四州諸軍事、征東大將軍、開府、青州刺史。
以留守代京之功,增邑五百戶。
高祖幸羽第,與諸弟言曰:「朕昨親受人訟,始知廣陵之明了。」
鹹一陽一王禧對曰:「臣年為廣陵兄,明為廣陵弟。」
高祖曰:「我為汝兄,汝為羽昆,汝復何恨?」
又曰:「叔翻沉痾綿惙,遂有辰歲,我每為深憂,恐其不振。
今得痊癒,晚成婚媾,且喜其吉慶,故命駕耳。」
高祖親餞之華林園。
後詔羽曰:「吾因天歷運,乘時樹功,開荊拓沔,威振楚越。
時暨三炎,息駕汝穎。
勢臨荊徐,聲遏江外,未容解甲,凱入三川。
纂兵修律,俟秋方舉。
海服之寄,故惟宗良,善開經策,寧我東夏。
敬慎汝儀,勿墜嘉問,唯酒唯田,可不戒歟!」加散騎常侍,進號車騎大將軍,余如故。
世宗即位,遷司州牧,常侍如故。
羽頻表辭牧,至於三四,詔不許。
世宗覽政,引羽入內,面授司徒。
羽辭曰:「彥和本自不願,而陛下強與。
今新去此官而以臣代之,必招物議。
季豫既轉,取之無嫌。
請為司空。」
世宗猶強焉,固辭,乃許之。
羽先一婬一員外郎馮俊興妻,夜因私游,為俊興所擊。
積日秘匿,薨於府,年三十二。
世宗親臨,哀慟,詔給東園溫明秘器、朝服一具、衣一襲、錢六十萬、布一千匹、蠟三百斤,大鴻臚護喪事。
大殮,帝親臨之,舉哀都亭。
贈使持節、侍中、驃騎大將軍、司徒公、冀州刺史,給羽葆鼓吹、班劍四十人,謚曰惠。
及葬,帝親臨送。
子恭襲。
語在《紀》。
恭兄欣,字慶樂。
一性一粗率,好鷹犬。
肅宗初,除通直散騎常侍、北中郎將。
出為冠軍將軍、荊州刺史,轉征虜將軍、齊州刺史。
欣在二州,頗得人和。
又為征東將軍、太僕卿。
考莊初,封沛郡王,邑一千戶,後改封淮一陽一王。
出帝時,加太師、開府。
復封廣陵王。
除太傅、司州牧,尋除大司馬。
隨出帝沒於關中。
欣弟永業,普泰元年,特封高密郡王,食邑二千戶。
武定末,金紫光祿大夫。
齊受禪,爵例降。
高一陽一王雍,字思穆,少而倜儻不恆。
高祖曰:「吾亦未能測此兒之深淺,然觀其任真率素,或年器晚成也。」
太和九年,封穎川王,加侍中、征南大將軍。
或說雍曰:「諸王皆待士以營聲譽,王何以獨否?」
雍曰:「吾天子之子,位為諸王,用聲名何為?」
久之,拜中護軍,領鎮北大將軍。
改封高一陽一。
奉遷七廟神主於洛一陽一。
五等開建,食邑二千戶。
車駕南伐,雍行鎮軍大將軍,總攝留事。
遷衛尉,加散騎常侍,除使持節、鎮北將軍、相州刺史,常侍如故。
高祖誡雍曰:「相州乃是舊都,自非朝賢德望無由居此,是以使汝作牧。
為牧之道,亦難亦易。
其身正,不令而行,故便是易。
其身不正,雖令不從,故便是難。
又當一愛一賢士,存信約,無用人言而輕與奪也。」
進號征北將軍。
世宗初,遷使持節、都督冀相瀛三州諸軍事、征北大將軍、開府、冀州刺史,常侍如故。
雍在二州,微有聲稱。
