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
列傳第一百二十 孝友
唐受命二百八十八年,以孝悌名通朝廷者,多閭巷刺草之民,皆得書於史官。
萬年王世貴,長安嚴待封,涇一陽一田伯明,華原韓難陀,華州王瞿曇,鄭縣辛法汪、郭士舉、張長、郭士度、鄭迪、柳仁忠、能君德、劉崇、甘元爽、韓子尚、韓思約,下邽張萬徹,朝邑申屠思恭、呂昂,鶉觚張元亮,靈台孫智和,新平馮猛將,宜川司馬芬,洛交周崇俊,洛川何善宜,博陵崔定仁,冀州燕遺倩,貝州馬衡,滄州鄭士才,清池孫楚信、劉賢,渤海邊鳳舉,瀛州硃寶積,樂陵蘇伏念,邯鄲章征,雞澤馮仁海、郭守素,文安董相,武邑王達多、張丘感、張藝朗暨孫師才、張義節,沙河趙君惠,南樂谷感德,魏縣一毛一仁,武城茹智達,歷亭王師威、李肆仁,臨河李文綢,湯一陰一後斥奴,鼓城彭思義、陳屺、田堤岳,太原盧遺仁、王知道,蒲州賈孝才,解縣衛玄表,南嶽張利見,安邑曹文行、孫懷應、相裡志降、楊王一操一、邵玄同、張衡、曹存勳、李文褒、董文海、李文秀、張仙兒、張公憲,虞鄉董敬直,河東張金城、呂神通、呂雲、呂志挺、呂元光、趙舉、張祐、姚熾、張師德、馮巨源、杜山藏,河西郭文政,伊闕任仲濟、源榮璧,汴州張士巖,陳留家師諒、董允恭,尉氏楊思貞,中牟潘良瑗暨子季通,一陽一武時惠珣,封丘楊嵩珪,許田李頤道,胙城蔡洪、石善雄暨孫彥威,朗山胡君才,徐州皇甫恆,彭城尹務榮,荊州劉寶,長壽史摶,益州焦懷肅、郭景華,郪縣曹少微,涪城趙煙,資一陽一趙光寓、黃忭,梓潼馬冬王、秦舉、王興嗣,依政樊漪,巴西韋士宗、文博熒暨子詮,南鄭李貞古,巢縣張進昭,萬載廖洪,南陵蘇仲方,鄱一陽一張贊,樂平謝惟勤、沈普、姜崌,上饒鮑嘉福、虞熔真,句容張常洧,弋一陽一張球、李營暨子凝孫楚,貴溪黃舟,建昌熊士贍,臨江袁鳴,贛縣謝俊,餘杭何公弁、章成緬、方宗,建德何起門,桐廬祝希進,諸暨張萬和,蕭山李渭、許伯會、戴恭、俞僅,信安徐知新、徐惠諲,東一陽一應先、唐君祐,睦州許利川,建一陽一劉常,邵武黃亙、張巨籛、吳海,泉山黃嘉猷,永泰王奭,皆事親居喪著至行者。
萬年宋興貴,奉先張郛,澧一陽一張仁興,櫟一陽一董思一寵一,湖城閻旻,高平雍仙高,湖城閻酆,正平周思藝、張子英,曲沃張君密、秦德方、馬玄一操一、李君則,太平趙德儼,隴西陳嗣,北海呂元簡,經城宋洸之,單父劉九江,無棣徐文亮,樂陵吳正表,河間劉宣、董永,安邑任君義、衛開,龍門樑神義、賀見涉、張奇異,鄭縣王元緒、寇元童,舒城徐行周,睦州方良琨,桐廬戴元益,高安宋練,涇縣萬晏,弋一陽一李植,繁昌王丕,皆數世同一居者。
天子皆旌表門閭,賜粟帛,州縣存問,復賦稅,有授以官者。
唐時陳藏器著《本草拾遺》,謂人肉治羸疾,自是民間以父母疾,多刲股肉而進。
