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演義
第三十一回 平青海驅除叛酋 頒朱諭慘戮同胞
卻說青海在西藏東北,本和碩特部固始汗所居地,固始汗受清朝冊封,第十子達什巴圖爾,又受清封為和碩親王,前文已經表過。
應二十九回。
達什死,子羅卜藏丹津襲爵。
羅卜藏丹津一陰一謀獨立,欲脫清廷羈絆,遂於雍正元年,召集附近諸部,在察罕羅陀海會盟,令各復汗號,不得再遵清廷封冊,自己叫作達賴渾台吉,統率諸部。
又暗約策妄阿布坦為後援,擬大舉入寇。
偏是丹津的同族額爾德尼,及察罕丹津兩人,不願叛清,被丹津用兵脅迫,兩人竟挈眾內奔。
是時清兵部侍郎常壽,適駐西寧,管理青海事務,因額爾德尼來奔,奏聞清廷。
雍正帝尚未探悉隱情,只道是青海內哄,即遣常壽往青海調停,常壽到了青海,丹津不由分說,竟將常壽拘禁起來。
川督年羹堯,飛草奏報,奉命授年羹堯為撫遠大將軍,進駐西寧,四川提督岳鍾琪,任奮威將軍,參贊軍務。
年羹堯分兵兩路,北路守疏勒河,防丹津內犯,南路守巴塘裡塘,阻丹津入藏,又檄巴裡坤鎮守將軍富寧安等,見上第二十九回。
出屯吐魯番,截住策妄援兵。
丹津三路援絕,只號召遠近喇嘛二十萬眾,專寇西寧。
岳鍾琪自四川出發,沿途剿撫,解散丹津一黨一羽,西陲一帶,統已廓清,乘勢至西寧,遙見西北郭隆寺旁,聚集番僧無數,鍾琪即令兵士前進,驅殺番僧。
那時番僧並沒有十分勇略,不過一點劫掠的伎倆,忽見大軍紛至,勢甚兇猛,哪裡還敢抵敵?呼嘯一聲,四散奔逃,被岳軍追過三條峻嶺,焚去十七寨及廬舍七千餘,斬首六千級,餘眾都竄還青海,丹津聞敗大驚,送歸常壽,奉表請罪。
原來是銀樣鑞槍頭。
清廷不許,益促年羹堯進兵。
羹堯擬集兵四萬餘名,由西寧松潘甘州疏勒河,四面進攻,約於雍正二年四月內出發。
岳鍾琪請道:「青海地方寥闊,寇眾不下十萬,我軍四路會攻,彼若亦四散誘我,擊彼失此,擊此失彼,恐要四面受敵哩。
愚見不如先期發兵,乘春草未生時,搗其不備,方為上策。」
羹堯遲疑未決,鍾琪飛驛上奏,並願率一精一兵四千,自去殺賊。
頗有膽略。
雍正帝准奏,把西征事專任鍾琪。
鍾琪遂於二月出師,途次見野獸奔逸,料知前面定有間諜,嚴陣前行,果遇敵騎數百,四面兜圍,殺得一個不剩;復連夜進兵,沿路殲敵數千,於是敵無哨探,鍾琪令部兵蓐食銜枚,宵行百六十里,直抵丹津帳外,拔柵而入。
這時丹津正抱著兩三個番婦,並頭睡熟,不料清兵撲至,倉猝之中,扯了一件番婦衣,披在身上,從帳後逃出,騎了白駝,向西北逃去。
男裝女扮,倒也好看。
鍾琪一陣追剿,殺斃無數,真個是一屍一橫遍野,血流成渠,一面掃一穴一犁庭,搜出丹津的弟妹,及敵一黨一頭目數十人,頭目殺訖,弟妹押解京師,招降男一女數萬,奪得駝馬牛羊器械甲仗無算。
自出師至破敵,凡十五日,往返兩月,好算奇捷。
詔封年羹堯一等公,岳鍾琪三等公,勒碑太學,如康熙時征准部例。
岳鍾琪又進剿余一黨一,以次蕩平,先後拔青海地千餘里,分其地賜各蒙古,分二十九旗,設辦事大臣於西寧,改西寧衛為府城。
青海始定。
雍正帝既平外寇,復一意防著內訌,這日召舅舅隆科多入內議事,議了許久,隆科多始自大內退出。
