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
列傳列女第八十 崔覽妻封氏 封卓妻劉氏 魏溥妻房氏 胡長命妻
平原女子孫氏房一愛一親妻崔氏 涇州貞女兕先氏 姚氏婦楊氏 張洪初妻劉氏 董景起妻張氏
一陽一尼妻高氏 史映周妻耿氏 任城國太妃孟氏 苟金龍妻劉氏 盧元禮妻李氏河東孝女姚氏 刁思遵妻魯氏
夫婦人之事,存於織紝組紃、酒漿醯醢而已。
至如嫫訓軒宮,娥成舜業,塗山三母,克昌二邦,殆非匹婦之謂也。
若乃明識列一操一,文辯兼該,聲自閨庭,號顯列國,子政集之於前,元凱編之於後,隨時綴錄,代不乏人。
今書魏世可知者為《列女傳》。
中書侍郎清河崔覽妻封氏,勃海人,散騎常侍愷女也。
有才識,聰辯強記,多所究知,於時婦人莫能及。
李敷、公孫文叔雖已貴重,近世故事有所不達,皆就而諮請焉。
勃海封卓妻,彭城劉氏女也。
成婚一夕,卓官於京師,後以事伏法。
劉氏在家,忽然夢想,知卓已死,哀泣不輟。
諸嫂喻之不止,經旬,凶問果至,遂憤歎而死。
時人比之秦嘉妻。
中書令高允念其義高而名不著,為之詩曰:「兩儀正位,人倫肇甄。
爰制夫婦,統業承先。
雖曰異族,氣猶自然。
生則同室,終契黃泉。
其一封生令達,卓為時彥。
內協黃中,外兼三變。
誰能作配,克應其選。
實有華宗,挺生淑媛。
其二京野勢殊,山川乖互。
乃奉王命,載馳在路。
公務既弘,私義獲著。
因媒致幣,遘止一暮。
其三率我初冠,眷彼弱笄。
形由禮比,情以趣諧。
忻願難常,影跡易乖。
悠悠言邁,慼慼長懷。
其四時值險屯,橫離塵網。
伏鑕就刑,身份土壤。
千里雖遐,應如影響。
良嬪洞感,發於夢想。
其五仰惟親命,俯尋嘉好,誰謂會淺,義深情到。
畢志守窮,誓不二醮。
何以驗之?殞身是效。
其六人之處世,孰不厚生。
必存於義,所重則輕。
結忿鍾心,甘就幽冥。
永捐堂宇,長辭母兄。
其七茫茫中野,翳翳孤丘。
葛{藟糸}冥蒙,荊棘四周。
理苟不昧,神必俱游。
異哉貞婦,曠世一靡一疇。
其八」
鉅鹿魏溥妻,常山房氏女也。
父堪,慕容垂貴鄉太守。
房氏婉順高明,幼有烈一操一。
年十六而溥遇病且卒,顧謂之曰:「人生如白駒過隙,死不足恨,但夙心往志。
不聞於沒世矣。
良痛母老家貧,供奉無寄;赤子矇眇,血祀孤危。
所以抱怨於黃墟耳。」
房垂泣而對曰:「幸承先人余訓,出事君子,義在自畢。
有志不從,命也。
夫人在堂,稚子襁褓,顧當以身少,相感長往之恨。」
俄而溥卒。
及大斂,房氏一操一刀割左耳,投之棺中,仍曰:「鬼神有知,相期泉壤。」
流血滂然,助喪者鹹皆哀懼。
姑劉氏輟哭而謂曰:「新子何至於此!」房對曰:「新婦少年不幸,實慮父母未量至情,覬持此自誓耳。」
聞知者莫不感愴。
於時子緝生未十旬,鞠育於後房之內,未曾出門。
遂終身不聽絲竹,不預座席。
緝年十二,房父母仍存,於是歸寧。
父兄尚有異議,緝竊聞之,以啟母。
房命駕紿雲他行,因而遂歸,其家弗知之也。
行數十里方覺。
兄弟來追,房哀歎而不反。
其執意如此。
,訓導一子,有母儀法度。
緝所交遊有名勝者,則身具酒飯;有不及己者,輒屏臥不餐,須其悔謝乃食。
善誘嚴訓,類皆如是。
年六十五而終。
緝事在《序傳》。
緝子悅為濟一陰一太守,吏民立碑頌德。
金紫光祿大夫高閭為其文,序云:「祖母房年在弱笄,艱貞守志,秉恭妻之一操一,著自毀之誠。」