又有京兆張阿九、趙言,奉天趙正言、滑清泌,羽林飛騎啖榮祿,鄭縣吳孝友,華一陰一尹義華,潞州張光玼,解縣南鍛,河東李忠孝、韓放,鄢陵任客奴,絳縣張子英,平原楊仙朝,樂工段日昇,河東將陳涉,襄一陽一馮子,城固雍孫八,虞鄉張抱玉、骨英秀,榆次馮秀誠,封丘楊嵩珪、劉浩,清池硃庭玉、弟庭金,繁昌硃存,歙縣黃芮,左千牛薛鋒及河一陽一劉士約,或給帛,或旌表門閭,皆名在國史。
善乎!韓愈之論也,曰:「父母疾,亨藥餌,以是為孝,未聞毀支體者也。
苟不傷義,則聖賢先眾而為之。
是不幸因而且死,則毀傷滅絕之罪有歸矣,安可旌其門以表異之?」
雖然,委巷之陋,非有學術禮義之資,能忘身以及其親,出於誠心,亦足稱者。
故列十七八焉。
廣明後,方鎮凌法,誇地千里,事不上聞,孝悌篤行之士,旌命所不及。
載小說者,名字不參見他書,不可錄。
若李知本、張志寬之屬,承上順下,有禮讓君子之風,故輯而序之。
張士巖父病,藥須鯉魚,冬月冰合,有獺銜魚至前,得以供父,父遂愈。
母病癰,士巖一吮一血。
父亡,廬墓,有虎狼依之。
焦懷肅母病,每嘗其唾,若味異,輒悲號幾絕。
母終,水漿不入口五日,負土成墳,廬守,日一食,杖然後起。
繼母沒,亦如之。
張進昭,母患狐刺,左手墮而終。
及殯,進昭截左腕廬於墓。
張公藝九世同一居,北齊東安王永樂、隋大使梁子恭躬慰撫,表其門。
高宗有事太山,臨幸其居,問本末,書「忍」字以對,天子為流涕,賜縑帛而去。
四人名頗著,詳見於篇。
李知本,趙州元氏人,元魏洛州刺史靈六世孫。
父孝端,仕隋為獲嘉丞。
與族弟太沖俱有世閥,而太沖官婚最高,鄉人語曰:「太沖無兄,孝端無弟。」
知本涉經術,事親篤至,與弟知隱雍順,子孫百餘,至貲用僮僕無間也。
大業末,盜賊過閭不入,相戒曰:「無犯義門。」
往依者五百餘室,皆以免。
貞觀初,知隱為伊闕丞,知夏津令。
開元中,孫瑱為給事中、揚州長史。
知隱孫顒,有文辭,至太常少卿。
從祖兄弟位給事中,凡四人。
張志寬,蒲州安邑人。
居父喪而毀,州里稱之。
王君廓兵略地,不暴其閭,倚全者百許姓。
後為里正,忽詣縣稱母疾求急,令問狀,對曰:「母有疾,志寬輒病,是以知之。」
令謂其妄,繫於獄,馳驗如言,乃慰遣之。
母終,負土成墳,手蒔松柏。
高祖遣使者就吊,拜員外散騎常侍,賜物四十段,表其閭。
劉君良,瀛州饒一陽一人。
四世同一居,族兄弟猶同產也,門內鬥粟尺帛無所私。
隋大業末,荒饉,妻勸其異居,因易置庭樹鳥雛,令斗且鳴,家人怪之,妻曰:「天下亂,禽鳥不相容,況人邪!」君良即與兄弟別處。
月餘,密知其計,因斥去妻,曰:「爾破吾家!」召兄弟流涕以告,更復同一居。
天下亂,鄉人共依之,眾築為堡,因號義成堡。
武德中,深州別駕楊弘業至其居,凡六院共一庖,子弟皆有禮節,歎挹而去。
貞觀六年,表異門閭。
王少玄,博州聊城人。
父隋末死亂兵,遺腹生少玄。