眾王大臣聞這消息,料知雍正帝必有舉動。
到了次日,降旨派固山貝子允禟往西寧犒師,王大臣亦看不出什麼異事。
過了兩日,又命郡王允巡閱張家口,王大臣也沒有什麼議論。
只是廉親王允祀未免悶悶不樂。
調虎離山,其兆已見。
又過了十餘日。
兵部參奏,「允奉使口外,不肯前往,捏稱有旨令其進口,竟在張家口居住」云云。
有旨:「著廉親王允祀議奏。」
惡!允祀復陳,應由兵部速即行文,仍令允前往,並將不行諫阻的長史額爾金,交部議處。
有旨:「允既不肯奉差,何必再令前往,額爾金無關輕重,何必治罪,著允祀再議具奏。」
專尋著允祀,其意何居?允祀無法,只得再奏:「允不肯前往,捏旨進口,應革去郡王,逮回交宗人府禁錮。」
於是雍正帝批交諸王貝勒貝子公,及議政大臣,速議具奏。
諸王大臣已俱知聖意,不得不火上添油,井中投石,把一個郡王,逮迴圈禁宗人府去了。
拿了一個。
允罪狀已定,不料宗人府又上一本,彈章內稱:「貝子允禟,差往西寧,擅自遣人往河州買草,踏看牧地,抗違軍法,橫行邊鄙,請將允禟革去貝子,以示懲儆。」
當即奉旨:「允禟革去貝子,安置西寧。」
拿下兩個。
是年冬月,廢太子允礽,忽在鹹安宮感冒時症,雍正帝連忙著太醫診治,復派舅舅隆科多,前往探問。
廢太子見了隆科多愈加氣惱,病勢日增,服藥無效。
雍正帝又許他入內侍奉,不到十天,廢太子竟死了。
雍正帝立即下旨,追封允礽為和碩理密親王,又封弘晰母為理親王側妃,命弘晰盡心孝養。
理親王侍妾曾有子女者,俱令祿贍終身。
又親往祭奠,大哭一場。
並封弘晰為郡王。
一班拍馬屁的王大臣,都說聖上仁至義盡,就是雍正帝自說:「二阿哥得罪皇考,並非得罪朕躬,兄弟至情,不能自已,並非為邀譽起見。」
吾誰欺,欺天乎?只郡王弘晰奉了遺命,在京西鄭家莊辟一所私第,奉母寧居,不聞朝事,總算一個明哲保身的貴胄。
雍正三年春,廉親王允祀,怡親王允祥,大學士馬齊,舅舅隆科多,奏辭總理事務職任,得旨照允,惟廉親王允祀懷挾私心,遇事阻撓,不得議敘。
看官!試想人非木石,哪有不知恩怨的道理?這雍正帝對待兄弟,這般寡恩,這般樹怨,自然那兄弟們滿懷忿恨,也想報復,偏這雍正帝刻刻防備,凡允祀、允禟、允、允禔的秘密行為,令隨帶血滴子的豪客,格外留心偵察。
一日,西寧探客來報,說:「九阿哥允禟在西寧,用西洋人穆經遠為謀主,編了密碼,與允祀往來通遞,大約是蓄謀不軌,請聖上密防!」隨呈上一封密函,乃是九阿哥與八阿哥的書信,被探客竊取得來。
雍正帝反覆觀看,任你聰明伶俐,恰是一句不懂;當即收藏匣中,令探客再去細察。
又一日,盛京探客亦到,報稱:「十四阿哥允禵,督守陵寢,有一奸一民蔡懷璽,到院投書,稱允禵為真主,允禵並不罪他,反將書上要緊字樣,裁去塗抹,所以特來報聞。」
雍正帝誇獎一番,打發去訖。
這個探客已去,那個探客又來,據言,「八阿哥允祀,日夜詛咒,求皇上速死。」
雍正帝勃然大怒,詔大學士等撰文,告祭奉先殿,削允祀王爵,幽禁宗人府,移允禟禁保定,逮回允禵治罪。
復一陰一令廷臣上本參奏,不到數天,參劾允祀、允禟、允禵的奏章,差不多有數十本。
隆科多等尤為著力,臚陳罪狀,允禵四十大罪,允禟二十八大罪,允祀十四大罪,俱乞明正典刑。
雍正帝恰令諸王大臣,再三復議。