又頌曰:「爰及處士,遘疾夙凋。
伉儷秉志,識茂行高。
殘形顯一操一,誓敦久要。
誕茲令胤,幽鹹乃昭。」
溥未仕而卒,故雲處士焉。
樂部郎胡長命妻張氏,事故王氏甚謹。
太安中,京師禁酒,張以姑老且患,私為醞之,為有司所糾。
王氏詣曹自告曰:「老病須酒,在傢俬釀,王所為也。」
張氏曰:「姑老抱患,張主家事,姑不知釀,其罪在張。」
主司疑其罪,不知所處。
平原王陸麗以狀奏,高宗義而赦之。
平原鄃縣女子孫氏男玉者,夫為靈縣民所殺。
追執仇人,男玉欲自一殺之,其弟止而不聽。
男玉曰:「女人出適,以夫為天,當親自復雪,雲何假人之手!」遂以杖毆殺之。
有司處死以聞。
顯祖詔曰:「男玉重節輕身,以義犯法,緣清定罪,理在可原,其特恕之。」
清河房一愛一親妻崔氏者,同郡崔元孫之女。
一性一嚴明高尚,歷覽書傳,多所聞知。
子景伯、景光,崔氏親授經義,學行修明,並為當世名士。
景伯為清河太守,每有疑獄,常先請焉。
貝丘民列子不孝,吏欲案之。
景伯為之悲傷,入白其母。
母曰:「吾聞聞不如見,山民未見禮教,何足責哉?但呼其母來,吾與之同一居。
其子置汝左右,令其見汝事吾,或應自改。」
景伯遂召其母,崔氏處之於榻,與之共食。
景伯之溫清,其子侍立堂下。
未及旬日,悔過求還。
崔氏曰:「此雖顏慚,未知心愧,且可置之。」
凡經二十餘日,其子叩頭流血,其母涕泣乞還,然後聽之,終以孝聞。
其識度厲物如此,竟以壽終。
涇州貞女兕先氏,許嫁彭老生為妻,娉幣既畢,未及成禮。
兕先率行貞淑,居貧常自春汲,以養父母。
老生輒往一逼一之,女曰:「與君禮命雖畢,二門多故,未及相見。
何由不稟父母,擅見陵辱!若苟行非禮,正可身死耳。」
遂不肯從。
老生怒而刺殺之,取其衣服。
女尚能言,臨死謂老生曰:「生身何罪,與君相遇。
我所以執節自固者,寧更有所邀?正欲奉給君耳。
今反為君所殺,若魂靈有知,自當相報。」
言終而絕。
老生持女珠瓔至其叔宅,以告叔。
督曰:「此是汝婦,奈何殺之,天不祐汝!」遂執送官。
太和七年,有司劾以死罪。
詔曰:「老生不仁,侵陵貞淑,原其強一暴,便可戮之。
而女守禮履節,沒身不改,雖處草萊,行合古跡,宜賜美名,以顯風一操一。
其標墓旌善,號曰:『貞女』。」
姚氏婦楊氏者,Yan人苻承祖姨也。
家貧無產業,及承祖為文明太后所一寵一貴,親姻皆求利潤,唯楊獨不欲。
常謂其姊曰:「姊雖有一時之榮,不若妹有無憂之樂。」
姊每遺其衣服,多不受,強與之,則云:「我夫家世貧,好衣美服,則使人不安。」
與之奴婢,則云:「我家無食,不能供給。」
終不肯受。
常著破衣,自執勞事。
時受其衣服,多不著,密埋之,設有著者,污之而後服。
承祖每見其寒悴,深恨其母,謂不供給之。
乃啟其母曰:「今承祖一身何所乏少,而使姨如是?」
母具以語之。
承祖乃遣人乘車往迎之,則厲志不起,遣人強舁於車上,則大哭,言:「爾欲殺我也!」由是苻家內外皆號為癡姨。
及承祖敗,有司執其二姨至殿庭。
一姨致法,以姚氏婦衣掌弊陋,特免其罪。
其識機雖呂嬃亦不過也。
滎一陽一京縣人張洪初妻劉氏,年十七,夫亡,遺腹生子,三歲又沒。
其舅姑年老,朝夕奉養,率禮無違。
兄矜其少寡,欲奪而嫁之。
劉氏自誓弗許,以終其身。
陳留董景起妻張氏。
景起早亡,張時年十六,痛夫少喪,哀傷過禮。
形容毀頓,永不沐浴,蔬食長齋。
又無兒息,獨守貞一操一,期以闔棺,鄉曲高之,終見標異。