甫十歲,問父所在,母以告,即哀泣求一屍一。
時野中白骨覆壓,或曰:「以子血漬而滲者,父胔也。」
少玄鑱膚,閱旬而獲,遂以葬。
創甚,彌年乃興。
貞觀中,州言狀,拜徐王府參軍。
任敬臣,字希古,棣州人。
五歲喪母,哀毀天至。
七歲,問父英曰:「若何可以報母?」
英曰:「揚名顯親可也。」
乃刻志從學。
汝南任處權見其文,驚曰:「孔子稱顏回之賢,以為弗如也。
吾非古人,然見此兒,信不可及。」
十六,刺史崔樞欲舉秀才,自以學未廣,遁去。
又三年卒業,舉孝廉,授著作局正字。
父亡,數殞絕,繼母曰:「而不勝喪,謂孝可乎?」
敬臣更進饘粥。
服除,遷秘書郎。
休沐,闔門誦書。
監虞世南器其人,歲終,書上考,固辭。
召為弘文館學士,俄授越王府西閣祭酒。
當代,王再表留,進朝請郎。
舉制科,擢許王文學。
復為弘文館學士,終太子舍人。
支叔才,定州人。
隋末荒饉,夜丐食野中,還進母,為賊執,欲殺之,告以情,賊閔其孝,為解縛。
母病癰,叔才一吮一瘡注藥。
及亡,廬墓,有白鵲止廬傍。
高宗時,表異其家。
至德間,有常州人王遇、弟遐俱為賊執,將釋一人,兄弟相讓死,賊感其意,盡縱之。
程袁師,宋州人。
母病,十旬不褫帶,藥不嘗不進。
代弟戍洛州。
母終,聞訃,日走二百里,因負土築墳,號,人不復識。
改葬曾門以來,閱二十年乃畢。
常有白狼、黃蛇馴墓左,每哭,群鳥鳴翔。
永徽中,刺史狀諸朝,詔吏敦駕。
既至,不願仕,授儒林郎,還之。
武弘度,士逼兄之子,補相州司兵參軍。
永徽中,父卒,自徐州被發徒跣趨喪所,負土築塋,晨夕號,日一溢米。
素芝產廬前,狸擾其旁。
高宗下詔褒美,旌其門。
宋思禮,字過庭,事繼母徐為聞孝。
補蕭縣主簿。
會大旱,井池涸,母羸疾,非泉水不適口,思禮憂懼且禱,忽有泉出諸庭,味甘寒,日不乏汲。
縣人異之,尉柳晃為刻石頌其孝感。
鄭潛曜者,父萬鈞,駙馬都尉、滎一陽一郡公。
母,代國長公主。
開元中,主寢疾,潛曜侍左右,造次不去,累三月不靧面。
主疾侵,刺血為書請諸神,丐以身代。
火書,而「神許」二字獨不化。
翌日主愈,戒左右無敢言。
後尚臨晉長公主,歷太僕光祿卿。
元讓,雍州武功人。
擢明經,以母病不肯調,侍膳不出閭數十年。
母終,廬墓次,廢櫛沐,飯菜飲水。
鹹亨中,太子監國,下令表闕於門。
永淳初,巡察使表讓孝悌卓越,擢太子右內率府長史。
歲滿,還鄉里,人有所訟,皆詣讓判。
中宗在東宮,召拜司議郎,入謁,武後望謂曰:「卿孝於家,必能忠於國,宜以治道輔吾子。」
尋卒。
裴敬彝,絳州聞喜人。
曾祖子通,隋開皇中以太中大夫居母喪,哭喪明,有白烏巢塚樾。
兄弟八人皆為名孝,詔表門闕,世謂「義門裴氏」。
敬彝七歲能文章,一性一謹敏,宗族重之,號「甘露頂」。
父智周,補臨黃令,為下所訟。
敬彝年十四,詣巡察使唐臨直枉,臨奇之,試命作賦,賦工。