諸王大臣再三力請,堯曰宥之三,皋陶曰殺之三,本出蘇東坡論說,想雍正帝定是讀過,所以作此情狀。
方才下旨,把允祀、允禟削去宗籍,允禵拘禁,改允祀名為阿其那,允禟名為塞思黑。
「阿其那」、「塞思黑」等語,乃是滿洲人俗話,「阿其那」三字,譯作漢文,就是豬。
「塞思黑」三字,譯作漢文,就是狗。
還有數道長篇大論的硃諭,小子錄不勝錄,只好將著末這一道,錄供眾覽如下:
我皇考聰明首出,文武聖神,臨御六十餘年,功德隆盛,如征三藩,平朔漠,皆不動聲色,而措置帖然。
凡屬凶頑,無不革面洗心,望風響化。
而獨是諸子中,有阿其那、塞思黑、允禵者,一奸一邪成一性一,包藏禍心,私結一黨一援,妄希大位,如鬼如蜮,變幻千端,皇考曲加矜全寬宥之恩,伊等並無感激悔過之意,以致皇考震怒,屢降嚴旨切責,忿激之語,凡為臣子者,不忍聽聞。
聖躬因此數人,每憂憤感傷,時為不豫,朕侍奉左右,安慰聖懷,十數年來,費盡苦心,委曲調劑,此諸兄弟內廷人等所共知者。
及朕即位,以阿其那實為匪一黨一倡首之人,伊若感恩,改過自新,則群邪無所比暱,一黨一與自然解散,是以格外優禮,晉封王爵,推心任用。
且知其素務虛名,故特獎以誠孝二字,鼓舞勸勉之。
蓋朕心實望其遷善改過也。
乃伊辦理事務,懷私挾詐,過犯甚多,朕俱一一寬免,未罰伊一人之俸,未治伊家下一人之罪,亦始終望其遷善改過耳。
迄今三年有餘,而悖逆妄亂,日益加甚,時以盅惑人心,擾亂國政,煩朕心激朕怒為事。
而公廷之上,諸王大臣之前,竟至指誓天日,詛咒不道,不臣之罪,人人發指。
朕思此等凶頑之人,不知德之可感,或知法之可畏,故將伊革去王爵,拘禁宗人府,而阿其那反向人云:「拘禁之後,我每飯加餐,若全一屍一以歿,我心斷斷不肯。」
似此悖逆之言,實意想所不到,古今所罕有也。
總之伊自知從前所為之事,久為朕心洞悉,且為天地所必誅,捫心自問,殊無可赦之理,遂以伊毒忍之一性一度朕,故為種種桀驁狂肆之行,以激朕怒,但欲朕置伊于法,使天下不明大義之人,或生議論,致朕之一聲名,有損萬一,以快其不臣之心,遂其怨望之意。
朕受皇考付託之重,統御寰區,一民一物,無不欲其得所,以共享皇考久道化成之福,豈於兄弟手足,而反忍有傷殘之念乎?且朕昔在藩邸時,光明正大,諸兄弟才識,實不及朕,待朕悉皆恭敬盡禮,不但不敢侮慢,並無一語爭競,亦無一事猜嫌,此歷來內外皆知者,不待朕今日粉飾過言也。
今登大位,豈忽有藏怒匿怨之事,而欲修報復乎?無奈朕昆弟中,有此等大一奸一大惡之徒,而朕於家庭之間,實有萬難萬苦之處,不可以德化,不可以威服,不可以誠感,不可以理喻,朕展轉反覆,無可如何,含淚呼天,我皇考及列祖在天之靈,定垂昭鑒。
阿其那與塞思黑、允禵、允、允禔結為死一黨一,而阿其那一陰一險詭譎,實為罪魁;塞思黑之惡,亦與相等;允禵等狂悖糊塗,受其籠絡,聽其指揮,遂至膠固而不解。
總之此數人者,希冀非分,密設邪謀,賄結內外朋一黨一,煽惑眾心,行險徼幸之輩,皆樂為之用,私相推戴,而忘君臣之大義。
此風漸積,已二十餘年,惟朕知之最詳最確。
若此時不將朕所深知灼見者,分晰宣諭,曉示天下,垂訓後人,將來朕之子孫,欲明晰此逆一黨一之事,恐年歲久遠,或有懷挾私心之輩,借端牽引,反致無罪之人,枉被冤抑。