漁一陽一太守一陽一尼妻高氏,勃海人。
學識有文才,高祖敕令入侍後宮。
幽後表啟,悉其辭也。
滎一陽一史映周妻同郡耿氏女,年十七,適於映周。
太和二十三年,映周卒。
耿氏恐父母奪其志,因葬映周,哀哭而殯。
見者莫不悲歎。
屬大使觀風,以狀具上,詔標榜門閭。
任城國太妃孟氏,鉅鹿人,尚書令、任城王澄之母。
澄為揚州之日,率眾出討。
於後賊帥姜慶真一陰一結逆一黨一,襲陷羅城。
長史韋纘倉卒失圖,計無所出。
孟乃勒兵登陴,先守要便。
激厲文武,安慰新舊,勸以賞罰,喻之逆順,於是鹹有奮志。
親自巡守,不避矢石。
賊不能克,卒以全城。
澄以狀表聞,屬世宗崩,事寢。
靈太后後令曰:「鴻功盛美,實宜垂之永年。」
乃敕有司樹碑旌美。
苟金龍妻劉氏,平原人也。
廷尉少卿劉叔宗之姊。
世宗時,金龍為梓潼太守,郡帶關城戍主,蕭衍遣眾攻圍,值金龍疾病,不堪部分,眾甚危懼。
劉遂率厲城民,修理戰具,一一夜悉成。
拒戰百有餘日,兵士死傷過半。
戍副高景一陰一圖叛逆,劉斬之,及其一黨一與數十人。
自余將士,分衣滅食,勞逸必同,莫不畏而懷之。
井在外城,尋為賊陷,城中絕水,渴死者多。
劉乃集諸長幼,喻以忠節,遂相率告訴於天,俱時號叫,俄而澍雨。
劉命出公私布絹及至衣服,縣之城中,絞而取水,所有雜器悉儲之。
於是人心益固。
會益州刺史傅豎眼將至,賊乃退散。
豎眼歎異,具狀奏聞,世宗嘉之。
正光中,賞平昌縣開國子,邑二百戶,授子慶珍,又得二子出身。
慶珍卒,子純陀襲。
齊受禪,爵例降。
慶珍弟孚,武定末,儀同開府司馬。
貞孝女宗者,趙郡柏人,趙郡太守李叔胤之女,范一陽一盧元禮之妻。
一性一至孝,聞於州里。
父卒,號慟幾絕者數四,賴母崔氏慰勉之,得全。
三年之中,形骸銷瘠,非人扶不起,及歸夫氏,與母分隔,便飲食日損,涕泣不絕,日就羸篤。
盧氏閤家慰喻,不解,乃遣歸寧。
還家乃復故,如此者八九焉。
後元禮卒,李追亡撫存,禮無違者,事姑以孝謹著。
母崔,以神龜元年終於洛一陽一,凶問初到,舉聲慟絕,一宿乃蘇,水漿不入口者六日。
其姑慮其不濟,親送奔喪。
而氣力危殆,自范一陽一向洛,八旬方達,攀襯號踴,遂卒。
有司以狀聞。
詔曰:「孔子稱毀不滅一性一,蓋為其廢養絕類也。
李既非嫡子,而孝不勝哀,雖乖俯就,而志厲義遠,若不加旌異,則無以勸引澆浮。
可追號曰:『貞孝女宗』,易其裡為孝德裡,標李盧二門,以惇風俗。」
河東姚氏女,字女勝,少喪父,無兄弟,母憐而守養。
年六七歲,便有孝一性一,人言其父者,聞輒垂泣。
鄰伍異之。
正光中,母死,女勝年十五,哭泣不絕聲,水漿不入口者數日,不勝哀,遂死。
太守崔游申請為營墓立碑,自為制文,表其門閭,比之曹娥,改其裡曰上虞裡。
墓在郡城東六里大道北,至今名為孝女塚。
滎一陽一刁思遵妻,魯氏女也。
始笄,為思遵所娉,未逾月而思遵亡。
其家矜其少寡,許嫁已定,魯聞之,以死自誓。
父母不達其志,遂經郡訴,稱刁氏吝護寡女,不使歸寧。
魯乃與老姑徒步詣司徒府,自告情狀。
普泰初,有司聞奏,廢帝詔曰:「貞夫節婦,古今同尚,可令本司依式標榜。」
史臣曰。
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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