入拜驃騎大將軍、司州牧。
世宗時幸雍第,皆盡家人之禮。
遷司空公,議定律令,雍常入參大議。
轉太尉公,加侍中。
時雍以旱故,再表遜位,優詔不許。
除太保,領太尉,侍中如故。
世宗行考陟之法,雍表曰:
竊惟三載考績,百王通典。
今任事上中者,三年升一階。
散官上第者,四載登一級。
閒冗之官,本非虛置,或以賢能而進,或因累勤而舉。
如其無能,不應忝茲高選。
既其以能進之朝伍,或任官外戍,遠使絕域,催督逋懸,察檢州鎮,皆是散官,以充劇使。
及於考陟,排同閒伍。
檢散官之人,非才皆劣;稱事之輩,未必悉賢。
而考閒以多年,課煩以少歲,上乖天澤之均,下生不等之苦。
又尋景明之格,無折考之文;正始之奏,有與奪之級。
明參差之考,非聖慈之心;改典易常,乃有司之意。
又尋考級之奏,委於任事之手;涉議科勤,絕於散官之筆。
遂使在事者得展自勤之能,散輩者獨絕披衿之所。
抑以上下之閒,限以旨格之判,致使近侍禁職,抱槃屈之辭;禁衛武夫,懷不申之恨。
欲克平四海,何以獲諸?又散官在直,一玷成尤;銜使愆失,差毫即坐。
徽纆所逮,未以事閒優之;節慶之賚,不以祿微加賞。
罪殿之犯,未殊任事;考陟之機,推年不等。
臣聞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代何觀?《詩》云:「王事一靡一鹽,不遑啟處」。
又曰:「豈不懷歸,畏此簡書」。
依依楊柳,以敘治兵之役;霏霏雨雪,又申振旅之勤。
若折往來日月,便是《采薇》之詩廢,《杕杜》之歌罷。
又任事之官,吉凶請假,定省掃拜,動歷十旬,或因患重請,動輒經歲。
征役在途,勤泰百倍。
苦樂之勢,非任事之倫;在傢俬閒,非理務之日,論優語劇,先宜折之。
武人本挽上格者為羽林,次格者為虎賁,下格者為直從。
或累紀征戍,一靡一所不涉;或帶甲連年,負重千里;或經戰損傷;或年老衰竭。
今試以本格,責其如初,有爽於先,退階奪級。
此便責以不衰,理未通也。
又蕃使之人,必一抽一朝彥。
或歷險千餘,或履危萬里,登有死亡之憂,鹹懷不返之戚,魂骨奉忠,以一屍一將命。
先朝賞格,酬以爵品;今朝改式,止及階勞。
折以代考,有乖使望。
非所以獎勵《皇華》而敦崇《四牡》者也。
復尋正始之格:泛後任事上中者,三年升一階;泛前任事上中者,六年進一級。
三年一考,自古通經。
今以泛前六年升一階,檢無愆犯,倍年成級。
以此推之,明以泛代考。
新除一日,同沾階榮,下第之人因泛上陟,上第之士由泛而退。
臣又見部尉資品,本居流外,刊諸明令,行之已久。
然近為里巷多盜,以其威輕不肅,欲進品清流,以壓一奸一宄。
甄琛啟云:「為法者施而觀之,不便則改。」
竊謂斯言有可採用,聖慈昭覽,更高宰尉之秩。
今考格始宣,懷怨者眾,臣竊觀之,亦謂不可,有光國典,改之何難?