父罪已釋,表敬彝於朝,補陳王府典簽。
一日,忽泣涕謂左右曰:「大人病痛,吾輒然,今心悸而痛,事叵測。」
乃請急,倍道歸,而父已卒,羸毀逾禮。
乾封初,遷累監察御史。
母病,醫許仁則者鐍不能乘,敬彝自為輿往迎。
既居喪,詔贈縑帛,官為作靈輿。
終服,以著作郎兼修國史。
歷中書舍人、太子左庶子。
武後時,為酷吏所陷,死嶺南。
梁文貞,虢州閺鄉人。
少從軍守邊,逮還,親已亡。
自傷不得養,即穿壙為門,晨夕汛掃,廬墓左,喑默三十年,家人有所問,畫文以對。
會官改新道,出文貞廬前,行旅見之,皆為流涕。
有甘露降塋木,白兔馴擾,縣令刊石紀之。
開元中,刺史許景先表文貞孝絕倫類,詔付史官。
沈季詮,字子平,洪州豫章人。
少孤,事母孝,未嘗與人爭,皆以為怯。
季詮曰:「吾怯乎?為人子者,可遺憂於親乎哉!」貞觀中,侍母度江,遇暴風,母溺死,季詮號呼投江中,少選,持母臂浮出一水上。
都督謝叔方具禮祭而葬之。
許伯會,越州蕭山人。
或曰玄度十二世孫。
舉孝廉。
上元中,為衡一陽一博士。
母喪,負土成墳,不御絮帛、嘗滋味。
野火將逮塋樹,悲號於天,俄而雨,火滅。
歲旱,泉一湧廬前,靈芝生。
陳集原,瀧州開一陽一人。
世為酋長。
父龍樹,為欽州刺史,有疾,即集原輒不食。
及亡,嘔血數升,即塋作廬,盡以田貲讓兄弟,裡人高之。
武後時,歷右豹韜衛大將軍。
陸南金,蘇州吳人。
祖士季,從同郡顧野王學《左氏春秋》、《司馬史》、《班氏漢書》。
仕隋為越王侗記室兼侍讀。
侗稱制,擢著作郎。
時王世充將篡逆,侗謂士季曰:「隋有天下三十年,朝果無忠臣乎?」
士季對曰:「見危授命,臣宿志也。
請因啟事為陛下殺之。」
謀洩,停侍讀,乃不克。
貞觀初,終太學博士兼弘文館學士。
南金仕為太常奉禮郎。
開元初,少卿廬崇道抵罪徙嶺南,逃還東都。
南金居母喪,崇道偽稱弔客,入而道其情,南金匿之。
俄為仇人跡告,詔侍御史王旭捕按,南金當重法,弟趙璧詣旭自言:「匿崇道者我也,請死。」
南金固言弟自誣不情,旭怪之,趙璧曰:「母未葬,妹未歸,兄能辦之,我生無益,不如死。」
旭驚,上狀。
玄宗皆宥之。
南金知書史,履一操一謹完。
張說、陸象先以賢謂之,由庫部員外以痼疾改太子洗馬,卒。
張琇,河中解人。
父審素,為巂州都督,有陳纂仁者,誣其冒戰級、私庸兵。
玄宗疑之,詔監察御史楊汪即按。
纂仁復告審素與總管董堂禮謀反。
於是汪收審素系雅州獄,馳至巂州按反狀。
堂禮不勝忿,殺纂仁,以兵七百圍汪,脅使露章雪審素罪。
既而吏共斬堂禮,汪得出,遂當審素實反,斬之,沒其家。
琇與兄瑝尚幼,徙嶺南。
久之,逃還。
汪更名萬頃。
瑝時年十三,琇少二歲。
夜狙萬頃於魏王池,瑝斫其馬,萬頃驚,不及鬥,為琇所殺。
條所以殺萬頃狀繫於斧,奔江南,將殺構父罪者,然後詣有司。
道汜水,吏捕以聞。
