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書
列傳酷吏第七十七 於洛侯 胡泥 李洪之 高遵張赦提 羊祉 崔
淳風既喪,一奸一黠萌生;法令滋章,弄禁多設。
為吏罕仁恕之誠,當官以威猛為濟。
魏氏以戎馬定王業,武功平海內,治任刑罰,肅厲為本,猛酷之倫,所以列之今史。
於洛侯,代人也。
以勞舊為秦州刺史,而貪酷安忍。
州人富熾奪民呂勝脛纏一具,洛侯輒鞭富熾一百,截其右腕。
百姓王隴客刺殺民王羌奴、王愈二人,依律罪死而已,洛侯生拔隴客舌,刺其本,並刺胸腹二十餘瘡。
隴客不堪苦痛,隨刀戰動。
乃立四柱磔其手足,命將絕,始斬其首,支解四體,分懸道路。
見之者無不傷楚,闔州驚震,人懷怨憤。
百姓王元壽等一時反叛。
有司糾劾。
高祖詔使者於州刑人處宣告兵民,然後斬洛侯以謝百姓。
胡泥,代人也。
歷官至司衛監,賜爵永城侯。
泥率勒禁中,不憚豪貴。
殿中尚書叔孫侯頭應內直而闕於一時,泥以法繩之。
侯頭恃一寵一,遂與口諍。
高祖聞而嘉焉,賜泥衣服一襲。
出為幽州刺史,假范一陽一公。
以此平一陽一尼碩學,遂表薦之。
遷平東將軍、定州刺史。
以暴虐,刑罰酷濫,受納貨賄,征還戮之。
將就法也,高祖臨太華殿引見,遣侍臣宣詔責之,遂就家賜自盡。
李洪之,本名文通,恆農人。
少為沙門,晚乃還俗。
真君中,為狄道護軍,賜爵安一陽一男。
會永昌王仁隨世祖南征,得元後姊妹二人。
洪之以宗人潛相餉遺,結為兄弟,遂便如親。
頗得元後在南兄弟名字,乃改名洪之。
及仁坐事誅,元後入宮,得幸於高宗,生顯祖。
元後臨崩,昭太后問其親,因言洪之為兄。
與相訣經日,具條列南方諸兄珍之等,手以付洪之。
遂號為顯祖親舅。
太安中,珍之等兄弟至都,與洪之相見,敘元後平生故事,計長幼為昆季。
以外戚為河內太守,進爵任城侯,威儀一同刺史。
河內北連上一黨一,南接武牢,地險人悍,數為劫害,長吏不能禁。
洪之至郡,嚴設科防,募斬賊者便加重賞,勸農務本,盜賊止息。
誅鋤一奸一黨一,過為酷虐。
後為懷州刺史,封汲郡公,征拜內都大官。
河西羌胡領部落反叛,顯祖親征,命洪之與侍中、東郡王陸定總統諸軍。
輿駕至并州,詔洪之為河西都將討山胡。
皆保險拒戰。
洪之築壘於石樓南白雞原以對之。
諸將悉欲進攻,洪之乃開以大信,聽其復業,胡人遂降。
顯祖嘉之,遷拜尚書外都大官。
後為使持節、安南將軍、秦益二州刺史。
至治,設禁一奸一之制,有帶刃行者,罪與劫同,輕重品格,各有條章。
於是大饗州中豪傑長老,示之法制。
乃夜密遣騎分部覆諸要路,有犯禁者,輒捉送州,宣告斬決。
其中枉見殺害者百數。
赤葩渴郎羌深居山谷,雖相羈縻,王人罕到。
洪之芟山為道,廣十餘步,示以軍行之勢,乃興軍臨其境。
山人驚駭。
洪之將數十騎至其里閭,撫其妻子,問所疾苦,因資遺之。
眾羌喜悅,求編課調,所入十倍於常。
洪之善御戎夷,頗有威惠,而刻害之一聲聞於朝野。
初,洪之微時,妻張氏助洪之經營資產,自貧至貴,多所補益,有男一女幾十人。
洪之後得劉氏,劉芳從妹。
洪之欽重,而疏薄張氏,為兩宅別居,偏厚劉室。
由是二妻妒競,互相訟詛,兩宅母子,往來如仇。