世宗乃引雍共論時務。
肅宗初,詔雍入居太極西柏堂,諮決大政,給親信二十人。
又詔雍為宗師,進太傅、侍中,領太尉公,王如故。
別敕將作,營國子學寺,給雍居之。
領軍於忠擅權專恣,僕射郭祚勸雍出之。
忠怒,矯詔殺祚及尚書裴植,廢雍以王歸第。
朝有大事,使黃門郎就諮訪之。
忠尋復矯詔,將欲殺雍,以問侍中崔光,光拒之,乃止。
未幾,靈太后臨朝,出忠為翼州刺史。
雍表曰:
臣初入柏堂,見詔旨之行,一由門下,而臣出君行,不以悛意。
每覽傷矜,視之慘目,深知不可,不能禁制。
臣之罪一也。
臣近忝內樞,兼一屍一師傅,宜保護聖躬,溫清晨夕。
而於忠身居武司,禁勒自在,限以內外,朝謁簡絕。
皇居寢食,所在不知,社稷安危,又亦不預,出入柏堂,一屍一立而已。
臣之罪二也。
忠規欲殺臣,賴在事執拒。
又令僕卿相,任情進黜,遷官授職,多不經旬,斥退賢良,專納心腹,威振百僚,勢傾朝野。
臣見其如此,欲出忠為雍州刺史,鎮撫關右,在心未行,反為忠廢。
忝官一屍一祿,孤負恩私。
臣之罪三也。
先帝升遐,儲宮纂統,斯乃君父之恆謨,臣子之永則,加賞之義,自古無之。
忠既人臣,受恩先帝,喪禍之際,竭節是常,迎陛下於東宮,臣下之恆事,如其不爾,更欲何為?而忠意氣凌雲,坐要封爵。
爾日抑之,交恐為禍。
臣以權臣所欲,不敢輒違,即集王公卿士,議其多少。
清河王臣澤,先帝懿弟,識度寬明,臨眾唱議,非以勤而賞之,憚違權臣之旨,望顏而授。
臣知不可,因而從之。
臣之罪四也。
忠秉權門下,且居宰執,又總禁旅,為崇訓衛尉,身兼內外,橫干宮掖。
臣之罪五也。
古者重罪,必令三公會,期至旬日,所以重死刑也。
先帝登極,十有七年,細人犯刑,猶寬憲墨,朝廷貴仕,不戮一人。
今陛下踐阼,年未半周,殺僕射、尚書,如夭一草,是忠秉權矯旨,擅行誅戮。
臣知不能救,臣之罪六也。
臣位荷師相,年未及終,難恕之罪,顯露非一,何情以處,何顏以生?雖經恩宥,猶有餘責,謹反私門,伏聽司敗。
靈太后感忠保護之勳,不問其罪。
增雍封一千戶,除侍中、太師,又加使持節,以本官領司州牧。
雍表請:王公以下賤妾,悉不聽用織成錦繡、金玉珠璣,違者以違旨論;奴婢悉不得衣綾綺纈,止於縵繒而已;奴則布服,並不得以金銀為釵帶,犯者鞭一百。
太后從之,而不能久行也。
詔雍乘步挽出入掖門。
又以本官錄尚書事。
雍頻表辭遜,優答不許,詔侍中敦諭。
詔雍朝夕侍講。
肅宗覽政,除使持節、司州牧、侍中、太師、錄尚書如故。
肅宗加元服,雍兼太保,與兼太尉崔光攝行冠禮。
詔雍乘車出入大司馬門,進位丞相,給羽葆鼓吹,倍加班劍,余悉如故。
又賜帛八百匹,與一千人供具,催令速拜。
詔雍依齊郡順王簡太和故事,朝訖引坐,特優拜伏之禮。
總攝內外,與元叉同決庶政。
歲祿萬餘,粟至四萬,伎侍盈房,諸子榼冕,榮貴之盛,昆弟莫及焉。
元妃盧氏薨後,更納博陵崔顯妹,甚有色一寵一,欲以為妃。
世宗初以崔氏世號「東崔」,地寒望劣,難之,久乃聽許。
延昌已後,多幸一妓一侍,近百許人,而疏棄崔氏,別房幽禁,不得關豫內政,僅給衣食而已。
至乃左右無復婢使,子女欲省其母,必啟聞,許乃得見。
未幾,崔暴薨,多雲雍毆殺之也。
靈太后許賜其女一妓一,未及送之,雍遣其Yan豎丁鵝自至宮內,料簡四口,冒以還第。