中書令張九齡等皆稱其孝烈,宜貸死,侍中裴耀卿等陳不可,帝亦謂然,謂九齡曰:「孝子者,義不顧命。
殺之可成其志,赦之則虧律。
凡為子,孰不願孝?轉相仇殺,遂無已時。」
卒用耀卿議,議者以為冤。
帝下詔申諭,乃殺之。
臨刑賜食,瑝不能進,琇色自如,曰:「下見先人,復何恨!」人莫不閔之,為誄揭於道,斂錢為葬北邙,尚恐仇人發之,作疑塚,使不知其處。
太宗時,有即墨人王君一操一,父隋末為鄉人李君則所殺,亡命去,時君一操一尚幼。
至貞觀時,朝世更易,而君一操一窶孤,仇家無所憚,詣州自言。
君一操一密挾刃殺之,剔其心肝啖立盡,趨告刺史曰:「父死兇手,歷二十年不克報,乃今刷憤,願歸死有司。」
州上狀,帝為貸死。
高宗時,絳州人趙師舉父為人殺,師舉幼,母改嫁,仇家不疑。
師舉長,為人庸,夜讀書。
久之,手殺仇人,詣官自陳,帝原之。
永徽初,同官人同蹄智壽父為族人所害,智壽與弟智爽候諸塗,擊殺之,相率歸有司爭為首,有司不能決者三年。
或言弟始謀,乃論死,臨刑曰:「仇已報,死不恨。」
智壽自投地委頓,身無完膚,一舐一智爽血盡乃已,見者傷之。
武後時,下邽人徐元慶父爽為縣尉趙師韞所殺,元慶變姓名為驛家保。
久之,師韞以御史捨亭下,元慶手殺之,自囚詣官。
後欲赦死,左拾遺陳子昂議曰:
先王立禮以進人,明罰以齊政。
枕干仇敵,人子義也;誅罪禁亂,王政綱也。
然無義不可訓人,亂綱不可明法。
聖人修禮治內,飭法防外,使守法者不以禮廢刑,居禮者不以法傷義,然後暴亂銷,廉恥興,天下所以直道而行也。
元慶報父仇,束身歸罪,雖古烈士何以加?然殺人者死,畫一之制也,法不可二,元慶宜伏辜。
《傳》曰:「父仇不同天。」
勸人之教也。
教之不苟,元慶宜赦。
臣聞刑所以生,遏亂也;仁所以利,崇德也。
今報父之仇,非亂也;行子之道,仁也。
仁而無利,與同亂誅,是曰能刑,未可以訓。
然則邪由正生,治必亂作,故禮防不勝,先王以制刑也。
今義元慶之節,則廢刑也。
跡元慶所以能義動天下,以其忘生而趨其德也。
若釋罪以利其生,是奪其德,虧其義,非所謂殺身成仁、全死忘生之節。
臣謂宜正國之典,寘之以刑,然後旌閭墓可也。
時韙其言。
後禮部員外郎柳宗元駁曰:
禮之大本,以防亂也。
若曰:無為賊虐,凡為子者殺無赦。
刑之大本,亦以防亂也。
若曰:無為賊虐,凡為治者殺無赦。
其本則合,其用則異。
旌與誅,不得並也。
誅其可旌,茲謂濫,黷刑甚矣;旌其可誅,茲謂僭,壞禮甚矣。
若師韞獨以私怨,奮吏氣,虐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問,上下蒙冒,號不聞。
而元慶能處心積慮以沖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無憾,是守禮而行義也。
執事者宜有慚色,將謝之不暇,而又何誅焉?