及蒞西州,以劉自隨。
洪之素非廉清,每多受納。
時高祖始建祿制,法禁嚴峻,司察所聞,無不窮糾。
遂鎖洪之赴京。
高祖臨大華,庭集群官,有司奏洪之受贓狼藉,又以酷暴。
高祖親臨數之,以其大臣,聽在家自裁。
洪之志一性一慷慨,多所堪忍,疹疾灸療,艾炷圍將二寸,首足十餘處,一時俱下,而言笑自若,接賓不輟。
及臨自盡,沐浴換衣。
防卒扶持,將出卻入,遍繞家庭,如是再三,泣歎良久,乃臥而引藥。
始洪之托為元後兄,公私自同外戚。
至此罪後,高祖乃稍對百官辨其誣假,而諸李猶善相視,恩紀如親。
洪之始見元後,計年為兄。
及珍之等至,洪之以元後素定長幼,其呼拜坐皆如家人。
暮年數延攜之宴飲,醉酣之後,攜之時或言及本末,洪之則起而加敬,笑語自若。
富貴赫弈,當舅戚之家,遂棄宗專附珍之等。
等頗存振本屬,而猶不顯然。
劉氏四子,長子神自有傳。
高遵,字世禮,勃海蓨人。
父濟,滄水太守。
遵賤出,兄矯等常欺侮之。
及父亡,不令在喪位。
遵遂馳赴平城,歸從祖兄中書令允。
允乃為遵父舉哀,以遵為喪主,京邑無不吊集,朝貴鹹識之。
徐歸奔赴。
免喪,允為營宦路,得補樂一浪一王侍郎,遵感成益之恩,事允如諸父。
涉歷文史,頗有筆札,進中書侍郎。
詣長安,刊《燕宣王廟碑》,進爵安昌子。
及新製衣冠,高祖恭薦宗廟,遵形貌莊潔,音氣雄暢,常兼太祝令,跪贊禮事,為俯仰之節,粗合儀矩。
由是高祖識待之。
後與游明根、高閭、李衝入議律令,親對御坐,時有陳奏。
以積年之勞,賜粟帛牛馬。
出為立忠將軍、齊州刺史。
建節歷本州,宗鄉改觀,而矯等彌妒毀之。
遵一性一不廉清,在中書時,每假歸山東,必借備騾馬,將從百餘。
屯一逼一民家求絲縑,不滿意則詬罵不去,強相徵求。
旬月之間,縑布千數。
邦邑苦之。
遵既臨州,本意未弭,選召僚吏,多所取納。
又其妻明氏家在齊州,母弟舅甥共相憑屬,爭求貨利,嚴暴非理,殺害甚多。
貪酷之響,帝頗聞之。
及車駕幸鄴,遵自州來朝,會有赦宥。
遵臨還州,請辭,帝於行宮,引見誚讓之。
遵自陳無負,帝厲聲曰:「若無遷都赦,必無高遵矣!又卿非惟貪婪,又虐於刑法,謂何如濟一陰一王,猶不免於法。
卿何人,而為此行!自今宜自謹約。」
還州,仍不悛革。
齊州入孟僧振至洛訟遵。
詔廷尉少卿劉述窮鞫,皆如所訴。
先是,沙門道登過遵,遵以道登荷一寵一於高祖,多奉以貨,深托仗之。
道登屢因言次申啟救遵,帝不省納,遂詔述賜遵死。
時遵子元榮詣洛論冤,猶恃道登,不時還赴。
道登知事決,方乃遣之。
遵恨其妻,不與訣,別處沐浴,引椒而死。
元榮,學尚有文才,長於几案。
位兼尚書右丞,為西道行台,至高平鎮,遇城翻被害。
遵弟次文,雖無位官而貲產巨萬。
遵每責其財,又結憾於遵,吉凶不相往反。
時論責之。
張赦提,中山安喜人也。
一性一雄武,有規畫。
初為虎賁中郎。
時京畿盜魁自稱豹子、虎子,並善弓馬,遂領逃連及諸畜牧者,各為部帥,於靈丘、雁門間聚為劫害。
至乃斬人首,射其口,刺人臍,引腸繞樹而共射之,以為戲笑。
其為暴酷如此。
軍騎掩素,久弗能獲,行者患焉。
赦提設防遏追窮之計,宰司善之,以赦提為逐賊軍將。