況朕之所深知者,在廷諸臣,未必能盡知之,三年以來,朕遇便則備悉訓示,明指伊等居心行一事之一奸一險;今在廷諸臣,雖知之矣,而天下之人,未必能知之。
此是非邪正,所關甚大,朕所以不得不反覆周詳,剖悉曉諭也。
諸王大臣臚列阿其那、塞思黑、允禵各款,合詞糾參,請正典刑以彰國法,參劾之條,事事皆系實跡,而奏章中所不能盡者,尚有多端,難以悉數。
今諸王大臣以邪一黨一不翦,一奸一宄不除,恐為宗社之憂,數次力引大義滅親之請者,固為得理,但朕受皇考付託之重,而手足之內,遭遇此等逆亂頑邪,百計保全而不得,實痛於衷,不忍於情。
然使姑息養一奸一,優柔貽患,存大不公之私心,懷小不忍之淺見,而不籌及國家宗社之長計,則朕又為列祖列宗之大罪人矣。
允禔、允、允禵,雖屬狂悖乖張,尚非首惡,已皆拘禁,冀伊等感發天良,悔改過惡。
至阿其那復塞思黑治罪之處,朕不能即斷,俟再加詳細熟思,頒發諭旨,可將諸王大臣等所奏,及朕此旨頒示中外,使咸知朕萬難之苦衷,天下臣工,自必諒朕為久安長治之計,實有不得已之處也。
特諭。
這諭下後,不到數日,順承郡王錫保入奏,阿其那死了。
雍正帝故作驚訝道:「阿其那有什麼重病,竟致身死?看守官也太不小心,既見阿其那有病,為何不先報知?」
錫保道:「據看守官說,昨日晚餐,阿其那還好好兒吃飯,不料到了夜間,暴疾而亡。」
雍正帝頓足道:「朕想他改過遷善,所以把他拘禁,不忍加誅,誰知他竟病死了。」
正嗟歎間,宗人府又來報道:「塞思黑在保定禁所,亦暴疾身死。」
雍正帝歎道:「想是皇考有靈,不是皇考乃是血滴子。
把二人伏了冥誅,若使不然,他二人年尚未老,為什麼一同去世呢?」
次日,諸王大臣合詞奏請,阿其那、塞思黑逆天大罪,應戮一屍一示眾,其妻子應一律正法。
同一黨一允禵允亦應斬決。
允祀允禟等即果不法,究是雍正帝兄弟,允祀允禟已死,允禵允禟不過殘喘苟延,諸王大臣還要奏請斬決,連妻子都要正法,若非暗中唆使,哪有這般大膽?奉旨:「阿其那、塞思黑已伏冥誅,應毋庸議!其妻子從寬免誅,逐回母家,嚴加禁錮。
方不再奏。
後人有詩詠此事道:
阿其那與塞思黑,煎豆燃箕苦不容。
玄武門前雙折翼,泰陵畢竟勝唐宗。
允祀允禟死後,雍正帝已除內患,復想出一種很毒的手段,連年羹堯、隆科多一班人物,也要除滅了他,這真算是辣手。
下回表明一切,請看官往後續閱!
蕩平青海,功由岳鍾琪,年羹堯第拱手受成而已,封為一等公,酬庸何厚?且聞其父年遐齡,亦晉公爵,其長子斌列子爵,次子富列男爵,賞浮於功,寧非別有深意耶?後人謂世宗之立,內恃隆科多,外恃年羹堯,不為無因。
作者既於前回表明,本回第據事直敘,兩兩對勘,已見隱情。
若允祀允禟等,不過於聖祖在日,潛謀奪嫡而已,世宗以計得立,即視之若眼中釘,始則虛與委蛇,繼則屢加呵責,匪惟斥之,且拘禁之;匪惟禁之,且暗殺之。
改其名曰阿其那,曰塞思黑,曾亦思阿其那、塞思黑為何人之子孫?自己又為何人之子孫乎?辱其兄弟,與辱己何異,與辱及祖考又何異。
雖利口喋喋,多見其忍心害理而已。
作者僅錄硃諭一道,已如見肺肝,王大臣輩無譏焉。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