其或父不免於罪,師韞之誅,不愆於法,是非死於吏也,是死於法也。
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驁而凌上也。
執而誅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禮之所謂仇者,冤抑沈痛而號無告也,非謂抵罪觸法,陷於大戮,而曰彼殺之我乃殺之,不議曲直,暴寡脅弱而已。
《春秋傳》曰:「父不受誅,子復仇可也;父受誅,子復仇,此推刃之道。
復仇不除害。」
今若取此以斷兩下相殺,則合於禮矣。
且夫不忘仇,孝也;不一愛一死,義也。
元慶能不越於禮,服孝死義,是必達理而聞道者也。
夫達理聞道之人,豈其以王法為敵仇者哉!議者反以為戮,黷刑壞禮,其不可以為典明矣。
請下臣議附於令,有斷斯獄者,不宜以前議從事。
憲宗時,衢州人余常安父、叔皆為裡人謝全所殺。
常安八歲,已能謀復仇。
十有七年,卒殺全。
刺史元錫奏輕比,刑部尚書李鄘執不可,卒抵死。
又富平人梁悅父為秦果所殺,悅殺仇,詣縣請罪。
詔曰:「在《禮》父仇不同天,而法殺人必死。
禮、法,王教大端也,二說異焉。
下尚書省議。」
職方員外郎韓愈曰:
子復父仇,見於《春秋》、於《禮記》、《周官》,若子史,不勝數,未有非而罪者。
最宜詳於律,而律無條,非闕文也。
蓋以為不許復仇,則傷孝子之心;許復仇,則人將倚法顓殺,無以禁止。
夫律雖本於聖人,然執而行之者,有司也。
經之所明者,制有司者也。
丁寧其義於經而深沒其文於律者,將使法吏一斷於法,而經術之士得引經以議也。
《周官》曰:「凡殺人而義者,令勿仇,仇之則死。」
義者,宜也。
明殺人而不得其宜者,子得復仇也。
此百姓之相仇者也。
公羊子曰:「父不受誅,子復仇可也。」
不受誅者,罪不當誅也。
誅者,上施下之辭,非百姓相殺也。
《周官》曰:「凡報仇讎者,書於士,殺之無罪。」
言將復仇,必先言於官,則無罪也。
復仇之名雖同,而其事各異。
或百姓相仇,如《周官》所稱,可議於今者;或為官吏所誅,如《公羊》所稱,不可行於今者。
《周官》所稱:將復仇先告於士,若孤稚羸弱,抱微志而伺敵人之便,恐不能自言,未可以為斷於今也。
然則殺之與赦不可一,宜定其制曰:「有復父仇者,事發,具其事下尚書省,集議以聞,酌處之。」
則經無失指矣。
有詔以悅申冤,請罪詣公門,流循州。
穆宗世,京兆人康買得,年十四,父憲責錢於雲一陽一張蒞,蒞醉,拉憲危死。
買得以蒞趫悍,度救不足解,則舉鍤擊其首,三日蒞死。
刑部侍郎孫革建言:「買得救父難不為暴,度不解而擊不為凶。
先王制刑,必先父子之親。
《春秋》原心定罪,《周書》諸罰有權。
買得孝一性一天至,宜賜矜宥。」
有詔減死。
侯知道、程俱羅者,靈州靈武人。
居親喪,穿壙作塚,皆身執其勞,鄉人助者,即哭而卻之。
廬墳次,哭泣無節,知道七年、俱羅三年不止。
知道垢塵積首,率夜半傅墳,踴而哭,鳥獸為悲號。
李華作《二孝贊》表其行,曰:「厥初生人,有君有親。
孝親為子,忠君為臣。
兆自天命,降及人倫。
背死不義,忘生不仁。
過及智就,為之禮文。
至哉侯氏,創巨病殷。
手足胼胝,以成高墳。
夜黑飆動,如臨鬼神。
哭無常聲,迥徹蒼旻。
苴斬三年,爾獨終身。