太后責其專擅,追停之。
孝昌初,詔曰:「比相府弗開,一陰一陽一未變。
王秉哲居宗,勳望隆重,道庇蒼生,威被華裔,體國猶家,匪躬在節,可開府置佐史。」
尋罷司徒,以為丞相府。
孝莊初,爾朱榮欲害朝士,遂雲雍將謀逆,於河一陰一遇害。
贈假黃鉞、相國,謚文穆王。
雍識懷短淺,又無學業,雖位居朝首,不為時情所推。
既以親尊,地當宰輔,自熙平以後,朝政褫落,不能守政匡弼,唯唯而已。
及清河王懌之死,元叉專一政,天下大責歸焉。
嫡子泰,字昌,頗有時譽。
為中書侍郎,尋遷通直散騎常侍、鎮東將軍、太常卿。
與雍同時遇害。
追贈侍中、特進、驃騎大將軍、太尉公、武州刺史、高一陽一王,謚曰文孝。
子斌,襲。
武定中,官至尚書右僕射。
齊受禪,爵例降。
泰兄端,字宣雅。
美容貌,頗涉書史。
起家散騎侍郎。
累遷通直常侍、鴻臚、太常少卿、散騎常侍。
出為安東將軍、青州刺史。
是時蕭衍遣將寇一逼一徐揚,除端撫軍將軍、金紫光祿大夫、使持節、東南道大使,處分軍機。
賊平,拜鎮軍將軍、兗州刺史。
俄而衍將復寇徐兗,圍一逼一州城。
端率在州文武拒守,得全。
以功封安德縣開國公,食邑五百戶。
還,除都官尚書。
與雍俱遇害。
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相州刺史。
子峻,襲爵。
齊受禪,例降。
泰弟睿,字子哲。
輕忽榮利,一愛一玩琴書。
起家拜通直散騎侍郎,遷衛尉少卿,轉光祿少卿,封濟北郡王。
與雍俱遇害。
贈車騎大將軍、司空公、雍州刺史。
子徽,普泰中,襲爵。
起家通直郎。
武定五年,坐與元瑾等謀反,伏法。
睿弟誕,字文發。
少聰惠,有風儀。
起家通直郎,遷中書侍郎、通直散騎常侍。
封新一陽一縣開國伯,食邑三百戶。
加龍驤將軍。
進封昌樂王,食邑七百戶。
遷平南將軍、散騎常侍、黃門侍郎。
孝靜初,拜侍中、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司州牧。
天平三年薨,贈使持節、侍中、太保、司徒公、尚書令,將軍、牧如故,謚曰文獻。
無子,以斌第二子子亮為後。
誕弟勒叉,勒叉弟亙,亙弟伏陀,伏陀弟彌陀,彌陀弟僧育,僧育弟居羅。
出帝初,勒叉封一陽一平縣,亙封濮一陽一縣,伏陀封武一陽一縣,彌陀封新一陽一縣,僧育封頓丘縣,居羅封衛縣,並開國伯,食邑四百戶。
天平中,併除鎮遠將軍、散騎侍郎。
僧育走關西,國除。
其餘齊受禪,爵例降。
北海王詳,字季豫。
美姿容,善舉止。
太和九年封,加侍中、征北大將軍。
後拜光祿大夫,解侍中、將軍。
又兼侍中。
從高祖南伐,為散騎常侍。
高祖自洛北巡,詳常與侍中、彭城王勰並在輿輦,陪侍左右。
至高宗射銘之所,高祖停駕,詔諸弟及侍臣,皆試射遠近,唯詳箭不及高宗箭所十餘步。
高祖嘉之,拊掌欣笑,遂詔勒銘,親自為制。
五等開建,食邑二千戶。
遷侍中,轉秘書監。
車駕南伐,詳行中領軍,留守,給鼓吹一部,甲仗三百人,兼督營構之務。
高祖賜詳璽書曰:「比游神何業也?丘墳六籍,何事非娛?善正風猷,肅是禁旅。」
詳後朝於行宮,高祖引見之。
詳慶平沔北,高祖曰:「朕以畿南未清,神麾暫動,沔北數城,並皆柔服,此乃將士之效,非朕之功。」