乃求驍勇追之,未幾而獲虎子、豹子及其一黨一與。
盡送京師,斬於闕下,自是清靜。
其靈丘羅思祖宗門豪溢,家處隘險,多止亡命,與之為劫。
顯祖怒之,孥戮其家。
而思祖家一黨一,相率寇盜。
赦提應募求捕逐,乃以赦提為游徼軍將,前後禽獲,殺之略盡。
因而濫有屠害,尤為忍酷。
既資前稱,又藉此功,除冠軍將軍、幽州刺史,假安喜侯。
赦提克己厲約,遂有清稱。
後頗縱妻段氏,多有受納,令僧尼因事通請,貪虐流聞。
中散李真香出使幽州,採訪牧守政績。
真香驗案其罪,赦提懼死欲逃。
其妻姑為太尉、東一陽一王丕妻,恃丕親貴,自許詣丕申訴求助,謂赦提曰:「當為訴理,幸得申雪,願且寬憂,不為異計。」
赦提以此差自解慰。
段乃陳列真香昔嘗因假而過幽州,知赦提有好牛,從索不果。
今台使心協前事,故威一逼一部下,拷楚過極,橫以無辜,證成誣罪。
執事恐有不盡,使駕部令趙秦州重往究訊。
事伏如前,處赦提大辟。
高祖詔賜死於第。
將就盡,召妻而責之曰:「貪濁穢吾者卿也,又安吾而不得免禍,九泉之下當為仇讎矣。」
又有華山太守趙霸,酷暴非理。
大使崔光奏霸云:「不遵憲度,威虐任情,至乃手擊吏人,僚屬奔走。
不可以君人字下,納之軌物,輒禁止在州。」
詔免所居官。
羊祉,字靈祐,太山鉅平人,晉太僕卿琇之六世孫也。
父規之,宋任城令。
世祖南討至鄒山,規之與魯郡太守崔邪利及其屬縣徐通、一愛一猛之等俱降,賜爵鉅平子,拜雁門太守。
祉一性一剛愎,好刑名,為司空令輔國長史,襲爵鉅平子。
侵盜公資,私營居宅,有司案之抵死,高祖特恕還徙。
後還。
景明初,為將作都將,加左軍將軍。
四年,持節為梁州軍司,討叛氐。
正始二年,王師伐蜀,以祉假節、龍驤將軍、益州刺史,出劍閣而還。
又以本將軍為秦梁二州刺史,加征虜將軍。
天一性一酷忍,又不清潔。
坐掠入為奴婢,為御史中尉王顯所彈免。
高肇南征,祉復被起為光祿大夫、假平南將軍,持節領步騎三萬先驅趣涪。
未至,世宗崩,班師。
夜中引軍,山有二徑,軍人迷而失路。
祉便斬隊副楊明達,梟首路側。
為中尉元昭所劾,會赦免。
後加平北將軍,未拜而卒。
贈安東將軍、兗州刺史。
太常少卿元端、博士劉台龍議謚曰:「祉志存埋輪,不避強禦。
及贊戎律,熊武斯裁,仗節撫籓,邊夷識德,化沾殊類,襁負懷仁。
謹依謚法,布德行剛曰『景』,宜謚為景。」
侍中侯剛、給事黃門侍郎元纂等駁曰:「臣聞惟名與器,弗可妄假,定謚准行,必當其跡。
案祉志一性一急酷,所在過威,布德罕聞,暴聲屢發。
而禮官虛述,謚之為『景』,非直失於一人,實毀朝則。
衣還付外准行,更量虛實。」
靈太后令曰:「依駁更議。」
元端、台龍上言:「竊惟謚者行之跡,狀者跡之稱。
然尚書銓衡是司,厘品庶物,若狀與跡乖,應抑而不受,錄其實狀,然後下寺,依謚法准狀科上。
豈有捨其行跡,外有所求,去狀去稱,將何所准?橙祉以母老辭籓,乃降手詔云:『卿綏撫有年,聲實兼著,安邊寧境,實稱朝望。
』及其歿也,又加顯贈,言祉誠著累朝,效彰內外,作牧岷區,字萌之績驟聞。
詔冊褒美,無替倫望。
然君子使人器之義,無求備德。
有數德優劣不同,剛而能克,亦為德焉。
謹依謚法,布德行剛曰『景』,謂前議為允。」