嗟嗟程生,其哀也均。
顧後絕配,瞻前無鄰。」
又有何澄粹者,池州人。
親病日錮,俗尚鬼,病者不進藥。
澄粹剔股肉進,親疾為瘳。
後親沒,伏於墓,哭踴無數,以毀卒,當時號「青一陽一孝子」,士為作誄甚眾。
壽州安豐李興亦有至行,柳宗元為作《孝門銘》,曰:「壽州刺史臣承思言:『九月丁亥,安豐令上所部編戶氓興,父被惡疾,歲月就亟,興自刃股肉,假托饋獻,父老病已不能啖,宿而死。
興號呼撫臆,口鼻垂血,捧土就墳,沾漬涕洟。
墳左作小廬,蒙以苫茨,伏匿其中,扶服頓踴,晝夜哭訴。
孝誠幽達,神為見異,廬上產紫芝、白芝,廬中醴泉一湧。
此皆陛下孝治神化,一陰一中其心,而克致斯事。
謹按興匹庶賤陋,循習淺下,一性一非文字所導,生與耨耒為業,而能鍾彼醇孝,超出古烈,天意神道,猶錫瑞物以表殊異。
伏惟陛下有唐堯如神之德,宜加旌褒,合於上下。
請表其里閭,刻石明白,宣延風美,觀示後祀,永無極。
臣昧死請。
』制曰可。
銘曰:『懿厥孝思,茲惟淑靈。
稟承粹和,篤守天經。
泣侍羸疾,默禱隱冥。
引刃自向,殘肌敗形。
羞膳奉進,憂勞孝誠。
惟時高高,曾不視聽。
創巨痛仍,號於穹旻。
捧土濡涕,頓首成墳。
搯膺腐眥,寒暑在廬。
草木悴死,鳥獸踟躕。
殊類異族,亦相其哀。
肇有二位,孝道爰興。
克脩厥猷,載籍是登。
在帝有虞,以孝烝烝。
仲尼述經,以教於曾。
惟昔魯侯,見命夷宮。
亦有考叔,寤莊稱純。
顯顯李氏,實與之倫。
哀嗟道路,涕慕裡鄰。
神錫秘祉,三秀靈泉。
帝命薦加,亦表其門。
統一上下,交贊天人。
建此碑號,億齡揚芬。
』」
許法慎,滄州清池人。
甫三歲,已有知。
時母病,不飲一乳一,慘慘有憂色。
或以珍餌詭悅之,輒不食,還以進母。
後親喪,常廬於塋,有甘露、嘉禾、靈芝、木連理、白兔之祥。
天寶中,表異其閭。
林攢,泉州莆田人。
貞元初,仕為福唐尉。
母羸老,未及迎而病。
攢聞,棄官還。
及母亡,水漿不入口五日。
自埏甓作塚,廬其右,有白烏來,甘露降。
觀察使李若初遣官屬驗實,會露晞,裡人失色,攢哭曰:「天所降露,禍我邪?」
俄而露復集,烏亦迴翔。
詔作二闕於母墓前,又表其閭,蠲徭役,時號「闕下林家」。
陳饒奴,饒州人。
年十二,親並亡,窶弱居喪,又歲饑,或教其分弟妹,可全一性一命。
饒奴流涕,身丐訴相全養。
刺史李復異之,給資儲,署其門曰「孝友童子」。
王博武,許州人。
會昌中,侍母至廣州,及沙湧口,暴風,母溺死,博武自投於水。
嶺南節度使盧貞俾吏沈罟,獲二一屍一焉,乃葬之,表其墓曰「孝子墓」。
詔為刻石。
萬敬儒,廬州人。
三世同一居,喪親,廬墓,刺血寫浮屠書,斷手二指,輒復生。
州改所居曰成孝鄉廣孝聚。
大中時,表其家。
章全益,梓州涪城人。
少孤,為兄全啟所鞠。
母病,全啟刲股膳母而愈。
及全啟亡,全益服斬衰,斷手一指以報。
不畜妻,僮僕處一室,賣藥自業,世傳能作黃金。
居成都四十年,號章孝子,卒,年九十八。
贊曰:聖人治天下有道,曰「要在孝悌而已」。
父父也,子子也,兄兄也,弟弟也,推而之國,國而之天下,建一善而百行從,其失則以法繩之。
故曰:「孝者天下大本,法其末也。」
至匹夫單人,行孝一概,而凶盜不敢凌,天子喟而旌之者,以其教孝而求忠也。
故裒而著於篇。
分類:史書