詳對曰:「陛下德邁唐虞,功微周漢,自南之風,於是乎始。」
詳還洛,高祖餞之,詔詳曰:「昔者,淮夷叛命,故有三年之舉;鬼方不令,乃致淹載之師。
況江吳竊命,於今十紀,朕必欲蕩滌南海,然後言歸。
今夏停此,故與汝相見,善守京邑,副我所懷。」
趙郡王干薨,以詳行司州牧。
除護軍將軍,兼尚書左僕射。
高祖臨崩,顧命詳為司空輔政。
世宗即位,以詳營構之勤,增邑一千戶。
詳以帝居諒暗,不受。
世宗覽政,遷侍中、大將軍、錄尚書事。
鹹一陽一王禧之謀反也,詳表求解任。
詔曰:「一人之身,愆不累德,形乖一性一別,忠逆固殊。
是以父殛子興,義高唐世;弟戮兄登,跡顯周魯。
禧之與國,異體同氣,既肆無君之逆,安顧弟友之親。
叔父忠顯二朝,誠貫廟社,實勖贊沖昧,保乂鴻猷,豈容以微介之慮,忘阿衡之重?貂章即已敕還,願不再述。
祚屬眇躬,言及斯事,臨紙慚恨,惋慨兼深。」
詳重表陳解,詔復不許。
除太傅,領司徒,侍中、錄尚書事如故。
詳固辭,詔遣敦勸,乃受。
詳與八座奏曰:「竊惟一奸一劫難除,為蠹日久,群盜作患,有國攸病。
故五刑為用,猶陷觸網之誅;道幾勝殘,寧息狗竊之響。
是以班制垂式,名為治本,整罔提目,政之大要。
謹尋奪祿事條,班已週歲。
然京邑尹、令,善惡易聞;邊州遠守,或難聽審,皆上下同情,迭相掩沒。
設有賊發,隱而不言,或以劫為偷,或遏掠成盜,更令賊發難知,攘竊惟甚。
臣等參議,若依制削奪,則縣無期月之宰;附條貶黜,郡一靡一歲稔之守。
此制必行,所謂法令滋章,盜賊多有。
昔黃龔變風,不由削祿;張趙稱美,豈憚貶退。
然綏導之體,得失在人。
乃可重選慎官,依律劾禁,不宜輕改法令,削黜群司。
今請改制條,還附律處。
其勵己公清,賞有常典,風謠黷賄,案為考第。」
世宗從之。
詳之拜命,其夜暴風震電,拔其庭中桐樹大十圍,倒立本處。
初,世宗之覽政也,詳聞彭城王勰有震主之慮,而欲奪其司徒,大懼物議,故為大將軍,至是乃居之。
天威如此,識者知其不終。
世宗講武於鄴,詳與右僕身高肇、領軍於勁留守京師。
初,太和末,詳以少弟延一愛一;景明初,復以季父崇一寵一。
位望兼極,百僚憚之。
而貪冒無厭,多所取納;公私營販,侵剝遠近;嬖狎群小,所在請托。
珍麗充盈,聲色侈縱,建飾第宇,開起山池,所費巨萬矣。
又於東掖門外,大路之南,驅一逼一細人,規佔第宅。
至有喪柩在堂,請延至葬而不見許,乃令輿櫬巷次,行路哀嗟。
詳母高太妃,頗亦助為威虐,親命毆擊,怨響嗷嗷。
妃,宋王劉昶女,不見答禮。
一寵一妾范氏,一愛一等伉儷,及其死也,痛不自勝,乃至葬訖,猶毀遂視之。
表請贈平昌縣君。
詳又蒸於安定王燮妃高氏,高氏即茹皓妻姊。
嚴禁左右,閉密始末。
詳既素附於皓,又緣一婬一好,往來稠密。
皓之取妻也,詳親至其家,忻飲極醉。
詳雖貪侈聚斂,朝野所聞,而世宗禮敬尚隆,憑寄無替,軍國大事,總而裁決。
每所敷奏,事皆協允。
詳常別住華林園之西隅,與都亭、宮館密邇相接,亦通後門。
世宗每潛幸其所,肆飲終日,其一寵一如此。
又詳拜受,因其私慶,啟請世宗。
世宗頻幸南第,御其後堂,與高太妃相見,呼為阿母,伏而上酒,禮若家人。
臨出,高每拜送,舉觴祝言:「願官家千萬歲壽,歲歲一至妾母子捨也。」