司徒右長史張烈、主簿李易刺稱:「案祉歷宦累朝,當官之稱。
季捍西南,邊隅靖遏。
准行易名,獎誡攸在。
竊謂無虧體例。」
尚書李韶又述奏以府寺為允,靈太后可其奏。
祉自當官,不憚強禦,朝廷以為剛斷,時有檢覆,每令出使。
好慕名利,頗為深文,所經之處,人號天狗下。
及出將臨州,並無恩潤,兵民患其嚴虐焉。
崔暹,字元欽,本雲清河東武城人也。
世家子滎一陽一、穎川之間。
一性一猛酷,少仁恕,一奸一猾好利,能事勢家。
初以秀才累遷南兗州刺史,盜用官瓦,盜用官瓦,贓污狼藉,為御史中尉李平所糾,免官。
後行豫州事,尋即真。
坐遣子析戶,分隸三縣,廣占田宅,藏匿官奴,障吝陂葦,侵盜公私,為御史中尉王顯所彈,免官。
後累遷平北將軍、瀛州刺史。
貪暴安忍,民庶患之。
嘗出獵州北,單騎至於民村。
井有汲水婦人,暹令飲馬,因問曰:「崔瀛州何如?」
婦人不知其暹也,答曰:「百姓何罪,得如此癩兒刺史!」暹默然而去。
以不稱職被解還京。
武川鎮反,詔暹為都督,隸大都督李同崇討之。
違崇節度,為賊所敗,單騎潛還。
禁於廷尉。
以女一妓一園田貨元義,獲免。
建義初遇害於河一陰一。
贈司徒公、冀州刺史,追封武津縣公。
子瓚,字紹珍。
位兼尚書左丞,卒。
瓚妻,莊帝妹也,後封襄城長公主,故特贈瓚冀州刺史。
子茂,字祖昂,襲祖爵。
酈道元,字善長,范一陽一人也。
青州刺史范之子。
太和中,為尚書主客郎。
御史中尉李彪以道元秉法清勤,引為治書侍御史。
累遷輔國將軍、東荊州刺史。
威猛為治,蠻民詣闕訟其刻峻,坐免官。
久之,行河南尹,尋即真。
肅宗以沃野、懷朔、薄鼻律、武川、撫冥、柔玄、懷荒、御夷諸鎮並改為州,其郡縣戍名令准古城邑。
詔道元持節兼黃門侍郎,與都督李崇籌宜置立,裁減去留,儲兵積粟,以為邊備。
未幾,除安南將軍、御史中尉。
道元素有嚴猛之稱。
司州牧、汝南王悅嬖近左右丘念,常與臥起。
及選州官,多由於念。
念匿於悅第,時還其家,道元收念付獄。
悅啟靈太后請全之,敕赦之。
道元遂盡其命,因以劾悅。
是時雍州刺史蕭寶夤反狀稍露,悅等諷朝廷遣為關右大使,遂為寶夤所害,死於一陰一盤驛亭。
道元好學,歷覽奇書。
撰注《水經》四十卷、《本志》十三篇,又為《七聘》及諸文,皆行於世。
然兄弟不能篤穆,又多嫌忌,時論薄之。
谷楷,昌黎人,濮一陽一公渾曾孫。
稍遷奉車都尉。
時沙門法慶反於冀州,雖大軍討破,而妖帥尚未梟除。
詔楷詣冀州追捕,皆擒獲之。
楷眇一目而一性一甚嚴忍,前後奉使皆以酷暴為名。
時人號曰「瞎虎」。
尋為城門校尉,卒。
史臣曰:士之立名,其途不一,或以循良進,或以嚴酷顯。
故寬猛相資,德刑互設,然不嚴而化,君子所先。
於洛侯等為惡不同,同歸於酷。
肆其毒螫,多行殘忍。
賤人肌膚,同諸木石;輕人一性一命,甚於芻狗。
長惡不悛,鮮有不及。
故或身嬰罪戮,或憂恚值隕,異途皆斃,各其宜焉。
凡百君子,以為有天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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