初,世宗之親政也,詳與鹹一陽一王禧、彭城王勰並被召入,共乘犢車,防衛嚴固。
高時惶迫,以為詳必死,亦乘車傍路,哭而送至金墉。
及詳得免,高云:「自今而後,不願富貴,但令母子相保,共汝掃市作活也。」
至此貴一寵一崇盛,不復言有禍敗之理。
後為高肇所譖,雲詳與皓等謀為逆亂。
於時詳在南第,世宗召中尉崔亮入禁,敕糾詳貪一婬一,及茹皓、劉胄、常季賢、陳掃靜等專恣之狀。
亮乃奏詳:「貪害公私,一婬一亂典禮。
朝廷比以軍國費廣,禁斷諸蕃雜獻,而詳擅作威令,命寺署酬直。
驅奪人業,崇侈私第。
蒸穢無道,失尊卑之節;塵敗憲章,虧風教之紀。
請以見事,免所居官爵,付鴻臚削奪,輒下禁止,付廷尉治罪。」
並劾皓等。
夜即收禁南台。
又虎賁百人,圍守詳第,慮其驚懼奔越。
遣左右郭翼開金墉門,馳出諭之,示以中尉彈狀。
詳母高見翼,頓首號泣不自勝。
詳言:「審如中尉所糾,何憂也,正恐更有大罪橫至耳。
人奉我珍異貨物,我實一愛一之。
果為取受,吾何憂乎?」
私以自寬。
至明,皓等皆賜死,引高一陽一王雍等五王入議詳罪。
單車防守,還華林之館。
母妻相與哭,入所居,小奴弱婢數人隨從。
官防甚嚴,終夜缶柝,列坐圍守,外內不通。
世宗為此不幸園十餘日。
徙詳就太府寺,圍禁彌切。
詔曰:「王位兼台輔,親懿莫二,朝野屬賴,具瞻所歸。
不能勵德存道,宣融軌訓,方乃肆茲貪靦,穢暴顯聞。
遠負先朝友一愛一之寄,近乖家國推敬所期,理官執憲,實合刑典;天下為公,豈容私抑?但朕諸父傾落,存者無幾,便極逮坐,情有未安。
可免為庶人,別營坊館,如法禁衛,限以終身。
邦家不造,言尋感慨。」
遂別營館於洛一陽一縣東北隅,二旬而成,將徙詳居之。
會其家奴數人,一陰一結一黨一輩,欲以劫出詳,密抄名字,潛托侍婢通於詳。
詳始得執省,而門防主司遙見,突入,就詳手中攬得,呈奏。
至夜,守者以聞。
詳哭數聲而暴死。
詳自至太府,令其母妻,還居南宅,五日一來,與其相見。
此夜,母妻不在,死於婢手中。
至明,告其凶問。
詔曰:「北海叔奄至傾背,痛慕一抽一慟,情不自任。
明便舉哀,可敕備辦喪還南宅,諸王皇宗,悉令奔赴。
給東園秘器,賵物之數一依廣陵故事。」
詳之初禁也,乃以蒸高事告母。
母大怒,詈之苦切,曰:「汝自有妻妾侍婢,少盛如花,何忽共許高麗婢一奸一通,令致此罪?我得高麗,當啖其肉。」
乃杖詳背及兩腳百餘下,自行杖,力疲乃令奴代。
高氏素嚴,詳每有微罪,常加責罰,以絮裹杖。
至是,去絮,皆至瘡膿。
詳苦杖,十餘日乃能立。
又杖其妃劉氏數十,云:「新婦大家女,門戶匹敵,何所畏也?而不檢校夫婿。
婦人皆妒,獨不妒也!」劉笑而受罰,卒無所言。
詳貪一婬一之失,雖聞遠近,而死之日,罪無定名,遠近歎怪之。
停殯五載。
永平元年十月,詔曰:「故太傅北海王體自先皇,特鍾友一愛一,受遺訓輔,沖昧攸記。
不圖暮節晦德,終缺哀榮,便可追復王封,剋日營厝,少慰幽魂,以旌一陰一疑
戚。」
謚曰平王。
子顥,字子明,襲。
少慷慨,有壯氣。
除襲驤將軍、通直散騎常侍。
轉宗正卿、光祿大夫、長兼宗正卿、散騎常侍、平東將軍。
轉都官尚書,加安南將軍。
出除散騎常侍、撫軍將軍、徐州刺史。
尋為御史彈劾除名。
其後,賊帥宿勤明達、叱干騏驎等寇亂豳華諸州,乃復顥王爵,以本將軍加使持節、假征西將軍、都督華豳東秦諸軍事、兼左僕射、西道行台,以討明達。
顥轉戰而前,頻破賊眾,解豳華之圍。
以功增封八百戶,進號征西將軍。
又除尚書右僕射,持節、行台、都督如故。
尋遷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余如故。
值蕭寶夤等大敗於平涼,顥亦奔還京師。
於時,葛榮南進,稍一逼一鄴城。
武泰初,以顥為侍中、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相州刺史以御榮。
顥至汲郡,屬爾朱榮入洛,推奉莊帝,詔授顥太傅,開府、侍中、刺史、王並如故。
顥以葛榮南侵,爾朱縱害,遂盤桓顧望,圖自安之策。
先是,顥啟其舅范遵為殷州刺史,遵以葛榮充一逼一,未得行。
顥令遵權停於鄴。
顥既懷異謀,乃遣遵行相州事,代前刺史李神,為己表裡之援。
相州行台甄密先受朝旨,委其守鄴。
知顥異圖,恐遵為變,遂相率廢遵,還推李神攝理州事,然後遣軍侯顥逆順之勢。
顥以事意不諧,遂與子冠受率左右奔於蕭衍。
顥見衍,泣涕自陳,言辭壯烈,衍奇之。
遂以顥為魏主,假之兵將,令其北入。
永安二年四月,於梁國城南登壇燔燎,號孝基元年。
莊帝詔濟一陰一王暉業為都督,於考城拒之,為顥所擒。
又克行台楊昱於滎一陽一。
爾朱世隆自虎牢走退,莊帝北幸。
顥遂入洛,改稱建武元年。
顥以數千之眾,轉戰輒克,據有都邑,號令自己,天下人情,想其風政。
而自謂天之所授,頗懷驕怠。
宿昔賓客近習之徒鹹見一寵一待,干擾政事,又日夜縱酒,不恤軍國。
所統南兵,凌竊市裡。
朝野莫不失望。
時又酷斂,公私不安。
莊帝與爾朱榮還師討顥。
自於河梁拒戰,王師渡於馬渚,冠受戰敗被擒,因相繼而敗。
顥率帳下數百騎及南兵勇健者,自轘轅而出。
至臨穎,顥部騎分散,為臨穎縣卒所斬。
出帝初,贈使持節、侍中、都督冀定相殷四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大司馬、冀州刺史。
武定中,子娑羅襲。
齊受禪,爵例降。
顥弟頊,字寶意。
起家為通直郎,轉中書郎,歷武衛將軍、光祿少卿、黃門郎。
出除平北將軍、相州刺史。
為大宗正卿。
封平樂縣開國公,食邑八百戶。
莊帝初,拜侍中、車騎將軍,封東海王,食邑千戶。
俄遷中書監、左光祿大夫,兼尚書右僕射。
又拜車騎大將軍,加侍中。
頊無他才幹,以親屬早居重任。
兄顥入洛,成敗未分,便以意氣自得,為時人所笑。
顥敗,潛竄,為人執送,斬於都市。
出帝初,贈侍中、都督雍華岐三州諸軍事、驃騎大將軍、太尉公、尚書令、雍州刺史。
子衍,襲爵。
武定中,通直散騎侍郎。
齊受禪,爵例降。
史臣曰:顯祖諸子,俱聞道於太和之日。
鹹一陽一望重位隆,自猜謀亂。
趙郡愆於王度,終謚曰靈。
廣陵夙稱明察,不幸中夭,惜矣。
高一陽一器術缺然,終荷棟干,孝昌之叛,蓋不足以責之。
北海義昧鶺鴒,奢一婬一自喪,雖禍由間言,亦自貽伊戚。
顥取若拾遺,亡不旋踵,豈守之無術?其天將覆之。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